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
农村建房审批手续流程
农村建房审批手续流程
农村建房审批手续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规划选址:建房申请人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2. 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建房申请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
3.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 放线:建房申请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放线。
5. 施工:建房申请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放线手续后,方可施工。
6. 验收:房屋竣工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需要注意的是,在农村建房时,需要遵守当地的规划和建设标准,确保房屋建设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要求。同时,建房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工作流程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工作流程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工作流程图
主办科室受
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流程图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工作流程图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工作流程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工作流程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流程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出让)
工作流程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批工作流程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审批工作流程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查审批流程图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流程图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流程图
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流程图
采矿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初始土地登记工作流程图
土地变更登记工作流程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工作流程图
安徽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续
安徽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续
一、宅基地申请流程
1. 提交书面申请
2. 村民大会讨论
3. 村委会初审
4. 乡(镇)政府审核
5. 实地勘查定位
6. 批准并颁证
二、宅基地申请所需手续及材料
1. 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 村民建房用地申请报告书
4. 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
5. 平面图
6. 土地利用现状图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 补充耕地方案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一般如下:
宅基地申请:农村居民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土地证等。
宅基地审核:政府部门将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土地是否符合宅基地的规划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等。
宅基地批准:经过审核,如果符合条件,政府将会颁发宅基地批准证明。
建房申请:获得宅基地批准证明后,申请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建房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建房图纸等资料。
建房审批:政府部门将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建房图纸是否符合要求、建房规模是否超标等。
建房批准:经过审批,政府将会颁发建房批准证明。
竣工验收:建房完成后,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以上流程可能在不同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遵循当地政策和法规。
耕保科办理业务流程图1
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程序及时限
办理流程图(15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受理即办
耕地保护科受理、与乡镇、城乡规划、村踏查、审核2个工作日组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6个工作日
会审组集体会审6个工作日
审批中心主任审核后加盖审批专用章1个工作日
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及时限
办理流程图(15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受理即办
耕地保护科受理、与乡镇、城乡规划、村踏查、审核2个工作日组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5个工作日
通知缴费1个工作日
会审组集体会审6个工作日
审批中心主任审核后加盖审批专用章1个工作日
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审批程序及时限
办理流程图(15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受理即办
耕地保护科受理、与乡镇、城乡规划、村踏查、审核2个工作日组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6个工作日
会审组集体会审6个工作日
审批中心主任审核后加盖审批专用章1个工作日
临时用地收费程序
办理流程图
组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通知缴费用地单位到财会科结算
会审组集体会审
审批中心主任审核后加盖审批专用章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 审批单位:县国土局 项目名称:农村宅基地审批 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地籍调查、土地公告-----权属审核-----窗口缴费-----窗口注册登记—-上报县政府审批----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证明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4、联系电话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收费标准:一、土地登记费:1、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含2000平方米),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标准,4、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含5000平方米),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5、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标准,6、城镇居民: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7、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下(含200平方米),每宗地收5元, 200平方米以上收10元, 二、工本费:5.00元/本(农)10.00元/本(普)20.00元/本(精) 收费依据:国家土地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皖价费〔2008〕113号 办公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审批程序及要求;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新农保政策宣传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
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流程及相关证明
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流程及相关证明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向所在农村村委会或乡镇农村建设部门提出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
2.土地调查核实:审批机关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所在农村村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确认该申请人是否符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件。
3.形成初步意见:审批机关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申请人使用宅基地、土地使用范围和面积等。
4.申请报批:审批机关将初步意见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5.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上级有关部门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批,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审批机关。
6.决策:审批机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决定是否同意给予申请人使用宅基地。
7.发放农村宅基地证:审批机关将决策结果通知申请人,并颁发农村宅基地证。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
1.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于核实其农村户籍身份。
2.村委会或乡镇农村建设部门出具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完整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表,并由村委会或乡镇农村建设部门盖章。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其在该农村村庄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房产权证或建房许可证:若已建房或计划建房,申请人需提供有效
的房产权证或建房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宅基地使用计划:申请人需提供详细的宅基地使用计划,包括用途、面积、建筑规模等。
6.其他法定的附件或证明材料: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申请人可能需
要提供其他法定的附件或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建筑设计图纸等。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条件及流程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条件及流程
审批条件:
1.农户条件:农户必须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居住连续3年以上,并有稳定的居住和生产经营需要。
2.农村居民集体组织条件:农村居民集体组织必须具备宅基地批准和
使用资格,能够依法管理和使用宅基地,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
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农户或农村居民集体组织向所在地的县乡农村土地资源
管理部门递交宅基地使用申请。
3.公示和听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县乡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部门
将宅基地划定的地块、申请人姓名、地址等信息公示在村委会或乡政府,
同时进行听证,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4.批准决定:根据公示和听证的情况,县乡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将
审批结果予以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宅基地使用申请。
5.批准证书:对于批准的宅基地使用申请,县乡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部
门将颁发宅基地使用证书,确立申请人的宅基地使用权。
6.宅基地建设:申请人持有宅基地使用证书,可以开始按照规划和设
计方案进行宅基地的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审批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上为一
般的审批流程,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进行。此外,宅基地
使用权通常为有限期限,过期后需要重新办理手续,申请人应及时续期。
农村确权宅基地手续办理流程
农村确权宅基地手续办理流程
一、准备阶段
1.材料准备
(1)申请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明
②户口簿
③土地使用权证明(如有)
④申请表(当地农业部门或乡镇)
(2)其他支持材料
①地块位置图
②房产证明(如适用)
2.咨询指导
(1)咨询当地农业、土地管理部门
①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②询问所需材料清单
(2)向村委会咨询
①获取地方政策信息
②了解诚实申报的重要性
二、申请阶段
1.提交申请
(1)准备申请材料
①核对材料完整性
②签署申请表格
(2)提交材料
①向村委会提交
②确认受理
2.资料审核
(1)村委会审核
①检查材料真实性
②初步评估申请条件
(2)转交乡镇政府
①村委会汇总情况
②提交乡镇政府审核
三、现场勘查
1.成立现场勘查小组
(1)包括人员
①村委会成员
②乡镇政府人员
③土地管理部门代表
2.进行现场勘查
(1)确认地块位置
①使用GPS定位
②实地查看地块情况
(2)记录相关信息
①拍照
②填写勘查记录表
四、决策阶段
1.汇总审核意见
(1)村委会召开会议
①向村民公示勘查结果
②收集村民意见
(2)提交审核报告
①向乡镇政府提交
②附上勘查记录和村民意见表
2.乡镇政府审批
(1)审批决定
①审核完成后发布公示
②征集异议
(2)发放确认书
①制作宅基地权属确认书
②发放至申请人
五、登记阶段
1.土地登记
(1)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①提交宅基地权属确认书
②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2)完成登记手续
①获取土地登记证
②记录土地使用权信息
2.档案归档
(1)村委会档案管理
①保存确认书和登记证复印件
②更新村级土地使用档案(2)乡镇政府档案管理
①归档审核材料
②定期检查和更新备案信息
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目录
•相关规定
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与所申请的宅基地所在地一致。
户籍要求
户籍所在地一致
本村村民
农村集体所有无纠纷
土地性质要求
家庭成员关系要求
家庭户主
申请人必须是家庭户主,有权利代表家庭申请宅基地。
家庭成员同意
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家庭成员的同意,特别是家庭其他成年成员。
身份证明01
02
03
土地使用权证明
如果是购买他人的土地,还需提供土
地转让协议和原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
用权证书或用地批文。
由当地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符合申请条件
准备材料
提交申请
03
02
01
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现场勘查审核材料
公示与听证
审查材料批准决定
县级人民政府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发放给申请人,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公告与登记
县级人民政府将批准的宅基地使用情况在当地进行公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土地登记。
发放证书
发证与公告
VS
宅基地面积标准
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
闲地。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土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
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满二十年的,可以视为该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现在使
用者所有。
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土地,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一、申请阶段:
2.材料初审:乡村自治组织或村委会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
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现场核实: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被组织进行现场核实,包括核实申
请人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情况、土地使用情况等。
二、评议阶段:
1.村民会议:村民会议将对宅基地使用申请进行讨论和评议,确保申
请人在村民中的认可度。
2.行政审批:村民会议通过后,村委会将相关材料报送给乡村自治组
织或乡级行政机关进行审批。审批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土
地使用合规性等。
3.整合材料:审批通过后,乡村自治组织将整理相关材料,如申请表、批复文件等。
三、审批阶段:
1.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乡村自治组织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到县级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规划、用地标准等方
面的符合性。
2.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县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审批通过后,将相关
材料报送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
批准、宅基地面积的划定等。
3.盖章备案:土地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相关材料盖章备案,并将
备案信息通知乡村自治组织或村委会。
四、登记阶段:
1.颁发证书:乡村自治组织或村委会将盖章备案的材料提交给申请人,颁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书。
2.登记手续:申请人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到乡村土地登记机构办理
宅基地土地登记手续。
五、监管阶段:
1.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已批准的宅基地进行监督检查,确保
宅基地使用符合规定。
2.监督投诉:若发现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任何人
都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准确把握申请条件
农村村民(农村居民户口)建房应当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户,可以向所在村民小组申请使用宅基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家庭无宅基地的;
2.符合分户条件分户,且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申请扩建住房的;
4.因排危避险需要,经依法批准征(占)用,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城乡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利益需要占用原宅基地后无宅基地,需要迁建的;
5.因户籍制度改革未退出宅基地,需改(扩)建的;
6.已征地农转非,原农村房屋未被征用,需改(扩)建的;
7.原宅基地因地质灾害、山洪影响、洪涝范围等原因出现安全隐患,经相关部门认定,须易地迁建的。
8.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经接收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的。
9.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从严控制审批标准
1.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
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3.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
4.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规定标准的农户,在按规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过规定部分。
5.农户家庭成员数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服刑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户籍制度改革农转非人员、即将出生的新生儿(已孕)可计算为家庭成员。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审批原则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
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
(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人资格
一因国家建设或镇、村建设需要拆迁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三复退、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回原籍落户,确无宅基地者;
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规划的实施,需要拆迁的;
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六符合申请宅基的其他条件的;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三、申请宅基所需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
二乡镇政府请示;
三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
四公告照片;
五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六村民建房用地申请;
七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
八平面图;
九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十一)补充耕地方案占用耕地;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申请宅基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提出书面申请:由住房困难户提出书面申请交村民小组;
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张榜公告: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加注意见张榜公布,并报村委会;
三村民委员会根据住户实际,签注意见统一上报,并将花名册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四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填写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国土资源所派人员现场踏勘,对拟建房使用土地进行丈量,并由国土管理员写现场勘验报告;对符合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房户,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查结果交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我国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我国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简称农户)在自己的居住地上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时享有的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2.提出申请:农户将准备就绪的材料提交到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在指定的窗口进行申请,并交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审查和核实:相关部门对农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主要包括核实农户的身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以及宅基地用地的合规性等。
4.初审:经过核实后,申请材料将提交给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组或相关分管部门进行初审,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5.审批公示:通过初审的申请将在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以便邻近村民或其他相关人员提出异议或监督。
6.审批决定: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初审结果以及公示期内的情况,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组或相关分管部门将最终审批决定向申请者公告,公告包括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理由。
7.颁发宅基地证:在审批决定公告后,农户可以到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领取宅基地证,该证书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下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可能有所不同,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同时,农户在申请时也需要留意相关的申请条件和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