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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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令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号令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公布,根据 2019 年 7 月 11 日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正)第一总则章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 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令第2号附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令第2号附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有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5篇)

有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5篇)

有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5篇)有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5篇)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

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1、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2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2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国家各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以及各类生产单位和企业。

各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地方应急预案。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预警、应急调度、救援救护、群众疏散、物资保障等,以及部门职责和工作程序。

预案内容的制定应立足于当前国家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真实有效。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执行机构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预案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预案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有效地应对。

第二章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确保灾害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

第八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包括灾害类型、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等内容。

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应涵盖电视、广播、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能够快速传达到受影响的群众。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气象、地震、地质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确保提前预警。

第十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救援人员和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第十一条对于可能引发重大灾害的突发事件,各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应急调度与救援救护第十二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协调各级应急救援力量,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方面形成了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管理原则。

以下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的主要原则:一、属地为主原则1. 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实施和监督。

3.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确保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分级负责原则1. 国家级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评审、公布和实施。

2. 省级应急预案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评审、公布和实施。

3. 市县级应急预案由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评审、公布和实施。

4. 企业级应急预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评审、公布和实施。

三、分类指导原则1. 根据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预案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企业四级。

2. 各级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应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综合协调原则1.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

2.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实施和监督工作。

3. 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确保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五、动态管理原则1. 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实施和监督工作要遵循动态管理原则。

2.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 针对突发事件和事故教训,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演练原则1.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地方部门应急预案规定

地方部门应急预案规定

为确保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编制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

2. 总体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应急响应程序;(3)应急资源调配;(4)应急物资储备;(5)应急演练;(6)应急宣传培训;(7)应急信息报告。

3. 专项应急预案应针对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火灾等,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4. 部门应急预案应针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预案实施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2.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预案评估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的完善程度;(3)应急资源调配的合理性;(4)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

2. 评估结果应作为修订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五、应急预案修订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2.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法律责任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未按规定制定、修订应急预案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有什么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有什么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有什么规定?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单位应提供评审意见;(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③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o前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④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4.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 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 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组织体系1. 国家层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指挥协调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部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部门

一、备案部门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的主管部门。

企业应当将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 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备案程序1. 企业编制应急预案: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 提交备案材料:企业将应急预案及有关材料报送备案部门。

备案材料包括应急预案文本、评审意见、风险评估结果等。

3. 备案部门审查:备案部门对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出具备案意见:备案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意见。

5. 公布应急预案:企业将备案后的应急预案依法向社会公布,以便公众了解和监督。

三、备案要求1. 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2. 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风险辨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3.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适应企业生产变化和风险发展。

4. 企业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总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备案要求,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生产安全。

同时,备案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救援队伍
01
02
03
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的救援队伍,包 括消防、医疗、公安、民 兵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 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培训与演练
定期对救援队伍进行培训 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 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
人员配备
根据救援队伍的职责和任 务,合理配备人员,确保 队伍的战斗力和稳定性。
科技支撑
科技研发
国家预案明确了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 、职责分工、资源调配、信息报告等 关键环节,为地方和企业预案的制定 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地方预案
01
地方层面的应急预案,通常由省 级、市级或县级政府制定,根据 国家预案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细 化和补充。
02
地方预案针对地方的风险特点、 资源分布和救援力量等情况,制 定了具体的应急响应措施和操作 流程。
预案审查与发布
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确保其符合法律法 规和标准要求,并正 式发布实施。
演练与修订
定期演练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 期组织演练活动,提高应 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演练评估
对应急演练进行全面评估 ,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预案修订
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和实际 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 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其 针对性和可行性。
05
应急资源保障
物资储备
物资种类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 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如救援工 具、防护装备、医疗用品、食品
等。
物资管理
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包括物 资的采购、存储、发放、回收等环 节,确保物资储备的有效性和安全 性。
物资调度
建立高效的物资调度体系,确保在 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 地调拨物资,满足应急救援需求。

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的部门

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的部门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部门。

在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方面,其主要职责包括:1. 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确保预案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对备案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登记、存档,并建立应急预案备案信息库。

3.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4. 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在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方面,其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2. 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应急预案。

3. 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领导、指挥和协调。

4. 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

在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方面,其主要职责包括:1.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备案。

2.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救援工作。

3. 对本部门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应急预案。

在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方面,其主要职责包括: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应急预案。

2. 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

3. 对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4. 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材料。

总之,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方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预案备案预案备案部门

应急预案备案预案备案部门

一、备案部门1. 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应急预案备案的主管部门。

具体包括:(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卫生、环保、交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关领域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

2.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应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二、备案流程1. 制定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评审论证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 备案申请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材料包括:(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 受理核对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5. 备案登记备案部门将备案登记的应急预案信息录入系统,实现备案信息的公开查询。

三、备案管理1. 备案部门应定期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抽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3. 备案部门应加强对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总之,应急预案备案是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突发事件中能够有效应对的重要措施。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切实加强备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和实效。

政府层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政府层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政府层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企业内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组员:(安全主管)、(生产主管)、(内业资料)、(质量员)、(水暖工长)、(电气工长)(技术)、安全员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办公电话为:二、领导小组的职责和成员分工。

1、指挥领导小组的职责:a.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活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b.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c. 日常工作:① 负责对本单位”预案”的制订、修订;②监督所属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习;③对下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施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④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⑤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档案2、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组长:*** 组织主持全面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内业资料:*** 福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和信息的正确传递。

水电部门*******:提供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和调动应急救援所必需的水、电等特殊工种人员。

生产部门:**** 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和保证人员、物资、器材、设施及时调动。

安全部门:**** 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紧急应急处置工作。

护场人员:负责灭火、警戒、治安、疏散、保证交通顺畅及现场保护工作。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信息畅通:按照项目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同时值班室应有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和电话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保密与安全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 急预案文档,应严格执行保密和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文档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02
根据宣传计划,制作宣传海报、手册、视频等材料,以便通过
多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应急预案。
宣传渠道选择
03
选择合适的宣传渠道,如企业内部宣传栏、员工大会、安全培
训等,以便将应急预案宣传信息传递给员工。
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分析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析应急预案培训的需求,包 括培训内容、人员、时间等。
制定培训计划
整改阶段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总结阶段
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 ,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对于一般隐患,被检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并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对于重大隐患,被检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 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对于整改结果,应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 解决。
07
应急预案启动与终止
启动条件
01
02
03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时
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时
其他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的情况
终止条件
安全生产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 危险源已经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应急预案实施单位认为可以终止的情况
终止后续工作
定义与术语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为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而预 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突然发生的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由此引发的次生事故或其他紧 急事件。

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

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演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一、应急预案的制定1. 制定主体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同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制定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 事故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

② 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包括应急指挥部、应急专家组、现场救援组等。

③ 应急救援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④ 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种类、数量和储备地点。

⑤ 应急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地方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 事故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

② 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包括应急指挥部、应急专家组、现场救援组等。

③ 应急救援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④ 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种类、数量和储备地点。

⑤ 应急协调与沟通:明确应急协调与沟通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1.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实施(1)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应急预案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预案的贯彻执行。

(2)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实施(1)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章预案体系本预案包括了事故应急救援、应对措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报告、协调指挥、事后处置等内容。

第四章预警机制1. 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文灾害等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与接收。

2. 安全检查预警: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各类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第五章应急预案执行1. 紧急通知: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2. 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帮助公众了解事故情况,确保社会稳定。

第六章协调指挥1. 应急指挥中心:各地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2. 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需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灾害。

第七章事后处置1. 伤者救治:优先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做好救治工作。

2. 灾后恢复重建:各地政府积极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第八章演练和评估1. 定期演练:各地应急救援机构和单位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评估总结:事后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第九章预案修订1. 定期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新技术新变化,对预案进行定期修订完善。

2. 合理充实: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充实各类资源和设备,确保预案的有效执行。

第十章权责和监督1. 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导和监督。

2.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并要加强督促检查。

第十一章附则本预案解释权属于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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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其他范文/应急预案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应急能力的训练,及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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