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为使我校教科研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了奖励在教科研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职工个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我校教科研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努力提高我校教科研整体实力,根据兄弟学校经验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内容及标准主要包括:立项教科研课题的奖励、获奖教科研成果的奖励、论文与著作的奖励、专利与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学科与专业建设贡献奖的奖励等。
1、具体内容如下:(一)教育著作类成果:指校内使用或公开出版的教材及教辅资料等;(二)教育论文类成果:指在校刊发表或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等;(三)教科研课题类成果:指由我校教师主持并已经结项的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由我校教师参与并已经结项的专利与应用技术成果2、奖励标准如下:(一)教材:每2000字按1节额外工作量计酬,示范校建设优质课教材编写奖励按教科研课题类成果申报(二)论文:在校刊发表论文按3节额外工作量计酬,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按6节额外工作量计酬(三)教科研课题类成果:由课题组报告申请奖励,报学校领导审批确定奖酬金二、奖励申报流程学校每学年统计一次教科研成果,每学年度放寒假前两周,开始启动教科研成果考核程序:(一)教务科发出教科研成果考核通知并发放个人申报;(二)部门初审;(三)教务科按奖励标准汇总报表;(四)主管领导审查;(五)校长审批。
三、申报要求:(一)发表论文的奖励申请应提交该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
(二)教材奖励申请应提交出版物原件。
(三)其他成果应提交与该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成果所提交的材料均应携带原件一份以备核查。
在执行奖励制度时发现弄虚作假或有侵权行为者,将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相关解释,未尽事宜,报请学校领导裁定。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教科研管理工作,调动和鼓励教职工从事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教科研评价的导向作用与激励功能,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本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提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科研成果奖励原则和范围(一)奖励原则1.“我校”冠名原则;2.注重原创,突出应用;3.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奖励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教师以及各部门从事教研、科研及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成果。
共分为论文类、学术著作(教材)类、教科研项目类、教学改革与建设类、成果获奖类等。
二、奖励标准(一)论文1.论文奖励标准(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000元/篇。
主要包括《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主办)收录的学术刊物。
(2)在其他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元/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3)在其它非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300元/篇。
(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重要报纸上发表2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可视作“核心期刊”,按核心期刊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在其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奖励1000元/篇,市级300元/篇。
2.论文的发表及字数要求具体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不足字数的论文按相应标准的二分之一计算,论文集或增刊不计。
3.论文如为多人合作共同署名发表,按署名先后分别计算,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占70%,其他作者平均分配。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板)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评奖原则及范围(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2.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价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1)先进性。
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
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
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3)价值。
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区教育局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3.奖励等级及条件(1)基本条件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Xxx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奖励办法
为了全面实施我校科研兴校战略,着力打造教育科研品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奖励的原则
1、激励性原则:旨在激励和推动我校全面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对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并在活动中大胆探索,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教职工实施奖励。
2、规范性原则:旨在形成一种奖励的制度化、规范化的奖励办法,为积极投身教育科研的教师打造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平台。
3、操作性原则:旨在保障奖励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努力达到教科研成果与奖励办法的紧密结合。
二、实施奖励的认定
1、学校教职工参加有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与竞赛获奖。
2、学校教职工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实验与研究,通过努力工作取得成效,并顺利结题与获奖。
3、学校教职工参加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论文竞赛获奖或发表市级以上的和本专业有关的论文(论文集、非正式刊物论文等除外)。
4、各种获奖的认定必须凭获奖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教科研中心登记,然后由分管校长签字后报学校奖励。
三、实施奖励的办法
论文奖
(一)奖励范围。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提高我校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以下简称教职工)的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包括:(一)科研成果奖励: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荣誉称号奖励:教职工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奖励标准:(一)科研成果奖励1. 国家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20%,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5%,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
2. 省部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5%,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5%。
3. 市厅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5%,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2%。
4. 成果转化奖励:根据成果转化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成果转化实际收入的20%。
5. 论文奖励:按照论文的影响因子和发表期刊档次给予奖励,影响因子≥10的奖励金额为5000元/篇,影响因子≥5的奖励金额为3000元/篇,影响因子≥3的奖励金额为2000元/篇。
6. 专著、教材奖励:出版专著、教材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专著、教材出版费用的50%。
(二)荣誉称号奖励1. 国家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 省部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3. 市厅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五条奖励的申请和审批:(一)教职工取得的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应当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奖励:1. 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完成人。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1.科研成果(科研课题)
注:此项奖金为团队奖金,原则上主持人占其它参与者占具体分配由主持人分配。
注:同篇文章取得多次奖项只计算最高项。
3.获奖论文(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论文,学会、协会组织的降一个等奖计算。
)
说课比赛、多媒体等非现场授课的竞赛降一个等奖计算。
注:教材仅限本校教师主编,奖金原则上主编占其它参编人员占具体分配由主编确定。
校本教材需先向学校校本教材编审委员会申报后方可编写,经校本教材编审委员会审议后计算奖金。
注:须是教育部门组织的,或正规刊物发表的方可计算奖金。
注:精品专业项目带头人占30%,其它人员占70%;精品课程项目带头人占50%,其它人员占50%,专业带头人项目入围时发50%奖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发50%。
9.学历提升奖。
老师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毕业后获硕士学位证书奖1万元。
10.学生技能竞赛辅导奖
竞赛在不同层级获奖,取最高级奖励。
该奖项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且通过学校批准的竞赛奖项,其它竞赛经学校批准,参照此标准执行。
比照全市平均成绩进行奖励。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通用3篇)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通用3篇)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篇1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为了贯彻“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激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使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成绩的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如下奖项:(一)教学论文奖:1、受奖论文的界定:(1)发表在编有全国发行统一代号(以每年书刊目录为准)的有关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的专业刊物上的论文。
如《中学教学参考》、《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等等。
在报纸发表的文章按区级发表的论文获奖,在非法报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奖励范围。
被辑录在有关论文集的论文,按在区级杂志发表论文发放奖金。
(2)在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论文竞赛获奖的论文。
如佛山市、禅城区教研室举办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论文。
在民间学术机构团体或学科学会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论文按区级论文评比相应等级颁发奖金。
2、奖励办法(1)、已发表的论文凭登载论文的刊物原件或复印件按等级标准发奖。
(2)、获国家、省、市、区奖的论文,凭获奖证书按等级标准发奖。
3、等级和奖励标准(1)发表论文级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金 60元 80元 150元 200元(2)获奖论文级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 100元 150元 250元 350元二等奖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三等奖 5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二)、优质课奖励参加各类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网站评比获奖奖励标准级别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 6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 500元二等奖 50元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三等奖 40元 60元 100元 150元 250元二、学科竞赛辅导奖励方案1、目的:学科竞赛成绩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组织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体现。
LOCAlHOst为鼓励教师积极辅导训练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为学校争取荣誉,现制定此方案,对辅导的.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____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一、背景介绍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是学校教师的努力和智慧的结晶,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参与科研工作,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二、奖励目标1. 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提高他们的科研意识和能力;2. 倡导教师注重教学改革和创新,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3. 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4. 增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奖励内容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1.1 一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在学科领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创新性的项目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1.2 二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在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和较高创新性的项目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1.3 三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性的项目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2.1 一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在学科领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创新性的项目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2.2 二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在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和较高创新性的项目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3 三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性的项目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3. 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奖3.1 一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创新性的论文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2 二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在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和较高创新性的论文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3.3 三等奖:对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性的论文进行奖励,奖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4.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启动基金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科研项目,学校将设立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启动基金,对获得资助的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学校教科研成果评奖办法
学校教科研成果评奖办法1.背景介绍:教科研成果评奖的重要性和目的教科研成果评奖是为了鼓励和表彰教育界人士在创新研究、促进教育教学发展方面的杰出贡献。
通过评奖,可以激励教师和学者们不断努力,推动教科研工作的进步和提高。
2.评奖对象与类别教科研成果评奖的对象包括学校教师、团队以及相关研究机构。
评奖可分为教学科研成果、教学方法和教材建设三个类别。
3.教学科研成果评奖的标准和程序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奖标准包括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学术水平的质量、应用成果的实用性和影响力等方面。
评奖程序一般包括提名、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环节。
4.教学方法评奖的标准和程序教学方法的评奖标准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实践和方法创新,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参与度和学习成果等。
评奖程序包括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和现场演示等环节。
5.教材建设评奖的标准和程序教材建设的评奖标准主要考察教材的内容设计、创新性和普适性。
评奖程序包括教材提交和评审等环节。
6.评奖的奖项设置和奖励形式评奖的奖项设置包括一、二、三等奖以及鼓励奖等,通过制定不同的奖项能更好地激励教育界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奖励形式可以包括奖金、荣誉证书和学术交流机会等。
7.评奖结果的公示和宣传评奖结果应该进行公示,以保证透明公正。
同时,评奖结果也应该得到媒体和相关教育机构的宣传,以提高评奖的声誉和影响力。
8.评奖的意义和价值教科研成果评奖是对教师和学者们优秀工作的一种肯定和鼓励,可以激发他们的热情和创造力,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不断创新和进步。
9.评奖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在评奖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如评审主观性和失真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多轮评审制度、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等方式。
10.学校教科研成果评奖的启示学校教科研成果评奖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其他领域的评奖提供借鉴,如企业评奖、科技创新评奖等。
11.学校教科研成果评奖的经验总结通过学校教科研成果评奖,不仅能够激励教职员工的创新和进取精神,也能促进教学工作的有效改进和提高。
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推出标志性、高水平优秀学术成果,扩大我校国内外学术影响力,依据《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大学科学研究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参评基本条件:(一)成果署名大学且知识产权归属我校无异议;(二)申报人员必须是我校本部在编教职工,且成果署名排序为第一位;(三)著作(含译著)须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修订版新增内容须超过三分之一。
第三条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一)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形成产业化且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推广项目。
(二)有较大使用价值和较高学术水平的自然科学理论成果或人文社科理论成果(著作和论文);为领导和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理论参考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四条文学、音乐、舞蹈、美术创作及新闻报道作品均不在评选之列。
第五条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一般于每年5月中旬部署,7月中旬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公布获奖成果名单。
第六条申报程序:(一)科研处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凡符合优秀科研成果参评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者须填写《大学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表》或《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参评成果二份(原件一份,去掉署名的复印件5份)一并于5月30日前报科研处。
(三)科研处对参评成果进行基本条件审查,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者不参与成果评奖。
(四)科研处于6月上旬完成评奖的一切准备工作,提出评审专家委员会名单,报学校主管领导审定。
第七条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分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两个类别,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6-8项。
第八条评选与审批程序(一)组建成果评奖专家委员会1.成果评奖专家委员会以校学术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分文、理学科组进行评奖。
教科研奖励制度范本
教科研奖励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教师的科研成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综合评价,依据科研成果的质量、难度和影响力进行评定。
第四条本制度由学校科研处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奖励内容第五条奖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科研成果奖励: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奖励、中期评价奖励、结题奖励等。
奖励金额根据项目的难度和质量进行测定。
(二)论文奖励:根据论文的学术价值、发表刊物级别等进行评定和奖励。
对于SCI、EI收录的论文可以额外给予奖励。
(三)专利奖励:对于获得国家专利或者省级以上的专利可以给予奖励。
(四)学术会议奖励:对于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者获得学术奖项的可以给予奖励。
(五)研究成果转化奖励:对于研究成果成功转化为实际生产和应用的,可以给予奖励。
(六)其他奖励:对于科研团队或个人取得的其他科研成果,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第三章奖励评定第六条奖励的评定分为科研项目评定和科研成果评定两个方面。
第七条科研项目评定主要包括立项评审、中期评价和结题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科研处负责组织,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内外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科研成果评定主要通过学术评价和同行评审等方式进行。
学术评价可以包括发表论文数量、影响因子、被引用次数等指标,同行评审可以通过学术会议、学术期刊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奖励管理第九条奖励管理包括申报、评审和发放等环节。
第十条教师首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科研处递交申报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利等。
第十一条学校科研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学校科研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励的等级和金额,并向获奖者发放奖金。
第五章奖励宣传和表彰第十三条学校科研处应当对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教师进行宣传,提高成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_规章制度_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我校人员教科研工作积极性,发挥教科研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科研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论文、著作等教科研成果,或以学校名义承接科研项目,获得成果奖励的本校人员,均为奖励对象。
第二章奖励标准第三条科研成果奖根据参评项目分设著作奖、论文奖、发明专利奖、文艺创作奖、教科研成果奖、学会奖等。
不同类别及等次计以不同奖励金额。
第四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国家示范项目建设等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凡是未纳入奖励范畴的研究成果,若需列入奖励范围,原则上由成果完成者本人向所在院系或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院系或部门提交到科研处,再由科研处提交到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奖励方法第六条与社会单位合作完成,学校排序处于第一位的,按相应标准的100%核算。
学校排序处于第二位但含第一成果完成人的按30%折算。
学校排序处于第三及其他序位的按10%折算。
第七条多人合作完成的各类成果,其奖励办法如下:(一)两人以上合作的著作(教材),由第一主编按参编人员实际承担的编写任务提出分配方案;或按下表的“排序及分配比例”方法折算。
(二)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只取前两名。
按第一作者70%,第二作者30%比例分配。
(三)合作完成的教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等,排名以项目立项时项目主持人提供的人员清单为核算依据,或按照项目评审书,或项目,或最终成果的排名顺序,按下表的“排序及分配比例”方法折算。
多人合作研究成果排序及分配比例表第八条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情况按最高奖项统计,不重复计算。
第四章实施与奖励第九条科研成果申报与奖励工作流程第十条申报程序(一)每年年末科研处下发科研成果申报通知,各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如实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
当年科研成果未能计入当年统计的,计入下一年度,对上年度的科研统计不再调整。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x xx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促进我校科研、学科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奖励以奖金或奖励科研经费的形式发放和下达,每年度核定奖励一次。
第二章学术论文奖励第三条奖励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以xx 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学术论文。
第四条奖励条件1.论文应为学术论文,不包括摘要、访谈,或宣传报道性、普及性文章等。
2.论文发表在奖励期刊目录第一、二、三、四类的任一刊物上,后又被高水平期刊全文转载的,按最高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篇论文仅奖励一次。
3.发表在杂志上的学术论文,字数一般要求4000 字以上;发表在报纸(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须2000 字以上。
第五条校对学术奖励期刊实施动态管理,奖励期刊目录将随有关权威机构认定结果及学校学科发展实际而作相应调整。
第六条科研奖励的发放标准按照我校期刊奖励目录执行。
第三章国家级项目奖励第七条凡申报国家级项目,通过学校国家级项目预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学校给予项目主持人印制费补贴。
第八条凡申报国家级项目,通过国家通讯评审的项目主持人,学校给予项目主持人1 万元印制费补贴,同时,作为来年申报的重点课题,学校将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
第九条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立项并拨付经费者,学校将按到账经费的1:0.5 给予项目资金配套,同时,学校给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另奖励现金5万元,给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另奖励现金3 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项一般项目主持人每月奖励1000 元,奖励持续三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主持人每月奖励800 元,每项重点项目主持人每月奖励1200 元,奖励持续两年。
奖金逐月由科研处划转财务处随工资发放。
立项无资助者,每项奖励项目经费3000 5000 元。
第十条凡是在国家级项目申报中获准立项的项目,每一项奖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经费3 万元。
xxxx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xxxx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研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学院科研教研水平,促进学院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对象为我院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申报奖励原则上必须以“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Qinghai Higher Vocational& Technical Institute”字样为第一单位署名。
第二章奖励办法第四条优秀成果类(1)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等),学校按照所获奖励金额1:1配套奖励。
(2)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青海省科学技术奖、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青海省文学艺术创作奖、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和其他各部委组织评定的奖项等),学校按照所获奖励金额1:0.5配套奖励。
(3)获市级科研成果奖励(西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等),学校按照所获奖励金额1:0.3配套奖励。
(4)同一科技成果获得不同奖项时,按奖项高的奖励,不重复计奖;(5)国家奖励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社会力量奖励中,代表行业性且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资格的社会力量奖励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可以参照省部级科技奖予以奖励。
第五条专利类凡学院教职工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且第一单位为“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证书者,学院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发明专利:奖励金额5000元;(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金额3000元;(3)外观设计专利:奖励金额1000元。
第六条论文类(1)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高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四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院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逐步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对象为本院在岗教职工(含聘用和退休教职工)。
申报的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应以“XX”为署名单位,而且在指定截止日期对号入座登记到了科研管理云平台的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设论文奖、著作及教材奖、优秀科研成果奖、课题立项配套奖。
第二章奖励办法第四条论文奖本办法所指“论文”即专业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不包括文艺作品、通讯报道、简介类文稿、访谈录、读者来信、各高院院报的文稿、各种书籍的前言、序、结语等。
申报的论文应是排名第一的我院在岗教职工(如果第一作者不是本院教师,排名在后的作者均不奖励,如第一作者是本院教师,则按“附则”中比例分配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见本办法附表1。
(一)本办法所涉及的“公开发行”刊物系指拥有国内公开出版刊号(国内公开出版刊号表示为:CN-XX——XXXX/XX)的学术刊物。
(二)获奖论文仅限于各专业学会(年会)、行业协会和教育科研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奖,在各专业学会、协会的分会上获奖按对应级别的50%奖励。
第五条著作奖本办法所指“著作”包括公开出版(有ISBN号,有CIP号)的学术性质的“三著”(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包括学院内部教材)。
学术专著原则上要求引用本人已经发表的、与该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教材必须是经正规出版社出版,与编者专业相符,并有CIP号的教材。
奖励对象包括著作者,教材的主编、主审和参编。
著作者、主编、主审由多人承担的按“附则”中比例分配进行奖励;参编按作者在全书中承担的字数发给奖励(字数必须提供依据)。
作为课题在学院立项并由学院资助出版的著作,不再奖励;著作只奖励1次,再版、多次出版不再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见本办法附表2。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
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1一、论文发表奖励(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元;(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3)在校报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元。
说明:1 论文只限于发表于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有关单位、机构和学会内部刊物,正式刊物的增刊专辑等均不予以奖励;2 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3 论文内容必须围绕中学教育和中学教学,且有一定学术性。
4 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 教师随笔、散文、小说等适用论文奖励条例。
6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在读期间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文章,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出版论着奖励论着(不含教辅用书)出版奖励根据着作在有关方面所获得的'奖项具体决定。
三、课题研究奖励(1)已经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6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奖励600元。
说明:1 课题奖励为集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和开展研究活动等;2 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大作用的课题报请校长室申请特别奖励;3 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四、教科研成果获奖奖励(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2)省级一等奖奖励1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80元;(3)市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奖励50元;说明:所有科研成果奖励均需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2一论文发表奖励(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200元;(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100元。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xxx学校科技成果及荣誉称号奖励办法<o:p></o:p><o:p></o:p>为推动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本着“倡导科研、鼓励先进”的原则,参考兄弟院校的做法,对学校职工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各级各类荣誉实行校内奖励。
具体办法如下:<o:p></o:p>一、奖励范围<o:p></o:p><o:p></o:p>学校职工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在奖励范围内:<o:p></o:p><o:p></o:p>1、参加上级下达的各类科研课题,或独立从事科研、设计与开发,取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者;<o:p></o:p><o:p></o:p>2、参加上级或行业、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比赛、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各类奖励者;<o:p></o:p><o:p></o:p>3、撰写并正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获得符合有关要求的优秀论文奖励、优秀著作奖励者;<o:p></o:p><o:p></o:p>4、获得上级授予的各级各类荣誉称号,或受到上级表彰、奖励者;<o:p></o:p><o:p></o:p>5、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其他情况。
LOcaLhoST<o:p></o:p><o:p></o:p>二、奖励办法<o:p></o:p><o:p></o:p>对于参加科研项目、撰写论文著作者,定期进行汇总、统计,给予公示表扬;对于获得各级各类奖励者,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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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充分调动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和培育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提高学院整体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教科研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奖励每年评审一次,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评审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 月份,评审对象是本学年度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教科研成果的奖项设为如下四项:获奖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及教材奖、教科研课题立项奖与立项参与奖。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上述四个奖项中的一项,不能重复申报多项。
第四条成果奖励对象为我院在职的在编教职工。
第五条奖励项目若为多人合作成果,所有奖励只颁给第一负责人,其他参与项目的参加人员,由第一负责人根据参与情况分配。
各类奖项若先获得较低等次奖励并报学院计发了奖金,后又获得较高等次的奖励,学院按较高等次的奖励追加差额。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六条获奖成果奖
获奖成果奖是指对已获得各类成果奖励的项目进行院级奖励,这类项目必须以XX 学院为署名单位,同时是我院教职工为项目负责人的。
(一)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均以各级政府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二)专利奖以XX 学院为申请人;
(三)横向课题通过鉴定的成果奖指横向课题成果通过权威机构相应等级鉴定者,未通过鉴定者不能获此项奖;
(四)技能竞赛指导奖重点支持在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
(五)教师参赛奖包括教师个人参加国家、省、市、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教学竞赛及征文比赛(杂志社举办的论文竞赛不含其中)。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论文奖学术论文是指在各级各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发布科学研究观点、成果为目的的论文。
论文奖是指对在各类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院级奖励,这类项目必须以XX 学院为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
论文发表的刊物均应标有CN、ISSN 刊号,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标准。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2。
第八条著作及教材奖著作及教材奖是指对正式出版的教科研学术专著、
正式出版的教材进行院级奖励,重印、再版的不再计发。
著作及教材编写出版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未经学院批准出版的不参与该项评奖。
(一)教材编写出版,均为由学院组织或经学院同意并经学院审定者,专职编写的教材不参与该项评奖;
(二)学术专著是指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在科学领域内表达科学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新体会、新方法的学术专著。
(三)教材及著作奖一般为第一作者,不是第一作者的降一级评奖。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3。
第九条教科研课题立项奖与立项参与奖
(一)教科研课题立项奖是指对由政府或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下文,我院为主持单位立项的,作为教科研课题立项奖进行院级奖励;
(二)我院为参与单位立项的,须有参与立项的合作协议,并有科研经费注入学校者,可作为教科研课题立项参与奖进行院级奖励。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4。
第十条上述四类奖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系指
党政管理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科研主管部门。
各类行业、协会及团体的奖项降一级施行。
第十一条如遇奖励等级不确定的情况,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裁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
(一)各类奖项由申报人填写《XX 学院教科研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5)。
(二)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需提交反映成果的原件和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报获奖成果奖项的材料复印要求:获奖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专利证书、横向课题的鉴定结论书等;申报论文奖的材料复印要求:封面(正反面)、完整目录和正文;申报著作及教材奖的材料复印要求:封面、封底及版权页;申报教科研课题立项奖及参与奖的材料复印要求:教科研课题立项文件。
第十三条申报程序
(一)每年的3 月15 日前申报人向科技处报送电子版申报书和纸质申报书、申报项目的成果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由各部门初审后汇总于5 月20 日前交科技处审核。
原件经审核后返还。
第十四条评审程序
(一)学院科技处负责学院教科研成果奖评审的日常工作。
(二)科技处核查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形成申报汇总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三)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教科研成果奖。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事项表决须有半数以上委员赞成方有效。
(四)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被推荐为学院教科研成果奖的申报人,不得参加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五)学院教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学术委员会通过的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向全院公示。
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科研成果奖若持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 日内向科技处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
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技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异议由科技处负责协调处理。
科技处在受理异议后,应当在7 日内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材料,并将核实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学术委员会汇报,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六)异议期结束后,评选结果由科技处报学院,由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通过学院发文公布。
第十五条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的获奖者,撤消奖励,收回证书、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章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每年教师节召开学院表彰会,向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奖金。
第十七条获奖成果材料归档并记入成果完成人档案。
作为教师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定职称、晋级评优、推荐先进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在校园网和院报等学院媒体上介绍重要获奖成果和获奖者个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XX 学院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悖的其他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获奖成果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
2.论文奖项目和奖励标准
3.著作及教材奖项目和奖励标准
4.教科研课题立项奖与立项参与奖项目及奖励标准
5.XX 学院教科研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1:
获奖成果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
附件2 :论文奖项目和奖励标准
精品共享课
程
附件3 :著作及教材奖项目和奖励标准
附件5 :
XX学院
教科研成果奖申报书
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完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 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1 年3 月制
填报说明
《XX 学院教科研成果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是教科研成果
奖申请、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
实、全面填写。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 个汉字。
2.成果类别:获奖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及教材奖、教科研课题立项奖等。
3.成果申请等级:指申请单位为推荐成果申报的获奖等级,具体参照《XX 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4。
4.成果曾获奖励:指学院、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教学、科研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科研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上
述情况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成果应用情况:对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产生的效益或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或对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说明;或对成果被译成其它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是否有其它刊物(全文)转载进行
说明,上述情况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成果合作人、合作单位:按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7.填表时间:为申请单位决定申请院级教科研成果奖的时间。
8.编号由学院科技处填写。
9.本表一式三份,用A4 纸打印
表二推荐部门初审意见
推荐部门(签章)
年月日
表四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