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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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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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摘要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是一项旨在识别和记录地质灾害隐患的重要工作。地质灾害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为了减少灾害的损失,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地质普查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基本概念、重要性以及实施的步骤和方法。

1. 引言

地质灾害是自然界的一种常见灾害,包括地震、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这些灾害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识别和记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2.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基本概念

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是一套系统的工作流程和方法,旨在识别和记录隐蔽藏灾地质因素。隐蔽致灾地质因素通常指的是那些不容易被发现和预测的地质灾害隐患因素,如地下水位、土壤质量、地壳运动等。

3.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重要性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建立对于防灾减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通过普查可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情况,为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其次,普查可以帮助决策者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工程方案,减少灾害发生的风险。此外,通过普查可以及早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地质隐患,有助于降低损失和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4.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实施步骤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4.1 制定普查计划

在制定普查计划时,需要确定普查的范围、目标、方法和资源需求等。计划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是指对各类隐蔽的致灾因素进行全面普查的制度。隐蔽致灾因素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文灾害等自然灾害因素,以及建筑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等人为因素。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旨在全面了解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的分布情况和潜在风险,为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减少灾害的发生和损失。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潜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等。其中,地质灾害包括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暴雪等;水文灾害包括洪水、旱灾、地下水位过高等;建筑安全隐患包括老旧房屋、危险化学品储存等;火灾隐患包括电线老化、消防设施不全等。普查内容的详细性和全面性,对于确定灾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潜在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采取一系列科学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如航空遥感、卫星遥感、摄影测量、地质勘探、气象观测、水文测量等。通过这些手段可以获取到大量的数据,并结合实地调查,以地图和统计报表的形式进行成果展示,便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了解灾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潜在风险。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的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它能够全面了解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的分布情况和潜在风险,为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其次,普查成果可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参考,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效果性。再者,对于企事业单

位来说,普查成果可以提供实时的灾害风险评估,为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灾后恢复工作提供科学指导。最后,普查结果可以向公众公开,提高公众对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增加群众自护自救能力。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完整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完整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之欧侯瑞魂创作

为了切实做好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确保金鸡煤矿长治久安消除或减小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对矿井平安生产的影响依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结合《金鸡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陈述》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四章具体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防副总

成员:地质丈量科科长、通防科科长、平安监察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防治水专职人员、通风专职人员、各区队技术员

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开展,包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平安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负责自己专业内隐蔽致灾工作日常业务安插落实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平安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

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三、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分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包管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包管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2024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2024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2024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____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摘要: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是地质灾害的重要成因之一,对于防灾减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分布情况,制定和实施____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是必要的。本文将从普查目的、普查内容、普查方法和普查结果应用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普查目的:

1. 了解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分布情况,找出易发地质灾害点,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 掌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特点和演化规律,为地质灾害预测和预警提供支持。

3. 统计和分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为灾后评估和灾后重建提供参考。

二、普查内容:

1.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类型和分布:对于不同类型的地质因素,如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分类统计,编制详细的地质因素分布图。

2.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特征和演化规律:对于已发生地质灾害和潜在地质灾害点,进行现场勘察和样本采集,分析地质因素的特征和演化规律。

3.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确定不同地质因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为灾后评估和灾后重建提供参考。

三、普查方法:

1. 野外调查和实地勘察:通过现场勘察和样本采集,了解地质因素的实际情况。

2. 实验室测试和数据分析:对采集的样本进行物理性质测试和化学成分分析,以及通过数据分析方法进行统计和评估。

3. 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

四、普查结果应用:

1.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背景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们日常生活的安全与之紧密相关。在一些地区,地

质因素的隐蔽致灾问题日益严重,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因此,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逐渐形成了一套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制度。其中,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是对地质因素进行评估、监测和预测的关键环节,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

系统组成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和普查

方法。

普查对象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普查对象是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的地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构造、地质体、地形地貌、地下水、地下岩溶等。

普查内容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潜在灾害体的特征和分布:即对潜在灾害体的大小、形态、结构特征、

分布范围等进行调查,为后期的灾害评估、应急管理和防治提供基础数据。

2.对潜在危险地带的评估:对出现地质灾害的概率、危害程度等进行评

估,确定其灾害等级,以便制订措施降低风险。

3.对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报:对各类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

塌陷等进行监测和预报,提前预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普查方法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普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地质探测、遥感技术、数字地形分析等,需要综合使用各种技术手段,以确保普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施效果

通过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后

续灾害评估、应急管理和防治提供依据。同时,制度建设可使相关部门形成科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文件、规定、指示精神,关于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了有效的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切实做好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小地质灾害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第一条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防治水副总地测科科长通防科科长

成员:地测科全体人员及通防科相关技术人员

第二条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组长:全面负责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全面评估致灾地质灾害普查效果评价。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地质灾害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普查制度及方案、重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负责地质灾害工作日常业务安排落实。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成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材料。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范围

地质灾害普查范围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第四条重点工作

1、加强对职工进行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地质灾害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对地质灾害进行群防群治。

2、完善煤矿地质灾害因素基础资料,对矿区地质和水文资料、图件及台账等进行梳理、检查和补充,确保地质、水文资料齐全、完整、可靠;建立相关资料台账,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模版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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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和管理,减少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及后续管理。

第三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坚持科学、系统、综合、实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普查各类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应当充分调动普查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及时将普查的相关信息报送中央灾害监测中心,并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普查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在合理范围内鼓励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参与评议和监督。

第二章普查范围

第七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地质构造;

(二)地下水;

(三)地震断层;

(四)地层岩性;

(五)地表破坏;

(六)岩石稳定性;

(七)山体地质灾害;

(八)土地沉降;

(九)地质灾害易发区。

第三章普查内容

第八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二)普查区划;

(三)普查对象;

(四)普查内容;

(五)普查方法;

(六)普查数据采集和处理;

(七)普查结果分析和评估;

(八)普查报告。

第九条普查区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不同的普查区域,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十条普查对象主要包括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相关地质要素、地质构造、地下水、地震断层、地层岩性、地表破坏、岩石稳定性、山体地质灾害、土地沉降、地质灾害易发区等。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1. 引言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是指通过对潜在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调查和普查,以及制定有效的防灾措施,目的是减少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减轻灾害的影响。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在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起着关键作用,能够帮助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识别和应对潜在的灾害风险。

2.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意义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意义在于发现并解决可能引发灾害的潜在问题,加强对潜在风险的预警和防范。通过对隐蔽致灾因素做出实时监测和评估,可以提前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灾害发生的概率,降低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还有助于提高防灾意识,增强公众和政府的灾害防范能力。通过公开透明的普查结果,可以使公众对潜在的灾害风险有更清晰的认识,并且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3.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内容和方法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内容包括对潜在的自然灾害风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地质灾害普查

地质灾害普查是指对可能引发地震、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调查和评估。通过对潜在风险区域的地质环境、地质构造和地质地貌等进行详细调查,可以预测地质灾害的概率和程度。

3.2 水文灾害普查

水文灾害普查是指对可能引发洪水、旱灾、水库溃坝等水文灾害的区域进行调查和评估。通过对水文环境、气象条件、水资源利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可以评估水文灾害可能发生的概率和规模。

3.3 气象灾害普查

气象灾害普查是指对可能引发台风、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的区域进行调查和评估。通过对气象环境、气象气候条件、灾害历史等进行详细调查,可以预测气象灾害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简介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旨在通过全面、系统地对存在隐蔽致灾因素的场所进行普查,及早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蔽致灾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适用于城市、乡村、工矿、交通、旅游等领域。

实施程序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评估阶段和整改落实阶段。

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应急保障措施的制定和人员配备等。

1.组织机构的设置

组织机构由普查领导小组、普查办公室和各类专家组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由市、县、乡三级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普查办公室是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实施的机构。各类专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2.应急保障措施的制定

应急保障措施是为了在普查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或危机时保障工作正常进行而设置的。应急保障措施的制定主要包括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和物资储备。

3.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普查人员、技术人员和应急人员。普查人员负责实施普查工作;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应急人员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是整个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过程中最核心的部分,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数据采集和实地勘察等步骤。

1.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重要步骤,包括现场勘察、实地检查、设备监测等。通过对各类场所的现场勘察,发现可能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

2.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是对各类场所进行详细检查,确定隐蔽致灾因素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的过程。通过数据采集,可以对场所各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隐蔽致灾因素。

2023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2023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2023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是指地质灾害发生前无明显迹象或缺乏预警信号的地质形态或地质构造,但却具有潜在致灾性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存在于山区、水域、土坡等地质环境中,对社会经济和生活安全造成威胁。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有必要建立一套全面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一、普查对象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的对象是全国范围内的山区、水域、土坡等地质环境,特别是经常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普查工作应该覆盖农村和城市地区,重点关注重大基础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

二、普查内容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地质构造:对研究区域进行地质构造的完整调查和分析,了解构造裂缝、断层、滑坡等地质构造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2.地貌与地形:对地表地貌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地貌形态对地质灾害的敏感性和易发性,包括山地、河流、岩石地貌等。

3.水文地质条件:对研究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地下水位、水文承载力、水源条件等,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4.工程地质条件:对重要工程建设区域的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土壤稳定性、岩石强度、地下水位等,分析工程地质条件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5.人类活动因素:对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包括采矿、建筑施工、垃圾填埋等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三、普查方法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需要运用先进的地质调查技术和仪器设备,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主要的普查方法包括:

1.地质实地调查:利用人工观察和测量的方法,对研究区域的地质构造、地貌形态等进行详细调查,获取准确的地质信息。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是指针对城市、乡镇、村庄等人口聚集区域进行的一项工作,旨在识别和评估潜在的致灾地质因素,以便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普查目标:确定普查范围,并明确普查目标,例如识别潜在的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

2. 普查方法:确定普查方法和技术,包括野外调查、数据收集、遥感影像解译等,以获得准确和详尽的地质信息。

3. 普查内容:确定普查内容,包括地质构造、地层特征、地下水位、地下水流等地质要素的调查和分析。

4. 普查标准:制定普查评价标准,例如利用地质灾害评价指标、安全距离、风险评估等方法,进行地质灾害潜在程度评估。

5. 普查结果:将普查结果整理成普查报告和地质图件,并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建议。

6. 普查周期:确定普查的周期,根据地质灾害的现状和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普查频率。

7. 普查机构:确定普查的组织机构,例如地质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以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地质灾害风险,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防灾减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减少灾害的发生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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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是指对各类自然灾害中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进行普查和评估的制度。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是指那些在地表上看不到,但具有引发灾害的潜在危险性的地质因素,如隐蔽的断层、地下水问题、不稳定地质体等。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为地质灾害预防、应对和减灾提供科学依据。下面将从制度的体系建立、普查活动组织和实施、数据管理与应用等方面来介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一、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体系建立

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隐蔽暴露地质因素普查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这包括明确普查的目的、任务、范围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普查工作提供合法依据和政策支持。

其次,制度的体系建立还需要明确普查的组织机构和部门。这些组织机构和部门应具备专业的地质灾害普查人员和技术队伍,负责统筹和协调普查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同时,制度的体系还需要建立普查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技术保障机制,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

首先,需要通过对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地质地貌特征、地下水状况等基础调查,初步了解潜在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分布情况。

其次,需要通过实地勘查和监测,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进行具体的普查。如通过地质勘探、地震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等手段,对断层、滑坡地和地下水问题等进行普查。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还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对各类地质因素的危险性和风险进行评估,为灾害预防和减灾提供依据。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是指在地质环境中普查和评估各类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一般是指那些潜在的、不易被察觉的地质因素,它们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对人类和社会造成威胁。例如,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地质环境中各类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分布、性质和危险程度,为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具体来说,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普查范围和对象:确定普查的地理范围和对象,确定需要普查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类型。

2.普查方法和技术:制定普查的方法和技术,包括野外实地调查、室内分析和测试等方法,以及使用先进的地质勘探仪器设备等技术。

3.普查数据和信息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对普查结果进行统一整理、归档和管理,以便后续的分析和应用。

4.普查结果的评估和分析:对普查得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各类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危险程度和潜在灾害规模,为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5.应用与管理: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和规划,加强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监测和预警,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建立和实施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识别地质灾害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确保我矿长治久安,减小和消除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结合《鹤岗中润矿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四章具体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防副总

成员:地测科科长、通风队长、安全科科长、机电

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防治水专职人员、通风专职人员、各

区队技术员

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开展,保证隐蔽致灾因

素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负责自己专业内隐蔽致灾工作日常业务安排落实。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

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三、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定期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

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要求

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于防灾减灾方面的要求更为迫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地质因素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然而,城市规划普遍存在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不够关注和重视的现象,导致一些地质隐患问题常常因为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而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建立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概念和危害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指在地表没有直接表现出来的地质构

造和地质过程,但是它们可能对城市和人民造成潜在威胁,引起灾害事故。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地下水、地下河、灌溉渠道、地下建筑、地下通道、废弃矿山、地下沉降等。这些地质因素的存在和发展可能对周围的地基、建筑物造成影响,可能引起地下水位的突然下降或上升,或地下水动力特征的改变,进而导致各种灾害事故,如地陷、水灾、建筑物倾斜、沉降等。

值得注意的是,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灾难往往来势汹汹、

威力巨大,并且很难事先预测和防范,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建立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必要性

对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旨在通过监测和分析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提前发现和补救地质隐患问题,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制度上来看,建立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必要性

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把普查工作纳入城市规划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不仅仅是一个事后补救的工作,更

重要的是需要将它纳入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从城市规划设计开始,对城市规划区域进行全面勘测,将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之中,使之成为城市规划的一部分。这样可以保证普查工作系统化、数据化、智能化,从根本上减少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发生。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是指针对可能造成灾害的隐蔽因素进行的普查和管理的制度。隐蔽致灾因素是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不易察觉但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因素,如地质灾害隐患、建筑物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早发现和排除隐患,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普查机制: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普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

2.制定标准和指南:制定相关的标准和指南,明确隐患的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为普查工作提供依据。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对隐患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促使其主动配合普查工作。

4.建立台账和台账管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对排查结果进行管理,及时跟踪和处理隐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监测技术手段,实时、准确地获取隐患的信息,及时发出预警,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预防和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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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

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

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⑤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井筒没有回填前,要经常协助鹤济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人员,采用电测法对井筒水位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⑧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⑨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

⑩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①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

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鼓包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中型以上的褶皱,超过5m³/h以上的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有关相关部门,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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