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范文
电脑编程员职业标准
电脑编程员职业标准
背景
电脑编程员是一种专业人员,负责开发和维护计算机程序。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脑编程员的需求逐渐增加。为了确保电脑编程员能够胜任工作并提供优质的服务,有必要制定一份电脑编程员职业标准。
职责和要求
- 熟悉常见的编程语言,如Java、Python、C++等,能够进行软件开发和调试。
- 具备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快速分析和解决程序中的bug。
- 熟悉数据库管理系统,能够设计和维护数据库。
-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沟通,并完成协作开发的任务。
- 持续研究和掌握新的技术和编程工具,保持对行业发展的敏感性。
技能和知识
- 精通一种或多种编程语言,如Java、Python、C++等。
- 熟悉常用的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如Windows、Linux、Visual Studio等。
- 掌握软件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软件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 了解常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相关的SQL语言。
- 具备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能够阅读和理解英文文档。
职业发展
- 持续研究和提升技能,跟随行业的发展趋势。
- 积极参加培训和研讨会,与同行交流,拓宽自己的视野。
- 参与项目和团队,积累项目经验和团队合作能力。
- 考取相关的职业认证,如Oracle Certified Professional等,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职业道德
- 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
- 尊重知识产权,遵守软件许可协议和版权法律。
- 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贡献。
计算机软件工国家职业标准
计算机软件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软件工。
1.2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程序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級程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程序设计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程序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程序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1)标准教室:用于理论知识培训;
(2)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和软件环境的实验室:用于技能操作培训。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以上各等级申报条件均参照“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程序设计师的考核还包括综合评审。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师)国家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师)国家职业标准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师)。
1.2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程序员不少于200标准学
时;高級程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程序设计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程序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程序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1)标准教室:用于理论知识培训;
(2)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和软件环境的实验室:用于技能操作培训。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以上各等级申报条件均参照“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程序设计师的考核还包括综合评审。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1)取得职业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程序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职业技能要求
2.1程序员
2.1.1掌握计算机系统基础知识,包括计算机硬件、操作
系统、计算机网络等基础知识。
2.1.2掌握至少一种编程语言,能够进行程序设计、编写
和调试。
2.1.3掌握常用数据库系统的使用方法,能够进行数据处
理和管理。
2.1.4具有一定的软件测试和维护能力。
2.2高级程序员
2.2.1掌握多种编程语言和开发工具,能够进行复杂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2.2.2具有较强的软件测试和维护能力,能够进行系统的优化和升级。
2.2.3掌握常用的软件架构和设计模式,能够进行系统的架构设计和优化。
2.3程序设计师
2.3.1具有较强的系统分析和设计能力,能够进行大型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2.3.2掌握常用的软件开发方法和流程,能够进行项目管理和团队协作。
2.3.3具有一定的软件架构和设计能力,能够进行系统的架构设计和优化。
3.职业发展
3.1初级阶段
从事程序员工作,掌握一种编程语言和基础数据库知识,能够进行简单的软件开发和维护工作。
3.2中级阶段
从事高级程序员工作,掌握多种编程语言和开发工具,具有较强的软件测试和维护能力,能够进行复杂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3.3高级阶段
从事程序设计师工作,具有较强的系统分析和设计能力,能够进行大型系统的设计和开发,掌握常用的软件开发方法和流程,能够进行项目管理和团队协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定型职业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作为正式的职业进行
明确分类与规范,这个职业在信息时代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以下是基于现有信息对这一职业的详细分析:
1.职业定义
o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是指运用计算机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利用各种计算机语言和软件开发工具,设计、编写、测试和维护计算机
软件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职业等级划分
o按照中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被划分为多个等级,反映其技能和职责的不同层次:
▪初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通常是入
门级别,负责基本的编码任务和模块实现;
▪中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一定
工作经验和技术积累,能够独立承担部分项目模块的设计
和开发,并参与系统集成;
▪高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往
往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架构师,负责整体系统设计、技
术路线选择、复杂问题解决及团队管理等工作。
3.职业能力要求
o具备扎实的计算机科学基础,了解数据结构、算法设计、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相关知识;
o精通至少一种或多种主流编程语言,如Java、C++、Python等;
o能够按照需求分析文档进行软件设计,编写高质量的代码;
o熟悉软件开发流程和项目管理方法;
o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
o对新技术保持敏感性,有持续学习和技术创新的能力;
o在高级别岗位上还需具备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以及较高的战略视野和决策能力。
4.工作内容
o设计、编写、调试和修改计算机应用程序;
o参与软件需求分析,制定设计方案;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
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
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
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略)
1.6基本文化程序(略)
1.7培训要求(略)
1.8鉴定要求(略)
1.8.1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郑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
合格。程序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2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略)
1.8.3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爱岗敬业,严守保密制度。 (2) 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团队精神。 2.2 基本知识
2.2.1计算机基础知识
(3) 计算机硬件的基本组成。
(4) 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组成。
2.2.2软件开发基础知识
(1) 程序语言基础知识
(2) 数据结构基础知识
(3) 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4) 数据库基础知识
(5) 网络编程基础知识
(6) 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2.2.3网络基础知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2008年修订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软件开发工具,从事各类软件编程、调试的技术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计算和逻辑思维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软件环境等必备软硬件条件的实操机房。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计算机程序员国家职业技能
计算机程序员国家职业技能
计算机程序员国家职业技能是指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对从事计算机程序设计、编码、测试、维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的技能要求和资格认证。计算机程序员是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他们的工作涉及到软件开发、系统分析、算法设计等多个方面,对于提升国家的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职业定义
计算机程序员国家职业技能是指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使用计算机编程语言和工具,进行软件开发、系统分析、算法设计、程序编码、测试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职业技能要求
1. 计算机系统知识:熟悉计算机硬件、软件、操作系统、网络通信等基本知识。
2. 编程语言:掌握至少一种编程语言,如Java、C++、Python、C#等,并能熟练使用相关开发工具和环境。
3. 数据结构和算法:了解常用的数据结构(如数组、链表、树、图等)和算法(如排序、查找、动态规划等),并能根据实际问题设计合适的算法。
4. 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熟悉软件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部署和维护等环节,并能按照规范进行软件开发。
5. 数据库知识:了解数据库的基本概念、设计规范和SQL语言,能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如MySQL、Oracle、SQL Server等)进行数据存储、查询和管理。
6. 前端技术:掌握HTML、CSS、JavaScript等前端技术,能进行网页设计和开发。
7. 版本控制:熟悉Git等版本控制工具的使用,能够进行代码的版本管理和协同开发。
8. 软件测试:了解软件测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编写测试用例,进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 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程序员不少于
200标准学时;高级程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程序设计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程序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程序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置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和软件环境的实验室。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程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 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程序员不少于
200标准学时;高级程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程序设计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程序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程序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置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和软件环境的实验室。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程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1。2职业定义:从事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选型、编程,并对应用系统进行设计、集成和运行管理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色觉正常,动作协调。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240 标准学时;三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180 标准学时;二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180 标准学时;一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1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培训四级、三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 年以上。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配备计算机的多媒体教室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在具有计算机及其网络、可编程序控制器硬件和相关软件、外围设备与被控对象以及万用表等必要的检测设备的场地进行。
员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
(员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
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1、职业简介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略)
1.6基本文化程序(略)
1.7培训要求(略)
1.8鉴定要求(略)
1.8.1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郑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之上者为合格。程序设计师仍须进行综合评审。
1.8.2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略)
1.8.3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爱岗敬业,严守保密制度。
(2)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现,壹丝不苟,精益求精,团队精神。
2.2基本知识
2.2.1计算机基础知识
(3)计算机硬件的基本组成。
(4)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组成。
2.2.2软件开发基础知识
(1)程序语言基础知识
(2)数据结构基础知识
(3)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4)数据库基础知识
(5)网络编程基础知识
(6)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2.2.3网络基础知识
(1)网络基本结构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
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
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
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略)
1.6基本文化程序(略)
1.7培训要求(略)
1.8鉴定要求(略)
1.8.1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郑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
合格。程序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2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略)
1.8.3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爱岗敬业,严守保密制度。 (2) 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团队精神。 2.2 基本知识
2.2.1计算机基础知识
(3) 计算机硬件的基本组成。
(4) 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组成。
2.2.2软件开发基础知识
(1) 程序语言基础知识
(2) 数据结构基础知识
(3) 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4) 数据库基础知识
(5) 网络编程基础知识
(6) 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2.2.3网络基础知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
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
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
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略)
1.6基本文化程序(略)
1.7培训要求(略)
1.8鉴定要求(略)
1.8.1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郑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
合格。程序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2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略)
1.8.3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爱岗敬业,严守保密制度。 (2) 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团队精神。 2.2 基本知识
2.2.1计算机基础知识
(3) 计算机硬件的基本组成。
(4) 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组成。
2.2.2软件开发基础知识
(1) 程序语言基础知识
(2) 数据结构基础知识
(3) 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4) 数据库基础知识
(5) 网络编程基础知识
(6) 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2.2.3网络基础知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2008修订)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2008 年修订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 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软件开发工具,从事各类软件编程、调试的技术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计算和逻辑思维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色觉正常,手指、手
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5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5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软件环境等必备软硬件条件的实操机房。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国家职业职业标
准
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
国家职业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
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略)
1.6基本文化程序(略)
1.7培训要求(略)
1.8鉴定要求(略)
1.8.1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郑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
合格。程序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2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略)
1.8.3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爱岗敬业,严守保密制度。 (2) 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团队精神。 2.2 基本知识
2.2.1计算机基础知识
(3) 计算机硬件的基本组成。
(4) 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组成。
2.2.2软件开发基础知识
(1) 程序语言基础知识
(2) 数据结构基础知识
(3) 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4) 数据库基础知识
(5) 网络编程基础知识
(6) 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2.2.3网络基础知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2 职业定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程序员不少于
200标准学时;高级程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程序设计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程序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程序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置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和软件环境的实验室。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程序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程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程序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程序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程序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1:3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1:3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的实验室进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或会议室进行。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爱岗敬业,严守保密制度。
(2)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团队精神。
2.2 基础知识
2.2.1 计算机系统的组成
(1)计算机硬件的基本组成。
(2)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组成。
2.2.2 软件开发基础知识
(1)程序语言基础知识。
(2)数据结构基础知识。
(3)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4)数据库基础知识。
(5)网络编程基础知识。
(6)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2.2.3 网络基础知识
(1)网络基本结构。
(2)网络协议与标准。
(3)信息安全基础知识。
2.2.4 计算机专业英语基础知识
2.2.5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2)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程序员、高级程序员和程序设计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程序员
3.2 高级程序员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3.3 程序设计师
4.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4.2 技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