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版201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精品)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新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
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V方
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7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7篇
第1篇示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买卖合同。为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共同遵守合同内容,特约定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1. 本房屋所在地为xxx市xxx区xxx街道,产权单位为xx小区。
2. 房屋总面积为xxx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
3. 房屋建筑结构为xxx,共有xxx间卧室、xxx间客厅、xxx间厨房、xxx间卫生间。
4. 房屋属于商品房,签订本合同后产权归买方所有。
二、房价及支付方式
1. 本房屋总价为xxxx元整,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xx日内支付首付款xxxx元,余款于交房后xx日内一次性结清。
2. 买方应缴纳按揭贷款手续费及相关税费(如有)。
三、交房时间及方式
1. 开发商保证在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xxx日内交付房屋。
2. 交房时,买卖双方应共同到房屋所在地区房产交易中心或公证处办理过户手续。
3. 买方可自行选择自主装修或委托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四、房屋权益及风险
1. 商品房属于住宅用途,买方不得将房屋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2. 买方在房屋交付后应妥善保管房屋及相关产权证件,如有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五、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自动失效。
买方(签字):
日期:
以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遵守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祝双方交易顺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3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3篇
篇1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甲方:(出售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拟出售的______(商品房的具体信息)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
◆ 房屋权属证明: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及支付方式
◆ 房屋交易总价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房屋定金_____________元,定金作为房款的一部分,余款在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房屋权益的转移
◆ 房屋权益自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后即刻转移。
◆ 过户手续由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担过户费用。
第四条房屋交付及验收
◆ 房屋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乙方应按交付房屋的标准进行验收,自交付之日起______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第五条税费及其他费用
◆ 房屋过户所需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现售预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现售预售)甲方:(出卖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是商品房的合法所有者,拟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坐落于(房屋地址),房屋产权证号为(产权证号),建筑面积约为(建筑面积),现状为(现状描述)。
2. 房屋所有权归属清楚明确,无任何权属纠纷,属甲方合法所有。
二、价格及支付方式
1. 房屋总价款为(总价款),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付款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全款给甲方。
2. 乙方应当在(付款地点)付清房屋总价款,并由甲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三、交付时间及过户手续
1. 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后,甲方应在(交付时间)将房屋及相关证件交付给乙方。
2. 甲方应承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保证在(过户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对于乙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拒绝履行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五、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履行完毕结束。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此为买卖合同范本,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完整版)201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
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
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现售预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其中包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范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
2.本合同范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3.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4.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
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_住建部2014版批注版)
GF-2014-
0172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目录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房屋登记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八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
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
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
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
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
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最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和现售)-GF-2014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四月
精品资料
目录
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
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v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
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GF-2014-0172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示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房屋登记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八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文本,由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围,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容,注意防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容、空格部位填写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GF-2014-0171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专业术
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 3 -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
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GF-2014-0171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精选资料
精选资料
目录说明专业术
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精选资
料- 3 -
可修改编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
合同编号:002500120170336
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GF-2014-0171 制定
二◦一四年四月
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
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
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V方
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
打X,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01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
201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二〇一四年
四月
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