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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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六镇政办〔2011〕39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 知各社区、有关单位(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的统一部署,现就我镇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市、区、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企业、工地、社区、校园、乡村,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各地、各类企业落实《通知》精神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主办单位: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五、活动形式根据我镇实际,将组织开展以下全镇性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二)开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摄影活动。

(三)开展“一打七整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四)开展村(社)网格安全协管员培训教育。

(五)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

(六)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发放。

六、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将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平安六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以组织和实施。

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宣传贯彻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实施意见,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受控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冀建工字[2011]40号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各子公司、各部室、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按照省安委会、省国资委和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精神和文件要求,为杜绝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集团决定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现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我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总体工作部署,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强化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为“十二五”开好局,为推动集团稳定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与时间安排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时间安排为2011年6月1日至30日。

2011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又是全国第10个“安全生产月”。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化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起重机械事故、施工用电和火灾事故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不断提升集团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国资委等上级部门和集团有关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集团公司成立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进行。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结合“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客观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履行党员义务,特别是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体现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

通过民主评议,弘扬党内正气,严处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薄弱方面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评议范围1.全体党员原则上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2.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

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3.受留党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做组织鉴定。

4.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档次,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作组织讨论。

三、评议内容对于教工党员,要重点检查和评价其2011年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是否按照教师党员“五个模范”(业务学习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服务师生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发挥“三育人”作用。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崇川区委宣传部 崇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崇川区总工会 共青团崇川区委 崇川区妇女联合会崇川安监发〔2011〕 37 号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崇川开发区、狼山风景区,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以下简称省政府《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为核心,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生产一线,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现代化、再创新崇川”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街道办事处,崇川开发区、狼山风景区,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开展。

同时,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点活动贯穿全年。

第一个星期(6月1日至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通过发布安全短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的热潮。

第二个星期(6月5日至11日)为“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重点开展一系列送安全文化进基层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学常识等方面的学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和设备平台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和设备平台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和设备平台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台建规〔2011〕277号发布日期:20110929市建设规划局椒江、路桥分局,黄岩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和设备平台的设置,明确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建筑飘窗(一)建筑飘窗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凸出外墙的窗。

(二)飘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窗台高度(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不得少于0.3米;2.进深(自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外)不得大于0.7米;3.净高(自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应小于2.2米;4.窗台及其与楼板连接部分应为钢筋混凝土一体结构。

(三)符合以上设置要求的飘窗,不计入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设置要求的飘窗,应按照挑出外墙部分投影面积全部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四)窗与外墙在同一轴线,窗台下内凹部分设置分体式空调室外机,不视作建筑飘窗,应按设备平台处理;窗台下内凹部分无实际功能的不得设置。

二、关于设备平台(一)设备平台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二)设备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备平台的进深应不得大于2.1米;2.每层设备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应不大于该层所有阳台(含入户平台、外廊、设备平台等)水平投影面积1/3;3.设备平台宜集中设置。

确需分散设置的,设置数量上不得超过套内居室(指卧室、起居室、书房、餐厅等独立的室内居住房间)个数。

(三)符合以上设置要求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设置要求的设备平台,应按照设备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计入容积率指标。

三、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建筑方案未审查以及建筑方案已审查、施工图预审未受理的建设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

我局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龙门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
为确保我镇教育系统2011年计划生育五项职能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经龙门镇中心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开展专项督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1、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3、教工个人与单位签订的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4、单位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考核的相关资料。

5、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登记。

6、专干津贴是否按政策发放到位。

7、初中以上学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青春性教育、生殖保健课程。

8、对义务教育期间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子女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子女。

9、将在校学生的基本数据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三、督查方式、方法
督查采取听汇报、查看单位统计台账及资料等,调查走访了解情况相结合。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向中心学校汇报后,将发督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希望各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切实加强对以上各项工作的检查和落实,认真作好准备工作。

龙门镇中心学校
2011年3月10日。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矿属各部室、区队: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太煤化安监字[2011]206号文件《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部署以及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201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要求,切实加强全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的深入贯彻落实,结合矿井实际,决定在全矿广泛开展2011年(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现将活动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各部室、区队和班组,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进而促进全矿安全发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三、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至6月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活动目标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矿安全生产目标:消灭轻伤及以上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五、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副总、矿长助理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学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学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学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 作者:】【选择字号:大中小】各教学单位:学期注册是学生学期报到并取得学籍的重要程序,为了保证2011年秋季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11年秋季学期注册工作做如下安排:一、注册对象、时间、地点及方式(一)注册对象: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二)注册时间:根据《兰州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本学年学校校历的安排,2011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注册时间为8月27—28日;(三)注册地点:学生所属学院、研究院或教学部;(四)注册方式: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校园卡和学生证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二、相关要求(一)学期注册是学生报到并取得学籍的关键环节,同时未能及时注册的学生,其校内学习生活将受到较大影响,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学院注册管理员应在学院和学生注册中心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由于我校多校区办学的特殊格局,各学院应在各校区均安排注册管理员负责学生的注册工作。

(三)不能按校历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在注册系统内申请暂缓注册,对于提交暂缓注册申请的学生,学院应及时在系统内审核并提交学生注册中心审批,学生注册中心的审批结果为最终审批结果,学生需在学生注册中心审批的暂缓注册截止时间前到学生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对于未能在正常注册时间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需按照规定到学生注册大厅办理注册手续。

三、学生注册中心联系方式榆中校区注册大厅(行远楼202)联系电话:5291211医学校区注册大厅(恪勤楼121)联系电话:8912858学生注册中心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举办2011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1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1年秋季趣味运动会通知2011级同学好!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促进同学间的交流,学院于2011年10月15日中午,举办2011年在职同学秋季趣味运动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参加人员2011级在职工程硕士学校二、运动会安排1、举办时间:10月15日(周六)下午12:302、地点:玉泉路园区礼堂北侧运动场、东侧运动场3、报名时间:10月8-12日4、报名组织:以班级为单位5、运动会比赛项目、规则等见附件。

附件:运动会比赛项目与规则、奖项设立及其它事项计算与通信工程学院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运动会比赛项目与规则、奖项设立及其它事项一、运动项目(一)个人项目1、托球跳绳跑:手持球拍托球,由篮球场一端到另一端,跳绳10次后(跳绳未达到10次,不计成绩),再托球返回至出发端,计时短者为胜。

2.、踢毽:计时1分钟,计踢毽成功次数,次数多者为胜。

3.、跳绳:计时2分钟,计跳绳成功次数,次数多者为胜。

4.、定点投篮:在篮球场一端三秒区两侧、罚球线、弧顶线分别投篮球8次,进球多者为胜,分男女组。

(二)集体项目1、“七”心协力:每队7人(男、女不限)。

7人同时用连接板连接,在规定的区域内完成齐步走,计时,时间短者为胜。

2、集体跳绳:每队9人,2人摇绳,另7人依次跳绳(8字跳绳)。

计时2分钟,累计跳绳成功次数多者为胜。

不分男女组,可男女混合组队。

二、设立奖项1、个人项目:各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可根据参加人数调整)。

2.、集体项目:各项目设冠、亚军各1名。

3、个人和集体项目不设并列奖。

三、比赛场地安排(一)礼堂北侧运动场:东侧篮球场:托球跳绳跑、定点投篮(二)学校东侧运动场1.西北侧:集体跳绳2.东南侧:踢毽子、跳绳3.东北侧:“七”心协力四、其它规则及事项1、参赛者因项目冲突,错过比赛时间,视自动放弃。

2、集体项目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项目报名参赛队少于3个队,项目自动取消。

3、参加表演项目者需按时报名,提前到场。

2011年9月份月度培训计划及培训报名通知

2011年9月份月度培训计划及培训报名通知

内部通启日期:二○一一年九月一日发出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发:腾树文事由:正佳集团2011年9月份月度培训计划及培训报名通知发至部门:集团各部门内容:为提升广场员工知识技能,本月人力资源部计划举办相关培训课程,具体培训计划如下:培训课程培训目标培训时间讲师培训对象企业合同培训日常工作中合同使用普遍,为加强公司各单位合同经办人对合同知识的了解,总结并纠正各单位在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特邀请集团法务部刘玉兰律师讲授合同培训课程。

9月21日9:30—10:30刘玉兰集团及下属公司合同相关经办人物业保险培训物业管理是高风险的行业,广场经常会发生不同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意外事故,广场工作的员工了解相关保险知识,有助于正确应变处理意外事故发生,将邀太平洋保险公司讲师讲解,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理赔取证等相关问题。

暂定9月中旬太平洋保险公司运营、运通管理人员、员工正佳广场经营规划随着太古汇、万菱汇、时尚天河商业广场等大型购物商场的陆续开业,天河商圈进一步奠定了华南第一商圈的地位,而商圈内各大购物中心的竞争也愈发激烈,正佳广场如何经营规划,充分利用商圈的升级带来的机遇,实现广场的跨越式发展。

暂定9月下旬徐楚副总经理集团、运营、运通管理人员、员工月度新员工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融入正佳9月15日9:00—18:00人力资源部8月份入职新员工请各部门根据部门培训需求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对课程感兴趣的员工,亦可向部门提出培训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报名参加培训。

2、培训需知:1)报名时间:9月13日前2)培训地点:集团培训室3)报名方式:请部门填写“培训报名表”,交集团人力资源部钟少慧,内线8791;4)培训纪律:所有参加培训员工请确保准时参加培训,并遵守培训课堂纪律;5)培训档案:人力资源部将记录员工培训记录及表现,作为绩效考核、员工评估依据。

附件1:2011年9月份新员工月度培训安排一、 培训安排:课程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培训导师 入场签到 9:15—9:30 7夹层集团 培训室 —— 企业文化9:30—10:00董事长(视频) 成为正佳人 10:00—11:30 人力资源部应知应会考核(笔试) 11:30—12:30 —— 安全与消防培训 14:00—15:00 胥良均 新员工座谈会 15:00—16:00 人力资源部 服务礼仪标准评估 16:00-17:00人力资源部二、 参加人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1、 参加培训人员为8月1—31日入职的新员工,如名单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请及时与集团人力资源部钟少慧联络,电话内线:8791。

43号关于2011年大学生分配相关事情的通知

43号关于2011年大学生分配相关事情的通知

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
劳人(2011)043号
关于2011年大学生分配相关事项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项目部:
一、二O一一年大学生工资待遇
根据局集团公司2008人函2号《关于2009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2011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临时工资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元,本科每月1500元,专科1200元,此临时工资是指扣缴五金后的实得收入(个人及企业“五金”均由所在单位及项目部承担);试用期半年内不得支付奖金及交通补贴,其他补贴按文件规定执行。

七月份发半月工资。

二、其他事项
1、二O一一年新分大学生到项目部报销费用统一规定为:从学生所在学校至家庭居住地,家庭居住地至单位所在地的直线距离单趟费用,该段路程通火车的,必须选择火车为交通工具,一律报销硬席座位票,不通火车需乘长途汽车的仅限于普通车型,学生至单位报到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前。

请认真贯彻执行。

2、大学生报到所发生的车票、住宿等费用由各单位、项目部及时予以报销。

3、各单位、项目部应及时指派指导老师与学生签定师徒合同。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某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某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某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2010年,集团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深入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矿井水害、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集中进行了干部职工队伍培训教育,重点组织了干部作风和现场管理整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杜绝了一次3人以上较大事故。

但是,由于企业规模扩张速度快,干部队伍结构变化大,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干部作风建设有差距等诸多因素影响,安全形势稳定性较差,煤矿和化工企业一般性事故增加,部分时段集中爆发。

事故深层次反映出一些干部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规程措施编制审批不严谨,贯彻执行不严格;职工教育培训、现场质量标准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扎实等一系列问题。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投产和开工项目多,新增干部和职工数量大,特别是27处兼并重组煤矿将步入技改和生产阶段,10多个化工项目投产,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适应变化,与时俱进;现场第一,注重结果的指导思想。

严肃各级各类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

继续增加瓦斯、水、火等重点灾害治理工程投资和兼并重组煤矿技改投资,全面实施干部职工培训计划管理,持续发力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现场管理,集中力量控制煤矿顶板和运输事故;继续提高煤矿、非煤产业现场质量标准化水平;加快完善煤炭化工产业、铝电产业、建筑建材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医疗、交通、民爆、消防、高层建筑的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宾馆、饭店、学校、俱乐部、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2011]228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2011]228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件),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25号)安排,拟于今年9月在全国集中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活动时间服务月活动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我部将选择一个城市于9月6日举行全国的启动仪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适时启动当地的服务月活动。

三、服务对象重点是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一)政策宣传到位。

让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了解国家和当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以及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具体措施。

(二)政策落实到位。

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做到“四个落实”: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管理服务到位。

对辖区内全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造册,跟踪了解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就业状态,并及时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五、活动内容(一)大力开展服务月活动信息和就业政策宣传。

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本地服务月的相关活动安排,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相关就业服务。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围绕16号文件和本地配套文件所提出的相关政策,统一印制政策宣传手册、宣传单页或宣传光盘,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服务场所、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类招聘现场普遍发放或播放。

2011年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2011年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社区、村(居)、街道各部门、各企业:今年以来,我街道连续发生了几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同时影响了我街道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月底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及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举一反三,防止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全面做好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下发此通知。

一、近期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8月份,街道联合县安监局、住建局燃气办、质监局、消防大队、供电所等部门重点对消防重点单位、铝型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全部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以下是汇总本次集中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点消防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车间采用易燃的泡沫复合板,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甚至存在乱搭乱建,将车间搭接、连接成片;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消防给水,消火栓、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且未保持完好有效;车间疏散通道不畅通,无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无应急照明设备,无应急广播、警铃等;车间内没有禁烟等防火标志;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未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员工在车间动火作业,无任何防火措施;存在仓库、办公室、宿舍三合一现象。

2、配电箱、配电柜的门没有关闭,周围积存有可燃杂物;电路敷设不规范,未套管,接头杂乱;车间内私搭乱接现象严重;配电室内管理制度未上墙,无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杂物;车间内部分线路老化、破损无任何防护措施;电缆与煤气管道搭接,无安全距离。

3、市政消防给水覆盖面积有盲区,消防栓数量不足;企业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且未保持完好有效,甚至有的未配备;车间内疏散通道不畅通,无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无应急照明设备,无应急广播、警铃等;车间内没有禁烟等防火标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1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1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1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8.30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21号
•【施行日期】2011.08.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中介机构
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21号)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1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予以公告。

请有关初审机构将此结果告知申请人。

未予批准的,我委将通过有关初审机构告知申请人。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协助我委颁发。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1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9月份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出文件目录

9月份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出文件目录

9月份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出文件目录
黑政发〔2011〕68、69号上报文
黑政发〔2011〕7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黑政发〔2011〕71号上报文
黑政发〔2011〕7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和车用燃气安全工作的意见
黑政办发〔2011〕4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4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黑政办发〔2011〕4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4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4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4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黑龙江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5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5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发〔2011〕5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11.09•【文号】人口办科技函[2011]292号•【施行日期】2011.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人口办科技函〔2011〕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2011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实现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普遍可及的目标,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及有关直属联系单位按照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11〕24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以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为主要目标人群,安排组织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人口计生系统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责。

请及时做好世界艾滋病日活动信息报送和2011年全年艾滋病防治总结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于2011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委科学技术服务司。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服务司李雪婷联系电话:(010)62030609电子邮箱:****************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各海区渔政局,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为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将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列为2011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绩效考评试点项目。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号)有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事后自评,在此基础上由项目委托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为切实提高绩效考评工作实效,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1]433号)要求,现将2011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考评组织方式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由农业部渔业局组织,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受委托承担项目的具体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该项目现场抽查考评和汇总绩效总报告的工作。

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以及各海区渔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绩效考评工作。

项目具体承担单位负责开展项目事后自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绩效考评项目范围为2011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中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补助和渔用对讲机配备补助等分项目和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中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保费补助、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保费补助等分项目,项目涉及的所有内容均在考评范围。

关于召开2011年秋季开学干部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1年秋季开学干部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1年秋季开学干部大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学校决定召开2011年秋季开学干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9月3日(周六)8:30
二、会议地点:第三国际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全校正高职称人员(各学院负责通知);
3.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科室科级干部1名;
4.教代会、工会部分代表(请工会负责通知);
5.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请统战部负责通知);
6.各学院教学研究、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负责人1名,辅导员(请学院负责通知);
7.各后勤实体主要负责人(请基建后勤处负责通知);
8.重邮信科集团公司负责人(请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知);
9.部分主要学生干部(请团委负责通知)。

四、会议议程:
时间 内容 主持人
8:30-10:20 李银国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
游敏惠副书记传达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
10:30-11:00
陈流汀
的主要精神
发展研究中心介绍学校“十二五”事业发9月3日
11:00-11:30
展规划主要内容
14:30-15:50 各分管校领导部署新学期工作
李银国 16:00-17:00 陈流汀书记作会议总结
备注:各单位不得安排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监考、巡考;请各单位统计好本单位应参会人员,并在9月1日(周四)18:00之前通过办公自动化将参会人员名单以及请假人员名单送校办王月老师处。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

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学区(校、园):2011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7个教师节。

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之际,组织好教师节庆祝活动,对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营造浓厚“两基”迎国检舆论氛围和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的热情,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庆祝2011年教师节的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节活动的主题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人民教师的节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充分展现人民教师的敬业奉献、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历史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安排(一)组织教师节各种庆祝活动。

各学区(校、园)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召开庆祝表彰大会、教师座谈会、茶话会,举行以师德教风为主题的演讲等形式的系列庆祝活动。

要多方筹措资金,为教师办实事,解决本乡镇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活动的形式要多,内容要丰富,即要有节日的气氛,又对教师有激励与教育的作用。

(二)组织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各学区(校、园)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活动。

教师节期间,县委、县政府开展全县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活动,并召教师节庆祝暨表彰大会。

各学区(校、园)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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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教育体育局信笺
通知
各有关学校:
现将2010年公开招聘的新教师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0年度经公开招聘分配到我市中小学工作试用期满一年的新教师。

二、时间安排
考察时间拟安排“十一”假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需做的准备工作
1、统计新教师一年来的考勤情况:病假、婚产假、事假等的天数及起止时间。

2、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书面评语。

3、学校对每名新教师的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项目及内容如下:
四、新教师个人需做的准备工作
1、试用期满新教师个人书面总结一份,使用稿纸或信笺纸手写,不得打印,字数不少于3000字。

2、个人述职报告一份,A4纸打印,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

要介绍本人的基本信息、任教情况及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用事实、数据说话,不要空话套话。

3、个人转正申请书一份,A4纸打印,字数在3000字左右,可以与个人总结基本一致。

具体要求:
(1)标题:“个人转正申请书”,宋体加粗,二号字,单倍行距。

(2)正文:三号仿宋字,行距26磅。

称呼:尊敬的教体局领导,尊敬的校领导:
引言:我于2010年8月29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蓬莱教师队伍,被分配到***工作,……。

在试用期满之际,特向领导提出转正申请,并对我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正文主体部分:主要介绍自己的任教情况及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正文小标题的字体为:黑体字。

(3)结语:……。

经过一年的学习实践和锻炼,我已能做好教育教学的相关工作,在此我郑重地向上级领导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蓬莱教育系统的一名正式教师,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落款:申请人:***(手写签字)
时间: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4、一年来的备课笔记、听课笔记、学习笔记以及撰写的教学经验总结或心得体会。

(此页请复印给新教师每人一份)
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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