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备考:常考的部门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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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

部门法

(二)行政行为
9、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以中立的第三方的身份, 解决与其主管的行政事务有关的争议的活动。
10、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履行自己的行 政职责,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以自己的权威性、 专业性为依托,对行政相对人实施某种行为提出的 建议、劝告、提醒等,行政相对人根据自己的判断 决定是否采纳,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 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教材所列有关部门法介绍
4、商法与经济法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 事行为的法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 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商法 是一个法律部门,但民法规定的有关民事关系的 很多概念、规则和原则也通用于商法。从这一意 义讲,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
一、部门法概述
(二)部门法的划分
部门法的划分标准: (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我国的部门法
我国的部门法主要包括:
1、宪法 2、行政法 3、民商法 4、刑法 5、经济法 6、程序法 7、社会法 8、军事法
(三)教材所列有关部门法介绍
1、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行政行为
4、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 律规范和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 法律制裁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
4、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原则 ①处罚法定原则 ②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③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 ④一事不再罚原则 ⑤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行测常识模块,法律常识一直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学习中要重视法律常识的积累。

今天明思教育给大家带来的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六大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行政法原则要求

行政法原则要求

行政法原则要求
行政法原则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遵守的规范性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以下是几条常见的行政法原则要求:
1. 法律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偏袒某一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进行处理。

3. 服务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以服务为宗旨,为公民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尽力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需求。

4. 禁止滥用职权原则:行政机关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进行打压报复等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程序规定。

5. 保护公民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人身安全权、言论自由权等。

6. 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应该高效、快捷地处理行政事务,提高行政效率,为社会公众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

7. 透明度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批评,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这些行政法原则要求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行政效能和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法律规范。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它们是行政法的基石,对于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随意行使权力。

法定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授权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法律效力原则等。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披露原则等。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高效、快捷、便利,不能拖延、耽误、阻碍。

效率原则的子原则包括:简便原则、速决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等。

四、责任原则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滥用权力、违法行为。

责任原则的子原则包括:法律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监督责任原则、赔偿责任原则等。

五、保障原则保障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损害他们的利益。

保障原则的子原则包括:人权保障原则、财产保护原则、安全保障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等。

六、协调原则协调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协调各方利益,不能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协调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社会和谐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协商原则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它们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的原则

法律的原则

法律的原则法律保护原则:平等、权威、权利、制约、责任、公平、适应与监督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指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承担同等的法律义务。

这一原则是法律普遍性的体现,它意味着无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性别、种族或其他因素如何,他们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法律将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不因任何原因而偏袒或歧视。

二、宪法和法律权威原则宪法和法律权威原则是现代法治的核心原则。

它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权威。

违反法律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权利保障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意指公民享有各种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人身安全权、财产权等。

国家通过法律保护这些权利,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这些权利的救济途径,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四、权力制约和平衡原则权力制约和平衡原则是政治制度设计的重要原则。

它强调各种权力之间相互制约,互相平衡,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

通过制衡机制,可以保证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保护公民的权益。

五、违法行为责任原则违法行为责任原则规定,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这一原则是法律权威的体现,也是对违法者的惩戒,通过追究其法律责任,使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是法律实施的基本原则。

它要求法律适用应当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同时,司法过程应当公开,允许公众观看和监督。

这一原则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关键,也是维护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和尊重的前提。

七、法律稳定性、适应性原则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是法律的重要属性。

稳定性意味着法律应当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频繁更改;适应性则指法律应当适应社会变化,与时俱进,确保其合理性和相关性。

这要求法律制定者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变化,以保持法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八、法律监督原则法律监督原则是保证法律公正实施的重要手段。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概述:本文旨在对法律基础知识中的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进行汇总和简要介绍。

法律的核心在于其法律原则,而法规条款是法律实施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了解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保障自身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

一、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法律制度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法律条款制定和适用的指导标准。

下面列举了几个常见的法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原则,要求国家行政机关、法院、执法人员等在处理事务时必须依法行事,不能越权或滥用职权。

2.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指的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应该以种族、性别、年龄、宗教或地位等身份特征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法律中立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法治社会中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即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的自由和个人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

二、法规条款法规条款是法律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了各个领域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下面介绍几个典型的法律领域的法规条款:1. 刑法相关条款刑法中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如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

这些条款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

2. 婚姻法相关条款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如婚姻登记、家庭财产、夫妻财务等方面的条款。

3.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工资支付、加班休假、劳动保护等相关条款。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方面的保护条款。

总结: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意义。

了解法律原则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宗旨,遵守法律;了解法规条款可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保护自身权益。

司法考试各主要部门法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各主要部门法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各主要部门法的复习方法司法考试各主要部门法的复习方法:一、民法民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有“得民法者得司考”的说法,因此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也都非常重视民法的学习。

同时,民法相对其他学科而言理论问题比较多,涉及到的法律条文也非常庞杂,因此很多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也感到非常的困难。

正因为民法有这样的特点,理论提高阶段的民法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体系、巩固理论、分清主次,是后期进行制度学习和法条记忆的基础。

就理论提高阶段的民法学习,在整体的复习计划之外再给大家一些具体的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提高民法复习效率和复习质量。

(一)基本目标和方式系统梳理教材:由于民法理论问题比较多,法条的抽象性也比较高,因此扎实地掌握民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对于理解法条、分析案例都有很大的好处。

建议要找一本比较权威的本科民法教材通读一次,特别是对于其中理论性和原则性的问题。

这个时期的学习不要进行具体的记忆,而是要侧重于理解,真正理解制度和法条背后的理论基础。

注意体系搭建:民法的内容比较多,特别是有很多的法条和司法解释,这些内容之间有很多需要相互衔接的地方。

这就需要在脑海中搭建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各个制度背后的法理基础,这些法理基础是将一个一个分散的制度或法条结合在一起的纽带,了解了这些法理基础,就很容易明白法条之间的联系,并能够综合应用法条来解决具体的问题。

要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司法考试的理论是与实务相联系的理论,绝对不能脱离案例单纯研究理论问题,因此要将理论与法条、案例联系在一起。

要在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结合相关的法条进行分析,同时要结合练习题进行学习,将理论与案例分析和答题能力结合在一起。

(二)具体复习方法1 、听法律教育网的课件前要预习:要在听课之前将当天要学习的课程范围进行预习,不需要太多的理解和记忆,只是要让自己的思路能够迅速跟上老师的讲解。

2 、用图表的方式进行总结:对于民法体系,一定要自己动手制作一个图表,在学习某个制度的时候,也要亲自动手画出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差异,例如在担保法的学习中,各种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很多学员都觉得比较乱,但只要自己动手用图表梳理一遍,马上就会非常清晰,而且可以强化记忆。

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的七个基本原则

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的七个基本原则

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的七个基本原则在当今社会中,法律已经成为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工具。

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无论我们是普通人还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的七个基本原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第一、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它要求法律对所有人平等适用,不分种族、国籍、性别、宗教或社会地位。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其他司法工作者必须按照公正、公平和正当程序的原则来处理案件,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法律的效力必须建立在法律渠道的基础上。

法律必须通过正当的立法程序制定,符合宪法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

它要求个人和组织在行为上遵守法律的约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违反合法性原则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权利保护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法律对个人和组织的权利予以保护。

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如生命、身体安全、自由等)、财产权利(如财产所有权、合同权利等)和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利。

法律为维护这些权利提供了适当的救济途径,例如提起诉讼等。

第四、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在违法行为发生时,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规定了不同行为的责任,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责任追究原则强调了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行为负责,并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五、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民商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允许个人和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订立合同。

合同自由原则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效力,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受害方可以依法寻求补救。

第六、民主法治原则民主法治原则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基础。

它要求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依靠民主程序,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民主法治原则要求法律必须具有社会公正和合理性,并通过法律程序的适用和监督来保障其依法实施。

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学科,是公共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法律工具。

为了更好地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面将探讨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

第一,法治原则。

法治是现代法律体系的核心价值观。

在行政法领域,法治原则强调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法的重要性。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范,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保证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法治原则的应用可以有效减少行政滥用权力、侵害公民权益的现象,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第二,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合法性是行政行为的首要条件。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并且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合法性原则的应用可以避免任意行政行为的发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公平正义原则。

公平正义原则体现了公共法领域的核心价值观。

在行政法领域,公平正义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在程序和结果上都要公平合理。

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客观、公正,不能偏袒一方,不能滥用职权,应当尽可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平正义原则的应用可以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第四,权力平衡原则。

行政权力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它必须受到制约和平衡。

权力平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合法性、公平正义等原则,并且需要其他权力机关、法院或监察机关等进行制约与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权力平衡原则的应用可以有效避免行政权力过于集中,保障公共权利的平衡。

第五,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成果。

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中应当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提高办事效率,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效率原则的应用可以推动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

综上所述,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我们理解和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该部门法立法、司法、执法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展现了法律制度设计的目标和价值取向。

我国公司法在吸收现代公司法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形成了若干重要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或者被直接规定为法律条款,或者体现在具体的制度和规则之中。

概括起来,主要包括:1.鼓励投资原则。

公司首先是股东投资的工具,公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鼓励投资’便利投资,激励投资。

在全球经济激烈竞争的背景下,各国经济的竞争不仅是产品、市场的竞争,更是制度的竞争。

制度的竞争,无论是顶端竞争,还是底端竞争,其实质都是比试谁的规则最优,谁更能吸引投资者,谁更能为企业成长、发展提供最优越的制度环境。

因此,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一改原来过分强调规范、限制和管理的立法价值倾向,转向对投资者提供便利、服务与激励的立法价值取向,如大幅降低最低资本额、放宽出资形式、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审批等,都是鼓励投资原则在立法上的体现。

公司自治原则。

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内的体现,含义是:允许公司在法定范围内自主决定公司的一切事项,允许以章程、决议及约定排除任意性条款的适用,审慎设置强行性规范,努力维护公司行为的效力。

原有公司立法留给公司自治的空间过于狭小,2005年修正率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尊重股东权利,加强公司自治,从片面、过度的防范、管理与控制转向对公司自治的尊重,适应了公司法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要求。

2.股东平等原则。

股东平等原则,指在各股东之间基于股东身份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应该给予股东以平等待遇。

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股东平等的出发点是主体平等、实质平等,包括四重含义:所有股东的法律人格一律平等。

基于同类股权,股东的权利义务的性质与类型是相同的,禁止歧视待遇。

股东平等原则不排斥股权在具体内容的差异,如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差异。

股东权利的享有和行使在现实状态下存在差异’如因为股份多寡而形成的分红差异,这一差异可以依据股东所持股份增减而发生转化。

部门法基本原则

部门法基本原则
部门法
基本原则
基本制度
宪法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
宪法的一般功能:
1、确认功能;
2、保障功能;
3、限制功能;
4、协调功能
刑法
1、罪刑法定原则;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3、罪刑相适用原则
民法
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5、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行政法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B、考虑相关因素原则;C、比例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6、权责统一原则
刑事诉讼法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
6、检察监督原则;7、支持起诉原则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政诉讼法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3、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5、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7、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5、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9、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法律知识:十个常见的法律原则

法律知识:十个常见的法律原则

法律知识:十个常见的法律原则引言法律是我们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确保了人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秩序。

然而,法律非常复杂,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借助一些法律原则来解决问题和保护我们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十个常见的法律原则,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法律并合法地应对各类问题。

一、合理预期原则在合同法中,合理预期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合理预期对方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的原则。

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根据合同的内容合理地预计对方当事人将如何行事。

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按照预期行事,可能构成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法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

它要求法律适用的对待是公正和公平的,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个人都能公平地享受法律的保护和权益。

公平原则在很多法律领域都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例如在劳动法、合同法、民事法和刑法等方面都有相关的规定。

三、最大限度保护原则最大限度保护原则是指法律在保护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时,应采取最大限度的保护措施。

也就是说,当法律条文存在不确定性时,应该优先保护弱势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其在法律纠纷中能够得到公正待遇。

最大限度保护原则在民事法律领域特别重要,例如在家庭法、劳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四、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优先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也就是说,当个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法律应该更多地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在环境保护、土地征用和建设规划等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五、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法律所依据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它要求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必须保持诚实和守信的原则,不能采取虚假和欺骗的手段。

诚实信用原则在商业活动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保障了交易的公正和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

六、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对所有人应该一视同仁的原则。

不论是种族、性别、年龄、政治信仰、财富状况等,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应该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待遇。

基本部门法

基本部门法

基本部门法
基本部门法是一种组织管理的方法,将一个大型机构划分为若干个相互独立但有明确职能的部门。

每个部门都有其专门的职责和任务,负责特定的业务或工作领域,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模式。

基本部门法的核心原则是“分而治之”,通过划分不同的部门来实现工作的分工和合作。

每个部门都有独立的权责,可以根据自身的职责和需要制定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不同部门之间可以通过上下级关系和协作来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调配,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基本部门法的优点包括:
1. 专业化和职能明确: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能够更专注于自己的领域,发挥专业能力。

2. 分工协作:通过划分部门和建立上下级关系,可以实现工作的分工和协作,减少冗余和重复劳动。

3. 管理灵活性:每个部门都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能力发挥:通过分配合适的人员和资源到各个部门,可以更好地发挥每个人的能力和潜力。

然而,基本部门法也存在一些缺点和挑战,包括:
1. 部门间协作困难:有时不同部门之间可能存在信息壁垒、合作难题,导致流程延误或信息传递不畅。

2. 组织机构僵化:部门过于独立可能导致机构内部的创新性、灵活性和应对变化的能力降低。

3. 沟通成本增加:部门多了之后,协调和沟通的成本也会增加,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的机制和工具。

4. 管理复杂性:随着部门数量的增加,管理的复杂性也会提高,需要更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因此,在实施基本部门法时,需要综合考虑组织的规模、业务需求和管理能力,并适时采取措施来克服其潜在的缺点和挑战。

考研知识点归纳中国的组织原则

考研知识点归纳中国的组织原则

考研知识点归纳中国的组织原则中国是一个有着灿烂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家,经过漫长的发展,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组织原则。

这些原则深深影响着中国社会的运作和治理方式。

下面将对考研中常见的中国组织原则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集权原则集权原则是中国传统组织原则的核心之一。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皇权至上,君主垂拱而治。

集权原则要求在政治和组织管理方面,权力集中于高层领导者手中。

这种集中权力的体制常常被视为保持社会稳定和统一的关键,但也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

至今,中国政府在决策层面上仍然保持着集权原则。

二、官本位原则官本位原则是中国古代组织原则的重要特征。

它强调官员的地位和作用,将其视为社会组织的核心。

在官本位原则下,官员通过选拔制度来选拔和任用,强调忠诚和才干。

这种原则在古代封建社会中非常普遍,为社会秩序和稳定提供了一种管理机制。

然而,在现代社会,这种原则也面临着挑战,因为它容易导致腐败和权力寻租。

三、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是中国组织原则中常见的一种形式。

这种制度将人员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阶层,根据其地位和职位的高低。

在古代中国社会,等级制度被广泛运用于政府和社会组织中,用于管理和控制人员。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等级制度的影响逐渐减弱,人们开始更加注重个人能力和才华。

四、共产主义原则共产主义原则是近代中国最重要的组织原则之一。

它强调共同财产和利益的分配,倡导阶级的消亡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1949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施了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改革,体现了共产主义原则。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逐渐朝着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共产主义原则的实施也面临着困难和挑战。

五、亲情关系亲情关系在中国社会中具有重要的组织原则。

中国人重视家庭和亲属的情感联系,家族观念深入人心。

在社会组织中,亲情关系常常起到连接和调和各个成员之间的作用。

这种关系模式既有促进社会凝聚力和稳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可能导致不公平和不公正的问题。

总结:中国的组织原则是多元且复杂的,受到历史、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重要知识点】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重要知识点】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重要知识点】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紧张进行,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

我们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这里的内容包括行政组织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1)民主集中制原则。

它是处理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之间和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相互关系的根本准则。

(2)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3)行政机关的组织建设,实行精简的原则。

法律教育网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制度是:(1)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行政机关决策的基本制度。

中央人民政府实行总理负责制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乡长和镇长负责制。

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者国务院常务会议讨沦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2)行政机关和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制,它们是关于行政机关更迭期限的基本制度。

国务院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我国少数民族在行政管理方面行使自治权的基本制度。

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是该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之一,行使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

(4)公务员制度,它是我国选拔任用和管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制度。

公务员的录用和任用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必备基础概念《行政法基本原则》

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必备基础概念《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
①法律优先: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②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2.合理行政
①公平公正: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②考虑相关因素:只考虑与立法授权目的相关的各种因素,不考虑与授权目的不相关的因素。

③比例原则:①合目的性: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适当性: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
必须能够达到目的或者有助于目的达成;③行政机关有多种手段可供选择时,必须选择对相对人的权
益侵害最小的手段。

3.诚实守信原则
①诚实: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②信用: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机关违法
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予以赔偿。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

它是规范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体系,具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

本文将重点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原则。

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事,依法发布、执行行政法规和行政决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以法律为依据,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不得滥用权力、乱作为,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事。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必须满足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依据和法定目的四个要素。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同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法的目的。

三、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公正。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应当坚持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权利保护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循公民的合法权益优先原则,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五、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高效、公正地履行职责。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应当优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为公民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六、责任原则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行为中,应当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司法考试复习技巧:掌握重点部门法

司法考试复习技巧:掌握重点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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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6月中旬开场复习的,最开场看的是民法,白天听讲座,晚上对照着看3大本(dà běn)的民法局部,可以起到复习强化的作用。

这个阶段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根底知识打结实了,同学们都知道什么是根底知识,根底知识的地位和意义,那就要重视它掌握它。

7月份了,司考开场报名了,坐了1个多小时的车到了司法局,排了半天队终于到我了,却发现没带复印件,日的,我又跑出去好几百米复印了证件,回来报了名,交了260块钱,心里想希望这是最后1次考吧,这考试真是挺折磨人的,回到家里继续学习,听刑诉课件,也是我最喜欢的科目(kēmù)之一,平常没事我就喜欢看刑诉的法条,大家不要扔砖头啊,紧接着听民诉的课件,我以前听过杨秀清教师的面授课,感觉效果很好,她是一个功底深沉的教师,根底薄弱一些的同学可以先大致看一下教材再听,不然会很吃力,有很多战友都说过这个问题,大约6天的时间民诉完毕。

7月中旬,我用5天左右的时间听了2遍刑法,提醒大家,刑法最好跟定一个教师,就是你感觉最合适你的,其实教师都是差不多。

1周多的时间困难的听完2遍讲座,后来我在8月中旬的时候又听了第3遍,感觉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假如大家选择了一个教师,一定要坚持住,这样更加容易把握课程的核心体系和知识内容。

7月底,开场听商经,选择的是张海峡,他幽默诙谐的语言,轻松愉悦的授课风格,让我在炎热的夏季(xiàjì)感受到了一丝凉快。

很快,在8月初,完毕了商经的学习,然后对照讲义看法(kàn fǎ)条,应该说讲义还是比拟全的,对照法条是差异补漏。

8月5号左右,开场行政法,这是我最讨厌、最恶心、最不愿意学的科目。

可是没方法,行政法的分数不少啊,硬着皮头也得听,8月12日左右,困难的听了2遍,感觉还是似懂非懂,也没方法了,对于行政法我太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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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备考:常考的部门法基本原则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该部门法始终的基本准则,是对该部门法的立法、司法和受该部门法规制的行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例:①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均具有指导意义;②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③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处于指导和统帅地位,但是通常在民事法律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

下面我们对在考试中常考的部门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一下基本了解:No.1宪法基本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法律依据:《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人民主权也被称为主权在民,人民主权要求一国之最高权力由最多数人民享有,此原则在我国宪法第二条上得以体现。

(二)基本人权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是我国宪法上第一次引入“人权”的概念。

人权源自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学说,人权即人之所以为人就应该享有的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权的内涵也不断丰富和发展,从最初的人身自由、政治权利和财产权方面扩展到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三)法治原则法律依据:《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此条直接体现了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概念,即法律的统治,要求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公民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法治原则约束的重点是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活动,可以分为宪法优位、法律保留、审判独立。

(四)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公权制约公权,其二私权制约公权。

在我国宪法中表现为①人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②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③国家机关内部的相互制约。

No.2民法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表现为四个方面: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②民事主体地位平等③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④对权利予以平等保护(二)自愿原则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主要体现为:①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民事活动以及如何参加民事活动②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活动,就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中止达成合意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事主体有权依其意愿自主做出决定,并对其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愿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公平原则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主要体现为: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应当本着公平的理念公平合理地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并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兼顾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②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应当做到公平合理。

(四)诚信原则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信原则可以简单的概述为:禁止欺诈、禁止权利滥用,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五)合法原则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法原则,即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范的,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六)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公序既包括政治的公序也包括经济的公序,良俗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般道德和基本伦理要求,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七)绿色原则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倡导性原则的规定。

No.3刑法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法律依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制定,且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有罪类推,禁止绝对的不定刑和绝对不定期刑。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律依据:《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不仅要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而且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三)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法律依据: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的保护;对于实施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

No.4行政法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是这一原则的延伸,又称为依法行政原则。

主要表现在:①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二)合理行政原则合理是对“合法”的补充,即政府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意图或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具体包括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立法目的、应有正当的动机、应考虑相关因素、应符合客观规律、应符合公正法则。

总之,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和平、理性、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行政机关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四)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原则:①行政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②公众参与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③回避原则。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五)高效便民原则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机关应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职权,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众,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和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

具体要求:①高效原则:即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内创造出更多的成果。

②便民原则:是指民众能够方便获得行政主体提供的公共服务。

(六)诚实守信原则①行政信息真实原则。

②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七)权责统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职权与法律责任应当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试题练习01(单选)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A. 基本人权原则B. 人民主权原则C. 权力制约和监督D. 绿色原则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答案】D【解析】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法治原则。

D项错误,绿色原则属于民法基本原则。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02(多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A. 平等原则B. 公平原则C. 合法原则D. 自愿原则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答案】ABCD【解析】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ABC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03(单选)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A. 权责统一原则B. 罪刑法定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答案】A【解析】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属于行政法基本原则。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03(多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A. 合法行政原则B. 公序良俗原则C. 程序正当原则D. 诚实守信原则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答案】ACD【解析】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民法基本原则。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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