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字90浅析行政赔偿制度进程中的若干问题
应届2020毕业季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
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以下是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欢迎大家阅读。
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一:1、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2、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及对策3、B2B电子商务的未来趋势--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研究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5、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探讨6、电子商务视角下农村物流配送问题探析7、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营销模式分析8、物流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研究分析9、电子商务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10、电子商务环境下茂名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一体化运作模式研究11、“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建设研究12、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绩效影响因素实证分析13、传统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及对策研究14、浅析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发展方向15、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平台的安全性分析16、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营销策略17、关于周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研究18、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创新与发展趋势19、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20、电子商务O2O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1、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发展对策研究22、跨境电商背景下的电子商务人才能力需求调研23、基于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研究24、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25、浅析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6、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27、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优化发展对策研究28、借鉴国外经验优化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研究29、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0、大数据时代下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新方向31、电子商务环境下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研究32、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与机制创新研究33、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34、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策研究35、跨境电子商务的人才需求与培养策略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二:36、论“互联网+”的酒店电子商务经营策略37、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革新38、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品牌资产研究--基于信息不对称的视角39、基于智能手机的移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研究40、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41、基于阿里数据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策略探析42、基于O2O模式的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探析43、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影响分析44、电子商务企业知识型员工流失原因及激励策略研究45、文化距离、制度距离与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感知风险46、消费者剩余视角的电子商务发展内驱力研究47、基于数据挖掘的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48、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与应对策略分析49、我国电子商务B2C企业的发展趋势和经营策略体会50、“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经营生态链研究51、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现状与发展52、电子商务经济下江苏省淘宝村发展特征及其动力机制分析53、移动电子商务互动营销及应用模式54、网络口碑对电子商务物流消费行为的影响研究55、电子商务发展与促进中国新农村建设的辩证关系56、B2C电子商务环境下鲜肉类食品物流配送模式的研究57、医药电子商务B2C模式与O2O模式对比分析58、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浅析59、现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60、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研究与对策61、物联网技术在电子商务物流中的应用62、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63、电子商务背景下我国铁路货运模式的转型研究6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政策创新研究65、我国社会化电子商务研究现状分析--基于CNKI的文献研究66、我国电子商务快递绿色包装策略研究67、经济全球化视角下B2C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探析68、我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SWOT分析与对策研究69、基于灰色关联模型研究电子商务与物流业联动发展70、外贸企业凭借跨境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的策略研究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三:71、O2O电子商务顾客满意度影响因素探究72、移动电子商务时代的末端物流协同配送模式分析73、低碳经济型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研究74、电子商务企业成本控制研究75、我国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的税收法律制度探究76、浅析我国农村电子商务风险因素77、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与对策研究78、电子商务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79、旅游移动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设计80、试论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用现状81、日本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实践及借鉴82、“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研究83、农村电子商务中的空间压缩与价值84、电子商务环境下财务管理创新探讨85、我国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问题探析86、电子商务背景下外贸企业发展路径研究87、论电子商务对反国际避税原则的冲击88、湖南农村电子商务的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89、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模型仿真分析90、推进云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建议91、“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策略研究92、旅游电子商务在旅游业中的应用前景展望93、电子商务对制造企业供应链绩效的影响:基于信息整合视角的实证研究94、大数据环境下电子商务的发展探讨95、互联网+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策略浅析96、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发展的新趋势97、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之融合98、B2B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商务经济效率研究99、浅谈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00、大数据环境下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及对策101、B2C电子商务企业降低物流成本途径探析实践思考102、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研究103、电子商务时代的市场营销策略研究104、电子商务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105、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问题及对策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四:106、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我国对外贸易模式转型107、电子商务网站用户体验的设计与实现108、新疆发展中亚跨境电子商务的机遇挑战与对策建议109、创新创业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110、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消费品市场营销渠道研究111、新媒体环境下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战略研究112、电子商务对城市外向功能的促进效应研究--以京津冀区域为例113、大数据背景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发展对策研究114、网络时代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运作模式115、关系网络下电子商务创新与消费行为变革116、中小企业跨境电子商务采纳影响因素研究117、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与网络购物风险分析118、B2C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购买决策影响因素研究119、电子商务促进果业精准扶贫和转型升级的优化路径研究--以陕西果业为例120、电子商务中物流配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21、互联网时代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创新122、电子商务竞争的优劣势分析123、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比较研究124、浅谈电子商务教学中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125、“一带一路”战略下黑龙江省中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126、浅谈甘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关键要素127、电子商务审计的挑战与对策分析128、电子商务发展近况及电子商务优势分析129、大数据和社会协同趋势下的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情况及前景研究--以“双十一”为例130、关于B2C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模式分析131、电子商务中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问题研究132、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问题的分析与研究133、资源整合环境下的旅游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分析134、基于产教融合模式的高职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初探135、电子商务环境下商业生态系统的构建136、“互联网+”时代下苏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137、东莞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138、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探究139、基于PEST分析的西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研究140、电子商务发展对物流经济的促进作用电子商务的毕业论文题目五:141、议电子商务条件下市场营销理念的创新要点142、电子商务时代我国网络银行的战略手段143、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问题及对策144、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网络营销策略分析145、电子商务对会计实务带来的影响146、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研究147、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148、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研究149、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及发展趋势150、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完善与升级研究151、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管理模式的革新152、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逆向物流问题--电商企业与政府、消费者的不同利益关系博弈分析153、电子商务对我国未来市场营销方式的影响154、海南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剖析155、浅析近年来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新模式156、电子商务推动农村经济转型与发展相关问题研究157、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问题与对策158、电子商务在提升企业竞争力中的作用分析159、贵州省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探析160、湖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策略探索161、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分群研究162、战略导向对电子商务投资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影响--一个被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163、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模式研究164、基于数据分析下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探究165、跨境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行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166、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的治理模式研究167、浅议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及解决对策168、旅游业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研究分析--以携程为例169、甘肃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创新研究170、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171、我国校园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72、近年来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研究综述173、我国中小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因素与对策探索174、“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探讨175、中国农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赠送:86个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论文题目参考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论行政主体3、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的地位4、关于行政行为概念的探讨5、论行政行为的效力6、论行政立法7、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思考8、析行政许可标准和范围9、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10、行政处罚问题研究11、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2、行政强制措施研究13、论行政强制执行14、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关系之探讨15、论行政程序原则和制度16、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思考17、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的设想18、论行政诉讼的功能19、关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思考20、试析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21、行政判决之研究22、浅析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23、国家赔偿构成要件之研究24、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25、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6、论行政立法体制27、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的功能28、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29、行政处罚程序研究30、论行政强制31、行政赔偿制度研究32、行政指导研究33、论行政许可3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35、行政越权与滥用权力研究36、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37、行政诉讼第三人研究38、行政侵权责任探讨39、论显失公正行为40、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1、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42、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43、论行政法治原则4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45、论行政立法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46、论行政行为的条件与后果47、行政合同研究48、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49、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50、行政执法研究51、行政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52、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53、中国加入WTO与行政法制改革54、论行政复议的范围与复议程序55、“双学位”的合法性探析56、媒体对食品安全监督作用的法律规范57、欧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启示58、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路径59、行政罚款关乎执法公平正义60、试论公务员奖励规范的立法与完善61、兽药饲料监督执法文书制作问题的浅析62、浅析淘宝网络刷单中的“水军”现象63、行政决策的实质性正当程序之规制64、“报假警”行为的定性及其规制65、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意义、问题及完善66、检察权的职能拓展与行政立法审查制度的完善67、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思考68、浅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招标工作的影响69、新闻评论监督司法的权利与限度70、论悔捐行为的无责理由、责任要件与风险防范71、论网规的软法属性72、我国大学规章制定权的法律规制研究73、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74、医事仲裁制度调查分析75、论开放社会中行政参与的合理界限76、论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77、刍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78、医患关系法律性质分析及纠纷应对策略研究79、个人低碳消费行政法义务确立的正当性检视80、论骨髓捐献者撤销权的行使边界81、中国网络安全形势及对策研究82、弱势群体公法保护视野下的社会帮扶问题83、中国宗法财产制度的道德性84、泔水饲喂畜禽违法现象的行政处罚难点85、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86、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论行政赔偿的处罚性质
论行政赔偿的处罚性质储琦(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110036)摘要:本文认为行政赔偿行为是一种对行政机关具有惩罚性质的行为。
认为行政赔偿行为在《国家赔偿法》的“违法原则”的归责原则前提下,是对于行政机关违法的先前行为所付出的法定代价;并且通过与行政补偿制度进行比较,得出行政补偿是与行政赔偿的相对的,是对行政侵权行为的惩罚而不是对行政侵权行为的补救。
关键词:行政补偿归责原则行政赔偿惩罚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10—0125—01行政权是公民赋予行政机关对公民自身进行管理的权力,有权必有责,行政赔偿正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由于对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或人身权造成损害,进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行政行为。
这种侵权后的补救是何种性质的行为,笔者认为在分析时应明确所针对的主体,站在公民的角度,是一种事后救济,即在权益受到侵犯后的公权力的补偿,而针对司法机关,既然是对公民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进行赔偿的行为,则其先前行为则必然是侵犯了公民的权益,适当的补偿则是对于其先前的侵权行为的惩罚。
(一)从《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体现出的行政赔偿的惩罚性质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分别规定在《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通则》中,并且针对行政赔偿的具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但在众多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行政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主要依据还是《国家赔偿法》。
在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则确立了一种“多元化的规则体系”,即以违法原则与结果原则相结合的归责原则。
《国家赔偿法》在对于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2条,在旧法中,明确指出只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前提下进行赔偿;而在新法中,虽然将“违法”的限制取消,但可以看出,这种限制的取消并不是针对行政赔偿行为,因而行政赔偿行为仍然适用的是“违法原则”。
行政赔偿制度实施若干问题研究
关 键 词 : 家 赔偿 法 ; 偿 范 围 ; 偿 标 准 ; 偿 程 序 国 赔 赔 赔
中 图分 类 号 : 9 2 1 D 2 .1
文献标识 码 : A 选 择 一 种 平 等 观 念 : 仅 要 承 认 国家 机 关和 执 法 人 员 不 与 普 通 公 民在 法 律 上平 等 , 要 承 认 国 家机 关 也 会 象 更 凡 人 一 样 出错 , 应 负 赔 偿 责 任 。 国家 机 关 不 能 享 有 也 违 法 造 成 损 害 而不 负赔 偿 之 责 的特 权 , 这是 现 代 法 制
和 现 实 产 生 剧 烈 冲 撞 和 极 大 反 差 , 至 有 人 称 之 为 甚
“ 家 不 赔 法 ” 本 文 对 影 响 赔 偿 法 实 施 原 因 、 偿 范 国 。 赔
围、 偿 标准 、 偿 程序 、 偿 费用等问题进行分析研 赔 赔 赔
就实质而 言 , 国家 赔 偿 法 理 论 始终 是一 种 为 权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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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5卷
第 3期
连 云 港职 业 技 术 学 院学 报
J u a fL a y n a g T c n c lC l g o r lo in u g n e h ia ol e n e
V0 . 5 No. 1 1 3 S p. 0 2 e 20
( ) 法观 念 二 执
执 法 者 是 法 律 的代 言 人 , 国家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的执 法 观 念 对 赔 偿 法 施 行 的 好 坏 及 前 景 如 何 有 着 不
可 估 量 的影 响 。 目前 有 部 分 执 法 者 的 观 念 尚 难 适 应
赔 偿 法 实 施 的需 要 , 出 体 现 在 以 下 两 方 面 : 是 不 突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12•【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作者:于厚森、郭修江、杨科雄、牛延佳本文刊载于《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2期内容提要:《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严格落实《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以解决实践中突出问题为导向,注重规范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规范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进一步明确行政赔偿范围和构成要件、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并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合理确定“直接损失”范围、进一步明确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完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赔偿诉讼原被告主体资格、完善行政赔偿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制度、进一步解决一并及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程序问题、完善公私法赔偿诉讼的衔接问题;强化法院释明义务,规范对损害赔偿的酌定标准,明确行政赔偿案件的裁判方式。
关键词:行政赔偿司法解释重点条文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于202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20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是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以及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一部重要的司法解释。
这部司法解释的发布,将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对政府行为的精准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在起草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7〕10号)的规定为基础,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调研,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等院内外相关部门的意见,还多次邀请行政法学界的专家教授参加调研座谈并听取意见。
浅论行政赔偿诉讼行政事实行为
浅论行政赔偿诉讼行政事实行为作者:刘保荣陈晋胜来源:《信息教研周刊》2013年第03期摘要:本文通过对行政事实行为的研究,具体阐述了行政事实行为在《国家赔偿法》中的具体表现,并对行政事实行为的赔偿诉讼行为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行政事实行为;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诉讼在我国,行政事实行为发生的频率很高,范围广,可以说,只要有行政机关存在就会有行政事行为发生。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对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使职权的行政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对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因受害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及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赔偿。
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只规定了国家对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可见,《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大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行为侵权的赔偿范围,即将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事实行为纳入了国家赔偿范围。
②本文对此作一些分析和思考:一、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及特征从国际范围考察,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均起自行政侵权行为。
行政侵权行为可由行政法律行为形成,也可由事实行为直接构成。
我国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三种: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非以设定、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
二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行使职权的直接需要而做出的不以行政效果为目的的行为。
三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与行使职权紧密相联,却又不发生直接法律效力的行为,如调查取证、维持程序、检查、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些方法、手段等。
③行政事实行为特征如下:一是它的内容具有非法律强制性。
二是它一般无法预先设定。
三是它具有公共管理性的功能。
四是它应界定为行政法律事实的一种,担当着使行政法律规范转化为法律关系媒介的角色。
法理学中也承认它是一种法律事实。
德国民法理论认为法律事实包括事件与行为两类,其中意思表示形成法律行为,那些纯技术性、物质性的活动则属于事实行为。
行政赔偿制度的“民主价值”思考
格 的承认 , 就无 所谓真 正 意义上 的权 利 : 有承 认和 尊重 自由追 没
求个人 正 当利 益 的权 利 , 也就 无所 谓生 存价 值被 真正 承认 的人 。
义 。即“ 民主是 一种 国家 形式 , 一种 国 家形态 。因此 , 同任何 国 它
行 政 赔偿 法和 行政 诉讼 法是 两个 解 决公 民权 利受 到 国家和
主义 民主与 法制建 设 的历史 必然 , 是健全 社会主 义 民主 与法 制 政 府侵 犯 时如何 得到 救济 的法 律 , 两个 法律 的有无 、 也 这 好坏 以及 的客 观需 要 。是我 国社会 主义 法 治不 断健全 和社 会主 义 民主 深 实 施情 况是 一个 国家 民主 、 宪政 的试金 石 。我们 不 能想象 , 一个 入发 展 的一个 重要 标志 。因此 与 民主 有 着必 然 的紧密 的联 系 。
、
民主 的 内涵
行政 赔偿制 度 既是 民主 的产物, 没有 民主 就没有 行政 赔偿 制 体 是有 身份 平等 、 志 自由之观 念 即有 主体 意识 的人 。一个 人 , 意 度 。那么 民主 是什 么? 民主 , 一直 是人 们追 求 的 目标 。在 西方 民 只 有具 备 了主体 意识 , 能够 成为 权利 制度 的真 正参 与者 、 才 享有 主是 作为人 的 内在要 求 而存在 的 。认为 , 民主 是个人 能在 其 中 者 和实 践者 。 同时 , “ 权利 的丰 富 、 展和 实现 又是 人被社 会尊 重 发 学会 自立 的框架 , 同时也 是政 治行 为 的框 架 ” 。而 人 的内在 要求 和 承认 的体现 。 没有主 体性 的人 、 没有 在法 律上 对 于人 的主体 资 是 自由、 平等 、 人权 、 爱 。马克思 主义 者并 不否认 这 一点 。 中 博 其
国家行政赔偿制度略论
赔偿 司法实践 的进程。本 文认为我国 的国家行政赔偿瓤度急待完善。 关 键 词 国家行政赔偿 职务行为 精神损害
在 一个法 治 国家里 , 民违法 后要 承担相 应 的法律 公
承担侵权责任 的方式 和标 志。我们可 以从 国家赔偿 制度 的有无与好坏 去 观察一 个 国家 民主和法 治 的真实 状况 。 无论如何 , 一个 国家对 人 民不 承担 违法 责 任的社 会都 不 能说 是民主的和 法 治 的。 因此 , 家赔偿 制 度的 确立 和 国 发展是 民主和法 治 的必然 要求 , 是 民 主和法治 存 在与 也 进步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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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 因此行 政赔 偿 制度—— 我 国法律 领域 最年 轻 的法
律制度 , 无论在 理 论上 还是 在 司法实 践 上都有 待于 进一 步完善 。
一
责任 。广 义的看法又有 两种 : 一种从形 式上来 确认 , 只要
该行为具备职务 行 为 的外 在 形式 特征 , 即使 公务 员是 为
国家赔 偿制度除 了对国家机关 及其 工作 人 员的违 法
侵权 行为造 成 的损 害后 果 给予充 分有 序 的国 家赔 偿外 . 还配合其它方面 的措 施 ( 如对具 体责 任人 员 或负有 领导 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 分 )通过 规定侵 权机关 为赔 偿义 ,
务机关 ( 将来可 根 据各 机关 受理 的 国家赔偿 案件 的数 量
责任 , 作为政 府违法后 , 要承担相 应 的法 律责任 。政府 也 违法侵权后 , 民、 公 法人 和其它组织 可 以向人 民法 院 提起 行政诉讼 , 请求 人 民法 院撤 销违法 的具体 行政行 为或 请 求法 院责令被告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 行为 以及在规定 期限 内履行职责 。这些救 济手段 可 以起到 迫使被 告—— 行政 停止 侵害的作用 , 但对 于违 法具 体行政 行 为 已竖 造成 的 损害却无法予 以救济。而这一 点恰恰 可能是 原告提起 行 政诉 讼的主要 目的 , 国家赔偿 解决 的正是 这个 问题 。
试论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重构
2006年第3期(总第54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 nal of Heilongjiang Adm inistrative Cadre I nstitute of Politic sAnd La wNo .3 2006(Sum No.54)试论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重构李祖全,朱鑫鑫(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湖南常德415000) [摘 要]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制度中行政赔偿范围过窄,既不符合行政机关职权行为的实际,也不利于充分和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领域的制约因素与权利社会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性需要对行政赔偿的范围重新进行科学构建。
建议采用“概括———免责”的立法模式修改《国家赔偿法》之中有关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进一步扩大行政赔偿范围的有效范围,同时科学界定免除行政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关键词]行政赔偿范围;立法模式;侵权责任;重构 [中图分类号]D922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06)03-0023-04 [收稿日期]2006-02-22 [作者简介]李祖全(66),男,湖南新宁人,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法学硕士;朱鑫鑫(83),男,湖南石门人,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级本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颁布实施10年以来,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国家赔偿法》曾被人戏称为国家不赔偿法,或被认为是画饼充饥的“样子货”。
这些评价,表达了人们对《国家赔偿法》存在诸多缺陷的不满[1]。
在此,笔者试图从目前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现状入手,来科学构建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现状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中确立行政赔偿范围采用的是列举式立法模式,其中第2条以列举的方式将行政赔偿范围限定在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上,第3条和第4条继续采用列举式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行为事项和权益损害范围,第5条对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事项同样作出的是列举式规定。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缺陷及分析
l 9 年 5月 l 94 2日八届人大 常委 会七 次会议通 过、 9 5年 1 l9
所 谓精神损害赔 偿责任, 是指 侵权人因其侵权行 为对其他主
月 1日起颁 布实施 的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 法》( 以下 简称 体精 神活动造 成损 害而承 担的责任 。精神 损害赔偿 责任 分为 非
一
、
当前 我国行政 赔偿制 度的缺陷 与不足
( ) 神损 害赔偿 责任规 定不明确 一精
刚通过 的《 修正案》 中对精 神损害抚慰金 提出 了赔偿规 定 , 但仍 未 代 表国家行使 行政管理职权 的权威机关 , 在人民的心 中是神 圣 他 高尚的 , 行为也认 为是合法 、 当的, 对公民的做法 、 其 正 它 看法 明确精 神损害赔偿 的标准 , 且在适 用原则上 是依照 “ 财产性 的、 而 非 赔 偿责任 为主 、 财产性赔偿责任 为辅” 原则 , 的 对适用的前 提— — 往 往决定 着社会 对其 的做法和看 法 。当公 民的权 益受到 行政力
L a ly tm A dS dey e aS se n o t
我 国纤 政 赔 偿 制 度 的 缺 陷及 分 析
高 仇斌
摘 要 我 国 目前 的行政赔偿 制度对 于推动 我国社会 主义 法治进程 ,规 范行政 权力 的运 行及 维护广 大行政相对人 权利等
方面有着特殊的重大意义。 但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 也发现 了一些缺陷和不足。2 1 年 4月 2 00 9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四 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 ( 修正案》, ) 但仍然有一些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本文从精神
此, 赔偿机关 仅仅进行 消除影响 、 复名誉、 恢 赔礼道歉等方 式往往
应届2020毕业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广播电视编导是为适应广播电视媒体的发展而设立的一个比较新的专业。
编导涵盖的范围很广,既不同于普通纸媒体的编辑,又不同于电影电视剧的导演工作。
一台精彩的文艺晚会或者一个精致的新闻专题片,除了摄像、记者等前期工作人员,编导的工作贯穿于整个节目制作始终。
下面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欢迎大家阅读。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一:1、新形势下广播电视台编辑工作的策略探析2、广播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培养探析3、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辑业务创新与发展研究4、解析广播电视新闻编辑技巧5、从微电影实验室建设探析创新人才培养路径6、任务驱动教学法在影视后期系列课程中的应用7、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导的创新改进8、广播电视新闻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9、广播电视编导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10、大学生手机视听APP使用状况调查研究11、新形势下地方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发展对策分析12、广播电视编导在现实环境下的发展探索13、浅谈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导的创新与改进14、广播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对电视节目质量的影响分析15、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辑业务的创新发展16、媒体融合时代广播电视编导的转型17、从编导文化素养看节目质量18、不断提升广播电视编辑的职业素养19、编导专业“3+3”人才培养模式及运行机制20、广播电视编导在现实环境下的发展21、论广播电视编辑在工作中应具备的能力22、编辑职业素养对电视台发展的重要意义23、现代传媒中广播电视编导的核心作用2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再思考25、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导工作的改进策略26、“互联网+”时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建设27、关于现代广播电视编辑工作创新的思考28、探讨广播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培养29、广播电视编导的素质要求分析30、大数据时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复合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探究31、传播学视野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定位再思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二:32、论广播电视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33、新媒体视域下广播电视编导的职业素质探析34、关于广播电视编辑的综合素质提升研究35、广播电视编导的情商和培养措施36、如何提高广播电视新闻编辑综合素质37、全媒体视野下广播电视编导创作方式思考3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背景下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策初探39、广播电视新闻编辑的素质提升策略40、基于新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编辑业务的发展和创新研究41、关于传播学视野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定位思考42、浅谈如何提升广播电视新闻编辑素质43、试分析现实环境下的广播电视编导发展44、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现状思考45、浅论岗位培训对提升编辑记者素养的作用--以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岗位成才为例46、关于现代广播电视编辑工作的新思考47、浅谈如何提高县市广播电视编辑的素养48、对广播电视新闻编辑创新的分析以及思考49、关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新型就业前景的思考50、提高广播电视编导综合素质的几点建议51、广播电视编辑的社会责任与创意策划研究52、广播电视编辑素质之我见5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技巧及策略54、浅谈广播电视编辑的前景55、广播电视编辑研究的现状和趋势分析56、浅谈电视节目编辑57、对广播电视编辑的业务素养探讨58、以微电影实践教学促进编导专业学生能力培养59、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师徒制工作室”实践技能培养模式研究60、全媒体背景下电视编辑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61、互联网时代编辑的华丽转身62、现代广播电视编辑工作创新分析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三:63、微课在3dsMax动画制作课程中的设计64、新媒体时代下电视导演应具备的素质65、广播电视编辑的现状及未来展望分析66、提高广播电视编辑综合素质的策略研究67、广播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培养的思路构建68、从微电影现状看校园微电影创作69、广播电视新闻编辑创新分析及思考70、如何提高广播电视编辑的素养71、浅谈新媒体时代下如何提高编导的综合能力72、中韩高校广播电视类专业比较研究73、广播电视编辑在当前媒体时代的创新与改进74、大数据时代广播电视编导多元化培养策略研讨75、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发展现状思考76、广播电视编导在当前媒体时代的创新与改进77、县级广播电视编辑工作的创新7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发展策略探究79、新媒体时代下的电视新闻编导策略80、管窥广播电视编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81、浅析人物纪录片中视听手段的综合运用82、探讨广播电视编导在现实环境下的发展83、探析新时期广播电视编辑的价值取向84、新时代下广播电视编导实践创新培养策略研究85、浅谈数字技术与广播电视编导的转型86、试论现代广播电视编辑工作创新87、广播电视编辑的媒介素养88、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导的创新与改进89、试论如何培养广播电视编导的创新思维90、浅析电视新闻的语言及编辑艺术91、探讨新时期广播电视台编辑工作能力的提升策略92、对新闻报道中煽情元素伦理问题的再审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四:93、应用型改革背景下地方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发展方向探究9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培养现状、问题及对策95、浅谈新时期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定位及人才培养9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创新研究97、试论电视编导创新思维的培养98、广播电视编导在现实环境下的发展思考99、全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编辑的转型100、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辑业务创新分析101、新媒体视阈下广播电视编导的职业素质探析10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分析103、创新思维下的电视新闻编辑转型104、广播电视新闻编辑的责任探讨105、广播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培养的探讨106、广播电视文艺编导的基本素质107、提高广播电视编导综合素质10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109、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培养110、试论电视编导在节目中的创造性思维111、广播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培养探讨112、广播电视编导创新思维对电视节目质量的影响113、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职业素质培养研究114、传播学视野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定位考量115、当前广播电视编导的发展环境分析116、广播电视编导在节目中的创造性思维探讨117、网络语境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突围118、广播电视编导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119、广播电视编导在新媒体背景下的创新和改进120、浅析广播电视编导的素质要求121、提高广播电视编导情商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措施122、浅析广播电视编导的文化素养的重要性123、浅谈传播学视野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定位124、播客在广播电视编导中的作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五:125、广播电视编导制作与主持能力的统一研究126、广播电视编导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12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局限性与开放性128、媒体泛娱乐化之观众审美需求129、电视剧创作与市场策划130、新闻主持人的个性化与栏目的个性化131、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的素质和理念132、论广播电视新闻的新闻敏感133、生活类节目的娱乐化与娱乐类节目的生活化134、论现代电视节目编辑观念对现实生活的影响135、试论纪录片创作结构形式136、电视节目编排中的文化因素137、浅谈县级电视台如何突出自办节目特色138、解析信息资讯节目的受众倾向139、论体育类谈话节目之体育明星专访140、由凤凰卫视的经验电视媒体品牌的塑造141、浅析探索类纪录片对娱乐元素的应用及影响142、从电视电影的传播特性看中国电影频道的竞争策略143、论如何提高谈话类节目的质量144、浅论历史题材记录片的叙事元素145、论受众在电视媒介中的主体心理和行为146、电视真人秀节目的综合性节目样式147、论名人访谈节目中的主持人角色148、从谈话节目看编导意识149、论中国音乐电视的民族性150、电视现场直播节目的策划151、中国电视情景喜剧的困境与突围152、试论广播文艺编导的修养153、试论广播文艺节目主持人人际交流艺术154、试论视听思维与听觉形象营造155、试论当代广播技术手段的发展156、电视气象节目“美女播报”的现象成因分析157、电视技术的发展对艺术创作的影响及对策158、解说词与文艺编导的成败赠送:86个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论文题目参考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论行政主体3、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的地位4、关于行政行为概念的探讨5、论行政行为的效力6、论行政立法7、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思考8、析行政许可标准和范围9、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10、行政处罚问题研究11、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2、行政强制措施研究13、论行政强制执行14、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关系之探讨15、论行政程序原则和制度16、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思考17、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的设想18、论行政诉讼的功能19、关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思考20、试析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21、行政判决之研究22、浅析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23、国家赔偿构成要件之研究24、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25、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6、论行政立法体制27、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的功能28、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29、行政处罚程序研究30、论行政强制31、行政赔偿制度研究32、行政指导研究33、论行政许可3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35、行政越权与滥用权力研究36、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37、行政诉讼第三人研究38、行政侵权责任探讨39、论显失公正行为40、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1、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42、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43、论行政法治原则4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45、论行政立法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46、论行政行为的条件与后果47、行政合同研究48、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49、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50、行政执法研究51、行政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52、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53、中国加入WTO与行政法制改革54、论行政复议的范围与复议程序55、“双学位”的合法性探析56、媒体对食品安全监督作用的法律规范57、欧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启示58、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路径59、行政罚款关乎执法公平正义60、试论公务员奖励规范的立法与完善61、兽药饲料监督执法文书制作问题的浅析62、浅析淘宝网络刷单中的“水军”现象63、行政决策的实质性正当程序之规制64、“报假警”行为的定性及其规制65、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意义、问题及完善66、检察权的职能拓展与行政立法审查制度的完善67、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思考68、浅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招标工作的影响69、新闻评论监督司法的权利与限度70、论悔捐行为的无责理由、责任要件与风险防范71、论网规的软法属性72、我国大学规章制定权的法律规制研究73、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74、医事仲裁制度调查分析75、论开放社会中行政参与的合理界限76、论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77、刍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78、医患关系法律性质分析及纠纷应对策略研究79、个人低碳消费行政法义务确立的正当性检视80、论骨髓捐献者撤销权的行使边界81、中国网络安全形势及对策研究82、弱势群体公法保护视野下的社会帮扶问题83、中国宗法财产制度的道德性84、泔水饲喂畜禽违法现象的行政处罚难点85、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86、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论人民银行行政赔偿问题及其对策
从理论上讲 ,将对赌协议模式 引入我 国政府对 中
小 企 业 的 融 资 扶 持 政 策 中 是 可 行 的 。 当然 ,在 对 赌 协 议 的 使 用 和 推 广 中 ,应 进 一 步 完 善 相 关 细 节 。 只有 政 府 ( 资 方 )和 中小 企业 ( 资 方 )双 方 将 利 益 统 一 投 融 起 来 .灵 活 合 理 地 运 用 对 赌 协议 ,共 同推 动 中小 企 业 健 康 良性 长 远 发 展 ,最 终 才 能 实 现 多赢 的 结局 。 ( 任 编辑 责 刘 西 顺 ;校 对 XS )
听 证 的 ,行 政 机 关 应 当组 织 听 证 。执 法 实 践 中 ,执 法
人 民银 行 行 政 赔 偿 实 施 细 则 、行 政 赔 偿 程 序 实 施 细 则 、行 政赔 偿 的 具 体 操 作 规 程 等 配 套 制 度 ,来 推 动 人
民 银 行 行 政 赔 偿 的有 效 实 施 和 积 极 推 进 。
机 构 反 洗 钱 行 为 进 行 了处 罚 ,就 会 因 为 行 政 主 体 的不
对金 融机 构等组 织或个人 行使监 督管 理职权 过程 中 , 由 于执 法 行 为 违 法 而 侵 犯 金 融 机 构 等 组 织 或 个 人 的 合 法权 益 并 造 成 损 害 的 , 由人 民银 行 代 表 国家 对 受 害 者 予 以赔 偿 的 一 项 行 政 法 律 制 度 。
业 单 位 。 同 时 , 由于 人 民银 行 法 律 地 位 使 然 ,加 之 对 法 律 研 究 、立 法 工 作 的 重 视 程 度 不 够 。 目前 缺相 应 的
法证》 和 《 执法 检查通 知书》 。实践 中 ,执法 职能部
门 在 对 金 融 机 构 、企 业 检 查 时 ,由 于 和 被 检 查 人 单 位
应届2020毕业季书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书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
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
其“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
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符号的书写法则。
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
以下是书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书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一:1、考虑笔画和拓扑结构的字形美化方法2、塞尚与颜真卿的艺术比较3、传统法度与文人心灵激荡下的明代书法4、南北朝书法的审美路径和艺术延展--以王僧虔《笔意赞》和《书赋》画论为路径5、书法功能研究的途径和方法6、浅谈书法艺术与规范汉字7、媒介生产与现代书法传播机制的诞生8、清代晚期金文书法研究9、“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10、王蘧常的书法特色及其渊源11、浅析陆俨少书法风格的形成及书风的演变12、清代中书及其书法考述13、杨维桢书法艺术浅析14、书法创作中的想象与灵感15、朱友舟草篆书法集评16、恶俗却有逢迎的伪书法--江湖书法乱象及成因之刍论17、书法的审美因子和理论基础探究--以孙过庭《书谱》研究为例18、晚明背景下的董其昌与王铎书法临创观比较研究19、论“互联网+”时代的书法发展20、论书法美的民族性21、从空间构成的角度谈书法与建筑的共通性22、传播学视阈下的唐代题壁书法23、当下书法美术化倾向与书法隐性本体的缺位--兼及书法生态环境的净化24、论晚清民国书法碑帖融合与发展--以于右任书法为例25、东汉镇墓瓶文的书法艺术及其价值26、论书法思想史视域中的“魏晋风度”27、金文书法艺术特征类分研究28、中国书法的文化内涵及对外传播的构想29、“字如其人论”对中国古代书法的影响30、当代书法教学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书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二:31、董其昌禅意书法研究32、传统书法之当代窘状33、康有为书法艺术的“气”与“韵”34、当代书法观念审理与人文价值透视35、自媒体时代书法微信传播的多维透视36、传统书法审美参照系初论37、谈书法的“艺术美”与“真感情”38、中国书法艺术的韵律美39、战国时期楚简帛书法艺术特征研究40、大篆书法创作的发展与突破41、传承·互文·创新--中国书法在现代服装设计中的运用思考42、艺术自律与当代书法的体制化悖论43、从剑器舞与草书的碰撞谈艺术的相融性44、北宋元佑年间苏轼书法交游研究45、论隶变对书法点画、书势、空间的影响46、论当代展览空间对中国书法的影响47、民国书法交易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48、八大山人书法笔法研究-兼谈我的创作49、书法学的学科定位与学科建设研究50、潘伯鹰的书法及其书学51、唐宋文人园林与文人书法的诗性审美52、儒家观念与宋代颜真卿书法批评53、隋唐佛教与书法美学54、唐代书法的当代文化价值研究55、试论汉字和书法艺术在中国传统艺术中的核心地位56、依附与独立-题跋书法形式审美研究57、米芾交游对其书法艺术风格的影响研究58、敦煌六朝写经对当代书法影响研究59、书法精神和建筑形式60、中国书法与身心健康的关系书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三:61、从《怀仁集王圣教序》中研究书法字体的结字62、洪顶山北朝摩崖刻经书法探究63、宋元大字书法创作观念研究64、“技”与“艺”的转捩-20世纪中国高等书法艺术教育发展状态研究65、书法美学史重构:书法审美的心理形态主线66、基于清代金石题跋的“宋四家”书法接受观念67、清代金石题跋中的书法批评观念研究68、吴昌硕书法篆刻融合研究69、晚明书法形制变革及其成因研究70、柳宗兀书法造诣与承传论略71、“隐逸人格”对元末隐士书家之书法风格的影响72、儒家思想与当代书法的价值重建73、元明清赵孟頫书法的接受史研究74、北碑在书法创作中的应用75、互联网+时代下的书法艺术传播趋向分析76、新中国出土唐代楷书墓志书法风格研究77、书法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78、米芾书法艺术与想象力的相关性79、后现代思潮对当代中国书法审美的负面影响及其消解80、唐代佛教书法艺术研究81、论陆维钊书法艺术的雅正精神82、试论道家思想对中国书法艺术之影响83、西周青铜器铭文书法风格与演变84、论意象思维与书法创作心理85、唐末五代书法审美精神的转变及过渡特色86、日本的书法教育传统87、中国书法中的阴阳观念与形式表现88、书法艺术创造进化论89、清代及民国金文书法类型浅析90、日本中村不折旧藏禹域墨书文字与书法研究书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四:91、杨维桢书法艺术研究92、米芾书法之“真趣”思想管窥93、黄庭坚对我的书法创作的启发94、沙孟海书法教学思想研究95、张照书法风格特征及成因研究96、当代书法创作“美术化”倾向与书法本体97、论周原金文书法的文化精神98、论“宋四家”对颜真卿书法的推崇及其原因99、关于书法艺术美的思考100、书法研究的学术思维与方法101、雕版印刷与书法传播--百年中国古代刻帖及版刻书法研究综述102、论书法“气味”的三个美学向度103、书法艺术的美学思考--书法艺术的本质104、“借助”书法艺术推进中华文化对外传播105、“走出去”与“请进来”--试论书法文化国际传播的双向互动模式106、汉简书法艺术及其价值概述107、书法的网络传播及对青少年的影响108、工稳灵动见风采--浅析尚佳轩的小篆艺术109、北魏洛阳元氏墓志书法研究110、元代书风的转型与特征111、元代书画作品上的篆隶题跋112、黄侃书法思想及其书风分期研究113、古代朝鲜半岛对中国唐代书法的接受114、论姜夔诗论与书论的审美倾向115、试论篆刻的“遒媚”境界116、郾城彼岸寺经幢碑铭书法艺术探究117、当代实践美学视野中的书法美--以李泽厚为个案的书法美学思想考察118、略论书法实用与审美的双重品格119、“中国书法进万家”走进闽西红土地120、寻找书法的古典美121、南阳新发现汉代六门堰水利刻石书法研究122、论近现代甲骨文书法创作赠送:86个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论文题目参考1、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论行政主体3、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的地位4、关于行政行为概念的探讨5、论行政行为的效力6、论行政立法7、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的思考8、析行政许可标准和范围9、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10、行政处罚问题研究11、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2、行政强制措施研究13、论行政强制执行14、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关系之探讨15、论行政程序原则和制度16、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思考17、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的设想18、论行政诉讼的功能19、关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思考20、试析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21、行政判决之研究22、浅析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23、国家赔偿构成要件之研究24、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25、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6、论行政立法体制27、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的功能28、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29、行政处罚程序研究30、论行政强制31、行政赔偿制度研究32、行政指导研究33、论行政许可3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35、行政越权与滥用权力研究36、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37、行政诉讼第三人研究38、行政侵权责任探讨39、论显失公正行为40、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1、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42、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43、论行政法治原则4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45、论行政立法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46、论行政行为的条件与后果47、行政合同研究48、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49、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50、行政执法研究51、行政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52、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53、中国加入WTO与行政法制改革54、论行政复议的范围与复议程序55、“双学位”的合法性探析56、媒体对食品安全监督作用的法律规范57、欧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启示58、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路径59、行政罚款关乎执法公平正义60、试论公务员奖励规范的立法与完善61、兽药饲料监督执法文书制作问题的浅析62、浅析淘宝网络刷单中的“水军”现象63、行政决策的实质性正当程序之规制64、“报假警”行为的定性及其规制65、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意义、问题及完善66、检察权的职能拓展与行政立法审查制度的完善67、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思考68、浅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招标工作的影响69、新闻评论监督司法的权利与限度70、论悔捐行为的无责理由、责任要件与风险防范71、论网规的软法属性72、我国大学规章制定权的法律规制研究73、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74、医事仲裁制度调查分析75、论开放社会中行政参与的合理界限76、论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77、刍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78、医患关系法律性质分析及纠纷应对策略研究79、个人低碳消费行政法义务确立的正当性检视80、论骨髓捐献者撤销权的行使边界81、中国网络安全形势及对策研究82、弱势群体公法保护视野下的社会帮扶问题83、中国宗法财产制度的道德性84、泔水饲喂畜禽违法现象的行政处罚难点85、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86、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明智惩罚性赔偿制度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
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见于英美法之中,美国是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最为直接、最为完善的国家。
在大陆法系中,除德国之外,法国、日本等国家均未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是在94年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47条、食品安全法96条也有相关规定。
但是现行规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足,本文将重点阐述这些不足并针对其不足提出弥补、完善措施。
一国内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现状(1)国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现状惩罚性赔偿制度起源于1763年的Huckle v.Money一案当中,法官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00英镑,而实际上原告的损失只有区区20英镑。
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遍及侵权法、合同法、财产法、劳工法、家庭法,范围相当广泛。
惩罚性赔偿适度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类情形:公务员违反法律明定义务的侵权行为,侵权人为获利多次重复实施的侵权行为,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或者是对原告权利极度的不尊重的侵权行为。
而且在美国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往往相当巨大,但同时由于惩罚性赔偿的消极影响,各州对于惩罚性赔偿的数额规定差距较大,一般有三种规定,一是确定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比例,二是对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做出限定,三是对原告获得的惩罚性赔偿做出限定,如尤他州规定, 惩罚性赔偿超过2万美元的, 其中的50%归州政府财政部门。
美国惩罚性赔偿最著名的案例当属1972年的“福特案”。
1972年,13岁的理查德·格林萧乘坐邻居驾驶的一辆福特平托(Ford Pinto)牌汽车回家。
正常行驶的汽车突然减速,停止,被后车追尾。
被撞后,油箱爆炸,汽油外溢,引起车身进一步起火、爆炸。
驾车的女司机当场死亡,小格林萧严重烧伤面积达90%,不幸地失去了鼻子、左耳和大部分左手。
河北电大毕业作业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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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秦皇岛电大年级、专业:2007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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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明智惩罚性赔偿制度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
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见于英美法之中,美国是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最为直接、最为完善的国家。
在大陆法系中,除德国之外,法国、日本等国家均未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是在94年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47条、食品安全法96条也有相关规定。
但是现行规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足,本文将重点阐述这些不足并针对其不足提出弥补、完善措施。
一国内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现状(1)国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现状惩罚性赔偿制度起源于1763年的Huckle v.Money —案当中,法官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00英镑,而实际上原告的损失只有区区20英镑。
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遍及侵权法、合同法、财产法、劳工法、家庭法,范围相当广泛。
惩罚性赔偿适度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类情形:公务员违反法律明定义务的侵权行为,侵权人为获利多次重复实施的侵权行为,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或者是对原告权利极度的不尊重的侵权行为。
而且在美国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往往相当巨大,但同时由于惩罚性赔偿的消极影响,各州对于惩罚性赔偿的数额规定差距较大,一般有三种规定,一是确定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比例,二是对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做出限定,三是对原告获得的惩罚性赔偿做出限定,如尤他州规定,惩罚性赔偿超过2万美元的,其中的50%归州政府财政部门。
美国惩罚性赔偿最著名的案例当属1972年的“福特案”。
1972年,13岁的理查德格林萧乘坐邻居驾驶的一辆福特平托(Ford Pin to)牌汽车回家。
正常行驶的汽车突然减速,停止,被后车追尾。
被撞后,油箱爆炸,汽油外溢,弓I起车身进一步起火、爆炸。
驾车的女司机当场死亡,小格林萧严重烧伤面积达90%,不幸地失去了鼻子、左耳和大部分左手。
行政赔偿法
解释
(四)扩大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 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 疗所必需的费用,纳入赔偿范围,并且 指定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应参照当地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修正案第二十三 条)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了共27条的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改工作 历时5年,经过4次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终于出台了.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我国的国家赔 偿制度,使一批国家赔偿案件得到处理.但存在赔偿程 序较为原则,对赔偿义务机关约束不够,刑事赔偿范围 规定不明确,实施中存在分歧,有的地方赔偿经费不到 位……以上种种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赔偿请求人及时 有效地获得国家赔偿.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有哪些进步?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有哪些进步
修正案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以此为相关部门提供 较长的准备期,便于对修正案的学习,理解和贯彻.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有哪些进步?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有哪些进步
总体来讲,此次修正主要针对原法归责原则过严,赔偿范围 过窄,标准太低,程序不合理,赔偿支付难等问题进行了调 整,明确了有条件的结果归责原则,完善了赔偿程序,适度 扩大了赔偿范围,提高了赔偿标准,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 规定赔偿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等.总的风格为"中调", 非之前有人所主张的"微调"或者"大调".
论行政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
!!""#年第$$期!!!!!!!!!!!!!!!!!!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第(卷第$$期#!!!!!!!!!!!!!!!)&*+,-.&/01-&,1,23451,167+-71&,8&..929":&.’(’%&’$$ """"""""""""""""""""""""""""""""""""""""""""""""""#民主与法制论行政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许占鲁!韩兆柱"燕山大学!河北秦皇岛"##"";#!摘!要"!!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是行政法学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本文尝试从新的角度对相关学说进行分类!在评论与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要以人权保障理论为前提!以特别牺牲理论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原则" !关键词"!!行政补偿#特别牺牲理论#人权保障理论#公平正义原则!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3!!!文章编号"$""(#;"@<$!""#%"$$#""<=#"!!!关于行政补偿的概念!没有完全统一的定义$通行的说法是%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因合法行政活动给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损失!而由国家对其损失进行补救的一种制度$行政补偿的法理基础或称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是指国家为什么要对合法的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其理论依据是什么$对此行政法学家们从理论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一&行政补偿制度法理基础主要学说归类$’开明专制时代"$#恩惠说%强调国家统治权与团体利益的优越性!主张绝对的的国家权力及法律万能与公益至上$认为国家没有向私人提供赔偿的必要与义务!国家侵害个人权利尚给予补偿是国家的恩惠$"!#既得权说$认为人民既得之权利系合法取得!自然应予以绝对保障$因公务之必须使人民蒙受损失并予以补偿才能体现公正和维护保障人民之既得权$!’基于公法理论的学说"$#公共负担平等说$来源于法国大革命前的公法理论$该学说认为!政府的活动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其成本应由社会全体成员平均分担$合法的公务行为给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实际上是受害人在一般纳税负担以外的额外负担!这不应由受害人个人承担!而应当平等地分配于社会全体成员!其分配方式是国家以全体纳税人缴纳的金钱来补偿受害人所蒙受的损失!进而在全体公民和受害者之间重新恢复平衡机制$"!#特别牺牲说$该学说由$>世纪末德国学者奥托’迈耶"C77&L-Y9+#提出$他认为!为了公共利益所采取的行为很可能牺牲个人利益!因为国家行为对个人造成的损害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所以不应由个人负担!而应由国家从公众中收取的税收支付补偿费用$他同时还指出!任何财产权的行使都要受到一定内在的&社会的限制!只有当对财产的征用或限制超出了这些内在限制!即当这种负担落在某个个别公民头上时!它就变成了一种特殊的牺牲!就必须进行补偿$ <’基于宪法精神的学说人权保障说$认为保障人权是民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基本任务之一!在宪政国家财产权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以保障财产权保证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当公民受到其他公民或组织的侵害时!国家有责任使其得到救济(而公民受到国家本身的侵害时!国家当然更有责任对公民受到的损失或损害给予补偿或赔偿$;’其他主要的学说"$#结果责任说$在日本较为流行$该说认为!无论行政行为合法或违法!以及行为人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行政活动导致的损害为一般社会观念所不允许!国家就必须承担补偿责任!这是基于结果责任的国家补偿$"!#不当得利说$认为!享受公共利益的是社会全体!公共事业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全社会负担$如公共事业需要土地!而由全体社会成员来提供土地是不可能的!只能强制公共事业预定用地的所有者作出特别牺牲!这就使社会全体因特定人的牺牲而获得不当得利!根据公平原则!这一不当得利必须退还给特定人!这就是损失补偿的本质$已经成为日本行政法学界关于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二&总结与思考行政补偿理论和制度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发展有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在欧洲大陆开明专制时期的既得权理论和恩惠说的出发点是专制和集权!与民主和法治精神相悖!已被理论界所抛弃!其他学说在不同国家或区域有不同的影响力$除上述学说之外!现代较有影响的还有社会职务说&社会保险说&危险责任说等等$$一%评述上述的几种学说都从一定的角度对国家为什么对特定的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因公共利益而受到的特别损失给予补偿作了解释!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各自的不足$在列举的上述学说中!恩惠说与既得权说已被时代所淘汰(人权保障说涵盖的范围太广!只要是受到了损失或损害似乎都应给予补偿!而不区分这种损失或损害到底是合法地遭到的还是违法地遭到的!也不区分这种损失是特别损失还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也就不能区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及行政给付之间的区别!因此不能单独作为行政补偿的法理基础(结果责任说%适用范围太窄!针对的是违法无过错致害的行政补偿&原因行为不明确致害的行政补偿和合法行为产生不法结果致害的行政补偿!它往往是在通过行政赔偿和一般的行政补偿无法予以救济的清况下按照福利国家&社会国家的理念而给予的!它们仅仅是行政补偿的一小部分!)$*无法代表所有的行政补偿!因此也就无法对整个的行政补偿的法理基础作出解释(不当得利说使人产生从民法中硬要找出行政法领域的法理!容易引起混淆!其影响范围有限(特别牺牲说与公共负担说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是相通的!因为个别人为社会利益作出了特别牺牲所以受益公众应当公平负担这种损害!如此才能恢复社会公众之间负担平等的机制$所以前者是结果后者是原因$如果找法理基础原因似乎更靠近!所以特别牺牲说更具可选择性$$二%总结虽然上述这些理论或学说论证行政补偿应然性的角度不同!但均涵盖了以下几个观点%$’以财产权为核心的人权体系是人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对其进行有效保障并且在其受损时进行必要的救济是国家的内在本质$财产之所以得与生命&自由同等列为个人重要权利!是因为!财产既是个人谋生并改善生存条件的手段!也是他免于压迫和奴役的基本保障$!’财产权不是完全绝对的!应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各国宪政体制和主流理论均认为!私人财产权的行使须有助于公共利益!否则可以由有能力者使用!而财产权的内容则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定$<’公民在因公共利益而致其合法权利受损的情况下有获得补偿的请求权$三&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分析行政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所要探讨的是行政补偿制度存在的法理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对行政主$下转第<>页%!收稿日期"!""#I">I"!!第一作者"许占鲁"$>($I#!女!燕山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读研究生!法学学士$!""#年$$月第(卷第$$期许!峰!从计票规则看选举制度的缺陷%&K’!""#"""""""""""""""""""""""""""""""""""""""""""""""""":&.’(’%&’$$数"即使有大部分选民支持#该候选人也可能落选"在美国选举历史上#$(=#年在总统竞选中获胜的海斯#$(((年获胜的哈里森以及!"""年获胜的布什都是在仅有选举人票数比对手多#而选民票数比对手少的情况下的当选"我国国家主席的选举按照现行宪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选举程序是!首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然后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当选"’=(从选票计票方式来看#我国国家主席的选举是采用绝对多数制#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为基准"这样才代表大部分选民的意志"从选举方式上看#我国国家主席的选举是间接选举"在其他绝大部分国家以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领导人的情况下#我国仍旧以间接方式选举国家主席#没有将民意表达最大化"当然#不能否认选举方式的采用取决于一个国家实际需要与具体条件"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一方面是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公民民主意识增强)另一方面直接选举范围仅限于县级及以下人大代表选举"这两方面是不相称的"我们应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直至国家主席的选举#这样才能与文明同步"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具体情况不同#使各国在选举的具体制度的选择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即使在政治体制和国家结构形式相同的国家#仍然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本文仅从世界一些主要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程序来看#虽各不相同#但也难以找到进乎完美的体现民主的程序设计"由此看来#民主投票并不能得出唯一的结果#其结果往往取决于民主投票程序的安排以及每次确定候选人的多少"这就是说#民主投票有内在的缺陷"那么#在选举的其他事项方面#如选区的划分%候选人资格限制%选举组织的设置等方面存有差异和缺陷#也就不足为奇了"对一个社会来说#关键不在于它现在的体制多么不完善#而在于它是否存在一个合理改进的机制#从而使得制度渐进合理#日趋完善"目前我国的选举法经过几次修改#确实对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选举法在许多方面的规定#还过于原则#有些条款弹性较大#在实践中造成一些人可以断章取义#各取所需#结果影响了选举的公正顺利进行"而且#我国除了一部选举法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举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相对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建立更完善的选举制度上还有更长的路要走"将来无论是移植先进制度#还是自主创制#我们都必须紧紧围绕民主这个中心"让选举制度真正成为国民治理国家的有效途径"注释’$(’日(森口繁治’选举制度论’L(’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许崇德’宪法’L(’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韩大元’外国宪法’L(’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姚志刚’法国第五共和的宪政运作’L(’台北!业强出版社#$>>;##’@(韩大元’外国宪法’L(’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王雅琴’选举及其相关权利研究’L(’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许崇德’宪法’L(’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胡盛仪#陈小京#田穗生’中外选举制度比较’L(’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责任编辑"正元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上接第<=页#体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笔者主张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应该是以人权保障说为前提#以特别牺牲说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原则"行政补偿制度缘于公用征收#它是在人权观念日渐彰显下的民主立宪国家产生的#其最初起源于自由法治国家宪法保障财产权的规定"没有人权保障观念%没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规定就不可能产生行政补偿制度"根据宪政法治理论#国家公权力与公民权是手段与目的之关系#国家公权力存在的理论和目的#护卫和保证着国民的各种自由和权利"因此#近代和现代法治国家都在宪法中规定了行政补偿制度"所以说人权保障是行政补偿制度的前提"$特别牺牲之法理系宪法平等原则与财产权保障的具体化理论"&它是德国%日本%我国台湾等许多国家和地区行政补偿法理基础的通说"它源于德国著名公法学家奥托*迈耶所提出的$公法上损失补偿与均衡补偿&"其本身以自然法公平正义的观念为基础#认为对于特定人所受特别之牺牲应由全体予以分担"按照奥托迈耶的主张#国家行使公权力致使公民受到特别损失时#其损失应由共同经费来承担#即以租税形式分配给全体人民分担"一个人的负担转化为全体的分担#使特别负担者与其他人有了平衡"按照这一理论#行政补偿乃是$调节损失的补偿制度&"作为国家构成的人民#应协助国家的活动#并依能力分担义务"但如果某特定人在公益需要的原则下#由于不可规则于本身的事由而受到特别异常之牺牲时#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应由人民全体来分担其牺牲#以调节个人的损失"因此#$损失补偿制度乃是以调节的技术方式#将私有财产所受的特别牺牲分由全体负担"其目的时在求得国家公益与个人私益的协调#并期待法律生活的安定&"在现代#财产权的绝对性不复存在#在公益目的下#对财产权的合法$侵害&己被允许#但这种合法侵害在性质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某种财产权一般的%概括性的限制#这种限制实际是规定了此种财产权行使的外在限度#因此是一种财产权的$社会义务性&#人民对此限制有容忍的义务而不得要求补偿)另一种侵害则是对人民财产权$个案%特别&的侵害#这种侵害对人民来说是异常的和非可预见的#因此构成了人民的特殊负担或特殊牺牲"虽然说这种特殊负担或特殊牺牲是为公益所必须#但既然公益为全体人民所享受#却仅有少数人为之牺牲#明显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理念#理应将这种牺牲分散于全体公民分担#是为行政补偿的确立"四#结语我国作为法治后进国家#一直有强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轻视个人利益的法律文化的传统#因此长期以来对行政补偿制度相当漠视"而我国已决心要建设一个宪政法治国家#这就必须要改变我国漠视个人权利的法律文化传统#必须要尊重国民的权利#培育国民的权利意识"行政补偿制度正是建筑在尊重国民权利的法文化之上的#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是培育国民权利意识的一个重要的契机和途径"而行政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可以说是整个行政补偿研究的灵魂#只有了解了我国自身行政补偿制度的基本理念#才能在行政法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中有正确的方向#也有益于对整个补偿制度的合理设计和深入讨论"#注释’$(在我国#行政补偿实行违法归责原则#不以有无过错作为行政补尝的构成要件#因此结果责任说所针对的违法无过错的行政补偿在我国实则属于行政赔偿的范畴#而不属于行政补偿的范畴"参考文献$!马怀德’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L(’中国法制出版社#$>>;#;"I;!!!南方博#杨建顺#周作彩译’日本行政法’L(’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马德怀’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践’L(’中国法制出版社#$>>;#;!;!’英(洛克#叶启芳等译’政府论+下,’L(’商务印书馆#$>#;#@!I@<@!董炯’国家%公民与行政法-一个国家%社会的角度’L(’北京大学出版社#!""$#@(#!李惠宗’行政法要义’L(’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张家祥’行政法’L(’三民书局#$>><+第#版,#(;!!责任编辑"文哲!。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一、以下题目提供的仅是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各位同学还需要在这些范围内,进一步将论文所要探索的问题尽可能地确定至某一个点上;
二、这些选题仅仅是提供参考,各位同学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该范围之外的其他选题,但要符合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
1.论服务型政府
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分析
3.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动力
4.论公共管理创新的阻力
5.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条件
6.论我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特点
7.论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
8.论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
9.论政府管理创新
10.论诚信政府建设
11.论行政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12.试论行政诉讼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及作用13.建设学习型政府的动力分析
14.建设学习型政府的障碍分析
15.论政府危机管理
16.论政府绩效管理
17.论责任政府建设
18.当前我国政府机关后勤改革研究
19.试论当前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
20.我国公务员晋升机制发展研究
21.网络时代的文化管理问题
22.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
23.论行政文化建设
24.政府采购的问题与对策25.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26.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思考27.论政府行政管理的民主化28.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思考。
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篇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我队按照市规划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件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违法建设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我队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5件,处罚案件一件。
20XX年11月3日…进行了处罚。
按照文件要求,对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了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题合法。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
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
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和64条的规定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若干问题追踪性诌议
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若干问题追踪性诌议刘仁频建立和实行规范的国家赔偿法律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是确保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而构建和完善科学的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制度是确保国家赔偿法全面施行的基础和根本保证。
我国从1995年元月25日开始施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以来,虽然对正确执行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还存在许多尴尬和无奈,急需对现行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制度予以不断完善和规范。
笔者就此方面的问题,从对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的法律基础、预算体制、预算执行等方面的执行状况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追综性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浅见。
一、我国现行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的法律基础与管理现状(一)我国现行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的法律规定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源于宪法,它是宪法有关原则的延伸与具体化,对国家赔偿费用进行预算管理,是贯彻执行宪法和相关法律的真正体现。
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这就是赔偿法立法的依据和根本渊源,因此,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条规定,明示了国家赔偿法立法的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第二十九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995年1月25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第171号发布了《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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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90浅析行政赔偿制度进程中的若干问题
浅析行政赔偿制度进程中的若干问题
【摘要】:建立完善的行政赔偿制度是我国完善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国家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经之路。
完善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的监督力度,国家法颁布十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随着近年来我国法治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对赔偿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要完善国家行政赔偿制度。
本文就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对针对如何将行政赔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也对一些制度性的问题提出了长远的思考,其中提出的一些带有针对性的意见还希望能在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过程中尽些绵薄之力。
【关键词】: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赔偿范围;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制度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建立经过了漫长的路程,最早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是通过宪法来确立的。
1999年,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全面建立起来。
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多年来,推进了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有利于加强行政权力的实施和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力度,然而到现在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已经暴露了很多的弊端,本文通过各个角度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一步审视我国现有的制度,为完善这一制度而献计献策。
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概述。
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是一种责任,行政赔偿源自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而造成的损害,因此侵权的主体应当是行政主体。
行政侵权主体与需要负责任的主体是相分离的,一般来说,行政侵权的主体是执行公务的公务人员,而责任的主体的是公务
人员多数的行政机关。
国家赔偿法的颁布表明了我国关于行政赔偿制度有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表明了我国对于行政赔偿这一问题的重视。
从国家赔偿法可以看出赔偿法主要规定了国家赔偿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司法赔偿一类是行政赔偿,本文我们讲的是行政赔偿。
1.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确定和判断人类行为侵权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也是判断是否是由该责任人进行赔偿的原则,当行政给人造受到损害时,归责原则就会判定如何进行赔偿。
一般来说,有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和违法责任原则。
规则责任原则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因为过错而给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由国家所承担赔偿责任,也被称为过失责任原则。
分为敌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时三种,过失责任原则有利于矫正行政给人的错误,但是不利于保护行政对人的合法权益。
危险原则还现在还在逐步的完善和发展之中,在民法中使用较多。
违法责任原则是公务员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使用违法的行径对合法人造成了损失,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的判定是以是否违法为准则。
2.行政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范围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权益组织的受保护程度,也是民主的体现,这是国家法制化进程中的进步。
这和损失人是否能够得到正当的赔偿,是否能够保护自己的权利息息相关。
国家赔偿法中对人身权利的保护要求相当严格,其中包括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在行使自身职权时对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及剥夺人身自由,
违法操作造成公民伤害和死亡等。
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之一,财产权是应该由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保护的,当公务人员在执行行政措施的时候侵犯了公民的个人财产,国家应作出赔偿。
如违法实施罚款。
、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或者对财产进行违规没收、查封与毁坏等强行措施,这些都是违反了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会作出相应的处分。
二,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现状。
1.违法责任原则缺陷
我国采取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虽然有简单明了并易于接受的优点,但是受害人不能够证明侵权行为主观上有无过错,判断标准模糊,有可能会导致权益受到损害却不能得到赔偿的情况。
这不利于解决合法行为的致害问题。
也不利于解决对错拘错捕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认可错拘错捕受害人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因此一旦出现这种状况就会牺牲个人自由,然而错拘错捕是使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了损失,所以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国家是应当赔偿的。
同时这种单一的过失赔偿无法解决滥用自由裁量权下的赔偿问题,也不利于对事实行为的审查。
2.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狭窄
赔偿是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核心直接关系到幅度范围,同时也决定了行政相对人得到的赔偿大小,赔偿范围过窄,一直是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多年来不尽人意之处最多的地方。
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
行政行为与行政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两条构成赔偿行为的必要因素,让一些公务人员在执行行政的过程中通过
合法的途径却造成了公民的损失,这种缺一因素会造成难以追究责任的后果,因此将珠海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赔偿范围是十分有必要的。
二是公有公共设施侵权没有纳入行政赔偿范围之内。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共有财产的产权也进一步的精细化,由此就出现了是否要将公共设施的侵权纳入到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而就目前的赔偿法,这一行为并没有被采纳进赔偿法,是因为一些公共财产造成的损失,也没有责任方能进行赔偿。
第三就是行政不作为造成损害没有纳入行政赔偿范围之内。
一些由行政部门由于工作不作为而造成的处理问题拖延或者是拒绝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在国家赔偿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行政部门在履行义务时不敬业或者是不全部履行,无论主观意愿如何,发生了实际操作上的失误后也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由于行政不作为没有纳入行政赔偿范围之内因此造成了一系列的恶劣影响,在伤害事件发生以后各部门互相推诿,没有部门进行负责,使受害人的赔偿无法进行,不利于个人合法权利的维护。
虽然在相关法律的解释中这种赔偿也是由所涉及的,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往往在实际的赔偿中会受到诸多的限制。
因此如果想要维护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人员的监督力度,就必须要将行政不作为也纳入行政赔偿体制之内。
三,构建完善的行政赔偿制度
1.构建我国行政赔偿多元归责体系
现赔偿归责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是违法原则过错加违法原则和结果原则,而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单一的违法原则归责体系,因此想要构建完整的责任赔偿制度就必须让赔偿归责体系更加完善
我们可以适当地引入过错责任原则,这种原则是针对公务人员,过错责任原
则分为两类,一是由于行政公务活动密切相关,也就是公务过错,另一类是个人过错,如情绪缺陷产生的。
引进过错责任,有利于对赔偿单位概念的界定,将行政的失误详细的划定范围。
也可以有选择地引入无过错原则,也就是只要产生了损害就要承担责任进行赔偿,不考虑致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
2.扩大行政赔偿领域
要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公有公共设施侵权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而且根据我国现有的状况我国的法律规定,国家形势法律之权时发生的失误并没有划入赔偿范围之内,因此我国出现了多起冤假错案,受害人无辜被捕在监狱里度过了几十年,最后水落石出时却没有真正的责任人进行赔偿。
公民的个人权利与个人自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因此就算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而对公民合法权益进行侵犯,最后产生的损失也是要由国家进行赔偿的。
还要构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目前来说我国行政赔偿法还没有将精神损失纳入其中,然而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以及体制方面,完全有能力进行这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1)对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应该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影响,给予名誉回复和金钱补偿。
(2)在侵犯了姓名权与肖像权后要根据程度的轻重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3)遭受了生命健康权的侵犯后,也会对这个公民以及其他亲属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不仅要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还在进行精神上的赔偿。
在确定精神损失赔偿的范围之后确定经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判断受害人受精神损害的程度以及后果的严重性,判断侵权的手段以及侵权的时间和方式,做出相应的赔偿和弥补。
【结束语】:作为国家权利的主体,公民受到了国家机关的侵害就等同于社会受到侵害,对蒙冤的公民进行合理的赔偿,不仅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尊重,同时也是对社会秩序和依法治国这一观念的尊重,有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树立,因此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是有必要的。
除了上述的问题,还有许多其他的问题存在,因此在这条完善制度的道路上还有很多路要走,但是都要结合实际,切身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切实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这也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要面临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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