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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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见表现形式

一、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及接受宴请等问题

1、公务接待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用公款大吃大喝。

2、违反原则上同城不接待的规定,同一辖区内部门、单位之间公务活动用公款相互宴请。

3、违反“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准。

4、接待用餐超标准;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或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省内公务接待用酒,外事、招商接待用酒没有履行审批手续。

5、在居民小区无营业执照的“一桌饭”、历史建筑、风景区内或“农家乐”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进行公务接待。

6、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工作餐名义公款吃喝或提供超标准接待。

7、接待费用报销凭证不附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审批单;审批单不如实填写,审批单未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标准、费用、陪同人员姓名、领导签批等内容。

8、以举办会议、培训或购买办公用品等为名列支、转移、

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违规将购买土特产、礼品等各类物品费用、发放津补贴费用在接待费中列支。

9、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0、公款报销本人、家人及亲友的吃喝费用;将休假、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

11、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

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1、婚丧喜庆事宜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备。

2、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人员及有利害关系单位、个人的钱物。

3、以配偶、子女等其他亲属名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避检查、借机敛财。

4、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

6、用公务车辆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问题

1、违反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及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轿车的规定,超标准配备及使用公务用车。

2、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公车私用。

3、不按照规定在节假日封存公务用车。

4、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私车加油费、过路费、保养费、保险费、修理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公款报销等,私车公养。

6、以单位较远、加班、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燃油补助、交通补助。

7、车改后领取车补,未经审批使用公车或以单位名义长期租用社会车辆供个人使用。

8、公务车辆挂私人牌照、外地牌照或私人车辆挂机关、企事业单位牌照。

四、违规报销公务出差费用、公款旅游问题

1、不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高铁一等座、飞机商务舱费用等。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的规定。

2、违规报销超出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住宿费用。出差人员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在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住宿标准不高于380元/天,省内其它城市住宿标

准不高于360元/天”的规定。

3、违规报销会议、培训等差旅费。违反“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不得报销个人餐费、市内交通费用”的规定。

4、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5、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6、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7、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党团、工会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公务出差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景点观光旅游。

8、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亲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

9、公款报销个人或亲属旅游费用。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1、巧立名目以“加班误餐补贴”、“劳保用品”、“慰问费”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

2、违反政策规定以虚列各种活动、检查考核等名目滥发奖金。

3、以办公用品等名义公款违规购买购物卡、消费券、礼品券、提货单等用于发放福利。

4、违规以现金、购物卡形式发放节日慰问品。

5、违规以现金形式(甚至白条支出)看望职工。

6、在职工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

7、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劳保用品。

8、依据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抵触的文件,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名义,违规发放年终考核奖、单项工作奖和各类津补贴。

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1、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3、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5、以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食堂用品、宣传用品、体育用品等名义,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土特产、购物卡、消费券、提货单等。

七、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1、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或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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