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与房地产网升级改版
连云港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连住房规发〔2015〕1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连政规发〔2014〕5号),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商品房预售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标准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2015年1月29日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住建(房产)局,市开发区建设局,徐圩新区规建局,云台山景区规建局。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1月29日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连政规发〔2014〕5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监管范围(一)本市市区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项目(不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其预售资金一律纳入政府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分期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和其它方式利用项目资源融得的资金等。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用于政府及各类企业作为拆迁安置房用途的,其预售资金纳入监管。
二、监管部门职责(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委托连云港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监管机构承担以下职责:1.对已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监管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该项目的开户银行及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签购房合同销售说系统升级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购房者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公司决定对购房合同销售系统进行全面升级。
现将升级事项告知如下:一、升级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购房合同销售业务日益增多,原有的系统已无法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为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我们公司决定对购房合同销售系统进行全面升级。
二、升级内容1. 系统界面优化:全新界面设计,操作更加简洁直观,提升用户体验。
2. 数据管理功能升级:优化数据存储和查询功能,提高数据安全性,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 合同模板自定义:根据不同项目需求,提供多种合同模板,方便用户选择和使用。
4. 合同审批流程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合同审批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5. 风险控制功能加强:引入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6. 报表统计功能丰富:新增多种报表统计功能,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7. 移动端支持: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方便用户随时随地查看合同信息。
三、升级时间及影响1. 升级时间:预计于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进行系统升级,期间可能对部分业务造成影响。
2. 影响范围:系统升级期间,购房合同销售业务将暂停办理,敬请谅解。
四、温馨提示1. 请各位客户在系统升级期间,提前做好合同签订和审批等相关工作。
2. 系统升级完成后,我们将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数据迁移,确保合同信息完整。
3. 如在升级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以更优质的服务,为您提供更便捷的购房体验。
祝您生活愉快!敬请关注以下联系方式:客服电话:xxxx-xxxxxxx客服邮箱:************敬请期待,我们全新的购房合同销售系统将为您的购房之路保驾护航!。
2020年12月连云港房地产市场快报(年报)
0 0
20-02 0.79 11.97 4355
20-03 78.11 77.71
675
20-04 0.4 0.4 160
20-05 37.96 37.96 896
20-06 40.37 25.92 664
20-07 0
14.46 3389
20-08 13.61 13.61 1950
20-09 7.93 7.93 1308
20-03 13.35 13.35 3326
20-04 17.37 6.15 309
20-05 65.89
43 2302
20-06 58.82 81.4 1452
20-07 18.57 25.92 2495
20-08 34.31 25.18 2060
推出规划建面
成交规划建面
成交楼面价
20-09 7.05 16.18 5717
其他用地 工业用地 商办用地 住宅用地
19-12 3.7 42.2 18.5 35.6
20-01 0
49.2 0
50.8
20-02 0
24.4 37.2 38.3
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
一、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方法
1. 登录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首先,您需要登录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在首页找到“房地产”或“住房保障”等相关栏目,点击进入。
2. 选择“商品房买卖合同查询”功能
在进入相关栏目后,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查询”功能,点击进入。
3. 输入查询信息
在查询页面,根据提示输入查询信息,包括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合同编号等。
若您不知道具体信息,可先通过其他渠道获取。
4. 查询结果
提交查询信息后,系统将自动为您查询购房合同信息。
若查询成功,您将看到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日期、房屋基本情况、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查询可靠性及注意事项
1. 查询可靠性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作为官方渠道,查询到的购房合同信息具有很高的可靠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信息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您在查询前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注意事项
(1)保护个人信息:在查询过程中,请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泄露。
(2)核实信息:查询到的购房合同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您在签订合同前,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关注政策变化:购房合同查询结果可能受到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请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
(4)合法合规:在查询和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
总之,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了解房产信息的方式。
通过以上方法,您可以在网上轻松查询到购房合同信息。
但请务必注意查询可靠性及注意事项,确保自身权益。
网签购房合同系统升级
尊敬的广大购房者:为了进一步提升网签购房合同的便捷性、安全性和准确性,我司经过精心研发和严格测试,决定对网签购房合同系统进行重大升级。
现将升级内容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升级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交易环节日益向线上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为响应国家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号召,我司一直致力于优化购房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本次系统升级旨在解决现有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用户体验,确保交易安全。
二、升级内容1. 界面优化:全新界面设计,更加简洁美观,操作更加便捷,用户可快速找到所需功能。
2. 功能增强:- 合同模板更新:新增多种合同模板,满足不同购房需求。
- 在线咨询:提供7x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解答用户疑问。
- 进度查询:实时查询合同签订进度,让用户随时掌握交易动态。
- 电子签章:引入电子签章技术,确保合同电子化、无纸化。
3. 安全保障:- 数据加密:采用国际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 身份验证:强化身份验证机制,防止虚假信息注册和交易。
4. 性能提升:系统性能优化,响应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佳。
三、升级时间本次系统升级将于2023年X月X日晚上22:00开始,预计升级时间为2小时。
升级期间,网签购房合同系统将暂停使用,敬请谅解。
四、注意事项1. 请广大用户在升级前完成所有正在进行的网签购房合同操作,以免影响交易进度。
2. 升级完成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新后的合同模板和操作指南。
3. 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热线:400-XXX-XXXX。
五、结语感谢广大购房者对我司网签购房合同系统的关注与支持。
我司将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购房体验。
敬请期待!敬请广大购房者周知并相互转告。
XX房地产有限公司2023年X月X日。
房产信息系统“信息孤岛”现象及解决措施
二 、 信 息孤 岛 ’ 生 的原 因 “ , 产是 数据 和程 序 的结 合 体 , 个 信 息 每
系 统都 有独 立 而严格 的 程序 和数 据 定义 , 就 决 这
定 了系 统之 间不 可 能顺 畅沟 通 。另 外 , 息 系统 信
成 果数据 , 大减 少 了 由于 面积 误 差而 引起 的矛 大
盾。
二 是 , 能实 现 信 息 的及 时 共享 和 反 馈 , 不 影
响业 务 的顺 利 开展 。
现 在 中心 业 务系统 之 间存在 较 为严 重 的“ 信 息孤 岛 ” 象 , 现 导致 系 统 之 问 不 能有 效 实 现信 息 共 享 。如测 绘 环节产 生 的成 果数 据 , 在商 品房 销 售 系统 中不 能 自动进 行 数据 的导入 。 这就 需 要大 量 重 复手 工 劳 动 , 重 影 响 工作 效 率 , 影 响 了 严 也 数据 的一 致性 和正确 性 。 三 是 , 能 形 成 有价 值 共 享 信 息 , 响 操作 不 影 和 决策 支持 。 “ 息孤 岛 ” 信 的存 在 难 免 导致 一套 系 统 一套 账 户和 密码 , 个 需要操 作 不 同系统 的人 员 要记 每 住 多个账 户 、 录 口令 , 常 需要 从 一 个 系统 退 登 经
2 测绘 业务管 理 系统 .
测 绘 管理信 息 系统主 要 实现 测绘 从 收件 、 方
案 管理 、 内业 作业 、 业 作业 、 外 审核 、 审批 、 成果 管
理, 实现 对整 个测 绘 的成 果进 行管 理 。该 系统 采
用 B S 构 ,q s r e /架 S l e v r数据 库 , 行在 内网 。 运 3 测 绘成果 管理 系统 . 系 统对 在 业 务 系 统 中产 生 的 各 个 成 果进 行 管理 。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版)》的通知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版)》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8.13
•【字号】常住建〔2024〕183号
•【施行日期】202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版)》的通知
常住建〔2024〕183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合同范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预售和现售。
二、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本《合同范本》的意义,并做好有关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三、本《合同范本》自2024年9月1日起启用。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与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附件: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版)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
一、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途径
1.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登录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公共服务”栏目,选择“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查询”功能,根据提示输入购房合同备案号、购房人姓名等信息进行查询。
2. “我的连云港”APP
下载并安装“我的连云港”APP,注册登录后,进入“我的房产”模块,选择“购房合同查询”功能,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3. 连云港市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网站
登录连云港市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入“公共服务”栏目,选择“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查询”功能,根据提示输入购房合同备案号、购房人姓名等信息进行查询。
二、网上购房合同查询注意事项
1. 确保输入信息准确无误,如购房合同备案号、购房人姓名等。
2. 若查询结果显示购房合同备案信息不完整,可能是因为开发商未及时备案,建议联系开发商或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3. 网上查询到的购房合同信息仅供参考,如需核实合同真实性,请前往相关部门或开发商处进行确认。
4. 在查询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连云港市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的意义
1. 方便快捷:网上查询购房合同,节省了市民的时间和精力。
2. 提高透明度:通过查询购房合同,市民可以了解合同备案信息,提高购房过程中的透明度。
3. 防范风险:查询购房合同,有助于市民了解合同条款,防范购房风险。
总之,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为市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查询渠道,有助于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在购房过程中,市民应充分利用这一便利条件,确保购房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连云港市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商品房质量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质量保证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商品房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商品房工程质量不符合商品房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商品房施工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并对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监管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实施对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监管工作;2、接受商品房质量保证金使用监督的备案;3、受理商品房质量保证金在收缴、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连云港市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市区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商品房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质量缺陷责任期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五条商品房质量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商品房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连政办发[2011]48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连政办发〔2011〕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新形势。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呈现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0年,全市房地产开发面积达179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近500万平方米,全市筹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11600多套(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有效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期,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变化,国家、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意义,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得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把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措施,切实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加大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筹集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连云港修订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
连云港修订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进行了修订,优化了房地产企业申请项目按揭准入与备案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公积金准入和备案积极性,进一步维护广大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房地产企业项目准入38家,备案132家。
近年来,为了落实优化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让购房人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买到心仪的房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优化简化按揭贷款项目准入、备案流程,缩短公积金放款时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中心先后取消了楼盘备案要达到主体封顶、网上销售备案率达到30%至50%、开发企业要按公积金贷款需求量的10%至50%缴存保证金、准入前对开发企业先进行公积金缴存规范稽核等规定,调整为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建设正式开工后,提出项目准入合作申请,与中心签订《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楼盘备案,经批准备案后,购房人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对开发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在准入时采用承诺制,以每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规范,此项规定极大地缩短了开发企业申请按揭合作的批复时间。
本次修订是将中心近年来调整的相关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再固化下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优化审批流程,县区各分中心按揭准入备案的所有审批及材料均通过中心OA办公系统进行。
这项规定不仅缩短了审批时间,还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管理,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新修订的政策制度要求各分中心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借款人所购房屋符合办理期房转现房登记条件的,及时督促借款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由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未如期办理期转现的楼盘,要重点关注放贷楼盘是否出现异常;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异常;施工进度是否正常、施工质量有无问题等,并做好书面记录,形成跟踪管理台账。
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
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在进行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之前,您必须已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了房产,并且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
这是因为,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您的购房信息才会被录入到系统中,从而才能进行后续的查询操作。
我们将分步骤为您介绍连云港网上购房合同查询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登录查询平台您需要登录到连云港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或者是其他提供此类服务的第三方网站。
在这里,我们以连云港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为例。
登录后,您会在首页看到一个名为“购房合同查询”的入口,点击进入即可。
第二步:输入查询信息在查询页面,您需要按照提示输入相关的查询信息。
这些信息通常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日期等。
请注意,为了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您输入的信息必须与购房合同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第三步:验证身份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系统通常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
这一步可能会需要您输入手机验证码或者是进行人脸识别等操作。
请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相应的验证步骤。
第四步:查看查询结果身份验证通过后,您就可以查看到自己的购房合同了。
在这个页面上,您可以详细地查看到购房合同的各项条款和细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日期等信息。
如果您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或者是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我们还需要提醒您几点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是您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您必须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
如果您在查询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联系网站的客服人员或者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他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帮助。
连云港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预防和减少房地产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明确监管机构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具体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负责指导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负责监督商业银行配合开展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第四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络化管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各商业银行网络系统应当与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确保监管信息实时传输,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一家商业银行按照一次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商业银行、监管机构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同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个预售项目的,可以分别设立专用账户,并分别与商业银行、监管机构签订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签订后,监管项目的专用账户在商品房预售期间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提供预售项目监管协议。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收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存入专用账户。
第九条购房人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凭《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单》将房价款直接存入商业银行专用账户。
系统操作说明-江苏住宅与房地产业网
31
以06年1-5月商品住宅销售量同比计算为例,
同比=(06年1-5月销售量-05年1-5月销售量)/05年1-5月 销售量×100% =(06年1-5月销售量/05年1-5月销售量-1)
×100%
江苏省建设厅
网尚房地产研究机构
32
(2) 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简称环比) 环比指的是某指标当月数值较上月数值的增幅,具体算法如 下:
环比=(当月值-上月值)/上月值×100%
=(当月值/上月值-1) ×100%
以06年5月商品住宅销售量环比计算为例:
环比=(06年5月销售量-06年4月销售量)/06年4月销售量× 100% =(06年5月销售量/06年4月销售量-1) ×100%
江苏省建设厅
网尚房地产研究机构
33
(3)关于统计周期口径统一
21
Step3: 修改数据
Step4: 修改完毕后,保存
江苏省建设厅
南京网尚研究机构
(3) “删除” 数据
Step1: 选择需要删除的数据月份
22
Step2: 选择“删除”按 纽
江苏省建设厅
南京网尚研究机构
23
Step3: 按确定按钮
江苏省建设厅
南京网尚研究机构
Step1: 选择年份及月份 Step2: 按查询按纽 Step3: 按详细按纽
2
4
6
B 江苏省建设厅
南京网尚研究机构
(5)不同单价段商品住房供求结构表
38
A
说明:数据1-6无需手动填报,系统自动加和, 但上述数据必须与商品房供需基本情况 表中对应数据保持一致,否则系统自检 程序无法通过。 1 3 5
2
4
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连云港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与房地产网升级改版
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连云港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功能和房地产网升级改版的需要,特邀贵公司分管领导及一名具体从事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的工作人员参加交流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期:2008年8月2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二、会议地点:房产局五楼会议室(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
1.讨论现有连云港商品房备案系统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新的商品房备案系统的框架提出建议。
2.关于连云港房地产网改版还需增加哪些栏目,以及针对房地产网上部分会员单位的销售项目资料提交不齐的解决办法。
四、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流发言
五、联系方法:
地址:新浦区青年路房产交易大厦四楼房产信息中心客户维护科
电话:85319317 85407661 传真:85319317 联系人:周晶吴婧
电子邮件:wujing_1030@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报名表于2008年8月26日前报到连云港市房产信息中心,以便我们安排会场等事宜。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均可)。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连云港市房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与房地产信息系统调查表填好,并盖章。
于2008年8月28日提交到会议现场。
谢谢合作!
连云港市房产信息管理中心
连云港市房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2日
连云港市房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与房地产信息系统调查表
填写公司签章
填写时间:年月日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了我公司能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按照市政府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部署,结合连云港房地产网与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升级发展的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客户意见征求。
请贵公司务必认真填写调查表每一项内容,贵公司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是我公司提高服务水平与升级房地产信息系统的重要依据。
谢谢贵公司支持与合作!
连云港市房产信息管理中心
连云港市房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表一、连云港市房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表二、连云港房地产网()调查表
表三、连云港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调查表
表四、综合评估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