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名单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全套文件
河南省民政系统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社会团体名称:登记类型:双重管理□直接登记□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之一:行政许可申请书拟申请成立的单位名称:发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发起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首次申请□变更□延续□其他申请事实和理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单位):年月日申请材料之一: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事项表申请材料之二:关于同意作为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函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发起人: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由你们发起成立的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厅申请登记。
此复。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局年月日申请材料之三: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承诺书河南省民政厅: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
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拟定上级党组织是。
三、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做好在本会内发展党员工作,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会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本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六、本会承诺在登记成立批准文件下发后,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党组织/联系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
特此承诺。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申请材料之四: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申请表2将通过的章程附于此页后。
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备案表
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规定,并严格遵守,同时承诺:
1、严格遵守社团相关法规政策及章程规定,不从社会团体领取各种报酬补贴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2、不利用个人影响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等,不以社会团体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不强行要求入会或违规收费、摊派、强制服务、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
4、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2届期满或年龄到70周岁时,本人将自行辞去兼任职务。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社团业务
主管(指导)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
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审批表
姓名
出生年月
退(离)休时间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拟兼职
社团名称
兼任职务
政策规定
在职干部: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不得同时兼任两个以上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各类基金会、行业协会兼职;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退(离)休干部:
因工作需要,退(离)休领导干部经批准可兼任1个社会团体职务,且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与本人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不超过两届;在社会团体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年满69周岁,不再作为兼职的推荐人选;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
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的有关问题
2、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情况 总数:社会团体:1797个 基金会:126个,公募基金会85个,非公募基金会41个 民办非企业单位:38个 分支机构8492个 3、登记处的工作职责: 全国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注销 登记事项的变更(名称、法人、住所、业务主管单位、注册 资金) 章程核准 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更名、注销 负责人备案 延期换届
二、社会团体登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 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 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 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 10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确定其业务主管单位,全 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国务 院授权的组织。(《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 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4]41号)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 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家单位的,应当征求其他相关单 位的意见。 5、申请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 少原件一份): (1)《关于筹备成立 的申请》及其电子版(向民政部 提出申请,申请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必要性;拟成立 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解释、主要业务内容、活 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 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该社团 筹备并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加盖国徽章 );
社会团体 注册指引
社会团体注册指引2017年1月目录一、什么是“社会团体” (3)二、适用范围 (3)三、事项审查类型 (3)四、审批依据 (4)五、受理机构 (4)六、决定机构 (4)七、数量限制 (4)八、申请条件 (4)九、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5)十、禁止性要求 (5)十一、申请材料目录 (6)十二、申请接收 (8)十三、办理基本流程 (8)十四、办理方式 (8)十五、办结时限 (9)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9)十七、审批结果 (9)十八、结果送达 (9)一、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
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
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二、适用范围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五、受理机构民政部六、决定机构民政部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除工作特殊需要外,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
3.1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简历-范本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此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经办人:
需要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注:1.社会团体拟设领导机构组成成员填写此表。 2. 工作单位需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3.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吉林省民政厅制
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简历
姓 名 小明 身份证 出生年月 证件编号 国 籍 中国 证件类型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 拟任社团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会议通过的职 务
2202×××××××××
党员/群众 联系电话 邮政编 舒兰市×××协会 专、兼职 ××××公司 经理
有其他社会职务的要填写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填写的表格
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样表张掖市民政局制
新成立社会团体审批材料报送清单社团名称:
筹备成立
社会团体申请表
社团名称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主要发起人情况表
社会团体筹备主要发起单位情况表
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名单
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登记表
会员名册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社团类别
登记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打印装订成册,有签名处必须由本人签名。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审核批准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会团体领导成员备案申请表
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
社会团体银行帐户备案表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备注:此表要求社会团体的内设机构要全部填报备案。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一、受理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人个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事程序(一)名称预核1、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通常包括: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成立该社会团体的目的、意义和可行性、必要性;该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该行业、学科或专业的基本概况;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的解决办法;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渠道;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书应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
社会团体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2、提供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基本情况。
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在该行业、学科、专业应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且发起人政治素质要好,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术性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应为该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或某一特定研究领域的专家,发起单位应为该学科的权威研究机构;专业性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应具备该专业的高级职称或为某项特定专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发起单位应为该专业的权威机构;行业性社会团体和工商经济类联合性社会团体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发起,发起单位应为该行业或该区域的龙头企业,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
发起人或发起单位通常应有3至5个,发起人应填写《社会团体发起人简历表》;发起单位应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填写《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简介表》。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表(新) 全套样表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社团类别:登记日期:XX市民政局印制填表须知一、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WPS office系统编辑、打印。
三、本表内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拟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六、以上材料电子版以WPS格式发送到社会事务局民政科邮箱:ylshswjmz@,打印纸质材料装订整齐一式两份送2406办公室。
目录1.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说明:请在此页粘贴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批复示例)批复XXX〔2014〕XX号XX市XX区XX局关于成立XX市XX区XXXXXX会的批复XX市XX区XXXXXX会筹备组:你们提交的《关于XXX市XX区XXXXXX会成立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你们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依照民主选举程序,讨论通过了章程,选举产生了社团领导机构和社团负责人,确定了法定代表人。
我们认为:社团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召开以及社团的各项表决和选举活动,符合法定程序,选举结果真实有效,体现了全体会员的意志。
目前,社团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同意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事务局申请注册登记。
单位(盖章)年月日成立社会团体验资报告书说明:请在此页粘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并附个人或单位无偿提供该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注册资金声明。
住所证明说明:1.住所房产为申请筹备社会团体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
2.房产为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附房产证明。
3.租用房产的,租用期限须在1年以上,并提供房产单位证明和租赁协议。
拟定的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说明:1.成立社团应当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
2.单位会员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后。
4、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民生证券 商丘师范学院 商电铝业集团公司
说明:1、社会团体负责人是指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 事长)、秘书长。 2、现任党政领导干部兼社会团体负责人的,必须依照干部管理权限 报人事组织部门批准,并将批准文件附后。 3、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应是未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且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序 号 1 2 3 拟任 社团 职务 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性 别 男 男 男 出生 年月 1964.1 1972 1964.1 政治 面貌 中共 党员 中共 党员 中共 党员 职 称 经济师 教授 政工师丁志林
副总经理 副主任 科长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办理流程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办理流程
一、名称核准阶段:
1、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章程草案和拟任负责人名单;
2、登记管理机关核实相关情况,认为有必要成立的,向发起人出具名称核准通知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出具《名称核准通知书》:
1、出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
2、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业务范围与业务主管单位职能无关联的;
4、拟任负责人在该行业、学科或专业无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二、筹备及召开大会阶段:
发起人在收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发起人在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会议议程,会议有关材料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
筹备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不参加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对会议结果不予认可。
三、审批登记阶段:
1、登记管理机关对发起人提交的完整规范有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准予登记的,发给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社会团体成立后,到公安局申请刻制印章,到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完毕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备案表》和《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备案。
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备案程序
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备案程序(供参考)一、科级干部(含离退休)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程序1、准备相关材料。
社团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备案对象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包括:①《关于**同志兼任**社团**职务的备案报告》,◆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包括登记事项、宗旨、业务范围和成立时间。
◆领导干部原任职务,兼职的理由,是否兼任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否已在其他社会团体中兼职,社会团体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选举或决定任命的时间。
◆如领导干部已兼任社会团体职务,任期届满拟连任的,需说明干部本人已兼职的时间和任期;如领导干部属新兼任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职务,需说明原任会长(理事长)不再担任的原因。
②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表(含离退休)》(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四份,并作出不领取任何报酬的承诺。
③拟兼职社会团体的章程。
④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新筹建的社会团体,须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同意筹建的文件。
2、征求备案对象所在单位、社团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备案对象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社团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及社团业务主管部门须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提交县民政局审核。
由县民政局对照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核备案对象年龄、是否适合兼任法人、兼职届数、兼职社团的数量等要素,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4、征求社团业务主管部门分管县领导意见。
由社团业务主管部门将《审批表》提交部门分管县领导审批。
5、县委组织部备案。
县委组织部依据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6、县民政局登记。
县民政局依据审核结果,根据社团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登记与管理。
二、离退休处级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程序1、准备相关材料。
社团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备案对象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包括:①社会团体邀请函。
②所兼职的社会团体有业务主管部门的,须有业务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