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可以根据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是有一个标准的,遭受到工伤的员工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索取赔偿,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2018年标准表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吧。
一、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1、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 70% 天数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5、生活护理费: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50%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一级:g 24;二级:g 22;三级:g 20;四级:g 18;五级:g 16;六级:g 14;七级:g 12;八级:g 10;九级:g 8;十级:g 6①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伤残津贴①一级:g 90%;二级:g 85%;三级:g 80%;四级:g 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
重庆工伤六级待遇
重庆工伤六级待遇根据劳动保障法规定,重庆工伤六级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服务补助、工伤待遇享受终止后的再就业援助。
首先,工伤六级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
工伤职工经诊断为六级伤残后,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报销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其次,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丧葬费用的补助。
如果因工致残或者因工期间死亡,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一定的丧葬费用补助,用于丧葬事宜的安排,帮助家属缓解经济压力。
第三,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残疾津贴。
根据伤残程度,残疾津贴的标准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发放一定金额的残疾津贴给受伤职工,以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
工伤职工在认定为六级伤残后,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该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国家标准和伤残程度有所不同,旨在补偿职工因工致残而造成的损失。
第五,工伤六级待遇还包括伤残就业服务补助的提供。
对于失去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会会提供专业的伤残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重新适应工作环境,并提供一定的补助金。
最后,工伤六级待遇享受终止后,工伤职工如果需要再就业,可以申请再就业援助。
工伤保险基金会会提供一定的培训和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总之,重庆工伤六级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丧葬费用补助、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服务补助等多项待遇。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重庆市劳动保障条例》,工伤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如下:一、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1. 15年以下的工龄,按照其月平均工资乘以伤残等级的相应比例计算。
伤残等级从1级到10级,每级对应的相应比例如下:-1级伤残:30%-2级伤残:35%-3级伤残:40%-4级伤残:45%-5级伤残:50%-6级伤残:55%-7级伤残:60%-8级伤残:65%-9级伤残:70%-10级伤残:75%2. 15年以上的工龄,按照其月平均工资乘以伤残等级的相应比例计算后,再将其工龄乘以50%计算,以此作为工伤赔偿金的基数。
二、因工死亡的家属抚恤和丧葬费:1. 被扶养人数为一人,支付被扶养人平均年收入的五倍;2. 被扶养人数为二人至三人,支付被扶养人平均年收入的七倍;3. 被扶养人数为四人至五人,支付被扶养人平均年收入的九倍;4. 被扶养人数为六人及以上,支付被扶养人平均年收入的十倍;5. 丧葬费按照人均年收入的20倍进行支付。
三、其他费用:1. 包括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造成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支付;2. 每年可以支付的误工费为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倍;3. 长期护理费按照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5倍支付;4. 交通费按照实际费用发生额进行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的工伤赔偿金数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包括伤残等级评定、工资收入的证明和工伤认定等。
另外,对于特殊工种和特殊行业的工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
因此,在遇到工伤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便获取准确的赔偿标准和相关权益保障。
重庆2023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一、项目背景工伤赔偿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保障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的经济利益,并鼓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以确保工伤赔偿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二、工伤赔偿待遇项目1.医疗费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需接受医疗治疗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医疗费的支付。
医疗费包括住院费、诊疗费、手术费、康复费等,按照医疗救助费用结算标准进行支付。
2.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导致劳动者发生伤残,根据伤残程度确定伤残补助金的支付。
伤残程度按照职业病和工伤致残等级表确定,不同程度的伤残对应不同的补助金标准。
3.生活护理费对于因工伤致残,需要长期依赖他人生活护理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其生活护理需求,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护理等级表进行确定。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致残造成五级及五级以上伤残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工亡抚恤金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事故而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可以获得工亡抚恤金。
工亡抚恤金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三、工伤赔偿标准1.工伤医疗费的支付标准为实际发生医药费的80%,其中住院医疗费按每床每日200元进行支付。
2.伤残补助金按照职业病和工伤致残等级表进行确定,整残的补助比例为100%,部分残的补助比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护理等级表确定,护理人员的工资由企业负责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三级伤残15000元,四级伤残20000元,五级伤残25000元,六级伤残30000元,七级伤残35000元。
5.工亡抚恤金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标准为80万元。
四、附件1.《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认定规定》3.《职业病和工伤致残等级表》4.《生活护理等级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因工作遭受的伤害,以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2018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伤残鉴定标准
2018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伤残鉴定标准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的义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参保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项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最新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基金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六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2、200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
3、红色字体为新《工伤保险条例》修改部分
每月伤残津贴
5-15年
用人单位
六级
每月伤残津贴
5-15年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八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个月
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
本人工资
25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23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基金
2018年重庆工伤保险待遇 一览表
本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年发布)相关规定,结合重庆本地最新统计的数据(2018年3月8日),汇编了重庆市1-10级及工亡的相应待遇。
供实务中参考。
一.工伤认定.(一)认定工伤或者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二)不得认定工伤或者工亡的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说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18年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受伤的员工或死亡员工的亲属依法享有的赔偿项目所规定的金额。
那么,发生一至十级不同城都的工伤事故该如何赔偿呢?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又有怎样的标准呢?下面就不妨跟着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2018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2018年项目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18年重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重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年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重庆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
重庆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重庆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工伤赔偿是指企业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而造成的损害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
重庆作为中国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对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制定了相关规定。
工伤赔偿项目重庆市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费等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费用。
2. 丧葬费:在工伤致死或者病故时,依法支付的殡葬费用。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确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进行支付。
4. 工伤医疗期内的误工补助:因工伤原因需要因治疗或者休养而暂停工作的,企业支付工资的70%作为误工补助金,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5. 生活费补助金:工伤事故后,需要进行康复治疗不能正常工作的职工,由企业支付生活费补助金,金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等级进行分类,以下为一些工伤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一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50%以上的,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30万元。
二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30%以上但不满50%的,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20万元。
三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20%以上但不满30%的,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10万元。
四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10%以上但不满20%的,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5万元。
,重庆还规定了各种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如工伤死亡赔偿金、工伤医疗费用赔偿等。
以上是重庆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赔偿项目与标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询或咨询有关部门。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简版范文
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重庆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一、工伤赔偿待遇项目介绍工伤赔偿待遇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患病,经确认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和医疗费用。
重庆市对工伤赔偿待遇项目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二、工伤赔偿待遇项目1. 经济补偿工伤赔偿经济补偿是指因工伤造成劳动者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或其家属的一定经济补偿。
具体项目包括:伤残补助金职业病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2. 医疗费用工伤赔偿待遇中的医疗费用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康复费等。
根据重庆市的规定,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如下:住院费:按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支付手术费:按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支付药费: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规定支付康复费:按照康复医疗服务费用的规定支付三、工伤赔偿标准1. 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劳动者伤残等级不同,重庆市对伤残补助金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如下:一级伤残: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60%支付二级伤残: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50%支付三级伤残: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40%支付四级伤残: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30%支付五级伤残: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20%支付2. 工亡补助金标准重庆市对工伤致死的劳动者的家属给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标准如下:在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60%支付在非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40%支付3. 职业病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对于职业病工伤的劳动者,重庆市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具体标准如下:原工作单位出现职业病: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40%支付转岗后出现职业病: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20%支付4. 丧葬补助金标准对于因工伤致死的劳动者,重庆市给予一定的丧葬补助金。
具体标准如下:被供养人丧葬补助金: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20%支付无被供养人丧葬补助金:按照资历工资月平均值的15%支付四、重庆市对于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经济补偿和医疗费用两个方面。
(最新最全)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
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知识】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本文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大家介绍工伤1-10级的赔偿标准,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工伤认定的实务要点。
工伤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重庆最新工伤津贴标准
重庆最新工伤津贴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重庆市最新工伤津贴标准如下:一、工伤津贴的基本标准:重庆市的工伤津贴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档次。
其中,一级为最高档次,四级为最低档次。
1. 一级工伤津贴标准:一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300%,则按300%计算。
2. 二级工伤津贴标准:二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5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则按200%计算。
3. 三级工伤津贴标准:三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4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则按150%计算。
4. 四级工伤津贴标准:四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3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则按100%计算。
二、工伤津贴的额外增加标准:根据受伤程度和工伤等级,重庆市还规定了额外的增加标准。
1.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增加津贴:对于工伤造成一定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者,按照三级以上丧失劳动能力增加13%津贴,四级丧失劳动能力增加10%津贴。
2. 住院的增加津贴:对于因工伤住院的伤残者,按照住院治疗期间每月增加2%的津贴。
3. 高龄伤残人员的增加津贴:对于伤残者年满45周岁的,增加2%的津贴;年满50周岁的,增加4%的津贴;年满55周岁的,增加8%的津贴;年满60周岁的,增加10%的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津贴的发放时间以及申领手续等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动,因此应及时关注重庆市人社局或其他权威渠道的相关通知,以确保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同时,个人在申请工伤津贴时,还需提供相关的医学鉴定和工伤认定材料,以作为工伤津贴发放的依据。
重庆工伤生活津贴标准
重庆工伤生活津贴标准
重庆工伤生活津贴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旨在保证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重庆工伤生活津贴标准如下:
一、基本生活费:
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在工伤待遇期限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地方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制定的,因此不同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伙食和交通补助:
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照当地一般企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支付伙食和交通补助费。
这些费用的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可以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进行适当调整。
三、护理费:
对于失能等级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护理费。
地方政府会根据不同失能等级给予不同的护理费标准。
四、专项费用:
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需要,拨付一定金额用于支付医疗费、康复费、助残器具费等。
以上是重庆工伤生活津贴的一般标准,具体的津贴标准可能会
根据地方政府的制定有所不同。
重庆市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合理的生活保障。
总之,重庆工伤生活津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重返正常生活。
2018年重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重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重庆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重庆工伤赔偿表
重庆工伤赔偿表工伤赔偿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或患病,由雇主依法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工伤赔偿有具体的标准和程序。
下面是一份重庆地区的工伤赔偿表。
一、承担责任方雇主为工伤赔偿的主体责任方,负有赔偿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
二、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1. 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费用清单,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康复费用等。
医疗费用的赔偿比例为100%。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21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二级伤残:20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三级伤残:19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四级伤残:18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五级伤残:17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六级伤残:15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七级伤残:12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八级伤残:10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九级伤残:8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十级伤残:6个月的月工资标准。
3. 终身抚恤金若员工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按伤残等级确定终身抚恤金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年工资的80%;- 二级伤残:年工资的70%;- 三级伤残:年工资的60%;- 四级伤残:年工资的50%;- 五级伤残:年工资的40%;- 六级伤残:年工资的30%;- 七级伤残:年工资的20%;- 八级伤残:年工资的10%。
4. 生活护理费如果员工因工伤导致生活自理能力受到限制,可以获得生活护理费。
标准为每月1000元。
5. 丧葬费员工因工伤导致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费。
标准为10个月的月工资。
6. 直系亲属抚恤金根据员工死亡情况,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抚恤金。
具体标准如下:- 无供养人员:年工资的40%;- 有供养人员:年工资的60%。
以上为重庆地区工伤赔偿的基本标准和项目。
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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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1、工伤医疗期待遇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重庆市目前社保基金报销标准为8元/天。
(3)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应积极保存相关票据,以便主张。
(4)护理费。
住院期间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个人护理的参照护工行业标准计算。
(5)停工留薪期待遇。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计发期限根据伤情确定。
(6)生活津贴。
停工留薪期满至鉴定结论出来前,劳动者因为工伤原因不能上班,可以依据重庆市相关规定主张生活津贴,生活津贴标准为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0%计发。
2、医疗终结待遇
(1)生活护理费。
按照重庆市社平工资的50%(完全不能护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按月支付。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定点安装,
一次性计发,最长计算20年。
(3)残疾赔偿金。
(详见附表2)
附表1:重庆市工亡赔偿标准表
附表2:
重庆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