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
现代农业考核细则(3篇)
现代农业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农业品质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代农业考核旨在通过量化指标评估农业生产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现代农业考核适用于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相关单位。
第四条现代农业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周期,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第五条现代农业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农业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第六条现代农业考核应强调分类指标,针对不同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和区域特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权衡各项指标的关系。
第七条现代农业考核应注重绩效导向,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处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分配、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八条现代农业考核内容包括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九条农业生产管理考核包括:农田规划利用、农业种植结构、农业机械设备管理、农业用地资源管理等指标。
第十条农业技术水平考核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应用、新型经营模式引进等指标。
第十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包括: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管理等指标。
第十二条农业环境保护考核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农田水土保持等指标。
第三章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现代农业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权重。
第十四条现代农业考核应确定考核指标的评价标准和数据来源,并建立相应的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机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1.03.04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
示范基地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支农强农富农的意见》(苏办发〔2017〕40号),进一步强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产业领域和环节
(一)产业领域
水稻、小麦、特粮特经、西甜瓜、葡萄、草莓、花卉、茶叶、梨、桃、生猪、肉羊、肉鸡、蛋鸡、水禽、奶牛、河蟹、青虾、克氏原鳌虾、紫菜、斑点叉尾鮰以及特色果蔬、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等产业领域。
(二)支持环节
支持基地承接产业技术体系新成果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转化推广;开展新品
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综合示范;组织观摩、推介、培训及创业实训等活动,培训技术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和职业农民;建设5个以上示范点,对接10个以上科技示范户;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分析疫情、灾情、市场等动态变化并处理相关问题。
二、基地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
附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第三条考评的主要依据:
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
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工作日志;
4.其他.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2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5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
第五条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七条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
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研究室主任
1.对本研究领域的全国统筹情况;
2.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
3.与其他研究室的交流协作情况和与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第九条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前沿跟踪情况;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1.04.21
•【文号】农办科〔2021〕9号
•【施行日期】2021.04.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为指导各地做好相关任务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脱贫地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坚持以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的公益性、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属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四川创新团队建设方案(2019-2023年度)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8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四川创新团队)。10年多来,不断深化全省农、科、教大联合、大协作机制,紧紧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瓶颈技术问题,以产品为单元,产业为主线,开展技术集成与创新,在良种选育、种养高产优质关键配套技术、农业现代设施与装备、防灾减灾、农产品加工储运及质量安全、农业废弃物利用、农产品品牌打造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促进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成效明显。为进一步发挥创新团队作用,更好服务于我省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结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绩效考核办法》,特制订我省2019—2013年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主导产业,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促进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
线,整合优势农业科技力量,集合核心农业科技资源,建设从科研到推广、从专家到农户、从实验室到田间地头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绿色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集中发力,重点突破,助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产品科技含量和水平大幅提升、农业“金字招牌”更加响亮提供强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要求,规范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提高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是指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按照全产业链配置科技力量,建立新型农业科研组织模式,旨在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的综合性体系。
第三条体系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农业产业技术进步;
(二)坚持产业导向,促进农业产业链完整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
(四)坚持协同发展,推动农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体系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共同指导,由农业农村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鼓励地方、企业投入资金。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六条体系组织架构包括:
(一)体系办公室:负责体系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产业技术研发和推广;
(三)综合试验站:负责试验、示范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体系建设内容
第七条体系建设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二)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培育优良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三)农业产业链延伸: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提高农业附加值;
(四)农业品牌建设: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023年现代农业考核细则
2023年现代农业考核细则
一、前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农业已经成为当今农业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为了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制定考核细则以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势在必行。本文基于当前和预计的农业现状,对2023年现代农业考核细则进行规划和制定。
二、考核目标
1.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通过科技创新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的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 保护环境和生态。推动农业生产模式向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优化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3. 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4.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考核指标
1. 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根据不同作物和养殖品种,制定相应的生产指标,如粮食产量、蔬菜种植面积、乳制品产量等,同时要求农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质量和安全。
2.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考核农田水利设施的覆盖率和健全程度,重点关注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农业生产与水资源保护相结合。
3. 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考核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和成果转化,鼓励农民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和新工艺,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4. 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农田环境的保护和污染治理情况,督促农民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管理。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荫崔俊江
揖摘要铱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大创新遥地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延伸和补充袁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袁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袁对提升国家尧区域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重要作用遥本文主要以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第一期项目绩效评价为例袁总结评价过程中的指标体系构建思路尧构建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工作方向袁为构建科学尧合理的农业创新团队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一定的参考遥
揖关键词铱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尧项目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发挥科技对农业发展
的支撑作用袁提升我国农业发展创新
能力袁2007年农业部尧财政部联合印
发了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渊试行冤曳袁正式启动了现代农
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袁成为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
开端遥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袁
要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袁
发挥好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
作用袁补齐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短
板遥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袁天津市
于2016年设立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
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冶渊以下简称
野创新团队项目冶冤袁项目分为六个子
项目袁包括奶牛创新团队项目尧生猪
创新团队项目尧水产创新团队项目尧
蔬菜创新团队项目尧林果创新团队项
目和水稻创新团队项目袁每个创新团
队项目下设10到30个领域岗位专
家袁如奶牛创新团队项目下设了育
种尧饲料尧营养尧养殖尧经济尧污染治
理尧精细化管理尧奶牛健康尧安全生产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部分岗位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部分岗位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1.08.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部分岗位专家推荐工作的
通知
各有关产业技术体系,有关单位:
为保持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工作的连续性,充分考虑空出岗位专家所在单位科研基础和人员条件,经与有关首席专家商议,确定对部分空缺岗位专家数量较少的体系(空缺岗位2个以下)实行原岗位专家所在单位定向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体系岗位
本次定向推荐,涉及12个体系14名岗位专家(具体推荐单位及体系岗位见附表1)。
二、推荐标准条件
岗位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保证有充足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二)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主持或参与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以及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岗位职能作用的在职人员。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与岗位专家竞聘的,还应同时满足独立主持研究课题,并组建相应研发团队的优秀科技人员。
(三)具有统筹组织全省本岗位研发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能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四)能自觉遵守产业技术体系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产业技术体系组织管理机构的领导、协调。积极性高,能热心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全国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方案
全国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关于“建立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农业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结果”的要求,科学评价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加快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特制订本指标体系。
一、监测对象
监测评价全国及各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二、指标构建的依据
(一)构建原则
一是体现引领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突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三大体系”,突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目标导向,发挥评价指标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引领作用。
二是体现指导性。突出结果和过程的有机结合,既有度量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结果性指标,又有突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重点工作的过程性指标,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提供指导借鉴。
三是体现操作性。原则上选择社会公认的、反映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指标,突出权威性、透明性;指标数据符合国家统计制度特点,均能从现有统计数据获得。
四是体现连续性。在已开展的相关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工作
的基础上,大稳定、小调整,确保一个方法、一个标准对外,尽量减少办法调整对各地农业现代化评价工作带来的影响。
(二)指标选择
从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质量效益、绿色发展、支持保护等6个方面选取23个指标对农业现代化水平进行评价。前三个方面侧重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过程评价,后三个方面侧重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结果评价。
三、评价方法
(一)定量评价
评价指标数据属于统计部门统计范围内的,直接采用统计年鉴数据;属于行业部门统计范围内的,采用行业统计数据。确保评价指标数据真实有效,年度间口径一致、相互衔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
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5.07
•【文号】农计发〔2018〕11号
•【施行日期】2018.05.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农计发〔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就业增收等功能作用,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优势
特色产业,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示范带动省、市、县形成梯次推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和岗位科学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和岗位科学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2.05.30
•【文号】农科(产业)函〔2022〕2号
•【施行日期】2022.05.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和岗位科学家申
报工作的通知
农科(产业)函〔2022〕2号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打造国家农业产业科技战略力量,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开展首席科学家和岗位科学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一)首席科学家
1.水稻体系首席科学家
2.糖料体系首席科学家
3.绒毛用羊体系首席科学家
4.蜂体系首席科学家
(二)岗位科学家
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见附件1。
二、聘用条件与资格
(一)聘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2.具有科学家精神,公道正派,有大局观。
3.首席科学家要求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产业,具备宏观战略思维,有较丰富管理经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心胸开阔、相容性好,能团结带领体系专家完成各项任务。
4.岗位科学家要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熟悉产业情况。
(二)聘用资格
1.中国公民,身体健康。
2.不在非政府科研组织和境外机构任职并承担任务。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在企业兼职或任职等情况应符合规定。
3.首席科学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该产业相关技术研究10年以上。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
等创新性制度,在完善公司(园区)+农户,特别是扶持带小农户发展模式的同时,积极推进构建农户+园区、 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和合作机制健全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让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模式,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念好“优、绿、特、强、新、实 ”六字经,通过5年持续推进,构建我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 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 业园区,成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坚实基础和核心载体。基本原则是:
.绿色发展。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和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不低于40%,农业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建立有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制度。园区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 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高于全省同期水平。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公示
正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经各相关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范围
本次公示涉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的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等多个岗位。
二、公示名单
(以下为部分公示名单,具体名单请关注后续公告)
1. 首席科学家:
- 张XX(水稻)
- 李XX(小麦)
- 王XX(玉米)
- 刘XX(大豆)
2. 岗位科学家:
- 赵XX(植物保护)
- 孙XX(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
- 陈XX(农业经济与政策)
- 周XX(农业信息技术)
3. 创新团队首席专家:
- 吴XX(设施农业)
- 刘XX(水产养殖)
- 李XX(畜牧兽医)
- 王XX(农产品加工)
4. 岗位专家:
- 张XX(农业机械)
- 王XX(农业气象)
- 李XX(农业生态)
- 刘XX(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电子邮箱:************.cn
特此公示。
附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人选名单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2023年X月X日
附件说明:
1. 附件中名单仅供参考,具体人选以最终公示为准。
2.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反映,并提供相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6.08
•【字号】津农委计财〔2021〕52号
•【施行日期】2021.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天津农学院,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资金管理,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效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50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44号)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410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8〕1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5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天津市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
附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第三条考评的主要依据:
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
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工作日志;
4.其他。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2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5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
第五条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七条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
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研究室主任
1.对本研究领域的全国统筹情况;
2.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
3.与其他研究室的交流协作情况和与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第九条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前沿跟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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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第三条考评的主要依据:
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
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工作日志;
4.其他。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2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5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
第五条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七条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
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研究室主任
1.对本研究领域的全国统筹情况;
2.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
3.与其他研究室的交流协作情况和与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第九条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前沿跟踪情况;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综合试验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及完成情况;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情况;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见附件1)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一条首席科学家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考评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
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3.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体系全体人员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表见附件2),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4.考评意见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意见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考评会议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
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3.体系人员对被考评人打分(打分表见附件4、5),被考评人不对本人打分。
4.由执行专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组织对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执行专家组成员评分占权重的60%,体系人员评分占权重的40%,计算出本人的平均得分。
5.根据得分结果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80分以上
为优秀;60~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根据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6.原始打分表和考评意见由体系首席科学家管理办公室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意见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研究室主任
考评办法同第十二条(打分表见附件3)。
第五章考评结果处理
第十四条考评结束后一周内,首席科学家将本体系人员总体考评情况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所有人员的考评结果均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在体系管理平台上公布。
第十五条年度考评优秀的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将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活动。
第十六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首席科学家,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征求体系部分专家的具体意见后,向首席科学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七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由执行专家组对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八条综合考评与年度考评程序相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
一、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是重点任务、基础性工作、前瞻性研究、应急性任务等。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主要是中央和主产区地方政府生产决策咨询情况和被采用情况,本年度生产问题的监测上报情况,向社会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咨询情况等。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主要是对本产业研发全国地级以上立项情况的汇总分析、对其他科技计划或项目中涉及本产业的研发成果汇总分析,提供给管理部门和本产业专家参考等。
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主要是对本体系各研究室、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的各项工作管理情况;对本体系各研究室之间、岗位专家之间、研究室和岗位专家与综合试验站之间的工作协调情况等。
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主要是本体系运行中开展联合协作、与其他体系和项目的有机衔接、各种利益关系处理、求真务实学风建设和诚信道德建设情况等。
6.经费使用情况:是本体系的全部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首席科学家管理费、岗位专家基本研发费、综合试验站站长基本研发费。其中,首席科学家管理费的支出情况需详细说明。
二、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