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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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有关工作的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哈办发[2007]31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19
【实施日期】2007.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有关工作的责任分工》的通知
(哈办发〔2007〕31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有关工作的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9月19日
哈尔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哈发〔2006〕13号)、《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发〔2006〕14号)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科技大会精神,切实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市场化运作、产学研相结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具有哈尔滨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使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主导力量。
(二)阶段目标
1、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以上;高新技术产值达到20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3%;专利申请量突破5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40%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21%;科技进步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2、到2015年,全市科技综合实力、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全民科学素养显著提高,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围绕新型工业化产业布局,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引进国外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提高工业生产能源利用水平等方面工作。
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二)围绕6大高新技术领域实施重点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工程;民生领域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工程、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创新工程、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工程;打造技术研发、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科技企业孵化、技术转移服务和科技投融资等5大平台,促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专利纠纷调处水平、进一步增加专利总量并全面提高质量;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对俄科技合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
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三)围绕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升级和工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企业形成技术创新体系;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企业引进国外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产学研联合等方面工作。
由市经委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提升科技园区的综合竞争能力;培育自主创新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
由哈尔滨开发区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五)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工作。
由市国资委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六)加快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质量体系认证,搭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等方面工作。
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七)制订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方面工作。
由市财政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八)围绕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强化服务,提高招商引资效率,吸引中外客商来我市开展投资活动等方面工作。
由市经合促进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九)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主体建设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赋予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出口经营权,以及培养既懂技术又懂外贸的复合型技贸人才等方面工作。
由市商务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十)围绕城市发展,整合国际友城资源,搭建对外科技经济交流合作平台,强化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工作。
由市外侨办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十一)充实商标、文化、版权、专利及公安等部门的基层力量,做到执法能力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的组织体系,建立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加大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等方面工作。
由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依据各自职能,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十二)培养造就一批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国内知名、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流创新人才,培育创新人才群体和创新团队,为创新型城市提供智力支撑等方面工作。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十三)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创新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专业资格和业内认可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以及发展专业化人才测评机构等方面工作。
由市人事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十四)建立“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哈尔滨市技能奖”、“哈尔滨市技术能手”评选奖励制度,以及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加大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等方面工作。
由市劳动社保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
(十五)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扶持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促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标准化;民生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