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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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政策

农村税费改⾰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劳务,采⽤村民⼀事⼀议⽅式解决。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事⼀议筹资筹劳⼯作总体上呈萎缩状态,事难议、议难决、决难⾏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通过实施⼀事⼀议财政奖补项⽬,充分调动全县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建⽴和完善民主议事规则,使基层⼲部和农民群众运⽤民主议事的⽅式解决涉及农民切⾝利益的问题,建⽴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机制,使全县绝⼤部分村内道路实现硬化,村民⽤上清洁安全的饮⽤⽔,村容村貌有较⼤改观,⼩型农⽥⽔利、环境卫⽣、公共⽂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整体提升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整体⽔平,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根据《**省农村税费改⾰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案的通知》(⽢农税改〔2010〕7号)精神,现将我县有关奖补政策宣传如下:

⼀、⼀事⼀议财政奖补对象、范围、标准和⽅式

(⼀)奖补对象

⼀事⼀议财政奖补对象限于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产⽣活公益建设项⽬。财政奖补资⾦应全部⽤于村民议事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改变资⾦⽤途。

(⼆)奖补范围

⼀事⼀议财政奖补范围仅限于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前⽀农资⾦没有覆盖、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产⽣活公益事业项⽬。主要包括: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激发乡村居民的自我发展和自治能力,提高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我市制定了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通过奖励,推动乡村公共设施、文化教育、卫生医疗、体育运动等公益事业建设。

2.提高乡村居民自治能力。引导村民参与决策、宣传、监督和管理,增强自治意识和组织能力。

3.推进社会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核心内容

1.项目选择。村委会根据农村公益事业需要和村民意见,提出1-3个项目建设方案,并列出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资金预算。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难度,村委会制定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列出项目投资总额、财政奖励资金和村民自筹资金等明细,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充足。

3.申报报批。村委会将项目建设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提交乡镇政府或县区政府,经过审批后,可以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4.实施管理。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组织规划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规定时间、质量、资金实施。同时,引导和培训村民参与项目管理和维护工作。

5.评估考核。乡镇政府或县区政府对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效果、社会影响、资金使用情况等,评估结果影响村委会下一年度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资格。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政府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对财政奖补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使更多的村民参与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民主决策程序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对村民筹资筹劳的资金管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村级自筹资金包括符合相关政策的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职责: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

(二)省农业农村厅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和目标任务方案;指导地方组织项目实施;监督以工作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实施部门绩效管理等。

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工作流程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立项申报: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的负责人或村级组织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并编制项目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计投资金额、项目计划、预期成效等。

2. 项目审核:村级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项目申请材料,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3. 项目论证:对初步筛选出的项目进行论证,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评估,确定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4. 项目评审:将论证通过的项目提交给村级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分和评审,综合各方面评价确定项目的获奖资格。

5. 财政奖补申请:村级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认获奖项目,并协助项目负责人或村级组织编制财政奖补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计划书、财务预算、资金需求等。

6. 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请材料和获奖情况,确定奖补资金的拨付方案和金额,并通过财政渠道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指定账户。

7. 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或村级组织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按照拨付的奖补资金进行项目实施,包括采购设备、施工建设、人员培训等。

8.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相关部门或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项目的合规性和预期成果是否达到要求。

9. 资金追踪和使用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或村级组织需要对项目的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并按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村级公

益事业建设工作已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而财政奖补则是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

具有激励村级组织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生产生活保障

水平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补政策对象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政策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村级组织:

1. 注册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

2. 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村级组织。

三、奖补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资金来源为省、市、县(市、区)财政专

项资金。

四、奖补标准

1. 奖补对象按照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2. 优秀等级:完成的公益事业建设任务数量、质量均达到要求,被评为优秀的村级组织可获得10万元的奖金;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561号)

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

目的资金。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

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及本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奖补对象。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第七条奖补范围。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内道路、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政 策 法 规
工作考核 内 容 主要 包 括 组 织保 障 、资 金 安排 、
补资金支 出在 “ 村级一 事一议 的补助 ”科 目中反 对
映 。地方 财 政部 门可按 照 “ 道不 乱 、权 限不 变 、 渠
项 目规划 、制度建设 、监 管系 统建 设 、政 策落 实 等 方面 。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
议财政奖补范 围;农 民房 前屋 后 的修路 、建厕 、打 井 、植树等投资投劳 由农 民 自己负 责。 ( )严格管理 ,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三
第十条
中央一 事一议 财政奖 补资 金 主要 依 据
农业人 口、地方财 政 困难 程度 等 因素分 配 ,并考 虑
对各省一事一议 财政奖 补工作 开展情 况 的工作考 核 和监督 检查结果 。 第 十一条 省 、市 、县级 财政 部 门对下 分配 一
财力状况适度增长 。
第 九条
地方各 级财政 部 门应按 照本地 区有关
规定 ,将本级财政 负责 安排 的一事一 议财 政奖 补资 金列入预算 ,逐步增加资金规模 。 本级财政 安排 的奖补 资金 ,应 与上级 财政 部 门
下达 的奖补资金一并 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 目。
继续通过现有专项 资金 渠道解 决 ,不得列 入_ 事一
●政策法规
21 02年 第2期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项目工作流程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视以及财政资金的逐步增加,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成为了关注焦点。该项目的工作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涵盖了申报、评审、资金拨付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操作。在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合理、规范的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本文将深入探讨,分析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背景

我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不足、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为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关部门逐渐增加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其中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便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二、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概述

1. 申报阶段

——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

——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

——申报资格审核

2. 评审阶段

——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估

——综合评分确定资助项目

——编制评审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

3. 资金拨付

——组织编制项目预算

——提请拨付资金

——监督项目实施情况

以上仅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简要概述,下面将从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

三、申报阶段

申报阶段是整个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第一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申报阶段需要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各村必须明确自身的项目主体身份,确保符合申报资格的要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金需求,确保资金使用得当。其次,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也是申报阶段的关键步骤。申报材料要求全面、准确、规范,包括项目的必要信息、数据统计、预算规划等内容,以确保审核人员对项目有清晰的了解。最后,申报资格审核是申报阶段的最后一道关卡,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够进入下一阶段,因此要求村级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对待,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 兵团及黑龙江省、广东省中央直属垦区,
奖补项 目的资金 。
( 四)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坚持办
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下同)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 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 标, 重点
目,国家按规定给予奖补; 跨村以及村以 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 、 反映最强烈 、 利益 第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 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继续通过现有 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入预算, 逐步增 投入、 社会捐赠资金到账,具备项目 开工 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 条件后, 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由县级财 补项目申报、 审核、 实施、 验收、 资金拨 县级财政部门 应认真做好与乡镇财政 本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 应与上级 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拨付资 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团财 务局 :
21 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 0o
为全面贯彻落实Hale Waihona Puke Baidu级公益事业建设 财政 奖补试点工作 的通 知》( 国农改 部门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周密部

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 『 L]号 )等文件精 神,我部制定了 署 ,稳妥实施 ,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 2 O O 1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验收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建设农村中群公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公益项目。项目的实施对解决民生问题现实意义重大、政策性强,为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使我县广大农村充分享受国家改革开放的辉煌成果和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视验收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是项目实施的最后工作环节,是检验项目成效、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上级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环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验收。

二、验收依据

以上级的各有关文件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及武鸣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为主要依据了,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组织验收。

三、成立验收小组

1、各镇政府要成立一个五人左右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本镇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100%全面验收。

2、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综改办)负责组织对各镇的抽验,抽率不低于30%。

四、验收程序

1、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由项目所在村屯提出验收申请,即填写全区统一印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表中各栏填写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炼、数字清楚。填完表后作为验收申请报送镇政府项目验收小组。

2、镇政府验收小组收到村屯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后要及时组织对项目的验收。验收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要求;(3)工程是否有一事一议标志;(4)项目材料,主要是报账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报账要求;(5)在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上填写项目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组长要签名并盖上镇政府公章后报送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前言

为了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

会发展,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金来源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于政府部门对于村级公益事业

建设的财政支持和扶持,以及其他社会捐赠和资助。

资金用途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城乡公共

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民生保障等方面。具体用途如下:

1.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如村级广场、公园、公厕、路灯、道路等。

2.环境卫生整治:如城乡垃圾清理、公厕卫生、道路清扫、河道治理等。

3.民生保障: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疾病救助、教育扶贫、助学金等。

4.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条件和程序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

2.提出的项目应当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并符合当地的经济

社会发展规划。

3.申请人应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项目建设并负责后续维护。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计划书和预算。

2.村委会审核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成立村级公益

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负责工作组并组织项目实施。

3.工作组完成项目后,向村委会报告并进行验收。

4.村委会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财政奖补资金。

资金使用和管理

资金使用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

1.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资金使用应当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拉动作用。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技术指导意见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技术指导意见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技术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道路硬化

为了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设施,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使用效率,对村组道路硬化施工技术作以下要求:

一、村级通组主路宽度原则上为4米左右,最低不少于3.5米,最高不超过4.5米,转弯半径不少于10米,最大纵坡度不超过百分之十三,线路走向必须顺适流畅,除留有错车道的位置外,其他任何路段不允许出现折角。

二、路基基层和路面:

1.新修道路路基必须铺筑马牙石:3.5米及以上宽度道路,马牙石厚度不少于15厘米;2米至3米路面宽度道路,马牙石厚度不少于12厘米;1米至1.5米路面宽度道路,马牙石厚度不少于10厘米。马牙石路面要用沙石填隙平整,经碾压密实后放可用C20混凝土进行硬化。混凝土路面厚度值为对应的马牙石厚度。(C20水泥混凝土配合比为:水泥298公斤(325#),中粗沙0.49M3,碎石0.8M3)o施工要严格按照配合比指标配合混凝土。在浇筑中必须使用自振动板进行多次震动,用振动棒进行振捣密实道路边缘及缝隙处。沿线路纵向每间隔5米必须设伸缩缝,可用木板隔取或切割机割缝,必须割穿混凝土层。

2.在原有路基上直接进行道路硬化施工的,先用马牙石和沙石整体填补坑洼处,在采用C20混凝土浇筑。通村公路混凝土厚度为15厘米;人行步道混凝土厚度不少于10厘米。

3.硬化路面表面要求平整,不能积水洼;纵坡度比大于百分之五的路段,需做好防滑处理。

4.浇筑完成后的路面要及时进行洒水保养,每天3次,连续保养28天。

三、为保证路面的使用年限,道路两侧需设排水沟。按照30*30*60厘米进行修砌,最低不小于20*20*30厘米的标准。如图所示: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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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资⾦管理办法篇1

第⼀条 为全⾯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事⼀议财政奖补)政策,进⼀步规范⼀事⼀议财政奖补资⾦管理,提⾼资⾦使⽤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事⼀议财政奖补资⾦,是指中央和地⽅各级财政安排专项⽤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项⽬的资⾦。

第三条 ⼀事⼀议财政奖补资⾦应按照以下原则进⾏使⽤和管理:

(⼀)民办公助,适当奖补。⼀事⼀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给予适当奖补。

(⼆)分清责任,明确范围。对农民通过⼀事⼀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本省(含⾃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产建设兵团及⿊龙江省、⼴东省中央直属垦区,下同)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国家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渠道解决,不得列⼊⼀事⼀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负责。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以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许多地方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建设,激发财政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措施,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就是其中一项,下面将对其实施方案做出详细介绍。

二、奖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目的

1、奖补的具体内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村的公益事业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项,适时提出财政补助的奖补办法,为相关地方的建设提供财政支持。

2、奖补政策的目的

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各镇、村发展公益事业,推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是要调动公益事业建设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下面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1、时间安排

政策实施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一般建议在6月

份开展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确定需要开展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7

月份开始进行奖补申请,8月底前完成奖补申请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2、项目范围

奖补项目的范围不限,可以围绕提高村庄内的服务质量、美化

工作、加强环保工作等进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必须能够

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并且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3、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为各镇街道、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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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按照国家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科学制定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普惠与特惠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均衡、有序开展。

(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后,开展筹资筹劳,在农民筹资筹劳到位后给予奖补。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符合实际,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建设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公开公示,阳光操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县级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督促检查;省级负责制订管理办法、对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市级负责指导县级编制规划、对县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检查;乡镇负责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监管等。

第二章项目规划和申报审批

第六条县级应结合本地城乡规划、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市级督促指导县级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本辖区项目规划工作,汇总编制全市项目规划,经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各地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优先选择群众急需、受益面大、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不断提高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第八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

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申请。具体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民主程序议定。

乡镇对村级申报的一事一议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县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改办)。

县级综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并将批复项目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系统上报省、市综改办。

市综改办应将本辖区当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算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及所在村组名录等情况,于每年5月15日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上报省综改办。

第三章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

第九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严格遵守《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的上限标准,不得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县乡财政、综改部门应根据筹资筹劳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到位情况,及时通知、督促项目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可由村两委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第十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应发挥村民理财小组、项目理事会、项目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县级综改办及乡镇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第十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成后,县乡财政、综改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办理财政奖补资金清算,并做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章项目管护和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县乡财政、综改部门应督促指导村级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和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县乡财政、综改部门应督促指导村级按照村务公开的

要求,对已建成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与使用、实施单位、竣工验收等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和公示牌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县乡财政、综改部门应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将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方案和清册、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工程预决算、施工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前(中)后图片、考核验收资料、资金拨付凭证以及管护协议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第五章项目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县乡财政、综改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奖补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省、市综改办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保证一定的检查面。

第十九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未履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或程序不完善的,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的,乡村干部直接参与项目施工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乡村干部个人领取奖补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的,以及违反规定出现其他问题的,视

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奖补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交通工具等设备,保证项目规划、申报、查勘、实施、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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