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三成人买对了保险 多数消费者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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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超八成受访者存有“保险都是骗人的”印象

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超八成受访者存有“保险都是骗人的”印象

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超八成受访者存有“保险都是骗人的”印象时事政治: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保险业转型升级的蓝图。

与此同时,我国的保险业仍存在很多问题,昨日,国家发改委更因浙江保险行业涉嫌垄断,而开出了1.1亿元巨额罚单。

上周,通过手机腾讯网对14569人进行了一项调查显示,近半受访者为自己或家人买过商业保险。

然而,对于当前的理赔服务,89.8%的受访者直言“非常差,又慢又抠”。

八成受访者不满意保险的理赔服务你对保险业的印象如何?在调查中,83.1%的受访者觉得“保险都是骗人的”,仅有10.0%的受访者认为保险是“应当必备的避险方式”。

家住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的戴东楠先生买了份人寿保险,去年生病住院,今年6月到柜台办理了医疗理赔,但是之后一直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回复,“保险公司说我所患疾病不在这份保险的赔付范围,无奈之下,我拿出买保险凭证与保险公司对质,对方才说可能搞错了”,重新核对需要1到2个月的时间,“我至今没拿到理赔……”厦门市民王海鹏是一位负责疾病险理赔鉴定的工作人员,据他透露,保险公司一般会制造理赔的难度。

“把过程搞得很复杂,尽量使鉴定不通过,不会轻易让客户拿到理赔款,常用的做法首先是尽量的证明不符合理赔条件,符合的话,也会拖延支付时间”。

对此,济南人寿财险负责人伤理赔的员工王成彬则有不同的说法。

他认为大众说保险理赔难,首先是心理期望值过高,比如他所负责的人伤理赔中,家属认为赔付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根据保险公司的条款,在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的情形下才会赔偿一定的精神赔偿金。

“保险公司遵循的是补偿原则,不会过多赔付。

现在保险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都讲究效率、口碑,只要客户准备的材料全,很快就可以理赔,保险公司不会含糊。

”王成彬说。

对于当前保险的理赔服务,89.8%的受访者表示普遍认为服务“非常差,又慢又抠”,仅有5.9%的受访者给予正面评价,认为“还不错”。

中国人拒绝买保险的十大理由

中国人拒绝买保险的十大理由

中国人拒绝买保险的十大理由作者:暂无来源:《投资与理财》 2013年第19期在中国,人均保单不足1张。

即使有保险意识的人,犹犹豫豫的为家庭添置了保单后,保额也是严重不足。

更别谈那些不愿意买保险的人,他们拒绝买保险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

这不,小编就总结出了消费者拒绝买保险的十大理由。

本刊记者吴辉NO1、保险是骗人的赵亮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他告诉记者,他经常遇到这样的客户,他们说:“保险是骗人的,我朋友买了,后来生病没赔多少……”在记者的老家,一个都称不上三线城市的县级市里,我的亲戚朋友对保险也非常排斥,最常见的理由便是认为保险是骗人的。

“交钱时说得很好,若干年期满后,手里却只剩下一张合同纸,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记者的大伯称,他邻居投保了一份大病险,真正出险需要赔付时,才发现好些病都是不保的,手里空有一张合同,却得不到理赔。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只要身边有一人说保险是骗人的,大家都会认为保险是不好的。

赵亮说,这些人对保险的了解并不全面,走进了只要投保都有保障的认识误区,所以出险没得到赔付时,就认为保险是骗人的。

NO2、我没闲钱买保险一位读者在给记者发的邮件中称,她知道保险可以分散家庭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她也一直想给自己和丈夫买重大疾病险。

可是,作为普通工薪阶层,年收入总共不到3万元,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开销也大,基本上没有多余的闲钱用来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计划只能搁浅。

其实,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记者的老公也是如此。

今年年初,记者曾想让老公买份保险,但他却以“没有闲钱买保险”而拒绝了。

NO3、我有社保,用不着买商业保险基本上每个双薪家庭在单位都有各自的社保,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觉得,有社保就够了,再买商业保险,是多此一举。

河南的张军夫妇就是这么想的。

他们夫妻二人都在事业单位上班,单位还提供了企业补充医疗险。

他们认为,平时生活中有社保,就基本上能囊括所需要的保障,基本上用不着商业保险,自然也就没有买保险的想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解读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解读资料

全文解读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释义】本条说明了此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看到依据的都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性规范文件,没有一部是行政机构制定的法规或者规章,这说明此解释的制作者对部分行政机构制定的法规及规章的稳定性并不认同,为了保证此解释的合法性,作者只引用了相对来说级别比较高的法律。

另外,本人在此做一点常识性解释,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规范性文件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几种,象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是部门规章。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这个司法解释不在此列,它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由于目前的纠纷多是由人民法院审理,所以可能这个司法解释要比其他文件更为有效,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释义】本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商品房”大概只有在中国才有,它的作为房屋的一种,是相对于“公房”和“二手房”来说;不仅如此,我们还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就是那些还没有完工不具备使用功能的房屋。

中国的土地制度大概是历史上最复杂的制度,中国的房屋制度可能是当代世界范围内最为复杂的制度,而中国的房屋预售制度则为至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最为复杂的制度,这项制度复杂到一个政府无法对它的运行规律进行有效的调整,无法将土地、房屋、预售纳入到一项有效的法律体系中进行综合的考虑,只能是出一个问题讨论一个问题,它无法使立法者参考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立法内容,无法对现有的市场行为进行预测;有了商品房、有了预售,中国的房地产诉讼就永远没有消亡;可以说“预售不废,国难不已”。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示例文章篇一:好呀,以下是为您生成的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首先,咱来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这大法典里,对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比如说,双方订立合同得是自愿的、平等的,不能有欺诈、胁迫这些坏手段。

这就好像我们交朋友,得真心实意,不能骗人家对不对?再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这里面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那可是相当详细。

像是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还有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等。

这就好比玩游戏得有规则,大家都得遵守,不然就乱套啦!还有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这里面对一些具体的纠纷情况给出了更细致的解释和判定标准。

比如说,保险人对免责条款怎么才算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怎么认定。

这就好像给游戏的规则又加了一些更具体的说明,让大家更清楚怎么做才对。

比如说,小张买了人身保险,结果生病了去理赔,保险公司说这病不在保险范围内。

可小张觉得买保险的时候没说清楚,这时候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保险公司有没有尽到说明义务啦。

总之,这些法律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咱们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让保险市场能公平、公正、有序地运行。

可不能让那些不遵守规则的保险公司或者投保人占便宜!您觉得这些法律规定是不是很重要呀?示例文章篇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这可不是个小问题!你想想,咱们买保险不就是图个安心嘛,可要是出了纠纷,那得多闹心啊!先来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里面可是有不少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相关的规定。

比如说,关于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得老老实实告诉保险公司自己的情况,要是故意隐瞒,保险公司发现了,那可就麻烦啦!这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做事,你却瞒着重要的信息,朋友能不生气?还有啊,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也有讲究。

有时候那些条款又长又复杂,咱们普通人哪能一下子搞明白。

这时候就得按照对投保人有利的原则来解释。

保险三个黄金问题

保险三个黄金问题

新人的困惑
学的东西太多太难,记不住。 见到准客户不知道说什么。 不敢和亲戚开口,怕遭到拒绝。 没有养成勤拜访的习惯,但养成思考困难的习惯。 没有要求转介绍的习惯,做完缘故就结束自己的 寿险生涯。
怎么办?
保险核心逻辑
----回答客户三个问题
什么是老百姓?
相信眼前的事情 相信自己说出的话 相信看到的东西 所以采用顾问式销售,营销员问,客户答 将核心逻辑销售给客户 边讲边在纸上画
除了有保障,还能分红利; 每年分一次,盈利三七开; 大头给客户,小头给股东; 身价年年涨,收益利滚利。
• 保险受到法律约束和保护
【第9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依照《保险法》负责 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89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 的保险公司,除分立、 合并外,不得解散。
人为什么要买保险?
黄金三问
保险核心逻辑
保险市场假设
对于市场的假设:不专业的市场。 老百姓相信3-5年内的预期收益,对于未来的预期 采用保守态度。 大多数老百姓存在传统的对保险的看法。 老百姓有强烈的了解保险知识的意愿,但由于对 保险从业人员专业度的不认可,从而无从获取。 购买保险从众心理严重。
营销员的困惑
谢谢各位!
先看第二段
这是专家给出的一个计算——一个城镇居民,比方他现在30岁,到60岁退休 前,他们家的基本花费(技巧:与客户互动,感觉每项消费并不过分):
【住房支出】买房+装修+物业,30年=31万 3000元/平米×80平米 + 200元/月×30年×12月= 31万 【家庭用车】10万 + 1000×12月×30年=56万 【培养子女】出生、教育、婚嫁=30万 【家庭开支】1000×12月×30年=36万 【孝敬父母】500×2家×12月×30年=36万

博士谈保险热点话题,看了之后让你对保险更有底气博士频道

博士谈保险热点话题,看了之后让你对保险更有底气博士频道

博士谈保险热点话题,看了之后让你对保险更有底气博士频道文/根据郑荣禄博士在“寿险行业精英TOP论坛”上的主旨报告讲话内容整理郑博士谈保险之人们对保险的常见误区1误区一:保险是骗人的说“保险是骗人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我们从业人员没有把保险真谛告诉普通老百姓,造成社会上对保险业误解特别深。

同时不良的营销行为,使得我们很多人拒绝去了解保险真相。

但只要稍微花一分钟时间去想,就知道这个结论是不成立的。

我们来思考一下:1 在世界上经济最发达、文明度很高的西方,包括市场经济国家,保险制度已经存在几百年了。

我们还没有听到骗人的东西,可以骗上百年的时间还常骗不衰,因为骗人的东西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很快就暴露了。

2骗人的东西不可能获得世界上最有政治头脑的人物和最有经济头脑的人物的赞赏和亲睐。

李嘉诚买了大量的人寿保险,丘吉尔说要把“保险”两个字写到挨家挨户的门上。

3骗人的东西不可能让国家在经济改革时期把它作为非常重要的产业来推动,还发文件,开会,促进它的发展。

2误区二:投保容易理赔难保险理赔是保险最重要的功能,只有把这个做好才能使保险行业更好的发展。

现在全行业统计数据,保险公司拒赔率2%,理赔率98%,也就是每100个报案理赔,有98件理赔,有2件拒赔。

为什么有2%的拒赔?为什么让老百姓感觉理赔是难的?我觉得有四个方面原因需要共同解决:1 保险公司及保险从业人员要提高专业水平与服务质量我们国家保险业发展比较快,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因为个别保险从业人员的销售误导,以及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效率不高,导致应该赔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赔付。

2 媒体舆论导向要客观公正高度负责因为理赔得太多,不可能每理赔一件都报道,觉得理赔是正常的,不理赔是不正常的。

要保护弱势群体就要报道,给保险公司施加压力,久而久之就加剧了理赔难的印象。

3 客户投保要遵守“诚信”原则,不能“逆选择”一个健康成熟的经营主体,包括保险公司和客户也要健康成熟。

有些案件一定要拒赔,如果不拒赔,这个行业就不健康。

揭秘五险一金骗局

揭秘五险一金骗局

揭秘五险一金骗局:你的钱是不是白交了宏观经济新华网 2013-11-06 10:12找工作,除了问工资,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

因为你的生老病死住,全离不开它。

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

譬如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等。

以下为您揭秘“五险一金”:先来一个普及贴:社保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五险一金的秘密。

1、养老保险:退休后你的消费水平也许不得不大幅下降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

就是工作的人每个月从薪资中被扣掉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

假如你22岁大学毕业,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指数”最高的北京工作,月均收入8000元(2011年北京月均工资4672元),单位代缴工资基数8000元。

按照5%的固定增长率,你在退休(60岁)时月薪为4.86万元。

而按照现行标准,你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为8624元。

这相当于只有退休前工资的18%,并且低于全国平均基本消费支出。

2、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

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领取失业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2)非自己主动辞职然后就是一大堆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关于保险的小故事

关于保险的小故事

关于保险的小故事生活,不要太纠结,岁月,不要太不舍,日子,不要太吝啬,梦想,不要太迷茫,一年是一个终点,新年是一个始点,愿2012的你幸运相伴,成功相随,希望更多,幸福更长。

下面是店铺为您整理的关于保险的小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关于保险的小故事篇一:蚂蚁与蚱蜢秋近尾声,蚂蚁辛勤地寻找食物储藏。

蚱蜢先生在一旁笑它们傻。

"现在才秋天,冬天还很远呐!"蚱蜢先生说。

"就快到了,所以我们要赶快准备."蚂蚁一边说,一边满头大汗的搬运食物。

这一年的冬天忽然在一场大雪中提前来临了. 蚂蚁们在温暖快乐的气氛中享用丰盛的美食。

那位潇洒的蚱蜢先生却在寒冷的天气里饿死了。

关于保险的小故事篇二:老人与银币在每月十五日,有一位老人推着手推车,到一处地窖。

在地窖门口,站着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卫,他打开锁推开大门,让老人进去。

在地窖中,堆满了银币,老人用铲子将手推车装满,然后离开地窖。

他走后,地窖的银币又堆满了。

而且只要老人活着,地窖的银币永远也用不完。

关于保险的小故事篇三:牛和人,哪个更值钱?在—起交通事故中,—位老农和一头牛被撞死了,按照有关规定,老农得到500元的补偿金。

由于条文中没有规定那头牛应该赔偿多少,有关部门只好按当地的市场价格赔了1000元。

牛居然比老农值钱,这个事例听起来近乎残酷,但这样的事在当今中国并不少见。

中国珍贵动物金丝猴珍珍和宝宝赴日展览期间,日本猴园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2亿日元,而负责饲养金丝猴的中国职工却还没有一个人拥有保险保障。

其实,人的生命价值是无法估量的,只是当过去人们仍处在温饱状态时,填饱肚子才是最主要的需求,哪还敢奢谈什么生命价值。

改革开放使中国人生活逐渐富裕起来之后,一种自我保障的潜意识终于开始在中国人头脑中涌动:来之不易的好日子不能再付之东流,我们需要提高生命的质量,为自己和家人购买各种形式的保险已逐渐成为许多有识之士的必然选择。

保险业乱象频发!国寿、平安员工举报事件揭开“冰山一角”,畸形文化是增速放缓的根源

保险业乱象频发!国寿、平安员工举报事件揭开“冰山一角”,畸形文化是增速放缓的根源

保险业乱象频发!国寿、平安员工举报事件揭开“冰山一角”,畸形文化是增速放缓的根源保险公司招的不是代理人,而是客户的时代过去了。

本刊记者 邢莉 王琅|文今年保险行业发生的两个举报事件,把过去20多年保险粗放增长下的粗鄙暴露无遗。

2月,中国人寿员工内部实名举报“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8月,平安人寿员工在直播平台实名举报“被逼迫购买自杀保单”等问题,引发行业大讨论。

事实上,两大头部险企的举报事件,仅是行业的冰山一角。

多年来,由于保险行业“畸形文化”,即更重视营销、误导销售、行业信誉差等因素,导致大众购买保险更加理性。

同时也进一步引发了严监管。

业内指出,监管提出“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要求,今年曾有多家寿险公司因“开门红”业绩激进被点名通报,各家公司对开门红肯定会更为谨慎。

两大头部寿险公司均遭员工举报2月24日,自称在中国人寿黑龙江嫩江支公司从业16年的员工张乃丹,在社交平台上实名举报其所在公司大量造假。

张乃丹指出嫩江支公司总经理孙小刚长期以来存在三大问题:长险短做骗保,制造假保费套取佣金及奖励以谋取私利;调取客户资料、伪造客户签字,虚假增员套取奖金、费用;虚列费用、伪造凭证。

员工实名举报事件发生两周后,3月9日,中国人寿官网披露了黑龙江银保监局刚刚对其开出的一张罚单。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因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原94S POTLIGHT /聚光灯·封面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因被黑龙江银保监局合并处以罚款51万元。

4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

无有独偶,8月18日,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原代理人许英琼在直播平台称:“今天我实名举报重庆平安人寿逼迫我购买自杀保单。

【0622】正确购买保险的3个原则(2)(1)

【0622】正确购买保险的3个原则(2)(1)

2018年6月22日新华早课堂小微说《正确购买保险的3个原则》购买保险时有三个最核心的问题:给谁买?怎么买?买多少?这三个问题分别对应着三个原则,这三个原则就是买保险时要遵循的“一家之主优先原则”、“自下而上原则”、“保费保额原则”。

1.三兄弟买保险的故事有一家三个兄弟分别购买了三份保单,年交保费都是10万元。

老大:全部购买了理财保险;老二:购买了一部分理财保险和3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老三:全部购买了300万保额的健康险。

天有不测风云,三兄弟同时被诊断为重大疾病,幸运的是现在医学发达了,病可以治,需要每人50万的住院治疗费用。

老大立刻联系了保险公司,公司回复说:“先生很抱歉,您只有分红险,疾病不予理赔。

不过还是要提醒一下您,马上要交续期保费了…哦,要退保啊,退保也只能退一部分给您,因为您中途退保是违约行为,公司要扣除违约金的,真不好意思啊!”老大怒吼道:“保险是骗人的!我要去法院告你们。

”老二也给保险公司报了案,很快获得了30万的理赔,但是还需要自己承担很多医疗费用,还要尽快去上班,因为家庭开支在增加,理财保险的保费也需要继续缴纳。

老二说:“保险嘛,一般般啦,买了也蛮好,生病能理赔,但是这点理赔款还不够我看病交保费的,保险可买可不买,买多了没意思!”老三也联系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300万的理赔款,不但把所有的医药费都支付了,还余了一大笔现金留给家人生活和孩子读书,出院后安安心心的在家休养,逢人便说“保险真是好东西啊,真是雪中送炭,你也要赶快去办一份。

”现实中其实很多人是三兄弟中的老大,或是老二,他们为什么会买错保险呢?其实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买保险的三个原则。

2.买保险的三个原则购买保险时有三个最核心的问题:给谁买?怎么买?买多少?我们分别来做一个分析:原则一:一家之主优先原则“一家之主”原则回答的是“给谁买”的问题。

它涉及的是一个家庭中购买保险的人的先后顺序。

但是很多时候都能碰到客户会跟我说:我不重要,我只想帮孩子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解读

全文解读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释义】本条说明了此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看到依据的都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性规范文件,没有一部是行政机构制定的法规或者规章,这说明此解释的制作者对部分行政机构制定的法规及规章的稳定性并不认同,为了保证此解释的合法性,作者只引用了相对来说级别比较高的法律。

另外,本人在此做一点常识性解释,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规范性文件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几种,象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是部门规章。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这个司法解释不在此列,它是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由于目前的纠纷多是由人民法院审理,所以可能这个司法解释要比其他文件更为有效,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释义】本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商品房”大概只有在中国才有,它的作为房屋的一种,是相对于“公房”和“二手房”来说;不仅如此,我们还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就是那些还没有完工不具备使用功能的房屋。

中国的土地制度大概是历史上最复杂的制度,中国的房屋制度可能是当代世界范围内最为复杂的制度,而中国的房屋预售制度则为至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最为复杂的制度,这项制度复杂到一个政府无法对它的运行规律进行有效的调整,无法将土地、房屋、预售纳入到一项有效的法律体系中进行综合的考虑,只能是出一个问题讨论一个问题,它无法使立法者参考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立法内容,无法对现有的市场行为进行预测;有了商品房、有了预售,中国的房地产诉讼就永远没有消亡;可以说“预售不废,国难不已”。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案例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案例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案例我有个朋友老陈,他家发生的事情真的让我对未成年人身故保险有了特别深刻的认识。

老陈家有个特别可爱的儿子,叫小辉,那孩子聪明伶俐,就是有点调皮。

有一次,小辉跟着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去爬山。

你说小孩子嘛,对啥都好奇,在山上就到处乱跑。

结果一不小心,脚一滑就从一个陡坡上滚下去了。

当时可把老师和同学们都吓坏了。

尽管大家赶紧把小辉送到了最近的医院,但是因为伤得太重,小辉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对老陈一家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啊。

老陈整个人都垮了,他老婆更是哭得昏天黑地的。

好在老陈之前给小辉买过一份包含身故保障的综合保险。

当时买的时候,老陈也没想太多,就是觉得给孩子多一份保障总是好的。

谁能想到真的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等老陈一家稍微缓过神来,就开始着手处理保险理赔的事情。

刚开始的时候,老陈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好在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态度还不错,详细地给他解释了理赔流程。

保险公司在调查清楚事情的经过,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后,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赔付。

这笔赔付金虽然不能弥补老陈一家失去孩子的痛苦,但在经济上确实给了他们很大的支持。

比如说,小辉的丧葬费用,还有老陈夫妻因为这件事情请了很长时间的假,家庭收入受到了影响,这笔钱也能缓解一下经济上的压力。

还有一个案例是我在新闻上看到的。

有个家庭的孩子不幸溺水身亡了。

这个孩子叫小阳,是个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外地打工。

小阳跟着爷爷奶奶在村里生活,村里有个池塘,那天小阳和小伙伴们去池塘边玩,结果就掉进去了。

等到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小阳的父母回来后悲痛欲绝,家里的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孩子这一没,连葬礼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候他们才想起来,之前好像给孩子买过一份保险。

但是因为当时是亲戚帮忙买的,他们自己对保险一点都不了解。

结果找出来一看,那份保险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意外险,而且保额特别低,对于身故的赔付根本就没多少。

这就告诉我们啊,给孩子买保险不能随随便便的,要么自己多了解一些保险知识,要么找靠谱的人咨询。

保险公司八大权益典型案例

保险公司八大权益典型案例

保险公司八大权益典型案例一、保险合同的知情权。

老张在考虑买一份重疾险的时候,那真是一头雾水。

各种条款密密麻麻,就像天书一样。

但是呢,他知道自己有知情权,就大胆地跟保险业务员说:“你得给我好好解释清楚,我可不能糊里糊涂就签字。

”业务员就一条一条地给老张解释,从保障的疾病种类,到理赔的条件,啥都不含糊。

比如说,老张发现有个疾病的理赔定义有点复杂,业务员就给他举例子,就像如果是心脏病的理赔,得达到什么程度的心肌梗死才算数。

这样老张心里就特别明白,最后放心地签了合同。

这就是知情权的好处,让咱买保险买得明明白白的。

二、犹豫期内退保权。

李姐是个急性子,听朋友说一款理财型保险特别好,收益可高了。

没怎么细想就买了。

结果回到家,跟家里人一商量,家人觉得不靠谱。

李姐这时候突然想起有个犹豫期呢。

她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自己要退保。

保险公司的客服态度也特别好,告诉她只要在犹豫期内,把保单、身份证啥的相关材料寄过来或者到柜台办理就行,而且保费会全额退还。

就这么着,李姐在15天的犹豫期内成功退保,没受到一点损失。

这犹豫期退保权就像个后悔药,给咱消费者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

三、保险金请求权。

小王不幸出了车祸,在医院里躺了好长时间。

他之前买了意外险,这时候就该用到保险了。

小王的家人就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金请求权。

他们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小王的保单等一系列材料。

保险公司审核之后,很快就把意外险的理赔金打到了小王的账户上。

这笔钱可帮了大忙了,支付了小王高额的医疗费用。

这个保险金请求权就是咱买保险的最终目的,当意外或者疾病来临的时候,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四、保单现金价值的权益。

赵大哥买了一份长期的人寿保险,交了几年保费后,家里突然遇到了资金周转的困难。

他正发愁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的保单有现金价值。

他就去保险公司咨询,能不能用保单来解决这个资金问题。

保险公司告诉他,可以通过保单贷款的方式来获取现金价值的一部分。

保险公司金融消保知识宣传

保险公司金融消保知识宣传

保险公司金融消保知识宣传大家好呀!今天我们聊聊保险这回事。

哎,别看保险这词一听就觉得很严肃,仿佛是让你在冰冷的办公室里签字、交钱,什么都很“高大上”。

保险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你看啊,生活中谁没点儿意外,谁没点儿烦恼呢?保险,真的就像是你身边那位会在你跌倒的时候伸手拉你一把的朋友。

保险的“金融消保”其实就是在告诉你:你选的这份保险,绝对是靠谱的!没有猫腻!让你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别怕啦,保险公司又不是开赌场,拿你的钱去瞎玩,买了就能享受真正的保障。

你想啊,保险公司这块儿,一直都得面对“金融消费者”,就是我们这些买保险的人,平时得捂紧钱包、点点头才行。

可是问题来了,大家买保险总是容易被一些“不明白”给困扰。

比如说,什么条款看不懂、保障到底有哪些?我就问问,有多少人是被那些让人一头雾水的保险条款给搞晕了?我自己有时候也懵,买保险就像读懂一堆看不懂的法条。

保险公司呢,也知道这点。

你看啊,咱们这么多人天天“接地气”,保险公司的金融消保工作,也得把这些复杂的东西翻译成大白话,像跟朋友聊天那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总之啊,保险公司的责任就是要帮我们搞懂这些,帮我们搞明白自己花的钱到底值不值。

让每个消费者都能心安理得地去买,明白自己得到了什么,也能明白万一出了啥事儿,他们会帮你解决什么问题。

再说了,保险公司可不是单纯拿个产品就能“卖”给你。

卖保险不容易,得有诚意才行。

你知道,很多消费者一看见“保险推销员”,就心里咯噔一下,觉得是某种“洗脑”现场。

可是呢,保险行业现在真的越来越正规了,很多公司都开始大力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这块,推翻了以往的“套路”,比以前要公正、透明多了。

咱们的消费者权益可不仅仅是口头说说。

公司也得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向你解释清楚条款,不会给你“盲签”,搞得你买了个“赔不起”的保险。

就算你以后觉得这份保险不合适,别担心,随时可以查询、咨询,改进方案也是可以的。

有个朋友告诉我,他买过一份特别“复杂”的保险,看得我头都大了!他还搞不懂自己买了什么,问我“这保险保的到底是什么?”我就笑着告诉他,“别急,先问问保险公司,要是他们都不告诉你,那才真是问题。

保险公司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保险公司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保险公司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保险公司虚假宣传的认定和处罚这个话题,听起来有点沉重,但咱们来聊聊吧,轻松一点。

大家都知道,买保险这事儿,简直像是在挑选一双鞋子,真心需要多方考量。

可是,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搞出了各种花里胡哨的宣传,结果把人弄得一头雾水,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说到虚假宣传,咱们先想想,那些广告里常见的“零风险”、“高收益”之类的字眼,听上去是不是特别诱人?简直像是甜蜜的糖果,谁不想来一口?可是真正拿到保险合同时,你可能会发现,自己跟当初宣传的内容大相径庭。

比如说,某家公司说给你保个百万,结果细一看,附加条件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不胜数。

明明是想给自己一个安心的保障,结果却像是中了彩票,心里那叫一个忐忑。

咱们再说说这些虚假宣传带来的后果。

客户本来是抱着对未来的美好期望去购买保险,结果却被一场虚假宣传给“轰炸”了,心情可想而知。

那些信誓旦旦的广告,一旦揭开盖子,里面的“真相”往往让人失望得无以复加。

这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心生疑虑,觉得这保险买得值不值,买了之后是不是白花了钱。

可一旦出险,才发现自己像是掉进了一个无底洞,求助无门,真是让人心累。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虚假宣传的代价可不小。

他们可是明白得很,搅和了市场规则,老百姓一旦有了不满,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国家对这类行为可是一点都不手软,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针对那些虚假宣传的公司,处罚力度可谓“雷厉风行”。

这些法律条款就像那严厉的家长,一旦发现孩子不听话,立刻就有一顿说教。

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这些都是他们的“重拳出击”。

所以,保险公司可得擦亮眼睛,不然到时候可真是自食恶果。

咱们作为消费者,也得学会保护自己。

面对那些五花八门的广告,咱们要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时刻保持警惕。

买保险之前,得认真研究合同,别让那些美丽的词语蒙住了双眼。

多问问身边的人,听听他们的意见,或者上网查查资料,了解真实的情况。

万一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别怕麻烦,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头等大事。

新保险合同准则完善计量模型

新保险合同准则完善计量模型

新保险合同准则完善计量模型最近,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保险业的“新风口”来了!这一波新的保险合同准则,真的是让很多从业者、投资者,还有我们这些普通百姓都感到既新鲜又刺激。

说起来,保险合同的计量模型,听着好像是个非常复杂的东西,满满的专业术语,搞得人云里雾里,感觉离我们生活有点远。

不过别担心,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聊聊这个话题,让大家也能听得懂、看得清楚,搞清楚到底什么是“新保险合同准则”,以及它会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你要知道,这些准则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改变了保险合同的计量方法。

保险合同的计量,简单说就是怎么去算出我们买的保险值多少钱,怎么算出公司应该赚多少,客户能拿到多少赔偿。

这看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以前,保险公司主要是依靠一些传统的财务方法来计算,这就好比你买了一台洗衣机,厂家告诉你“这个洗衣机能洗200次”,但是怎么去验证这个数字?没人知道,大家都是按照经验和假设来判断。

新准则的出台,就是要让这些数字更有“实锤”,不仅仅是看经验,还要看数据、看分析。

这样,大家都能更加透明地看到保险公司是怎么盈利的,消费者也能更清楚自己买的保险到底值不值。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想,新的准则是不是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会变得越来越“精明”,让我们这些消费者更难搞定?未必。

反而,新的计量模型会让保险公司更精准地了解风险,进而可以定制更加个性化的保险产品。

你知道吧,保险其实是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

风险越清晰,保险的设计就越精准。

举个例子,假如你是个酷爱滑雪的朋友,去年冬天在滑雪时摔了一跤,结果把腰给扭了。

按照新规则,保险公司就能清楚地看到,你滑雪的风险高,不是单纯的“腰伤”,而是整个滑雪运动本身的高风险。

基于这种新方法,保险公司会给你设计一个更适合你的产品,甚至可能提供一些滑雪场的专项保险,听起来是不是比以前买个“全能型”保险更实在?这不就是新准则的“魅力”所在吗?再说,保险公司也不是傻乎乎的。

旧有的计量方法,可能是靠着估算和过往数据来定价,但在变化如此迅速的社会中,这种做法早就不合时宜了。

从矫枉过正到正本清源——谈保险陷阱的根源和解决

从矫枉过正到正本清源——谈保险陷阱的根源和解决

毕业论文论文题目:从矫枉过正到正本清源——谈保险陷阱的根源和解决姓名:江卫荣学号: 080902411000112学习中心:河北唐山玉田奥鹏学习中心[21]B 专业:金融指导教师:白丹二〇一〇年九月毕业论文承诺书提示: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论文写作的规定,如发现论文有抄袭、网上下载、请人代写等情况,毕业论文一律不及格。

同时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申请重写一次,并按重修缴纳费用。

本人承诺:本人已经了解北京语言大学的毕业论文写作的有关规定;本人的论文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

整篇论文除了文中已注明出处或引用的内容外,绝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注明。

签名:___江卫荣___ __ 日期:__2010.09.13_____目录引言 (3)一、管中窥豹——保险基本功能介绍: (4)1.提供及时的医疗费用 (4)2.提供患病、残疾后的生活费用 (4)3.提供“超额”养老费用 (5)4.延续一个人对其家庭成员的经济价值 (5)二、矫枉过正——保险陷阱列举及分析 (6)1.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对保险产生不信任: (6)1.1 保险销售人员夸夸其谈 (6)1.2犹豫期后退保损失较大 (6)1.3 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大病全保 (8)1.4 保险(投连险)也会损失利益 (8)1.5 保险合同复杂晦涩 (9)2.消费者过于谨慎,对保险误区草木皆兵 (9)2.1 保险营销单凭嘴上功夫,却一本万利 (10)2.2 保险没有任何售后服务 (11)2.3 保险回报远低于投保时期望值 (11)2.4 社会保险不能替代商业保险 (12)2.5 保险的营销方式缺乏信赖 (13)三、正本清源——浅谈保险陷阱的规避和解决: (13)1.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 (13)2. 消费者加强对保险知识的学习了解 (14)3. 政府社团组织需对保险行业加强管理,对社会成员普及保险教育 (15)结论 (16)主要参考文献 (17)后记 (18)摘要提起保险,每个消费者都是心知而肚不明。

商业保险退保投诉事由诉求范文

商业保险退保投诉事由诉求范文

商业保险退保投诉事由诉求范文尊敬的[投诉对象部门名称]:你们好!我是[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为[具体身份证号码],我想跟你们好好唠唠我在退保[保险产品名称]这个事儿上遇到的烦心事。

一、投诉事由。

# (一)投保时的忽悠。

当初买这个保险的时候啊,那保险业务员可热情了,就像个超级推销员。

跟我吹得天花乱坠的,说这个保险啥都保,就差没说能保我中彩票了。

他跟我说只要买了这个保险,以后生病啊、意外啊,都不用愁,钱就像流水一样哗哗地给我报销。

而且还暗示我,这保险到时候还能当成养老金,老了就可以靠着这个保险过上神仙般的日子。

我当时就被他说得晕头转向的,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可现在我仔细一看合同,发现好多他当时承诺的东西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不是坑人嘛!# (二)费用不明不白。

我每个月交保费的时候啊,就感觉自己像个冤大头。

这保费交得我心里直犯嘀咕,感觉就像个无底洞。

我也不知道这些钱到底都花到哪儿去了,怎么计算出来的。

问他们客服吧,客服给我解释了半天,我还是一头雾水,就像听天书一样。

我就想啊,我花钱买个保险,总得让我知道钱都咋花的吧,这不明不白的,我心里能舒服吗?# (三)退保的重重阻碍。

最近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实在是不想继续交这个保险了,就想退保。

这可倒好,退保简直比登天还难。

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准备了一大堆资料,跑了好几趟他们的营业点。

每次去的时候,工作人员就像踢皮球一样,这个说找那个,那个说找另一个。

我感觉自己就像个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

而且他们还总是找各种理由拖着我,今天说这个手续没办好,明天说那个文件有问题。

我就纳闷了,退保咋就这么难呢?我自己的钱,我想拿回来咋就这么费劲呢?二、诉求。

# (一)全额退保。

我希望你们能够让保险公司把我交的保费全额退还给我。

毕竟当初我是被误导才买的这个保险,这不是我的错啊。

我交的这些钱可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保险公司扣着。

# (二)公开道歉。

保险公司得给我一个公开的道歉。

2022-2023年理财规划师之三级理财规划师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理财规划师之三级理财规划师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理财规划师之三级理财规划师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家庭收入主导者的生理年龄在55司岁以上的家庭为( )。

A.青年家庭B.中年家庭C.老年家庭D.视家庭其他成员而定【答案】 C2、下列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说法准确的是()。

A.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B.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不能消除C.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D.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答案】 A3、老张2000年4月1日退休,那么根据我国养老政策的规定,老张属于()。

A.老人B.中人C.新人D.不确定【答案】 B4、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而且距保险合同的成立超过1年,但不足2年的,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是()。

A.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全额退还已交保费B.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所缴保费C.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且不退保费D.全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答案】 B5、创新型人寿保险包括万能寿险、变额万能寿险和()。

A.生死两全保险B.终身寿险C.分红保险D.定期寿险【答案】 C6、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的( )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财产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A.管理权B.使用权C.所有权D.处分权【答案】 C7、张女士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她能够申请的贷款期限最长为()年。

A.15B.25C.20D.30【答案】 D8、政府债券的优点不包括()。

A.安全性高B.流动性强C.收益率高D.可以免税【答案】 C9、()是指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对同一借款人所购的同一住房发放的贷款。

三分钟演讲新颖小故事五则

三分钟演讲新颖小故事五则

三分钟演讲新颖小故事五则三分钟演讲新颖小故事五则导语:高中语文课很多老师会要求学生课前准备一个三分钟的小故事演讲,下文中励志故事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三分钟的课前演讲励志故事,供参考!一、永远的坐票生活真是有趣:如果你只接受最好的,你经常会得到最好的。

有一个人经常出差,经常买不到对号入坐的车票。

可是无论长途短途,无论车上多挤,他总能找到座位。

他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耐心地一节车厢一节车厢找过去。

这个办法听上去似乎并不高明,但却很管用。

每次,他都做好了从第一节车厢走到最后一节车厢的准备,可是每次他都用不着走到最后就会发现空位。

他说,这是因为像他这样锲而不舍找座位的乘客实在不多。

经常是在他落座的车厢里尚余若干座位,而在其他车厢的过道和车厢接头处,居然人满为患。

他说,大多数乘客轻易就被一两节车厢拥挤的表面现象迷惑了,不大细想在数十次停靠之中,从火车十几个车门上上下下的流动中蕴藏着不少提供座位的机遇;即使想到了,他们也没有那一份寻找的耐心。

眼前一方小小立足之地很容易让大多数人满足,为了一两个座位背负着行囊挤来挤去有些人也觉得不值。

他们还担心万一找不到座位,回头连个好好站着的地方也没有了。

与生活中一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害怕失败的人,永远只能滞留在没有成功的起点上一样,这些不愿主动找座位的乘客大多只能在上车时最初的落脚之处一直站到下车。

温馨提示:自信、执着、富有远见、勤于实践,会让你握有一张人生之旅永远的坐票。

二、心中的顽石阻碍我们去发现、去创造的,仅仅是我们心理上的障碍和思想中的顽石。

从前有一户人家的菜园摆着一颗大石头,宽度大约有40公分,高度有10公分。

到菜园的人,不小心就会踢到那一颗大石头,不是跌倒就是擦伤。

儿子问:“爸爸,那颗讨厌的石头,为什么不把它挖走?”爸爸这么回答:“你说那颗石头喔?从你爷爷时代,就一直放到现在了,它的体积那么大,不知道要挖到到什么时候,没事无聊挖石头,不如走路小心一点,还可以训练你的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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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三成人买对了保险多数消费者一头雾水
2012年04月13日09:47广州日报[微博]周慧肖小蓓我要评论(8)
字号:T|T
消费者在保险配置上应当充分考虑自身收入、投资、负债等多方面因素
保险柜台
面对市场上几十家保险公司的上千款产品如何选择,很多消费者都是一头雾水。

记者随机采访发现,不少市民买保险是因为有亲戚朋友刚好在某家保险公司做,本着信任的原则也就在亲戚朋友那买,更有保险一业内人士跟记者开玩笑,保险业务员因为自身业务压力,很多都是买的自己公司的产品。

那么,买保险究竟应该怎么买?您买对了吗?
市民刘小姐今年34岁,供职于某事业单位,年收入约为12万元。

老公也在某事业单位上班,年收入15万元。

两人刚刚结婚两年,生活也无忧无虑,准备在三年内要个孩子。

刘小姐告诉记者,“因为父母都不在广州,加上都是公务员,相关养老保障都相对完备,所以自己家庭养老压力较小。


据介绍,刘小姐家庭无外债,除了每月有3000元的房贷,并无其他投资,加上刘小姐对自身保障较为在意,除了单位的社保,她从2008年开始在家人的介绍下购买了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目前刘小姐每年的保费约5300元,而老公没有购买其他商业保险。

但是,由于对各类风险缺乏评估,刘小姐认为自己的保障仍不够,“如果我出现事故,只能获赔20多万元,不足以保证家人生活。


专家建议:
调查显示,理财界有个双十定律,即通常一个人的保险保额应为他年收入的10倍左右,而保费支出应为他收入的10%左右,上下浮动5%均为正常区间。

保险花费比重过高,会对生活质量有些影响;投入过少,则很难保证风险发生时,所得的赔偿金能够抵偿损失。

保费支出占收入比的一成
保险专家表示,根据保费支出占收入比的一成计算,刘小姐的保费支出相对较低,甚至连5%都不到,可适当提高。

另一方面,根据刘小姐已购买保单合同显示,其累计寿险额度仅为24万元,保险专家建议其寿险保额至少为60万元。

据介绍,对于寿险要购买多大额度的保障,应该因人而异,有的可以等于被保险人5年、10年或15年的工资,有的可以等于保障被保险人身故10年内家庭生活质量不变,有的还要考虑房贷和车贷等,并没有最科学的计算方法。

另一方面,刘小姐可以根据家庭存款情况,安排一些理财产品,在保险充足的前提下,适当分配保证财富的保值增值。

由于其夫妻事业单位相对收入比较稳定,养老也有保障,但养老的替代率会有落差,所以可以适当兼顾补充养老。

由于在刘小姐家庭,其老公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保险专家建议首先要保证老公的人身保障,可以配置合适的健康险,包含重疾和轻症产品;如果需要出差可以补充一些附加意外或者定期寿险提高保障额度。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是用缴费年限较长的健康险附加定期和意外实现两夫妻的综合保障。

16.8%的人购买投资型保险
市民许小姐本身在某外资险企工作,作为保险代理人,她帮老公总共购买了三份保险。

据介绍,在许小姐家庭中其老公年收入为25万元,她年收入为15
万元,老公是家庭中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她看来,“男人的保险应该比女人贵,特别是35岁之后”。

许小姐告诉记者,“我们刚有小孩的时候购买了第一份保险,当我怀孕准备要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我又给他增加了保障。

三份保单寿险累计保额达150万元,重大疾病有50万元。

万一他遭遇意外,两个小孩各有40
万的教育费,还有生活费,包括我自己家庭每月8000元和给他父母每月2000
元的生活费。


根据调查显示,仅有30.7%的人保险花费约占全家年收入的5%~15%,处于保险花费的理想值区间内。

25.2%的人保险花费比重超过15%,属于花费过高。

12.9%的人保险花费在5%以下,属于花费不足。

保险专家表示,消费者在保险配置上应当充分考虑自身收入、投资、负债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最新完成的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投资型保险的关注度明显不足,在拥有商业保险的人群中,仅有16.8%的人购买了投资型保险。

据悉,本次调查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成都及沈阳七个城市984名16周岁以上的常住居民进行。

据本次调查显示:在拥有商业保险的人群中,对于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人寿保险这四类险种,累计有98.6%的人至少拥有其中一种。

但仅有16.8%拥有商业保险的人购买了投资型保险。

然而,投资型保险在澳大利亚市场占有率几乎达到100%,在加拿大超过60%,在英国、瑞典也超过40%,在亚洲地区,中国香港及部分东南亚地区也都超过50%。

对此,研究人员认为,这首先与投资型保险在中国内地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公众对其认知和了解不够有关。

其次,投资型保险收益相对较低,近些年
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较好,民众对于这种投资方式关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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