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2011、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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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2011]12号
中共上遥镇委员会
“十二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十二五”期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从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出发,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真正把那些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
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全面实现全镇经济和各项社
会发展的各项目标提供坚强有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强化工作生产一线、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党员队伍的合理分布和适度规模,使发展党员工作均衡发展。具体目标是:
(一)发展数量。根据2010年统计,我镇共有党员1013名,占全镇人口总数的6%。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每年平均发展新党员约为20名,到2015年,全镇发展党员总数控制在100名左右。
(二)职业分布。“十二五”期间计划发展文教职工党员约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发展农村党员约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86%;发展机关党员约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10%。
(三)性别与年龄构成。“十二五”期间计划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在新发展党员总数中的比例要稳中有升,到2015年争取达到75%;计划发展女党员占新发党员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
(四)文化程度。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到2015年,计划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约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5%以上。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30%以上。使全镇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逐年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搞好科学规划和宏观调控。2011-2015年,全镇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积极研究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党的事业需要和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健康进行。
(二)抓好启蒙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镇各党支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一支高素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激发群众入党热情,抓好启蒙教育,充分利用夜校等阵地,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整体素质。
(三)健全完善十项制度。
1、坚持培训制度。要坚持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制度。每年在搞好各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的基础上,镇党委组织举办一期入党前集中培训班。凡没有经过入党前集中培训,或参加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均不能发展入党。要建立健全积极分子管理档案,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写实、考核和鉴定。
2、坚持预审制度。镇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把各党支部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预审登记。对预审不合格的材料退
回,重新整理。未经过预审的,镇党委一律不得审批为预备党员。
3、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按照上级规定,各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4、建立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各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镇党委要委派党委副书记、组织、纪检等委员列席支部大会以进行指导监督。
5、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介绍人和写实考察人不能如实向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的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要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党支部不按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6、建立审计制度。凡从事经济工作的,如村委主任(非党)、会计、出纳等入党,要由镇核算中心进行审查后,形成书面经济审计报告,存入发展党员档案。
7、继续坚持政审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人不能发展入党。
8、继续坚持“推优”制度。继续实施党建带团建和“推优”工作体系,要把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同“推优”工作及培养青年后备干部紧密结合起来。
9、坚持党委集体审批制度。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委会集体审批,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把住党员的“入口关”,又可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10、坚持考核谈话制度。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做进一步考察。
谈话人由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谈话人要以对党和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履行自己的责任。
(四)突出发展重点,努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2011-2015年,要继续坚持以生产一线和35岁以下优秀青年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重点,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着力改变目前党员队伍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和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党员空白的支部,要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优秀妇女、尤其是优秀青年妇女和有较高文化层次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
力,按照中央有关规定,遵循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防止片面追求数量,降格以求。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全镇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支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从本村、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在这项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思想内涵,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手续和程序,继续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审、入党前对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上级组织派员谈话、对预备党员跟踪教育考察、对发展党员工作定期研究、检查、报告等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按照上级精神,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探索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入口”关,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