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年
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各类污水排放单位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将就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污水排放单位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不仅包括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固定污染源,还包括了流动污染源,如船舶、车辆等。
这一举措的出台,使得污水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加全面,能够更好地保护水环境。
其次,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污水排放的监测和监管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标准规定了污水排放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在线监测设备,并且要求定期进行监测数据的报送和公开。
这一举措有利于提高污水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监督和管理污水排放行为,减少环境污染。
再次,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污水处理工艺和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污水排放单位应当采用适合的污水处理工艺,保证排放的污水达标排放。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够稳定运行,达到预期的净化效果。
最后,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治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标准规定了对于超标排放、违法排放行为将进行严格的处罚,并且要求公布违法单位的相关信息,形成震慑效应。
这一举措有利于推动污水排放单位依法排放,减少违法排放行为,维护良好的水环境。
总的来说,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出台,对于推动污水排放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环保部门和污水排放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最新标准,加强污水排放的管理和监督,共同为改善水环境贡献力量。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实现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具体内容如下:(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指对各类排放污水的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污水排放的浓度限值、排放标准、监测方法和排放方式等内容。
2016年颁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我国各类工业、农村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了规范,旨在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首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水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浓度限值。
对于工业废水、农村污水和生活污水等不同类型的污水,根据其特性和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确保排放的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其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排放标准,包括了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要求。
例如,对于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都有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确保排放的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另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还规定了污水排放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
通过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排放超标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治理,保证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的要求,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危害。
最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还对污水排放的方式进行了规定。
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水,规定了相应的排放方式,包括了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零排放等不同方式,以及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排放的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总的来说,2016年颁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我国各类污水排放进行了规范和要求,旨在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的要求,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也要加大对污水治理技术和设施的投入,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和排放的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2016环保水质五项新标准65环境
日前,环保部公告批准了五项环保水质标准,其中有《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为首次发布,据悉,该五项新标准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五项水质标准分别为:《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809-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10-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总硒的测定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HJ 811-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硒的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12-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6种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离子色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4-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
环保水质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而制定的,对环境保护、水治理有着重大意义。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对于各种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质的要求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规定,对于不同行业和用途的污水处理系统,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排放标准,以确保排放的污水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的监管,提高排放水质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概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作为一个统一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各种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目标是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保护水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优化排放水质要求,提高水质标准;•加强对排放监管的要求,完善执法机制;•强调对污水处理系统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推行绿色、节能、低碳的污水处理技术。
2. 排放水质要求的优化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排放水质要求进行了一定的优化和调整。
根据不同行业和用途,对排放的污水进行了细分和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水质指标。
主要的水质指标包括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和pH值等。
不同行业和用途的污水处理系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满足相应的水质指标要求。
3. 排放监管要求的完善为了加强对排放的污水的监管,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执法机制上进行了完善。
除了对排放水质的要求外,还加强了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和管理的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和处罚。
同时,加大对排放数据的监测和核查力度,确保排放数据的真实可靠。
4. 设施和设备管理的强调污水处理系统的设施和设备是保证排放水质符合要求的关键因素。
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重点强调了对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要求。
对于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特别是对于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要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其正常工作。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而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标准编号GB 8978-1996批准日期1996年10月4日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代替情况GB 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现行目录. 1相关文件. ・内容. •范囤•2标准. 3概念•4技术. 5数据. 6排放标准相关文件现行状态:现行(查国家标准改革委员会官网,国家标准文献服务平台,工标网等是现行)替代标准:GB18466-2005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
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⑴(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 实施)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20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具体内容如下:(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指针对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等单位排放污水所制定的相关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改善水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针对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污水排放情况,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
在工业企业方面,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和污水特性,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方面,对于污水处理工艺、设施运行、排放水质等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
其次,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工业企业方面,鼓励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降低排放浓度和量。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方面,推动污水处理工艺的优化和更新,促进资源化利用和能源回收,提高污水处理的综合效益。
再次,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加强了对于污水排放监测和管理的要求。
对于工业企业,要求建立健全的污水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排放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过程和排放水质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排放水质稳定达标。
最后,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问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对于超标排放和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和问责,加大对违法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形成对污水排放行为的有效震慑。
总而言之,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污水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和全面的要求,将对于促进我国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精心整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一)污水排放标准
? ? ?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
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8978-1996代替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注: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注:①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②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化铝生产1.1概述氧化铝生产和铝电解是现代铝冶金工业的两大组成部分。
生产氧化铝的矿物原料是铝土矿。
生产方法绝大多数采用拜耳法,个别厂采用烧结法或联合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氧化铝厂的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工艺过程也不断强化和完善,氧化铝生产的技术经济指标都已显著提高。
氧化铝厂工艺与设备的集中控制和自动化已有很大发展,大多数新建和计划建设的氧化铝厂年生产能力均在50万吨以上。
工厂大型化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产品投资与成本降低。
实现单体设备大型化和高效化;设备布置漏天化;重视原料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这也都是氧化铝生产技术现代化的标志。
我国氧化铝工业是在解放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近年来产量和品种不断增加,质量日益提高,在生产技术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氧化铝工业在技术装备水平和某些技术经济指标方面还都比较落后。
特别是生产过程的能耗大高,自动化和劳动生产率低,氧化铝产量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也是我国铝冶金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1.2铝土矿一、铝土矿的化学成分和矿物成分铝土矿是一种以氢氧化铝矿物为主的成分复杂的岩石。
它是炼铝工业得主要原料,世界上95%以上的氧化铝是用铝土矿生产出来的。
1、铝土矿的化学成分铝土矿的主要化学成分有A12O3、SiO2、Fe2O3、TiO2;少量的CaO、MgO、硫化物;微量的镓、钒、磷、铬等十几到二十几种元素的化合物。
目前世界上90%以上的镓是在生产氧化铝的过程中提取的。
DB31 982-2016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
DB31/982-2016
II
DB31/982-2016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 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 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控制水平进步,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运营管理与监控要求, 以及 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 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生 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未规定的项目执行相 应的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装置和锅炉执行相应的国家 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 按照批复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鑫、鲍仙华、贺军锋、刘利、朱睿、席雪飞、刘思佳、周婷、张 丹。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3 月 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III
DB31/982-2016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运营管理与监控要求, 以及 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016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年,我国对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新的排放标准不仅提高了对污染物排放的限制要求,还增加了对新型污染物的监管。
这些举措对于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的排放标准对传统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有了更严
格的要求。
例如,对于燃煤电厂和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得到了大幅降低。
这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频率。
其次,新的排放标准对新型污染物的监管也更加严格。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新型污染物的排放量逐渐增加,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
因此,新的排放标准新增了对一些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新型污染物的监管要求,以防止它们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此外,新的排放标准还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数据报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
业需要安装更先进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这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减少违规排放行为,推动企业向清洁生产转型。
总的来说,2016年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对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新的排放标准将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同时,政府部门也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我们期待着,随着新的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我国的环境质量将会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将会得到提升。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2016污水排放标准
2016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是指国家对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排放的污水所制定的限制要求,旨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2016年发布的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和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
本文将对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需要经过预处理、沉淀、生物处理等多道工艺,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此外,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也要求其更新设备,提高处理效率,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其次,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对排放水质的要求更加严格。
标准对污水中各类污染物的含量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都有具体的限制要求。
这意味着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需要加强对污水排放水质的监测和控制,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此外,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还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相关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同时,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单位,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罚,以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综上所述,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和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也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推动和促进。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污水排放标准的学习和理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并为环保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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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 具体内容如下:
( 一) 污水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
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 ( 浓度 ) 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
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 ,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
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
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 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10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
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
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 是
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 是国
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
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99 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 。
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
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 种有害物
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
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 1999 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1999) ,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 35 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表 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日均值 )
注:括号外为水温 >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 12℃时的控制指标。
/ 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表 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深度( 日均值 ) 单位: mg/L
序号污染物项目 A 级标准B 级标准
1 总汞 ( 以 Hg 计 ) 0.0050.02
2 烷基汞 ( 以 Hg 计 )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3 总镉 ( 以 Cd 计 ) 0.010.1
4 总铬 ( 以
Cr 计 ) 0.15 1.5
5 六价铬 ( 以 Cr+
6 计 ) 0.050.5
6 总砷 ( 以
As 计 ) 0.050.5
7 总铅 ( 以
Pb 计 ) 0.1 1
8 总镍 ( 以
Ni 计 ) 0.1 1
9 总铍 ( 以
Be 计 ) 0.0050.005
10 总银 ( 以
Ag 计 ) 0.50.5
11 总钒 ( 以
Va 计 ) 2 2
12 总硒 ( 以
Se 计 ) 0.10.1
13 总钴 ( 以 Co 计 ) 1 1
14 总锡 ( 以
Sn 计 ) 5 5
15 总α放射
性(Bq/L) 1 1
16 总β放射
性(Bq/L) 10 10
17 苯并 (a) 芘0.00003 0.00003 表 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深度( 日均值 ) 单位: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