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辅导3
《证据学》课程复习指导
《证据学》课程复习指导
一、考试题型
1、不定项选择题(15题,30分)
2、简答题(3题,30分)
3、论述题(1题,20分)
4、案例分析题(2题,20分)
二、考试说明
1、第1、7、12章不作为考试重点。
2、案例分析题重点复习第5、6、9、10章。
3、简答题、论述题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三、复习重点
1.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2.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
3.简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分别规定的证据种类。
4.简述书证的特征、意义。
5.简述书证与物证的关系。
6.简述证人的资格条件。
7.简述证人的义务。
8.简述禁止反言原则。
9.简述证明对象的特征。
10.简述证据的分类。
11.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12.简述推定的主要特征。
13.简述司法认知的范围。
14.简述证据规则的功能。
15.试述直接言词原则。
16.试述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
17.试述三大诉讼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8.试述无罪推定原则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的主要表现。
19.我国采取的是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还是多元化的证明标准?你认为应该采取哪个标准?并陈述理由。
大连电大温静芳老师。
2020电大证据学最全形考1-4作业答案
《证据学》辅导题(选择部分)1.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以外,还包括(abcd)等活动。
A.司法B.执法C.仲裁和公证D.监察2.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可以分为(ac)。
A.诉讼证据规则B.司法证据规则C.非诉讼证据规则D.审判证据规则3.德国由于是职业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故采用(a)。
A.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D.法定证据4.美国由外行组成的陪审团审理案件事实,为了正确引导他们判断证据,建立了(C)。
A.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D.法定证据5.诉讼证据规则包括(abc)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经济诉讼6.非诉讼证据包括(abcd)等活动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A.行政执法B.仲裁C.监察D公证7.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以及人们通常所说的(bcd)。
A.科学性B.可信性C.可采性D.可靠性8.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它可以是(abcd)的。
A.口头B.书面C.复制D.实物9.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是(a)。
A.从属关系B.因果关系C.优势互补关系D.权利义务关系10.控诉式诉讼制度产生于(b)。
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11.纠问式诉讼制度的证据制度是(bc)。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刑讯逼供C.口供主义D.自由心证12.混合式诉讼实行的是(a)诉讼制度。
A.诉讼双方权利对等B.刑讯逼供C.口供主义D.纠问式13.我国的诉讼制度是(a)的诉讼制度。
A.分权主义B.纠问式C.职权主义D.混合式14.审问主义主要盛行于(a)的一些国家。
A.欧洲大陆B.英美C.非洲D.亚洲15.研究证据学的方法,除了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以外,还有(abcd)。
A.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B.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C.比较研究的方法D.实证研究的方法16.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b)。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证据学》教学考形考任务3期末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证据学》教学考形考任务3期末题库及答案1.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错误2.在我国,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正确答案:正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最佳途径和方法是把二者分开使用。
()正确答案:错误4.传来证据等同于传闻证据。
()正确答案:错误5.实物证据都是客观存在的物,且往往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于伪造。
()正确答案:正确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正确答案:正确7.翻译人员不能同本案有利害关系,凡是依法应当回避的,必须回避。
()正确答案:正确8.鉴定人无权拒绝鉴定。
()正确答案:错误9.如果实在难以确定证据的真伪,可以依据口供定罪。
()正确答案:错误10.询问证人和询问被害人在程序上的共同点有:()正确答案:制作询问笔录正确答案:个别询问正确答案:不得少于2名办案人员正确答案:须出示证明文件11.法院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原件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从而作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该借条属于:()正确答案:原始证据正确答案:直接证据正确答案:实物证据12.证明方法包括:()正确答案:推定正确答案:逻辑推理正确答案:司法认知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正确答案: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正确答案: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正确答案: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正确答案: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14.王某对公安机关讲了他亲眼目睹被告人打伤被害人的经过,王某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正确答案:直接证据正确答案:原始证据15.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是:()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正确答案: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证据学复习资料
证 据 学 复 习 资 料一、问答题:1、论述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答:(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作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2、简述书证的特征和意义?答:书证的特征是:(1)表现形式及制作方法的多样性。
(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互相关联。
(3)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可供人们认知和了解。
书证的意义:(1)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往往能直接证明有关的案件事实;(2)与其他证据相比,其证明力更强,证明作用发挥得更充分。
(3)书证是以一定的物质资料作为载体,将一定的内容或思想固定下来,同时,书证的形成通常是在案件或纠纷发生之前。
3、简论证人的资格条件?答:(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权限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特征的,具有不可代替性。
(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6)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4、论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答:(1)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
(2)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
(3)证明标准的 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4)证明对象不同。
(5)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
5、简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辩解的概念和意义?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1)确定侦查范围;(2)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起到兼听则明的作用;(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
《证据法学》期末复习指导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一名词解释1.证据力2.证明力3.证据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名词解释1、神示证据制度2、法定证据制度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二、问答题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评价?第三章证据法的原则一、问答题1、证据法的原则有哪些?第四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一、问答试述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第五章证据的种类一、名词解释1、物证2、书证3、鉴定结论二、问答题1、自认的构成要件。
第六章证据的分类一、名词解释1、原始证据2、传来证据3、本证4、反证5、言词证据6、实物证据第七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一、名词解释1、证据收集2、证据保全第八章证明概述一、名词解释1、证明第九章证明对象一、名词解释证明对象二、问答题1、我国民事诉讼证明对象。
2、免证的事实有哪些?第十章证明责任一、名词解释1、证明责任二、问答题1、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第十一章证明标准一、名词解释1、证明标准二、问答题1、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及其评价第十二章证据的审查、判断一、名词解释证据审查第十三章推定和司法认知一、名词解释1、推定第十四章证据规则一、名词解释1、证据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期末复习指导练习参考答案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1.证据力: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3.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复制的。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名词解释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
就是“借助”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神证”的方法通常包括“神誓法”或“神判法”法定证据制度,有称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i,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的一种证据制度。
证据学教案
教学重点: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教学要求:1、了解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以及证
据的意义临;2、掌握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四章 证据的种类
教学内容: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的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供述和辩解;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结论; 八、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九、视听资料;
2、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情的人向办案人员陈述。 也就是证人所讲的话,其讲话内容必须是与案体 有关的事实。我目击或有别人转告,但不是道听 图说。证人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一般具有客 观性。
3、被还人陈述和当事人陈述:
无论是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还是民事双 方 当事人,因与案件都有直接利害关系,其陈 述均可能具有二重性。
下面请看案例:
一、个体户万明山于2002年2月25日向某公司贸易货栈 借款四万元,同年3月30日归还32597.41万元,对尚欠 的7402。59元出具欠条交给货栈。2001年11月货栈以 万明山出具欠条为证据,诉请法院判令万明山还欠。在 诉讼中,万出示存贸易货栈处的欠条原件为证据,称欠 款已经还清。对此,货栈辩称:在起诉前,由公司丁主 任从货栈取出原件交孙律师去复印。孙律师复印后将原 件与复印件交丁主任带回,由于不慎将此件遗失,此件 如何到被告手中我们不得而知。万明山则称:此欠款是
证
证据法及证明规则
据
证据力和证明力
学
的
内容和形式的一致性
研
究
证据制度及文化背景
对 象
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关系
运用证据的理论
借鉴、创新方法
证
据 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学
的 研
系统、全面方法
【贵州电大】证据学-0003辅导答案
证据学-0003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形成性测评系统课程代码:5205520 参考资料试卷总分:100判断题(共14题,共42分)1.(3分)诉讼代理人可以成为收集证据的主体。
√×参考答案:√2.(3分)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进行。
√×参考答案:×3.(3分)我国三大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完全相同。
×参考答案:×4.(3分)举证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参考答案:√5.(3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行贿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构成犯罪要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6.(3分)侦查人员在询问未成年证人时,要有父母或监护人在场。
×参考答案:√7.(3分)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
√×参考答案:√8.(3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主观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
√×参考答案:√9.(3分)外国法律和地方性习惯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参考答案:×10.(3分)证人患病可能死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参考答案:√11.(3分)证明对象是证明制度的构成环节。
√×参考答案:√12.(3分)询问被害人的地点只能在司法机关。
√×参考答案:×13.(3分)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有勘验、检查、鉴定、询问、搜查。
√×参考答案:×14.(3分)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所以原告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单选题(共7题,共28分)15.(4分)甲在自家一楼阳台上装修,楼上二楼住户乙家阳台上的花盆突然坠下,将甲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
后甲将乙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乙辩称花盆坠落是由于甲野蛮装修振动所致,自己对此没有责任。
甲否认花盆坠落是由于其装修振动所致。
对"花盆坠落是由于甲野蛮装修振动所致"这一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
《证据法学》李浩 第三章
作为证据评判方式的自由心证,具体包含以下三层 含义:
第一,自由心证原那么是在证据裁判原那么根底上 发挥作用的。
第二,“证据评判上的自由〞是相对于法定证据制 度而言的,即如何评判证据,立法不作预先规定, 而是委诸事实裁判者根据具体的证据调查活动并运 用人人具有的认识能力作出相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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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实信用原那么在民事证据法上的要求
诚信原那么在民事证据法上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
1.禁反言。禁反言的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及其他诉 讼参与人实施前后不一致的行为,从而侵犯对方当 事人的信赖利益,同时该要求也有利于维护程序的 稳定性和权威性。
2.真实义务。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成心 为虚假陈述的义务。
第一,该原那么一般只适用于普通刑事审判程序, 而不适用于简易审判程序。
第二,该原那么一般只适用于初审法院针对实体法 事实问题而展开审判活动。
初审法院针对程序法问题的裁判活动,以及上诉法 院仅就法律问题而进行的审判活动,一般不适用直 接言词原那么。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三节 自由心证原那么
自由心证原那么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和如 何运用不作预先规定,而由事实裁判者根据自己的 理性和良心对证据的证明价值做出判断的法律原那 么。
高等教育出版社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 高校铸造厂、三晋公司、福涌公司的企业
注册登记材料。 2. 马某的证明,主要内容是:将15万元从三
晋公司账上转入福涌公司账上,后又转入股市, 是刘某叫做的。 3. 开户资料和转款凭证,用以证明证券业务 部内的刘某账户,是1995年10月12日开立;从 三晋公司转入福涌公司的15万元,于1995年10 月16日转入证券业务部刘某账户。
2023年秋季学期证据学第3次书面作业
2023年秋季学期证据学第3次书面作业
引言
本次书面作业旨在探讨证据学的相关议题,并对其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和评估。
本文将依次讨论证据的定义与作用、证据的收集与保护以及证据的评估与使用。
证据的定义与作用
证据是指用于证明某个事实或主张的任何信息、物件或证言。
在法律程序中,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用来确定事实、推断责任、支持诉讼主张以及帮助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
证据的确凿性和可信度对于审判结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证据的收集与保护
为了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律师和调查人员需要采取恰当的方法来收集和保护证据。
合法的证据收集应该遵循相关法律和程序,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同时,应注意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其被篡改或损坏。
证据的评估与使用
在法庭上,法官和陪审团需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估和使用,以便推导出合理的结论和判决。
对证据的评估涉及其来源的可靠性、完整性、可信度、以及与相关法律规定的一致性。
只有经过充分评
估并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才能被接受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作用。
结论
证据学在法律实践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它对于确定事实、推
断责任以及实现公正的司法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律师和调查人
员应该了解证据的定义、收集、保护和评估的相关原则和技巧,并
正确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以确保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公正的判决结果。
简明证据法学第三版课程设计
简明证据法学第三版课程设计一、课程简介本课程为简明证据法学第三版,是以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为背景,为学生介绍证据法学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一门课程。
主要内容包括证据的概念与分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规则与标准、证据的利用与严密性要求等方面。
本课程通过讲授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旨在培养学生对于证据的观察能力和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证明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
二、教学目标1.掌握证据的概念、分类、收集、规则等基本知识。
2.熟悉刑事诉讼中证据的使用和不当使用的情况。
3.了解证据的运用与辩护实践的问题。
4.通过案例分析,提高学生的分析、推理、辩证能力。
三、教学内容3.1 证据的概念与分类1.证据的概念和作用。
2.证据的分类和特点。
3.2 证据的收集及标准1.证据的收集方法和程序。
2.刑事案件证据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可信性等标准。
3.3 证据的规则与标准1.证据的采信原则和程序规定。
2.证据的排除原则和排除标准。
3.4 证据的利用与严密性要求1.刑事庭审中证据的运用方法。
2.证明事实所需的证据种类和数量。
3.数据证据的规则。
4.证据的严密性要求和严密性缺陷的判断。
3.5 学习方法1.案例研究。
2.课堂讲授。
3.学生参与讨论。
四、教学评价1.平时成绩(出勤率、课堂表现、小组讨论)占总评成绩的10%。
2.期末论文(4000字左右)占总评成绩的50%。
3.期末考试占总评成绩的40%。
五、参考教材1.邓玉庆编.简明证据法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2.李文吉编著.证据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3.张之照,肖建国,许平等编著.证据法概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2010证据学作业辅导
2010证据学作业辅导证据学作业1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则的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检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中。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
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
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
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研究证据学,其核心就是要紧紧抓住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这两个关键内容,学懂弄通后,案件的事实就迎刃而解了。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
两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证据学理论是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
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
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
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
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
古今中外的司法、执法人员在证明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证据法学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这些证明活动的规律,并用研究成果来指导司法和执法等活动中的证明实践。
2021年春电大《证据学》第3次平时作业答案
2021年春电大《证据学》第3次平时作业答案1.某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越权作出了某项处理决定,行政相对人诉至法院,则这一事实属于行政诉讼证明对象中的()。
A.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B.与被诉行政行为合理性有关的事实C.与行政赔偿构成要件有关的事实D.行政诉讼程序事实参考答案:D2.证明对象是与()的主张相联系。
A.律师B.检察官C.当事人D.法官参考答案:C3.行政诉讼的证明责任是由谁承担?()A.原告B.被告C.法官D.书记员参考答案:B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的举证责任是()。
A.谁主张,谁举证B.原告举证C.被告举证D.法官举证参考答案:A5.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A.12B.13C.14D.15参考答案:C6.关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下理解正确的有()。
A.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B.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C.证据充分,就是证据越多越好D.在刑事诉讼中,各个阶段、各种事实的证明标准都是一致的参考答案:AB7.证明责任的特征是()。
A.证明责任总是和一定的法律职责和义务相联系B.证明责任还是和一定的法律风险相联系C.证明责任是独立的D.证明责任不利于诉讼的进行参考答案:AB8.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B.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C.人民法院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D.自诉案件被告人如果提出反诉,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参考答案:ABD9.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
A.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B.量刑情节C.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D.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参考答案:AB10.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由以下哪些方面的事实构成?()A.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B.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C.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D.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参考答案:ABCD11.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国家开放大学最新《证据学》教学辅导(二)
国家开放大学最新《证据学》教学辅导(二)教学辅导:证据学主要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证据制度概述
教学内容
第一节西方国家政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神示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含内心确信)
第二节我国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二、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证据法律制度;
三、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
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
教学要求:
1.了解神示、法定证据制度;
2.领会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掌握我国的证据制度。
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教学内容
第一节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与诉讼证据
二、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证据方法;证据力;证明力;证据资料;证据原因。
第二节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一、诉讼证据的客观性;
二、诉讼证据的关联性;
三、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第三节证据的意义
一、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二、证据制度的证据立法之必要性。
教学重点:
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教学要求:
1.了解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以及证据的意义;
2.掌握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
《证据学》第六~十章的教学辅导重点内容提示第六章证据的分类
《证据学》第六~十章的教学辅导一、重点内容提示第六章证据的分类本章要求学生能够掌握证据种类的概念和意义以及证据的不同分类。
重点在于证据分类和证据种类的区别,并借此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两者;其次在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区别;再次在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最后为各种证据的概念。
可以通过证据分类和证据种类的区别,化解学生的对两者的模糊认识,以免混淆。
在证据的运用方面,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难度要大于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的运用,对于传来证据的运用,必须要坚持a、传来证据具有证明力;b、传来证据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c、运用传来证据定案,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则,这是由传来证据的特性所决定的。
对于间接证据的运用,必须要注意a、每个间接证据必须真是可靠;b、每个间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有可能存在或然性,但各个间接证据间必须能够形成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c、所有间接证据结合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不能出现或然性的结果,而且还要注意不同诉讼对此的不同要求。
第七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第一节证据的收集1、收集证据的概念2、收集证据的原则A、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B、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C、司法人员收集证据和当事人举证相结合。
3、收集证据的要求A、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其中包括法律对收集证据的行为规范、法律在质量上的要求和法律对证据审查、运用等方面的规定B、必须主动、及时;C、必须客观、全面;D、必须深入、细致;E、必须依靠群众;F、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G、要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并要注意保密。
第二节证据开示和举证时限1、刑事证据开示制度(1)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概念和意义(2)英美法系的证据开示制度(3)构建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原则以及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据开示方式,应结合我国实际,秉承追求效率、维护法官中立予以确定。
司法实践中,证据交换一般在庭审前,由公诉方和辩护方自行进行,法官不参与。
证据法学期末辅导共31页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6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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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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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课程第三次教学辅导第七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第七章需要了解掌握哪些内容?一、了解:1、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渠道证据的收集范围因各个案件的情况和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总的来说,凡是同案件事实存在联系、可以证明案情的客观事实的,都属于收集的范围,大致有:(1)有关能证明案件对象的事实;(2)肯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有罪方面);(3)否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无罪方面);(4)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一切证据材料。
收集证据的渠道也是多方面的,因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有:(1)现场勘查或勘验。
在刑事案件中,这是普遍收集证据的渠道,在民事案件中有时也采用此渠道。
大部分物证或书证都通过此渠道而获得。
(2)搜查和侦查。
搜查、扣押以及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是获得证据的重要渠道。
但是,民事证据的收集一般不能采用侦查手段。
(3)深人群众调查。
这是传统的最广泛的取得证据的渠道。
只有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
(4)审讯被告人或询问当事人。
这也是取得证据的渠道之一。
因为被告人或当事人大多是亲身经历者,提取证据当然不能离开他们。
(5)机关单位或公民主动提供证据。
这是常见的证据来源,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渠道。
2、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1)收集证据的原则A.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收集证据的法定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甚至还就收集证据的具体行为规定了方式、方法等。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一切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错误,使收集证据工作能够有效地进行。
B.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有依靠群众的规定。
从刑事诉讼角度看,所查办的任何犯罪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人民群众最了解犯罪发生的有关情况。
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角度看,民事纠纷发生于群众之中,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发生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
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均会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关群众十分关心这些诉讼的进行及处理结果。
因此,群众不仅了解案情,也能够提供有关纷争事实的证据。
依靠群众收集有关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的证据,才能正确认定、解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C.司法人员收集证据和当事人举证相结合。
这一原则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均有体现,既符合三种诉讼案件的特点,又能充分发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积极作用和调动法院收集证据的主动性,以查明案件事实,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2)收集证据的要求收集证据除了必须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
证据由谁收集,收集证据要遵守什么程序等等,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这是为了保证证据客观、真实,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B.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
所谓主动、及时,就是指案件发生后,赶赴现场要快,立即着手收集证据,快速进行深人调查,以免失去收集证据的机会。
如前所述,证据的内容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甚至消失的,所以调查人员必须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及时收集证据,既包括从正面收集证据,也包括及时从反面、从排除其他可能性方面收集证据。
C.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
所谓客观地收集证据,就是要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去收集客观存在的证据材料,既不能用主观猜想去代替客观事实,也不能按主观需要去收集证据,更不能弄虚作假去伪造证据。
收集证据是为了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
无论调查人员在诉讼中处于何种地位,都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所谓全面地收集证据,就是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收集能证明所有案件事实要素的证据,既不能只收集支持某事实主张的证据而不收集能否定该事实的证据,也不能只收集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而不收集证明案件次要事实的证据。
也就是说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收集的范围和内容两方面,对于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都应收集。
D.收集证据必须深人、细致。
证据的存在形式一般比较隐蔽。
不论是物证还是书证,往往都是被隐藏。
被覆盖的,有的甚至埋在地下。
有的证据十分细小,肉眼看不见。
即使是言词证据,证人也往往不肯轻易讲出来。
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隐存于大千世界,了解案情的证人混藏于芸芸众生之中,再加上某些当事人故意隐匿证据并制造假象,调查人员若不深人、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很难完成收集证据的任务。
E.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
任何案件都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发生的,必然会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留下痕迹、产生影响,这就为查明案件真相提供了客观可能性。
因此,必须到群众中去调查了解,依靠群众提供线索和证据。
深人群众,依靠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是我们人民民主国家的有力武器,是战胜困难、查明案件真相的法宝。
F.收集证据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许多证据单靠传统的方法是无法收集的,必须将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运用到收集证据中来,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取证据。
G.收集证据要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并要注意保密。
证据虽然都能对案件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也有主、次之分。
我们要注重收集那些对案件有决定作用的关键证据,不要主、次不分。
同时,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密。
泄漏证据不但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更重要的是会影响案件的查明。
H.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重效率。
由于国家诉讼资源的有限,效率始终是诉讼追求的一项目标。
在收集证据时也应讲求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成本消耗,尽量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支出二、领会:1、收集证据的方法(1)询问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无论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案件,收集证据的其他措施和方法都可以不用,唯独询问是必不可少的。
询问的对象一般为案件中的证人和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除外)。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讯问是刑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其对象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讯问所收集的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也包括他们的无罪辩解。
(3)辨认辨认是要求当事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人员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辨认是很多案件中都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
法,因为,辨认结论及其相关的证言和笔录都可以成为案件中的证据。
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当事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
(4)勘验勘验是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
勘验的主体仅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
勘验也是很多案件中都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勘验的对象一般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尸体。
(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查的专门活动。
检查是主要在与人体状况有关的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检查的对象一般为活人的身体,所以,又称为人身检查。
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搜查是主要在刑事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
(7)实验实验是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
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
实验多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所以又称为侦查实验。
但是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有需要用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
实验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对有关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也是很多案件中都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鉴定的对象多种多样,既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书证;既可以是活人,也可以是尸体。
鉴定的主体是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专家。
鉴定结论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不同的主体,收集证据的方法也是不同的。
在刑事诉讼中,司法人员收集证据的方法主要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被害人、检查。
搜查、扣押和鉴定。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则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和音像证据、进行勘验和鉴定等。
2、证据保全的种类从时间来看,证据保全可以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保全。
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包括行政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公证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和人民法院应申请采取的证据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经公证保全的证据,除有相反证据足以将其推翻外,应当确认其真实性。
至于其证明力的大小,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关于人民法院能否采取诉讼前证据保全措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术界认识也不一致。
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包括刑事自诉中的证据保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公证机关采取证据保全,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直接采取保全措施。
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向行政机关、公证机关和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1、证据保全的程序和要求(1)证据保全程序A.申请。
证据保全程序一般是从当事人提起申请开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B.审批。
由于证据保全有诉讼前保全和诉讼后保全之分,其审批程序也不一样。
诉讼前保全一般向公证机关提出,诉讼后保全向法院提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证据保全的申请后,先进行审查,然后作出裁定。
对于情况紧急的也必须在裁定开始执行前作必要的调查,以免发生错误。
(2)证据保全措施和要求A.证据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措施是指执法机关进行证据保全的具体方法。
证据保全的措施,法律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证据保全措施必须与证据的种类和特征一致,即特定的证据种类只能采取特定的证据保全措施。
对“证人证言”进行保全的,可以采取询问、录音、录像的方法。
对物证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通过勘验制作勘验笔录或者拍照、录像的方法,也可以提取原物。
对书证,可以进行拍照和复制。
B.证据保全的要求。
提取证据与最后使用证据之间都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应该妥善保管那些已经提取的证据材料。
需要保管的证据材料主要是各种物证、书证和音像证据。
做好证据保全工作的主要要求是:第一,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就要有健全的证据移交和证据保管手续,形成完整的证据保全程序。
这一程序应包括该证据材料从现场收集到接触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二,对于已保全起来的证据注意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损坏或使用,或调换、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