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处置方案

合集下载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6月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6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服务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制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体系。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制度,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有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为从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从业单位运用科技和信息化等手段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施工部位加强监控。

公路水运工程及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及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路水运工程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频发,给工程建设和人员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制定和实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显得尤为重要。

本指南将从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以及施工后期安全运营等方面,提出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以期能够帮助相关企业和管理者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一、施工前期准备1. 组织架构和责任在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前期,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责任和权利。

对于重要的施工环节和部位,要明确责任人,并制定责任清单,确保责任人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跟踪。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在施工前期,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作业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要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档案,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 安全设施和用具配置在施工前期,要对施工现场、设备和用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所有设施和用具具备相应的安全标准。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用具,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施工过程管理1. 安全巡查和监控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定期的安全巡查和监控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安全记录和档案。

2. 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对于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作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流程,明确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和安全防护要求。

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风险点,要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并严格执行。

3. 应急预案和演练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施工后期安全运营1. 安全记录和总结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当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记录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情况、安全管理措施效果评估、安全经验和教训等。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4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4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的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负责人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

第四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保证其落实。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控第六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工程的安全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七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保证现场材料供应的可靠性,杜绝使用伪劣材料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材料。

第九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章现场安全第十一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置足够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控设备,24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场地的秩序,合理划分工作区域,避免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火灾防范第十六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火灾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火灾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培训相应的操作人员。

第十九条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火灾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年xx月xx日contents •编制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编制原则•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及职责目录contents •应急资源保障•现场处置方案执行程序•保障措施•预案实施、监督与修订目录01编制目的和依据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形成上下贯通、军地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救援、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技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实现应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编制依据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要求;02适用范围和编制原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潜在的安全隐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运营等单位,包括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

适用范围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充分考虑现有条件和资源,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系统性原则应急预案应系统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组织体系、资源保障、信息管理、培训演练等方面,确保预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协同性原则应急预案应与上级预案、其他相关部门的预案以及企业内部其他预案相互衔接,形成协同机制,提高整体应急效率。

实用性原则应急预案应针对实际需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便于操作,能够切实指导应急行动。

编制原则03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规定应急响应程序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程序,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和结束响应等环节。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引导和激励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平安工地是指项目从业单位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施工作业规范有序的有机统一,是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等。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负责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

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内容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并持续改进。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引导和激励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平安工地是指项目从业单位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施工作业规范有序的有机统一,是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等。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负责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

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内容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并持续改进。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一、总则为了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施工工作,确保存在工程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安全风险评估在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

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确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施工准备1.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做好施工现场标志与警示标识,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立专门的警戒线。

2.提前采购好防护用具,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确保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4.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包括技术方案,质量方案,安全方案和监理方案,并经由专家评审。

四、作业安全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操作程序,杜绝非法操作。

2.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安全帽、安全鞋、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设备完好。

3.在作业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在危险作业环节,应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对于使用高空作业设备的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相关证书的资质认证。

五、运输安全1.对于运输材料,应选择可靠的运输工具,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安全监督,确保材料完好。

2.对于水上运输,必须严格按照航行安全规定,确保船只的安全性,船员的安全培训和资质认证。

3.对于施工设备的运输,要注意设备的固定和稳固,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倾覆和导致的危险。

六、施工设备安全1.施工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验,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故障。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七、人员安全1.工程管理人员要负责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

2.对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急救设备,并配备专业急救人员。

3.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符合作业要求。

八、环境保护1.在施工现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四章施工人员管理第五章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第六章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第七章施工材料管理第八章施工安全管理第九章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第十章工程竣工与验收第十一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工地的平安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路和水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平安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地的平安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工地的安全和卫生。

第四条工地平安管理应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第五条工地的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选择合适的施工现场、编制施工方案、采购材料设备等。

第六条施工现场选择应考虑地理环境、土地性质、资源利用等因素,并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综合考虑地质情况、气候条件、工期要求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采购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质量合格,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和审查。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围挡,并配备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施工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持有效的证件上岗,并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符合相关职业资格要求,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

第五章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预案编制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预案编制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预案编制1. 引言公路水运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工程施工和运营阶段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必须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

本文档旨在指导公路水运工程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和项目进度。

2. 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2.1 综合性原则•适用于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如自然灾害、违法犯罪等。

•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统一性和协调性,与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相配套。

2.2 科学性原则•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

•预见性和前瞻性,预测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提前制定对策。

3. 应急预案编制的步骤3.1 评估风险和危害•研究公路水运工程的场地环境和区域气候特点。

•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事故,量化风险和危害程度。

3.2 制定预警预报机制•确定预警预报的来源和渠道。

•制定预警预报的发布流程和标准。

3.3 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指定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建立应急指挥人员的队伍和培训机制。

3.4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根据突发事件和事故的种类,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确定组织协调、救援处置、后期恢复等阶段的措施和步骤。

3.5 确定资源保障和保障措施•评估所需的救援设备、救援人员和各种物资资源,并制定保障计划。

•确定协调合作的单位和部门,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配合方式。

3.6 建立应急演练机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演练结果,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

4. 应急预案的执行和监督4.1 严格遵守应急预案的执行•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

•各单位和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

4.2 加强应急预案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应急预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完善。

5.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随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运营的不断发展,应急预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地建设管理办...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一、概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地建设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从而促进公路水运工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三、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工艺流程、资源需要和风险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投入充足的资金、设备和人力物力,确保施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施工安全。

四、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落实责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施工安全。

五、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实施情况,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应急预案,并在施工监理记录中记录相关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生产。

六、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编制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明确安全风险点和应急处置措施,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施工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七、其他相关单位责任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单位应积极参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注释:1、公路水运工程:指公路和水运交通专用的工程。

2、行业安全管理:指针对特定行业,通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基层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监督等措施,规范行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活动。

3、应急处置:指安全事故突发时采取的紧急措施,旨在避免或者减少事故的危害。

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对安全生产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作出了规范和要求。

浙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浙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浙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前言为了防范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浙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该预案是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的。

二、应急组织机构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为事故的应急指挥决策中心。

2. 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应急工作的实施情况,汇总上报各部门的调查报告、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等相关信息。

3. 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勘探和调查分析,积极排除隐患,针对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改进意见。

4. 现场救援组由生产部门人员和应急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事故救援和处理。

5. 其他决策支持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等服务。

三、预先安排1. 预警机制浙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建立了“7x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监测预警信息。

当发现异常信息,通过电话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相应的预警流程,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2. 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全员演练,确保所有员工熟悉应急预案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积极预防和应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

3. 应急通讯设备及应急备品备药准备应急指挥部备有手机、座机、卫星电话等通讯设备,以满足紧急情况下的通讯需求。

同时也备有应急药品、水、食品、夜视仪等应急备品备药。

4. 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水平。

四、应急处置1. 发生事故之后1.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实时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包括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人员伤势等情况。

3.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4.召开应急指挥会议,指挥救援工作。

5.启动救援预案,实施抢救和紧急处理,保护人员和设备。

6.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拟定处理方案。

2. 人员伤亡1.立即向医院发送短信或电话,通知医院有人员要送往医院。

2017第25号令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2017第25号令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2017年06月23日06:42 (星期五)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部委:国务院所属机构 > 交通部收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章监督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6月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6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服务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施工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生产行为,现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2012年11月2日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下简称“施工现场”)带班生产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施工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同时包括安全总监。

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同时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同时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6月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6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服务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制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体系。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制度,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有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为从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报告内容
报告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 等。
传递渠道
报告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传递。
应急响应分级与响应程序
80%
分级标准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 应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
100%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 预案。
80%
人员调配
根据预案需要,调配相关人员进 行应急处置。
宣传教育内容
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基 本知识、应急救援流程、紧急情况 下应采取的措施、相关安全法规和 规定等。
宣传教育方式
可以采用培训班、讲座、宣传册、 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应急培训与演练计划
培训计划
应急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培训内容 应针对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包括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实际 操作等。
指导协调
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工作。
组织会商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 行会商研判,研究制定救援方 案和措施。
调度指挥
根据救援需要,调度指挥各类 应急力量和资源,组织现场救 援工作。
应急工作组与职责
综合协调组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沟通各方面情 况。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相关图表和示意图说明
01
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02
应急救援流程图
03 应பைடு நூலகம்救援资源分布图
04
危险源及风险分布图
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图
05
展示应急救援组织构成及职责分工。 展示应急救援流程及操作步骤。 展示应急救援所需资源及分布情况。 展示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布情况。 展示不同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案及实施步骤。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预案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预案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预案公路水运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一、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2、保障公路水运工程的正常施工和运营秩序,尽快恢复工程建设和运输服务。

3、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原则1、以人为本: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加强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3、快速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4、科学处置:依据科学原理和方法,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

5、协同应对: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和应急事件分类(一)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养护、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应急事件分类1、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等。

2、事故灾难:如坍塌、爆炸、火灾、交通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故等。

4、社会安全事件:如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等。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医疗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

(二)各部门职责1、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工程相关信息和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2、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

3、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协助指挥中心进行协调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急预案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6.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养护、大修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设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成立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1. 紧急处置(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2)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3)立即组织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现场救援(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2)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确保被困人员生命安全;(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交通。

公路水运综合应急预案

公路水运综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9.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10.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等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3. 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4. 科学决策、合理处置: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合理处置事故。

五、组织体系1.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专家等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和单位,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3. 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由公安、消防、卫生、交通、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六、应急处置程序1. 预警与报告: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3. 现场救援: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迅速开展救援行动,救治伤员,疏散人员,排除险情。

4. 后期处置:事故得到控制后,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追究、恢复重建等。

公路水运_安全专项方案

公路水运_安全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提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完成;2.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3. 提高施工现场环境质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公路水运安全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设立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措施1. 人员管理(1)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3)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 施工现场管理(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如安全网、防护栏等;(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4)加强施工现场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

3. 工程质量(1)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2)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 环境保护(1)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2)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3)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粉尘、废水等污染源治理。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等;(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响应及时。

五、实施与监督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程安全;2. 安全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类型:分为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
触电事故的危害程度: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器官,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神经系统,使人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室纤维式颤动、心跳骤停甚至死亡。

电流通过体表时,会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对人体外部组织和器官造成伤害,如电灼伤、金属溅伤、电烙印。

事故征兆由于施工用电不规范或者违章作业,可能导致触电。

触电者有疼痛发麻,肌肉抽搐,严重的会引起强烈痉挛。

触电事故一般多发生在每年空气湿度较大的7、8、9月。

1.2 火灾事故
主要危险为由于电器设备使用不当或漏电而发生电器火灾,如电焊机操作起火,配电箱起火,输电线路起火等;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不当,发生设备线路起火从而引发火灾;切割金属焊接作业操作不当而引起周围易燃物品发生火灾,甚
至引起乙炔瓶爆炸灾害;职工违规使用电气设备、取暖设备和其他原因而引起火灾。

1.3 机械伤害事故
类型:在机械使用过程中易发生撞伤、碰伤、绞伤、夹伤、打击、切削等伤害。

危害程度:机械伤害会使人员手指绞伤、皮肤裂伤、断肢、骨折,严重的会使身体被卷入轧伤致死,或者部件、工件飞出,打击致伤,甚至会造成死亡。

事故征兆及原因:设备存在隐患,经常带病工作,设备发出异常声音;安全防护不健全或形同虚设;修理、检查机械时,未断电检修,电源处未挂警示牌等;违章作业,随便进入危险作业区;不熟悉操作规程,无证上岗,安全意识差等。

1.4 高空坠落事故
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时,从高处坠落至地面、高处平台或悬挂空中,造成人员伤亡。

1.5 职工食物中毒事故
员工食堂集体用餐后,出现腹胀、腹痛、腹泻不适或者恶心、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为副组长。

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下设应急救援队,包括抢险救援组、伤员救护组、对外联络组、应急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日常工作,由安全质量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2 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建立健全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指导并督促各各施工生产部门完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有针对性和衔接性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指导具体应急预案的编
制(包括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审核、审批;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宣传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桥梁、隧道和大型水上结构工程,以及存在潜在危险的作业区(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存在有害气体突出的施工环境),应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方案的宣贯和交底,对准备进入上述作业区的施工人员进行风险告知;督促、检查各各施工生产部门应急准备和演练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二次及以上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培训,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发生突发事件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以最快捷的方法组织开展自救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时营救伤员、组织危险扩大的疏散撤离,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需紧急救援时,应及时向相邻项目和当地交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报告请求;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组织、协调、落实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资金和人员,做好伤员及亲属的安抚,做好
善后事宜处理工作;做好调查、取证、分析工作、统计伤害和损失,做好现场残骸清理、损失统计、上报、保险理赔申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总结及恢复生产。

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1触电事故
1)自救方法如果一旦发生事故现场又无人救援此时务须镇静自救。

在触电后的最初几秒内人的意识并未完全丧失触电者可用另一只手抓住电线绝缘处,把电线拉出,摆脱触电状态。

如果触电时电线或电气固定在墙上,可用脚猛蹬墙壁,同时身体往后倒,借助身体重量甩开电源。

2)低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方法
立即拉掉开关,拔出插销,切断电源。

如果电源开关距离较远用有绝缘柄的钳子或用木柄的斧子断开电源线。

或用木板等绝缘线插入触电者身下,已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

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棍等。

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是触电者脱离
电源。

3)高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方法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抛掷一端可靠接地的裸金属线使线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当发现有人触电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呼救,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同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如有人受伤,应拨打120向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3.2 火灾事故
1)火灾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负责人向应急办公室和应急小组组长汇报后,应急小组组长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确定是否报警。

2)在抢救人员和消防队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现场负责人组织自救和灭火工作,同时做好火灾现场的人员撤离,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
周围易燃可燃爆炸物等办法控制火势,同时注意对公司贵重物品尽可能的搬离起火现场。

(注: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在做好自我保护前提下进行救火,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


3)抢救人员到达现场后有组织的参与到灭火抢救当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参加抢救人员的伤害。

4)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5)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6)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7)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8)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9)抢救受伤严重,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送医院救治,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3.3 机械伤害事故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和应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上报,并同时启动本项目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当事故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当发现有人受伤后,应立即关闭运转机械,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向应急处臵小组负责人报告。

立即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

如有断肢情况,及时用干净毛巾、手绢、布片包好,放在无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袋内,袋口扎紧,在口袋周围放臵冰块、雪糕等降温物品不得在断肢处涂酒精、碘酒及其他消毒液。

同时应派人拨打120及向公司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断肢随伤员一起运送。

如受伤人员有骨折、休克或昏迷状况,应采取临时包扎止血措施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量努力抢救伤员。

事故报告基本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3.4 高空坠落事故
作业人员坠落在高处或悬挂在高空时,尽快使用绳索或其他工具将坠落者解救至地面,然后根据伤情进行现场抢救。

外伤急救措施:包扎止血。

内伤急救措施:平躺,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

骨折急救措施:肢体骨折采取夹板固定。

颈椎、腰椎损伤采取平卧、固定措施。

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颅脑外伤急救措施:平卧,保持气道畅通,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清楚事件发生的具体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