广电局为何如此嚣张
广播电视行业如何应对行业洗牌
广播电视行业如何应对行业洗牌在当今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广播电视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变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媒体的崛起以及观众需求的多样化,广播电视行业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行业洗牌。
在这样的背景下,广播电视行业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保持竞争力,成为了摆在从业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首先,内容创新是广播电视行业应对行业洗牌的关键。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观众对于内容的质量和独特性有着更高的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不能再满足于传统的模式和套路,而要不断推陈出新,提供具有深度、广度和个性化的内容。
例如,可以加大对原创节目的投入,打造具有独特视角和风格的综艺节目、电视剧、纪录片等。
同时,要注重内容的多样性,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兴趣爱好观众的需求。
此外,还可以结合当下社会热点和趋势,制作具有时效性和话题性的节目,吸引观众的关注。
其次,技术升级是广播电视行业必须重视的方面。
随着高清、超高清、4K、8K 等技术的不断发展,观众对于画质和音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广播电视机构应积极投入资金,对设备和技术进行更新换代,提升节目制作和播出的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如网络直播、短视频、虚拟现实等,拓展传播渠道和方式,为观众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观看体验。
再者,加强与新媒体的融合是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媒体平台具有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优势,广播电视行业应积极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例如,可以将广播电视节目同步在网络平台上播出,扩大节目影响力。
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加强与观众的交流和互动,了解观众需求,及时调整节目内容和形式。
此外,还可以与新媒体平台共同开发新的节目形式和商业模式,实现互利共赢。
人才培养也是广播电视行业应对行业洗牌的重要举措。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尤其是具备创新思维、熟悉新媒体技术和市场运营的复合型人才。
广播电视机构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
禁娱令
限娱令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这《意见》在网上称为“限娱令”,它从一发布就引发了全国的大讨论。
对于这样的一个《意见》,引发了人们的许多的思考。
首先是发布这个,《意见》的机构。
这是中国广电总局发布的,它的全称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属于国务院不冠国号的正部级总局之一。
那么是否在法律上就具备了发布这个《意见》的权力呢?我国法律规定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有制定的法律文件权力,这些法律文件属于部门规章的范围。
这就是说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广电总局是有权制定法律文件的。
“限娱令”是一个《意见》,《意见》是一种行政指导,我国常会出现许多《意见》。
而这些《意见》到底是什么性质呢?从党发布的《意见》看,应该是指有指导意义的方针,那么就是说广电总局发布的《意见》也是指导我国的影视媒体的,这种《意见》从这个角度看就是部门规章了,因为它是对影视行业的指导,所以说是部门规章的范围了。
而这种《意见》的效力也就有了法律上的定性。
《意见》表面上是指导,而实质是是有强制力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意见》不会规定处罚措施,这也是我国的诸多法律条文中有的问题,没有规定违反后不利后果,在实施上就出现难题了,就不会给执法者压力,这也导致了法律的执行不严格现象诸多出现。
我们依靠法律,而法律又不够完善,这会让法律的权威下降。
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进程。
回到这个《意见》上来,这个《意见》的缺陷是否会在执行上出现问题呢?这就只能看执行后的结果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法令的发布必定是基于社会现状。
“《意见》主要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上星频道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等倾向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包括明确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定位、增强新闻类节目播出量、改善节目类型结构、建立科学综合评价体系、实施节目播出备案管理制度、强化播出和管理部门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全面规范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为了使电视荧屏更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记者证:新闻总署VS广电总局
记者证:新闻总署VS广电总局《新闻记者证》是为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新闻记者证件的管理和社会监督。
它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
历史背景新闻出版总署自1987年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全国记者证的统一换发工作。
1989年进行了全国第一次换发记者证工作,此后,记者证又于1998年和2003年进行过两次换发。
2004年,广电总局开始自己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发该证书的依据是:国务院2004年6月29日第412号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其中第313项为“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实施机关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9年进行的是第四次统一换发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又将广电记者证的核发权力收回,依据是2008年7月国务院的“三定”方案,再次明确将广电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新闻单位所有采编人员将与通讯社、报刊社一样,统一申领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记者证。
可是,广电总局并不买新闻出版总署的帐。
总局和总署,都是正部级单位,而且它们都有各自的法规依据。
两者的区别一、发放范围和条件不一样《新闻记者证》发放范围是新闻机构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一年以上。
新闻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性期刊的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及其它相关单位。
其中,新闻性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
广播、电视新闻机构的认定,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批准文件为依据。
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总结
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总结2024年,在广播电视行业中,安全播出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变化,广播电视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对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总结,包括安全问题的现状、应对措施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
一、安全问题现状2024年,广播电视行业面临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首先,网络攻击成为了广播电视行业面临的主要安全威胁之一。
黑客通过网络攻击,可能会入侵广播电视系统,篡改节目内容,甚至进行勒索活动。
其次,版权保护问题持续困扰广播电视行业。
盗版、侵权等行为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行业的利益和声誉。
此外,技术设备的安全问题也在不断暴露。
广播电视行业需要依赖各种各样的技术设备,而这些设备的漏洞和脆弱性可能被黑客利用,造成安全漏洞。
二、应对措施面对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挑战,各方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首先,多家广播电视公司加强了网络安全建设,提高了系统的安全性。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包括加密传输、强化防火墙等措施,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其次,版权保护方面,广播电视行业加大了版权监测力度,采用了数字水印等技术手段,以遏制盗版和侵权行为。
此外,广播电视行业还加强了对技术设备的管理,及时修复漏洞和弱点,提高了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三、未来发展趋势2024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发展趋势。
首先,随着5G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广播电视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加强对5G网络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其次,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行业可能面临更加复杂的安全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可能被黑客利用,对广播电视系统进行攻击。
因此,广播电视行业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增强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监控和管理。
此外,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成熟,广播电视行业可以考虑将其应用于版权保护领域,从而更好地保护广播电视行业的利益。
广电为什么非要搞全国一网
广播电视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载体和社会信息传播工具,国家对其进行管理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所谓“全国一网”,是指在保证广播电视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使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全国。
这有利于提高广播电视的服务能力和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也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性和社会稳定。
中国广电总局是中国的广播电视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统一规划和管理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包括电视、广播、新媒体、外宣等。
全国一网是指在中国境内的广播电视网络是统一的,这意味着所有的广播电视台都必须遵循国家的广播电视法规和政策,并且在内容和节目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为了保护普通观众的合法权益。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张舒丹名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隐私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张舒丹名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隐私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6【案件字号】(2019)粤03民终85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伟李小丽黄国辉【审理法官】王伟李小丽黄国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张舒丹【当事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张舒丹【当事人-个人】张舒丹【当事人-公司】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代理律师/律所】吴灿朴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灿朴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灿朴【代理律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被告】张舒丹【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广电集团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是否侵害了张舒丹的合法权益。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证明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2016年7月21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向李平出具《立案告知书》,对张舒丹涉嫌诈骗李平案立案侦查。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广电集团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是否侵害了张舒丹的合法权益。
对此,本院评判如下:首先,案涉电视节目的内容,系根据“李先生”的讲述制作,主持人的言辞表述也未使用侮辱、诽谤等言辞,且广电集团未将张舒丹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加以利用,对此,一审法院已经做了详细阐述,本院不再赘述。
一审法院认为广电集团未侵害张舒丹的名誉权、肖像权,是正确的。
其次,广电集团未获得张舒丹的许可,在电视节目中播出了银行卡、名片、书面材料等显示张舒丹个人信息的内容,侵害了张舒丹的隐私权。
一审法院对此认定是正确的,但是在理由阐述及判决判项中表述为名誉权表述不当。
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王敬松一、/党的喉舌0:广播电视的根本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人民的喉舌,或者说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这些都是经常见之于各种媒体和文件的语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政府,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因此,简化地说,广播电视是党的喉舌是丝毫不错的。
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报刊多有出现,除了原来一般是/地市级0以上、并由本级党委主办的/党报0、/党刊0仍是党的喉舌外,其他的如/子报0、/子刊0,尤其是一般被俗称的/小报0、/小刊0并不完全是党委直接主办的,故不能一概地说报、刊都是党的喉舌。
当然,并非说这些报刊可以拒绝执行甚至反对党提出的宣传政策和方针,只是它们的主办者并非都是一级党委。
在一定意义上讲,被列入党报、党刊行列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也并非是随意的事。
广播电视就不同了。
任何一家广播电台、电视台,无论是何层级,都是由政府广播电视部门直接办的,都纳入一级党委的管理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每一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都无一例外地被称为党的喉舌。
这种性质反映在多种文件中,如1981年1月,中共中央在有关决定中严肃指出,广播电视/必须无条件地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不允许发表与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0基于以上性质,我国的广播电视就不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随便发表意见的/中性0平台。
它只能播出体现党的政策、方针、决定、指示、意见等和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节目。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中出现的/嘉宾观点不代表本台0等类似于/文责自负0的声明完全不适合我国的广播电视,自然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同时也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
自然,广播电视也不是播音员或主持人个人随意表现的舞台,而是党的宣传阵地,是党的舆论工具,要求在这个高度上对待播音主持工作。
/转播0是一个业内反映持久、涉及面很广的问题。
转播是中国广播电视的一个特色,也可以说是中国新闻界的一个特色。
公务员面试资料之公考面试漫画题(有备无患)
免费送给公考的朋友们~加油!公考面试漫画题1、作秀见义勇为,本该大力弘扬。
见义勇为者理应受到人们的尊敬、颂扬乃至奖励。
但这高尚之举却往往遭人非议,使人难以理解。
我们常听到有人抱怨社会的冷漠,见死不救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为什么会这样?私心、私利、自我作祟,社会正气受到污染,正义受到抵触,歪风邪气在一定场合占了上风。
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社会正义,全社会必须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加以反省。
知荣辱,树新风,让好人好事得到公正待遇。
2.虎口在拥有36万城区人口的湖北省荆门市,一家民营企业通过行贿民政局原局长等手段,买断当地唯一的公墓和殡仪馆20年经营权。
如此一来,当地殡葬价格一路飙升,一些死者亲属不堪重负。
由于当地殡葬业被独家垄断经营,有的墓穴价格被炒高到11万元;部分死者不得不把亲人葬在60公里以外的邻县公墓。
一些群众表示,如此垄断经营是要让百姓“死无葬身之地”!3、漫画:“瓜”分漫画:“瓜”分广州市统计局万户居民调查网日前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住房和汽车消费给广州市民造成较大压力。
为买车买房而积极储蓄,为车贷房贷支付本息,使市民当期其他生活消费和投资受到挤压。
调查显示,12%的广州家庭去年有负债,其用于还贷本息的支出约占全年家庭总收入的25.4%。
受还贷压力的影响,负债家庭的消费开支明显受到挤压,其家庭总收入中用于消费支出的比重仅为49.5%,低于平均值达25.8个百分点。
4、漫画:准时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5、漫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许多企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就意味着收入减少。
据重庆市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舒阳介绍,对于农民工参保人数较多的工伤保险,政府要求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但不少单位还是直接从农民工的工资中扣除。
许多单位不愿给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原因之一就是不愿意增加成本。
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个人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但一些单位却完全从农民工的工资中扣除,而且还把它写在合同书中。
三轮改革 催熟芒果
三轮改革催熟芒果从微观层面的机制,到宏观层面的体制,第三轮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
湖南广电欲催熟芒果。
6月28日,长沙,湖南广播电视台和芒果传媒正式挂牌。
若干年前湖南卫视粉丝赠送的‚芒果‛昵称,也正式为湖南广电官方启用。
是日,挂牌仪式上,湖南广播电视台台长、芒果传媒董事长欧阳常林携所有台领导,面向与会者,深鞠了三躬。
一贯低调的欧阳常林,宣布目标时却鲜有的高调——三年之内,湖南广电的总资产要突破200亿元、总收入要突破100亿元、净利润要实现10亿元以上、总市值要实现1000亿元。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魏文彬坐在第一排,安静认真地听。
就在四年前的秋天,作为广电湘军领头人的魏文彬提出了‚从体制内走出去,从国内走出去,市场主体立起来‛的‚两走一立‛的湖南广电第三轮改革思路。
时至今年1月,湖南广电第三轮改革迅速推进,表象是‚局台分开‛和‚制播分离‛,核心是从机制到体制的改革跃迁。
但是,‚要把这个思路创造性地执行到位,不是仅仅完成局台管办分离的体制调整就万事大吉,‛欧阳常林说,‚更重要的是要在成立广播电视台之后,如何贯彻‘绿色传播’的理念;如何尽快整合资源,尽快做实市场主体;如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抓住机遇做大做强。
要在这些问题上破题,而且是真正破题!‛‚芒果新传播‛,被湖南广电自称为第三轮改革的破题之果。
人事第三轮改革的关键在于从机制到体制的突破。
改革,关于人员安置与利益分配,永远是焦点。
四年前,魏文彬提出‚两走一立‛的湖南广电第三轮改革思路,这被湖南广电称之为‚秋天的思考‛。
四年后,在2009湖南广电年度总结会上,欧阳常林一改往年作报告的形式,以‚芒果,春天的故事‛为题作了一场激情演讲。
第三轮改革随之迅速推进。
人事改革,重点并非领导任命,虽然领导的职务总会在第一时间牵动外界眼球。
1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一则简短通知,称‚决定:免去欧阳常林同志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总经理、湖南电视台(总台)台长职务;免去吕焕斌同志湖南经济电视台台长职务‛。
对于广播电视法规的看法
2012160024 游锰涛保持稳定注入活力从最近刚发布的政策“各省电视台每天至少播放30分钟纪录片”,由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以下几点信息。
一,国家更重视了纪录片的地位,要对目前小众的纪录片进行大众化;二,我国的广电总局具有唯一的号召力,统管全国;三,我国经常会以政策文件代替法规;四,我国更偏向于电视的教育功能,限制娱乐功能。
广播电视体制有三种形式,国有制、公有制和私有制,这三种不同的形式直接导致了不同的管理体制与法规。
国有制主要成为了国家的宣传服务类广播电视,公有制属于公共服务类广播电视,私有制是商业服务类广播电视。
而对于中国这种以国有制为主,又有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的特点的体制来说,广播电视仍然是政府喉舌,受政府管理,本质是不变的,虽然这样能够充分保证政权的稳定,避免电视被少数不法分子操纵,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像初期时法轮功就曾盗用电视进行宣传。
我国的广电体系,是纵向管理的,即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广电机构进行管理,国家广电总局作为国家政府部门管理全国的广电事业。
现在我国管理的电视台,似乎偏向于电视节目的教育功能与宣传功能,而对于娱乐功能却是限制的,例如前几年的限娱令,前阵子的歌唱类节目的限制,以及最近的各省电视台每天至少要播30分钟记录片的规定,这些看出我国广电的特点从某种角度看是好的,但我仍希望有更多的开放元素进入,政府管理更松点。
虽然现在各地电视台的财政来源不再局限于国家拨款,广告也成为重要的来源,但总的来说商业元素偏少,商业服务的精髓不在于有多少广告,而在于其竞争、自由以及创新的精神。
所以我觉得,我们国家应该放得更开一点,管得再少一点,但不是完全放开,只是希望引入更多商业元素,这样我们的广播电视才会更有活力,这样直接促进了我们的电视台的创造了,让我们的电视节目也走出去,而不只是拿来主义,希望中国也有更多的自己的“好声音”“爸爸去哪儿”之类的节目。
当然,从限娱令等政策性文件我们可以看出来,我国现在的法规、政策界比较模糊,有时是以政策代替法规的。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2004年4月1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建设兵团广电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解放军总政艺术局、中直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净化荧屏,把涉案题材的警匪剧的负面作用减少到最低限度,进一步规范对这类题材电视剧的审查和播出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包括上星频道和非上星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00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需向总局专项报批;二、各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对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要加强审查把关,特别是对表现大案要案,或表现刑事案件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电视专题节目中展示血腥、暴力、凶杀、恐怖的场景和画面,要删减、弱化、调整;三、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对以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要严格控制,对涉案题材的影视作品的播出数量要大幅度削减;四、各有关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引进境外涉案题材的电视剧和电影片数量;五、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的题材规划审查,严格控制题材数量。
各级审查和播出机构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刻执行。
——结束——。
违反媒体法的例子
违反媒体法的例子自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得到有效遏制。
2015年2月5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中国产经新闻》等4起典型案件查办情况。
这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自2014年以来第五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
4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产经新闻》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3年3月,南昌万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向中国产经新闻报社支付15万元后,获得报社授权,在江西、海南“组织”《中国产经新闻》宣传内容刊发,该报江西记者站站长余樟树具体组织运作。
余樟树在江西开展新闻采访报道工作的同时为该公司组织广告,其中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为16家基层单位开展有偿宣传报道,由南昌万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收取165万元费用,在《中国产经新闻》以新闻报道、专题的形式刊出。
经查,该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系中国产经新闻报社江西记者站站长余樟树的亲属。
2014年9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给予中国产经新闻报社警告、罚款75万元、撤销江西记者站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退回违法收取的165万元费用;将余樟树列入不良从业行为记录,五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并将余樟树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中国县域经济报》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2013年5月,中国县域经济报社组织记者对甘肃平凉市部分县进行调查采访,该报在开展报道的同时,违规以“专题”的形式刊登了8个整版的形象宣传,并收取26万元费用。
2014年9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给予中国县域经济报社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法收取的26万元费用3、《中国文化报》北京记者站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3年12月30日,中国文化报社北京记者站站长王金龙,以其亲属公司北京寻梦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办中国文化传媒网北京频道,并向该网运营公司支付17万元。
文化广播影视局深化体制改革讨论及实施策略
文化广播影视局深化体制改革讨论及实施策略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广播影视行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行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秩序混乱等。
为了更好地促进文化广播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深化体制改革成为必然选择。
本文将就文化广播影视局深化体制改革进行讨论,并提出实施策略。
一、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1.优化产业结构:通过调整和优化文化广播影视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实现行业转型升级。
2.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原创内容生产,鼓励技术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3.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层级,优化管理职能,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2.完善影视作品审查制度: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审查机制,尊重创作自由,鼓励优质作品产出。
3.推进影视作品创作生产:加大对原创作品的扶持力度,鼓励多元化题材创作,提高作品质量。
4.加强版权保护:完善版权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创作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5.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与文化、旅游、互联网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优化升级。
6.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实施策略1.加强政策引导:政府要加大对文化广播影视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定一系列有利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2.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文化广播影视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为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3.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置文化广播影视资源,实现行业内部各领域的协调发展。
4.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开放市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激发市场活力。
5.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行业秩序。
6.推进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文化广播影视行业的国际影响力。
广电62号令名词释义解析
广电62号令名词释义解析
广电62号令是指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计算机网络音视频
传输服务管理的通知》。
该号令旨在规范和管理计算机网络上的音视频传输服务,保障传媒内容的合法合规传播。
其中,广电指的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中国的最高广播电视管理机构。
它负
责制定和实施广播电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广播电视业的运行。
号令是一种文书形式,广电62号令是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第62个具体
规定文件,具有行政法规的效力。
号令通常用于规范和管理特定领域的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名词释义解析是指对于广电62号令中出现的具体名词进行解释和说明。
这些
名词包括计算机网络、音视频传输服务管理等。
计算机网络是指多台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连接起来,以共享信息和资源的系统。
在广电62号令中,计算机网络用于传输音视频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剧、广告等。
广电62号令对计算机网络上的音视频传输服务进行了管理规范,以确保内容的合
法合规传播,保护观众的合法权益。
音视频传输服务管理是指对计算机网络上的音视频传输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管的
活动。
广电62号令对音视频传输服务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服务的许可、内容审查、质量监测等方面。
通过对音视频传输服务的管理,广电62号令旨在促进传媒
内容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广电62号令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一项管理计算机网络
上音视频传输服务的规范,其中涉及的名词包括计算机网络、音视频传输服务管理等。
这一号令的发布旨在保障传媒内容的合法合规传播,维护观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传媒行业的健康发展。
禁韩令原因是什么原因真相
禁韩令原因是什么原因真相近日,网曝广电总局封杀韩星真的吗。
广电的限韩令禁韩令是怎么回事?禁韩令原因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的广电禁韩令原因真相,一起来看看吧。
禁韩令原因是什么应该有很多网友或者粉丝都已经听到这种类似的消息了吧,也许是因为近日以来韩国布置萨德系统而引起的事件哦。
曝广电封杀韩星消息在朋友圈、微博广泛流传,称受国际关系影响,广电总局下令韩国明星不准以任何形式出现在电视以及各大场所。
而对于曝广电封杀韩星,目前暂时没有任何官方渠道证明该传闻属实。
近年来,韩星来华淘金成为一种潮流,随之也引来不少争论,矛盾集中在一些韩星的言论以及他们的粉丝中。
2日,更是曝出在8月1日韩国男团got7在香港的演唱会上,中韩粉丝互殴。
此外,有媒体报道称黄致列中国出场费是韩国的100倍。
更有人翻出了早年张娜拉声称“没钱就来中国演出”的言论引网友声讨。
对于曝广电封杀韩星一事,在微博上,有11万人参与事件投票调查,85.9%的网友表示支持。
曝广电封杀韩星,近日,一条关于韩星来华将全面受限的消息在朋友圈、微博流传甚广。
该传闻称,受国际关系影响,广电总局下令韩国明星将不准以任何形式出现在电视以及各大场所。
目前多方表示暂时没有任何官方渠道证明该传闻属实。
韩国方面也称他们目前听到了很多传言,“但还在确认当中。
”据悉,官方虽未证实但某主流大台将停播韩剧。
最近有网络传闻称,因国际关系原因,韩星赴华将在大陆遭集体受限,广电总局下令韩国明星将不准以任何形式(包括电视剧,电影,演唱会、综艺节目,广告等),出现在电视以及各大场所,八月起开始生效。
传闻一出,引发广泛讨论,有媒体更直接发文表示,该消息已获“综合多方消息证实”,将“限韩令”推到了风口浪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在播、待播的涉及韩国艺人的影视、综艺节目有数十部之多,其中包括了备受瞩目的《八月未央》、《旋风少女2》等热剧,倘若传闻属实,或将波及大片。
针对此消息,记者联系到了多位业内人士求证,各方均向记者表示,目前暂未接到广电总局通知,“现在都还是小道消息”。
广电集团的贪贿“实权派”
23关注·反腐报道广电集团的贪贿“实权派”文/武军磊南京广电集团多人落马2015年1月26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日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南京广电集团生活娱乐频道副主任王塑然涉嫌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
2009年11月以来,王塑然曾任南京广电集团信息频道财经资讯部主任、生活频道制片人、节目营销中心娱乐节目部副主任、电视传媒中心生活(娱乐)频道编辑部副主任等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广电集团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的第一家全国副省级城市广电集团,集团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
它是整合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南京广播电视报社和南京音像出版社等广电资源,打造出的一个拥有固定资产20亿元、节目覆盖受众2000万人和年创收超6亿元的地区传媒巨人。
集团的电视专题片、电视剧,广播剧等年生产量达200部(集)以上。
有多件作品荣获全国和省级以上大奖,在全国广播电视界享有很高声誉,共有12部作品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还有一大批广播电视作品分别获得中国电视新闻奖、“金鹰奖”“飞天奖”“星光奖”“彩虹奖”“金桥奖”和“金编钟”奖等全国一等奖。
在这次的南京广电集团贪腐窝案中,王塑然不是第一个倒下的。
早在2014年12月23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依法对秦淮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南京广电集团影视剧部原主任兼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于勇,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
继王塑然之后,2015年5月25日,南京市纪委接连发布了两条消息:南京广电集团原党委委员钱永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南京广电集团原党委委员、南京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陈小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陈小平出生于1952年,接受组织调查时已退休。
几天后的6月1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发布消息,南京警钟长鸣广电集团财务资产部原主任徐承俊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南京广电集团组织人事部原副主任张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风云女台长的腐变
风云女台长的腐变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17期文/陈彩虹韩冰2009 年7 月,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繁华的光荣街上,一座建筑面积4.27 万平方米、金话筒形状的百米大厦——辽宁广播大厦拔地而起。
辽宁广播大厦的主楼是辽宁人民广播电台业务用房,地上建筑21 层。
放眼远眺,整体大厦呈现为塔式,向上节节攀升。
顶部的信号发射塔设计成金话筒的形状,下面是两层宛如钢琴琴键的精美的金属构架,表现一种音乐的动感及和谐的美感。
驻足瞻望,大厦主楼从屋顶到地面的大型玻璃幕墙,晶莹透亮、华丽气派,与对面路口的巨型电视屏幕交相辉映,把宏伟的大厦点缀得熠熠生辉。
然而谁会想到,这座号称“东北广播发展史上标志性的建筑”上却黏附着“蛀虫”,她蛀蚀着大厦的栋梁,却把自己的腰包充盈得鼓鼓囊囊。
这个“蛀虫”是辽宁广电系统的风云人物。
她叫姜丽彬,辽宁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总编辑。
用不着辩护,我确实收了2010年4月15日,一封举报信摆在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领导的案头。
举报信虽然内容简单,但来头不小。
这封举报辽宁人民广播电台原总编辑、党委书记姜丽彬收受贿赂的举报信,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交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并以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反贪第273号督办函挂牌督办。
这时的姜丽彬刚刚退休半个月。
举报信反映姜丽彬在担任辽宁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期间有三大问题:第一反映辽宁广播大厦大楼外墙、玻璃幕墙和主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姜丽彬有重大的受贿行为;第二反映在购买电台设备中,她收受贿赂;第三反映她唯钱进人,唯钱用人。
信中寥寥几行字,既没有具体事实,也没有确凿的证据,线索很模糊。
但就是这封简简单单的举报信,却引起了反贪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辽宁广播大厦投资近两亿元,台长手中掌握着相当大的权力,不排除趁机捞一把油水的可能。
这未必是空穴来风,应该是一条很有价值的线索。
为了了解情况,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开始联系举报信的举报人。
但是,电话打过去后,举报信上所留的举报人并不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
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视互联网
【发文字号】新广电发[2015]229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15.09.18
【实施日期】2015.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
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5〕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有效遏制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严厉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
生产、销售、安装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利用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实施传播淫秽色情节目、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上升、蔓延的势头,确保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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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为何如此嚣张,啥都敢禁?
说到广电局,也许没多少人会对其抱有好感度的,今天咱们就俩吐槽一下,广电局的嚣张往事。
广电局禁的最多的就是我们青少年看的动漫了,为的是什么?净化荧屏吗?促进少儿成长吗?难道动漫就不允许有战斗的场景了吗?难道动漫就不允许有流血的画面了吗?难道动漫里的女性角色就必须包的的严严实实的,和裹粽子一样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是广电局偏偏不这么想,稍微打几拳——暴力,稍微漏点肉——黄色,稍微留点血——血腥。
这是什么定理?
名侦探柯南,太多死人的画面过于血腥被封,数码宝贝,太多打斗画面被封,美少女战士太多露肉画面被封,我就呵呵一笑,这些承载着我们90后的童年回忆的动漫说封就封,广电局给的理由是什么“这些动漫不利于少儿的成长”,哇塞绝了,照你这么说让那些孩子每天看那种吸氧羊,脑残熊就有利于成长了?我这绝对不是故意要贬低我们国产动漫,的确有那么几部是好的,真的是几部,但是比不过日漫这是事实,甚至我可以说,日本的真的叫动漫,国产的只能叫动画片。
国产与国外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动漫的本质,国产的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不论做什么好人就是对的,坏人做什么都是错的,所以从一开始,国产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凭什么?人家两头狗熊天天搞那个光头哥,为了保护森林,他们就是好人吗,光头哥为了养
活自己砍几棵树就算坏人吗?这种观念完全就是错的。
我一直喜欢一部日本的经典动漫,海贼王,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听过,为什么我会喜欢呢,看不懂的人只能看到打架,流血,露肉,但是看得懂的人看到的是什么,梦想,友谊,热血,感人的情节,我喜欢他因为他能给我带来欢笑,也能给我带来伤感,在这里面好人既是好人,也是坏人,坏人既是坏人,也是好人,路飞是海盗,是坏人吧,但他却会愿意为了自己的伙伴去死,红狗是海军,是好人吧,但他却会因为绝对的正义去乱杀无辜,在海贼的世界里没有正义与邪恶之分,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立场,这就是和国漫最本质的区别。
为什么广电要遏制任何带有一点点成人色彩的动画。
首先,经常看电视上的动画节目的大多数是10岁以下儿童,而这些儿童往往最容易受到动画情节的影响而模仿电视内容,然而封掉就有用了吗,我们大天朝缺乏的是教育,你不教育好孩子,今天封了这部,明天再出一部,最后还是会出事,你教育不好封再多也没用,如果一个小孩他很幼稚,什么都不懂分不清现实虚幻青红皂白去模仿,那么这动漫到底要改成什么样子!!到最后要改到只有黑白屏幕了吗?我只能说广电就是在搞笑。
这里我最后说一句,如果广电再继续这么下去的话迟早有一天他会被自己给搞垮,当哪一天承载着我们青春记忆的海贼,火影都被封了的话,估计到时候百度就会出现一个头条“广电局总部大厦因不明原因倒塌,死伤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