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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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分析光大证券在8月16日所造成的乌龙指之间源于投资策略部做的一个量化投资的ETF套利产品,因为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存在设计缺陷,在使用独立套利系统时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连续出现错误,错误下单,导致连锁触发巨额订单,并导致A股剧烈波动,几十只权重股冲到涨停后回落,全天波及超过150只股票。

整个事件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

该事件发生于8月16日午市收市前半小时左右,而光大证券并没即使地公开确认乌龙指事件,直到下午14点左右才发布了简单的提示性公告。

而在乌龙指发生之后,光大正式发布相关公告之前,光大证券已经通过把因为错误下单买入的股票申购成50ETF和180ETF在二级市场卖出,同时逐步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

该事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总结:1、加强资金监管,注意资金使用额度的控制,并在系统中加强资金监管的监控功能和限制条件此次“光大乌龙指”事件中,光大面临了资金监管有漏洞,系统额度控制失效的问题。

系统下单金额合计高达234亿元,已经远远超过了公司的自营资本金要求。

光大证券规定的2013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和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80%,总额不超过115亿元。

由此可见,光大交易系统并未成功限制套利交易系统中的超额交易。

公司缺乏对一定规模以上资金异动的实时监控措施,这一点对于证券交易过程中十分重要,能有有助于有效地控制“乌龙指”所造成的损失,达到有效的风险控制。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避免内部控制的可控缺陷,加强前中后台流程中的配合和整合光大证券此次事件发生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订单执行前缺乏风控这一关的把控。

前台操作和中台的风控未能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因此,一旦出现系统或者操作错误,中台无法实施有效的阻止措施。

光大证券16日的交易指令许多是由投资策略部直接发出后,跨过风险管理部,直接进入场内交易。

因此问题的发现和交易的停止得到了延迟。

因此,光大因为自营席位报盘设置上存在风控问题,程序化交易直接对接交易所系统,没有验资就委托放入大单交易而导致了“乌龙指”事件的扩大。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过程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过程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过程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事件回放・风波起因:光大证券内控缺失、管理混乱下的软件系统与风控系统失误 2021年9月2日来源:证券日报2021年8月16日11点06分,原本萎靡不振的上证指数突然出现26秒的快速上涨,瞬间飙升逾100点,从2074点被拉升至2198.85点,最高涨幅达5.62%。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8月30日的通报,此次异常上涨原因系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由于程序错误,其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

经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包括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均存在严重的程序设计错误。

其中,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报),在设计时错误地将“买入个股函数”写成“买入ETF一篮子股票函数”。

订单执行系统错误地将市价委托订单的股票买入价格默认为“0”,系统对市价委托订单是否超出账户授信额度不能进行正确校验。

由于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长期没有纳入公司的风控体系,技术系统和交易控制缺乏有效管理。

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设计由策略投资部交易员提出需求,程序员一人开发和测试。

策略交易系统于2021年6月至7月开发完成,7月29日实盘运行,至8月16日发生异常时实际运行不足15个交易日。

由于“重下”功能从未实盘启用,严重的程序错误未被发现。

2021年8月16日上午,交易员进行了三组180ETF申赎套利,前两组顺利完成。

11时02分,交易员发起第三组交易。

11时05分08秒,交易员想尝试使用“重下”功能对第三组交易涉及的171只权重股票买入订单中未能成交的24只股票进行自动补单,便向程序员请教,程序员在交易员的电脑上演示并按下“重下”按钮,存在严重错误的程序被启动,补单买入24只股票被执行为“买入24组ETF一篮子股票”,并报送至订单执行系统。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分析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是中国证券市场发生的一起重大事件,光大证券因为系统错误,导致4万多个投资者账户内短时间内累计成交量达2.84万亿,造成了市场的极大波动和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这起事件再次引起了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重视。

下面将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进行分析。

首先,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发生与程序化交易技术密切相关。

程序化交易是利用计算机程序代替人工完成交易的方式,它基于预先设定的算法和规则,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高速处理交易指令,具有高效、低成本和高频等特点。

然而,程序化交易也存在一些风险,比如系统错误、算法失灵、网络故障等,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市场的异常波动和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因此,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监管部门对于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不够严格。

光大证券事前没有充分评估系统的稳定性和风险,也没有足够的风控措施来避免错误指令的发生。

其次,监管部门对于程序化交易的系统测试和风险评估不完善。

光大证券在上线之前未能进行完备的系统测试,没有发现系统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再次,监管部门对于程序化交易的限制和规范性要求不够明确。

中国证券市场对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还处于初级阶段,监管部门对于系统稳定性、风控措施、算法逻辑等方面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

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加强风险控制的监管,对于证券公司要求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系统测试、系统备份和异常交易监测等,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容错能力。

此外,还需加强对于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审核和监督。

其次,加强对程序化交易技术的监管。

监管部门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程序化交易前进行全面的系统测试和风险评估,并对其进行监管审查。

同时,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算法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三,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中国光大证券乌龙案指的是光大证券在华夏银行债券的交易中,由于
误操作,导致由于买方出价高于卖方出价,导致的交易不成立,从而引发
了大量金钱损失的案件。

事件发生的经过是:2024年7月9日,华夏银行发布了一次债券发
行的询价报价,华夏银行要求4家金融机构参与报价。

不幸的是,光大证
券的分析师在参与报价时误操作,把买方出价设置的高于了卖方出价,导
致此次债券发行交易不成立,被称为乌龙案。

此案给市场带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首先,该案的发生直接导致光大
证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自7月9日起,光大证券环比股价累计跌去了近20%,从149.34元跌至121.3元。

此外,交易不成立也给华夏银行带来了
重大经济损失,加之该案引起了市场对金融市场机构的不信任,使华夏银
行的债券发行受到了影响,影响了该银行未来的融资和偿债能力。

为了克服市场对金融机构不信任的势头,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于
2024年7月22日发布《关于处理有关华夏银行债券发行乌龙事件有关问
题的通知》,要求光大证券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并要求光大证券认真
检查有关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改进管理,及时向华夏银行等受损方赔偿,做好营业管理。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分析-余学才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分析-余学才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分析-余学才最近,光大证券因为一个技术性错误,客户账户突然被多单了高达74亿的股票,导致市场动荡、公司股票大跌,这个“闹剧”也让人们再次关注了股市运作及证券公司的风控能力。

在这个事故之后,多位专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影响因素也众口不一,但是,我们有必要分析该事件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及其影响,以期对疏导该事件与防范类似事件具有参考意义。

从投资者角度看,这次乌龙事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能忽视。

考虑到投资者和光大的合同,认购和卖卖方必须互相履行合同的义务,在这个意义上,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应该属于他们自己的。

但是,人性的弱点在股市中经常被暴露:当多数人看到自己获利时,便开始梦想获利更多,当市场出现负面消息时,人们就会恐慌,开始出售股票。

这时,光大做的非常好,它积极地向证监会报告错误,并发布公告。

然后,在市场上出售交易,并在对于价格揭示的资产上承担风险,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和市场。

但是,在光大证券的股票股价不断下跌之后,投资者就被困在了这个“黑洞”里,为了将尽可能多的股票卖出,盲目发出了市价单,结果,股市价格跌至每股4元,投资者账户被多单高达74亿的股票“突然”涌入,导致投资者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影响到市场的正常经营。

我们也应该引用《公司法》第36条第2款第10字,证明比较偏向于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这条法律几乎可以覆盖所有在市场、银行等行业中出现的这种股权问题。

对于股市, 股市上涨对持股人来说是好消息,股市下跌则意味着持股人的股票大量贬值,产生了巨大的损失。

在这个事件中,股市价格突然猛跌,投资者股票大量贬值。

第一时间,多数投资者选择Panik购买,公司的股票价格也跌至最低点。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个乌龙事件导致股市进入了波动状态,许多投资者已失去信心,股价的下落是不可避免的。

事后,光大证券为失误公开道歉,并对多方发出诚挚的致歉信。

尽管已经得到了投资者的理解,但光大证券的“闹剧”给整个股市带来的巨大压力还是不容忽视的。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解读(热点分析报告)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解读(热点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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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分析报告 2013 年 8 月 23 日
金融研究院 金融期货研究所
二、市场关注点
1、 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为操纵市场? 根据 2012 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 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与该内 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 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什么是操纵市场?这个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不能仅因为一 个结果一个表象就断定一个事件或者行为。投资者的行为是否为操控市场,个人认为 主要看 2 点:1、投资者交易行为是否为主观行为;2、投资者通过交易是否获利。这 两点中, 第一点最为重要, 是作为投资者是否操纵市场的主要依据。 第二点作为辅助, 如果投资者是明显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操纵行为,但是由于其本身交易行为或策略 的缺陷并没有使其获得利润,这仍然定性为操纵市场。 根据证监会及相关机构的调查结果与光大证券发布的公告来看,光大证券在 2 分 钟内向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 234 亿元,实际成交 72.7 亿元,这对任何机构投资者而 言都不是一笔小数目。一方面,在合理的情况下,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不可能不知 道这样的交易会引起市场的巨大变化,并引起证监会、交易所的关注与调查,那这样 做光大证券不就是自讨苦吃,来给自己戴上一个操纵市场的头衔?另一方面,通过上 述盈亏分析,光大证券的交易行为也是导致了自身的亏损,并没有从当日交易过程中 获得丰厚的利润。光大证券作为国内知名的证券公司,主观上不可能通过这样大手笔 的操作,来损害公司的声誉,最后还导致自己的巨额亏损。 因此,光大证券主观上操纵这次交易的可能性不大,或许正如光大证券公告中所 说是由于套利交易系统出现错误,产生了大量的交易订单,导致了这次戏剧性事件。 2、 光大证券卖出 7130 股指期货合约,是否超标? 此次事件发生过后,各界对于光大证券为何能卖出 7000 多手空单,是否突破了 持仓限制议论纷纷。我们知道,沪深 300 股指期货实行持仓限制制度,进行投机交易 的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600 手。然而,进行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可以 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中金所提交相 关材料,申请相应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其持仓规模上限受到该额度的约束。而光 大证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 2010 年就申请了 6000 手套保、6000 手套利额度。 从 这点来看,光大证券的股指空头持仓确实没有超标。 3、 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为内幕交易?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浅析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浅析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一、事件描述2013年8月16日上午11时05分,上证指数一改死寂沉沉的盘面,指数曲线直线拉起,三分钟内上证指数暴涨超过5%。

因为这一天是周五并且是8月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

一时间,场内“利好消息说”和“阴谋说”传的纷纷扬扬。

“利好消息说”有传优先股政策实施的,有传蓝筹要实行T+0的,也有传降低印花税的。

阴谋说有大资金企图干扰期指交割日结算价的等等。

几分钟后,有媒体指出,指数异动是由于光大证券乌龙指引起的,但市场并不相信,指数继续上涨。

中午,光大证券董秘声称“乌龙指”子虚乌有,使得该事件更加扑朔迷离,这严重干扰了市场部分人士的判断。

午后开市,光大证券停牌,同时发布公告称,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至此,此次指数异常波动被确认为光大证券“乌龙指”所导致。

投资者在得知真相后,人气涣散,指数逐级回落,至收盘,上证指数收跌0.64%。

二、事件经过2013年8月15日,上证指数收于2081点。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以2075点低开,到上午11点为止,上证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多只权重股瞬间出现巨额买单。

大批权重股瞬间被一两个大单拉升之后,又跟着涌现出大批巨额买单,带动了整个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涨,以致多达59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

指数的第一波拉升主要发生在11点05分到11点08分之间,然后出现阶段性的回落。

2013年8月16日11点15分起,上证指数开始第二波拉升,这一次最高摸到2198点,在11点30分收盘时收于2149点。

2013年8月16日11点29分,有媒体发布消息:“今天上午的A股暴涨,源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

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光大证券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

2013年8月16日13点16分,某境外通讯社发布快讯称,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表示,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案例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案例分析
2013-11-16 10
总而言之,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应当成为现代企业尤其是风 险系数相对较高的金融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对风险的控制不 仅面向过去,而且也面向未来;风险管理不仅贯穿于业务层次 也贯穿于管理层次;不仅贯穿于战术层次也贯穿于战略层次; 不仅贯穿于执行层次也贯穿于决策层次。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涉 及全要素、全过程、全层次、各方面的风险控制,机构必须降 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风险危机带来的损失,严格控制风险 事件的发生。这样才能给亿万投资者一个和谐、稳定、清澈的 投资环境,才能彻底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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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2013-11-16
2.事件特性及产生原因 本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对拥有十几万亿市值 的中国股市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对一亿多股民 的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据不完全统计,股民在 此事件中累计损失达27亿元之巨,谁将为此买 单?这无疑是中国证券业的一个重大危机事件。 它拥有公共危机事件的普遍特性:公共性、威 胁性、不确定性......
20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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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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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6 8
证券法规法条规定,对内幕交易可没收 一、这次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处罚 三、当股指波动趋于平稳的状 二、当股民再次发现股指在权重股 其所得,并处1到5倍罚款。由此可见本 彰显新一代领导人法制治国、王子 态下,指望在股指期货中频繁 异常波动下导致连续暴跌的时候, 次对光大证券处罚的严厉程度也表现了 犯法庶民同罪的高风亮节,以儆效 套利的机构操作会越来越难, 证监会对故事整治的决心。也遵守了 大家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联合起 获利机会也将大幅减少。 尤,警示那些曾经或正在操纵股市 “决策果断”、“安全适度”、“树立 来向相关执法部门和管理层申诉请 的机构寡头违背法律的操纵后果是 四、限制机构拉抬或者打压大 权威,分级管理”的原则,树立了“科 求调查,机构无法无天任意屠宰中 难以承受的毁灭性打击!从长远意 盘股操纵股指的同时,也必然 学有序”、“以人为本”等理念。可以 小投资者的时代宣告彻底终结! 义来讲对于中国股市中长期走势健 让大熊市里本已积重难返的权 说本次处罚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归纳 康发展属于无可替代的重大利好! 重股、大盘股更加丧失活力。 起来有以下几点。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分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分析乌龙指事件发生的背景是中国股市自2024年6月起的大幅下跌。

在一夜之间,光大证券发送了一条指令,将3100多亿元人民币的股指期货卖出。

这一巨额交易引起了市场的混乱,导致股指期货市场暂停交易。

该事件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股指期货市场,还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在事件发生后,上海和深圳股市相继下跌,并引发了全球股市的普遍回调。

这表明了中国股市的重要性和敏感性。

对于乌龙指事件的分析,首先需要看到该事件的产生源于光大证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失误。

一项交易金额如此庞大的指令显然需要进行多重审核和确认,但光大证券的内部控制系统明显存在缺陷。

这揭示了中国证券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不足,也暴露了一些证券公司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不重视。

其次,乌龙指事件也暴露了监管体系中的一些问题。

虽然光大证券的误操作是自身失误,但监管机构在及时发现和处理该事件上显然做得不够。

该事件发生后,监管机构对光大证券进行了处罚,但很多人认为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和控制,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这也凸显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薄弱性。

此外,乌龙指事件还揭示了中国股市中投机行为的泛滥现象。

事件发生后,有人怀疑是有人故意利用乌龙指事件操纵市场,推动股市下跌。

虽然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证据支持,但乌龙指事件确实凸显了投机行为在中国股市中的存在。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中国股市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和控制。

这包括提升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加强对交易数据的监测和分析,确保交易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监管机构还应该建立更完善的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

乌龙指事件也应该引起投资者的重视,特别是对于那些参与高频交易和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

投资者应该加强对自身交易系统和操作流程的控制和管理,避免类似的误操作事件。

总的来说,乌龙指事件对中国股市造成了较大的冲击,揭示了中国股市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案例分析之光大证券乌龙事件

案例分析之光大证券乌龙事件

案例分析之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是指在2024年4月27日,光大证券作为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市场的基础设施运营商,在进行证券交易系统升级时发生了系统故障,导致市场交易中断长达147分钟,引发了较大的市场震荡,并造成投资者巨额损失的一起事件。

这起事件最初是由光大证券进行交易系统升级的操作失误引起的。

光大证券在升级操作过程中应该先对交易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测试,以确保系统稳定并能正常运行。

然而,由于人为的操作错误,升级过程中未进行完整的测试,导致系统在升级后无法正常运行。

当交易系统重新上线后,并未及时发现系统的错误,导致系统在交易时间开始时崩溃,无法正常提供交易功能。

由于光大证券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系统崩溃导致整个市场无法进行正常交易,引发了严重的连锁反应。

在系统崩溃后,光大证券迅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修复。

在这个过程中,光大证券派出了一支专门的技术团队投入到系统修复中,并与交易所和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和合作。

经过近两个半小时的紧张修复,光大证券成功恢复了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但由于系统停机时间过长,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市场的混乱和投资者的恐慌,导致了股市的大幅震荡。

据统计,当天上证指数下跌 3.72%,深证成指下跌 5.31%。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对光大证券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尽力补偿受损投资者的权益。

首先,将损失最大的客户进行了直接补偿,并承诺将有力地支持客户提起投资者保护法律诉讼,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光大证券将系统故障的责任全部承担,并成立了内部调查组,对事件的原因及责任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将结果向监管机构和公众进行了披露。

最后,光大证券还加强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的教训是系统升级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并进行彻底的测试和验证。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给投资者、企业和监管机构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同时也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和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关于光大证券乌龙指的多重思考

关于光大证券乌龙指的多重思考

参考内容
一、引言
本次演示旨在分析一起涉及未公开重大交易信息作为内幕信息的案例——光 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该事件发生在2013年,光大证券因错误地执行了巨额交 易指令,导致市场剧烈波动,而这一信息在公开之前被一些投资者利用,产生了 严重的市场影响。本次演示将详细介绍该事件的经过、监管机构的处罚决定以及 法律分析。
二、事件回顾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在进行交易时,由于系统错误,错误地以市价大 量买入股票,导致市场急剧波动。这一错误被公司内部人员发现后,光大证券立 即报告给了监管机构。然而,在信息公开之前,部分投资者已经利用这一错误信 息进行了交易。
三、监管机构的处罚
监管机构对光大证券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主要处罚包括:对光大证券进行罚 款,暂停部分业务,以及对涉事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监管机构还对光大证券的内 部控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四、法律分析
在这一事件中,未公开重大交易信息被认为是内幕信息。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信息公开之前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在此事件中,部分 投资者在信息公开之前利用了光大证券的错误信息进行了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的 规定。因此,监管机构对光大证券进行了处罚。
五、结论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公开重大交易信息应当作为内幕 信息处理,任何人在信息公开之前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都是违法的。此外,监管 机构应对此类事件进行严格的调查和处罚,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用户来说,他们在使用证券交易服务时,应加强对自身的保护。首先,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以便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其次,用户在交易过程中,应谨慎行事,不要盲目跟风或盲目相 信市场传言。此外,用户还需要加强对交易账户的管理,避免使用弱密码或共享 密码等不安全的行为,以防止账户被黑客或恶意软件攻击。

浅析光大乌龙指事件

浅析光大乌龙指事件

[键入公司名称]《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结课论文会计1102 2011011444马世伟企业信息系统内部控制问题研究--基于“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写作要求:根据所给基本案例资料,进一步查阅相关文献和资料,结合广大证券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

目录一、事件回顾 (2)(1)事件经过 (2)(2)风险类型 (2)二、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情况 (2)三、内部控制缺陷分析 (3)(1)危机公关管理缺陷。

(3)(2)可用资金额度控制缺陷。

(3)(3)订单生成系统缺陷。

(4)(4)订单执行系统存在的缺陷。

(4)(5)监控系统缺陷。

(4)四、改进建议 (4)(1)加强对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

(4)(2)加强内部操作环节的风险控制。

(4)(3)强化危机处理。

(5)(4)加强法律意识 (5)一、事件回顾(1)事件经过8月16日,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发生了堪能载入史册的重大乌龙事件,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开展ETF套利交易出现严重失误,先后下单234亿,成交72.7亿,涉及150多只股票。

上述交易的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以当日收盘价计算)。

致使当日上午整个A股市场瞬间增加了3400亿的市值,仅两分钟后,指数又直线坠落,收盘时以下跌终场。

中国证监会8月18日发布通报,认定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

因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

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

(2)风险类型本次乌龙事件所涉及到的风险类型为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每个交易员在系统中都有相应的交易权限,包括数量、金额。

但这些业务缺乏合适的场内工具、手段以及交易内容,容易导致较大的操作失常风险。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浅析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浅析

基础管 理漏洞
多级风控 体系失效
“乌龙指”
“乌龙指”事件浅析
如何杜绝此类事件?
券商
市场
主观上严肃认真 监管部门 客观上进行严格的风控监管
从业人员
股民
“乌龙指”事件浅析
主观
• 职业精神 •工作责任心 • 技能训练 • 道德水平 •………………
分析
券商 从业人员 监管部门
结论
客观
• 监管制度 • 惩处机制 • 程序缺陷 • 系统漏洞 •………………
如何杜绝“乌龙指”事件?
1
强化有效 外部监管
机制
2
改进企业 内控制度
3
强化从业 者职业操
守教育
乌龙指事件经过?中午光大证券董秘声称乌龙指说为子虚乌有?事件更加扑朔迷离?严重干扰市场部分人士的判断午后开市光大证券停牌乌龙指事件经过发布公告称套利系统出现问题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此次指数异常波动此次指数异常波动被确认为光大证券被确认为光大证券乌龙指所导致乌龙指所导致乌龙指事件浅析系统出错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浅析
▪ 阴谋说 有大资金企图干扰期指交割日结算价?
“乌龙指”事件经过
众说纷纭 …………
媒体
指数异动是由 于光大证券乌龙 指引起的。
市场
并不相信“乌 龙指”之说,指 数继续上涨。
“乌龙指”事件经过
❖ 中午,光大证券董秘声称“乌龙指”说为子 虚乌有
▪ 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 严重干扰市场部分人士的判断
“乌龙指”事件经过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2班 组员:佗荣珍、孙乔、张可昕、庄紫琼、刘博文
事件回放
1 上证综指瞬间上涨 2 市场否认乌龙指,指数继续上涨 3 光大证券董秘称“乌龙指”子虚乌有 4 午后开市,光大证券停牌

浅析光大“乌龙指”事件的监管漏洞

浅析光大“乌龙指”事件的监管漏洞

浅析光大“乌龙指”事件的监管漏洞作者:左绍辰来源:《中国·东盟博览》2014年第03期【摘要】2013年8月16日发生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不但使市场遭受了一定损失,更暴露出了我国对证券市场监管存在一定的法律和体制的漏洞。

本文将简要分析此次暴露出的监管问题。

【关键词】光大乌龙指;法律监管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幅超过5%,最高涨幅5.62%。

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

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媒体称此次事件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一、“乌龙指”事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由一行三会及外管局组成,政策法律之间有时并不一致甚至有冲突,这为大型金融机构选择金融监管相对宽松的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并由此降低监管成本、规避监管和获取超额收益提供便利,此即被称之为监管套利。

而这种监管套利行为,在现实金融活动中是经常存在的。

比如在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有关私募基金的管理,有的由银监会管理,有的由证监会管理,这些管理政策并不完全相同。

从实际交易过程看,即便光大证券的系统问题当日并未确认,但如此天量资金带来的权重股急剧拉升现象,无论是上交所还是中金所的反应都太过迟钝。

光大证券自营盘的70亿元买入涉嫌“乌龙”,即便光大不公告,交易所也应该及时提出风险警示。

中金所更应该对当日下午的股指走向进行更严密监视,即使做不到临时停牌,也应该对市场提示风险,而不应该是8月16日那样,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看着光大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只管收手续费。

出现这种情况,交易所和中金所当然负有监管责任,证监会的责任自然也不可推卸。

二、对光大证券违法性的认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虽然是因证券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但是,这一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

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及其事件相关人员在考虑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结算风险时,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案,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及讨论
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例是指在2013年12月20日,光大证券股票
交易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股票价格出现错误指标,影响了市场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事后,监管机构对光大证券进行了罚款和责令整改。

该事件引起了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管机构的责任: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发生,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监管机构的不足。

监管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以确保交易系统的稳定、安全和公正性。

二、证券公司的责任: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发生,也揭示了证券公司在交易系统维护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交易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以确保交易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三、市场的反应: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引起了市场的不安和恐慌,市场的交易量和股价也出现了明显的波动。

市场的反应表明,交易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对市场的正常运作和投资者的信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技术的挑战: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也反映了交易系统技术的挑战。

随着交易系统的复杂化和智能化,交易系统的稳定、安全和公正性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证券公司和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交易系统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以提高交易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公正性。

总之,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是一个值得深思和反思的案例,对于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来说,都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教训。

我们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交易制度和监管体系,以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整理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整理
强化异常交易监控
监管机构加强对证券市场的异常交易监控,及时 发现并处置类似乌龙指事件的异常情况。
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光大证券在事件后加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包括完善业务流程 、加强内部审计等方面,提高公司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监管机构要求光大证券等证券公司加强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教育, 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
培育理性投资文化
应积极培育理性投资文化 ,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 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 意识。
强化投资者保护
应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力 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 制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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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应对措施及效果评估
暂停相关业务并排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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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暂停涉事账户交易
光大证券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对涉事账户进行了 暂停交易的处理,避免了乌龙指事件继续扩大影 响。
全面排查自营业务风险
监管机构要求光大证券对其自营业务进行全面排 查,包括交易系统、风险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 ,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金融行业应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行业 健康发展。
强化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及时发 现和处置风险事件。
加强跨部门协作
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金融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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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完善市场机制
应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 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效率。
市场价格波动加剧
相关股票价格大幅波动
01
乌龙指事件直接导致了相关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给市场带来
了不稳定因素。
市场恐慌情绪蔓延

浅谈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浅谈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价在 一段 时间 内只 能在这一价 格范 围内交易 的机制 ) 。 在 事件发 生之后 ,上海证监 局 已决定先 行采 取行政 监管措施 ,暂停相 关业务 ,责成 公司整改 ,进行 内部责任追 究。同时 ,中 国 证监会 决定对 光大证券 正式立案 调查 。8 月 3 O 日下午通报 了对 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 定:此事件 被定性 为内幕交 易,对相 关四位 相关 决策责任 人徐浩 明、杨赤 忠、沈诗光 、 杨剑 波处 以终身证券 市场禁入 ,并没 收光 大 证券非法所得 8 7 2 1 万 元,并处 以 5倍罚款, 共计 5 亿 2千 3百 2 8 万 。随着徐浩明先生辞 去光大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董 事、总裁职 务, 证监会 的大额 罚款 ,此 次高频 交易导致 的乌
龙事件可谓 告一段落 。
高频 交易在 境外市场 引起 的事件也不 时 有所 发生 ,在 美 国成 熟的市场 环境下也不 例 外 。最经典 的莫过 于美股 2 0 1 0年 5月 6目的 闪电崩盘事件 。美 国东部时间 2 0 1 0年 5月 6 目下午 2点 4 0分至 2点 4 5分的 5分钟内,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标 普 5 0 0( S &P 5 0 0 ) 指数等股票指数跌 幅均超 过 5 %,主要指数 悉 数暴 跌至 当 日最低 点。其 中道 琼斯工业平 均 指数盘 中跌 9 9 8点 ( 跌幅达 9 . 2 %) ,当时创有 史 以来最大单 日绝对跌 幅 。随 后股指迅速 反 弹 ,道琼斯工业平 均指数 当日收报 1 0 5 2 0 . 3 2 点 ,跌幅 3 . 2 0 %,S &P 5 0 0当 日报 收 1 1 2 8 . 1 5 点 ,跌 幅 3 . 2 4 %。迷 你标 普 5 0 0 指 数期 货 ( E — Mi n i S &P 5 0 0 )主 力合约 ( 6月到期的合 约 )暴跌 5 8 . 5 2点至 1 0 5 6点的盘中最低位 大部分交易所交 易基 金 ( E T F)最低 价较 5日 收盘价跌 8 %以上 , 约有 1 6 0只 E T F的最低价 几乎为零 。在 2点 4 0分至 3点短短 2 O分钟 内,涉及 3 0 0多种证券在 2 0 0 0 0多次交易以 偏离其 2 点4 0分时价值 6 0 %以上 的幅度被执 行 。在 当天 的恐慌性交 易 中,一 些股票成 交 价格严重偏离常态 ,成交价甚至低至 l美分 或更少 ,或者高达 l 0万 美元 。 道指 2 0 1 0年 5月 6 日“ 闪电崩盘” 的“ 元 凶” 其 实就 是美国资本市场流行 的程式交易 , 正是其 致使极 端市场环境 下机械 式止损滥用 促发 了电脑 交 易的 自动型 、雪崩式 杀跌,进 而出现 了这种 以瞬 间崩盘 为表象 的“ 技术性错 误” 。在美 国这样的金融业发达市场 ,程式交 易 占据 了市场总成 交量 的相 当 比重 。所谓程 式交易 ,就是指交 易员借 助计算机软 件技术

光大乌龙事件的点评

光大乌龙事件的点评

对光大乌龙事件的点评光大证券的乌龙事件,可归纳为如下几方面原因:一、内部环境光大证券816事件中,因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长期没有纳入公司的风控体系;技术系统和交易控制缺乏有效管理等原因,导致光大证券在高频套利业务的运营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风险漏洞,其中,信息系统安全风险是造成乌龙事件发生的最直接原因。

从公开的信息披露看,高频套利系统的风险漏洞主要是可用资金额度校验控制缺陷、订单生成系统缺陷、订单执行系统缺陷、监控系统缺陷四个方面。

(1)可用资金额度控制缺陷。

当日预设的8000万元当日现货交易额度没有起到控制作用,导致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生成。

(2)订单生成系统缺陷,完全依据预设模型的设定生成订单,在11时05分0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3)订单执行系统存在的缺陷,上述预期外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4)监控系统缺陷。

交易员不能通过系统监控模块查看交易情况,在发生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后2分钟才发现成交金额异常,监控系统缺乏必要的预警。

建议: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及风险的全面认识,充分挖掘认识潜在的各种风险、威胁及弱点,以便于及时进行风险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后,选择适合自身的风险控制方法,可以对同类的风险因素采用相同的基线控制,这样有助于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设定失灵等问题,正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基于信息安全的角度,对信息管理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科学地风险评估十分必要。

二、控制活动(1)人员操作方面存有严重失误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据介绍,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设计由策略投资部交易员提出需求,程序员一人开发和测试。

策略交易系统于2013年6月至7月开发完成,7月29日实盘运行,至8月16日发生异常时实际运行不足15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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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分析2013年8月16日出现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引发证券市场巨大波动, 日线留下了长达130个点的上影线,同时它在期货市场对股指期货进行的卖空操作,将其使用的机构套利技术和程序化交易技术暴露在普通股民的视野之中[1]。

对程序化交易这种新兴的交易方式,究竟是杀鸡儆猴限制其发展还是加强监管规范其合理发展?就成为摆在监管层的一个现实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是程序化交易?本文将就程序化交易的概念、现状、国外监管趋势以及带来的问题等作一个简单的探讨,并提出初步的建议。

一、什么是程序化交易关于程序化交易( Program Trading ), 通常有两种定义,第一种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角度来定义,即程序化交易,也称篮子交易(Basket Trading),是应用计算机和现代网络系统,预先设置好交易模型,并在模型条件被触发的时候,由计算机瞬间完成组合交易指令,实现自动下单的一种新兴的电子化交易方式。

当前流行的算法交易与高频交易都是程序化交易不断变化发展下的重要分支。

程序化交易是美国证券交易方式的一次重大的创新。

传统交易方式在一次交易中只买卖一种证券,而程序化交易借助计算机系统在一次交易中同时买或卖一揽子证券。

另一种定义是从交易所进行市场监管的角度,特指交易所规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交易,例如,根据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网站2013年的最新规定,任何一笔含同时买或卖15只以上股票的集中一次性的交易都可以视为程序化交易[2,3]。

但在之前的程序化交易定义中,还包括了这一揽子股票交易总价值需要达到100万美元的条件。

程序化交易的对象通常包括股票、与这些股票或股票价格指数相对应的期权,以及标准普尔500股指期货合约等,这种交易方式完全是基于标的资产以及相应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之间的定价关系。

计算机程序的引入使得投资者可以使用更为复杂的交易策略,更敏锐的捕捉市场中的盈利机会。

同时建立一个较好的算法有助于更好的发挥程序化交易的作用,在提高流动性的同时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

程序化交易比传统的人工交易的主要区别和优势在于:●程序化交易是一揽子交易,即同时完成一个股票组合的交易●程序化交易可实现自动下单,并能确保交易瞬间完成,而人工交易则是靠手动完成,速度较慢。

●程序化交易是标准化交易,因此对交易员的依赖比较少,而人工交易正好相反●程序化交易的运算速度快,执行力强,并能对买卖信号作出及时反应,程序化交易会捕捉市场瞬间的盈利机会,盈利机会消失后迅速撤单。

而人工交易的反应相对较慢等等。

●另外,也正因为程序化交易的标准化交易方式,导致它的变通能力不强,在市场出现意外波动,对一些不利信息作出过度反应而并非及时止损,这也是程序化交易在美国股灾中备受争议的原因。

作为程序化交易的一个重要分支,高频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基本可以理解为,就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优化的计算算法,以极快的速度处理市场上最新出现的快速传递的信息流(包括行情信息、公布经济数据、政策发布等),实现在极为短暂的市场变化中寻求获利的一种电子化交易[4]。

比如,利用某种股票或期货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差的微小变化,或者某只股票或期货在不同交易所之间的微小价差来获利。

高频交易持仓可能仅仅几秒,或者几分之一秒,一天可能进行几千或者几万手交易。

大多数高频交易商能够在短短一秒内发出数千个交易指令,并随后在零点几秒的时间内根据最新的市场信息和模型套算出的参数立即取消或转换指令。

二、程序化交易在国外的发展与现状程序化交易起源于美国1975年出现的“股票组合转让与交易”[5], 即经纪人和专业投资经理可以通过计算机与证劵交易所直接联机,来实现股票组合的一次性买卖交易。

从此以后,股票市场的订单实现了电脑化。

1975年,美国证监会SEC颁令禁止固定交易佣金(Ending Fixed Commission on Transaction),使证券交易逐步进入了普通百姓家。

同时,电子信息网络(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ECNs)在70年代迅速兴起。

1978年,SEC又通过法令催生了市场间交易系统(Inter-market Trading System, ITS), ITS以电子网络为基础,让股票交易下单在全美各个交易市场之间进行了互联。

NASDAQ 立即响应,为ITS提供与NASDAQ互联的计算机辅助执行系统(Computer Assisted Execution System)。

这样,ITS/CAES以及已经形成气候的各个ECNs,组成了全美国的电子交易网络平台。

电子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建立,给程序化交易创造了条件。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程序化交易越来越精细化和富有效率,再加之机构与个人投资者普遍认同组合管理的投资理念,程序化交易得到迅速发展并被投资者广泛运用。

例如:在纽约证劵交易所(NYSE)的股票组合交易,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或者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进行的与股票组合相对应的期权交易,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集团(CME)进行的类似S&P5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等,都采用了程序化交易。

根据纽约证劵交易所的网上数据,在2013年7月15日到19日,平均每天的股票交易量为14.6亿股,其中28.6%是通过程序化交易方式(按第二个定义)实施的,约为4.17亿股。

近年来纽交所程序化交易量所占比例基本维持在30%左右[2]。

据报道,国外发达的期权期货市场,当日交易的70%是使用程序化交易全自动来完成的。

三、程序化交易在国外的监管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于程序化交易的广泛使用,股票交易量急剧增大、股价变动频繁,不少人认为程序化交易加重了美国1987年的股灾[6]。

2010年5月6日发生的闪电崩盘(Flash Crash),美国证券市场很多交易品种的价格经历了非常快速的下跌和反弹。

交易日当天下午,大约几千多只股票和指数基金在已经相对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下跌了4%的情况下,突然在几分钟时间内再度下跌5%,之后几分钟后同样快速的反弹回来。

关于这个道琼斯指数下跌历史上最大的指数点,然后几分钟又恢复回来的事件,国际证监会(IOSCO)在2011年7月的结论报告中指出:算法交易和高频交易都被发现在2010年5月6日的闪电暴跌中提供了市场波动性。

2012年10月芝加哥联邦储备委员会起草的一份标题为“在高频交易的时代如何保持市场的安全”的报告指出,基于涵盖了包含投资操盘手,交易所,代理商的几十个金融行业专家的调研[4],他们发现:(1)、在以高频交易为代表的程序化交易,风险控制相比低频交易是薄弱的,这是因为竞争性的时间压力逼迫快速执行交易,而没有更系统性的安全检查。

(2)、有些公司并没有一套严格的流程来开发、测试、布置他们在交易算法所使用的代码。

(3)、失控的算法实际存在性比在研究之前的预估更为普遍。

在1/2的清算中心,2/3的私有交易公司,以及被调研的每一个交易所都经历了一个或多个异常的算法。

在这份报告中,芝加哥联邦储备委员会还建议了如下一些针对高频交易的风险控制方法,比如,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可发送到交易所的订单数量;设立“杀死开关”(Kill Switch),让其可以在一个或多个交易水平停止交易等等。

2009年9月,美国证监会正式禁止了闪电交易。

闪电交易是一种很特殊的交易模式,是指某些做市商可能提前于市场掌握到自身客户报单信息或者某些交易所内部还未向市场(其他交易所)公开的报单信息,利用所掌握该私有信息的短暂时间优势,在市场中发现可交易机会获得收益的模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抢先交易行为。

总之,近年来,程序化交易发展迅速,并由于一些风险事件引起了各界争论。

程序化交易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改善了市场运行质量在学术界已经达成共识。

但在市场处于极端情形下,程序化交易对市场安全造成隐患的一个原因就是速度太快,很容易形成连锁反应。

在2010年5月6日事件后,美国官方启动了新的更严格的交易限制手段-断路机制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1]。

欧洲的监管机构对于程序化交易引起的风险事件和存在的争议都给予了高度关注,但他们并没有对程序化交易采取叫停的方式。

四、初步建议当前,程序化交易的应用在国内正在兴起,它在金融市场微观方面的交易策略创新远未达到有效的程度,所以在监管上必须有效克服它在前述案例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在特殊市场环境下它对市场的冲击。

我们应紧密跟踪国际程序化交易的发展与监管动向,防范其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带来的市场风险,引导其在正确的轨道上规范发展。

基于此,提出如下初步建议:(一)制定适合国情的监管措施,加强程序化交易的风险控制,避免其弊端对于这样一个建立在速度基础之上的金融交易方式,对监管机构来说,为其铺设一个公平的“竞技场”和阻止错误的交易活动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程序化交易为市场提供了流动性,但也存在风险控制不足,在市场极端情况下有可能导致连续触发等弊端。

为解决它带来的问题,美联储芝加哥分部提出了设立“杀死开关”等一系列监管措施。

德国也出台了全球第一部对高频交易进行监管的法案,与通常的市场操纵市场价格为判定标准的不同,高频交易中的市场操纵行为判定基于如下几点保准:(1)是否干扰或延迟了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转;(2)是否使得第三方在交易系统中较难做出买入或卖出的决定;(3)是否对某些金融资产的供求关系造成错误或误导。

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既有类似点,也有不同的地方,我们应当充分调研,借鉴欧美的经验从市场准入机制、容量、指令成交比例、对过度指令是否收费、最小报价单位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适合国内环境的监管措施,建立完整的风险防线以发展程序化交易,同时防范程序化交易中的市场操纵行为。

(二)修改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规范程序化交易的发展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应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

比如,我们应当适当调整完善如下条款等规章制度,规范其发展。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2010年10月23日公布《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其中第四条规定:大量或者多次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和第九条规定: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为异常交易行为。

(三)适当弥补国内股市的机制缺陷,保护中小投资者从某种角度来看,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或许也是一件好事,它暴露了中国股市存在的机制缺陷:(1)、权重股对指数影响过大,易被机构投资者进行操纵;(2)、当前的 T+1的A股和T+0的股指期货机制,使得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交易上处于不平等地位,机构可以通过操纵权重股在期指上快速获利并离开,而现货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只能通过股价上涨和T+1交易方式来获利,面对市场下跌则无能为力,由于交易门槛的限制,普通中小投资者则无法参与股指期货和融券进行卖空对冲风险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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