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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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随着人们投资开发的不断增加,各种建设工程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和复杂,特别是在建设工程大型复杂程度方面,合同管理更加重要。

因此,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求贯彻全面落实绩效管理,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确保项目的顺利完工和科学管理。

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步骤,包括谈判、签订合同、招投标、质量检查、审计监督等。

首先,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前,应仔细谈判,在合同文本中提出双方对建设工程的目标、要求、责任分担、风险责任等问题,明确双方合同内容,及时维护双方的利益。

其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应严格执行合同,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展,发现潜在问题及时调整风险,确保项目及时、稳定的完成。

此外,对于建设工程,要进行全面有效的招投标,认真履行合同中的质量检查要求,确保项目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严格把关质量、安全、环保等内容,以及进度、完成质量等标准。

招投标还应定期对竞争者进行评估,以便从实际情况充分了解竞争者情况,以便做出准确的选择。

最后,应定期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审计,以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项目的稳定、健康的发展,并发现问
题和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项目无谓的支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以绩效为基础,控制质量、完成时间和成本,确保项目及时、稳定地完成,符合国家合同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讲义引言在开始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简而言之,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某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通常包括了工程的规模、质量要求、工期、造价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合同概述在本部分,我们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分类以及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执行各项任务。

基本特征- 双方主体资格明确:一方为建设单位,另一方为施工单位。

- 合同标的特定:即特定的建设工程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较长:一般与工程建设周期相匹配。

- 涉及金额较大:因工程项目性质而决定。

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按工程性质分:如土木工程、装修工程等。

- 按承包方式分:如总承包、分包等。

- 按付款方式分:如固定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相关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我们将探讨如何订立一个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这一过程包括合同的准备、谈判、起草以及最终的签署。

准备工作- 确定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 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

- 收集必要的法律和技术资料作为参考。

谈判阶段- 明确双方的需求和期望。

- 讨论并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工期、造价等。

- 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争议点。

起草合同- 根据谈判结果撰写合同文本。

- 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具体、可执行。

- 双方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签署合同- 双方在确认无误后签署合同。

- 办理相关的公证和备案手续。

第三部分: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合同签订后,关键在于如何有效管理和履行合同。

本部分将重点讲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变更管理以及风险管理。

监督管理- 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务。

- 及时处理违约行为。

变更管理- 任何变更都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双方同意。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而订立的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法律协议。

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确保合同的条款得到严格执行,从而保障工程
的顺利完成。

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强迫对方接受
不平等的条款。

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主体,是双方权利义务的
基础。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施工条件;承包单位则应当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更和调整,这时应当及时协商,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确
保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再次,合同管理还涉及到风险的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
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

合同中应当包含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在不同情况下双方
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还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出
现分歧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合同的终止也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合同可能因为工程完工、合同解除、合同无效
等原因而终止。

在合同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包括工程款项的结算、物资设备的清点、
未完成工作的处理等。

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为今后的合作留下良好的基础。

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讲义-于长生

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讲义-于长生

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辽宁涧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于长生第一章概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WTO的加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管理制度已初见成效,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成效更为显著,并将在工程建设中进一步规定。

工程建设实行合同管理制正是在这一体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的经济管理科学。

工程建设中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领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达到工程建设的目的。

第一节工程招标投标简述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必要手段。

同时,通过招标投标可以鼓励竞争,防止垄断,约束各方的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合同各方的利益。

一、招标的概念招标是项目法人或其它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的性质和资金来源等,通过公告等形式招引或邀请具有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竞争,从中选择资格合格的,能力强信誉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单位承担项目的法律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这里的招标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按照此条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现阶段我国招标的组织方式可分为项目法人自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和代建单位组织招标。

项目法人自行招标。

项目法人自行招标应按照国家计委2000年7月1日第5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执行。

监理工程师《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教材解析讲义-第五章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一)(1)

监理工程师《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教材解析讲义-第五章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一)(1)

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订立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特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工程监理单位)就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的协议。

其中,委托人是指委托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监理人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除具有委托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⑴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应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接受委托的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其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企业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符合。

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

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标的是()。

A.监理酬金B.监理设备C.监理人员D.监理服务【答案】D㈡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要内容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中明确了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

监理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还以合同附件格式明确了合同协议书和履约保证金格式。

⒈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一般约定、委托人义务、委托人管理、监理人义务、监理要求、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监理责任与保险、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争议解决共计12 个方面。

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⒊合同附件格式⑴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委托人和监理人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书。

合同协议书除明确规定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组成文件外,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填写的内容包括委托人和监理人名称;实施监理的项目名称;签约合同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的日期和监理服务期限。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行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进展的关键,较好的合同管理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筑行业中的合同管理也是一个重点的研究领域。

一、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二级建造师是建筑行业中的一个重要职业,他们负责监督并控制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费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而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中的技术日新月异,继续教育便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建筑质量的提升,进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新时期的二级建造师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合同管理能力。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

该技能涉及了很多方面,如: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终止; 合同责任管理; 合同索赔与仲裁和合同管理的会计准则等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整个工程的进展和质量是密不可分的,因此需要建造师关注这一方面的内容。

三、建筑行业合同管理的现状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合同管理流程不规范,缺少标准模板,合同条款不公平等问题。

这些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建筑工程实践者与教育者的改进与创新。

四、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建造师继续教育强化合同管理知识,可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能力,更好地保证合同履行与工程质量;提升建造师的合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行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建立合适的合同管理培训和考核体系,健全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以及增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

总之,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进展的关键,二级建造师只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在建筑行业的竞争力,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推进行业质量提高与改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行业的发展。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笔记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笔记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笔记一、工程建设合同的概念与分类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1. 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主要的合同之一,它确定了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任务的义务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

3.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指发包人与监理单位为完成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发包人对监理工作的支持义务。

4.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为完成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确定了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的义务和发包人支付货款的义务。

二、工程建设合同的特点1. 合同主体的专业性:工程建设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

2. 合同内容的复杂性: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土建、安装、装饰、勘察、设计、监理等,且合同条款较多,内容复杂。

3. 合同金额较大:工程建设合同的金额通常较大,因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高,涉及大量的资金往来。

4. 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期限通常较长,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可能跨越数年甚至更长时间。

5. 合同风险较高:工程建设合同的风险较高,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工程延期、价款纠纷等,因此,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1.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并按照约定交付建设工程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主体特定: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权人,承包人是具有相应建设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特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建设项目,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

(3)合同内容复杂: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内容较为复杂,需要明确的约定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1.2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工程勘察合同:发包人支付勘察费用,承包人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勘察成果。

(2)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支付施工费用,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并交付建设工程。

(4)工程监理合同:发包人支付监理费用,承包人完成监理任务并提交监理报告。

1.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与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具有以下意义:(1)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合同纠纷,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合同管理有助于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

(3)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合同管理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防止投资浪费。

(4)保障工程建设的进度:合同管理有助于明确工程建设的进度要求,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2.1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合同准备:双方进行初步沟通,明确项目需求、合同类型、合同内容等。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04讲义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04讲义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04讲义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标的1.1 本合同的标的为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地点位于__________(项目地址)。

1.2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__________(具体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格2.1 本合同的签约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2 乙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报价包含的内容)。

第三条合同履行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3.3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4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3.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表,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扣除4.1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方式如下:(1)__________支付;(2)__________支付;(3)__________支付。

4.2 乙方完成施工任务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金额向乙方支付。

4.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4.4 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工期5.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工期为__________天。

5.2 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5.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的,应按照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质量标准6.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__________(标准名称)的要求。

6.2 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应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第6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6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3)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谓信赖利益 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如订约建议)后,另 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对方可能与自己立约), 并为此发生了费用,后因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 致合同未成立或者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 的损失

招标人的缔约过失行为:P153 投标人的缔约过失行为:P153

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 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 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 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1)工程量小、工期短,工程条件稳定 (2)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期相对宽裕。


是指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工程最 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家一定比率的酬金 计算。 业主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



(2) 如果实际承包商按图纸完成了1200m3的 混凝土量,(由于业主的工作量表示错的,或业主 主指令增加工程量),则实际混凝土的结算价格为: 550x1200=660000元 (3) 单价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如果承包商将 550元/m3误写成50元/m3,则按50元/m3结算。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在工程结算时,按实 际发生的工程量乘以单价来支付价款,所以在评标 时要考虑计算错误对总价的影响。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专用条款另 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三种类型是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所谓 泄露是指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他人,包括在要求对方 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少部分人透露商业秘密, 以及向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其披露当然是违背权 利人的意思的。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未经授权而使 用该秘密或将该秘密转让给他人。如将商业秘密用 于自己的生产经营,由自己直接利用商业秘密的使 用价值的行为或状态,或非法允许他人使用。无论 行为人是否因此而获取一定的利益,都有可能构成 缔约过失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工 程 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涉合 及同 的订
立 和 履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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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 对象]。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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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
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
(2)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 人]。
B.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01讲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一)

第01讲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一)

1Z206010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 【例题】关于招标信息发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投资1000万的工程施工招标可以采用不公开的方式发布信息 B.招标公告只能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C.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天 D.投标人必须自费购买相关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未中标时予以退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选项A、选项B错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选项D错误,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例题】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项目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情形是( )。

A.因潜在投标人多而导致招标工作量太大的 B.因潜在投标人不了解信息而导致投标人太少的 C.公开招标程序过于繁琐的 D.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招标项目的确定和招标方式的确定。

对于有些特殊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实更加有利。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知识点】招标投标项目的确定 【知识点】招标投标项目的确定 《招投标法》,以下项目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例题】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信息发布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内容 B.招标文件售出后可以退还 C.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必须由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应至少在两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D.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所附的设计文件向投标人收取一定费用 E.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正确答案』A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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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精选专题一三种效力的合同一、无效合同■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处理原则◇不影响其中关于仲裁、清理、结算条款的效力◇因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关系做如下如理(三种处理方法)返还财产-包括返还实物和作价补偿(建筑领域的一般处理方式)赔偿损失-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责任追缴财产,收归国有-针对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的。

无效合同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情形◇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处理原则◇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必须经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才可成为无效合同,或继续执行,或变更◇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判定合同效力◇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同三、效力待定合同■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处理原则◇第一种、第二种相对人可以催告其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追认后合同有效,代理人未作表示或拒绝追认,合同无效◇表见代理一般情况下有效,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第四种一般情况下有效,除非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五种一般情况下无效,两种特殊情况有效:经权利人追认或通过订立合同取得专题二专题三: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一、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①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当承包方拟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

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②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③工程量计量程序: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师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单方核实计量无效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二、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①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②合同价调整的程序: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

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

③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

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延期付款协议--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

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④工程变更程序: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

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

(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确定--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三、时限为28天的工作程序①索赔工作程序: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意向书提交后的28天内,承包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和资料。

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和资料后的28天内应给予答复或提示意见。

如逾期未予答复或提示意见,视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若索赔事件延续进行,承包方应阶段性发生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出示最终索赔报告及资料。

工程师收到最终报告后28天内做出答复,否则认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②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规定向承包人提示竣工验收报告及资料。

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在28天内不组织验收,自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意外责任。

在竣工验收后14天内不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则视为已认可竣工报告。

四、48小时及24小时的时限①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承包方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验收,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

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签字即视为已认可。

②单机无负荷试车:承包方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参加,应于24小时前书面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

工程师既不提出延期,又不参加试车--视为认可试车合格。

试车结束后24小时内不签字,视为已认可。

③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指令应采取书面形式交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于回执上签字后生效。

口头指令发出后应在48小时内做书面确认。

如不能及时书面确认,承包方可在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的要求。

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的要求后48小时内不答复,即视为口头指令已确认。

若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收到指令24小时内提出要求修改的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方。

④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与修复的费用报告及资料。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每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报告。

专题四各种合同中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指令的权利 ◇ 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委托人的义务 监理人的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工程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 与监理人作好协调工作 ■ 委托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 就监理工作做好与内部其他方的协调■ 公正地履行监理义务■ 派驻足够的监理人员从事工作■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随意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监理工作完成时,归还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 不得在监理合同约定之外随意收费■ 不得泄露相关方申明不得泄露的资料 ■ 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发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的义务■ 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 施工用水电、电讯等条件接至工地 ■ 开通道路 ■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 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其它所需证件 ■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 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地下管线和构筑物 ■ 其他■ 完成施工工作■ 向工程师提供报表■ 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办理有关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手续,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 保证施工现场环境■ 其他专题五各种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解除一、勘察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4条) 勘察人的违约责任(3条)◇ 由于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 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的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延误的工日顺延补偿勘察人来回的进出场费和调遣费◇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勘察费用,每超过1日,应按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偿付逾期违约金◇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勘察成果的,每超过1日,应减收勘察费的千分之一◇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三种情况)设计人的违约责任(三种情况)◇发包人延误支付每逾期1天,承担应付金额2‰的违约金,设计期顺延逾期30天以上,设计人可暂停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审批工作的延误视为发包人的责任按设计人全部完成任务对待◇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设计未开工的,不退还定金已开工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一半支付已开工超过一半时,按全部设计费支付◇设计错误小错误,设计人负责修改或补充造成损失的,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还不能收取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注意,不是损失部分,仅指设计费)损失严重的,另按实际损失的一定百分比支付赔偿金范本中要求设计人的赔偿按工程实际损失的百分比计算◇设计人延误完成设计任务每延误1天,减收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因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四种解除合同的情况■正常履行终止◇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时间-应提前42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方式-书面协议■委托人终止合同(一个通知)◇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1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终止合同(两个通知)◇监理人未获得应得酬金30日内且委托人未进行任何书面解释,或暂停监理业务期限已超过半年◇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发出第二份终止通知◇在第2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的,监理可终止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结算报告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款,从第29天起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信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两种选择)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的,按如下处理如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仍应承担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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