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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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技术规程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技术规程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技术规程一、前言城市公共厕所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维护城市卫生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保证城市公共厕所的高效管理和卫生环境,制定本技术规程。

二、管理机构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机构应该是城市公共服务管理局。

管理局应当建立公共厕所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厕所的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

三、公共厕所建设1.公共厕所的设施应该满足卫生、环保、安全、方便等多方面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市级标准,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2.公共厕所的选址应该考虑市场需求、人流量、环境卫生等因素,应该避免建在风景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群密集地段周围,应该建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环境卫生好的地区。

3.公共厕所的建设应该根据不同的场所和需求,分别设计不同的建筑风格和设施配置,建设过程中应该注重环保、节能、防火等因素,保证公共厕所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四、维护管理1.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应该进行定期检查、清洁、消毒、更换设备等工作,保证卫生环境的良好,设施的完好。

2.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设施维护、卫生清洁、设备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制定日常维护计划和应急处理方案。

3.公共厕所的维护工作应该由专业人员进行,建立专业的维护团队,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物资,保证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卫生清洁1.公共厕所的卫生清洁应该进行日常清洁、定期清洁和特殊清洁,保证卫生环境的良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2.公共厕所的卫生清洁应该采取科学的清洁方法和工具,使用环保、无害的清洁剂和消毒剂,保证清洁效果和环保要求。

3.公共厕所的卫生清洁应该由专业人员进行,建立专业的清洁团队,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物资,保证清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设备维护1.公共厕所的设备维护应该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更换,保证设施的完好,防止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3篇)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3篇)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一、管理标准:1、卫生纸无霉烂、变质,严格按核定的有偿服务标准收费。

2、职责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3、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4、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

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5、管理房只供管理人员居住使用,不得让外人留宿或作其它用途。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卫生标准1、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2、厕内持续“六面光”。

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4、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5、厕内干净,便槽畅通。

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2)是指对公共场所的厕所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一套规章制度,以确保公众在使用公共厕所时能够得到良好的卫生条件和便利的服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厕所管理制度内容:1. 建立责任制:明确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和维护人员的职责,包括清洁、维修、设备检查等。

同时,要求管理者和维护人员做好工作记录,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2. 维持卫生清洁:确保厕所的卫生清洁,包括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管理者应提供足够的清洁用品和卫生设施,确保厕所内有足够的洗手液、纸巾、垃圾桶等。

3. 设立提示标志:在公共厕所内外设置明确的标志,指示厕所的位置和进出口。

同时,提供明显的提示标示,如使用方法、禁止吸烟等,以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厕所设施。

4. 加强安全措施:为了保障用户的人身安全,公共厕所应配置良好的照明设备,确保安全门锁正常运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 定期维护和检修:管理者应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全面的维护和检修,包括水龙头、马桶、洗手台等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及破损地板、墙面等的修补。

6. 环保节能:管理者应鼓励使用节水设施,如低水量冲水系统、自动水龙头等,并提倡用户节约用水。

7. 用户教育:通过公告牌、宣传册等形式对用户进行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公共厕所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增强公众的公共卫生意识。

8. 投诉处理机制:对于公众的投诉和建议,管理者应及时受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公众的权益和满意度。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共厕所的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设施,根据《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内所有的公共厕所,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酒店、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厕所。

第三条公共厕所的管理目标是提供清洁、方便、安全、卫生的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第二章建立和维护第四条公共厕所的建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建筑和卫生标准进行建设。

第五条公共厕所的维护需要配备专业的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厕所的整洁卫生。

第六条公共厕所需要提供充足的卫生用品,如手纸、洗手液、纸巾等,并定期检查和补充。

第七条公共厕所的设施需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第三章安全第八条公共厕所需要设置安全标识,提供逃生通道,并配备紧急呼叫装置。

第九条厕所内需要安装闭路监控设备,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公共厕所需要定期检查保洁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不传播疾病。

第十一条公共厕所需要提供事故紧急救治设备,如急救箱、急救呼叫器等。

第四章管理服务第十二条公共厕所需要设置服务台,提供服务指引和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的使用需要收费,收费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需要配备足够的马桶或者小便池,保证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第十五条公共厕所需要设置男女厕所和无障碍厕所,满足各类人群的需要。

第十六条公共厕所需要提供足够的儿童专用厕位,方便家庭使用。

第十七条公共厕所需要提供母婴换洗室,设置尿不湿垃圾桶。

第十八条公共厕所需要定期进行清洁且消毒,每天至少清洁一次,并做好卫生记录。

第十九条公共厕所需要提供充足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

第二十条公共厕所需要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二条对公共厕所(单位)的管理人员,如不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城市公共厕所是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体现,提供良好的公共厕所设施对于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提高居民满意度都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城市公共厕所,以下是一些公共厕所管理的建议和办法。

一、公共厕所位置与分布公共厕所的位置与分布对于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公共厕所应该合理分布在人口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周围,例如商业中心、公园、市场等地。

其次,公共厕所的设置应该根据需求进行规划,应考虑到居民日常生活和游客人流的需求,合理确定公共厕所的数量和规模。

最后,公共厕所的位置和分布应该方便居民和游客的使用,应该容易找到和识别,避免设置在阴暗或偏僻的地方。

二、公共厕所设施与维护公共厕所的设施和维护是保证公共厕所质量和卫生的关键因素。

首先,公共厕所应该配置必要的设施,包括足够的坐便器、蹲位、洗手池、纸巾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其次,公共厕所应该保持清洁和整洁,提供足够的卫生用品和设备,如洗手液、手纸和干手器,以确保用户的卫生需求。

另外,公共厕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防止病菌传播和臭味滋生。

最后,公共厕所的设施应具备易于维修和维护的特点,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三、公共厕所安全与监控公共厕所的安全与监控是保障用户安全和预防犯罪的关键环节。

公共厕所应采取安全措施,如安装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和应急呼叫装置,以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此外,公共厕所应选择安全的建筑材料和设计,防止破坏和滑倒等事故的发生。

同时,公共厕所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解决安全问题和隐患。

四、公共厕所服务与宣传公共厕所服务与宣传是提高公共厕所使用率和满意度的有力手段。

公共厕所管理部门应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守候员的服务、用户投诉的解决和设施维修的及时响应等。

此外,公共厕所的宣传也是提高使用率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媒体发布相关信息等方式,让居民和游客了解公共厕所的位置、设施和服务。

公共厕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共厕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共厕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卫生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市区内的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凡使用市内公共厕所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

第三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做好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确保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厕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共厕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确保公共厕所的环境整洁、设施完好、通风良好,保持公共厕所的卫生环境。

第六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公共厕所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公共厕所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七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厕所使用规则,明确公共厕所的使用时间、收费标准和卫生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和值班工作,确保公共厕所的安全和秩序。

第九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共厕所的使用信息,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和卫生保障。

第十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厕所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清洁和管理情况。

第三章公共厕所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厕所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厕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公共厕所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提高公共厕所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共厕所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厕所用户的宣传和教育,提倡文明使用公共厕所,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第十五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厕所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公共厕所用户的投诉与意见。

第四章公共厕所安全监督第十六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共厕所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共卫生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公共厕所的卫生防疫工作。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管理规定城市公共厕所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市民和游客的健康与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障公共厕所的卫生环境,提供舒适的使用体验,特制定《城市公共厕所卫生管理规定》,以规范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保障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环境,提高市民和游客的使用体验,维护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

第二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使用者。

第三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设立在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的地段,方便市民和游客的使用。

第四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明确设置使用时间,并保证使用时间内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按照规定的卫生标准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环境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第二章设施规定第六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建设洁净、明亮、通风良好的环境,确保使用者的舒适感。

第七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马桶,洗手池,纸巾,卫生用品和婴儿护理设施等。

第八条城市公共厕所的设施应当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合理布局,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第九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设立合适大小的候位区域,为排队等候的使用者提供便利。

第三章清洁管理第十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定时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配备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厕所的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厕所的清洁和消毒应按照卫生标准进行,使用符合规定的消毒剂和清洁用品。

第十三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配备充足的清洁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洗手液、洗手纸、卫生纸等。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卫生意识。

第十六条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公共厕所的卫生环境。

第十七条市民和游客对于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处理。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在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等处建造、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厕规划,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厕:(一)主要道路两侧、绿地(休闲)广场、大型停车场;(二)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

公厕的建设数量、位置、设计标准应当贴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

对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公厕建设任务的职责单位,由市政府给予补偿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用途。

公厕规划用地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公厕建设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绿地(休闲)广场及国有旅游景区(点)内的公厕,由归属管理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建设;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公厕,由公共场所的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公用厕所管理制度

公用厕所管理制度

公用厕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用厕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卫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商场、车站等场所的厕所。

第三条公用厕所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内所有的公用厕所。

第四条公用厕所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公用厕所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卫生设施的使用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公用厕所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公用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第六条公用厕所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用厕所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七条公用厕所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公共卫生设施的良好环境。

第八条公用厕所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卫生设施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第二章公用厕所设施第九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证用户利用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设置手洗池、纸巾盒、垃圾桶等配套设施,方便用户使用。

第十一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设置防滑地板、防污墙壁等安全设施,保证用户的安全。

第十二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厕位,便于残疾人用户使用。

第十三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卫生环境。

第十四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设置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方便工作人员及时清洁。

第十五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设置厕纸、肥皂、干手器等卫生用品,保证用户的卫生需求。

第十六条公用厕所设施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救援电话,方便用户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求助。

第三章公用厕所工作人员第十七条公用厕所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卫生知识和服务技巧。

第十八条公用厕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十九条公用厕所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

第二十条公用厕所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保证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疾病。

第二十一条公用厕所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工作服装,佩戴工作牌,保持形象。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规定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规定

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规定公共厕所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设施之一,对城市卫生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障公共厕所的卫生、安全和良好的使用环境,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管理机构1.设立专门的公共厕所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工作。

2.管理部门应设立统一的管理人员岗位,合理设置管理人员数量,确保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卫生管理1.公共厕所应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

2.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并配备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确保使用者的卫生保健。

3.公共厕所应设有专门的垃圾桶进行垃圾收集,保持厕所内外环境的整洁。

三、维护保养1.公共厕所设施应当保持正常的运转状态,如有故障应及时修复。

2.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3.公共厕所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污水等。

四、安全管理1.公共厕所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使用者在夜间或昏暗环境下能够安全使用。

2.厕所门窗应保持畅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建立公共厕所安全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每个公共厕所都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方便用户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呼救。

五、信息公示1.在公共厕所显眼位置设置公告栏,及时发布公共厕所的维护、清洁等信息。

六、用户教育1.设置用户使用指南,向用户普及正确使用和卫生习惯的知识。

2.开展公共厕所使用礼仪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公共厕所的文明使用意识。

3.培训公共厕所管理人员,提升其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

七、监督和评估1.建立公共厕所监督投诉制度,接受公众投诉,并及时处理反馈的问题。

2.定期组织对公共厕所进行评估,评价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是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更好地保障公共厕所的卫生、安全和良好的使用环境,提升城市的卫生环境质量,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公厕管理制度范本

公厕管理制度范本

公厕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厕所的管理,提高公共厕所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城市街道、广场、公园、商店、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公共厕所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区负责、社会化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共厕所的建设第五条公共厕所的建设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公共厕所的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满足公共需求,方便群众使用;(二)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要求;(三)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四)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七条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如下:(一)城市主要街道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二)繁华商业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每平方公里不少于5座;(三)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场所每处不少于2座;(四)旅游区、风景游览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1座。

第八条公共厕所的建设资金可以采取政府投资、社会资助、企业投资等多种形式。

第三章公共厕所的管理与维护第九条公共厕所的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一)设施完好,内部整洁卫生,无异味;(二)设有专人负责清扫和保洁;(三)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四)设有洗手盆(池)、镜子、纸篓等设施;(五)设有照明设施,保持照明充足;(六)设有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使用;(七)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条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检查、维修和保洁,确保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公共厕所卫生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公共厕所设备完好、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和灭虫,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置文明用厕提示牌,引导文明用厕,维护公共厕所的卫生和秩序。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共卫生厕所的管理,提高公共卫生厕所的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共卫生厕所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公共卫生厕所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卫生厕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卫生厕所的监督管理。

3. 公共卫生厕所的保洁员负责公共卫生厕所的日常保洁工作。

四、管理内容1. 公共卫生厕所的设置(1)公共卫生厕所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并与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相协调。

(2)公共卫生厕所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方便群众使用。

2. 公共卫生厕所的维护(1)公共卫生厕所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共卫生厕所进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卫生。

(2)公共卫生厕所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共卫生厕所的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公共卫生厕所的保洁(1)保洁员应当每日对公共卫生厕所进行清洁,保持公共卫生厕所的卫生。

(2)保洁员应当对公共卫生厕所的设施进行保养,防止设施损坏。

4. 公共卫生厕所的卫生要求(1)公共卫生厕所应当保持地面、墙面、蹲位、洗手池等设施的清洁。

(2)公共卫生厕所应当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3)公共卫生厕所应当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液、卫生纸等。

五、监督检查1.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共卫生厕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责令改正。

2. 公共卫生厕所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接受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六、法律责任1. 公共卫生厕所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的,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 公共卫生厕所的保洁员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保洁工作的,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给予处分。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范本一、公共厕所的开放时间和地点管理1.1 公共厕所应保证全天候开放,确保市民在任何时间都能方便使用。

具体开放时间可根据不同地点的需要进行调整。

1.2 公共厕所的地点应在市中心繁华地段、交通枢纽、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方便市民的使用。

二、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2.1 每个公共厕所设有专门的卫生人员进行定时清扫和消毒,确保厕所的卫生环境清洁。

2.2 厕所内设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池,并提供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以保障市民的卫生需求。

2.3 厕所内的马桶、蹲位、地面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卫生状态。

三、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3.1 公共厕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门,确保市民在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2 厕所内应设有紧急呼叫装置,便于市民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求助。

3.3 厕所内应设有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厕所的安全监管,维护市民的安全感。

四、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4.1 公共厕所应设立管理人员,负责接待市民、指导使用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4.2 公共厕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卫生常识,保证市民得到优质的服务。

4.3 厕所设有充足的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并设立相应的标识,引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五、公共厕所的用户行为规范5.1 市民使用公共厕所应自觉排队等候,不得插队和擅自占用。

5.2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冲洗马桶、蹲位,并将纸巾等废弃物放入垃圾桶中。

5.3 不得在厕所内乱涂乱写、破坏设施等,做到文明使用。

5.4 不得在厕所内吸烟,确保空气质量和使用环境的卫生。

六、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6.1 市政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厕所的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厕所的管理情况和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6.2 大众参与是公共厕所管理的重要方式,市民应积极参与到厕所的监督管理中,及时反映问题,共同维护公共厕所的使用环境。

上述是关于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规范公共厕所的使用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0]48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0]48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0.05.28施行日期2000.05.28文号泰政发[2000]48号主题类别城市建设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0]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执行。

2000年5月28日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公共厕所的改造、建设和管理,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面向社会,推向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出租的方式选择投资管理者。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厕所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指导、协调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公共厕所,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改造和建设。

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厕所的行业管理和卫生保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共厕所的改造、建设规划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使用,便于经营”的原则进行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公共厕所一律为水冲式。

新建公共厕所按照一类公共厕所标准进行建设;现有公共厕所必须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按一类公共厕所标准进行改造。

泰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泰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泰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颁布单位:泰安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4-05-19 时 效 性:现行有效文号:政府令第 95 号 执行日期:2004-05-19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容管理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 环境卫生责任第二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第三节 垃圾管理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 环境卫生责任第二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第三节 垃圾管理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ofrualdinkgwtesc,pbyhm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 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办法》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泰安市城市市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 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环境卫 生管理处负责市区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工作,市公安、工商、 卫生、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 关工作。

泰山区、岱岳区政府应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 关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教育、文化和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 教育和舆论监督,引导市民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养成良 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应当安排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 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二章 市容管理ofrualdinkgwtesc,pbyhm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的要求,制定 城市容貌标准,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厕管理制度

公厕管理制度

公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厕所的管理,提高公共厕所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厕所的管理。

第三条公共厕所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方便使用、干净卫生、环境和谐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厕所管理的领导,将公共厕所建设、维修、改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共厕所建设第六条公共厕所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第七条公共厕所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数量、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公共厕所的建设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洁具,采用节水、防臭、防味、环保等新技术、新工艺。

第九条公共厕所的建设项目应报经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章公共厕所维护与管理第十条公共厕所应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应做到:(一)保持公共厕所清洁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定期冲洗、消毒;(二)定期检查公共厕所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三)维护公共厕所秩序,制止不文明行为;(四)其他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应接受公用事业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应定期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公共厕所设施设备完好、功能正常。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的维护、改造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捐资修建、改造公共厕所。

第四章公共厕所使用第十六条公共厕所向公众免费开放,特殊情况下需要收费的,应报经物价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公共厕所使用人应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卫生和秩序,遵守下列规定:(一)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擅自移动;(二)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三)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赌博、不卖淫嫖娼;(四)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标准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共厕所的管理,维护公共厕所的卫生环境,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厕所的管理。

第三条主管部门公共厕所管理由当地政府卫生、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

第四条职责(一)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二)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三)公共厕所的卫生清洁工作(四)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五)公众对公共厕所的投诉处理第二章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第五条建设标准公共厕所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卫生、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周边人口密度、流量等情况确定建设规模和设备配置。

第六条维护管理公共厕所应定期进行巡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三章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第七条开放时间公共厕所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放时间,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第八条值班制度公共厕所应设立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清洁工作,并确保24小时值班。

第九条使用规定公共厕所应设置使用规定的公示牌,并告知使用者有关使用规则。

不得在公共厕所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坏公共厕所设施。

第四章公共厕所的卫生清洁工作第十条清洁要求公共厕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工作,清洁频次视实际情况而定,要求保持公共厕所的环境整洁、干净。

第十一条垃圾处理公共厕所应提供垃圾桶并定期清理,禁止将垃圾随意丢弃。

第十二条卫生用品公共厕所应提供足够的卫生用纸和洗手液,并保证其供应充足。

第五章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设施公共厕所应安装合适的安全设施,如防滑地板、防火设备等,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巡查公共厕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公众对公共厕所的投诉处理第十五条投诉渠道公共厕所应在显眼位置设置投诉电话或投诉箱,并定期公示相关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公共厕所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

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一、前言公共厕所是城市基础设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市民和游客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护公众的权益,提高公共厕所的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包括设施养护、卫生清洁、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一些相关政策建议和操作指导。

二、设施养护1.公共厕所设施的选择应当考虑到使用寿命长、耐用、易清洁等因素。

同时,应定期进行设施的维修和更换,确保正常的使用条件。

2.每间公共厕所应设有专职人员,负责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工作。

人员素质要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及时解决设施故障。

3.对于设施的养护,应定期进行巡检,检查设施的完好度,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设施维修记录,以便日后参考和追踪。

三、卫生清洁1.公共厕所的清洁工作应定期进行,每日进行必要的卫生清扫,确保卫生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2.清洁工作应涵盖卫生间内外的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的清洁工作。

同时,洗手池、马桶、垃圾桶等设施的清洁也是必要的。

3.清洁用具和清洁剂的选择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同的材质和表面应选用不同的清洁方法和清洁剂,以避免对设施造成损害。

4.公共厕所的卫生清洁工作应委托专业的清洁公司,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定期对清洁公司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清洁工作的质量。

四、安全保障1.公共厕所内应设有紧急呼叫装置,以保障用户的安全。

紧急呼叫装置应易于使用,通过按下按钮或者拉动拉线等方式触发,能够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公共厕所的门窗和锁具应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用户的个人隐私和安全。

对于损坏的门窗和锁具,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公共厕所内应安装监控设备,对厕所进行24小时监控,以防止不法侵入和犯罪行为。

监控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图像质量和存储能力,同时要保护用户的隐私。

4.公共厕所的周边环境也应注意安全保障,避免在夜间成为不法分子的活动场所。

应加强巡逻和安保力量,做好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的监测和维护。

公共厕所各项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公共厕所各项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公共厕所各项管理制度范本一、使用须知1. 公共厕所是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卫生、便利的公共场所,使用者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2. 请自觉排队等候,不得插队或强行进入使用,确保公共秩序和安全。

3. 使用者应文明待人、礼貌用语,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侮辱、谩骂及各种形式的不文明行为。

4. 使用者应自觉维护公共厕所卫生。

使用完毕后,请将纸巾、卫生纸等废弃物丢入垃圾桶,并冲水清理干净。

二、公共厕所管理制度1. 建立公共厕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共厕所的使用规定,并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

2. 设置维护人员,配备必要的工具和卫生用品,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清洁、消毒、排污,并及时修复设施损坏。

3. 定期开展公共厕所使用意见调查,听取市民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环境卫生。

三、公共厕所使用禁令1. 禁止在公共厕所内吸烟、吸毒或饮酒,以及进行违法犯罪、赌博等活动。

2.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私自涂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 禁止在厕所内随意更换或损坏设施,一旦发现,将追究责任。

四、公共厕所卫生管理1. 建立定期清洁制度,公共厕所每天进行一次大扫除,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2. 公共厕所内设有洗手台,提供洗手液和纸巾,使用后请及时关闭水龙头和妥善处理废纸。

3. 设有垃圾桶,请将废纸、纸巾等放入垃圾桶,保持卫生。

五、公共厕所设施维护1. 公共厕所设有抽水马桶,请文明使用,避免堵塞。

2. 公共厕所设有手纸供应,请适量使用,避免浪费和乱扔。

3. 公共厕所设有马桶坐垫,请使用后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

六、公共厕所紧急救援1. 公共厕所内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急救箱,使用者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请迅速报警或求助维护人员。

2. 公共厕所内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时,请按照布置的指示标识和紧急通道撤离。

以上是对公共厕所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者和管理人员应共同遵守,保障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环境。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文明用厕,共同维护卫生,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

公共公厕管理制度

公共公厕管理制度

公共公厕管理制度一、公共厕所的分类与管理1.按使用场所的不同,公共厕所可以分为商场厕所、公园厕所、街道厕所、地铁厕所等多种类型,需要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公共厕所的管理应统一规划,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公共厕所的管理和维护,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卫生状况良好。

3.公共厕所的管理应加强日常巡查和清洁工作,保持卫生。

建立公共厕所的使用登记制度,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

二、公共厕所的使用管理1.建立公共厕所使用的规范,明确使用规则。

对于一些特殊场所的公共厕所,可以设置使用时间,控制使用人数,防止过度使用和滥用。

2.加强对公共厕所的安全管理,安装监控设备,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对于一些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共厕所,应加强管理和监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建立公共厕所的管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使用者,可以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增加使用者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三、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1.采用防臭、杀菌等现代化设备,提高公共厕所的卫生水平。

加强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卫生状况良好。

2.进行垃圾分类处理,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桶分类标识,引导使用者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抛烟头。

3.设置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良好。

四、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1.建立公共厕所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公共厕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加强公共厕所的维修工作,及时修缮破损设施,确保公共厕所的使用功能正常。

3.对于一些老化严重的公共厕所,应进行改造升级,更新设施设备,提高公共厕所的使用体验和功能性。

五、公共厕所的环境管理1.加强对公共厕所周边环境的管理,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2.美化公共厕所的外观,增加公共艺术设施,提高公共厕所的形象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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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157号】
《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方便人民群众,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泰安市城市市区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范围内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是指设置于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和商业、民用建筑,供社会公众使用
的厕所。

第三条所有公厕一律对外开放,免费使用。

任何人使用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设备、设施。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公厕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建设、管理、维护和监督指导。

市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交通运输、物价、商务、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厕管理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泰安市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确定公厕规划布局,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下列场所和建筑应当设置公厕:
(一)城市主干道两侧、具有一定规模的广场、免费开放的公园;
(二)旅游景区景点、体育场所、文化场所、火车站、汽车站、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三)大中型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停车场、
加油站、市场(包括农贸市场、各类批发市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
(四)旧城成片改造的地段(包括城中村改造)、新建住宅小区;
(五)按照规划其它应当设置公厕的建筑和场所。

第七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提出公厕新建、改建计划,并与市财政、城乡规划、旅游等有关部门会商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主干道两侧、广场、公园等公厕建设,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区东部新城区范围内的公厕建设,分别由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泰山区有关部门负责。

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的公厕建设和改造,由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自行负责。

第八条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确定的公厕用地,未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经批准占用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另建公厕,并将建成公厕的产权与管理权移交给市环境
卫生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厕应当规划建设在明显易找、方便使用、便于清运的地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规划城市道路两侧公厕时,有条件的应将距公厕外墙3米以内的空地规划为绿化用地。

第十条应当设置公厕的建筑和场所,在新建、改建、扩建时,该建设项目应当配建公厕而未配建或公厕设计不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规范标准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公厕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厕进行专项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公厕建设施工。

第十二条道路、广场、公园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城市重点建设工程,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参加重点工程指挥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实施相应的公厕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工作。

第十三条公厕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市区、景区内的公厕应按照水冲式一类公厕标准建设,有条件的应当兴建生态公厕。

公厕应做到造型美观、卫生适用。

繁华路段、窗口地段、景区公园的公厕应提高建造标准,四周植树、种花、栽草,以美化环境。

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联合市旅游等有关部门单位统一制作、设置公厕标志牌和指示牌。

第十四条人流量大、公厕数量不足、建厕地点难以落实的地段、区域,沿街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对外开放内部厕所,供社会公众使用。

提倡沿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在其工作时间或营业时间内供社会公众使用。

第十五条节假日、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景区景点、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流动公厕。

流动公厕的管理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封闭公厕。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除方案,经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同意后,按“先建后拆”的原则签订合同,负责重建。

因拆除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补偿。

第三章管理使用
第十七条公厕按照以下规定由责任单位负责保洁、维
护和管理:
(一)城市主干道两侧、广场、公园的公厕,由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或者由相应管理机构负责;
(二)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内的公厕,由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物业公司或管理单位负责。

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区东部新城区范围内的公厕管理,分别由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泰山区有关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根据泰政发…2000‟48号文件《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的公厕(不包括公厕附属建筑物),应按当时规定的管理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政府全部收回,交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尚未到期的,由产权人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协商同意后,移交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产权人不同意移交仍自行管理的,该公厕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再收费,对公厕的维护管理必须达标,并接受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擅自改变公厕使用性质从事经营活动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供水、供电部门应当保障公厕的水、电供应,
供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收取,供电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取。

第二十条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加强城市公厕保洁维护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实施具体的公厕保洁标准。

公厕的保洁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公厕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定期对公厕进行维护检查,保持公厕内外设施、设备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二)公厕保洁实行专人负责,并佩戴胸卡、统一着装,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三)公厕内、外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墙面无乱贴乱画,化粪池无满溢,基本无异味;
(四)厕内张贴使用说明,明示监督电话、服务标准和保洁维护单位名称等。

第二十一条公厕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厕使用管理规定,禁止在公厕墙壁和其他设施上涂抹、刻画、张贴;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禁止在便池外便溺;禁止损坏公厕的各项设备、设施。

第二十二条公厕的开放时间由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厕所处位置予以确定,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公厕不得随意停用。

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停用的,应当经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同意,并采取相应临时措施。

第二十三条城市主干道两侧、广场、公园等由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公厕,管理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市城管执法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大公厕开放使用、维护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财政部门负责对公厕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同步建设公厕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相应措施;未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厕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毁坏环卫设施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向公厕使用人收费的,由物价部门责令整改、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厕的卫生
及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厕管理责任单位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情况作为该单位参评文明单位(机关)的重要内容,参评时,市文明办应当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对辱骂、殴打公厕管理人员,阻碍市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0‟4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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