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注:1。
业绩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为准.如中标单位是联合体,则中标金额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的双方各自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议未注明比例的均分。
2.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有行贿行为的企业,其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得分清零。
3.每有一次严重不良行为的,暂停投标报名三个月。
4。
在人民检察机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的企业,暂停投标报名2年。
5。
本通知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综合评价分数及排名,其中标总额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6.营业税和所得税,包括在穗省属企业在广东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缴纳的所得税项。
7.企业不良行为扣分不封顶。
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汇总分低于零分以下的,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分值按零分计算。
8.本通知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综合评价分数及排名,其“获奖奖项”加分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获奖奖项加分的工程,均为在广州市地
域内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获奖奖项”项中同一项工程按工程编码认定。
9。
列入奖励加分范围的国家级和广东省级施工工法,是指按照工法专业分类,申报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仅指其中的市政道路、隧道、桥梁)两类工法,其中申报施工工法所列应用工程中至少有一项为广州市范围内的工程.申请奖励加分前,施工企业应持工法批准文件到市建委质量安全处进行复核。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附件1 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2 —
—4 —
备注:1.业绩专业分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企业;
(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
(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企业。
业绩主要通过“三价登记申报系统”(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推送到企业信用账号经确认后采集。
2.奖励中所指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内容应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
3.项目管理类不良行为信息的5.4、5.7均通过“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采集。
4.不良行为程度分类:评价期限3个月的为轻微不良行为,评价期限6个月的为一般不良行为,评价期限12个月的为严重不良行为。
诚信单位评价标准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一、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A1)
备注:1、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表彰的,必须同时也获得自治区级的优质工程,才能予以加分;
2、承建项目所获奖项必须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才能予以加分;
3、受表彰的参建单位加分标准,按照承建单位加分标准的一半执行,仅限于获得“鲁班
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天山奖”四个表彰奖项,以发文为准;
4、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表彰中,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地点的多个单体工程同时获
奖的,只记一次加分;
5、多家企业获得同一项工法的,只对第一单位记加分。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2017版)
示范工程 信息
国家级
21-30名
3分
国家级
11-20名
14.5分
21-30名
14分
获奖 信息
·
·
北京市级 良 好 行 为 信 息
·
·
·
·
其他有获奖 信息的 1-10名
0.5分 4分
科技成果 信息
国家级 北京市级
11-20名
3.5分
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3 科技 北京市级 进步 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3 信息 制定工法 国家级工法 5 · · 信息 北京市级工法 3 主编 5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参编 3 国家级 主编 5 · ·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制定标准 参编 3 信息 主编 3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北京市级 参编 1 其他有科技 0.5分 工程造价地方标准(参与) 最高2分 进步信息的 参与援建有关的工程建设 1 社会 每项得1分 责任 参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工程建设 1 满分为3分 信息 参与重大活动有关的工程建设 1 不良行为 信息 参见《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附件1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分值
1-10名 11-20名 21-30名 · · 其他有本市备案合同 额的 采集相关信息 暂不参与评价 5 5 4 5 4 4 4 3 2 3 2 3 2 3 2 3 2 2 2 2 1 5 5 4 3 2 5 4 1-10名 15分 18分 17.5分 17分 · · 0.5分
经营 信息
本市备案合同额
外埠业绩 境外业绩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银奖 中国钢结构金奖 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 北京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金奖 北京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银奖 北京市建筑竣工长城杯金奖 北京市建筑竣工长城杯银奖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金奖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银奖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金奖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银奖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 北京市安装工程优质奖 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 国家科学技术奖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北京市科技成果鉴定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统一标准(市场)
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为施工作业人员申办市民卡总数量排名前位的
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为施工作业人员申办市民卡总数量排名在位的
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为施工作业人员申办市民卡总数量排名在位的
三、应用管理
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开展通过“路筑福”管理平台发放施工作业人员工资工作的
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通过“路筑福”管理平台发放施工作业人员工资的总人数排名前位的
获得市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每项
四、质量管理先进
被评为国家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被评为国家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
被评为省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被评为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
被评为市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被评为市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
施工项目部被市质量管理先进的每项
减分
一、发生质量事故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统一标准(市场)
类别
项目
序号
企业市场行为内容
评分标准
加分
良好信用行为
受到部级表彰的(市场行为)
受到省级表彰的(市场行为)
受到市级表彰的(市场行为)
在市分包中心进行分包交易并交易成功的(次)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或在日常管理中表现特别优异的
业绩备案考评得分(见附表)
三、受到通报批评
受到部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受到市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四、现场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的每次扣分,封项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市场行为的综合评价标准非常重要。
通过综合评价标准,可以评估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本文将介绍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的综合评价标准,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应用。
一、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的定义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各项行为进行评估和评价的系统性指标体系。
它包括企业的市场定位、市场竞争力、市场拓展能力、市场营销策略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价,可以客观地了解企业的市场行为优劣,为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的重要性1. 评估竞争力: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通过综合评价标准,可以评估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了解企业的优劣势,为企业进行战略调整和提升竞争力提供依据。
2. 提高市场拓展能力: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开展新项目和拓展新市场,而市场拓展能力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通过综合评价标准,可以评估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和提升能力,以更好地开展市场拓展工作。
3. 优化营销策略:市场营销策略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综合评价标准,可以评估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的有效性,并为企业提供改进和优化策略的建议,帮助企业更好地推动销售和市场份额的增长。
三、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的应用1. 市场定位评估:通过综合评价标准,可以评估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定位是否准确。
准确的市场定位可以使企业更好地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并实现市场份额的增长。
2. 市场竞争力评估:通过综合评价标准,可以评估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评估竞争力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优劣势,并制定相应的竞争策略。
3. 市场拓展能力评估:通过综合评价标准,可以评估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
评估拓展能力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弥补短板,并制定拓展计划,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2年版)(海南省)
存在转包、挂靠、出借
资质、违法分包、无资
SG-D0103
质或超越资质承揽项 目,且2年内发生2次及 以上同类型违法行为或
者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的
一年内两次以上在办理 SG-D01- 许可、备案、证明等事
04 项中提供虚假承诺或者 不履行承诺的
SG-D01- 未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 05 情节严重的
2年内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 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等便利 措施;限制1-2年内参与政府和 国有资本投资的建设项目等
《海南省绿色建 筑发展条例》第 四十二条
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和查验力度,提高随机抽查 的比例和频次; 3.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予以信用减分、降低信用等次; 4.限制参与政府和国有资本投资的建设项目,或者予以提高建设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
海南省绿色建筑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
发展条例》第四 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
十二条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四十二条
公开
约谈
取消投标资格时 间减半(作出行 政处罚的按行政 处罚执行)
建筑市场 行为
伪造、变造资格、资质 SG-D01- 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
5.限制享受政府有关绿色建筑的优惠政策支持,限制申请财政性
县级以上住建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根据情节,限制3个月至1年内
管部门
付条例》
不得在我省承揽新业务等
《保障农民工工 资支付条例》第 五十五条 《海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 进一步提升建筑 工地实名制管理 水平的通知》
资金项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 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 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 水平的通知》 建立实名制管理专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2)。在按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实名制信用评价 管理的同时,实施信用专项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评价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评价标准一、注册资本和净资产1.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的大小是评价其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
在评价企业资质时,应考虑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其所申请资质的要求。
2.净资产:企业的净资产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是反映企业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
在评价企业资质时,应关注企业的净资产情况。
二、技术人员和技能1.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数量和资格应符合所申请资质的要求。
评价时应关注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等方面。
2.技能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以满足工程项目的需求。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是否有完善的技能培训机制。
三、工程业绩1.已完成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工程业绩,包括已完成的工程项目类型、规模、质量等。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已完成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2.工程质量: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质量应达到相应标准,评价时应关注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
四、安全生产能力1.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安全培训机制。
3.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如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五、科技进步水平1.技术创新:企业应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成果和投入。
2.信息化管理:企业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是否拥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3.科技进步奖项:企业可以申报科技进步奖项,展示其在科技进步方面的成果。
评价时应关注企业是否获得过与所申请资质相关的科技进步奖项。
六、市场行为和管理水平1.合规经营: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合规经营。
建筑市场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6分
18
专业监理工程师
每人4分
19
监理员
每人2分
不区分
10分
4
企业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
不区分
10分
5
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约谈的
每次10分
10分
6
施工、监理企业一经确认有三次以上未在我局建管股建立的施工、监理企业相关文件签收软件上确认签收文件的
每次5分
5分
7
在主管部门进行综合性执法检查时,施工、监理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未到位
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
门定性相关监理机构管理人员未履职的
总监或总监代表
每人10分
14
其它任命人员
每人5分
15
在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现场未提供按合同节点支付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区分
6分
16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的
5分
17
在日常工作中,一经发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未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建筑市场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序号
内容
程度
扣 分值
1
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我局发文通报的;
不区分
10分
2
企业存在频繁变更经施工许可核定的工程管理人员,达3个(含3个)以上或变更项目经理、总监,且没有合理解释的行为;
不区分
6分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全区性建筑工程管理会议,企业存在无按规定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的的行为或参会人员违反会议规定的行为;
每人6分
8
其他任命人员
每人2分
9
专项检查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施工、监理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未到位
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统一标准
市场不良信用行为
受到建设(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次)
对在日常管理中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承诺履行相关事项的(次)
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及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不履行义务的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中有行贿、串标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次)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起
二、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
被管理部门约谈的每次
被下达停工通知书的每次
被亮黄牌的每次
被行政处罚的每次
被亮红牌的每次
三、受到通报批评
受到部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受到市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每起
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报告的
二、受到行政处罚
因施工质量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起
因施工质量管理原因受主管部门约谈,或被质监部门责令局部停工,每次
三、受到通报批评
被国家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通报批评
被省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通报批评
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每项
二、受到通报表彰
部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
省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
市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
三、其它行为
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的每个项目
在建工程管理人员纳入定位系统每个项目
减分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统一标准(市场)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统一标准(市场)类别项目序号企业市场行为内容评分标准1 受到部级表彰的(市场行为)+102 受到省级表彰的(市场行为)+6良好3 受到市级表彰的(市场行为)+4加分信用4 在分包中心进行分包交易并交易成功的(次)+2行为5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或在日常管理中表现特别优异的+106 业绩备案考评得分(见附表)+1~+107 受到建设(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次)-108 对在日常管理中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承诺履行相关事项的(次)-8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及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9 -8标文件订立合同的1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不履行义务的-8市场11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中有行贿、串标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次)-8不良12 年度内受到建设(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次)-6信用13 按照主管部门日常管理规定,应完成未及时完成各类事项的(次)-6行为14 未按规定建立建筑劳务经理管理制度的-615 发生各类被投诉、曝光经查实的(非质量、安全类)-416 未按规定办理农民工业余学校总、分校备案的(次)-217 未按规定办理劳务经理业绩备案的(次)-2 减分18 在“清欠”、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突发事件中不予配合、工作失职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次)-2019 不配合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或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以及拒不整改的(次)-820 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次)-821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或允许他人挂靠的(次)-8 现场22 项目部管理人员50%以上为非本单位人员(次)-6 不良23 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足60%的-6 信用24 中标项目经理不在岗或变更无合法手续的(次)-6 行为25 项目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次)-6未及时办理建筑施工(总分包)合同备案、项目部备案及变更备案的(每次扣 3 分),未办理建筑施工(总分包)合同备案、项目部备案及变更备26 -6案的(每次扣 6 分)27 工程开工后,未按规定使用信用管理手册的-4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统一标准(质量)1 / 6类别项目序号企业质量行为内容评分标准28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表彰的(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每项+10一、获得工29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表彰的,每项+6 程质量奖30 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表彰的,每项+431 获得市优质结构工程的,每项+132 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8二、工法、33 获得省级工法的,每项+6 新技术应34 获得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表彰的,每项+6用35 获得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表彰的,每项+4加分36 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每项+8三、在国家、省、市获得省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通报表扬或市质监部门评定为优质37+6检查中受示范工程的,每项到表彰38 获得市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每项+439 被评为国家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840 被评为国家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541 被评为省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6四、质量管42 被评为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3 理先进43 被评为市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444 被评为市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245 施工项目部被市质量管理先进的每项+246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2047 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15一、发生质48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每起-10 量事故49 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550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报告的-1551 因施工质量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起-10二、受到行政处罚52 因施工质量管理原因受主管部门约谈,或被质监部门责令局部停工,每次-5减分53 被国家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通报批评-8三、受到通54 被省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通报批评-6报批评55 被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通报批评-456 因质量原因受到不良行为记录,每次-5四、不良行57 施工过程中违反强制性条文,每项-3为58 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群诉群访的,每项-10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统一标准(安全)2 / 6类别项目序号企业安全行为内容评分标准59 获得国家3A 级文明工地,每项+10一、文明工地、绿色施60 获得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每项+6工示范工程61 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每项+462 部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8加分二、受到通63 省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6报表彰64 市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465 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的每个项目+4三、其它行为66 在建工程管理人员纳入LBS 定位系统每个项目+267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30一、发生生68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20产安全事69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10故70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起-2071 被管理部门约谈的每次-172 被下达停工通知书的每次-2二、受到行政处罚或73 被亮黄牌的每次-3行政处理74 被行政处罚的每次-4减分75 被亮红牌的每次-576 受到部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877 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678 受到市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4三、受到通报批评79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80 -1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每人扣 1 分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统一标准(实名制)类别序号行为内容评分标准企业按规定建立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并报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加分81+2 务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3 / 6企业将实名制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并报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82 +2理中心审核通过的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评价(宁建人服管字〔2014〕16 号)等83 +2级为 A 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评价(宁建人服管字〔2014〕16 号)等84 +1级为 B 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为施工作业人员申办市民卡总数量在同类项目中85 +3排名前10%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为施工作业人员申办市民卡总数量在同类项目中86 +2排名前10%-20%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为施工作业人员申办市民卡总数量在同类项目中87 +1排名前20%-40%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以市民卡通过“e路筑福”管理平台发放施工作业人员工资的总人数或总量在同类项目中排名前10%,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88 +2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以市民卡通过“e路筑福”管理平台发放施工作业人员工资的总人数或总量在同类项目中排名前10%-20% ,每项(涉及的分包89 +1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以市民卡通过“e路筑福”管理平台发放施工作业人员工资的总人数不低于工程项目持卡总人数的40%,每项(涉及的分包企90 +2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免费健康体检的总人数在91 +2同类项目中排名前10%,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免费健康体检的总人数在92 +1同类项目中排名前10%-20% ,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免费健康体检的总人数不低于工程项目持市民卡总人数的30%,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93 +2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有考勤记录的人员占项目持市民卡总人数的50%94 +3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有考勤记录的人员占项目持市民卡总人数的95 +240%-50%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当年有考勤记录的人员占项目持市民卡总人数的96 +130%-40%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97 企业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598 企业所属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实名制管理登记的,每项-5 减分99 企业所属工程项目未进行实名制信息申报的,每项-34 / 6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评价(宁建人服管字〔2014〕16 号)等100 -2 级为 D 的,每项(涉及的分包企业按标准的50%计分)企业收到实名制管理整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整改计划101 -3 的,每次102 企业未按上报的实名制管理整改计划整改到位的,每次-2 103 企业不配合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每次-2 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严重违规,影响施工作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权益104 -5 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每次说明:1、序号 6 的“业绩备案考评得分”由建管处、市政管理处、装饰办负责直接完成填分;2、其余所有序号均对应评分,细则页数不受限制。
诚信排名评标准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注:1.中标项目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铁工程为准。
如中标单位是联合体,则中标金额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的双方各自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议未注明比例的均分。
2.合同备案金额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同备案系统中的合同备案为准。
合同备案金额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合同计价文件应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和执业人员签章。
如是联合体承接的工程,则合同备案金额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的双方各自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议未注明比例的均分,并须联合体各方确认。
已备案的合同要素缺失的(合同金额、工程量、工程地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可操作执行的结算方式),或缺失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计价文件(含计价软件版或XML2.0或excel格式的电子版),或是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合同备案的,不计入诚信得分。
3.合同结算备案金额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同备案系统中的结算备案为准。
结算备案金额自结算文件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结算计价文件应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和执业人员签章。
如是联合体承接的工程,则合同结算备案金额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的双方各自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议未注明比例的均分,并须联合体各方确认。
4. 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金额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同备案系统中的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为准。
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备案金额自劳务分包合同结算文件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有行贿行为的企业,其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得分清零1年。
6.本通知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综合评价分数及排名,其合同结算备案金额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7.营业税和所得税,包括在穗企业在广东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缴纳的所得税项。
8.企业不良行为及不规范行为扣分不封顶。
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汇总分低于零分以下的,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分值按零分计算。
9.本通知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专业综合评价分数及排名,其“获奖奖项”加分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核心参与者,承担着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行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的综合评价标准。
二、形象塑造建筑施工企业的形象塑造是其市场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以下方式塑造正面形象:1. 信誉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应始终遵循合同精神,按时交付工程,并积极履行承诺。
2. 服务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高品质的施工服务,并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
3. 安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质量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是其市场行为的核心内容之一。
以下是衡量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的质量管理标准:1. 工程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应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通过质量控制手段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性。
2. 质量认证: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获得ISO9001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3. 效益评估: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回顾,以提高施工质量的稳定性和持续改进。
四、社会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评价其市场行为的重要指标。
以下是建筑施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综合评价标准:1. 环境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应关注和应对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 员工福利: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福利,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3. 公益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
五、合规经营建筑施工企业的合规经营是其市场行为的基础要求。
以下是建筑施工企业合规经营的综合评价标准:1. 法律合规: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相关建筑施工管理制度。
2. 税收缴纳: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遵守税收管理规定。
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1. 背景介绍东莞市作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建设工程行业一直是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企业的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东莞市推出了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对企业行为的评估和记录,激励企业遵守法规、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 记分标准内容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细则》,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资质:包括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人员配备情况。
- 施工质量: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 安全生产:企业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
- 文明施工:是否按要求设置施工场地标识,施工噪声和扬尘等环境污染的控制情况。
- 社会信用:企业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如拖欠工资、违法违规等。
3. 评分和奖惩措施根据上述评定标准,每家建设工程企业会被打分,形成一个积分档案。
根据得分情况,东莞市将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得分情况给予企业相关荣誉称号或奖励,如“东莞市优秀建筑企业”等。
- 对得分较低的企业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 针对严重违规或失信企业,可采取暂停资质、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4. 个人观点个人认为,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的推出,对整个建筑行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它能够激励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同时也提高了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和透明度。
通过这一制度,希望能够推动建筑行业向良性发展的方向迈进,为东莞市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5. 总结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的出台,为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随着这一制度的逐步推行,相信将会有更多的建筑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全面落实,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工程建设中,能够看到更多质量可靠、安全有保障的建筑工程,为东莞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18版)
2-2-6
抽查一个月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10
2-2-7
技术资料有代签字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10
2-2-15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10分:愈期经催办整改的扣15分
15
分值合计: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系数)
10
2-1-9
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报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10
2-1-10
未落实晨会制度的,扣5分
5
2-1-11
未建立完善隐患风险四张清单,扣5分
5
分值合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系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备注
项目信用
信息(IoO)
工程质量
(0.3)
*2-2-1
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擅自变更图纸施工的,扣5分
10
2-1-6
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及到岗履职不符合相关规定,扣5分
5
2-1-7
施工现场未实行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的,扣10分
10
2-1-8
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未设立"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以及危大分部分项清单、维权信息告示牌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10
2-2-3
现场实体质量抽查,每发现1起违反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标2-4
混凝土试件养护室未达到湿度、温度控制要求的,扣5分;发现无试件标识的,扣5份;养护室内试件与施工记录不符或无记录的,扣5分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16.01.07•【字号】汕住建通〔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和市府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5〕8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原《关于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试行)》(汕府建通〔2012〕29号)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局决定在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诚信综合评价制度建设总则(一)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局指导和协调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制订评价规则和标准,对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及工程现场守法履约情况进行量化评价,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各单位的评价归纳汇总为施工企业的综合评价,公开各评价环节,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建筑业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活动,将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密切联动起来,充分发挥建筑市场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和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
(二)扶持建筑信用市场建设,鼓励中介服务企业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承担责任的第三方诚信综合评价制度。
二、评价范围(一)所有建筑业施工企业均可自愿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下称诚信体系),加入诚信体系的施工企业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活动情况接受诚信综合评价。
长沙建筑行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
附件2:
长沙市建筑行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
资质序企业名资质专业:资质等
说明:
1、外地来长企业仅考核在长沙行政区域内的各项指标。
2、外拓指市管企业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省管企业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承接的施工活动。
3、省外获奖按省内对应奖项加分。
4、市监外项目(含外拓、省监、县、市监项目)的市场行为情况以市场处核审为准。
5、专业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监管情况以主体工程监管情况作为考评依据。
6、不良行为记录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
号)记录的为准。
7、建筑企业提供的外拓项目(长沙市行政区划以外的省、市)及省管项目的优良工程情况,以市质监站函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湖南省质安监督总站的答复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3
3
注:1.业绩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为准。
如中标单位是联合体,则中标金额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的双方各自比例进行划分,联合体协议未注明比例的均分。
2.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有行贿行为的企业,其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得分清零。
3.每有一次严重不良行为的,暂停投标报名三个月。
4.在人民检察机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的企业,暂停投标报名2年。
5.本通知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综合评价分数及排名,其中标总额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6.营业税和所得税,包括在穗省属企业在广东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缴纳的所得税项。
7.企业不良行为扣分不封顶。
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汇总分低于零分以下的,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分值按零分计算。
8.本通知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另行计算的综合评价分数及排名,其“获奖奖项”加分按照相应类别项目计算。
获奖奖项加分的工程,均为在
广州市地域内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获奖奖项”项中同一项工程按工程编码认定。
9.列入奖励加分范围的国家级和广东省级施工工法,是指按照工法专业分类,申报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仅指其中的市政道路、隧
道、桥梁)两类工法,其中申报施工工法所列应用工程中至少有一项为广州市范围内的工程。
申请奖励加分前,施工企业应持工法批准文件到市建委质量安全处进行复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