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排污许可证办事流程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在一定条件下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许可证件。
办理排污
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合法运营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步骤之一、下面将详细介
绍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资料准备阶段
首先,企事业单位需要搜集和准备相关申请资料。
具体包括企业介绍、产品生产流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放标准与限值等相关文件。
同时,
还需要办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手续。
3.申请与审查阶段
4.公示与听证阶段
申请材料通过审查后,环保部门会将申请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审批结果
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
对申请结果提出意见、质疑或申诉。
如果有人提出质疑,环保部门还将组
织听证会进行进一步调查与裁定。
5.发证与监督阶段
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环保部门将决定是否发放排污许可证。
如果符合要求,环保部门将颁发排污许可证,并在企业合法运营期间进行
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核准条件进行运营,避免超标排放。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略有差异,企事业单位在办理排污许可证之前最好与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当地具体要求与流程。
申领《排污许可证》工作程序
一、申领《排污许可证》工作程序1、领表: 到监督科领取《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2、监测: 委托监测站进行全年排污状况监测.3、资料受理: 向监督科提交如下材料1)《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1份;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1份;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文件(复印件)1份;4)环境保护“三同时”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复印件)1份;5)环境保护“三同时”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复印件)1份;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7)排污企业厂门、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照片各式各1张;8)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复印件)1份;9)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1份.4、依据: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方法》5、审查核定: 监督科在受理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及审查材料.6、发证:1)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准予发给《排污许可证》;2)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A、属惠州市审批的重点污染企业,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送惠州市局审批.B、属县级审批的污染企业,经审查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二、《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程序1、领表: 到监督科领取《排污许可证年审申请表》和《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好.2、资料受理: 向监督科提交如下材料1)排污许可证年审申请表达1张;2)《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1张(除封面外,仅填与上年度有变化的部分);3)《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正、副本;4)本年度的“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复印件)1份;5)有工业废水排放的企业,提交4次以上/年的工业废水排放监测报告书(复印件);其中,惠州市审批的重点污染企业必须有1次惠州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书;6)有工业废气排放的企业,提交1次/年废气排放监测报告书(复印件);7)有工业噪声排放的企业,提交1次/年噪声排放监测报告书(复印件);8)排污企业厂门、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照片各1张(已提交的,不必再提交);9)缴交排污费证明(发票复印件或市环境监理所证明件).3、依据: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4、审查核定: 监督科在收到企业年审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和审查材料.5、批复:1)属惠州市审批的重点污染企业,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送惠州市局审批.2)属县级审批的污染企业,经审查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三、企业合同延期的办理程序1、申请: 企业向监督科提交申请报告(老项目环保续期审批,必须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批初审意见及提交机关的批文或许可证等文件).2、受理: 监督拉接到企业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登记受理时间.3、勘查: 监督科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暮途穷内到达企业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登记勘查时间,作出书面记录.4、审批: 经办人在完成现场勘查后1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环保审批签署意见,初步核定企业的污染防治情况,报局领导审批.5、批复: 经局领导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四、《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办证程序1、领表: 施工单位(或建筑单位)到监督科领取《广东省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和《监测委托书》,并按规定填写,盖章或签署后视为申请办证手续.2、受理: 监督科接到办证申请后,经办人审核无误,正式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填写受理登记表.3、勘查: 经办人在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对申报内容进行核实,登记勘查时间.4、审批: 经办人在完成现场勘查后1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中提出具体意见,经监督科科长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5、发证: 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给予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同时告知施工单位应该履行的环境职责和义务.6、夜间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说明原因.理由充分的,由经办人受理,提出初步意见,经科长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发出“夜间施工噪声排放批准书”.五、企业环保审批办理程序1、申请: 企业提交申请报告(老项目环保续期审批,须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批初审意见).2、受理: 企业出示申请报告交主办单位监督科,经办人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登记受理时间.3、勘查: 经办人正式受理5个工作日内到企业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登记勘查时间,作出书面记录.4、审批: 经办人在完成现场勘查后1个工作日内,在企业环保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初步核定企业治污情况,经科长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5、批复: 在受理10个工作日内,经领导审查批准后,通知企业领取批复结果.六、惠阳市环保局行政执法权限及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行政复议法》9、《广东省〈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0、《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1、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方法》12、《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1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4、《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15、《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16、《关于开征污水排污费的通知》17、《关于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的通知》七、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和粉尘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惠市环[2000]47号文的规定,制定本市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办法.(一)排污单位必须定期向当地环保局汇报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浓度、数量的监测报告书.工业污染源每年的监测次数规定如下:1、造纸、制革、电镀、电路板、印染、发酵酿造和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在日排放废水量小于300吨/日的,全年监测4次;日排放废水量在300-800吨/日的,全年监测6次;日排放废水量大于800吨/日的,全年监测10次.2、其它行业废水全年监测次数不少于4次/年.3、有工业废气排放的单位,全年废气监测次数不少于1次/年.4、有工业噪声排放及存在有噪声源(如发电机)的单位,全年噪声监测次数不少于1次/年.5、工业废水监测次数多于4次的,处理前的监测报告只报4次数据.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八、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指南1、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一)工作程序1)到市环保局固废站领取《固体废物申请登记表》如实填报.2)本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审核.3)送市环保局固废站办理登记注册手续.4)市环保局固废站审查合格后,发给《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注册证》.(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问答?1)为什么要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的,是一项半定的行政管理制度,是全面掌握固体废物的产生源,控制固体废物流向的不可缺少的环节,是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项基础工作.作好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掌握我市固体废物的名称、数量、种类和流向等情况,为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提供信息,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决策和污染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2)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范围是什么?是指管辖区内一切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都应进行申报登记.当固体废物产生有重大变更时,要及时申报.当拆除或闲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时,应及时申报.3)申报登记有哪些内容?申报登记主要内容包括:废物名称、种类、数量和流向等.4)申报登记有哪些要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是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在申报前进行计量和统计,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登记的内容,提供的数据和技术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担法律责任.5)什么情况下需要变更申报登记?污染物申报登记表中发生变更时,如:变更产品、产量、工艺、设备等因素造成的产废品率行为变化,使污染物的产生种类、数量、浓度、流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固体废物的储存、利用、处置场所等发生变化时,需要变更登记.产废量增减时也必须申报.6)如何办理变更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前15日内到所在地环保局办理变更申报登记手续.如发生紧急重大变更时,变更后3日内必须办理变更申报手续.2、固体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建设防雨、防风、防渗漏、防扬散、防盗失的临时存放点或堆放场,液体、气体危险应用防爆、防火、防漏的容器盛装存放.严禁将工业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堆放、处理、处置、转变、转移或向水体、渗井、渗坑倾倒排放.(二)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存放点)竣工后,统一由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堆(存)放.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积极配合固体废物管理站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该站签发的《危险废物收集上岗证》的专职工作人员收集、处理、处置.(三)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的工业固体废物.严禁谎报,瞒报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种类、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工业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处理、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危险废物由我局进行统一管理,全市辖区内危险废物的收回、再生、利用、处理、处置和转移、转运工作,由我市固体废物管理站负责组织审查、上报审批和全过程和监督管理.(二)转移、转运危险废物出厂区,应提前二十天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提供接受单位《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经我市环保局提出初审意见后再到上一级环保部门办理审批、领取联单手续.跨省、市、县转移转运危险废物的,必须提供接受地省、市、县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在《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签署的同意意见.(三)县级市、县属以下单位移出危险废物,必须先报移出地县级环保局初审后,再报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审批,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四)将危险废物移出我省境外的,先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初审,移出地地级以上环保部门复审后,再报省环保局审批,领取联单.(五)将危险废物移入我省境内的,报接受地县级环保部门初审,地级以上环保局复审,再报省环保局审批.4、法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保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下罚款.(一)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二)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三)将工业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的;(四)将工业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堆放、处理、处置、转卖、转移或向水体、渗井、渗坑倾倒排放的;(五)固体废物发生渗漏、流失、扬散造成环境污染的;(六)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生产的危险废物或者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八)末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末按规定期限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的;(九)拒绝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情况;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5、从事进口废物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一)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符合规范要求.进口废物申请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退回修改,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二)申请进口的废物及其加工利用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管理法规、政策的要求.进口废物来源、加工利用方式、产品及不可利用废物的去向要明确并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三)进口的废物必须由《进口废物批准书》规定的利用单位加工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加工利用单位或加工利用地点.(四)严禁以焚烧的方式拆解、加工进口的废物.(五)任何单位不得转让和倒卖《进口废物批准书》和末经加工的进口废物.6、加强我市焚烧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一)严禁露天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特别是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废鞋料、废电线电缆、废线路板、废敷钢板、废旧电子电器、塑胶机过滤网、废电池、废光管、废水处理污泥,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等.(二)严禁使用简陋的焚烧设备和没有配套尾气净化设施的焚烧设备焚烧处理固体废物.利用焚烧炉处理固体废物必须达到污染控制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污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排污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1.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首先,需要了解国家、地方关于排污许可证的
政策法规,包括排污准入条件、排污限值标准、申请材料等内容。
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所在地区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
一
般需要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环评报告、污染物排放清单、排污治理设施
情况、监测设备情况等。
3.填写申请表格:将准备好的材料整理好后,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表格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排污情况监测数据等。
4.缴纳申请费用: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费用金
额根据地区的不同可能有所差异。
5.递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相关申请材料通过邮寄、快
递等方式递交给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
6.审查和核实:环保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核实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7.现场勘察和检查:根据需要,环保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可能会进行
现场勘察和检查,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
8.公示和听证:部分地区的政策法规要求,环保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
会对申请企业的情况进行公示,并进行听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9.审批和颁发证书:经过以上步骤的审核和核实后,环保部门或相关
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决定是否颁发排污许可证。
10.遵守许可证要求:一旦获得排污许可证,企业需要根据许可证要求进行排污管理和监测,确保企业的排放行为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排污许可证是指由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允许其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生产、排放废水、废气等有害物质的许可证件。
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关材料,下面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及材料准备。
办理流程:1.了解法规:首先,申请人需要了解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政策,明确排污许可证的适用范围、条件、限制和要求。
2.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准备好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环保部门,一般为市、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3.审核评估:环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派员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排污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管理措施等。
4.环评报告: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排污情况,可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申请人需要委托环评机构进行环评报告编制,并将报告提交给环保部门。
5.权衡利弊:环保部门会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情况以及环评报告,进行权衡利弊,并对申请进行审批。
如果审批通过,则颁发排污许可证。
6.监督管理:企业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水、废气排放,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环保部门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抽查,确保企业的排放符合许可证要求。
材料准备:2.公司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用水用电计划或证明:提供企业的用水用电计划或相关的用电用水证明文件。
4.环评报告: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排污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环评报告。
5.监测设备检测报告: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监测设备检测报告,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排放标准和限值:提供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等有害物质的标准和限值,表明企业的排放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7.排放设施建设情况:提供企业的排放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
8.技术方案和流程图:提供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相关的技术方案。
9.相关的费用: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费用。
排污证办理流程
排污证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
在进行排污证办理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申请资格。
一般来说,排污证的申请资格包括拥有排污单位资质的企业、工厂、生产企业等。
同时,申请单位需要符合相关的排污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二、准备材料。
准备材料是排污证办理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一般来说,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环保验收意见书、环保设施验收合格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
首先,申请单位需要填写排污证的申请表,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同时,需要注意填写的格式和要求,确保申请表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 递交申请材料。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环保部门。
在递交材料时,需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没有遗漏重要的文件和信息。
3. 审核和验收。
环保部门会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验收。
在此过程中,申请单位需要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确保审核和验收的顺利进行。
4. 发放排污证。
经过审核和验收合格后,环保部门会发放排污证给申请单位。
排污证的发放意味着申请单位已经获得了合法的排污资质,可以正常进行生产和排放污染物。
四、注意事项。
在排污证办理流程中,申请单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保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假冒他人资料。
2. 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3. 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验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 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排放的污染物符合要求。
五、结语。
排污证办理流程是一个严格的程序,申请单位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要求,保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验收。
只有这样,申请单位才能顺利获得排污证,获得合法的排污资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一、概述。
排污许可证是指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向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颁发的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放污染物的凭证。
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首先,申请单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需要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完整准确。
2. 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单位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要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其附件。
在填写过程中,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递交申请材料。
填写完申请表格后,申请单位需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环保部门。
在递交材料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递交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4.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评估。
评估过程中,环保部门会对申请单位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申请单位的排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5. 审批。
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后,环保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环保部门会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排污情况等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单位符合排污许可证的颁发条件。
6. 颁发证书。
经过审批后,环保部门会向申请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颁发证书后,申请单位即可合法进行排污活动,同时需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规定进行排污操作,确保排放的污染物在规定范围内。
三、注意事项。
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2. 严格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格,确保信息的准确性;3. 遵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工作;4. 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严格按照证书规定进行排污操作,确保排放的污染物不超标。
四、结语。
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需要申请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16-11-15 字号:大、中、小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8 号《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7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苏树林2014年7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排污总量,规范排污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三)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四)运营城乡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五)其他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为。
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由有关人民政府委托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指导。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排污许可证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条排污许可控制指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遵循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予以核定。
第六条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登记确认的有效凭证。
鼓励排污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削减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储存以供自身发展使用,也可以有偿转让。
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放污染物前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权审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二)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具备试生产条件;(三)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四)按照规定制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五)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提交资料和办理流程
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提交资料和办理流程一、新、扩、改建单位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1. 申请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报告;(盖章)2.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盖章)3. 营业执照;(复印件)4.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5.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环评批复红头文件)6.环保部门同意试运行的批复。
二、新、扩、改建单位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1.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2. 需上交原临时排污许可证原件。
三、现有单位申请或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1. 申请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报告;(盖章)2.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盖章)3. 营业执照;(复印件)4.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5. 1998年12月之后建设的单位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材料意见;7. 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以内监测报告(监测内容包括废水、废气等);8. 换证的企业需上交原排污许可证原件。
四、发证或换证工作流程申请单位将资料交到环保窗口-资料齐全,窗口受理―网上公示(7日)-现场核查、资料审查等(1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发证或换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缓发或不发证的复函――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领证或者复函。
五、发证或换证条件1.环保手续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齐全、措施到位,设施运行正常,能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3.一年内监督性监测数据和现场核查时采样监测数据均做到了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4.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
5.申请发证期间无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
六、其他1.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以批准的试生产期限为准,临时排污许可证不能作为工商年审、银行贷款、上市核查等前置审查的依据。
2.造纸、化工、水泥、涉重金属企业的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其他行业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季节中的花开花落,都有自己的命运与节奏,岁月如歌的谱曲与纳词,一定是你。
福州市环保服务大厅办事流程图
福州市环保服务大厅办事流程图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指南(1#窗口)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指南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办理流程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形式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报告书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行业主管(有行业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涉及水土保持)、海洋(涉及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预审自填或委托评价单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材料齐全的窗口受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或不许可决定;材料不齐全的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二、申请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一)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报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窗口不予受理,书面一次性告知理由(1)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申请审批的报告(2)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填写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附件材料(1)有关部门文件(复印件)①立项批文(需要立项的项目)或备案表②规划管线会议纪要③方案会审纪要、初设会审纪要(高层)。
(2)图纸①规划审批建筑总平图②规划审批管线综合图③地面一层平面图④地下室平面图(二)工业、交通、港口、水利、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报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1)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申请审批的报告、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项目)、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海岸工程项目)。
(2)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填写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附件材料(1)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复印件)①立项批文或备案表(需要立项、备案的项目)②规划选址意见书(征地建设项目)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企业)④场所产权证明⑤租赁合同(租赁项目)(2)图纸①项目方位图②厂区总平面图③车间总平面图④排水、排气管线图。
排污许可的申请流程
排污许可的申请流程
1. 嘿,你知道排污许可的申请流程吗?就像你要去一个神秘的地方探险,第一步就是搞清楚路线!比如说,你得先准备好各种资料,这就好比是你去冒险前要准备好装备一样重要!
2. 排污许可申请,这可不容易哦!但别怕,跟着我来。
好比建房子要先打地基,你得先确定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呀,不然怎么开始呢?
3. 哎呀呀,申请排污许可的流程里,提交申请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就像你给喜欢的人写信,要认真仔细呀,例子嘛,可不能写错字或者漏写重要信息哟!
4. 接下来,审核阶段啦!这就好像一场考试,紧张又期待呢。
要是审核通过了,那得多开心呀,就像考试拿了高分一样!
5. 排污许可申请中还有现场核查呢,这可不是随便走走看看哦!好比老师检查作业,得认真对待呀,一点小错误都不能有呢!
6. 公示阶段也很重要呀!这就如同把你的成果展示给大家看,要是做得好,那得多有成就感,就像在舞台上闪闪发光一样!
7. 领证啦领证啦!哇,这感觉就像比赛得了冠军拿到奖杯一样兴奋!你想想,努力了这么久,终于拿到排污许可证了,能不激动吗?
8. 要是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别慌张!这就像路上遇到小坑洼,跨过去就好啦。
比如说,可以及时咨询相关人员呀,他们会帮你的!
9. 排污许可的申请流程,一环扣一环,就像串珠子一样,少了哪一颗都不行呢!可别小瞧任何一个步骤哦!
10. 总之呢,排污许可申请虽然有点麻烦,但只要认真对待,肯定能成功的呀!就像爬山,一步一步往上爬,总会到达山顶的!。
福建省排污许可服务指南 PPT 2020-2-18 修改
1
2
3
4
5
自行监测
环境管理 台账记录
执法(守 信)报告
信息公开
其他控制、 管理要求
四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
11.自行监测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规
定的关于自行监测的要求,严格落实自
行监测。
排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利用
企业人员、单场击所编和辑设标备题自行开单展击监编测辑工标题
单击此处可编辑内容, 单击此处可编辑内容,
二、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 理信息平台“填报企业信息。
三、填报排污许可证登记 表后,平台自动生成登记 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 以自行打印留存。
四、自登记之日起满五年, 在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 进行变更。
四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
10.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怎么做
排污许可证核发后,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范围内排放 污染物,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关于“环境管理要求”中的几项。
二 排污许可法律法规
3.法律法规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 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 要求排放污染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 得排放污染物。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 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 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 证。
进入执行报告系统。 重点管理企业填写年报、季报、月 报。 简化管理企业填写年报、季报,不 必填写月报 。
1
年报
2
3
季报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办事流程
企业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流程1、企业登录福建省排污许可证公众信息查询平台,点击“网上申报”,进入企业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平台2、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3、在线申请业务包括3项: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和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三项业务的办理流程相同。
下面以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说明。
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第一步:企业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第一步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许可证申请”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第二步第三步:1)填写许可证申请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2)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保存”按钮可保存填写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将业务申请提交到审批部门的窗口受理环节;3)点击页面下方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的“导出”按钮,可下载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企业需携带此登记表,及登记表中要求携带的相关资料去审批部门所设的许可证受理窗口进行纸质资料的现场审核。
第三步第四步:企业可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随时查看业务办理的审核状态,系统也会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在“消息中心”栏目中发送信息通知。
审核状态说明:❝未提交:已填写申请,但还未提交。
❝受理中: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提交成功,排污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环保部门的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申请受理。
❝审批中: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受理成功,正在审批环节。
❝审批通过: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审核通过,排污单位可在指定期限内去相关部门领取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审批未通过:排污单位不符合《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
❝补件:排污单位业务办理携带资料不全,需补齐资料后再次提交申请。
❝不予受理:企业提交审批部门有误,审批部门打回不予受理。
许可证业务审批流程图。
排污证流程
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流程
(一)对于需办理环评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提交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我局现场核实场址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选址要求的企业,我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发放排污许可证。
(二)对于需办理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委托资质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审核后出示环评批复-业主申请试生产—试生产批复—业主委托资质单位监测—申请验收—验收批复—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办理环评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书一式1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文字版一式4份,电子版一式1份;
3、扩建、技改项目应提供原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批文复印件。
(2)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书
2、业主(法人)身份证
3、备案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4、土地使用证明(意见):由乡镇“双违办"出具用地意见,乡镇政府同意用地的材料
5、场地(厂房)租用合同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工商局预核名称(或工商执照)。
排污许可证审核流程
排污许可证审核流程及审核要点一、审核流程二、审核要点1.排污单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若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场所分别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3)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4)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5)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情况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1)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2)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3)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4.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2)不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 者在 3 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5)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现场 核查
对申请材料中存 在疑问的
5.审核
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核 发排污许可证
准予许可
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 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获 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
发放许可证公告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 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6.许可决定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 准予许可的决定 ,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 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单 位。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核发环保部门应当 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排污单位。
更正
4.受理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 台上作出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 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
பைடு நூலகம்
不予受理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不予受理 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 位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 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告知单。
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收件
4.审查材料 核发环保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 全的
应当当场或在五个 工作日内出具告知单,告 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 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 的,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
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补全
申请材料不符 合规定的
应当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 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 改正的全部材料,可以当场更正 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书面申请
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属于本行政机 关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规定, 或者排污单位 按照要求提交 全部补正申请 材料的,应当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新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
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6、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一、法律依据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
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四、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
国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项目,按期限要求办理。
七、排污许可证的变更1、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环境保护局申请更改许可证内容。
排污许可证工作程
排污许可证工作程序
发放排污许可证过程可分为:排污申报登记、分配排污量、发放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管理。
一、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污染防治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受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的申报进行检查、核实。
二、分配排污量
按本地的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以上级分配的总量指标为目标,或以某一年该地发起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基础确定污染物排放削减量,然后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和优化计算方案比较,确定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三、发放许可证
对不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限制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放许可证》;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排放许可证》,并限期削减排放量。
四、发证后的监督管理
许可证发放后,发证单位必须对持证单位进行严格的监督
管理,使持证单位按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这种监督管理包括对排污情况的监测、对排污数据的报送、对持证单位排污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等。
对违反许可证排污的,要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福建省排污许可证公众信息查询平台,点击“网上申报”,进入企
业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平台
2、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
3、在线申请业务包括3项: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和排污许可
证延续申请,三项业务的办理流程相同。
下面以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说明。
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企业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
第一步
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许可证申请”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
第二步
第三步:1)填写许可证申请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2)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保存”按钮可保存填写信息;
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将业务申请提交到审批部门的窗口受理环节;
3)点击页面下方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的“导出”按钮,
可下载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企业需携带此登记表,及登
记表中要求携带的相关资料去审批部门所设的许可证受理窗口进
行纸质资料的现场审核。
第三步
第四步:企业可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随时查看业务办理的审核状态,系统也会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在“消息中心”栏目中发送信息通知。
审核状态说明:
❝未提交:已填写申请,但还未提交。
❝受理中: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提交成功,排污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环保部门的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申请受理。
❝审批中: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受理成功,正在审批环节。
❝审批通过: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审核通过,排污单位可在指定期限内去相关部门领取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审批未通过:排污单位不符合《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
❝补件:排污单位业务办理携带资料不全,需补齐资料后再次提交申请。
❝不予受理:企业提交审批部门有误,审批部门打回不予受理。
许可证业务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