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的考点手册-出版行政管理【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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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出版行政管理
4.1本章知识框架
4.2大纲要求
内容包括:出版行政管理的基础知识。
国家对出版单位及其人员和业务活动的管理,国家对出版物印刷复制活动的管理,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
国家对出版活动的扶持与有关的奖惩措施。
一、基本要求
1.熟悉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与各级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2.熟悉实施出版行政管理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规范。
3.熟悉国家关于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与注销登记的管理规定。
4.了解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
5.掌握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6.了解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7.熟悉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
8.掌握重大选题备案的手续。
9.掌握国家对书号、刊号的管理规定。
10.掌握国家对出版物质量的管理规定。
11.了解出版物样本送交制度★。
12.掌握国家对书刊印刷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的管理规定★。
13.熟悉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规定。
14.掌握国家对出版活动的扶持政策。
15.熟悉国家对出版活动的奖惩措施。
【说明】标有“★”号的,为非从事数字出版的其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考内容;没有
任何标记的,为所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应考内容。
二、考试内容
1.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及其主管部门。
2.实施出版行政管理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规范。
3.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与注销登记。
4.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
5.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6.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7.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
8.重大选题备案的手续。
9.国家对书号、刊号的管理规定。
10.国家对出版物质量的管理规定。
11.出版物样本送交制度。
12.国家对书刊印刷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的管理规定。
13.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规定。
14.国家对出版活动的扶持政策。
15.国家对出版活动的奖惩措施。
4.3要点详解
专题一出版行政管理概述
考点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与各级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熟悉,见表4-1-1)表4-1-1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与各级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考点二:实施出版行政管理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规范(熟悉,见表4-1-2)
表4-1-2实施出版行政管理所依据的主要法律规范
专题二国家对出版单位的管理
【说明】根据历年考试真题的命题规律,国家关于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与注销登记的管理规定、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为历年编辑加工题的常考知识点。
考生应重点把握国家关于出版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出版单位的年度核验制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及国家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等。
考点一:国家关于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与注销登记的管理规定(熟悉,见表4-2-1)
表4-2-1国家关于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与注销登记的管理规定
注:2001年,新闻出版署更名为新闻出版总署,升格为正部级机构。
2001年,国家版权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成为正部级单位,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13年,为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2018年,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