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安全检查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石家庄市教育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学校:
石家庄市教育局将对我县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5月6日-15日为各学校自查阶段,5月16日-31日为市局检查阶段。各学区、学校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区、学校要按教育局安全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加盖公章后按时间要求上交。
2、做好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进行认真自查,内容包括: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品留样记录、索证索票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食物储存是否规范、是否有“三无”食品等。
3、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每月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安全工作教育记录,“安全教育月”活动相关资料。
4、做好应急疏散演练相关文字、音像记录。
5、做好消防设备的管理,消防通道的疏通。
6、做好安全档案的整理工作。
7、做好“石教…2011‟89号”文件中第三项“检查内容”、第四项“工作要求”中的有关事项。
石家庄市教育局文件
石教…2011‟89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冀教安…2011‟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石发…2011‟12号)为依据,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围绕打造“现代一流、人民满意的省会教育”的目标,以“管理〃质量”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食品安全最放心学校,开展交通文明行动,严防季节性事故,确保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5月6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教育局互查、市教育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随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的准备。
各学校自查时间:5月6日-5月15日;县(市)、区互查时间:5月16日-31日;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互查期间,市教育局督查组将随时到各县(市)、区、直属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防范情况
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石办字…2010‟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公治发…2010‟64号);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为中小学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冀财教…2010‟98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教…2010‟237号)情况。二是市教育局转发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转发的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情况。三是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二)校园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做到日巡查、周排查、月检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及安全教育落实情况、食堂管理以及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用电线路、消防设置、油路、气路等、城乡结合部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薄弱的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落
实情况;预防学生打架斗殴、持刀伤人等校园暴力事件。
(三)校舍安全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学校围墙、厕所、板报墙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易遭受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侵袭的校舍安全情况。
(四)上下学交通情况
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本县(市)、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员(包括资格审查)、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并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
(五)从业人员安全情况
一是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有无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二是专兼职保安人员有无犯罪记录;三是从业人员有无传染性疾病;四是排查学校工作人员中有无精神疾病和精神病史、长年上访、对社会有严重的不满情绪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园)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互查中做到一校(园)不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及时整改,督促落实
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三)记录详实,加强反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本次检查情况详实记录备案,并认真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签字盖章,上报本县(市)、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