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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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29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29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全部上缴)(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链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a.委托代销①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②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物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当天。

b.其他货物视同销售的情况货物移送当天(2)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双公例外)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的,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链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混合销售(1)概念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具体情形(按主业交税)①从事货物生产、批发货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3)特殊情况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资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必须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A.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的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B.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其他个人C.非企业性单位D.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单位;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

【多选题】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

A.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保底利润B.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C.转让股票取得收入D.融资租资不动产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C属于金融商品转让,D为租赁服务。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形动产的是()。

A.销售电力B.销售热力C.销售天然气D.销售房地产『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

【单选题】(2018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境外单位德国某公司转让专利权供我国某公司在北京使用B.境外单位法国某酒店为我国科研团队提供在巴黎的住宿服务C.境外单位美国某公司为我国某公司在上海的楼宇提供装饰服务D.境外单位日本某公司出租设备供我国某公司在广州使用『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属于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体福利B.将自产的货物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儿童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D.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经济法-第6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6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按销售不动产处理 (税率10%→9%)
代销业务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视同销 售
总分机构货物移送 货物特殊处置
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非、集、人;投、分、送 购进货物→投、分、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先开票→开票日 ②直接收款方式→收款日 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日 ④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书面合同约定收
款日→无合同或无约定→发货日 ⑤一般预收款→发货日 ⑥特殊预收款(工期超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租赁服务)→收款日

委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部分货款日→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⑧视同销售货物→货物移送日;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服
非正常 损失
服务类
购进→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发生合理损耗,进项税可抵扣
销售额=卖价 - 买价,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适用差额计税的→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第三方接团费等
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③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④超标准的其他个人(指个体工商户以外 其他自然人),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法律责任❤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经济法讲义 第04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1)

经济法讲义 第04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1)

经典考题(大题部分)增值税法律制度经典考题【经典考题60·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彩电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2019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M型彩电,取得含增值税价款678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租金56500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N型彩电500台,N型彩电同期含增值税销售单价4520元/台,旧彩电每台折价316.4元。

(3)购进生产用液晶面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0000元。

(4)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300元。

(5)购进一辆销售部门和职工食堂混用的货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78000元。

(6)组织职工夏季旅游,支付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

(7)将自产Z型彩电无偿赠送给某医院150台,委托某商场代销800台,作为投资提供给某培训机构400台;购进50台电脑奖励给业绩突出的职工。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M型彩电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6780000+56500)÷(1+13%)×13%=786500(元)B.6780000÷(1+13%)×13%=780000(元)C.6780000×13%=881400(元)D.(6780000+56500)×13%=888745(元)【答案】A【解析】(1)销售货物同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应作价外费用处理,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选项BC 排除;(2)选项D对“6780000元”和“56500元”均未作价税分离处理,错误。

2.计算甲公司当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N型彩电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00×[4520÷(1+13%)-316.4]×13%=239434(元)B.500×(4520-316.4)÷(1+13%)×13%=241800(元)C.500×4520÷(1+13%)×13%=260000(元)D.500×(4520-316.4)×13%=273234(元)【答案】C【解析】(1)本题考查以旧换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2)产品为“彩电”(金银首饰以外的产品),以同期新货物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计税销售额,选项ABD均考虑“差价”计税,错误。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增值税》①基本定义:增值税就是对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的税。

比如说,你进一批货花了100块钱,然后把这批货加工或者直接按150块钱卖出去了,那中间多出来的50块就是增值额,就针对这50块可能要交增值税。

②重要程度: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一大部分内容。

企业的很多经济活动都会涉及增值税的缴纳,占了税收这一板块相当的分量。

③前置知识:得先明白货物的买卖、服务的提供这些基本的经济概念知识。

④应用价值:在现实中,不管是企业计算成本和利润,还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财政收入的来源,增值税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增值税可是整个税收体系这个大家庭里的顶梁柱之一,在初级会计的知识体系里,属于税收板块的核心内容。

②关联知识: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都有关系。

比如说企业缴纳了增值税后,根据企业的盈利情况还可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等。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增值税的计算有时很复杂,尤其是涉及多种税率、税收优惠的时候。

关键点:准确区分不同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适用范围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中的重要性:经常考,基本年年出相关题目。

考查方式:选择题里考查增值税的基本概念、纳税人身份判断等;计算题里让你根据具体业务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增值额简单说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

但实际计算增值税时,我们根据法定的计算方法,不是直接算这个增值额,而是用销售额乘以税率然后减去购进货物已支付的增值税等方法间接计算。

②特征分析:增值税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货物销售和服务提供都可能涉及。

并且它是环环征收但层层抵扣的,前面环节交的税后面环节可以抵扣。

就像接力赛似的,前面的人跑一段,后面的人可以接着前面的成绩继续跑。

③分类说明:按纳税人身份分,那就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记忆点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记忆点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八〕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提示)属于直辖市,这里比拟特别,如果是的各区之间移送货物,实际操作的处理是需要视同销售的,非直辖市各区之间移送货物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的。

4.将自产、托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工程;(提示)此处老师讲解的非应税工程理解为简易计税和免税工程,只是为了便于初级学员理解“非应税工程〞,具体操作的时候,原则上还是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详见本讲 40:40 处老师的补充讲解,不过此条重要性在营改增后日渐式微,已不作为考点考查了,学员做简单了解即可~5.将自产、托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应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9.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效劳、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1·单项选择题)以下业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是〔〕。

A.单位以自建的房产抵偿建筑材料款B.单位无偿为关联企业提供建筑效劳C.单位无偿为公益事业提供建筑效劳D.单位无偿向其他企业提供建筑效劳(答案)C(解析)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效劳,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因此选项 C 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

(例题2·单项选择题)依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以下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是〔〕。

〔2021 年〕A.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B.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C.将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D.将购进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工程(答案)B(解析)〔1〕选项 ACD: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征增值税工程,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不征收增值税。

会计初级经济法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概述》①基本定义:税收呢,就是国家为了搞钱去办各种事儿,像修马路啊、建学校啊,按照法律规定,从企业或者个人手里拿一部分钱的一种方式。

简单说,就是国家从咱这儿收点钱,不过是有规矩的,这个规矩就是税收法律制度。

②重要程度:在会计初级经济法里,这可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因为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涉及税收,懂税收才能准确核算成本,企业也得按这个交税,要是不懂,企业可能就违法了,咱会计也算错账了。

③前置知识:需要知道一些基本的经济概念,像企业经营活动都有哪些,以及钱的流入流出大概是个啥情况。

比如说要知道企业卖货是赚钱、买材料是花钱这种事。

④应用价值:实际生活中,小到咱个人开店要交税,大到企业跨国经营涉及各种税收,只有懂了这个,才能合法交税,避免被罚款。

我有个朋友,开个小公司,一开始不懂税收,瞎算一通,差点被税务机关罚个大的,幸亏后来找了个会计给整明白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整个会计初级经济法里面,税收法律制度概述是基础。

就像盖房子的地基一样,后面关于各税种的学习都是在这个大框架下进行的。

②关联知识:和会计核算密切相关。

因为在记账的时候得把税算清楚。

还和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如果税算错了,企业的资金安排都可能乱套。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不大,就是一些基本概念。

关键点在于理解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从各方收钱的一种合法方式,像我之前有个小疑惑,为啥有些小商贩不愿意交税,后来明白就是他们没理解交税是每个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中经常考查,一般是通过选择或者判断题型。

考查对税收基本概念和一些简单税收种类的了解。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税收法律制度就是规定国家怎么收税、企业和个人怎么交税的一套制度。

包含税的种类、计算方法、交税时间等等。

比如说增值税,就是对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增值的那部分征税,这得和别的税区分开。

②特征分析:强制性,这就是国家规定的,你不想交也得交。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笔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笔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笔记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四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转让方将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承受方: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以及存量房地产买卖。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2.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土地增值税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的计算公式为: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一)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使用权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1)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

《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 笔记

《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 笔记

《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笔记增值税法律制度是现代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是指国家对增值税的征纳、管理、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本文将从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地位、税率和税收优惠、征税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指在货物和劳务的销售过程中,按照一定比例对价款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增值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增值税征纳、管理、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法律地位非常重要,它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它规定了我国增值税的税率、税基、征税方式、纳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除此之外,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其他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等。

三、增值税的税率和税收优惠在我国的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增值税的税率是由国务院根据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调整的。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6%。

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则是3%或者5%,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此外,在增值税法律制度中,还存在着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减免;新开业企业在前两年内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等。

四、增值税的征税方式在我国的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增值税的征税方式分为普通征税和简易征税。

普通征税是指企业必须以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作为应纳税额,依法依规及时向国家纳税的一种征税方式。

而简易征税是指在税收征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便便利的税收管理制度。

在以上的几个方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增值税法律制度在我国经济运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和完善程度,不仅关系到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也关系到整个经济体系的平稳运行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切实履行纳税义务,认真遵守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各项规定。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二)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二)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二)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是一种经历,也是一种体验。

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中华会计网校为考生提供了精心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税收法律制度概述部分的知识点,你看了吗?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法1.税收。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提示1】税收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提示2】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提示3】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纳税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为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的利益分配关系。

1.主体。

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提示1】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提示2】对这种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

2.客体。

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

3.内容。

是指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法要素1.纳税义务人。

简称“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相关概念】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4》--林宪平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4》--林宪平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我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分为基本税率、 低税率和零税率三档;小规模纳税人采取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 适用于: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除特殊规定外);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3)汽油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 。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5.混合销售行为 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特征: ①同一次交易中发生 ; ②涉及的是同一个纳税人(销售方) 和消费者; ③交易的内容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6.兼营行为。
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两类
业务,并且这种经营活动并不发生在同一项(次)业 务中,收取的两种款项在财务上可以分别核算。
(二)纳税人的分类
注意: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 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 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 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 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 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三十三))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三十三))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三十三)销售额的确定(★★★)(一)一般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1.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应当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题目给出的金额含增值税,应当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如何换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征收率)(2)如何判断题目给出的金额是否含税?①题目通常会明确交待是否含税,请考生认真阅读题干。

②价外费用属于含税收入。

③商业企业零售价属于含税价。

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仅适用于考试)。

⑤需要并入销售额一并缴纳增值税的包装物押金,属于含税收入。

2.价外费用的识别(1)价外费用(属于含税收入),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除另有规定外,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节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机……2014年3月销售A型洗衣机1000台,含增值税销售单价3510元/台;另收取优质费526500元、包装物租金175500元。

……已知洗衣机适用税率为17%.......【解析】(1)销售洗衣机同时收取的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2)价外费用是含增值税收入;(3)销项税额=(1000×3510+526500+175500)÷(1+17%)×17%=612000(元)。

【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节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1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20元。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2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5)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2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5)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例题1·不定项】(2016年改)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元。

1.下列甲食品厂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购进办公设备的进项税额8500元B.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的进项税额2600元C.购进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26000元D.支付包装设计费的进项税额1200元【答案】ACD【解析】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提示】此处数字678000老师只是念错,不影响计算。

(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78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6500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3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200元。

2.甲食品厂当月销售袋装食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678000÷(1+13%)×13%=78000(元)B.(678000+56500)×13%=95485(元)C.(678000+56500)÷(1+13%)×13%=84500(元)D.[678000+56500÷(1+13%)]×13%=94640(元)【提示】此处计算为[678000+56500÷(1+13%)]×13%=94640(元)不是88790。

【答案】C【解析】销售货物收取的合同违约金56500元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

3.甲食品厂当月销售饮料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 登记证及其副本。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
税务登记制度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
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等。 1、设立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 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30日内
二、税务登记管理
5.注销税务登记 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的管理 1.证照管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
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税务 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 2.非正常户管理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 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不可领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税务行政复议 税收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一) 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 管理、纳税申报 (二) 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 (三)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 管辖 (四)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税务行 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五) 了解税务管理的概念、涉税专业服务 (六) 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七) 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 法律责任
四、发票管理
发票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
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一)发票的种类、联次和内容 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1.发票种类 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专业发票
(一)发票的种类、联次和内容
2.发票的联次和内容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①基本定义:-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简单说,就是对货物或者服务增值的部分征税。

比如说,你进了一批货100元,加工后卖150元,就对这多出来的50元可能会征增值税。

-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直白点就是对特定的一些商品,像烟、酒、高档化妆品等,在生产或者零售等环节多征一笔税。

②重要程度: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中超级重要,这部分知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里经常出现。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常常涉及到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关业务,所以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③前置知识:需要了解基本的会计交易、货物与服务的流转概念。

对一些商品的基本知识得有点概念,比如哪些属于高档消费品等,还得知道基本的买卖模式是怎么回事。

④应用价值:在企业财务核算里得用到这些知识计算税款,税务申报人员肯定要清楚。

像企业主也得明白这些税的计算,才好给产品定价是不。

比如说开个小酒厂,得知道每卖一瓶酒出去得交多少消费税、增值税,这样才能准确定价保证不亏本还盈利。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初级会计经济法中,这章处于核心地位。

合同履行、企业运营等的税务问题都和它有关,和前面的财务报表等知识相呼应,又对后面所得税等知识起铺垫作用。

②关联知识:和会计中的收入费用会计处理有关联。

也和财经法规里的税收征管相关,比如纳税申报得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关规定来办。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中等偏上。

难点在于增值税的税率多种多样,不同业务适用不同税率而且还存在各种特殊规定。

像农业产品的税率就比较特殊。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复杂,有的在生产环节征,有的在批发零售环节征,要分清楚就不容易。

- 关键点:记住税率,理解征税范围,搞清楚计税方法,像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那可得弄明白。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0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3)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0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3)

【例题2·多选题】(2018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有()。

A.自来水厂销售自产的自来水B.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C.食品厂销售的食用植物油D.煤气公司销售的煤气【答案】AB【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例题3·多选题】(2017年)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的有()。

A.电影放映服务B.文化体育服务C.收派服务D.公交客运服务【答案】ABCD【解析】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行为主要有:(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销售额概念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018初级会计基础学习经济法基础讲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18初级会计基础学习经济法基础讲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是龙套中的战斗机,历年考核分值从未超过10分,一直被超越,从未被模仿。

“人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

”2018年本章被“砍”得面目全非,删除了“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将原“五证合一”调整为“多证合一”;对“发票管理”进行全面更新;增加了“涉税专业服务”;更新了“税收法律责任”。

本章为程序法,在考试中时间规定及罚则皆有考核,备考中,应注意总结记忆。

【章节框架】第一节税务管理知识点:多证合一(★)(2018年调整)(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例题·多选题】(2017年)根据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下列执照和证件中,属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范围的有()。

A.安全生产许可证B.组织机构代码证C.税务登记证D.工商营业执照『正确答案』BCD知识点:证、账、票的管理(★★★)(一)证、账管理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

4.证、账、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注意】起点及时间均可能成为命题点。

【例题·单选题】(2015年、2016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该期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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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山西财经大学王教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抓紧了!2018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增值税法律
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一般不低于20分,属于重点章节之一。

考核的题目涉及所有的题型,考生应重点关注涉及本章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内容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复习难度很大,考生在复习备考中,应适当注意与第六章的关税、车辆购置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关联。

第一单元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基本原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应税劳务、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1.传统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提示】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进口货物
(3)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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