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检测报警仪GB
可燃气体检测仪GB90
可燃气体检测仪GB90GB90型可燃气体检测仪是一种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器,主要用于检测室内或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能够快速准确地测定气体浓度,并通过声音、灯光等方式发出报警信号。
工作原理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工作原理是基于半导体传感器技术,通过检测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变化来实现气体的检测。
当检测到可燃气体浓度超过设定的报警阈值时,仪器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技术参数GB90型可燃气体检测仪的技术参数如下:•检测范围:0-100%LEL•检测精度:±3%•响应时间:<10秒•重复性误差:±2%•工作温度:-10℃至50℃•工作湿度:<95%RH使用方法使用GB90型可燃气体检测仪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打开电源开关,等待预热完成。
2.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检测范围。
3.将检测仪靠近需要检测的区域,确保探头贴合或进入被测气体。
4.进行气体浓度检测。
5.当检测到可燃气体浓度超过设定的报警阈值时,仪器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注意事项在使用GB90型可燃气体检测仪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在进行检测前,需要确保仪器处于稳定状态,预热时间一般为数分钟。
2.使用时需要选择适当的检测范围,避免超出仪器的检测范围。
3.检测时需要将检测仪贴近被测气体,确保能够准确检测到气体浓度。
4.仪器需要定期进行校准以保证检测精度。
应用领域GB90型可燃气体检测仪可广泛应用于以下领域:1.工业生产现场,如化工厂、炼油厂等工业场所。
2.室内家庭环境监测,如检测煤气泄漏等。
3.消防安全检查,如检测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等。
结语GB90型可燃气体检测仪是一种非常实用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器,能够快速准确地检测可燃气体浓度,为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事项并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
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定,包括《GB 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规定的限值。
低报警值的设定应遵循以下标准:可燃气体:20%LEL一氧化碳CO:30mg/m3硫化氢H2S:10mg/m3氧气O2:19.5%职业接触限值(OELs)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和最高容许浓度(MAC)三类。
PC-TWA是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对于以下气体,PC-TWA的限值如下:可燃气体:50%LEL一氧化碳CO:28mg/m3硫化氢H2S:14mg/m3氧气O2:23%二氧化碳CO2:21mg/m3氮气N2:200mg/m3PC-STEL是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
对于以下气体,PC-STEL的限值如下:可燃气体:10%LEL一氧化碳CO:200PPM硫化氢H2S:15PPMMAC是指在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对于以下气体,MAC的限值如下:可燃气体:160PPM一氧化碳CO:35PPM硫化氢H2S:10PPM超限倍数指超过PC-TWA和PC-STEL的倍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标准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标准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是用于监测环境中气体浓度的仪器设备。
它可以帮助人们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对此发出警报,从而保护人们的安全和健康。
下面是一份关于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相关的参考内容,包括主要标准和指南。
1. 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基本要求:1.1. 测量范围和精度:应能够测量常见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具有适当的精确性,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1.2. 反应时间:应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及时发出警报以避免潜在危险。
1.3. 防护等级:应具备防护等级,以适应不同环境下的使用需求,如防水、防尘等级。
1.4. 电池寿命:应具备长电池寿命,以保证设备能够持续工作并及时发出警报。
1.5. 轻便易携:应具备轻便易携的特性,方便使用者携带和操作。
1.6. 报警方式:应具备多种报警方式,如声音、光线、震动等,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
2. 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技术指标:2.1. 检测范围:应覆盖常见有毒气体的浓度范围,并能够可靠测量低浓度和高浓度。
2.2. 检测精度:应具备高精度和稳定性,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2.3. 响应时间:应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及时感知气体存在并发出警报。
2.4. 传感器寿命:应具备较长的传感器寿命,以减少维护和更换传感器的频率。
2.5. 工作温度范围:应具备广泛的工作温度范围,以适应不同环境条件下的使用。
2.6. 其他特殊功能:可以包括数据记录功能、无线传输功能、网络连接功能等。
3. 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全标准:3.1. 爆炸防护等级:应符合相应的防爆标准,以保证仪器在潜在爆炸环境中的安全性。
3.2. 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电磁兼容性标准,以预防可能的电磁干扰和故障。
3.3. 防护等级:应具备适当的防水、防尘等级,以确保设备在不同环境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4. 电池安全性: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以确保电池的安全使用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 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试验与验证标准:4.1. 检测灵敏度:应进行灵敏度测试,验证仪器能否准确测量不同浓度的气体。
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
常用气体检测仪报警值设定标准按《GB 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规定的限值设定。
气体名称低报警值LOW 高报警值HIGH时间加权允许浓度TWA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STEL可燃气体10%LEL 50%LEL / /一氧化碳CO24PPM/30mg/m3160PPM/200mg/m316PPM/20mg/m324PPM/30mg/m3硫化氢H2S6PPM/10mg/m3 20PPM/28mg/m310PPM/14mg/m315PPM/21mg/m3氧气O2 19.5% 23% / /名词解释: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OELs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1.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在遵守PC-TWA 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1.3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1.4超限倍数excursion limits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消防用气体检测仪标准
消防用气体检测仪标准
消防用气体检测仪标准包括以下几项:
1. GB/IEC60529:2001《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2. GB《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仪通用技术要求》。
3. GB《可燃气体报控制器》。
4. GB《特种火灾探测器》。
5.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6. -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8. GB《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9. GB《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10. AQ《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灌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计规范》。
此外,在计量认证和校准时,还有以下标准:
1. JJG《电化学氧测定仪》。
2. JJG《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3. JJG《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4. JJG《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
5. JJG《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6. JJF《氯气检测报警仪技术规范》。
7. AQT《氨气检测报警仪技术规范》。
这些标准涵盖了消防用气体检测仪的外观、设计、认证、选型安装、计量认证、校准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为消防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置要求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置要求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是保障企业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项之一。
为此,笔者依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将相关设置要求进行了归纳总结。
一、设置原则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或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泄漏探测器。
✦泄漏气体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举例: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甲类气体或甲醇、乙醇、甲酸乙酯、甲酸乙酯等甲、乙A类可燃液体。
✦泄漏气体中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
在《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说明中,明确了有毒气体的设置范围: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中的有毒气体或蒸汽,共30种介质;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30000.18-2013)中急性毒性危害类别为1类及2类的急性有毒气体。
3.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中列出的有毒气体;4.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列出的化学有害气体。
上述四种有毒气体范围是标准说明中明确的,除此之外还应当参考安监总管三〔2011〕95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要求设置毒性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的场合。
比如二氧化硫和环氧乙烷,按照GB30000.18-2013判定急性毒性危害类别为3类,不属于1类和2类。
但二氧化硫和环氧乙烷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定义的应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在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中均明确应生产、使用及贮存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佩戴防毒面具。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强制检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强制检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现在已经成了各个石油化工企业以及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一种标配了,也成了政府和专家们隐患排查的一个几乎必查项目,尤其是2017年安监总局发布了第121号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后,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置与否直接上升到重大安全隐患的层面了,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重视程度了。
但是今天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去研究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置的技术问题,而是重点探讨一下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置之后的后续工作,也就是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检测、检定等事宜。
关于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检测、检定等后续工作事宜,也是一件令大家闻之头疼的事情,因为这里面的事情给人一种毫无头绪的感觉,群里也是为此展开过热烈的讨论,但总归无果而终。
那么今天我们就从头捋一捋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检测、检定等方面的问题。
当一个气体检测报警仪从它在现场安装完成之后,并且正式投用的那一刻起,该气体检测报警仪实际上也正式进入了全生命周期的后半辈子环节,也就是运行、维护、报废环节。
此处的词语“维护”代表的是广义上的维护,它包含了保养、维修、检测、检定等内容。
我们正式探讨第一个问题,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维护是必须要做的吗?答案是肯定,但我们并不是仅仅要一个肯定的答复,我们习惯于从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中寻找依据。
在2021年6月10日通过的《安全生产法》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向我们传达了两个信息,第一明确规定了安全设备需要定期的维护,第二明确规定了安全设备的检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可能较真的网友会问,气体检测报警仪属不属于安全设备呢?这个问题确实很普遍,那么我们必须把安全设备的范围讲清楚,一部法律的出台,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细节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对法律进行释义,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了,目前还没公布条文释义,但我们可以参考2014版《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在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中对安全设备做了以下解释:“安全设备主要是指为了保护从业人员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勇于救援而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器械,如矿山使用的自救器、灭火设备以及各种安全检测仪器,包括安全检测系统、瓦斯检测器、测风表、氧气检测仪、顶板压力检测仪等。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Specification of setting monitoring and alarming devices for toxicgas in the workplaceGBZ/T223-2009自2010-6-1起执行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敏、李涛、马瑞岭、徐伯洪、吴维皑、杜燮祎。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点和报警值的确定,以及检测报警仪的选型、安装、管理、维护等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使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T205密闭空间有害气体直读式仪器检测规范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60079-0:1998)GB3836.1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GB12358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monitoring and alarming devices for toxic gas用于检测和(或)报警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的装置和仪器,由探测器和报警控制器组成,具有有毒气体自动检测与报警功能,常用的有固定式、移动式和便携式检测报警仪。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征求意见稿)》
f)其他功能性检查。
12.2.4.3
12.2.4.4
12.2.5移动式仪器
12.2.6
应符合6.1.2的规定。
1
1
12.4.1
12.4.2
a)零点检验,至少六个月一次或常规检查零点不正常时;
b)
c)示值误差检验,至少六个月一次或超量程检测后;
d)
e)响应时间检验,至少六个月一次或超量程检测后;
c) 指示是否正常;
d) 连接部件是否松动;
e) 探测器部件是否堵塞;
f) 二次仪表和专用控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12.2.2.3
12.2.2.4
12.2.2.5
12.2.2.6
12.2.2.7
12.2.2.8
12.2.2.9
12.2.2.10
12.2.3便携式仪器
12.2.4
12.2.4.1
12.2.4.2
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
1
2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报警处置、维护检查、检定/校准、报废、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全使用及维护。
3
4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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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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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 detector
将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或氧气的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电子设备,又称检测器。
[来源:GB/T 50493-2019,2.0.4]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安装标准和依据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安装标准和依据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第10.3.2条: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2)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第4.6.11条: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装置内宜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
3)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第5.1.4条:在可能泄漏甲类气体和液体的场所内,应设可燃气体报警仪。
除这些法律法规规定外,另外一个就是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第 6.1.4易燃易爆场所评价)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符合性检查;2)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的布防安装检查;3)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认可;4)消防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取得消防安全认可);5)评价结果。
中的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的布防安装检查中提到必须安装气检仪. 电能质量分析仪| 多功能测试仪| 电容表| 电力分析仪| 谐波分析仪| 发生器| 多用表| 验电笔| 示波表|一般安全评价公司在编制验收评价报告时都会提到涉及到可能泄漏甲乙类物料的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经常碰到这样哭笑不得的情况,企业在看安评报告内提到要装气检仪这个东西,却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怎么装,装哪里,而且还有就是哪里可以买得到.气检仪的安装标准是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这是简要的摘出几句安装规范: 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重要条文:1)第3.0.7条:检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第3.0.8条: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
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
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标准》宣贯提纲1.标准编制的背景、依据2.标准编制的过程3.新标准的特点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在安全生产控制过程中的作用5.标准内容介绍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检(探)测点的确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附录及条文说明6.《标准》问题答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Code for the design of combustible gas and toxic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forpetrochemical industry2009-03 发布 2009-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258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93-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2、3.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1.标准编制的背景、依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为适应当前石油化工工业发展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在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要求将越来越严。
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等等。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安装标准和依据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安装标准和依据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第10.3.2条: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2)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第4.6.11条: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装置内宜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
3)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第5.1.4条:在可能泄漏甲类气体和液体的场所内,应设可燃气体报警仪。
除这些法律法规规定外,另外一个就是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第6.1.4易燃易爆场所评价)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符合性检查;2)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的布防安装检查;3)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认可;4)消防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取得消防安全认可);5)评价结果。
中的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的布防安装检查中提到必须安装气检仪.电能质量分析仪|多功能测试仪|电容表|电力分析仪|谐波分析仪|发生器|多用表|验电笔|示波表|一般安全评价公司在编制验收评价报告时都会提到涉及到可能泄漏甲乙类物料的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经常碰到这样哭笑不得的情况,企业在看安评报告内提到要装气检仪这个东西,却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怎么装,装哪里,而且还有就是哪里可以买得到.气检仪的安装标准是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这是简要的摘出几句安装规范: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重要条文:1)第3.0.7条:检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第3.0.8条: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
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
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解读
检测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规范中规定了检测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信号传输、系统联动、防爆、接地等方面的要求。
规范的应用范围
该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可燃 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计。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解读
汇报人: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规范简介 • 规范详细解读 • 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的关联 • 规范实施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 规范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01
规范简介
规范的作用和意义
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该规范为企业提供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方 案,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联动装置的设置应根据 工艺流程的特点和生产 操作的要求进行设置, 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
03
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的关联
与其他石油化工相关规范的关联
要点一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
该规范是gb50493的前置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 的设计防火要求,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储运 设施等的设计要求。gb50493的报警器设置、检测点 设置等与之密切相关。
检测报警系统调试中的问题
总结词
系统调试不全面、调试项目缺失、调试记录不规范等。
详细描述
在调试过程中,应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各项功能正 常可靠运行。同时应对调试记录进行规范填写,记录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 理措施,方便后期管理和维护。
检测报警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90
【发布文号】GB12358-90【发布日期】2007-6-1【生效日期】2007-6-1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90自 1991-5-1 起执行1 主题容与适用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业环境用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环境可燃性气体(含甲烷)、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
2 引用标准GB242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GB3836.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GB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GB4798.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导言GB4857.5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条件GB5274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称量法GB5275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渗透法3 术语3.1 检测器由采样装置、传感器和前置放大电路组成的部件。
3.2 传感器将样品气体的浓度转换为测量信号的部件。
3.3 指示器指示气体浓度测量结果的部件。
3.4 报警器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部件,常用有蜂呜器、指示灯。
3.5 检测围报警仪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围。
3.6 检测误差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指示值与标准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误差。
3.7 报警误差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报警指示值与报警设定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误差。
3.8 报警设定值根据有关法令或标准或现场状况,报警仪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3.9 重复性同一报警仪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检测对象在短时间重复测定,各指示值间的重合程度。
3.10 稳定性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保持一定时间的工作状态后性能变化的程度。
3.11 响应时间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
通常,读取达到稳定指示值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
可燃气体报警仪安装使用新标准
可燃气体报警仪安装使用新标准
可燃气体报警仪是一种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安全设备,其作用是在气体超出安全范围时发出警报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为了确保可燃气体报警仪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国家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标准,其中包括《可燃气体报警仪》GB15322-2017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GB15322-2017标准,可燃气体报警仪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装位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应安装在可能发生可燃气体泄漏的区域,并且应避开静电积聚、振动、温度过高或过低等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因素。
2. 检测范围: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检测范围,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校准,以确保准确性。
3. 报警方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应具备声、光、振动等多种报警方式,并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4. 故障报警:可燃气体报警仪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并在发生故障时及时发出警报。
5. 维护保养:可燃气体报警仪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按照规定更换传感器、电池等易损件。
总之,根据GB15322-2017标准,可燃气体报警仪的安装和使用需要遵守一系列要求,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用户也应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保养,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
气体检测报警仪GB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2358-1990 《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与GB 12358-1990 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电磁兼容,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对应;——针对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了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完善检验规则,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铸、姜传胜、朱刚、姜波。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检测报警仪” )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与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业场所可燃性气体、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生产和使用。
其他特种场所中使用的检测报警仪,除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 部分:总则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 部分:隔爆型“ d”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 部分:本质安全型“ i ”GB/T 4798.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导言GB/T 4857.5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 15322-2003(所有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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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2358-1990《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与GB 12358-1990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电磁兼容,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对应;——针对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了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完善检验规则,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铸、姜传胜、朱刚、姜波。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与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业场所可燃性气体、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生产和使用。
其他特种场所中使用的检测报警仪,除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T 4798.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导言GB/T 4857.5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 15322-2003(所有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传感器 sensor将样品气体的浓度转换为测量信号的部件。
3.2检测器 detection parts由采样装置、传感器和前置放大电路组成的部件。
3.3指示器 indicator parts指示气体浓度测量结果的部件。
3.4报警器 alarm parts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部件,常用有蜂鸣器、指示灯。
3.5气体报警仪 gas alarm instrument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和报警器两部分组成。
3.6气体检测仪 gas detection instrument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和指示器两部分组成。
3.7气体检测报警仪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instrument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指示器和报警器三部分组成。
3.8检测范围 detection range报警仪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
3.9检测误差 detection error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后,指示值与标准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相对偏差。
3.10报警误差 alarm error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后,报警指示值与报警设定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相对偏差。
3.11报警设定值 alarm setting value根据有关规定,报警仪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3.12重复性 repeatability同一报警仪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检测对象在短时间内重复测定,各显示值间的重复程度,采用平均相对偏差。
3.13稳定性 stability在同一试验条件下,报警仪保持一定时间的工作状态后性能变化的程度。
3.14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
规定为读取达到稳定指示值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
3.15监视状态 monitoring state报警仪发出报警前的工作状态。
3.16报警状态 alarming state报警仪发出报警时的工作状态。
3.17故障状态 fault state报警仪发生故障不能工作的状态。
3.18零气体 zero gas不含被测气体或其他干扰气体的清洁的空气或氮气。
3.19标准气体 standard gas成份、浓度和精度均为已知的气体。
3.20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是毒气检测报警仪应该具有的测试功能。
3.21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在工作地点、一个工作日、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是毒气检测报警设定的基础。
3.22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15min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是毒气检测报警仪应该具有的测试功能。
3.23作业场所 workplace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4 分类4.1 按检测对象分类4.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4.1.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4.1.3 氧气检测报警仪。
4.2 按检测原理分类4.2.1 可燃气体检测仪a) 催化燃烧型;b) 半导体型;c) 热导型;d) 红外线吸收型。
4.2.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a) 电化学型;b) 半导体型;c) 光电离子(PID)。
4.2.3 氧气检测报警仪:有电化学型等。
4.3 按使用方式分类4.3.1 便携式;4.3.2 固定式。
4.4 按使用场所分类4.4.1 非防爆型;4.4.2 防爆型。
4.5 按功能分类4.5.1 气体检测仪4.5.2 气体报警仪4.5.3 气体检测报警仪。
4.6 按采样方式分类4.6.1 扩散式;4.6.2 泵吸式。
4.7 按供电方式分类4.7.1 干电池;4.7.2 充电电池;4.7.3 电网供电。
4.8 按工作方式分类4.8.1 连续工作式;4.8.2 单次工作式。
5 技术要求5.1 总则气体报警仪和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应执行本标准。
并首先满足本章技术要求,然后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要求。
5.2 结构与外观要求5.2.1 气体报警仪(以下简称“报警仪”或“检测报警仪”)应由检测器和报警器两部分组成;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由检测器、指示器和报警器三部分组成。
5.2.2 便携式报警仪应体积小、质量轻、便于携带或移动。
5.2.3 固定式报警仪的检测器应具有防风雨、防沙、防虫结构,安装方便;报警器便于安装、操作和监视。
5.2.4 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制造仪器或在仪器表面进行防腐蚀处理,其涂装与着色不易脱落。
5.2.5 报警仪处于工作状态时应易于识别。
5.2.6 报警仪应易于校正。
5.2.7 报警仪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时,应具有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GB3836.2和GB3836.4,并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
5.2.8 报警仪和检测报警仪应具有有效的报警装置。
5.3 性能要求5.3.1 检测报警仪应满足以下功能:5.3.2 使用电池供电的检测报警仪,当电池电量低时,应能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指示信号,其电池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在指示电池电量低的情况下,连续工作方式再工作15min,单次工作方式再操作10次,其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
连续工作的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的电池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8h,或单次工作的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的电池持续工作时间应能保证其完整工作200次。
b)对于使用电池供电的固定式检测报警仪,固定式检测报警仪的电池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0d,在指示电池电量低的情况下再工作24h后,其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
5.3.3 检测误差检测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检测误差5.3.4 报警误差报警误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报警误差5.3.5 重复性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对同一台检测报警仪同一浓度测6次,其检测误差应满足表3的要求表3 重复性其中的误差计算采用相对标准偏差。
5.3.6 方位试验(吸入式检测器除外)分别在X、Y、Z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每旋转45°测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 的要求。
5.3.7 电压波动检测报警仪的供电电压为额定供电电压的±15%,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 的要求。
5.3.8 响应时间5.3.9 全量程指示偏差在气流速度为6m/s的条件下,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满足表4和表5的要求。
表4检测误差表5 报警误差固定安装的检测报警仪应能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连续运行28d。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后,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
检测报警仪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电源插头分别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在湿热环境下应不小于1MΩ。
上述部位还应根据额定电压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500V(额定电压超过50V时)或有效值电压为500V(额定电压不超过50V时)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不应发生放电或击穿现象,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功能应正常。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6所规定的电磁辐射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a)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b)试验后,见擦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6所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a)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b)试验后,检查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
表6 辐射电磁场、静电、电瞬变脉冲试验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6所规定的电瞬变脉冲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a)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b)试验后,检查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7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a)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b)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4 和表5的要求。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7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a)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b) 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4 和表5的要求。
表7 高温、低温、恒定湿热试验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8所规定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a)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b)试验后,检测报警仪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检测报警仪的监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