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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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一、施工前的调查:1、调查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地质、结构埋深等确定施工的影响范围,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地面建筑物进行调查,调查的重点是四层(含四层)以上的建筑物,对已有资料的进一步核实,未有资料的全面调查。

2、调查内容:调查建筑物的名称、位置、所属混凝土、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物的层数(高度)、有无地下室、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内外构件有无损伤、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基础深度、尺寸及其与工程结构的相对位置关系,四层及更高层建筑物的垂直度等。

3、调查方法:在施工前,成立专门的建筑物调查组,配齐专业摄影师、工程师、土地测量员和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配备照相机、摄影机、全站仪、光学裂缝测量仪等。

在调查前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和调查图表,通过走访建筑物混凝土等有关单位,收集受调查建筑物的有关设计和竣工资料,实地观察、测绘等方法来完成调查工作,重点是已有裂缝的测绘与拍照。

最后进行资料整理分析,列出图表,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二、对周边建筑物、管线及设施的保护措施:1、施工范围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上水、下水、煤气、通讯缆、电缆等隐蔽设施,必须按设计图纸标注的种类和位置,在施工前与有关单位联系,弄清具体管线种类、尺寸、位置、覆土深度,重要管线应插牌标记。

2、在进行土方施工前,应沿开挖的长度方向采用人工开挖沟槽确定开挖周围管线及设施预埋情况后,方可采用机械开挖。

道路施工时,沿道路横断面方向,设计路面高度以下1m 每50m 开挖一条沟槽。

3、对各种地下管线、检查井、收水井、各种人孔等,应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对地下管网种类、尺寸、位置、高程要了解清楚,施工时除应向全体施工人员、班组交底、插牌标志外,必须请所属主管单位派人员现场监督,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4、各种管道井、电杆、构筑物周围要离开适当距离,必要时可配合人工刨除。

5、地上各种架空线路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离工地周边5m 以内线路必须搭设保护架加以保护;贯穿主体的架空线路应在施工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的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的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的保护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明地下管线,应先开挖使其暴露,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固措施。

2、根据提供的地下设施资料,查清情况,在规划施工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如小型支护、砌体式等保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

3、在临近地下管线及地上地下设施范围内的作业,要避免施工机械或设施在地下设施范围上运行或存放。

4、施工作业中若发现图纸未标明的地下管线或构筑物,及时与业主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根据管线情况,采取支撑加固、支吊等加固措施予以保护,并与相关单位共同作好改线、迁移工作。

5、毗邻建筑物附近的开挖施工时,在原有建筑物上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并根据开挖深度和地质情况验算地基变形,同时采取支护设施;如钢板桩、支撑等方法。

6、在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附近不进行有较大震动的作业,合理控制时间,特别是对建筑物有影响的施工应尽量缩短工期,以利建筑物的安全。

7、对树木、路牌、广告牌、电杆、建筑物、构筑物等设立围挡,对其负责,不随意砍伐、拆除及破坏,安设夜间亮光标志,定期进行清洁。

8、夜间施工时,在障碍物施工区加强灯光照明,对有地下管线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止机械在此范围上方走动。

9、沟槽开挖前必须预先采用人工挖土,暴露出管线在开挖沟槽中的具体部位。

人工开挖时要轻挖,探明虚实后方能进行机械挖掘,但管线的1米范围内仍不能用机械挖掘,避免挖掘机损伤管线。

10、挖除管道底部土方前应预先采取加固措施:11、电信管道的保护:加固前在管道底部两侧垫槽钢,在两根槽钢底部每隔1米左右采用钢丝绳悬吊于贝雷桁架或工字钢上。

12、给水管、煤气管的保护:用工字钢或贝雷桁架于沟槽两侧,工字钢两头垫枕木,采用法兰螺丝来绞紧钢丝索,在钢丝索与管道接触部位采用柔软物隔离。

派专人每天检查,如稍有松动及时绞紧螺丝扣。

为确保管道安全,加固后只能采用人工挖土,底部沟槽开挖采用围板分层倒撑。

施工期间,每天复测管道标高,观察有无沉降现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1一般要求1、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确定地下管线的位置,做出明确的标记。

2、会同业主、设计、规划部门,对其基坑范围内的线揽、通讯管道、市政管网等设备进行防护或架设,以免刨槽时,破坏管线等设施。

在基础开挖前,首先用人工开挖井字沟槽,明确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并做好防护。

3、需做迁移的设备、管道、线揽应配合主管部门一同办理。

4、由专人在相邻建筑物中做好沉降变形控制点,以备基坑施工中监测,防止出现墙体开裂或变形。

5、对于工程附近的变压器、高压线路自开工之日起就应利用杉槁、竹芭等绝缘材料进行遮挡、封闭,保证供电设备的畅通及安全。

6、对原有的地上设施搭设防护棚及围挡,对重要的地上物必要时派专人盯守,防止破坏及造成污染。

7、路边市政设施的防护,对大门等出入口首先办理正式的审批手续,对地下管线设施等要观察其分布状况和深度,门口周围路面采用200厚砼路面,便于大型车辆通行,另外对临时入口,要备好临时钢板便于通行。

8、对场地内其他地上设施,按时有关要求规定执行9、在基础开挖前,要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对有可能埋有地下管线的部分一定要进行试挖,然后才能大面积机械开挖。

10、测量防线用水准点,要设立永久性办永久性水准点,按不同要求进行加固和保护,经常进行校正复核。

2具体措施1.地下管线的调查与保护措施1.1地下管线的调查核实施工准备期间,应会同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一起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调查复核,核实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类型、规格、埋深,并经有关部门或单位确认。

当发现与业主提供地下管线现状不符的管线,应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请其进行复核,地下管线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详尽细致的核查计划和核查方案。

(2)对相关单位及业主提供的管线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和确认。

(3)走访施工辖区影响范围内所有管线的业主及产权或主管单位,搜集相关的管线资料,对地下所有管线进行探查和确认。

(4)准确探查和测定出施工区域内所有管线的种类位置埋深形状尺寸等,并将核查结果报相应部门确认。

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图】

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图】

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本工程邻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较少,但仍需做好保护措施。

一、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措施(一)、管线复查核实根据设计提供的资料,对基坑开挖范围内、钻孔桩施工范围各种管线,在施工准备前,会同甲方、监理和相关的管线单位进行调查和复核,对某些必要的地段将采用地下管线探测仪和探地雷达,来探测未知管线和对重要管线进行校对、复核和确认。

核实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拆迁、改移,改迁工作(除自来水管道外)由业主组织实施,我单位对改迁的管线在本次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进行悬吊保护、板桩支护或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监测等必要措施进行保护。

当发现与设计所提供地下管线现状图不符的管线,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请其进行复核,核对后才能进行加固方案设计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在调查清楚后,编写详细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时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

(二)、管线保护主要几种情况新建的雨水管道与原有管道相临或相交;钻孔桩的桩位与管道比较近;承台施工时承台的基坑与管道比较近。

1、雨水管在下面,自来水钢管在上面。

上面自来水管道已改迁,要进行下面雨水管道的施工。

①、管线位置处的土方开挖。

自来水管线上部的土方,采用人工开挖。

在管线按要求处理好后,才开始进行管线下部的土方开挖。

管线边和下部的土方开挖仍采用人工开挖。

②、施工要点及注意事项:沿已建自来水钢管开挖至管底,沿钢管底埋设吊架梁,并将管子吊好,注意随时调整吊线,不允许管口移动。

继续开挖并施工下面雨水管道。

在雨水管槽底上砌支墩,支墩支撑自来水管道。

再回填雨水管沟槽,拆除吊架。

③、桁架悬吊形式采用悬吊法保护。

对自来水管道通过钢丝绳悬吊在型钢焊制桁架(或者贝雷桁架)上跨越,桁架的刚度和强度应满足自来水管道的荷载要求。

桁架悬吊保护见“桁架悬吊法保护示意图”。

钢丝绳方木砼基础贝雷桁架管 道桁架悬吊法保护示意图2、雨水管在下面,通信管在上面。

上面的通信管道已改迁,要进行下面雨水管道的施工。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一、地下管线加固措施按设计要求对工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加固,要求各管线单位出示地下管网图,并进行旁站指导。

实行拆改和悬吊两种措施。

(一)、拆除改移措施对需拆除改移的管线,由专业部门担当,我们将遵照业主及有关部门的指示,乐观协作帮助。

(二)、悬吊措施1.施工前应调查全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着重查明悬吊管线种类、规格、埋深、材质、接头型式、节长和管线基础等资料。

2.管线悬吊必需事先制定出具体的施工方案,并获得甲方、监理认可,同时与管线主管单位共同商讨,并达成全都看法。

3.支托结构必需座落在坚实的、稳定牢靠的支墩上。

4.管线应在其下面的原状土开挖前支吊坚固,并经检查合格后,再采纳人工开挖其下部土方。

5.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刚性悬托管线进行监测,管线上观测点的数量,应征求管线主管单位的看法,一般应在每节管线上设一观测点,观测标志可用抱箍直接固定在管线上。

6.工程施工时,不得碰撞管道悬吊系统或利用其做起重架、脚手架或模板支撑。

7.悬吊管线应依据管线的类型分别设立肯定的平安爱护区域,严禁机械设备靠近。

8.基坑回填土前,悬吊的刚性管线下应砌筑支墩加固,防止下沉,并按设计要求恢复管道和回填土。

9.在详细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监测,并通过与管线基准值的对比分析来把握管线的实际状况,并反馈信息,准时、敏捷地调整施工工艺。

10.管道四周禁止停放各种机械及堆放杂物。

二、地上设施、四周建筑物爱护措施(一)、进场前,乐观协作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做好施工用地范围及场区范围内必需保存的树木、广告牌、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移交工作,并签署移交文件,采纳量、测、拍照、录像等手段做好原始记录。

(二)、建立责任制、将地面设施、建筑物的爱护落实到人。

(三)、施工中加强对四周建筑物的监控量测,以把握建筑物动态的沉降信息,准时调整施工方法,削减施工和降水对四周环境的影响,掌握基坑周边土体位移。

(四)、对树木、路碑、广告牌、电线杆等设立围档并挂牌,安设夜间亮光标志,确保其不被碰破、撞倒等。

临近构建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保护措施

临近构建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保护措施

临近构建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的保护方案与技术措施28.1 临近构筑物、地下管线技术措施1) 为防止施工载重车辆对地下管线产生不良影响,在载重车辆进出频繁的区域铺设钢板或钢路基箱进行保护,使压力均匀传递。

特重机械车辆进出场地,视情况另行增加保护措施。

2)若发现有管道穿过沟槽,土方开挖时,挖到管道低标高,必须及时设置支架吊索,将管道加固吊牢后,方可继续挖土。

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该管线的监测,时时注意不得碰撞管线,严防管线破坏;回填土时,管线下放的土必须夯实,机械无法夯到的管线根部,采用人工仔细反复的夯实,确保该管线今后不会出现大幅度的下沉而破坏。

3) 尽量采用明排水,防止由于地下水位降低导致临近地下管线、建筑物及地面道路的沉降。

4) 坚持盆式挖土法:从基坑中间向两侧进行挖土,严禁一次过深的挖土,应保持合适的挖土速度,分层开挖,避免变形增大而影响临近管线。

5) 施工排水系统设置多段沉淀过滤装置,现场污水排出工地前经过专用的三级沉淀池和过滤网、过滤层,确保污水不外流。

除了对场内的排水沟、沉淀池经常疏通,对排水出口外档的一段市政管道和窨井亦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市政排水管道堵塞。

6) 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持续定期按照本技术标书中承诺的监测方案进行周边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地面道路的位移和沉降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流程、方法。

7) 监测过程中发现变形值有超警戒值的情况,及时会同设计、现场监理和地下管线等单位进行会诊,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来确保变形值在安全范围内;必要时采取暴露管线,跟踪注浆等措施,来确保地下管线的安全。

28.2 临近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保护方案28.2.1 与地下管线交叉处理施工方案1) 在本标段施工范围存在供电线路和地下排水管线、供水、煤气、供电和通信电缆沟,未知的地下管线较多,分布情况复杂。

2) 工程开工前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范围内原有地下管线及其它障碍物作全面探查,了解地下原有市政排水管道、供水供电、电力电信等管线的走向和位置,以及附近建筑物基础的位置和埋深,对应设计图纸,如地下管线或其它障碍物与设计污水管道相碰,则及时知会现场监理、业主和设计单位,决定合理的方案后才进行开挖施工。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一、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本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防止工程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造成不良影响,这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首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管道图纸,核查地面标志物,摸清地下管线的大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说明和布置,防止施工工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对地下管线、构筑物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前进行管线交底,使施工人员对管线位置有清楚的了解。

2、对地下管线进行标示,采用醒目的红色,提醒施工人员注意。

3、对构筑物进行围护,用棚布或隔板将构筑物与施工区域隔离。

4、安全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安全。

5、对材料运输道口用钢板进行垫护,防止车辆对管线的碾压。

6、为防止资料及交底不清,造成管线事故,对附近有管线采用开挖探沟方法,来摸清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

开挖采用人工开挖,严禁使用风镐,十字镐等翻凿,只能用铁锹进行挖掘,以保证开挖过程的安全。

7、对已在经明确或已暴露的地下管线,分别情况予以编制保护措施。

二、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一)、原有花木保护措施在施工开始前我们派专人负责对施工区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现场苗木分布的情况,用出各种针对性保护措施。

1、做好树木地围护栏,避免机械设施、车辆的碰擦。

因施工场地小无法做围护栏的情况下,必须对树桩进行包扎,以保护树干表皮。

2、做好在原有树木的周围的挖掘工作,以防破坏树木根系或树木倾倒,必要时做好树木支撑工作。

3、根据施工地面的标高及时掌握被土填埋的情况,据目前状况大部分树木有被埋的可能,必须做好原树排水工作。

4、在施工期间,同时做好原树木的日常养护工作,未能与新种树木能协调一致,将原有树木作适当修剪。

(二)、成品保护加固措施成品保护主要是人的因素,而人的因素在于管理,要靠制定的一系列成品保护制度和具体落实措施,进行约束,并落实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流程组织施工。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一、基础排水:本工程所在地点的地下水位较高,基坑范围内地下水较多,同时考虑到降雨等外在因素会槽内积水,因此在垫层外围设置300mm×500mm排水沟,排水沟与集水井相连。

当槽内积水时,通过集水井将槽内积水排出。

另外,在现场设置沉淀池,集水井内抽出的水需先经沉淀池过滤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二、防沉降措施:对本身建筑的措施:按设计要求,基坑挖至槽底后,对槽底土质进行观测,遇杂填土清除至好土层,超挖部分回填土石屑,基坑加强排水,保持槽底干燥。

对周围建筑的措施:基础开挖前,先对周围建筑物进行标识,开挖降水过程中对其进行沉降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挖槽和降水,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三、基坑安全措施:㈠监控依据:1、二期工程肿瘤楼施工设计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㈡监控目的:在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周边地层的沉降、隆起,基坑支护结构体系位移以及附近建筑物、地下管道的变形及受力情况进行跟踪测量,所取得的数据能可靠地反映施工所造成的影响。

在施工中,由于地质条件、荷载条件、材料性质、施工技术和外界其它因素的复杂影响,实际情况与理论上常常有出入。

在理论分析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现场监测工作,对于保证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是很重要的。

监控的目的可归纳为如下几点:1、将监测数据与予期值相比较可以判断前一步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是否符合预期要求,以确定和优化下一步的施工参数,做好信息化施工。

2、将现场测量结果与理论予期值相比较,并提供给设计单位,用以指导其它工程的设计工作。

3、将现场测量结果用于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捷的目的。

㈢监控内容:1、地表沉降和隆起的观测主要观测基坑周边道路的下沉、隆起,并对出现的裂缝进行测量。

2、坑外地下水位观测在基坑两側的基坑外打井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基坑外侧设置观测井3口,井深15m)。

地下管线及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及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及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一、地下各种管道、线路安全保证措施1、在土方基础工程施作业前,要对作业面内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进行勘探,勘察结果和施工可行性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取得他们的意见。

2、与业主及相关部门积极联系,确认本工程范围中管线走向及具体位置。

3、根据管线走向及具体位置,在地面上做出标志(用白灰标识)。

4、土方施工前做好地下管线、光缆等埋设物的标记。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中注意原有地下管线等埋设物不被破坏。

5、如果是雨季施工时则采取必须的降、排水措施,及时把积水排除。

6、对于已探明的地下管线,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护,以防止施工对管线的损害,保护方案事先取得管线所属部门的同意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7、对于本工程中已经探明的管线位置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机械、人工作业时,避开此处活提高警惕。

二、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1、城市绿地内地下设施覆土厚度必须在3m以上。

2、加固后的设施管线,开挖完成后要及时覆土,夯实,待其回填物沉降稳定后,再拆除悬吊物或支撑物。

3、对地下较大的管线,如跨沟时则加横担吊挂,以防下坠断裂;对横槽内的较长有悬空管道增加管墩加以支托。

4、管线工程铺设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管材合格、铺设顺直、保证接口质量。

坡路管线必须用镀锌钢管保护。

埋设管线坐落在软土层,必须进行挤石块和基配砂石处理。

挤入深度不小于搅动深度的70%。

5、地上、地下的其它设施及周围建筑视情况,如地上的电杆、管架等均在开挖前避开,增加支撑或增加拉绳后采用稳妥的方法,根据作业空间确定人工或机械的作业方式。

6、如沟底出现污泥须回填碎石,填土夯实进行加固处理。

每层回填不超过200mm,至管顶以上300mm。

在阀门井外端300-500mm 处上下游管道采用柔性连接,防止断裂。

管道安装完毕必须做水压试验,保证合格。

埋地钢管必须做防腐处理。

7、管线挖出后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回填时,回填土符合质量要求,必须注意土中不应含有粒径较大的石块;对加固后的设施管线,开挖完成后要及时回填,夯实,待其回填物沉降稳定后,再拆除悬吊物或支撑物。

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既有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既有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一、施工中对相邻建筑、构筑物的安全保护措施1、已建成的轻型建筑物周围,不宜堆放大量的建筑材料或土方等,以免地面堆载引起建筑物附加沉降。

拟建的密集建筑群内如有桩基建筑物,应先施工桩基础。

如开挖深基坑及降水工程,应做好基坑支护,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土体变形与地下水位变化对邻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2、对原有邻近建筑物,为保证施工期间及其以后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一般情况新设计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相邻建筑的基础埋深。

当必须深于原有建筑物的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

根据荷载大小及土质情况,一般取相邻两基础底面高差的1-2倍。

否则应采取分段施工,设临时加固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地基,以免开挖基坑时,原有建筑物的地基松动。

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充分掌握相关资料,熟悉地下管线情况,做好对相邻建筑和有关设施的保护措施。

4、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5、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条件的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裙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桩上的土压力;4)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5)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我公司将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交通道路等地上设施进行严格保护。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尤其在重型车辆出入口处。

施工现场及周围不得随意开挖,如地下管线被损坏,应及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现场废水需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避免堵塞管道。

3、遇有车辆需通过的管线,应先垫以15~25厚钢板,上浇200厚C25砼。

4、对外电线路或变压器,用木杆、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遮挡、封闭。

5、在基槽开挖前要会同建设、规划等部门,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建筑物基础或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或战争遗留之弹药,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6、施工现场定位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埋入地下,采用混凝土固定。

埋深1m,直径350毫米。

并使用焊接钢筋保护架,保护架刷红白油漆,用混凝土单独固定。

7、施工影响到周围安全,要搭设安全保护措施(如人行道双层安全防护棚、护线架等)。

8、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及周围道路畅通、整洁,保护好周围绿化、道路等设施。

9、遵守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10、虽然施工方案中已考虑了对周围建筑物的保护,施工中还应加强建筑物的监控量测,以掌握建筑物动态沉降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减小施工和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基坑周边土体位移。

11、加强地表沉降监测,根据地表沉降信息及时调整基坑开挖和施工方案,将地表沉降值控制在容许值内。

12、对树木、路牌、电线杆等设立围挡并挂牌,安设夜间亮光警示标志,确保其不被碰破、撞损等。

13、保持人行道的平整,对施工损坏的地面等要及时修补。

在工程的施工中,加强基坑的变形和基坑外地下水位的监测,检测频率为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每天至少监测一次,确保及时发现超出允许范围的基坑变形和水位下降现象,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不因基坑的过大变形和水位的下降造成沉降和变形。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一、城市道路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中规定: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所以,城市道路既包括城市中用于通行的一般道路,也包括城市中用于通行的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1.城市道路行驶方面的相关规定(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伏车辆不得拥向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上述车辆需要在道路上行驶的,须事先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 机动车不得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相关规定(1)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2)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迢路交付使用后 5 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 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3)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消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4)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并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罔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5) 经批准占用或者控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拉掘。

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且审批手续。

二、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一)地下管线保护加固措施1、施工前,先用我单位先进的金属管线探测仪进行探测初步摸清管线的走向、位置。

结合人工开挖探坑摸清管线明确位置,绘制管线分布图,作出明显的挂牌标识。

探坑按井字型布置,每隔20m 一道,深度不少于3m。

2、由专人负责检查标识情况,监督在管线附近的开挖作业应对施工范围内各种现有管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确定现有管线的类别、规格、位置、高程以及所归属的管理部门。

3、管线探明后,请管线业主单位到现场对管线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并指导施工。

4、开始动土前把管线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确保每个施工人员心中有数。

5、跨越基坑的管线,进行悬吊、支顶、包扎等措施,且必须经过设计和验算。

6、开挖过程中,遇有电缆、管道或其它构筑物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会同处理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尽量临时迁移;如无法迁移,必须挖出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加固措施。

管道、电缆加固保护示意图必须选择刚度大、稳定、整体性强并连接牢固的钢梁悬吊后架设管道,悬吊吊架的吊杆必须受力均匀,兜拌或底梁与管底密贴并保持管道原有坡度。

7、在开挖管线下部土方前必须将管线吊挂牢固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

8、种类不同的管线,一般须单独悬吊或架设,如同时悬吊或架设时,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

9、跨越基坑的便桥上原则上不得设置管道悬吊。

利用便桥墩作悬吊,悬吊梁应独立设置,不得与便桥发生联系。

管道、电缆的保护方式如图所示。

10、跨越基坑的悬吊管线两端应伸入基坑边缘外距离不小于1.5m处,其附近基坑予以加强,并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悬吊的给排水管线,如渗漏水是应及时处理。

11、基坑悬吊两侧应设防护,行人不得通行,并不得在其上面堆土或放材料、机械等,也不得修建临时设施。

结构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各类管线保护的检查和管理。

基坑回填土前,悬吊的刚性管线下应砌筑支墩加固,防止下沉,并按设计要求恢复管道和回填土。

周边环境(包括地下管线、构筑物、建筑物等)保护措施

周边环境(包括地下管线、构筑物、建筑物等)保护措施

周边环境(包括地下管线、构筑物、建筑物等)保护措施周边环境(包括地下管线、构筑物、建筑物等)保护措施本工程施工时我们将对施工范围内的架空线及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同时施工范围附近也有许多构筑物,施工期间对构筑物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通过现场勘察,我们将在施工时将采取以下保护措施:一、组织措施1、明确项目的保护构筑物和管线工作的责任人和专职构筑物管线保护监督员,熟悉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详细标明,同时根据施工需求提出具体的搬迁及保护措施。

2、坚持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和对管线的监护,要求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底监护工作。

3、必须在持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的情况下方能进行相关施工。

4、施工前,根据业主和管线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采用物探手段对施工范围的地下管线进行确认,并且开挖样洞,并以书面资料上报业主和监理。

5、对需进行加固保护的管线,召开管线协调会,拟定加固方案。

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确定的管线加固方案进行实施。

并有管线监护人员和施工单位专职管线监护员进行双监护。

出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业主及有关单位。

6、进行信息化施工,加强对因施工而影响范围的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动态变化的监控,根据监测数据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道路与地下管线的一般运行及构筑物的稳定。

7、定期召开与有关管线单位的配合会,随时掌握有关管线的情况,为施工效劳。

8、施工中发觉管线有异常现象或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与相关管线单位联系,落实保护管线的步伐后方可连续施工。

9、施工时,施工管理人员必需向一线直接操作人员作好保护地下管线的交底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步伐不妥而造成管线事故的有关人员,公司将进行严格处置惩罚,以确保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安全。

二、构筑物保护1、施工前,对将要拆除的既有结构各设置若干监测标志并编号,通过监理复核后交监理一份书面资料备案。

2、从整个施工过程到竣工结束,须每天复测一次监测点,最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整理资料成册。

地下管线及临近构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及临近构筑物保护措施

地下管线及临近构筑物保护措施一、技术准备(1)正式施工前,组织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熟悉地下管线图纸,了解临近管线的位置,深度及作用。

(2)正式施工前,必须对周边建(构)筑物现场进行仔细地踏勘。

(3)制定合理的挖土过程中的管线与构筑物保护及应急抢险技术措施,确定各施工区域的流水搭接、挖土工法,保证临近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地面道路的安全。

(4)施工前,组织管理人员、施工队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学习、讨论,并加强对操作工人的管线保护意识教育,落实管理责任。

二、施工阶段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地面道路保护措施(1)为防止施工载重车辆对地下管线产生不良影响,在载重车辆进出频繁的区域铺设钢板或钢路基箱进行保护,使压力均匀传递。

特重机械车辆进出场地,视情况另行增加保护措施。

(2)若发现有管道穿过沟槽,土方开挖时,挖到管道低标高,必须及时设置支架吊索,将管道加固吊牢后,方可继续挖土。

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该管线的监测,时时注意不得碰撞管线,严防管线破坏;回填土时,管线下放的土必须夯实,机械无法夯到的管线根部,采用人工仔细反复的夯实,确保该管线今后不会出现大幅度的下沉而破坏。

(3)尽量采用明排水,防止由于地下水位降低导致临近地下管线、建筑物及地面道路的沉降。

(4)坚持盆式挖土法:从基坑中间向两侧进行挖土,严禁一次过深的挖土,应保持合适的挖土速度,分层开挖,避免变形增大而影响临近管线。

(5)施工排水系统设置多段沉淀过滤装置,现场污水排出工地前经过专用的三级沉淀池和过滤网、过滤层,确保污水不外流。

除了对场内的排水沟、沉淀池经常疏通,对排水出口外档的一段市政管道和窨井亦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市政排水管道堵塞。

(6)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持续定期按照本技术标书中承诺的监测方案进行周边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地面道路的位移和沉降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流程、方法。

(7)监测过程中发现变形值有超警戒值的情况,及时会同设计、现场监理和地下管线等单位进行会诊,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来确保变形值在安全范围内;必要时采取暴露管线,跟踪注浆等措施,来确保地下管线的安全。

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临时保护

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临时保护

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临时保护1.l概况本工程由两栋单体构筑物、两座管廊、两个桥涵及配套附属楼组成。

施工场地周围存在既有建筑物及地下管线,应特别注意保护临近的一期工程构筑物以及沿附近的既有地下管线,不得在其附近进行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并在施工期间加强既有建筑沉降观测;在临近既有地下管线附近进行土方等施工前需探明地下管线位置、埋深、数量,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1.2既有建筑物1、影响既有建筑物安全的因素(I)受施工影响最大的建筑物为周边既有建筑,使用时间长,原结构形式简单,因此,建筑物自身基础比较薄弱是影响建筑物安全的首要因素。

(2)灌注桩施工本工程管廊施工采用灌注桩,挖孔及浇筑震动较大,对建筑物保护不利。

挖孔时控制好泥浆浓度以及成孔速度,尽量避免塌孔,从而减少地表沉降。

(3)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大量扰动地下土,影响建筑物基础安全。

2、保护措施(1)优化技术方窠为减少工程施工对周边建、构筑物的影响,控制基土体沉降变形,首先从技术方案上着手,优化施工工艺,将对建、构筑物的影响降至最低。

场区设置水位观测井,及时观测站外水位变化。

(2)减少震动对建、构筑物的影响在建、构筑物附近加强对支护桩成孔控制,挖孔速度要求温度,减少因震动对建、构筑物造成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及时分析施工对建、构筑物是否造成影响。

1.3地下管线1、影响因素(I)本工程开挖面积大,周围存在大量原有建筑,需要观测的地下管线多且复杂,易遗漏。

(2)管线的隐蔽性且极易破坏性是影响其安全的重要因此。

(3)施工作业人员的保护意识。

2、既有管线的防护措施动工前,各专业施工队负责人应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会,将各种杆、管线的详细情况对施工班组人员、机械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并针对杆管线的详细情况交底,施工工人、机械作业人员应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有责任向有关人员详细了解施工范围内灯杆、电线杆及地下管线的情况;(2)成立单独的管线保护施工队,配备破碎锤、挖机及铁锹等挖掘设备,负责开挖探沟,以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管线情况。

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加固措施
一、开工前,应先查找施工现场内的原有地下设施图,查明施工现场地下的给水管、煤气管、排水管、消防管、电缆及地下构筑物的确切位置及深度。

二、为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损坏原有管线和构筑物,新管沟开挖时,先采用人工挖探井或探沟的方法确定,新建管是否与原有管线相交,平行。

并以此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

三、管道与构筑物交叉时,施工方法如下:
1、当地下构筑物埋深较大时,压力管道从构筑物上部跨越,且满足图尺寸要求,构筑物埋深较小时,在征得所属单位同意后,让压力管下穿构筑物施工。

并在基础下面设套管。

施工方法可采用顶管施工。

2、排水管与构筑物相交时,采用绕道安装,并在拐角处增设检查井,如需设倒虹管时,管径不得小于200MM,设备和设施基础下应加设套管。

进口设进水井,出口设出水井,倒虹管进水前一检查井,应设置沉泥槽。

3、当新建管道与原有管道平行不等高敷设,且两管距离满足沟槽的边坡要求,即满足《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九条规定,采用开挖混合槽法施工。

4、新建管线从原有管线底部敷设时,为确保原有管线安全使用,采用设临时吊装,固定原有管道的方法施工。

5、当新建管线与原有管线十字交叉时,为确保原管线的安全使用,采用人工顶管施工方法。

6、当新建管线与原有管线在同一位置上或者新建管线从地下构筑物中穿过时,应及时找设计院,修改新管线走向或标高,确保原有管道的安全使用。

地下管线铺设净距与建建筑、水平、垂直距离

地下管线铺设净距与建建筑、水平、垂直距离
a两平行相邻给水排水管线管底标高差大于等于两管中心距时,深埋管线应在浅埋管线外壁或基础底面边缘的45°休止角以外。
b当利用热力管道为工艺管道伴热时,间距不限。
c当热力管道(沟)与电力电缆间距不能满足表列间距时,可采取隔热措施,以防电缆过热。
d局部地段电力电缆穿管保护或加隔板后与给水管道、消防管道、排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的间距,可减少到0.5m,与穿管通信电缆的间距,可减少到0.1m。
若各种管线、电缆均加套管,排水明沟的基础经过加强,净距可适当减少,套管应伸出明沟沟壁1.0m。
d对于管径大于等于700mm的压力流给水排水管线,其间距应适当增加。
e注水管线距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f当排水管线埋深超过建筑物基础埋深时,净距应不小于3.0m,并应布置在基础外缘压力影响范围以外。
g通信电缆管线与建、构筑物基础外缘的间距,应为1.2m;电缆沟间距要求与电力电缆相同。.
8
排水明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沟底)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25

注:垂直净距系指下方管线管顶与上方管线管底或基础底间的净距。
a排水管线与生活给水管交叉时,排水管应在下方,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4m,否则应加套管或其他加固措施。
b电力电缆与通信电缆,仪表电缆交叉时,电力电缆应在下方,如在交叉点前后各1.0m范围内用隔板隔开或采用了套管时,净距可为0.25m。
地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
单位为m
序号
管线名称
给水、消防管线
排水管线a
热力管线
压缩空气管线
易燃可燃液(气)体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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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扩建工程的周边及地下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管线和构筑物,为确保施工期间相关设施完好无损,在施工前将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

(1)、在开始土方基础工程开挖、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点的地下管线进行勘察,以探明施工部位是否存在地下管线,勘察的结果报告应报工程师批准。

如果根据勘察结果,认为施工部位存在地下管线,应采取人工开挖或其它适当的方法,进一步探明管线的类型,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咨询和查询,并努力寻找管线的所有者。

(2)、对于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护,以防止施工对管线的损害,保护方案应事先取得管线所属部门的同意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3)、与业主及机场相关部门积极联系,确认本工程范围中管线走向及具体位置。

(4)、根据管线走向及具体位置,在地面上做出标志(用白灰标识)。

(5)、管线挖出后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回填时,回填土应符合质量要求,必须注意土中不应含有粒径较大的石块。

(6)、如果是雨季施工时则应采取必须的降、排水措施,及时把积水排除。

(7)、对于道路下的给水管线和压力污水管线,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在车辆穿越时,将设置土基箱,确保管线受力后不变形,不断裂。

(8)、对于本工程中有管线的位置将设置警示牌
谈市政工程施工时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前言
城市地下管线, 包括煤气管、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热力管、通信电缆、电力电缆、电车电缆等。

一般埋设在道路下面, 其埋设深度一般在015 m~310 m范围内。

近年来,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 各类地下管线的改造和增容建设也越来越频繁。

在管线施工、道路施工及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 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缺乏地下管线的保护意识和无相应的技术措施, 而导致地下管线损坏的现象。

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时有发生, 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甚至造成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

所以, 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
强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的保护。

1 市政建设中地下管线损坏的原因
111规划设计不合理或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坏
造成这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缺乏准确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和地下空间信息资料, 易造成规划、设计工作的盲目性, 在施工图中没有完全或部分地标出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 进而导致建设过程对原地下管线的破坏; 二是城市原来的规划没有超前意识, 没有按照城市的发展作出长远的规划或者在是按照当时的领导意志来进行规划, 这样就造成了一任领导一个规划的不规范现象, 导致了后来规划设计时对地下管线的位置无法准确掌握。

三是原来规划设计的地下管线是按照当时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的,
技术标准低, 安全可靠度较差。

112市政工程管线管理不完善造成的损坏
城市地下管线很复杂, 包括电力管线、通讯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和污水管线, 还有一些保密的地下管线。

对它们的管理又分属于不同的部门, 因此在管理上档案图纸等资料难以形成整体信息。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高速发展, 各种信息资料的时效性也得不到保证, 这就使部分地下管线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从而在市政建设时部分管线管理被遗漏, 施工时被损坏。

13施工引起的直接损坏
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1) 地下管线位置不明。

在施工前没有经过调查和探测。

而是盲目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由于在施工前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测调查需要一定的费用和时间, 大多数施工单位都不会也不愿做此项工作。

这是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常见原因之一, 而且造成的事故大多数都比较严重。

( 2) 打桩、压桩、顶管、振动压实等施工时土体挤压,导致一些临近区域内年代早、管材强度弱、接头不牢
固的管线发生损坏。

( 3) 基坑开挖、边坡失稳或流沙现象引起较大的土体变形, 当变形量超过管线的变形极限时, 就会发生管
线损坏。

( 4) 顶管、盾构、井点降水和沉井下沉等施工中可能产生土体不均匀沉降或地面隆起, 当不均匀沉降或隆
起值较大时会导致附近管线断裂或接头错位。

( 5) 施工机械、车辆、材料和土体等荷载过大会将下面的强度不高的管线压坏。

( 6) 施工开挖后, 裸露的管线在冬季由于气温骤降,管子易冻裂。

( 7) 开挖裸露的管线在雨季受到洪水的冲击或附近的土体流失从而使管线发生损坏。

( 8) 施工时没有按要求进行施工, 导致裸露的管线受到大的坚硬物体的剧烈碰撞而断裂、松动等。

2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211地下管线保护的控制程序
( 1) 设计人员事前(预测) 计算值不可能完全与施工中的实测值相同, 为弥补原有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工程的认识不足, 应将实测信息、修正物性参数, 通过计算, 预测下一施工阶段工程状态。

( 2) 监测人员监测和判断各种施工因素对地表变形的影响, 检验施工结果是否达到控制地面沉降的目的, 量测土壤、墙体等的变位状态、应力等数据。

作为将来设计参照依据。

( 3)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配合设计更
改后。

调整施工措施。

212 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 1) 隔离法。

通过钢板桩、树根桩、深层搅拌桩等形成隔离体, 限制地下管线周围的土体位移、挤压或振动管线这种方法适合管线埋深较大而又临近桩基础或基坑的情况。

对于管线埋揉不大的也可采用隔离槽方法, 隔离槽可挖在施工部位与管线之间, 也可在管线部位挖, 即将管线挖出悬空。

隔离槽一定要挖深至管线
底部以下, 才能起到隔断挤压力和振动力的作用。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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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jindishi at 2009-6-06 13:31:11
( 2) 悬吊法。

一些暴露于基坑内的管线或因土体可能产生较大位移而用隔离法将管线挖出的, 中
间不宜设支撑,可用悬吊法固定管线要注意吊索的变形伸长以及吊索固定点位置应不受土体变形
的影响。

悬吊法中, 管线受力、位移明确, 并可以通过吊索不断诵整管线的位移和受力点。

( 3) 支撑法。

对于土体可能产生较大沉降而造成管线悬空的, 可沿线设置若干支撑点支撑管线。

支撑体可考虑是临时的, 如打设支撑桩、砖支墩等: 也可以是永久性的对于前者, 设置时要考虑
拆除时的方便和安全; 对于后者一般结台永久性建筑物进行。

( 4) 土体加固性。

顶管、沉井施工中, 可能由于土体超挖和坍塌面导致地面沉降和土体位移的, 可以采取注浆加固土体的方法一是施工前对地下管线与施工区之间的土体进行注浆加固, 二是
施工结束后对管壁或井壁松散土和空隙进行注浆充填加固。

此外, 在砂性土层, 且地下水位又较
高的环境中开挖施工时, 为防止流砂发生, 也可用井点降水方法。

( 5) 选择合理施工工艺基坑开挖、地下连续墙施工可采用分段开挖、分段施工的方法, 使管线每
次只暴露局部长度, 施工完一段后再进行另一段, 或分段间隔施工。

对于桩基工程, 可以合理安
排打桩顺序, 如临近管线的桩先打, 退着往远离管线的方向打桩, 减少对管线的挤压, 还可考虑
调整打桩速率的方法, 如打打停停, 对减少土中的空隙水压力, 或者打桩区四周设排水砂井、塑
料排水板,使孔隙水压力很快消失, 减少挤土效应顶管工程施工, 对临近管线区域, 可放慢顶进
速率, 做到勤顶勤挖, 减少对土体的挤压力, 顶头穿过管线区后。

充填顶头切削造成的管壁外间
隙, 减少地面抗降。

有些地下工程还可采用逆作法施工保护管线, 对管线可起固定作用的部位先
施工并加跑龙套。

再施工其他部位。

基坑回填时分层夯宴, 钢板桩拔除时及时用砂充填空隙并在
水中振捣密实, 尽量缩短管线受影响的施工时间等。

( 6) 对管线进行搬迁、加固处理对便于改道搬迁, 且费用不太的管线。

可在基础工程施工之前先
行临时搬迁改遭, 或者通过改善、加固原管线材料、接头方式、设置伸缩节等措施。

增大管线的
抗变形能力, 确保土体位移时也不失去使用功能。

( 7) 卸载保护。

施工期间, 卸去管线周围、尤其是上部的荷载、或通过设置卸荷板等方式, 使作
用在管线上及周围土体上的荷载减弱, 以减少土体的变形和管线的受力,达到保护管线的目的
( 8) 不保护方式。

对一些不明无主管线, 估计破坏后不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或经与有关部门
联系, 可暂停使用的管线, 可采用不保护方式, 进行突击施工, 在几小时或几天施工完后再恢复
管线使用功能。

3 地下管线破损后的急救措施
为防止管线损坏引起危害, 施工前应准备紧急联络地址一览表, 各种埋设物的系统图及了解最
近一只控制阀的位置, 备好煤气探测仪等, 并在施工交底会通知有关人员。

当现场露出埋设物时, 应用标牌写明物件名称、类别、安全注意事项。

如果管线发生或可能发生异常时, 建设单位和施
工单位应立即与相关的专业公司及相关部门联络并采取中断施工、禁止动用明火、临时封闭交通、疏导附近居民等措施, 并通报公安、消防、道路管理、市政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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