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三甲医院(三级甲等)建设标准新
三级甲等医院- 配备要求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 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
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
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 1.03 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 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 2 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 4 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
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 光机、X 光机B 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
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
2019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解读
---------------------------------------------------------------最新资料推荐------------------------------------------------------ 2019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解读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9 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患儿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和提升了具有儿科专业特色的内容。
本标准共 7 章 74 节,设置 417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 68 节 380 条标准,用于对医院实地评审
儿科标准化病房建设模板
儿科标准化病房建设模板
前言
儿科病房建设标准化是保障儿童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本文档旨在为儿科病房建设提供一个标准化模板。
设计理念
- 儿童友好型:考虑到儿童的身体和心理特点,病房环境应该能够给予他们安全和温馨的感受,这对康复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 安全性:安全永远是儿童医院病房建设要优先考虑的问题。所有的照明、插座、固定设施等都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标准。
- 隐私性:医护人员和病人之间的隐私应该得到保障,同时需要考虑到家庭和病人之间的隐私。
- 明亮与通风性:光线通风度对病人的情绪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儿童病房建设应该采用明亮、通风的设计方案。
布局设计
- 病房是以患儿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业部门,其功能定位不同于普通病房。要在总医院布局设计上给出特殊考虑,避免儿病医学中心、儿童保健科、小儿外科等分散布局。
- 在布局上应以病儿为中心,医护人员与病儿家长应方便接近和交流,同时确保各科室之间相互独立,尤其是感染科病房的设立应独立于其他科室之外。
- 病房空间布局应合理,病床应有适当的间隔,同时保证家长可以陪护儿童。
照明设计
- 儿童照明方案应该细致入微,包括睡眠和觉醒时的光线。
- 照明设计应该使得病儿感到安心舒适,因此需要适当控制灯光的刺眼度。
- 应合理设置与儿童安全相关的照明设施,如病床的读书灯。
家电设计
- 病房应该设有电视和互联网等,以便家长和儿童进行娱乐活动。
- 对于需要呼吸机辅助治疗儿童的病房,应该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因素,同时确保空气流通性。
总结
儿童病房建设标准化的关键在于强调安全和亲近感,同时采取合理布局,照明、家电设计,提供合适安全舒适的环境以促进患儿快速康复。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儿童医院是为了满足儿童医疗保健需求而专门建立的医疗机构,其建设标准对保障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儿童医院建
设标准包括建筑设计、医疗设备、医疗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下
面将从这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
首先,儿童医院的建筑设计要符合儿童的特点。建筑结构要考
虑到儿童的身高和活动特点,如设置低矮的台阶和扶手,方便儿童
行走和活动;医院内部装饰要色彩明快,布局合理,让儿童在医院
中感受到舒适和温馨。此外,医院的建筑要符合防火、防震等安全
标准,保障儿童在医院内的安全。
其次,医疗设备是儿童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医院应
当配备适合儿童使用的医疗设备,如小型的医疗影像设备、儿童专
用的手术台和床铺等。这些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儿童在
接受治疗时的安全和舒适。
再次,儿童医院的医疗服务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
院要配备儿科专业医生和护士团队,提供儿童专业的诊疗服务;同时,医院还要开设儿童心理咨询室,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此外,
医院还应当开设儿童康复中心,提供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全面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最后,儿童医院的环境卫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医院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障儿童在医院内的健康。同时,医院还要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总之,儿童医院建设标准是保障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建设儿童医院要从建筑设计、医疗设备、医疗服务、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全面考虑,力求为儿童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妇幼保健院是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而设立的专业医疗机构,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妇幼保健院建
设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医疗技术的发展、患者需求的变化以
及医疗环境的要求,以确保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首先,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医疗设备和设施
的配备。医疗设备的先进性和完备性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和治疗的
效果,因此,妇幼保健院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如B超、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同时还应当配备符合妇幼特点的特殊设施,
如婴儿护理室、哺乳室等,以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其次,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医疗环境的舒
适性和安全性。医疗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心
理状态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妇幼保健院应当注重医疗环境的设计
和装修,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就诊环境。同时,妇幼保健院还应当
加强对医疗环境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另外,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医护人员的队
伍建设。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数量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因此,妇幼保健院应当注重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还应当合理配置医护人员的数量,以确保医疗服务的顺畅进行。
最后,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到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建设。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优质的服务是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妇幼保健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
总而言之,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标准应当全面考虑医疗设备、医疗环境、医护人员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为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儿童福利院是一个为孤儿、弃婴和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儿童提供居所和护理的
机构。为了确保儿童福利院能够提供安全、健康、温馨的生活环境,我们有必要制定一套建设标准来规范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和运营。
首先,儿童福利院的建设位置应选择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交通便利的地方。院内应有足够的绿化植被,搭建儿童游乐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以满足儿童的日常活动和娱乐需求。
其次,儿童福利院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儿童的特殊需求。建筑结构要稳固耐用,
室内装修要符合卫生标准,避免使用有害物质。室内设施应设置儿童专用的卫生间、浴室和饮水设备,保障儿童的日常生活和个人卫生需求。
再者,儿童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儿童保育和心理辅
导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另外,儿童福利院的生活用品和食品供应要符合健康、营养的要求,保证儿童
的饮食安全。医疗卫生设施和医护人员也要配备齐全,及时处理儿童的生病和受伤情况。
最后,儿童福利院的社会融合和公益宣传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积极开展公
益活动,吸引社会资源和爱心人士的参与,为儿童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总之,儿童福利院的建设标准是保障儿童权益和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我们应
该不断完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为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更好的保障,让每一个儿童都能享受到温馨、关爱的成长环境。
深圳市儿童友好型医院建设指引(试行)
深圳市儿童友好型医院建设指引
(试行)
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前言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发展,2016年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并纳入市委全会报告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圳探索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新思路。深圳将以实现城市对儿童友好为目标,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尊重儿童需求,维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提升儿童福祉,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建设符合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定位、具有全球城市人本特征和可持续发展的儿童友好型城市。
医院作为儿童医疗保健的重要场所,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公共配套设施。截止2017年,深圳市设有儿童专科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1所,综合性医院135所,社康中心630所,其中三甲医院34所,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医疗格局,并荣获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结合“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要求,在医院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儿童参与、倾听儿童诉求、保障儿童权益,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等方面构建儿童友好型医院。
本《指引》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参照既有标准和规范,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从空间环境、便捷就诊、细节设施、交通出行等方面,提出儿童友好型医院建设要求。本《指引》共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定义、建设项目、儿童参与、组织实施。
一、总则
-1-
1.1设计目标
弘扬医院宗旨,倡导“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医院空间、环境、设施改造,以“安全、绿色、趣味、人性化”为设计原则,实现“空间集约、环境友好、设施完善”的儿童友好型医院总体目标。
智慧儿童医院建设方案模板
智慧儿童医院建设方案模板
一、项目概述
智慧儿童医院建设方案是为了提高儿童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整合区域内现有的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引进先进的网络系统和技术设备,为患儿提供更加个性化、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为家长提供更加安心、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建设目标
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利用智能化系统,在医疗服务中实现精细化管理,为患儿的健康发展提供全面、贴心的服务。
2. 提高治疗效率:对医疗服务中的病人信息进行精准化采集和分析,实现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的快速确认和执行,缩短病人等待时间。
3. 统筹协调医疗资源:通过互联网技术,整合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服务的分配,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建设模式
建设儿童智慧医院的核心在于基于医疗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实现医疗系统的完善和优化,改善传统医院的医疗服务模式。主要包含以下技术手段:
1. 建立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交流,让病人在任何一个医疗机构就能查询到自己完整的病历信息。
2. 建设电子病历,实现病人的电子化管理,方便管理病人的病历信息,并避免因为病历管理错误导致的医疗事故。
3. 建立医学数据库,提供在线诊断、治疗参考,提高医护人员的诊断、治疗水平。
4. 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病人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提高医疗随访的质量和效率。
5. 加强医患交流,建立病人健康档案,实现医患互动,以此提高病人满意度,通过社区医疗预诊,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和科学诊疗方法的普及和推广。
四、设施建设
1. 医院的设计要贴近孩子和家长的实际需求,必须符合儿童医院操作规程和国家标准。
三级儿童医院基本建设标准
三级儿童医院基本建设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传染科、麻醉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
(一)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0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三)至少有5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等技术人员;
(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无陪护病房每床
至少配备0.5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牙科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显微镜
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气体分析仪
尿分析仪电子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分析天平
恒温箱X光机
移动式X光机B超
脑电图机裂隙灯
肺功能仪婴儿保温箱
食道镜支气管镜
结肠镜膀胱镜
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
电冰箱器械柜
敷料柜洗衣机
紫外线灯蒸馏器
高压灭菌设备器械消毒设备(冲洗工具、去污、去热源)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常水、热水、净分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儿童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2019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解读
---------------------------------------------------------------最新资料推荐------------------------------------------------------ 2019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解读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9 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患儿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和提升了具有儿科专业特色的内容。
本标准共 7 章 74 节,设置 417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 68 节 380 条标准,用于对医院实地评审
《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儿童医院]
《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儿童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
2014年月日
编写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57号)文件要求,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中央和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儿童医学中心或区域儿童医疗中心。
国家级区域儿童医疗中心是指根据区域儿科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承担区域儿科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各级各类医学人才培养及开展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技术水平、临床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安全、教学和科研能力具有国内或区域内领先水平。为此,我们起草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儿童医院),主要目的是根据设置标准,对符合各地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准入和评估,遴选出一批学科门类齐全、临床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辐射范围广、科研和教学水平高,向一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人口大于5000万)提供疑难重症诊疗,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与教学任务的国家区域儿童医疗中心。
本标准由八章组成,涵盖了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运行绩效、功能与任务落实、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医技科室服务能力、医学教育、科研能力和医疗质量与安全,用客观数据来衡量申报医疗机构各方面的真实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区域儿童医疗中心建设单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1.25
•【字号】沪卫妇幼〔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为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发改人口〔2023〕11号)工作要求,推进本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17号)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医院要求,按照《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定的工作任务,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等文件有关内容,在借鉴国内外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本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及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用于指导本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简介
本文档旨在制定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以确保提供给
儿童的医疗服务能够高效、安全、质量可靠地进行。
目标
1. 确立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规范儿童医疗门诊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预约、接待、诊疗、收费等。
3. 提供儿童医疗门诊建设的参考标准,以便医疗机构进行自我
评估和改进。
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以下是儿童医疗门诊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
1. 儿童友好环境
- 医疗门诊应提供舒适、安全、干净的环境,包括等候区、诊
室和洗手间。
- 提供符合儿童喜好和安全要求的家具、儿童专用座椅等设施。
- 给予儿童带来欢乐和安全感的装饰,如贴纸、壁画等。
- 提供适宜儿童年龄的娱乐活动、游戏设施等。
2. 儿童专用服务
- 提供儿童专用的接待窗口,包括专门的服务台和工作人员。
- 为儿童提供儿科医生的就诊服务,确保医生具备儿科专业知识和经验。
- 提供儿童专用的医疗设备和检查设备,以适应儿童身体特征和需求。
- 为儿童提供专属的医疗用品,如儿童专用药物、注射器、尿布等。
3. 儿童健康宣教
- 定期开展与儿童健康相关的宣教活动,包括儿童日常保健、疾病预防等方面内容。
- 通过图文、动画等多种形式向儿童和家长传达健康知识。
- 提供儿童健康手册、宣教资料等,以便儿童和家长获取健康信息。
4. 儿童保障措施
- 建立儿童疾病预约制度,确保儿童能够及时获得诊疗服务。
- 为儿童提供优先就诊和优先检查的服务。
- 提供适当的护理和照顾,包括分诊、陪诊等。
- 实施儿童隐私保护措施,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版)》【精选文档】
附件2
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患儿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和提升了具有儿科专业特色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74节,设置410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8节372条标准,用于对医院实地
评审及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
第七章共6节38条监测指标,用于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进行日常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儿童医院,其余各级儿童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儿童医院是为了满足儿童患者的特殊需求而设计的医疗机构,其建设标准直接
关系到儿童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在儿童医院的建设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他们在医疗过程中的特殊需求。因此,儿童医院建设标准的制定至关重要。
首先,儿童医院的建设应当注重环境的舒适和安全。儿童是非常敏感的群体,
他们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弱,因此,医院的环境应当尽量减少对儿童的刺激。建议在设计中尽量采用柔和的色彩和温馨的装饰,同时要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新和通风良好。此外,医院内部的设施和设备也应当符合儿童的特殊需求,例如,床铺、桌椅、玩具等都应当选择符合儿童身高和体型的设计。
其次,儿童医院的建设标准还应当注重医疗设备和技术的先进性和专业性。儿
童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因此,医院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以确保对儿童的诊断和治疗能够达到最佳效果。此外,医院还应当建立专门的儿科医疗团队,包括儿科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等,他们应当具备丰富的儿科医疗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儿童提供最专业的医疗服务。
另外,儿童医院的建设标准还应当注重家属和社会的参与。儿童在医疗过程中
往往需要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和关爱,因此,医院应当为家属提供舒适的休息和候诊区域,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医院还应当积极开展儿童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儿童健康的关注度,促进社会各界对儿童医疗事业的支持和参与。
总之,儿童医院的建设标准应当全面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注重环境的舒适和
安全,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加强家属和社会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儿童提供更加优质和全面的医疗服务,保障他们的健康和幸福。希望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高度重视儿童医院的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儿童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儿童医院]
《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儿童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
2014年月日
编写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57号)文件要求,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中央和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儿童医学中心或区域儿童医疗中心。
国家级区域儿童医疗中心是指根据区域儿科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承担区域儿科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各级各类医学人才培养及开展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技术水平、临床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安全、教学和科研能力具有国内或区域内领先水平。为此,我们起草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儿童医院),主要目的是根据设置标准,对符合各地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准入和评估,遴选出一批学科门类齐全、临床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辐射范围广、科研和教学水平高,向一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人口大于5000万)提供疑难重症诊疗,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与教学任务的国家区域儿童医疗中心。
本标准由八章组成,涵盖了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运行绩效、功能与任务落实、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医技科室服务能力、医学教育、科研能力和医疗质量与安全,用客观数据来衡量申报医疗机构各方面的真实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区域儿童医疗中心建设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儿童医院建设,提高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决策与工程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儿童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就是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就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儿童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就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与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儿童医院的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儿童医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卫生事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儿童医院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与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并按照科学性、合理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
第六条儿童医院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与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儿童医院建设,应对院区统一进行规划,经批准后,根据需要与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八条儿童医院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儿童医院床位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200床以下、200~399床、400~599床、600~799床、800床及以上五种类型。儿童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儿童医疗资源与服务需求等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第十条儿童医院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与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
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与院内生活用房等(详见附录1)。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停车场、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处置处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与教学任务的儿童医院,还应包括相应的预防保健、科研与教学设施。
第十一条磁共振成像装置、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等大型医用设备用房与中、西药制剂室等用房,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与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面积单独计算。
第十二条儿童医院配套设施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与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城镇公共设施。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三条儿童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与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基本用房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儿童医院七项基本用房床均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四条儿童医院七类基本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所占的比例,宜符合表2的规定。
注:使用中,七类基本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儿童医院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每位预防保健人员20m2增加。
第十六条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第十七条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与实习医院的教学用房配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儿童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
注:学生的数量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临床教学班或实习的人数确定。
第十八条磁共振成像装置等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可参照表4。
表4 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m2
注: 1、本表所列大型设备机房均为单台面积指标(含辅助用房面积)。
2、本表未包括的大型医疗设备,可按实际需要确定面积。
第十九条儿童医院应配套建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设施。停车数量与停车设施的面积指标,应按所在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需建设采暖锅炉房(或热力交换站)的儿童医院,应按相关标准与规范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置健康体检设施的儿童医院,其建筑面积应依据实际需要报批。
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二十二条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选址,应满足医院功能与医疗环境的特殊要求。建设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地形规整,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与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第二十三条儿童医院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流程、管理、卫生、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等进行综合设计。
第二十四条儿童医院的规划布局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布局科学,功能分区合理。
二、洁污流线清晰,避免交叉感染。
三、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四、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与满足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房屋建筑可相对集中布置。
五、主要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采光,病房宜获得良好朝向。
六、应有完整并符合儿童特点的院区绿化与室外活动场所。
七、应配套建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第二十五条儿童医院出入口不宜少于二处。
第二十六条设传染病门诊的儿童医院,应合理布置,避免交叉感染。
第二十七条停车场宜设在门诊部、住院部出入口附近。
第二十八条儿童医院绿化率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儿童医院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三十条儿童医院建设容积率,宜为0、8 ~1、5。
第五章建筑标准
第三十一条儿童医院的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定。
第三十二条儿童医院的各类用房,应符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的规范规定与抗震设防的要求。儿童医院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与住院部的房屋建筑,宜为多层建筑,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与改造的可能性。
第三十三条儿童医院房屋建筑的空间设计与室内外装修、装饰及环境景观设计,均应有利于儿童患者的生理、心理健康,体现清新、活泼的特点。
儿童医院的建筑色彩设计与室内照明,在考虑儿童特点的同时,还应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儿童医院二层及以上的病房与儿童活动用房,不宜设置阳台;因功能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
其她与儿童密切接触的各类用房与相关设施,均应设置符合儿童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五条儿童医院的建设,应配建具有童趣特点的候诊区、活动区与相应设施。
第三十六条儿童医院的建设,应设置哺乳室、无性别卫生间、婴儿整理台等设施。
第三十七条儿童医院的候诊区等人群聚集或等候时间较长的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的设置并采取吸音降噪措施,以保证相对安静的诊疗环境。
第三十八条儿童医院病房床位设置,宜以2床/间与3床/间为主,不宜超过6床/间。儿童医院病房区域应配套设置儿童活动空间,并考虑陪住亲属的空间需求,宜设置壁柜式储物空间。
第三十九条儿童医院的建筑耐火等级与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