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我国典型城市地表水水质综合评价与分析
我国典型城市地表水水质综合评价与分析郑利杰;高红杰;宋永会;韩璐;吕纯剑【摘要】应用内梅罗指数法对我国27个典型城市地表水水质进行评价,分析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揭示水质时空变化规律.结果表明:NH3-N浓度、TP浓度、CODCr、BOD5和CODMn为地表水主要超标因子,NH3-N浓度为首要污染因子,水质主要受氮、磷营养盐及有机物影响.华北地区参与评估城市的水质级别均为较差;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地区参与评估城市的水质级别较好比例在50%以上.城市建成区水质优于非建成区;国控断面水质级别为较好.2012-2014年期间,典型城市地表水水质有明显的好转趋势,水质级别较差城市比例下降11%.西北和东北地区,因为人口密度小,经济发展相对不快,水质保持相对稳定,多数城市水质季节性特征不明显;华东地区地域辽阔,整体来看季度水质波动没有明显规律;华中和华北地区,受气候和降水量影响,城市水质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期刊名称】《环境工程技术学报》【年(卷),期】2016(006)003【总页数】7页(P252-258)【关键词】典型城市;地表水;内梅罗指数法;水质评价【作者】郑利杰;高红杰;宋永会;韩璐;吕纯剑【作者单位】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辽宁沈阳 11014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城市水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城市水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城市水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城市水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城市水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北京10001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824城市水体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急剧增加,导致城市地表水环境严重恶化[1],城市地表水质状况备受关注。
因此,及时客观地对城市地表水质量做出评价,掌握水体污染状况,揭示水体质量发展规律,对城市水污染治理、水环境规划及水环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地表水评价方法
地表水评价方法地表水是指地球表面上流动、静止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各种类型的自由水体。
由于工业、农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地表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保障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地表水的评价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地表水评价方法。
首先,化学指标是地表水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检测水样中的化学成分,可以了解水中各种离子、重金属、有机物等物质的浓度,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对其进行评估。
例如,pH值是评价水的酸碱性的指标,溶解氧是评价水体富氧能力的指标,氨氮和总磷则可以评价水体的富营养化程度。
这些指标能够客观地反映地表水的水质状况,并提供科学依据供决策者参考。
其次,生物学指标也是地表水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水生生物对水环境的反应非常敏感,因此通过对水体中的浮游植物、水生昆虫、鱼类等进行监测,可以判断水体的生态健康状况。
水体中的生物多样性、生物数量和生物群落结构等指标可以反映出水体的富营养化、污染程度以及水体自净能力。
这些指标在国内外广泛应用,对于评价地表水的健康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物理指标也是地表水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体的颜色、浑浊度、温度等物理特征可以通过简单的观察和测量获得。
颜色可以反映水体中的有机物含量,浑浊度可以反映水体中的悬浮物含量,而温度则与水体的循环、溶解氧浓度等有关。
这些物理特征的变化可以提供关于水体状况的初步信息。
最后,综合评价模型是一种常见的地表水评价方法。
综合评价模型通过将不同指标进行权重分配,计算出一个综合评价指数来反映水体的整体状况。
综合评价模型可以将不同类型的指标进行比较和对比,综合考虑水质、生态和应用需求,为制定水资源管理措施和环境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常用的综合评价模型包括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水质综合评价模型等。
总之,地表水评价方法是保障水安全和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化学指标、生物学指标、物理指标以及综合评价模型是常用的地表水评价方法。
不同指标之间相互协作,可综合评估地表水的水质、生态和资源利用状况。
地表水评价方法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办[2011]22号文的规定,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pH、DO、高锰酸盐指数COD Mn、BOD5、NH3-N、TP、TN、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 Mn)共5项。
河流断面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根据评价时段内该断面参评的指标中类别最高的一项来确定。
描述断面的水质类别时,使用“符合”或“劣于”等词语。
断面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断面水质定性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并按表1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类别和水质状况。
对断面(点位)、河流、湖泊不同时段的水质变化趋势分析,以断面(点位)的水质类别或河流、湖泊水质类别比例的变化为依据,按下述方法评价。
按水质状况等级变化评价:①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②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一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③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两级以上(含两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按组合类别比例法评价:设△G为后时段与前时段Ⅰ~Ⅲ类水质百分点之差:△G=G2-G1,△D为后时段与前时段劣Ⅴ类水质百分点之差:△D=D2-D1;①当△G-△D>0时,水质变好;当△G-△D<0时,水质变差;②当│△G-△D│≤10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③当10<│△G-△D│≤20时,则评价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④当│△G-△D│>20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是对流域内地表水资源质量和环境状况的定量化和综合评价,以便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保护。
下面介绍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的具体办法。
一、评价对象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等。
二、评价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的指标包括:1.物理指标:包括水温、水深、流速、透明度等。
2.化学指标:包括总磷、总氮、氨氮、硝酸盐氮等。
3.生物指标:包括溶解氧、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
4.综合评价指标:包括水质类别、综合污染指数等。
三、评价方法1.采样和分析在流域内设置采样点,采集地表水样品,对物理、化学和生物指标进行分析。
2.数据处理根据采集的样品数据,计算各项指标的平均值,对数据进行拟合和重构,分析不同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3.综合评价通过综合评价指标,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水质类别,评估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
四、评价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的标准包括:1.物理指标:根据地表水的应用目的,可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评价。
2.化学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将各项指标与相应的阈值进行比较和评价。
3.生物指标:根据生物指标的变化规律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价。
4.综合评价指标:根据相关计算公式和标准,计算出水质类别和综合污染指数。
五、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对流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分类评价和等级划分,制定相应的整治和保护措施,提高流域内地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
总之,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是保护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评价办法的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的科学选择和评价标准的规范制定是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和可靠的关键。
中国地表水水质评价
中国地表水水质评价作者简介:周怀东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为全面了解我国地表水水质的时空变化规律,系统分析水污染程度、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我们从污染源评价、地表水化学特征、河流湖库现状水质、水质变化趋势、底质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以及供水水质评价等8个方面系统评价和分析了我国地表水资源质量状况。
本次地表水水质评价以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大量监测资料为基础,并进行了补充监测,评价收集数据的规模是我国水水质评价中最大的一次。
水化学特征分析选用2442个测站。
现状水质评价测站数6981个,其中河流现状水质评价测站个数为5952个,湖泊水质评价测站个数为237个,水库水质评价测站为813个。
水质变化趋势选用测站846个。
底质污染评价对881个断面进行了取样分析。
饮用水水源地评价个数1073,其中重点水源地评价个数467,评价有毒有机物水源地个数630。
本次水质评价体现了8个结合:点面源结合、污染成因与污染表征结合、天然与现状结合、水质水量结合、历史(趋势)与现状结合、常规项目与特定项目结合、水资源质量与功能使用结合、水资源分区与行政分区结合。
首次明晰了全国点面源贡献率、水功能区达标比例、底质污染状况、有毒有机物污染特征、供水水质合格比例等关系我国地表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参数。
本次评价完成了与先进国家在水质评价方法和内容上的全面接轨,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国地表水水质状况的一次评价,对今后中国水资源管理保护及水质评价具有及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示范作用。
一、污染源调查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对地表和地下水水质的污染,依排放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和非点污染源。
点污染源主要由工矿企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形成;非点污染源也称面污染源,指在较大范围内,溶解性或固体污染物在降雨径流等作用下,通过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受纳水体,造成的污染。
本次点污染源调查评价包括工矿企业废污水排放调查、城镇生活污水调查及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污染源调查三部分。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_全国评价_朱党生
收稿日期:2009-09-02基金项目: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水利部重大专项)作者简介:朱党生(1965-),江苏泗阳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主要从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研究。
E-mail :shuiku@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Ⅱ):全国评价朱党生,张建永,史晓新,刘卓颖(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北京100120)摘要:根据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面调查成果。
应用本文提出的安全评价指标和方法,对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分析了不合格水源影响的人口、区域分布及主要原因,并对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及应急能力状况进行了定性分析。
评价表明,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全国4555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有638个水质不合格,1233个水量不合格,水质、水量不合格影响人口有9480万人,饮用水不安全城市有205个,饮用水源污染风险较高,应急能力偏低。
根据水源地安全评价成果,提出了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工作的主要方向。
关键词:中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安全评价中图分类号:TV148文献标识码:A水利学报SHUILI XUEBAO 2010年8月第41卷第8期文章编号:0559-9350(2010)08-0914-071研究背景水是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资源,也是城市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关键要素[1]。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和基本人权[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突出,饮用水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3]。
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以城市为对象,以饮用水水源地为基本单元,摸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存在的问题,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为此,水利部于2005年7月在全国开展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工作[4]。
本文应用第一部分的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5],对全国的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综合指数评价法在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中的应用
C i - 0 1 x m + O = , C i
+,
,
W Q L = ∑,
n i = 1
n :
(f: 1 , 2 , … ‘ , n)
2综合指数评价参数计算 WQ L =ma x (I i ) 2 . 1 单项污染物指数 2 . 2 - 3 WQ L四舍五入 单项污染物进行评价时 ,根据水 质评 价标 准的精度及项 目 WQ L四舍五入采用 向上舍人原则 ,即 : 自身特点 ,参数计算 主要包括 4 种情况 : 当 0< ≤1 时 ,W Q L 一1 ;当 1 < ≤2 时 ,W Q L 2 . 1 . 1 常规的指数计算方法 2 :当 2<WQ L≤ 3时,W Q L 3 ;3<W Q L≤ 4时 ,WQ L 指数 I 计算如下 : 一4 ; 4< ≤5 时 ,W Q L 5 。 , 一, 、 2 . 2 . 4 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指数 l 2 . 2 . 4 . 1 按照S L 3 9 5 — 2 0 0 7 州 中富营养化评 价的相关标准
农业与技术
第3 3 卷
第 4期
2 0 1 3年 4月
综合指数评价法在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 中的应用
徐 蕾
( 吉林省 水文水 资源局 ,吉林 长春 1 3 0 0 2 2 ) 摘 要 :城 市饮 用水水 源安全 问题 ,是关 系到居 民生产、生活等 民生问题之根 本。既要保障居 民饮水安全 ,又要使水源地效能得 以充 分发挥 。则严格 的监控及客观的评价缺 一不可。综合指数评价法在水 源地评价 中,先根 据评价项 目的特征分 类进行评价 ,再综合各
富营养化综合指数与总评分值之间对应关系为:当 O<
T L I( ∑ )≤ 2 0时 , W Q L: 1 ;当 2 0< T L I( ∑ )≤ 4 0时 , 2 ;当 4 0< T L I (∑ )≤ 6 0时 , W Q L= 3 ;当 6 0< T L I( ∑ )≤ 8 0时 , = 4 ;当 8 0< T L I( ∑ )≤ 1 0 4 . 2 计算 总评分值 T L I ( ∑) 总评分值为各单项评分值的算 术平 均值 。 2 . 2 . 4 . 3 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指数 的确定
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
附件一: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暂行)2011年1月目录一、评估范围 (1)二、评估内容与要求 (1)(一)水质状况评价 (2)(二)环境管理状况评估 (6)三、评估方式 (12)(一)报送数据 (13)(二)撰写报告 (13)(三)征求意见 (13)四、评估结论 (14)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在《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暂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城市1集中式2饮用水水源(简称“城市饮用水源”),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简称“地表饮用水源”,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水源)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简称“地下饮用水源”)。
地级以上城市(含)饮用水源评估依据本方案;地级以下城市(不含)饮用水源评估工作参照本方案。
当城市饮用水源发生变化时,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变化情况报环境保护部,经环境保护部备案后于次年调整水源名单。
二、评估内容与要求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包括水质状况评价和管理状况评估2项内容。
1 本技术方案所指的城市,包括县级以上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的镇。
2 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水源。
—1—— 2 —(一)水质状况评价1.指标定义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以饮用水源达标率和水量达标率分别表示。
%100⨯=城市饮用水源总数用水源之和全年水质达标的城市饮水源达标率 %100⨯=量城市饮用水源年供水总源供水量之和水质达标的城市饮用水水量达标率 2.评价标准及指标(1)评价标准地表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要求,基本项目表1中的Ⅲ类标准、补充项目表2和特定项目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地下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的要求,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
培训讲义材料2全国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目录第1章总论 (1)1.1 项目背景 (1)1.2 调查依据 (3)1.3 指导思想 (4)1.4 工作范围与目标 (4)1.5 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6)第2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 (10)2.1 区域水环境质量调查 (10)2.2 全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 (10)2.3 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11)2.4 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 (13)2.5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问卷调查 (14)第3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 (15)3.1 评估体系 (15)3.2 环境禀赋评估分析 (16)3.3 污染状况评估分析 (16)3.4 环境监管评估分析 (17)3.5 环境风险评估分析 (17)3.6 环境综合评估分析 (18)第4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 (19)4.1 工作目标 (19)4.2 主要内容 (19)第5章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质量控制 (22)5.1 监测质量控制 (22)5.2 培训质量控制 (22)5.3 审核质量控制 (22)第6章工作成果 (24)6.1 省级调查及评估成果 (24)6.2 全国调查及评估成果 (24)附表一 2008年区域水环境质量信息表 (25)附表二-1 全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27)附表二-2 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补充信息表 (27)附表三-1 典型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表 (31)附表三-2 典型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表 (32)附表三-3 典型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表 (32)2附表四-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汇总表 (34)附表四-2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污染源信息表 (36)附表四-3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污染源信息表 (36)附表四-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污染源信息表 (38)附表四-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点源源强系数表 (40)附表五-1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评估表 (42)附表五-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表 (45)附件一饮用水水源地编码方法 (47)附件二富营养化评价 (48)3第1章总论1.1 项目背景《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3.09•【文号】环办[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规范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有关技术规范,我部制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要求进行。
附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二○一一年三月九日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二○一一年三月目录一、基本规定(一)评价指标1.水质评价指标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二)数据统计1.周、旬、月评价2.季度评价3.年度评价二、评价方法(一)河流水质评价方法1.断面水质评价2.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3.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二)湖泊、水库评价方法1.水质评价2.营养状态评价(三)全国及区域水质评价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方法(一)基本要求(二)不同时段定量比较1.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2.多时段的变化趋势评价附录一:污染变化趋势的定量分析方法附录二:术语和定义为客观反映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要求进行。
一、基本规定(一)评价指标1.水质评价指标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
附件: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管,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我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监测范围全国3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338个地级以上xx、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由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三、监测实施安排(一)2012年12月,对全国338个地级以上xx(约86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有在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监测项目及推荐方法详见附表1),共61项,进行1次试监测,并向xx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二)2013年1月起,对全国地级以上xx(338个地级以上xx约8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并向源地)、县级行政单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任务原则上由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承担,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具备能力的监测指标,由所属地市级监测站承担或由所在县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完成。
(三)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地级以上xx、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若监测频次多于本方案的,可按本地区要求进行,但监测项目应与本方案一致。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开展监测,并向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4.26•【文号】•【施行日期】200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4月26日)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4 标准值5 水质评价6 水质监测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2022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一、总体情况1—12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图1 1—1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二、主要江河水质状况1—1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2%,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其中,浙闽片河流、长江流域、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淮河和辽河流域水质良好;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2 1—1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三、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1—12月,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3.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204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12个,占5.9%;轻度富营养的49个,占24.0%;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
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洱海和丹江口水库水质均为优、中营养;白洋淀水质良好、中营养。
表1 1—12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图3 1—12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四、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1—1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张掖和黔东南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白城、五家渠和石河子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附表2。
供水水源地水质指数评价方法
供水水源地水质指数评价方法供水水源地水质指数评价方法是一种可定量评价水源地水质状况的方法。
通过对水质参数的监测和分析,结合相关的评价指标,可以对供水水源地的水质进行评价和分类,从而为水源保护、水质治理和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探讨供水水源地水质指数评价方法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和应用情况。
一、基本原理供水水源地水质指数评价是基于一定数量的水质参数,综合考虑其对水体环境质量的综合影响,并将其转化为一个数值表征水质状况的方法。
评价指数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加权平均法,即给各个水质参数赋予相应的权重,根据参数间的相互关系,将其加权求和得到一个综合的水质指数。
评价指数的设定通常依据于相关的国家、地区或行业的标准和指导意见。
二、方法步骤1.确定评价指标。
根据所评价的供水水源地的特点,确定适用的水质参数,并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对这些参数进行分类和归纳。
评价指标应具备科学性、准确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水质状况。
2.采集水样并进行监测分析。
按照水质参数列表,按照一定的频次和监测点布局,采集水样,并进行相应的监测和分析。
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参数处理和归一化。
将监测到的水质参数数据进行处理,如去除异常数据、异常值处理、数据归一化等。
归一化是将各个参数的监测值统一到一个合适的范围,便于进行比较和计算。
5.评价指数分类。
将计算得到的水质指数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根据相关的标准和指导意见,将水质指数划分为优、良、中、差等等级,以便对供水水源地进行水质评价和管理。
三、应用情况供水水源地水质指数评价方法已经在国内外得到广泛应用。
在国内,各个省份的环境保护部门和水务部门对供水水源地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和治理措施。
在国外,国际上也有一些评价方法和标准,如美国环境保护署的WQI(Water Quality Index)等,供水水源地水质指数评价方法已经成为一种通用和标准化的评价手段。
地表水质量评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007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Technical Guideline for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 Quality Assessment2007-□□-□□发布2007-□□-□□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3.1 水系 (3)3.2 湖泊、水库 (3)3.3 水环境功能区 (3)3.4 劣Ⅴ类水体 (3)4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的分类 (3)4.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分类 (3)4.2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的技术流程 (4)5 地表水水质评价要求和方法 (4)5.1 地表水水质评价的基本要求 (4)5.2 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 (5)5.3 地表水水质评价方法——水质综合评分法 (5)6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要求和方法 (7)6.1 营养状态评价的基本要求 (7)6.2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方法——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 (7)7 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8)7.1 河段、水系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9)7.2 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10)7.3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良好以上级别比例 (11)7.4 地表水属重度污染水体的百分率比较 (11)7.5 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 (12)8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13)8.1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指标 (13)8.2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标准 (13)8.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方法 (14)8.4 水环境功能区评价时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方法 (14)9 地表水环境质量趋势分析 (15)9.1 基本要求 (15)9.2 不同时段定量比较 (15)9.3 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定性分析 (16)10 水质变化原因分析 (17)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基本指标类别与评分限值 (16)附录B(规范性附录)污染变化趋势的定量分析方法——秩相关系数法 (1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科学、准确、全面地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中国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国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国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水体的各项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指标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旨在评价和监测水体质量,以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
中国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由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制定,其中国家标准是最基本的,地方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修订。
以下是一些中国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1.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质量标准是中国用
于评价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质量的标准。
它涵盖了多种指标,包括理化指标、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重金属等。
2.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 5749-2006):该标准规定了城
市生活饮用水的质量要求,保障了公共供水的安全和卫生。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适用
于评价地下水的质量,保护地下水资源。
它包括了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学指标。
4.工业企业地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1996):该标准规
定了不同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标准,旨在控制工业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5.渔业水域质量标准(GB 11607-1989):该标准用于评价渔业
水域的水质,保障水域内的渔业资源。
这些标准在维护水环境质量、预防水污染、保护人类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此外,这些标准会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确保水环境质量的长期稳定。
在具体应用中,
地方政府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当地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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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水规总院同意不得擅自印刷或者发表,
违者必究。
前 言
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任务书的要求,我院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专题研究工作,专题承担单位在大量资料调研工作和专家咨询基础上提出了专题研究成果。根据规划工作总体部署,我院在专题研究成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经审查后下发,作为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工作的依据。
≥90
≥85
<85
水质
水质状况指数
1
2
3
4
5
评价表4 地下饮用水水源地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
目标
评价指标
评价指数及标准
1
2
3
4
5
水量
工程供水能力(%)
≥95
≥90
≥80
≥70
<70
地下水开采率(%)
<85
≤100
≤115
≤130
>130
水质
水质状况指数
1
2
3
4
5
3、水质状况指数的确定
各类水质状况指数的计算方法见附录水质评价章节。
(四)评价标准
1、标准的制定依据
(1)属于严格控制且已有国家标准的指标,直接采用国家标准;
(2)有关发展规划值、考核指标,参考有关行业标准或借鉴其他国家指标确定;
(3)根据理论分析并结合典型地区的现状特征来确定;
(4)通过专家决策确定城市水源地安全的评价指数。
2、各类型水源地的安全性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
目标层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
附件: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管,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我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监测范围全国3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338个地级以上城市、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由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三、监测实施安排(一)2012年12月,对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约86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有在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监测项目及推荐方法详见附表1),共61项,进行1次试监测,并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二)2013年1月起,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约8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并向源地)、县级行政单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任务原则上由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承担,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具备能力的监测指标,由所属地市级监测站承担或由所在县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完成。
(三)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地级以上城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若监测频次多于本方案的,可按本地区要求进行,但监测项目应与本方案一致。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开展监测,并向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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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标准 (基本项目)
监测项目 !类标准值 123 !, 45 6 7 "1 45 6 7 "- 45 6 7 "!<’ 45 6 7 库 ’<’,) 45 6 7 "’<"(湖、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 45 6 7 (个 6 7) "!’ ’’’
第 !" 卷第 ! 期 !##$ 年 % 月
水 资 源 保 护 &’()* *)+,-*.)+ /*,().(0,1
2345 !" 135 ! 6785 !##$
全国城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王 研9 , 唐克旺9, 徐志侠9, 唐 蕴9 , 刘慧芳!
北京 9###%E;! 5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9####F) (9 5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 北京
监测数据的 " %"1 个地表水水源地进行评价。结果 显示, 包括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 "> 项的综合评 价, 约有 ,,. 的水源地水质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 城镇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超过 &’. 的省、 市、 自 治区只有 % 个, 分别是天津 (!’’. ) 、 西藏 (31. ) 和海 南 (&1. ) 。上海市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最低, 为 ’。不合格水源地的超标项目以有机污染为主。 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分别评价结果显示, 在基 本项目评价中, 全国有 ->. 的城镇水源地水质不合 格。在补充项目评价中, 全国约有 !3. 的水源地水 质不合格。全国各省、 市、 自治区城镇地表水水源地 超标比例见图 !。 根据基本项目评价结果, 全国城镇地表水饮用 水源 地 中, 约占总数的 ! 类 水 质 所 占 比 重 最 大, "&. , "类和 # 类水质约占总数的 ",. , $ 类水质 约占总数的 !&. , 类水质约占总数的 劣%类 3. , %
图! 全国城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比例
水质约占总数的!"# 。 在参加全国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的各 类水源地中, 河流型的水源地有 $ !%& 个, 占地表水 水源地总个数的 &&’!# ; 水库、 湖泊型水源地 $ "($ 个, 占 ((’%# 。评价结果显示, 河流型水源地超标 数量占水源地总数的 !%# , 湖库型水源地超标数量 占水源地总数的 !)# , 总体上河流型水源地的水质 状况比湖库型的差。 从地区分布看, 地区间的差别比较大, 在华北和 东北等北方地区, 地表水源地以水库为主, 其水库型 水源地超标比重较大, 如河北省水库型水源地数量 占 地 表 水 源 地 总 量 的 *(’(# ,超 标 比 例 达 到 山东省水库型水源地数量占地表水源地总 %%’*# ; 量的 *$’)# , 超标比例达到 )*’!# ; 辽宁省水库型 超标比例 水源地数量占地表水源地总量的 )!’)# , 达到 +*’$# 。水库型水源地主要超标指标是总氮、 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污染类型比较单一。而南方 地区地表水源地以河流为主, 河流型水源地超标比 重较大, 如上海市河流型水源地数量占地表水源地 总量的 $""# , 超标比例达到 $""# ; 江苏省河流型 水源地数量占地表水源地总量的 )%’(# , 超标比例 达到 +(’*# ; 四川省河流型水源地数量占地表水源 地总量的 ))’*# , 超标比例达到 &(’!# 。河流型水 源地以有机污染为主, 主要超标指标有高锰酸盐指 数、 溶解氧、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 日生化需氧量、 ,值等, 一些河流型水源地受到重金属和有毒物质的 污染, 污染类型比较复杂 (图 !) 。
F
水质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规定: XJ %E%E—!##!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 别, 选取相应类别标准, 进行单因子评价, 评价结果 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 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
作者简介: 王研 (9$": —) , 女, 山东诸城人,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主要从事水环境与生态方面研究。 );<7=4: >7?@A7?B =>C8 5 D3< 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暂未包括在内, 但向台湾、 香港和澳门提供生活用水的水源地包括在所在省的调查评价范围内。 ! 台湾、
"."
城市水源地评价
对 ++$ 个城市近 $ !"" 个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 评价结果显示, 约有 +!# 的水源地水质不合格。城市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最高的是天津, 达到 $""# 。 城市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低于 &"# 的有 % 个省 (市、 区) : 上海、 河北、 黑龙江、 山东、 内蒙古、 辽宁和吉 林。全国各省、 市、 自治区城市水源地超标比例见图 /。
/0 值 溶解氧 ( +*) 高锰酸盐指数 ( )*889) 五日生化需氧量 ( $*+, ) 氨氮 ( :0% ;:) 总磷 (以 = 计) 总氮 (湖、 库, 以 : 计) 铜 ( )?) 锌 (@9) 氟化物 (以 A B 计) 硒 (CD) 砷 ( EF) 汞 (05) 镉 ( )G) 铬 ( )H1 I ) 铅 (=J) 氰化物 挥发酚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硫化物 粪大肠菌群
摘要: 根据 “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成果, 对全国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分析评 价。评价采用最差因子评价法, 即以多个水质评价因子中最差因子的水质类别作为水源地综合评价的水质 类别。评价结果显示, 全国约有 ""G 的地表水水源地水质不合格。超标项目以有机污染为主。河流型的水 源地水质状况比水库型的差。超标严重的河流型水源地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 超标严重的水库型水源地主 要集中在北方地区。 关键词: 水质评价; 地表水; 水源地; 城镇; 中国 中图分类号: HE!I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9##I :$%% #! ###9 #I " " "
・9・
标倍数”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 表 " 中的补充 价的项目应包括表 ! 中的基本项目、 项目, 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 选 择 确 定 的 特 定 项 目。 ” 本 次 评 价 将 依 据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同时结合实际 %&%&—"’’" 情况确定评价方法和项目。 !(! 水质评价方法和标准 目前, 国内外的水质评价方法很多, 一般常用方 法有: 直接用相关标准评价、 指数法和分级评价法 等。指数法又分为单指数法和综合指数法等。近年 来随着科技的发展, 开发了一些新的评价方法, 如基 于层次分析的水质评价方法、 基于模糊理论的水质 评价方法、 基于灰色理论的水质评价方法、 基于人工 神经网络的水质评价方法等。 本次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采用最差因 子评价法, 即以多个水质评价因子中最差因子的水质 类别作为水源地综合评价的水质类别。其理由是饮 用水水源地不论何种水质项目, 一旦超标, 都会对人体 健康产生危害。该方法是一种比较严格的评价方法。 基本项目评价标准以 #$ %&%&—"’’" 《 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 分类中的 ! 类标准限值作为水体是否 超标的依据。根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分类, " 类和#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生活饮用水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 表水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 和劣于 %类水质不适于作为集中式地表水生活饮用水水源 地。本次评价取丰水期、 枯水期和年平均值中各项 指标中最差的水质类别作为该水源地的水质类别, "类至!类定义为合格, $、 %和劣于%类定义为不 合格 (超标) 。补充项目以标准限值为依据, 按丰水 期、 枯水期和年平均值中各项指标最差的超过标准 限值的为不合格, 小于和等于标准限值为合格。综 合评价则以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中最差的作为评价 水源地是否合格的依据。评价标准见表 !、 表 "。 !(" 水质评价项目 本次 地 表 水 水 源 地 水 质 评 价 采 用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的 "" 项基本项目 (不 "’’" 包括水温和 )*+) 和 , 项补充项目。由于在本次调 查评价的 " -’’ 多个地表水水源地中只有不到 !. 的水源地进行了特定项目监测, 而且监测项目很少, 因此在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中未包括特定项目。 根据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对 于河道型的水源地, 总氮项目不参加评价, 总磷项目 则根据水源地的类型, 采用不同的标准限值。评价 项目见表 ! 和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