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职成字[2013]2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08.21【实施日期】2013.08.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职成字〔2013〕20号)各公办、民办、县区中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3〕39号)文件精神,决定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做好我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全省公办、民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取得教师资格证,现在教学岗位上从事学科理论和职业技能教学的教师(包括在编教师、聘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双师型”教师必须在取得教师资格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任教资格;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需满足年龄在46周岁以上或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5年以上,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以上、中级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教师系列初级(普通中专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中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系列教师(文化基础课如物理、化学、生物等除外)须获得助理实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非教师系列、与本专业相关的初级(含以考代评)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医师、护师及以上)。
没有相关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参照赣教职成字〔2013〕39号文件执行。
(四)从事本专业教龄在3年以上(企业技术人员调入学校者,必须从事本专业教学1年以上)。
(五)累计有1年以上企业(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教师企业活动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岗位实际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等形式。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芜湖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一)教师资格的申请原则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芜湖市教育局)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本年度只能向芜湖市教育局申请一次、一类教师资格认定, 一年内不得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思想品德合格;2、体检合格;3、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5、通过学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1、4月13 日上午9:30,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到赭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2、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6日8:00 至4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毕业生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后务必牢记报名号、密码、证件号码等,以便查询、修改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3、4月20日-4月28日,申请人在镜湖区医院(冰冻街)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为50元/人。
为方便学生交费,4月18日镜湖区医院派人分校区到就业指导中心以专业为单位收取体检费。
4、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分校区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1、各学院必须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上报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项目及顺序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每份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姓名、专业);(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3)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1份;(4)身份证复印件(两面都要复印,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
2013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说课)安排
6月17日上午 序 号 层次 课程 姓名 成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信息 技术 初中 心理 健康 美术 信息 技术 体育 音乐 高中 美术 蒙春榕 江璐美 韦生红 冯凯旋 卫静 王婷 许勇 郭若冰 刘梦莹 周博
杨费迷子
师范生 师范生
6月17日下午 备注
师范生 师范生 师范生 师范生
层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课程
姓名
成绩
备注
孙学智 桂安安 常圆圆 敬小翠 牛秋玲 汪川雪 苏婷 王梦帆 黄丽索 刘秀娟
师范生 师范生 师范生
注:说课顺序临时抽签。请提前15分钟到测试现场。
201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和新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2013年)根据文件规定,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按照“户籍管理”进行认定(即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任教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本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我市申请。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具体认定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按照“户籍管理”分别组织实施。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
含山县教育局4332879、和县教育局5312256、当涂县教育局6729709、花山区教育局2474076、雨山区教育局2323351、博望区教育局6776739。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联系电话2473336。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每年4-7月进行,认定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4月中下旬)4月中下旬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 (/)的“公告公示”栏中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公告要求,对照申请标准和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5月上旬)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贰份(网上下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6.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9.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用于体检,1张用于办理证书(纸质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与为同一底板)三、体检(5月上旬)根据网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粤教继函[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我省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认定对象包括:(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关于代为办理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各系:经学院与市、区教育局协商,并报请学院领导同意,我院2012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工作开始启动,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资格要求1、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2012届应届毕业生;2、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3、无较大行政处分记录。
二、申请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加盖系公章);2、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其它学科须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加盖系公章);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申请人网上报名自行填写并打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自行在线打印, 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手工填写的表格不予办理)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个人照片;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需贴上照片),缴费后由学院提供;6、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一份(由学院提供)。
7、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教育部门承认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同时加盖系部公章)。
8、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纸质照片两寸四张,需注意的此照片需与网报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照片同一底板。
此四张照片先不放进档案袋,照片背后写上个人姓名、专业,由系部统一收取报到学生处。
9、所有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无须再放入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
材料袋上注明系别和专业,所有复印材料按档案袋封面填写顺序装订好并在“材料数量”栏填写对应装袋材料数量。
注:(1)、上述普通话及教育学心理学条件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先申报,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迟在毕业前提供,待所有证件、条件符合后方可发证,逾期不能提供合格材料而不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陕教师[2012]66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11.12【实施日期】2012.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2〕66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1.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的相关规定,但应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应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体检表见附件1。
4.户籍条件。
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
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驻陕非陕西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5.报名范围。
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
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3.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将身份证与普通话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的纸上
4.体检表
5.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教育实习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学科、学段应一致。
6.师范生以班级为单位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
兵团教师资格指导中心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为使2012届毕业生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体检
首先在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体检表(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照片后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然后携体检表到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3天后到校医院取体检表。
体检时间顺序:3月12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化工学院;
3月13日: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艺术学院、其它学院;
地点:大学校医院(要求空腹,10:00开始体检)。
体检费:50元(体检时交校医院)
2、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3格网站
4月9-11日以班级为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顺序为:
4月9日:所有非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
4月10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
4月11日:外国语学院、化工学院、文学艺术学院;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将视同放弃申请资格,后果自负。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照片),须在“申请人思想鉴定表”上找辅导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
7.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成绩单);
8.材料装订要求:将体检表、身份证及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教人〔2001〕4号)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教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形成多渠道的教师培养体系,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途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创造师资条件。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行为;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杜绝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的现象;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对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领导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在确保全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总体进程的前提下,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打破终身制五年一注册 青岛试点教师资格注册
打破终身制五年一注册青岛试点教师资格注册2013-09-12 07:5611日,山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教师资格考试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今年,青岛、临沂、莱芜三市首批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每5年一注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取得教师资格5年后需要重考。
山东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于9月9日开始报名,按照教育部部署,全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于2011年9月率先在浙江、湖北两省启动,2012年扩大到河北、上海、海南、广西6省(区)。
山东省与山西、安徽、贵州成为国家第三批改革试点4个省份。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定期注册主要核查入职教师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情况,实行5年一注册。
这绝不是说,取得教师资格5年后需要重考。
据悉,2013年青岛、临沂和莱芜三市首批参加试点,到2015年在全省全面实施。
2013年年底前,首批参与试点的三市将按全省统一部署,完成本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的首次注册工作。
定期注册拟先在公办高中、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进行试点。
其中,2012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在毕业时仍可直接认定教师资格,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已参加以往我省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国考笔试。
教师资格考试热点问题1、在读生可以报考教师资格吗?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安排在下半年,2013届毕业生可以报考,2014届毕业生及其他在读生均不能报考;以后的教师资格考试暂定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上半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在读生不得报考。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吗?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专业毕业生不能报考。
2015年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学历条件提升,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才可以报考。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行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行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08•【字号】云教人[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行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的通知(云教人〔2013〕20号)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师范学校:为拓宽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教师来源渠道,经研究,决定举行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
现将考试安排及资格认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考务安排(一)考试日程安排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相关层次及相应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报考安排采取网上报名及确认同时进行,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7月19日。
考生可登录网站http://进入工作网自行录入报名信息后,再到各州(市)、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确认,办理验证、照像、交费等手续。
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确认点通知。
(三)考点设置考点只设在各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县(市、区)一律不设考点。
(四)成绩查询考试结束1个月之后,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号上网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单到报名点领取,所有报名点需在接到省招考院考试成绩通知当天通知考生领取成绩,不得延误(成绩查询网址:,省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871-65156203)。
三、考前培训和教材(一)考前培训申请人可以自学形式认真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也可自愿参加考前培训。
可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的培训院校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
有关培训的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学府路8号教育培训大厦二楼;联系人:徐艳霞、杨力荔;联系电话:0871-65120978)。
新乡学院2013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具体工作 内容 学校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络等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发布应届师范 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动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 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 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院系报名登 记。 地点 备注
中国教师资格网 (未参加全国统考 申请人网报入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 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 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 省教师资格网 ()下载 。所交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中,档 案袋封面书写姓名、所在院系、所学 专业、申请类别、申请学科。所有复 印件加盖人事处公章。
4月7日-4月12日
宣传阶段
学校 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且申请 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 业生。
4月15日-4月17日 时间另行通知 4月22日-4月28日
报名登记 体检阶段
各院系
5月2日-5月3日
6月13日-6月30日
所有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 “网上申报”注册个 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 人信息 请认定程序。 申请人向有关院校相关部门递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个人材料递交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申请人到教 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6、学籍表原件1份; 7、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8、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申请人学籍表。 有关院系按照通知,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促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着眼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调整我省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托学校范围,并就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范围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浙教高科〔2010〕99号)的规定,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一)高等学校教学人员。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
(二)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人员。
在医学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高职院校聘用的“双师型”人员。
由高职院校合同聘用(指外聘兼职人员,人事档案不在院校,也不是人事代理的人员)的专职从事职业技能实训实践教学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学人员。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一)根据《教师法》第十三条“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的精神,从2014年起,省教育厅将委托认定本校任教人员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校范围扩大至所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013教师资格证申请填写说明(请同学们认真仔细阅读!!!!)综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要求:二级乙等片一 张。 要求:与网络上传的相片相一致。背面 用圆珠笔标注本人姓名及所在学 院名称。
好/较好 好/热心公益 遵守社会公德 无 无 无 541006
2012 5 16
9、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用A4纸单面复印,不得双面复印)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放在其中一份申请 表上面后,再一并放入另一份申请表的第2 至第3页之间。
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医院:广西师范大学校医院 或者博 爱医院,只能在这两家医院,其他的都不 行! 上午安排体检 7:30—10:30为空腹抽血时间 请各学院提前联系并派人到学院所在 校区医院领取体检表格,体检表上需贴近 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证照相片一张(与 网络上传相片一致)
师范教育类专业 2013年应届毕业生 认定教师资格 工作布置
注意:如果你没开培训会请联系你开了开 了会的其他同学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信息录入操作流程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十项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摆放顺序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事项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 信息录入 操作流程
10、学校教务处出具并盖章的教育学、心理 学、学科方法论成绩合格证明。 学科方法论成绩可用学科教学论、 学科教学法、学科课程论、学科教材教法、 学科教材学、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学科 教学理论与教学改革等学科成绩代替。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摆放顺序
(一)普通话证书(原件,查验后退还)。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张A4 纸上,顺序是先反面后正面)。 (三)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四)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五)教育教学实习鉴定(复印)。
在左侧用胶水粘贴(不能用订书针、回形 针),按顺序粘贴成一式两册。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资格证申报流程
三、教师资格认定改革的走向及主要特点
过渡办法——“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11 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含中等师范学校) 师范类(学前教育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 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1年 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湖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2.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 (1)共性条件 1)按期毕业(2013年6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按期 获得毕业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前提); 2)普通话达标(2013年4月前要有合格证书。申请一 般学科为二级乙等,申请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二 级甲等); 3)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 更为严格); 4)品德良好。
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准备 工作及其改革说明
2012年9月
一、应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现行政策
1.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教育硕士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师范专业的 研三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 资格; 2.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本校本专科非师范专业应 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专科学历和本科非师范专业的研三 学生):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合格,持毕业证 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学生就业工作处
三、教师资格认定改革的走向及主要特点
2.主要特点 (1)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机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小学教师笔试考三科、中 学教师考四科,包括《综合素质》、《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能力》、《试讲》等,考试科目增加,考试范围和内容更广,统一考试大纲, 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毕业生对策:提前准备,精心准备,首次没考过第二次继续考。 (2)学历条件显著提高 专科学历只能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以往:专科可报初中)。 (3)认证程序更加严格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笔试和 面试双合格方能参加教师资格申报。 (4)考试费用大幅增加 笔试和面试分别收费,收费标准在现在基础上大幅增加。因无参考教材, 考生参加培训的费用必将增加。 学生就业工作处
2013年免费师范生广西岗位
47
兴业县高级中学
兴业县教育局
高中历史 高中地理 高中生物 高中艺术 语文教师
48
邕宁区民族中学
邕宁区教育局
数学教师 英语教师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历史 美术 体育 计算机 通用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49
贺州市第二高级 中学
贺州市教育局
50
贺州高级中学
相应学科本科毕业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 局 19 20 汇通小学 樟木小学 英语1名;音乐1 名;数学1名;语 文1名 数学2名 历史教师 生物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教师 英语教师 数学教师 物理教师 钦州市浦北县教育 局 计算机科学与技 浦北县第一职业 术教师 技术学校 会计 幼师专业教师 23 24 25 浦北县实验小学 浦北县第一幼儿园 岑溪中学 英语教师 美术教师 学前教育教师
沈德海 陈伯燊
38
北流高中
北流市教育局
彭代彬
39
北流中学
北流市教育局
罗峰
40
北流九中
北流市教育局
林春海
41
北流市实验中学
北流市教育局
谢婉秋
42
市职业教育中心
北流市教育局
学前教师
梁壹
43
博白县中学
博白县教育局
44
王力中学
博白县教育局
45
第三高级中学
博白县教育局
46
实验中学
博白县教育局
高中教师:语文2 、数学2、英语2 、物理2、化学2 、生物1、政治1 、历史1、地理1 高中教师:语文2 、数学2、英语2 、物理1、化学2 、生物4、政治2 、历史2、地理2 、心理学1、体育 1、音乐1、美术1 高中教师:语文1 、数学2、英语1 、生物4、政治1 、历史1、地理1 、体育1、信息技 术1 高中教师:语文2 、数学2、英语2 、政治1、物理1 、化学1、生物2 、历史1、地理2 、美术1、信息技 术2 高中语文 高中数学 高中英语
2013江西教师招聘公告
201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7250人)为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格招聘程序,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现将 2013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对象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4、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且由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
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5、各招聘岗位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请登录江西教育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
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6:00,考生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信息。
(二)网上资格初审。
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在5月20日9:00-5月24日18:00对注册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
201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1、申请人以上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者或与网上报名资料不一致者将不给予办理。
2、通过确认的申请人资料将被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保留,未通过确认的申请人材料请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完善后再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3日下午17:00,逾期提交材料不再受理。
6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成绩单或合格证复印件ຫໍສະໝຸດ 2师范类申请人须提供成绩单(2013届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成绩证明,须由学院打印,手写无效),并加盖学院公章。非师范类申请人须提供“两学”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学院公章。
7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
2
加盖学院公章
8
申请人身份证
2
加盖学院公章
9
教案
(适用于非师范类申请人)
1
教案内容在所申请学科的通用教材中任选篇目
10
面试、试讲测评表
(适用于非师范类申请人)
1
通过面试、试讲后,装入《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测评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11
本科毕业证书影印件
(适用于研究生)
1
本科毕业证书影印件(加盖学院或认定单位公章)
201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3
办证1寸照片一张
1
要求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底。照片用纸袋装好,纸袋和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班级及网报编号。
4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
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5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1
申请人请按招生就业处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医院完成体检,由学校医院填写体检表,并将化验单粘贴在体检表上,并贴1寸近照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3•【字号】鲁教师发[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于2013年起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
为做好实施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2013年1月23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组织实施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要求下,以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宗旨,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努力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不断促进教师队伍水平整体提升。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革考试内容、科目和方法,实施教师资格“国标、省考”,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强化对新任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以教师职业标准和考试评价体系引领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二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四条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13年起我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
教育部制定并颁布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统一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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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通知
[2013年3月26日]
各位同学请仔细阅读: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3]02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3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现将本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教师资格种类仅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申请。
二、申报教师资格者务必在2013年4月1日至19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所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面所粘贴的照片一致。
(统一用A4的纸,户口所在地统一填浆洗街派出所)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有:
1、网申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且每份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填写专业、学号及班级;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4、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且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鲜章);在网上自己打印。
6、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7、必须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若在本校期间修读的直接将成绩填写在《2013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内,在校外修读的务必附相应成绩证明,否则就不予以申报;(教育心理学和运动心理学成绩都可以)
8、师范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加盖相应教学单位鲜章的教学实习鉴定表(一式一份)。
四、非师范专业收取208元/人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
请各系代收,具体试讲时间和地点在/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请报名成功的同学把钱交到年级办公室。
五、今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报学生除参加试讲、面试等测试外,还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六、证书办结后,符合教师资格申报要求的将《教师资格证书》
发给学生本人,返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装进学生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予补办。
七、请各系认真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材料,认真填写《2013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汇同所需材料后务必于4月23日(第九周星期三)内统一交教务科。
年级办公室收取材料的截止时间是4月18日下班前。
八、各类成人教育学生教师资格认定,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
九、装订、材料整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起侧面两颗钉装订;
2、按照培训要求整理材料(教育学类和非教育学类分开整理)。
若有与其它相关文件冲突条款,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因后期需要大量的时间为大家整理材料因此必须在4月18日前交年级办公室,过期责任自负,谢谢合作。
运动系2009级学生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网上操作示意图:
操作1、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任教学科:体育与健康 操作2、确认点:成都市教育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