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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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商法案例一,合同纠纷。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1000台手机,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一个月后。

然而,在交货期限届满后,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履行自己的销售合同。

甲方因此向乙方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构成了违约行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在此案例中,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因延迟交货而导致的损失,如合同约定的罚款、因延迟交货而导致的利润损失等。

商法案例二,侵权责任。

案例描述,甲公司在市场上推出了一款名为“快速充电宝”的产品,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乙公司的商标。

乙公司发现后,立即向甲公司提出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甲公司却以为乙公司的商标并未注册,因此拒绝了乙公司的要求。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的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无需注册也可以主张权利。

在此案例中,甲公司未经乙公司授权擅自使用其商标,构成了侵权行为。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名誉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

商法案例三,股东责任。

案例描述,甲公司是一家刚刚成立不久的公司,乙、丙、丁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该公司。

然而,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丁因个人原因长期不履行股东责任,导致公司出现了经营困难,最终破产。

乙、丙两人因此向丁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公司破产的责任。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履行出资、监督、决策等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在此案例中,丁因长期不履行股东责任,导致公司经营困难甚至破产,构成了股东责任不当的行为。

乙、丙两人有权要求丁承担公司破产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论,商法案例中,合同纠纷、侵权责任、股东责任等问题都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合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业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

商法学案例

商法学案例

【商法学案例】一、商主体【案例】下面有十个主体,用你所学的商法知识,回答后面所提问题。

(1)从事房地产经营的某有限责任公司(2)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3)从事服装经营的个体户张某(4)甲乙丙合伙创办的某“同心”商社(5)某城市商业银行(6)林某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7)中国公民王某(8)某省财政厅(9)某财经学院(10)中国红十字学会【问题】(1)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主体?(2)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法人?(3)构成商人的条件有哪些?(4)商人的分类方法有哪些?二、个人独资企业【案例1】【案情简介】李某是某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由于李某的工作比较清闲,收入也不高。

因此李某很想从事一些其他的职业,并因此增加自己的收入。

李某了解到市场上饮食业非常赚钱,因此打算成立一家餐馆,采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

但是由于担心自己的资金以及管理水平有限,因此李某同自己的表弟王某商量后,决定两人共同出资成立该餐馆.两人决定将该餐馆命名为“好味来海鲜酒楼”。

酒楼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为“好味来餐饮公司(个人独资)”.李某了解到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由自己自愿申报,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风险,打算不予申报。

同时由于经营场所对于经营餐饮业非常重要,李某和王某商量后,打算要好好挑选经营场所,所以想在取得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再行确定酒楼的营业地点。

接着,李某拿着自己及王某的身份证明以及填写好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到当地工商局办理登记,因多项条件不符合要求,被当地工商局驳回。

【法律问题】李某的行为是否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不符合之处有哪些?【案例1】【案情简介】2009年 1月 15日,甲出资 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2009年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从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

国际商法案例法律(3篇)

国际商法案例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跨国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我国的企业,主要生产电子产品。

该公司拥有一项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专利申请和注册。

跨国公司B(以下简称“B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8年,A公司发现B公司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A公司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

A公司遂向B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B公司对此表示否认,并声称其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是独立研发的,不构成侵权。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B公司是否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2. 如果构成侵权,B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 侵权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三、案件分析1. 专利权侵权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专利权侵权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相同性原则: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实质上相同。

(2)等同原则: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实质上相同,且具有相同的功能和效果。

本案中,A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已经在中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获得了专利授权。

B公司在未经A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A公司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

根据相同性原则和等同原则,可以判定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

2.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案中,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B公司应立即停止在其产品中使用A公司的专利技术。

(2)赔偿损失:B公司应赔偿A公司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侵权赔偿金额确定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和持续时间。

(2)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3篇)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跨国并购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

然而,跨国并购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

本案例以某中国企业并购某外国企业为例,探讨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二、案例简介某中国企业(以下简称“买方”)拟并购某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卖方”),该外国企业主要从事某高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双方就并购事宜进行了多次谈判,并签署了初步并购协议。

在并购协议签署后,买方聘请了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对卖方进行了尽职调查,发现卖方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 专利权纠纷:卖方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专利在海外市场存在侵权争议,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2. 劳动争议:卖方部分员工在并购前已与卖方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可能引发竞业禁止纠纷。

3. 合同纠纷:卖方与部分供应商、客户存在合同纠纷,可能影响并购后的业务运营。

4. 税务风险:卖方在并购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三、案例分析1. 专利权纠纷针对专利权纠纷,买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聘请专业律师对卖方专利权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与卖方协商,要求其在并购协议中承担专利权纠纷的法律责任。

(3)在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如因专利权纠纷导致买方遭受损失,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劳动争议针对劳动争议,买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在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卖方员工在并购后的竞业禁止期限、范围及补偿标准。

(2)与卖方协商,要求其在并购前解决劳动争议,确保并购后的业务运营不受影响。

(3)在并购后,加强对员工的管理,防止因劳动争议导致企业损失。

3. 合同纠纷针对合同纠纷,买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在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卖方应承担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

(2)聘请专业律师对卖方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并购后的业务运营不受影响。

(3)在并购后,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防止因合同纠纷导致企业损失。

商法案例(推荐5篇)

商法案例(推荐5篇)

商法案例(推荐5篇)第一篇:商法案例一、某公司下属的一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如何?(C)ABCD二、甲、乙、丙分别出资5万元、10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

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

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

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B)ABCD三、某省辖市有4家生产经营化工产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股份公司,只发行定向募集的记名股票。

总注册资本为400万元,每个企业各承担90万元。

在经过该市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正式开始筹建。

4个发起人各认购90万元,其余130万元向其他企业募集,并规定,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即时就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

且为了吸引企业购买,可将每股1元优惠到每股0.9元。

一个月后,股款全部募足,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但参加人员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有三分之一多一点。

主要是有两个发起人改变主意,抽回了其股本。

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就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处甚多,不予登记。

此时,发起人也心灰意懒,宣布不成立公司了,各股东的股本也随即退回。

但这样一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以公司名义欠的债务达12万元,加上被退回股本的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要求赔偿利息损失3万元,合计15万元的债务,各发起人之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承担。

各债权人于是推选2名代表到法院状告4个发起人,要求偿还债务。

4个发起人辩称,公司不能成立,大家都有责任,因此各人损失自己承担。

1.本案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2.本案4个发起人是否应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的债务?答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如下违法之处:1.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认购就交付股票,不管公司成立与否;2.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本案中的优惠是错误的;3.创立大会不足法定代表股份总数的认股人。

全国十大商法案例

全国十大商法案例

全国十大商法案例以下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全国十大商法案例:1. 中国银行诈骗案:1995年,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的一名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银行文件,骗取了大量资金。

该案件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银行诈骗案。

2. 三鹿奶粉事件:2008年,中国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被检测出含有有害物质,导致数千名婴儿患上肾结石和其他疾病,甚至有婴儿死亡。

该事件震惊了全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3. 恒大集团财务造假案:2012年,中国恒大集团被曝出财务造假,涉嫌虚增利润和资产。

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恒大集团最终被罚款数亿元。

4. 紫金矿业内幕交易案:2014年,中国紫金矿业公司的高管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被证监会罚款1.5亿元。

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也促进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和改革。

5. 乐视网财务造假案:2017年,中国乐视网被曝出财务造假,涉嫌虚增利润和资产。

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乐视网最终被罚款数亿元。

6. 长生生物疫苗事件:2018年,中国长生生物公司生产的疫苗被曝出存在质量问题,引发了公众的恐慌和不信任。

该事件促进了中国药品监管的改革和加强。

7. 万达集团财务造假案:2018年,中国万达集团被曝出财务造假,涉嫌虚增利润和资产。

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万达集团最终被罚款数亿元。

8. 美团外卖涉嫌垄断案:2019年,中国美团外卖被指涉嫌垄断市场,被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也促进了中国市场监管的改革和加强。

9. 贝因美奶粉事件:2019年,中国贝因美公司生产的奶粉被曝出存在质量问题,引发了公众的恐慌和不信任。

该事件促进了中国食品监管的改革和加强。

10. 顺丰控股涉嫌垄断案:2020年,中国顺丰控股被指涉嫌垄断市场,被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也促进了中国市场监管的改革和加强。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3篇)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本案涉及一家跨国公司在我国某市设立分支机构,因环境污染问题与当地居民产生纠纷,最终引发国际法律诉讼。

以下是本案的详细情况:(一)背景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总部位于美国。

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0年,公司在我国某市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

(二)纠纷起因分支机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

具体表现为:1. 废气排放超标,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如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2. 废水排放超标,污染了周边河流,导致水质恶化,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3. 工厂周边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

(三)纠纷发展当地居民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后,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采取措施治理污染。

然而,公司对此置若罔闻,污染问题持续恶化。

2012年,当地居民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环境侵权责任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公司因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染物,导致环境污染,侵犯了当地居民的环境权益,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二)跨国公司责任本案涉及跨国公司的责任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侵权责任法》,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承担其在中国境内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造成环境污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国际法律适用本案涉及国际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在跨国侵权案件中,应当优先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本案中,侵权行为发生地在我国,因此应当优先适用我国法律。

三、案例分析(一)环境侵权责任认定本案中,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染物,导致环境污染,侵犯了当地居民的环境权益。

法律商法案例(3篇)

法律商法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一款网络游戏。

根据协议,甲公司负责提供游戏设计、开发所需的技术和人才,乙公司负责提供游戏运营所需的市场推广、渠道建设等。

协议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游戏开发,并完成了游戏产品的研发。

然而,乙公司在市场推广和渠道建设方面未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导致游戏产品上市后市场表现不佳,甲公司因此遭受了巨大损失。

2022年6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遭受的损失是否可以由乙公司承担?3. 违约金的数额如何确定?三、法院审理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法院经审理查明,乙公司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市场推广和渠道建设的义务,导致游戏产品上市后市场表现不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乙公司构成违约。

2. 甲公司遭受的损失是否可以由乙公司承担法院认为,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开发成本、研发人员工资、市场推广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3. 违约金的数额如何确定法院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的损失为人民币5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鉴于甲公司已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损失,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人民币500万元。

商事法律案例(3篇)

商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第三人:丙公司(以下简称“丙”)2015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乙公司也取得了丙公司30%的股权。

然而,在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在以下问题上产生了分歧:1.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丙公司后续经营收益的分配方式,要求甲公司承担丙公司股权转让后的所有经营风险;2. 甲公司则认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乙公司仅取得了丙公司30%的股权,丙公司剩余70%的股权仍由甲公司持有,甲公司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参与丙公司经营决策,并享有相应的经营收益。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 丙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经营收益分配问题;2. 甲公司是否仍享有丙公司70%股权的经营管理权。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丙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经营收益分配问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乙公司仅取得了丙公司30%的股权,甲公司仍持有丙公司70%的股权。

因此,丙公司的经营收益应按照甲乙双方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所有经营风险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 关于甲公司是否仍享有丙公司70%股权的经营管理权问题,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

甲公司作为丙公司70%的股东,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参与丙公司经营决策。

因此,甲公司仍享有丙公司70%股权的经营管理权。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驳回甲公司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诉讼请求;2. 驳回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诉讼请求;3. 甲公司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参与丙公司经营决策,并享有相应的经营收益。

商事法律案例(3篇)

商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导致工程延期交付,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被告则辩称,工程延期交付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不应承担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1. 被告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2. 工程延期交付的原因是什么?3. 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三、案件事实2018年3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建原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被告开始进场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连续降雨天气,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2018年10月,原告与被告就工程延期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将工期延长至2019年5月。

2019年5月,工程仍未完工。

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导致工程延期交付,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为此,原告向被告发出了《工期延误索赔通知书》,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

被告收到索赔通知书后,认为工程延期交付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不应承担责任。

为此,被告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法院判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1. 被告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连续降雨天气,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案中,连续降雨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被告可以免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2. 然而,被告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工程延期交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通知发包人。

商事法律案例(3篇)

商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李四,男,40岁,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案情: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张三和李四。

张三持有公司60%的股份,李四持有公司40%的股份。

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

2018年5月,李四因个人原因需要资金周转,与张三协商转让其持有的科技公司40%的股份。

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于2018年6月1日达成一致意见,李四将其持有的科技公司40%的股份转让给张三,转让价格为500万元。

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四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张三。

然而,李四在2018年6月30日并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张三多次催促李四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但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张三于2018年7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2. 李四是否应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3. 股权转让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三、法院判决1.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法院认为,张三和李四双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股权转让协议内容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2. 关于李四是否应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法院认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李四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

但李四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李四应向张三支付股权转让款。

3. 关于股权转让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法院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转让价格为500万元,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经典商事法律案例(3篇)

经典商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深圳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被告:深圳YY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Y公司”)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二、案情经过XX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研发的一款名为“智能宝”的电子产品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和销售业绩。

YY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15年,YY公司开始销售一款名为“智能宝+”的电子产品,其外观设计、功能设置与XX公司的“智能宝”产品高度相似,且在宣传中使用了与“智能宝”相似的名称和广告语。

XX公司认为,YY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著作权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YY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XX公司的商标权?2. YY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XX公司的著作权?3. YY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XX公司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4. YY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四、法院判决1. 关于商标权:法院经审理认为,XX公司持有的“智能宝”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YY公司生产的“智能宝+”产品在名称、外观设计等方面与XX 公司的“智能宝”产品存在高度相似性,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因此,YY公司的行为侵犯了XX公司的商标权。

2. 关于著作权:法院认为,XX公司对“智能宝”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了独创性的设计,并投入了一定的经济成本,其外观设计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YY公司的产品在外观设计上与XX公司的产品高度相似,侵犯了XX公司的著作权。

3. 关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法院认为,“智能宝”名称是XX公司对其产品的特有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识别度。

YY公司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与“智能宝”相似的名称,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侵犯了XX公司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

4. 关于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YY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五、判决结果法院判决YY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XX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结合商法知识的法律案例(3篇)

结合商法知识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咨询等业务。

两家公司均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科技公司与软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开发一款名为“XX管理系统”的软件产品。

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科技公司提供项目需求、技术支持等;软件公司负责软件开发、测试、上线等工作;双方共同拥有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科技公司支付软件公司开发费用。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开展项目开发工作。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科技公司发现软件公司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进度延误、代码质量不高等。

科技公司多次与软件公司沟通,要求其整改,但软件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科技公司决定终止与软件公司的合作。

随后,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软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已付款项、赔偿损失等。

软件公司则认为,科技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属于违约行为,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合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合同。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软件公司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进度延误、代码质量不高等,已构成违约。

3.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科技公司因软件公司的违约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有权要求软件公司赔偿损失。

4. 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商法真实法律案例分析(3篇)

商法真实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房地产公司被告:乙房地产公司第三人:丙自然人2010年,甲房地产公司成立,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015年,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决定将其持有的某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总价款为人民币1亿元。

同时,甲公司承诺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存在任何债务。

2016年,乙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取得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

然而,在乙公司接管该地块后不久,发现甲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隐瞒了以下事实:1.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存在一笔500万元的债务,债务人为丙自然人;2. 甲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向乙公司披露该笔债务的存在。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1亿元,并赔偿因其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2. 乙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及赔偿损失?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隐瞒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存在债务的事实,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受欺诈的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因此,法院判决:1. 撤销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2. 甲公司返还乙公司股权转让款1亿元;3. 甲公司赔偿乙公司因其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该笔债务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等,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且双方均签字盖章,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商业法律案例真实事件(3篇)

商业法律案例真实事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第三人: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2016年,原告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被告某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在其销售的某品牌手机壳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2. 如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件事实1. 原告注册商标原告于2013年12月31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某品牌”商标,并于2014年5月7日获得注册,注册号为XXXXXXX。

2. 原告商标的使用原告在注册商标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品牌推广和宣传,使“某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 被告侵权行为2016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销售的某品牌手机壳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经调查,被告并未获得原告的授权。

4. 第三人第三人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在被告侵权行为发生期间,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四、法院判决1. 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法院认为,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在其销售的某品牌手机壳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犯。

2. 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被告应立即停止在其销售的某品牌手机壳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

(2)赔偿损失:被告应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消除影响:被告应在其销售的某品牌手机壳上,公开声明消除侵权行为的影响。

五、案例分析1. 商标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原告通过注册商标,对其品牌进行了有效保护。

在市场上,商标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促进商品或服务销售的作用。

因此,企业应重视商标权的保护,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商业法律案例(3篇)

商业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乙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

甲、乙两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2018年,甲公司拟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以增强双方的合作力度。

经过协商,甲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甲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

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二、案情简介1.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

2. 然而,在股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乙公司在签订协议前,向甲公司提供了虚假的财务报表,导致甲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乙公司的股份。

3.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

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并赔偿损失。

三、争议焦点1. 乙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2. 如果乙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其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乙公司提供的虚假财务报表,使甲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乙公司的股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2.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法院判决乙公司返还甲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并赔偿甲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

本案中,乙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真实商事法律案例(3篇)

真实商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A科技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被告:B自然人(以下简称“B先生”)第三人:C投资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A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

B先生是A公司的原始股东之一,持有A公司30%的股份。

C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投资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于2015年与A公司达成投资意向,拟收购A公司20%的股份。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A公司与B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B先生将其持有的A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C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双方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保密。

2015年10月,C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A公司与B先生的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变化,C公司对A公司的投资收益预期降低,决定放弃收购A公司。

C公司遂与A公司协商,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A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

A公司同意返还,但要求B先生承担相应的责任。

B先生认为,其与A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C公司作为第三方,无权解除协议。

且A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应当由A公司自行承担,与B先生无关。

因此,B先生将A公司和C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A公司和C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返还股权转让款。

二、争议焦点1. C公司是否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2. A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的责任应由谁承担?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C公司是否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问题,法院认为,《股权转让协议》是A公司与B先生之间签订的,C公司并非协议当事人,无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C公司作为投资者,其与A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与A公司与B先生之间的股权转让关系是独立的,C公司无权干预A公司与B先生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

2. 关于A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的责任承担问题,法院认为,A公司与B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C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后,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关系成立。

商法法律案件(3篇)

商法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被告:王某案由:合同纠纷原告某公司因与被告王某签订的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王某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证据1. 事实2018年3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王某负责提供某产品,原告某公司负责销售该产品。

合同约定,被告王某应在每月底前将产品交付给原告某公司,原告某公司应在收到产品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被告王某按照约定交付了产品,原告某公司也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

2019年5月,被告王某因故停止供货,导致原告某公司无法完成销售计划。

原告某公司多次与被告王某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

原告某公司认为,被告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2. 证据(1)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2)原告某公司支付的货款凭证(3)原告某公司与被告王某的往来函件(4)原告某公司无法完成销售计划的相关证据三、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某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被告王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故停止供货,已构成违约。

2.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被告王某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

3. 关于原告某公司主张的诉讼费用,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原告某公司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判决结果1. 被告王某应继续履行《合作协议》,向原告某公司提供产品。

2. 被告王某应支付原告某公司货款人民币XX万元。

3. 原告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如下:1. 合同的效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典型商业法律案例(3篇)

典型商业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YY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商标侵权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原告拥有“XX智造”注册商标,注册号为XXXXXXX,核定使用范围为第9类,包括计算机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程序等。

被告YY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被告在其开发的一款名为“YY智造”的软件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XX智造”近似的商标。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在其软件产品上使用的“YY智造”商标是否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XX智造”的侵权?2. 若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关于被告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注册商标“XX智造”已经经过长期的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被告在其软件产品上使用的“YY智造”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XX智造”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性,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 关于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法院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1)立即停止在其软件产品上使用“YY智造”商标;(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XX万元;(3)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相关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如下:1.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法总论案例 全4个

商法总论案例  全4个

商法总论案例全4个案例21995年9月12日、23日和10月14日,被告转运站受原告设备制造厂之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衡水火车站签订了102件炉门框运输合同四份。

之后,原告交被告铁路运杂费13083.68元。

同年9月29日、10月17日,被告转运站又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衡水火车站代理处为原告的货物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

上站前被告损坏一件。

同年10月12日、26日,货物分别到达黑龙江鸡东县。

收货人在收货时,发现损坏24件。

按投保金额及铁路承运中的费用计算,原告的损失共计91178.86元。

原告拉回了该24件损坏的货物。

原告经向被告转运站交涉索赔事宜未果,遂诉至衡水市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设备制造厂诉称:被告收取了原告的运费、上站费等多种服务费用,并给原告出具了发票,原告据此货物交给被告,这一行为表明,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应是代理关系。

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是代理不履行职责造成的,请求判令被告承担代办运输造成的经济损失91178.86元。

被告转运站辩称:在代理期间,被告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了运输合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并将原告的货物由自己的储存地安全地送至货场站台,同铁路部门进行了验收交接,并按原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至目的地,被告全面完成了委托职责。

货物的损坏是在运输中造成的,是铁路部门的责任,应由承运人和保险人按规定赔偿。

被告转运站的上级主管机关实业公司答辩内容同转运站。

(1)被告转运站是否应对原告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被告实业案中承担什么责任?(1)本案是行纪合同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行纪人应对第三人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即被告转运癯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本案中的被告转运站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上级主管机关实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31994年5月,飞腾商业公司与另外6家企业达成协议,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具有限公司。

在确定成立新公司后,飞腾商业公司草拟了公司章程,新企业暂定名为“明光家具有限公司”,此公司章程经7家企业审核后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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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案例】
一、商主体
【案例】
下面有十个主体,用你所学的商法知识,回答后面所提问题。

(1)从事房地产经营的某有限责任公司
(2)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从事服装经营的个体户张某
(4)甲乙丙合伙创办的某“同心”商社
(5)某城市商业银行
(6)林某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
(7)中国公民王某
(8)某省财政厅
(9)某财经学院
(10)中国红十字学会
【问题】
(1)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主体?
(2)上述主体哪些属于商法人?
(3)构成商人的条件有哪些?
(4)商人的分类方法有哪些?
二、个人独资企业
【案例1】
【案情简介】
李某是某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

由于李某的工作比较清闲,收入也不高。

因此李某很想从事一些其他的职业,并因此增加自己的收入。

李某了解到市场上饮食业非常赚钱,因此打算成立一家餐馆,采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

但是由于担心自己的资金以及管理水平有限,因此李某同自己的表弟王某商量后,决定两人共同出资成立该餐馆。

两人决定将该餐馆命名为“好味来海鲜酒楼”。

酒楼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为“好味来餐饮公司(个人独资)”。

李某了解到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由自己自愿申报,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风险,打算不予申报。

同时由于经营场所对于经营餐饮业非常重要,李某和王某商量后,打算要好好挑选经营场所,所以想在取得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再行确定酒楼的营业地点。

接着,李某拿着自己及王某的身份证明以及填写好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到当地工商局办
理登记,因多项条件不符合要求,被当地工商局驳回。

【法律问题】
李某的行为是否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不符合之处有哪些?
【案例1】
【案情简介】
2009年 1月 15日,甲出资 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

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2009年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从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9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009年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国家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 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 1万元,实物折价 8万元;(3)甲在 B合伙企业出资 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问:
(1)乙在2009年2月 10日以A企业名义从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三、合伙企业
【案例1】
【案情介绍】某合伙企业是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组建的。

其中甲以非专利且非专有技术及劳务出资,乙以80万元人民币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

在经营过程中,该企业的产品注册了商标,取得了商标专用权,购置了两辆东风牌汽车及若干办公用品,获得了另一企业赠与的10间房屋,因他人侵犯企业名称权及商标权,获得赔偿金100万元。

另外,该企业欠银行贷款180万元。

【问题】
(1)合伙企业可以起字号码?
(2)哪些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申请设立该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案例2】
【案情介绍】王某、贾某、邓某、高某四人于2008年3月15日书面订立了一合伙协议。

协议约定,四人共同投资兴办一家电子元件厂,企业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王某出资10万,贾某以两间房屋出资,邓某出资15万元,高某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委托高某负责
经营管理,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

合伙企业所获收益由四人平均分配。

同年4月,四人交清了全部出资,电子元件厂开始正式生产运营。

由于急需电子原料,王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向张某购买一批电子原料,价值8万元,并在合同上加盖了公章。

高某得知后,认为价格太高,遂以王某无权订立合同为由拒绝付款。

2008年6月,高某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将自己以前购买的一批原料以较高的价格卖给了合伙企业,获利2万元。

当年年底,高某告知其他合伙人,由于市场不景气,产品滞销,合伙企业无利可分。

其他三名合伙人要求高某说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查看账簿,被高某拒绝。

鉴于高某的所作所为,王某、贾某和邓某决定修改合伙协议,撤销对高某的委托,由四人分别管理合伙企业:王某负责采购,贾某负责销售,邓某负责人事管理,高某负责生产管理。

重新调整后,合伙企业的经营逐渐走上正轨。

2009年9月,邓某决定聘请有一技之长的朱某担任本厂的副厂长,主管生产技术。

高某因为与朱某有私怨,故坚决反对朱某的加入。

邓某认为自己有人事决定权,应该由自己作主,于是执意聘请朱某担任副厂长。

由此,几名合伙人之间产生了不少矛盾。

【法律问题】
1.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2.合伙人的自己交易之禁止义务
3.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三、公司法
【案情介绍】
兰州公民甲、乙、丙、丁四人策划在兰州市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房地产业务,在一切工作准备就绪之后,四人商定应该为公司取一个响亮而吉祥的名称,以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于是每个人为公司取了一个名称,分别为“兰州大地发展公司”、“兰州广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兰州999房地产有限公司”、“兰州金星房地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四人认为公司成立应该向社会公告,以便从事经营活动。

该公司成立以后不久,在西宁也有四人成立了一家经营房地产的公司,其字号与该公司的相同,他们认为该公司侵犯其名称权。

【问题】
(1)你认为哪一个名称可以采用?为什么?
(2)设立该公司是否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设立该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4)公司登记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颁发营业执照?
(5)哪一天为公司法定的成立日期?
(6)该公司成立是否需要向社会发布公告?
(7)若该公司于2002年2月10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最迟应在什么时间内开业?
(8)如果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变更股东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要办理什么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9)如果该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应办理什么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10)你认为西宁市的公司是否侵犯了兰州公司的名称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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