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企业会计科目
最新金融业会计科目

金融业会计科目金融业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1 1001 库存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新增)4 1004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新增)5 1005 其他货币资金6 1006短期投资 (分拆)7 1007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更名)8 1008 结算备付金 (证券专用新增)9 1009 存出保证金 (金融共用新增)10 1010 拆出资金 (金融共用新增)11 10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增)12 10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共用新增)13 1013 应收票据14 1014 应收账款15 1015 预付账款16 1016 应收股利17 1017 应收利息18 1018 应收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新增)19 1019 应收代位追偿款 (保险专用新增)20 1020 应收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新增)21 1021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新增)22 1022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新增)23 1023 其他应收款24 1024 坏账准备25 1025委托代销商品26 1026 应收补贴款27 1027 贴现资产 (银行专用新增)28 1028 贷款 (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29 1029 贷款损失准备 (银行和保险共用新增)30 1030 代理兑付证券 (银行和证券共用新增)31 1031 代理业务资产 (新增)32 1032 材料采购 (更名)33 1033 在途物资(新增)34 1034 原材料35 1035 材料成本差异36 1036 库存商品37 1037 发出商品(新增)38 1038 商品进销差价39 1039 委托加工物资40 1040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41 1041 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42 1042 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新增)43 1043 贵金属(银行专用)44 1044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新增)45 1045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新增)46 1046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新增)47 1047 存货跌价准备48 1048 待摊费用49 1049 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新增)50 1050 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增)51 1051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52 10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53 1053长期股权投资54 105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5 1055 长期债权投资 (更名)56 1056 投资性房地产(新增)57 1057 长期应收款(新增)58 1058 未实现融资收益(新增)59 1059 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专用新增)60 1060 固定资产61 1061 累计折旧62 106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3 1063 在建工程64 1064 工程物资65 1065 固定资产清理66 1066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67 1067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新增)68 1068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新增)69 1069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新增)70 1070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新增)71 1071 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新增)72 107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新增)73 1073 无形资产74 1074 累计摊销(新增)75 107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6 1076 商誉(新增)77 1077未确认融资费用 (变更类别)78 1078 长期待摊费用79 1079 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增)80 1080 待处理财产损溢(新增)81 1081独立账户资产 (保险专用新增)二、负债类82 2001 短期借款83 2002 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新增)84 2003 拆入资金 (金融共用新增)85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银行专用新增)86 2005 同业存放 (银行专用新增)87 2006 吸收存款 (银行专用新增)88 2007 贴现负债 (银行专用新增)89 2008 交易性金融负债90 200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金融共用新增)91 2010 应付票据92 2011 应付账款93 2012 预收账款94 2013 应付职工薪酬95 2014 应付福利费 (合并)96 2015 应交税费 (合并)97 2016 应付股利98 2017 应付利息 (新增)99 2018 其他应付款 (合并)100 2019 应付保户红利(保险专用新增)101 2020 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专用新增)102 2021 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专用新增)103 2022 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新增)104 2023 代理兑付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新增)105 2024 代理业务负债(新增)106 2025 预提费用107 2026 预计负债108 2027 递延收益(新增)109 2028 长期借款110 2029 应付债券111 2030 长期债券112 203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113 2032 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114 2033 保户储金(保险专用新增)115 2034 独立账户负债(保险专用新增)116 2035 长期应付款117 2036 未确认融资费用 (变更类别)118 2037 专项应付款119 20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更名)120 2039 预计负债三、共同类121 3001 清算资金往来(银行专用新增)122 3002 外汇买卖/货币兑换(金融共用新增)123 3003 衍生工具 (新增)124 3004 套期工具 (新增)125 3005 被套期项目 (新增)四、所有者权益类126 4001 实收资本127 4002 资本公积128 4003 盈余公积129 4004 一般风险准备(金融共用新增)130 4005 本年利润131 4006 利润分配132 4007 库存股 (新增)五、成本类133 5001 生产成本134 5002 制造费用135 5003 劳务成本136 5004 研发支出 (新增)137 5005 工程施工(建造承包商专用新增) 138 5006 工程结算(建造承包商专用新增) 139 5007 机械作业(建造承包商专用新增)六、损益类140 6001 主营业务收入141 6002 利息收入(金融共用新增)142 600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金融共用新增) 132 6004 保费收入(保险专用新增)133 6005 分保费收入(保险专用新增)134 6006 租赁收入(租赁专用新增)135 6007 其他业务收入136 6008 汇兑损益(金融专用新增)137 600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新增)138 6010 投资收益139 601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新增) 140 6012 摊回赔付支出(保险专用新增)141 6013 摊回分保费用(保险专用新增)142 6014 营业外收入143 6015 主营业务成本144 6016 其他业务支出145 6017 营业税金及附加146 6018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新增)147 601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金融共用新增) 148 6020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新增) 149 6021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新增) 150 6022 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新增)151 6023 保户红利支出 (保险专用新增)152 6024 退保金 (保险专用新增)153 6025 分出保费 (保险专用新增)154 6026 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新增)155 6027 销售费用(更名)156 6028 管理费用157 6029 财务费用158 6030 勘探费用(新增)159 60311 资产减值损失(新增)160 6032 营业外支出161 6033 所得税费用户(更名)162 6034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商业银行专用)一、资产类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1011存放同业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1031存出保证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存出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应收分保账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xx.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九章会计计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xx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五)xx价值.在xx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xx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准则自起施行.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九章会计计量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解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 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 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金融企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是实现金融市场高效运转的重要力量。
在金融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金融企业的特点及业务类型入手,详细介绍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金融企业特点及业务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货币资金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资产,银行和保险公司更是如此。
2、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广泛,涉及到不同的投资、融资、贷款、保险、信托等业务。
3、金融企业风险控制成本高,需要做好利润和风险的平衡。
4、金融企业的经营周期短,经营变更频繁。
5、金融企业在法律、监管方面的约束非常严格。
根据金融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银行类企业,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其主要业务包括存款、贷款、银行卡业务等,同时也可从事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
2、证券类企业,包括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等。
其主要业务为证券交易、证券投资等。
3、保险类企业,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
其主要业务为保险业务。
4、信托类企业,包括信托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
其主要业务为信托业务和担保业务。
二、金融企业会计科目1、资产类会计科目(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金融企业最重要的资产类别,指企业持有的各种货币形式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来自于业务收入和融资活动,减少主要来自于业务成本和偿付业务。
(2)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包括信用卡账户欠款、应收利息、应收账款等。
应收款项的增加主要来自于业务收入和信贷业务,减少主要来自于坏账损失和业务支出。
(3)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是金融企业通过购买各类债券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活动。
债券投资的增加来自于证券投资收益和融资活动,减少来自于证券投资损失和出售债券。
(4)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是金融企业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等形式参与股票交易的活动。
股票投资的增加来自于证券投资收益和融资活动,减少来自于证券投资损失和出售股票。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九章会计计量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附:会计科目表注解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1321 代理业务资产企业因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的商品,;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购入的工程用材料,;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1402 在途物资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者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1403 原材料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1404 材料成本差异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1405 库存商品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修理完成而验收入库之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1406 发出商品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经发出的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的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1407 商品进销差价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的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1408 委托加工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资的实际成本;1411 周转材料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1461 融资租赁资产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取得的资产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赁资产的成本;1471 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511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521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者累计摊销,可以,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或者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1531 长期应收款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者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入当期收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1601 固定资产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1602 累计折旧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04 在建工程企业的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1605 工程物资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可,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1606 固定资产清理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而转出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1611 未担保余值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1701 无形资产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1702 累计摊销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711 商誉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的价值;商誉发生减值的,,比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誉的价值;1801 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已经发生但应该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企业在清查财产的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果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该作为前期;本科目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无余额;二、负债类2001 短期借款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2201 应付票据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2202 应付账款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支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2203 预收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2211 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该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2221 应交税费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者尚未抵扣的税费;2231 应付利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该支付的利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2232 应付股利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2241 其他应付款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2314 代理业务负债企业因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而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到的代销商品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资金;2401 递延收益企业确认的应该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该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501 长期借款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2502 应付债券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该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分在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成本;2701 长期应付款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2711 专项应付款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者特定用途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2801 预计负债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四、所有者权益类4001 实收资本企业接受的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将本科目;企业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者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股本的金额;4002 资本公积企业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者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4101 盈余公积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4103 本年利润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者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无余额;4104 利润分配企业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者弥补后的余额;年度终了,,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者未弥补亏损;4201 库存股企业收购、转让或者注销的本公司的股份的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尚未转让或者注销的本公司的股份的金额;五、成本类5001 生产成本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而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的成本;5101 制造费用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本科目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期末无余额;5201 劳务成本企业对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者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5301 研发成本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六、损益类6001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实现的收入;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无余额;6041 租赁收入企业租赁确认的租赁收入;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051 其他业务收入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者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的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者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者损失,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111 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301 营业外收入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6401 主营业务成本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402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者摊销额等;除主要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者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601 销售费用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602 管理费用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该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以不设置本科目,;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603 财务费用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者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者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701 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因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711 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6801 所得税费用企业确认的应该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明细核算系统
(1)分户账:是进行明细核算的主要账簿,也是明 细核算系统的主体。分户账在每个会计科目下, 按开户单位或资金的明细项目立户记载。(甲种 账、乙种账、丙种账、丁种账,P32)
(2)登记簿:也是进行明细核算的一种账簿,它是 为适应某些业务需要而设置的,主要用于记载不 引起资金的实际变动,未能在分户账中记载的业 务事项。
借:贷款——抵押贷款——A公司 100 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公司 100 000
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对抵押品进行 登记:
收入:贷款抵押物——A公司 200 000
三、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是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 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 会计凭证分类
用于表内科目核算
试算平衡: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2、单式记账法 ✓ 每笔业务的发生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
用于表外科目核算
例:A公司取得某商业银行抵押贷款 100 000元,所得款项存入活期存款账户,
抵押品价值为200 000元 银行账务处理如下:
四、会计账簿
❖ 分户账:是详细、具体反映经济业务的明细分类账簿。 分户账在每个会计科目下,按开户单位或资金的明细 项目立户记载。(甲种账、乙种账、丙种账、丁种账, P32)
❖ 总账:综合核算和监督经济业务的总分类账簿,按会 计科目设置,是定期编制各种报表的依据(P34)。
❖ 登记簿:也是进行明细核算的辅助性账簿,它是为适 应某些业务需要而设置的,主要用于记载不引起资金 的实际变动,未能在分户账中记载的业务事项。
(3)余额表:核对总账与分户账、计算利息的工具, 分为一般余额表和计息余额表,根据分户账填列。 P36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变化汇总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变化汇总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可以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新教材第三章金融资产)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
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
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2.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1993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科目使用说明

1993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科目使用说明1993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科目使用说明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金融行业正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金融企业的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993年颁布的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是我国金融行业会计准则的一次重大变革,不仅是对旧有会计准则的全面升级,更是对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指导。
我们来看一下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对于科目使用的具体要求。
金融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会涉及到诸多金融工具的买卖、持有和转让,科目的使用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至关重要。
按照1993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科目使用应当严格遵循债务、权益和成本的原则,同时要求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要具有一定的细致性和准确性。
1993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金融企业在科目使用上的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是关于资产方面的科目要求,金融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的资产属性,设立相应的科目,比如货币资金、拆借款项、应收款项等。
其次是关于负债方面的科目要求,金融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的负债属性,设立相应的科目,比如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存入保证金等。
还有关于权益、损益的科目要求,都要求准确、细致地设置和使用相应的科目。
除了这些具体的科目要求,1993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还对科目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比如在使用科目时应当注重分类、细致和准确性,保证各项科目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还要求金融企业在使用科目时要注意会计信息的披露,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对外界具有透明度和真实性。
1993金融企业新会计准则对于金融企业在科目使用方面的要求是全面细致的。
通过严格规定科目的设置和使用,金融企业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作为个人,我对这一主题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在我看来,科目使用不仅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更是企业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只有合理、准确地设置和使用科目,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新会计准则科目设置有哪些变更

新会计准则科目设置有哪些变更一、关于科目的精简和重新分类新会计准则对原有的科目进行了精简和重新分类,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新会计准则减少了一些过于细致的科目,将其合并为更常用的科目,以减少企业记账的复杂性。
其次,新会计准则对原有的科目进行了重新分类,将科目按照资产、负债、共同或者使用所有者权益变动、收入、费用等性质进行了归类,以便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新增了一些科目新会计准则在科目设置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新增。
首先,关于金融工具的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一些科目,如金融资产成本、金融资产摊销与减值、金融负债成本、金融负债摊销与减值等,以更好地反映企业与金融工具相关的经济事项。
其次,新增了一些科目来区分不同的经济事项,如新增的科目“加计抵减的物业租赁资产”和“加计抵减的长期待摊费用”,这些科目的新增使得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三、关于科目代码的变更新会计准则对科目代码进行了一定的变更。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科目代码由原来的四位数扩展为六位数,并采用一定的编码规则。
新的科目代码的变更使得企业能更加方便地记录和查询账务信息,同时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系统化程度。
四、注明的变更除了以上的变更之外,新会计准则还对一些科目进行了注明。
注明的变更包括对一些科目的补充说明以及对科目相关的核算办法的注明。
这些注明的变更使得企业在进行科目处理时更加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总结起来,新会计准则的科目设置在精简和重新分类、新增科目、科目代码变更以及注明变更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变更。
这些变更不仅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也更好地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这一系列的变更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报告提供了更好的支持和指导。
新企业会计科目

新企业会计科目资产类1.1001 库存现金: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 科目。
2.1002 银行存款: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 科目核算。
3.1012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
4.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5.1121 应收票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6.1122 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7.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8.1221 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9.1231 坏账准备: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0.1401 材料采购: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11.1403 原材料: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12.1405 库存商品: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
13.1601 固定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14.1602 累计折旧: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15.1701 无形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
16.1801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负债类1.2001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2201 应付票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3.2202 应付账款: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4.2211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5.2221 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6.2231 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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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企业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会计科目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适用范围一、资产类
1 1001库存现金
2 1002银行存款
3 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4 1011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5 1015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7 1031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8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9 11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10 1122应收保费保险专用
11 1123预付赔付款保险专用
12 1124应收手续费及佣金银行和证券共用
13 1131应收股利
14 1132应收利息
15 1201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16 1211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17 1212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保险专用
18 1221其他应收款
19 1231坏账准备
20 1301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21 1302拆出资金(拆放同业)金融共用
22 1303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23 1304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24 1311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25 1321代理业务资产
26 1431贵金属银行专用
27 1441抵债资产金融共用
28 1451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29 1461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
30 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
31 150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32 150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3 1511长期股权投资
34 151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5 1521投资性房地产
36 1531长期应收款
37 1532未实现融资收益
38 1541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专用
39 1601固定资产
40 1602累计折旧
41 160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2 1604在建工程
43 1605工程物资
44 1606固定资产清理
45 1611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46 1701无形资产
47 1702累计摊销
48 170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9 1711商誉
50 1801长期待摊费用
51 1811递延所得税资产
52 1901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5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负债类
54 2001短期借款
55 2002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
56 2003拆入资金(同业拆入)金融共用
57 2004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58 2011吸收存款银行专用
59 2012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60 2021贴现负债银行专用
61 2101交易性金融负债
62 211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融共用
63 2201应付赔付款保险专用
64 2202应付手续费及佣金金融共用
65 2203预收保费保险专用
66 2204预收赔付款保险专用
67 2211应付职工薪酬
68 2221应交税费
69 2231应付利息
70 2232应付股利
71 2241其他应付款
72 2251应付保单红利保险专用
73 2261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74 2311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专用
75 2312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76 2313代理兑付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77 2314代理业务负债
78 2401递延收益
79 2501长期借款
80 2602长期债券
81 260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82 26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83 2611 保户储金
84 2621 独立账户负债
85 2701 长期应付款
86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87 2801 预计负债保险专用保险专用保险专用
88 2901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89 3001清算资金往来银行专用
90 3002货币兑换(外汇买卖)金融共用
91 3101 衍生工具
92 3201 套期工具
93 3202 被套期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
94 4001实收资本
95 4002资本公积
96 4101盈余公积
97 4102一般风险准备金融共用
98 4103 本年利润
99 4104 利润分配
100 4201 库存股
五、损益类
101 6011利息收入金融共用102 6021手续费收入及佣金收入金融共用103 6031保费收入保险专用104 6041租赁收入租赁专用105 6051其他业务收入
106 6061汇兑损益金融专用107 610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8 6111投资收益
109 6201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110 6202摊回赔付支出保险专用111 6203摊回分保费用保险专用112 6301营业外收入
113 6402其他业务成本
114 6403营业税金及附加
115 6411利息支出金融共用116 642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金融共用117 6501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118 6502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119 6511赔付支出保险专用
120 6521保单红利支出保险专用121 6531退保金保险专用122 6541分出保费保险专用123 6542分保费用保险专用124 6601业务及管理费金融共用125 6701资产减值损失
126 6711营业外支出
127 6801所得税费用
128 69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