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网设备版本入网管理办法(2015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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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网设备版本入网
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015年
第一节通则
第1条为了保证中国移动通信网的安全畅通,加强通信网设备版本入网管理,严把设备入网关,避免设备带病入网,提高通信网运行质量,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通信网设备版本是指中国移动的接入网、传送网和IP承载网、核心网、业务网设备、板卡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第3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为一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网通信设备版本入网进行统一管理;省级移动公司网络部为二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负责本省通信网设备版本入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4条一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入网管理的设备版本包括:
一、接入网:
1.移动接入网:
1)GSM无线网,包括BSC、BTS等无线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系统例如OMC-R,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2)3G无线网,包括RNC、NodeB等无线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系统例如OMC,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3)LTE无线网,包括eNodeB等无线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系统例如OMC,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2.无线接入网,包括WLAN系统,包括AC、AP、AS以及WLAN Portal等设备及相应网管系统,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3.有线接入网,包括PON和PTN接入网,包括PON、PTN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OMC 等设备,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二、传送网和IP承载网:
1.干线光传送网,包括一干、二干WDM、OTN、SDH、PTN设备,光协议转换器和收发器、以及相应的网管OMC等设备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2.城域传输网,包括城域WDM设备,OTN、SDH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OMC等设备,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3.同步网,包括铯钟、GPS\GLONASS\北斗卫星接收机、BITS、LPR, PRC 、NTP\PTP 时间服务器等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系统例如OMC,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4.卫星系统,包括LNA、HPA、U/C、D/C、MODEM、DCME等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系统,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5.IP骨干网:
1)承载网,包括IP承载网AR/BR/CR/CE设备,相应的网管OMC等设备,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2)CMNET骨干网、省网、城域网、IDC、CMNET国际和国内互联出口等路由器、交换机、接入服务器、域名服务器、RADIUS服务器等设备,相应的网管OMC等设备,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三、核心网:
1.电路域:包括MSC/VLR、GMSC、HLR/AUC、TMSC、HSS、独立SSP等主设备,以及相应网管系统例如OMC、OMC-S,外加彩铃平台等设备,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2.IMS IP多媒体系统,包括I/S/E-CSCF/BGCF、P-CSCF/SBC、HSS/SLF、MGCF、IM-MGW等主设备,IMS业务平台,以及相应网管系统例如OMC,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3.智能网,包括SCP、SMP、VC、独立IP等智能设备,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4.信令网,包括STP、DRA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系统例如OMC,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5.分组域:
1)GPRS核心网设备,包括SGSN、GGSN、域名服务器、BG、PCRF,CG,PCC 等设备及相应网管系统例如OMC,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2)LTE分组域设备:包括MME、SAE GW、EPC CG、EPC DNS等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管系统例如OMC,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四、业务网:
1.短信业务系统,包括短信中心、互联互通短信网关、梦网短信网关等设备及相应网管系统,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2.各数据业务平台系统,包括WAP网关系统平台、彩信业务系统平台、手机电视系统等设备及相应网管系统,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3.数据业务管理平台,主要包括MISC系统相关设备及网管系统,及附属其上的软件版本与软件补丁。
其他设备版本入网管理工作由二级软件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具体的管理办法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
基地业务平台和比照基地业务管理的平台的设备版本入网,暂由二级软件管理部门负责,并将情况向一级软件管理部门报备。
第5条新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的FOA测试原则上在现网的某一个局点进行,只有在获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入网许可证以后才能进行大范围装载和使用。
第6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
第二节设备版本入网管理的组织形式
第7条中国移动通信网设备版本入网管理工作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8条设备版本入网管理组织分为职能管理层和生产执行层。
第9条职能管理层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和省级移动公司网络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作为一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网通信设备版本入网进行统一管理,并指导二级管理部门的工作。
省级移动公司网络部作为二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配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实施设备版本入网管理,并负责本省通信网设备的具体入网管理工作。
第10条生产执行层是指具体设备的第一责任维护单位,各省可根据情况将设备版本入网职能管理层职责与生产执行层职责分开执行,也可以合二为一。
第11条根据需求,不同专业可由相关省移动公司选派人员组成相应的设备版本入网管理小组,并由组长单位牵头协助解决某一设备提供商设备版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设备版本入网管理的职责
第12条一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的职责:
1.制定、修订中国移动设备版本入网管理办法,优化管理相关流程;
2.汇总并整理中国移动对业务、功能、性能等增加或增强的要求、以及现网在运行软件存在的问题等;
3.组织设备厂商开发新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并且进行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入网测试的审查工作;
4.组织制定软件版本或补丁的装载计划,下发软件装载工单,督促实施进度;
5.组织不同厂家设备版本间的兼容性测试;
6.在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测试通过后向厂家颁发入网许可证,并及时向二级管理部门公布已经允许入网的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的测试及运行情况;
7.建立软硬件运行情况、软硬件状态、装载计划、功能清单等文档资料;
8.指导二级管理部门的设备版本入网管理相关工作。
第13条二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的职责:
1.在一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省通信网设备版本的具体入网管理工作,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设备版本入网管理实施细则。
2.汇总本省对业务、功能、性能等增加或增强的要求、在运行软硬件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3.配合一级管理部门进行新硬件、软件版本/补丁的入网测试工作。
在进行测试前,应对设备提供商提供的功能说明、测试环境、装载方案等进行详细论证,以确保测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测试完成后进行相应的总结,并向一级软件管理部门提交测试报告。
4.根据一级软件管理部门公布的新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的入网情况,掌握各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增加的业务及功能、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根据本省的需求,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发布入网许可的前提下,组织本省装载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5.配合一级管理部门进行不同厂家设备版本/补丁兼容性测试工作。
6.建立省内的运行情况、装载计划、功能清单等文档资料。
7.定期上报通信网软件版本/补丁现网装载情况。
第14条生产执行层的职责:
1.及时发现软硬件存在的问题,上报管理部门。
2.按照管理部门的入网测试工单进行新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的入网测试,在规
定时间内将测试情况反馈管理部门。
3.在颁发新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的入网许可后,具体负责所管设备的装载工作。
4.在软硬件加载后,继续观察使用运行情况,并针对运行情况提出反馈意见。
第15条组长单位牵头完成的工作主要有:
1.协助进行各厂商设备的软硬件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进行新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的确定工作。
3.协助审查新硬件软件版本或补丁的产品路标、入网申请计划以及适用范围。
4.定期汇总厂家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督促厂家及时解决,并及时将解决进展情况反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第四节设备版本补丁入网管理流程
第16条一级设备版本入网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的入网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第17条设备版本补丁的确定
1.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二级入网管理部门应向一级入网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版本/补丁的新功能、性能需求;一级管理部门综合二级管理部门对业务及功能等的增加、
性能改善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中国移动通信网的新业务及功能开发计划,与设备提
供商协商确定实现方案、实现的设备软件版本和提供时间等。
2.为使新设备和软件版本既能满足中国移动通信网业务及功能等发展的需要,又减少软件版本的频繁升级,原则上要求设备提供商每年按照与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商定的开发路标提供软件。
每年11月15前后启动各设备提供商下一年度产品路标的收集工作。
各设备提供商在下一年度的新产品不能超过该路标范围,但路标中的产品要根据需求以及现网情况启动测试。
3.全网范围内同设备提供商、同类型设备应尽量保持版本/补丁的一致性。
在新旧版本更替期间网上相同硬件平台的设备最多2个版本,在现网存在2个版本的情况下,如果设备提供商有新的软件版本的申请,应该一起提交现网已存在版本的升级计划,在新版本升级结束后现网至多存在2个版本。
第18条设备版本补丁的申请审查
1.分类应清楚,包括:新设备新版本、新版本(设备硬件不变)、新设备(软件版本不变)、功能型补丁(新增了业务功能)、缺陷修补型补丁、性能优化型补丁(CPU、内存、磁盘效率提升,软件运行速度加快)。
2.需求来源应明确,包括:正常设备/版本演进、新业务功能需求、解决现网BUG;设备提供商需求、中国移动需求。
3.每月20日,设备提供商要向一级入网管理部门提交下月申请计划,其中包括具体功能说明,后续装载是否涉及费用等。
一级入网管理部门会组织评审,评审不通过的项,下月不能提交申请。
对于存在网管接口变化的版本和补丁,还需在每个季度前的15日提交季度申请计划,包括版本补丁编号、网管接口变化等情况、计划申请时间等,并详细说明申请原因。
正式申请前,设备提供商需提供预审材料,一级入网管理部门会对网管接口变化情况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的项,不能提交申请。
4.对于涉及新业务的功能型版本或补丁,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统一规划的业务外,需要二级入网管理部门先提交正式公文,描述软件实现功能和提出需求的原因,否则设备提供商对应的入网申请不予受理和处理。
5.申请时限:设备提供商应与中国移动做好充分的沟通与交流,有一定的申请提前量,软件版本现网装载前2个月,软件补丁现网装载前2周。
对于紧急情况,可以采用绿色通道,由设备提供商申请,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同意后紧急装载,事后再按流程申请入网许可证。
6.申请内容:
1)申请表(硬件入网见附表1、软件版本补丁见附表2)。
2)提供功能详细清单,尤其是变化部分要着重说明,新功能国际规范/企业规范的遵从情况,操作维护的变化,网管接口的变化,计数器的变化,重要参数类型和参数取值的变化。
必须对新版本和补丁的所有特性进行说明,包括参数调整、license控制方式的改变等。
如后续发现申请时有未说明的功能或参数改变等,对设备提供商进行考核。
具体的材料要求请参照附表1与附表2中的材料清单部分。
3)设备提供商事先与测试省公司联系妥当后,明确FOA测试地点,并一次性提供所有的装载省。
设备提供商应联系测试条件最齐备的省公司进行FOA测试。
对于发生测试省公司没有测试条件的情况要对设备提供商进行考核。
4)如现网不具备测试条件,设备提供商应提供其实验室测试报告,并提供正式的书面承诺函,中国移动视情况对其实验室测试现场安排进行监督。
5.申请审查:一级软件管理部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进行申请审查,对于申请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考核,审查通过后转受理环节。
第19条设备版本补丁的受理
申请审查通过后,一级入网管理部门进行受理,主要考查的内容如下,2周之内给出受理结果。
如因设备提供商原因延误超过1周的,作为申请不通过退回申请。
如同意受理,进入后续环节,安排实验室测试及现场FOA测试;如不同意受理,设备提供商进行进一步整改,将受理期间设备提供商存在的问题记录考核。
1.对于全新硬件平台、软件版本,需要召集设备提供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详细了解产品的变化以及改善情况。
此外,还需适当了解省公司是否有需求。
2.对于全新硬件平台、软件版本都需要进行网管、安全、参数、告警标准化、特殊通信等方面的审核。
同时,可通过视讯会议的方式,请相关省公司专家参与审核申请材料和测试方案。
3.审查设备版本补丁在中国移动的适用度,之前关键问题的解决情况,可以进行FOA的省公司,时间进度安排。
4.审查材料是否全面、是否存在疑问、新硬件平台及软件版本是否在前一年的产品路标之中。
5.对于发现设备提供商少报新增软硬件功能的情况,要进行考核。
6.对于设备提供商重复申请的情况要进行核对,发现后要进行考核。
第20条设备版本补丁的测试
1.基本原则:
(1)测试按照申请类型分为实验室测试部分、现网FOA测试部分。
原则上新设备类型需要研究院实验室测试环节与现网FOA测试两个环节。
-对于新软件版本与重要补丁(新增业务功能,或对业务处理逻辑有调整),如果研究院具备条件则应委托研究院测试;如由其它部门牵头委托研究院测试,则应具有研究院的测试报告。
-低端路由器、交换机及其板卡,因现网不具备测试条件,不属于核心设备,一般只采用研究院实验室测试。
低端路由器、交换机是指除IP承载网CR、BR、AR、RR、CE 高端路由器设备,CMNet网骨干、城域及省网核心、SR及Bras设备、IDC的核心交换机及路由器之外的设备。
-新基站设备,无线、交换、传输专业的板卡,因实验室不具备测试条件,功能单一,已通过了工信部实验室测试,一般只采用现网FOA测试。
-各专业其他新设备类型均需要研究院实验室测试环节与现网FOA测试两个环节。
对于涉及网管接口变化的版本和补丁,在现网测试前,还需要进行设计院实验室测试,主要测试网管接口的功能、协议一致性和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网管接口的性能在现网测试。
如属于需尽快测试和装载的版本和补丁如修复故障隐患的缺陷补丁,可在现网测试的同时进行设计院实验室的网管测试。
(2)设备提供商根据中国移动测试规范给出整体测试案例,包括研究院实验室测试部分和现网测试部分,两部分要互相补充,对于无法进行测试的部分要提前说明。
(3)原则上研究院/设计院实验室测试和现网测试串行进行,如果时间不允许,经过一级入网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并行进行,对实验室测试发现的问题要在现网进行验证。
现网测试时间,对于全新硬件平台,新设备前期设备到货安装调测1月,测试2个月,要求在功能、业务等测试(除压力测试外的其它所有测试)完毕带现网业务后,至少在现网试运行3个月以上才可提交测试报告。
对于全新软件版本,测试约2个月,在功能、业务等测试(不含压力测试的其它所有测试)完毕后,至少在现网试运行1个月以上。
对于常规软件补丁,测试2周,在所有测试完毕后,在现网试运行2周,因此在省公司测试周期一般1个月;紧急补丁测试1周,在所有测试完毕后,试运行1周,因此在省公司测试周期一般2周。
压力测试需在带现网业务后1个月内完成,如在1个月内现网不具备压力测试条件,由一级入网管理部门测试评审专家组确定压力测试的时间。
(4)测试严格按照既定的测试时间推进,包括设备提供商进度、实验室进度和省公司进度,一级入网管理部门进行时间和进度管理。
如因设备提供商原因延误超过1周的,作为测试不通过退回测试。
如因测试复杂需要较长测试时间等非设备提供商原因需要延期的,测试省公司要向一级入网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测试时间。
2.研究院实验室测试
(1)实验室测试的组织:由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委托研究院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测试小组,测试小组包括一级入网管理部门的人员,对新硬件设备等进行测试。
(2)实验室测试规范:一级入网管理部门从测试规范中选出需亲自参与的关键测试项。
(3)实验室测试时间:
-同一型号硬件设备,如测试不通过,两次申请测试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再次申请测试到上次研究院实验室测试结束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否则一级入网管理部门不安排测试。
再次申请时设备型号应有改进。
-研究院实验室测试前,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召集研究院与设备提供商召开三方会议,协商确定开始测试的时间和测试时长。
对需要测试多个设备的,三方协商明确先后次序和每个设备的开始测试时间与时长。
-研究院测试场地如正用于其它测试(如集采等),可以协商测试正式开始时间,原则上开始时间不晚于研究院收到一级入网管理部门测试委托函2个月。
-实验室具备测试条件后,对于新硬件平台,如不涉及与其他多个设备提供商设备进行兼容性测试,测试项目不超过450项的,原则上测试时间不超过3个月。
如需要与其他多个设备提供商设备进行兼容性测试,或是测试项目超过450项的,原则上测试时间不超过6个月。
新软件版本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对于全新硬件平台,要求设备提供商新设备实验室到货1个月内。
设备提供商到货延迟先警告一次,到货延迟不能超过1个月,二次延迟的作为测试不通过。
设备提供商设备到货,研究院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到货后设备提供商要在1个月内完成测试设备安装调测,具备测试条件。
(4)实验室测试地点:在实验室或新装设备上进行。
(5)实验室测试的软件版本:
-对于承载专业的高端路由器和交换机,如送测使用的软件版本为没有入网许可的新版本,应在申请测试的同时提交被测软件版本,在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备案2个月,否则不能用于测试。
-研究院测试原则上不进行软件版本更换。
对于承载专业路由器和交换机,在满足变更条件的情况下,并经评审和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测试前可允许更换1次版本,更换条件与流程参见附件3。
(6)实验室测试方案评审:测试小组成员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包括测试地点、测试时间、测试内容、软件版本装载步骤、紧急异常情况处理办法等。
一级入网管理部门牵头对研究院的测试方案进行评审。
(7)实验室测试委托:一级入网管理部门通过正式函件委托研究院进行测试,实验室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功能、性能、设备电信级要求、节能减排要求等,除正常情况的测试外,也需要结合现网故障等进行异常情况的测试,完善测试内容和规范,可参考工信部测试标准,并对测试规范、方案、测试小组人员名单、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必须到场的测试项、测试时间等信息予以明确。
(8)实验室测试:测试小组负责验收测试,在完成测试手册的每个测试项目后,均需认真填写实际测试结果、测试时间、及补充说明等。
对于每天的测试结果,如无异议设备提供商必须在工作日24小时之内现场签字确认,否则当天测试结果作为不通过。
设备提供商如对某项测试结果提出异议。
经研究院分析确定,在属于测试仪表配置问题的情况下可提出重复测试,次数不限;在属于设备提供商设备配置问题的情况下也可提出重复测试,但不超过3次。
一级入网管理部门人员现场参与关心的测试项测试并提供测试简报。
测试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即可停止测试,退回到申请环节。
(9)实验室测试设备提供商配合:
-研究院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设备提供商进行解释的,设备提供商答复的时间应不超过工作日24小时。
如果由于设备提供商原因造成超时未完成测试的项目,评定为不通过。
-测试开始前,设备提供商需对测试设备硬件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参测硬件无
任何损坏。
如有硬件设备/板卡质量不佳损坏的,直接判定为测试不通过。
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设备质量不佳而硬件故障导致某个测试项不通过,该项测试结果为不通过,不进行重复测试。
(10)实验室测试结果报告:测试结束后,研究院召开测试总结会,请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和设备提供商参加,对测试结果进行总结。
研究院通过正式函件提交相应的实验室测试报告至一级入网管理部门。
(11)实验室测试结果评审:对于实验室与现网测试串行进行,或只有实验室测试环节的FOA测试,实验室测试后,一级入网管理部门对测试结果进行评审,基本满足规范要求,才进入下一个环节;对于实验室与现网测试并行进行的FOA测试,实验室测试结果与现网测试结果合在一起评审。
(12)补测:对于设备关键项测试不通过的,如属于测试时间超过3个月的复杂测试,设备提供商修正后,可考虑补测一次。
补测可不再重复入网的申请受理阶段,直接进入实验室测试。
是否允许补测,补测的具体时间由一级入网管理部门、研究院、设备提供商协商确定,形成会议纪要。
2.现场测试
现网测试分为功能和性能两个部分,关于性能测试要在FOA测试前确定测试模型,测试中要着重验证。
(1)现场测试的组织:由一级入网管理部门以入网测试工单的形式,委托相关省公司二级入网管理部门(或设备维护责任部门)进行新设备及软件版本/补丁的现网验收测试。
(2)现场测试的专家参与:对于重要软件版本的现场测试,需增加专家现场参与测试,进行过程评估的环节。
(3)现场测试地点:原则上选择1台现网在运行设备上进行,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可选择多台设备进行测试。
(4)现场测试的准备:
二级入网管理部门(或设备维护责任部门)负责确定测试地点、测试时间、测试内容、软件版本装载步骤、紧急异常情况处理办法等,并认真了解现场测试局的情况。
如二级入网管理部门(或设备维护责任部门)发现新设备及软件版本/补丁缺少详细的说明文件,或说明过于简略,可将入网测试工单退回设备提供商,要求其补充相应说明材料。
设备提供商补充说明材料后再次提交申请,经一级入网管理部门记录后纳入对设备提供商的考核,以入网测试的工单形式,委托二级入网管理部门(或设备维护责任部门)进行新设备及软件版本/补丁的现网验收测试。
正式测试开始前,二级入网管理部门特通测试人员应确保网元特通功能已正确安装并处于激活状态。
(5)现场测试:二级入网管理部门(或设备维护责任部门)应保质保量的完成现场测试工作,在完成测试手册的每个测试项目后,均需认真填写实际测试结果、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