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常用促销方式的税务处理全攻略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常常会采取一些促销手段来吸引客户,其中之一便是买一
赠一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客户购买一套房屋后,房地产企业会赠送客户另一套房屋作
为礼物。这种促销活动既能吸引客户,提高销售额,也能带来一些税务和账务方面的处理
问题。本文将就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活动的账务和税务处理进行浅谈。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买一赠一活动时,需要对相关的账务处理进行规范和录入。在购房
和赠送房屋的交易中,企业需要分别记录客户购买的房屋和企业赠送的房屋,确保账目清
晰准确。在账务处理中需要注意区分赠送房屋和销售房屋的性质,以便在后续的税务处理
中能够区分开来。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买一赠一活动时,需要注意税务方面的处理。在这种活动中,赠送
房屋属于免费赠送,而销售房屋则属于收入,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企
业需要根据赠送房屋和销售房屋的性质分别计算税款,并按时缴纳。企业还需要根据税法
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报送相关报表,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买一赠一活动时,还需要注意关于赠送房屋的资产评估和确认。赠
送房屋作为企业的资产,需要进行合理的评估和确认。在评估赠送房屋价值时,企业需要
遵循相关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确认赠送房屋的资产时,企业需要依据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处理,确保资产的确认和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在买一赠一活动结束后,房地产企业还需要对相关的账务和税务处理进行审计和复核。通过对账务和税务处理进行审计和复核,企业能够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和瑕疵,确
房地产企业买房子送车位抵用券税务处理流程
房地产企业买房子送车位抵用券税务处理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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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售房赠送汽车、家电及家具的财税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售房赠送汽车、家电及家具的财税账务处理
在房地产企业销售过程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促销手段,违约和代收有线电视开户费、管道煤气开户费等费用的现象。针对以上促销、收付违约金和代收各类费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涉及到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安全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以上涉税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财税法融合”控税之策
(一)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务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财税界定
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
法字〔1995〕6号)第七条的规定,所谓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2、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务模式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往往发生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务模式有如下两种:
代收业务模式一:房地产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售房合同时,房价里含有为有线电视台、煤气公司、热力公司等第三方代收的有线电视开户费、管道煤气开户费等费用,即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直接收取的以上代收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一起计入房价开具发票给购买者。
代收业务模式二:房地产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售房合同时,房价里不含有为有线电视台、煤气公司、热力公司等第三方代收的有线电视开户费、管道煤气开户费等费用,即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直接收取的以上代收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单独与房价分开收取不计入房价,由第三方开具发票给购买者。
房企促销优惠售房如何纳税
房企促销优惠售房如何纳税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房企为了吸引购房者,常常会推出一系列的促销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措施包括折扣价格、现金返还、购房补贴等等。然而,在享受优惠的同时,房企也需要合法合规地处理纳税事宜。
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一项义务,也是企业公民的基本责任。在房企促销优惠售房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纳税,并保持良好的税务合规性。
首先,房企在推出促销优惠政策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和研究相关税法规定,确保所提供的优惠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在确定折扣价格或购房补贴金额时,应当考虑相关税收政策,以避免税务风险的产生。
其次,对于提供的促销优惠政策,房企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合理的销售成本核算。房企可以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项目,合理评估优惠政策的成本,准确计算纳税基础。在销售成本核算时,应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漏报或误报的情况。
除此之外,对于促销优惠所涉及到的现金返还或购房补贴,房企需要在纳税申报中进行合理的归集和抵扣。例如,对于向购房者返还的现金金额,房企应当将其作为销售成本予以扣除,并在纳税时依法申报、核算。而对于购房补贴,房企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了解其是否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以便在纳税申报时合理处理。
此外,房企还需要注意,促销优惠政策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例如,对于折扣销售的房产,房企可能需要同时将其交税方式由一般征税方式调整为差额征收方式。此时,房企需要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按照法律要求正确申报纳税。
另外,房企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管理。这包括完善的会计制度、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纳税申报的内部审计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房企可以提高纳税合规性,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不同促销方式下会计与税务处理
不同促销方式下会计与税务处理
作者:谭玉林
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8期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大商场为了扩大销售,设计出各种名目的促销方式拉拢客户。因此,会计人员需要对不同的促销方式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及提供决策依据。笔者试图举例进行探讨。
[例]某大型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每销售100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其成本为80元(含税价),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策划部策划出了以下三种方案:
方案1:对购物满100元消费者返还10元现金;
方案2:商品所销售(折扣销售,并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方案3:购物满100元,赠送10元的商品(成本8元,含税价)。
假定企业单笔销售了100元的商品。
问题:该商场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由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金额小,暂不考虑)
方案1: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10元。
在这种方式下,返还的现金属于赠送行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顾客得到的lO元属于税后净收益,个人所得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现金的商场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为消费者代扣个人所得税。
(1)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17%)×17%-80/(1+17%)×17%=2.91(元)
(2)个人所得税=10/(1-20%)×20%=2.5(元)
(3)企业利润总额=(100-80)/(1+17%)-10-2.5=4.59(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80)/(1+17%)×25%=4.27(元)
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
额所给予的价格优惠,这种折扣方式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商业折扣可直
发票,不管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接从货物金额上扣除,以扣除折扣后的净额作为实际售价,并作相应的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
账务处理。
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假如将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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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基是 9 元,不影响增值税和其它各税种的`应纳税额。会计核算
中,可以将四盒一捆单独作为一个品种核算收入、本钱。
例 4:某手机商店为扩大销售,对外宣扬购置××型号手机一个,
赠送品牌电池一个。假定手机标价 3861 元,本钱 3000 元,购入电池
处理,全为现销): 借:主营业务本钱 68.38 借:库存现金(100-10) 90 销售费用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1.17) 85.47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借:主营业务本钱 68.38 贷:库存商 68.38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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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所得税费用 4.27 销售费用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27 应交个人所得税 2.5 2)冲抵后期货款 例 2:某企业销售政策规定经销商年度完成任务量 120 万元可享受 返利 2%,返利冲抵后期货款。2021 年 A 经销商度每月购货 10 万元,应 享受返利 2.4 万元。则这 2.4 万元在 07 年开给 A 企业的销售发票中作 为折扣处理。 采纳这种方法会产生两个缺陷,需要特殊留意: (1)由于后期销售额不确定,若后期销售额小于前期,可能造成折 扣太大、销售净额偏低。 (2)假如与经销商中止业务,剩余返利的处理面临难题。此时企业 支付的返利,因无法做到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折扣,也就无法在计算增
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一、促销方式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
1、会计处理
在商业折扣情况下,企业应按照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销售价格确认收入。
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明确,商业折扣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在买卖任何一方的账上进行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销售收入入账金额的确认并无实质性影响。
2、商业折扣开票的规定
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而不是把折扣额在备注栏备注或者再单独开具一张发票。
3、增值税销售额的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4、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促销方式二:买一赠一
实物折扣,折扣销售的一种,是建立在购买某一商品的前提下享受的优惠,例如买面霜赠口红,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
各类促销手段的税务与会计处理的方法
各类促销⼿段的税务与会计处理的⽅法
⼀、赠品促销
【例】某超市2008年11⽉推出购买某品牌奶粉⼀罐赠送⽑绒公仔的买赠活动。该品牌奶粉进价42元桶,售价76.05元/桶;⽑绒公仔进价12元/个,售价24.99元/个,赠品由超市提供。促销当天共售出奶粉60罐,同时赠出⽑绒公仔60个。以上均为含税价格,适⽤税率17%。
对于正价销售的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计算应缴税费如下:
应交增值税=76.05÷(117%)×17%×60=663(元)
(1)确认销售收⼊
借:库存现⾦4563
贷:主营业务收⼊3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3
(2)结转正价销售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2520
贷:库存商品2520
由于本例中所赠送的赠品为超市提供,属于超市的销售⾏为,不属于奶粉⽣产商的降价⾏为,因此必须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品应交增值税=24.99÷(117%)×17%×60=217.86(元)
(3)赠品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937.86
贷:库存商品7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7.86
国税函[2008]875号⽂件中规定:“企业以买⼀赠—等⽅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
⼆、返券销售
返券销售是指顾客在购买⼀定数额的商品后获得商家赠送相应数额购物券的促销⽅式。返券销售极容易激发消费者连续购物的欲望,⼜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因此为⼤多数商家所喜爱。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的稳健原则,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应该对购物返券按或有事项的核算原则处理。企业在销售实现时将派发的购物券确认为“销售费⽤”,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顾客使⽤购物券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等科⽬,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若顾客逾期弃⽤购物券时,将“销售费⽤”和“预计负债”冲销。
房地产公司向职工福利售房的税务处理案例
房地产公司向职工福利售房的税务解决案例
[案例]A 房地产公司房产滞销,为缓和资金紧张局面,决定面对公司内部员工优惠销售商品房一批,对于有5 年以上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60%为内部优惠价格,对于5 年下列工龄的公司员工以正常销售价格的80%为内部优惠价格,假定该公司正常的销售价格为4500 元/平方米,平均建造成本为3000 元/平方米。
该内部促销方案出台后,对于税务方面的解决财务人员比较矛盾,问题集中以下:
1、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计算?
2、对员工的优惠价款与否应当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如何拟定,与否按照正常销售价格与内部优惠价格的差额计算拟定计税基数?特别是
个人所得税,由于涉及员工较多,税负过高的话难免影响大家主动性,因此公司上下都非常关
心这个问题。
针对该方案的焦点问题,笔者分税种做了以下分析:
一、营业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次序拟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近来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它纳税人近来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二、公司所得税规定
卖精装房送家电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卖精装房送家电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案情介绍]
卖房子赠送送家电、家俱,房屋销售合同价款100 万元,售房合同中说明交房标准送家电、家俱,家电、家俱的购进价格为10 万元,即其公允价
值为10 万元,房屋的公允价值可推定为90 万元。成本50 万。
十七、卖精装房送家电、家俱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税务处理分析]
1、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国税函[2008]875 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有偿)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 税务处理分析]
(1)借:银行存款100 万贷:主营业务收入——房屋90 万
主营业务收入——家电、家俱10 万
2)借:主营业务成本——房屋50 万
主营业务成本——家电、家俱10 万贷:库存商品——家
电、家俱10 万
开发产品——房屋50万
[ 税务处理分析]
2、营业税的处理家电、家俱销售收入10 万交营业税吗?卖精装房送家
电、家俱
属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 税务处理分析]
2、营业税的处理
密不可分是混合销售实质所在。如销售空调并安装,为混合销售,两者密不可分;但是,销售房产不售家电、家俱并不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不符合混合销售要件。应该将销售不动产所有权与赠送实物作为两项单独的
业务,按兼营处理。企业卖精装房送家电、家俱,属于销售行为,应该缴纳
增值税,不用计征营业税。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加大销售力度,于近期推出一项促销方案,规定凡是在促销期间与其签订购房合同的客户,均可配送价值2500元的冰箱1台。该公司优惠期间共实现销售收入1500 万元并按此开据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同时送出冰箱100台,价值25 万元。为此,该公司财务人员以此种情况在税法上应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向地税部门计算缴纳营业税76.25万元〔(1500+25)X 5%〕。但作为增值税主管机关的国税部门认为企业上述政策理解有误,售房与赠送冰箱属于兼营行为,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分别确定,分别缴纳。请分析有关的流转税处理。
各种折扣、折让的税务处理
由于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概念看起来相似,一些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此认识不清,从而给自己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其实,不管是我国的税法,还是会计制度,都对各种折扣、折让的税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其概念不仅不能混淆,而且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还应予以区别对待。
一、商业折扣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折扣销售)允许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但税法对此有严格要求。一是企业必须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或者直接减少所开具发票的金额,方可按照销售净额计算销售并缴纳流转税,无需进行其他会计处理;二是如果企业将折扣另开发票,则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缴纳流转税。这两种情形确认销售收入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对所得税的确认,即确认计缴和不缴流转税的收入口径与确认计算所得额的口径完全一致。
二、现金折扣
会计制度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明确规定计入财务费用,税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允许现金折扣税前扣除,但从日常税收征管实务的情况看,各地税务部门基本上均允许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税前扣除。但是,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发生现金折扣而少收的货款计入财务费用时依据何种凭据,笔者认为,简单可行的办法是请对方付款单位开具费用结算票据,购货方以此作为冲减财务费用的依据,而销售方则作为计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但双方的会计处理凭证后还需附上相关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如果销售时与购货方谈妥按照现金折扣的形式进行优惠,则销售方可以选择按照总价法或净价法予以确认。在按总价法处理时,销货方先全额确认销售额和应收账款,并按销售全额计算纳税,待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再做冲减应收账款和增加财务费用的会计处理。在按净价法处理时,先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余额确认应收账款,再按销售全额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缴纳流转税,最后按照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如果后来实际未发生现金折扣,则将预计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不过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企业采用净价法处理现金折扣。
各种促销的税务处理技巧
各种促销(返利、买赠、补贴、红包、积分)的税务处理技巧
e讲堂课程笔记
从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的整体逻辑看促销方式的本质
市场常见促销方式的分类
•组合式促销:买A送B、首次购买全价,第二次购买半价、衣服裤子一起买8折、三件一起买5折
•定价式促销:特价式促销(一元拍、仅售9.9元)、全场2元、满额送、满就送
•折扣式促销:最贵50元封顶、2折起、拼单折扣、
•赠送式促销:购买抽奖、送优惠券、满即送、满额送、送会员、送积分
•服务型促销:帮你制定减肥计划、帮你制定安装说明、送你多少多少时间服务等等
促销方式的本质-收入、成本、费用的判定
•促销的本质就是为了增加销售额,进而增加利润。
•销售额=客单价*数量
•利润=销售额-成本-费用-相关税金
•提高销售额的办法:提高客单价、增加销售量
•提高利润的办法:提高销售额、降低成本和费用、减少缴纳税金
➢促销的结果会改变原本的收入、成本、费用的结构
➢我们需要了解各种促销模式如何改变这个结构构成,进而了解对于税金的影响
销售折扣和实物折扣的正确核算
促销商品时,很多商家会在平时售价的基础上给买方打个价格折扣。如“满1件总价打
7.6折,满2件总价打7.5折”,还有直接五折促销的方式销售商品。这些都属于折扣销
售(又称商业折扣),是以价格的下降和销售数量的增加来扩大利润。
•折扣销售的情况下,财务人员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时必须按要求在同一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折扣额、销售额,否则由于计税基数的增加,会多缴税款。
如果销售方在销售时赠送自己生产、委托加工或者外购的商品,这属于实物折扣。须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会计核算上,作视同销售货物处理,依法计算缴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税务园地TAXATION FIELD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侯秋占菏泽市金地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摘要:房地产企业是当下我国国民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推动我国GDP 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并改善了中国人民的住房环境。但是现在房地产产业进入了冬季,出现产出过剩,市场供大于求的现象,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空前严峻的挑战。房地产企业为了去库存做出各种促销活动。本文以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在房子销售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财务处理问题,并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房地产;销售;问题;方法
一、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销售方式下的增值税的处理
房地产企业为了去库存,纷纷打出买房送车位、家电的促销活动。这种促销活动确实吸引了不少买房者。但是我们财务上针对这种促销活动该如何交纳增值税这一价外税呢?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视同销售处理吗?笔者认为购房者在买房时支付的房款中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并不是无偿赠送车位,不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而应按照混合销售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6]22号)中的核算规定:“买一赠一”获得赠品的前提是必须购买相应的商品,并不是无偿的。同时在这方面山东省国税局也给出了明确答复。在山东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七)第九条规定中明确指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的活动中赠送装修、家电,这只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为了销售住房的一种营销模式。购房者在购买住房时所支付的房款中,已包含所赠商品的对价,企业可参照混合销售的原则,按销售不动产所适用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在当今大多数商品出现“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很多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销售活动中,往往采取多种多样的促销方式。针对各种不同的促销方式,如何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以控制涉税风险,是每个企业都应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对如何协调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即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对于季节性的商品,在销售的淡季,为了扩大销售,企业通常采用商业折扣的方式。有时企业也利用人们的消费心理,即使在销售的旺季也把商业折扣作为一种常用的促销竞争手段。
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
在税收法规方面,主要的规定有:
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税函发[1997]472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上两份文件分别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做出了规定,要点是对发票开具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来说,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是一致的。但是随着企业促销方式的发展变化,在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之外,又衍生出多种其他形式,如返利、搭赠(包括搭赠同种产品、搭赠不同产品、搭赠外购的促销品)、优惠积分卡、折扣券(代金券)等,在奥奇丽集团,就存在返利和搭赠的促销政策。这些促销形式虽然从外表看各不相同,从宣传用语上看更是五花八门,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其伴随着销售行为而产生,并且与销售行为不可分割,因此,从本质上看仍属于商业折扣,通过预先筹划,是可以按商业折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的。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行业,而房地产企业的促销活动也是各种各样。近
年来,买一赠一促销活动在房地产行业中逐渐流行起来。房地产企业通过买一赠一的促销
方式,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从而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在账务
及税务处理上会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一、买一赠一的账务处理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属于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一般来说,房
地产企业在进行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时,需要将买房和赠送的房产分开进行账务处理。
1.买房处理
对于购房者购买的房产,房地产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售价进行账务处理。也就是说,房
地产企业在销售买房产品时,需要将实际售价作为收入计入财务报表中,同时将购房者支
付的款项作为应收账款进行核算。
对于赠送的房产,房地产企业需要对其进行账务处理。在赠送房产时,房地产企业需
要将其成本价或市场价值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将赠送房产的核算部门所得到的可支配的资
源给予核算。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时,需要注意赠房产品的成本和价值。因为赠
房产品通常是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存货的成本和价值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
此房地产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在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中,税务处理尤为重要,因为税务处理涉及到税收政策和法规,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时,需要注意税务处理的相关问题。
2.企业所得税处理
在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中,购房者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购房者而言,赠送的房产会被视为收入,因此购房者需要对赠送的房产支付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房地产
五种促销方式的税务与会计处理_苏敏
财会信报/2009年/2月/9日/第B06版
税务
五种促销方式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苏敏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引言:
现代社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企业商家之间的竞争更是日渐白热化。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各种促销方式层出不穷,而且在不断翻新。企业在选择促销手段时,不仅仅要考虑到提高销售量,增加销售额,更要考虑不同促销方式下企业税负的差异,否则可能因税负的影响,难以实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负效应。所以企业在选择促销方式时一定要慎重。
销售促进(Sales Pmmotion)即“促销”,是一种国际上常用的营销工具。国际营销大师P・科特勒称其为“是刺激消费者和中间商迅速大量购买某一特定产品的有效手段”。销售促进的工具多种多样,本文拟对几种常见的促销方式的税务与会计处理谈谈看法。
一、折扣销售
这是最传统的一种让利销售方式,很多商家都会定期地或在国庆、元旦等节假日推出打折、降价或特价商品,希望通过折扣销售这一手段,实现销售额和利润提升的双丰收。
对于折扣销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商业折扣的定义和会计处理为:“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即会计处理上应按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而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的,则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例1】某连锁家电零售企业店庆促销,推出一款特价空调,原价2199元,促销价直降580元,仅售1619元。该连锁店在销售时,开具发票注明销售金额2199元,同时标注折扣金额580元。促销期间共售出该品牌空调100台。以上均为含税价格,适用税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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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常用促销方式的税务处理全攻略
广义地讲广告、公共活动、销售推销等都是促销的一种形式,但以下所讲的促销是指狭义概念的促销暨消费者会直接、间接地得到一些优惠!
任何销售返利和促销赠送都不如降价销售节税
最好的东西,往往是意料之外,偶然得来的。
人们需要的不是打折优惠,而是占便宜的感觉。
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作为视同销售货物,
增值税细则22条:用于交际应酬是个人消费。
一、代垫首付、免契税、免物业费引发收入确认问题
支付,计销售费用。减免费用不计帐。
增值税按发票、收款、合同孰高为原则确认收入
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五条: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实践中:
以收款(经济利益)和发票孰高原则确认收入。
所得税:
国税函【2008】 875号文件,销售折
扣折让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从此,无论发票如何开具,所得税都可以按净值来交税了。
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土地增值税:
国税发[2007]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
规定,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重点审查给予关联方的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合理,是否有利用销售折扣和折让转利于关联方等情况。
二、房地产企业买房赠送、营销赠送的税收政策最新变化,如何应对最佳?
是否开在一张发票上?不开发票不视同销售。
需要进项税发票抵扣,然后,处理如下:
买房如无法开在一张发票上,则:
免费居住,视同销售
无偿使用。视同销售
送汽车、视同销售
家电、视同销售
汽油、视同销售
养老保险、视同销售
送烟酒、转出?
送包包等动产、视同销售
金项圈、视同销售
阁楼、可能不视同销售
车位、可能不视同销售
花园、可能不视同销售
墓地、视同销售
物业费、进项税转出,看看怎么送的
保姆、进项税转出
售楼员。。。。。。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一、促销方式增值税处理
(一)折扣
各个房地产项目通常都会有一些折扣点,掌握在不同级别员工的手中。
1、付款方式,按发票征税
通常是一次性付款比按揭的折扣点高,这个折扣的设置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其二是给自己的优惠一个说辞。比如,合生通常会有一次性付款95折的优惠,按揭96折的优惠。开发商通常都会把两种付款方式设置相差一个折扣点。不过也有开发商,把两种付款方式设置相差4—6个折扣点之多。
2、老业主介绍、按发票征税
这种优惠方式在大型地产开发公司采用的比较多,道理很简单,培养客户忠诚度,还有维系老客户的成本要大大低于找新客户成本。开发商通常会把此项优惠设置为一个优惠点,也有的阶段没有优惠,只是给予一定赠送。
3、节日折扣、按发票征税
在销售旺季的五一、十一、房交会期间,或者在淡季开发商支持不下的情况下,通常会设有节日优惠。一般2个到4个折扣点不等。采取此种优惠方式比较多的公司有合生、富力、万科!
(二)与房产息息相关的搭赠
房地开发商通常把一些法规中无法算入面积的部分作为搭赠送给消费者,其实那些面积也已经摊入大均价中。或者把一些房产相关的东西搭赠作为促销。
1、送露台
露台当然是不可以计入销售面积的,所以开发商通常把赠送或大或小面积的露台作为某个产品或某个户型的卖点,当然这只能局限在别墅和洋房的范围能,高层是无法实现的。既然是赠送的,以后在使用的时候物业也不会允许你把其封闭起来的。
2、送阁楼
层高低于2.2米的建筑部分是不能计入销售面积的,所以很多设计为尖形屋顶的顶楼都会赠送阁楼。这样可以把原本不是很好销售的顶楼的缺点弱化,甚至把缺点转化为优势。阁楼毛坯的时候看起来会比较别扭,但如果装修得巧妙,还是蛮值得的。毕竟可以用很少的钱得到更大的面积么。
3、送小院
与送阁楼的道理相同,转化一楼的不良位置条件,送小院会博得很多老年人的亲睐。另外大面积的庭院是别墅最大的卖点。
4、送空中花园
满足都市人返朴归真的心理。
5、送地下室
为了这个地下室的问题,层高高于2.2米的非人防,可以拥有产权。但是地下室不算容积率。
送地下室通常是别墅和洋房的首层采取的销售策略,当然有的是有产权,有的是有使用权。
6、送装修
说辞罢了,哪个开发商有那么傻,一平米几百块的装修费,能白送给你么?
7、送家电
“成品别墅,提包入住”,意义和作用!
开发商通常会送个电视啊什么的。其实也是怕折扣啊什么的会把项目做低。
8、送车位
这个有点让开发商大出血的意思,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