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概论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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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教育法规概论考试复习重点

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教育法规概论考试复习重点

《教育法规概论》知识要点第一章教育法规的特征: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其内容与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

教育法规的功能:具有指引作用,具有评价作用,具有教育作用,具有保障作用。

ΔΔΔ教育法规的渊源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在法理学上,惯称教育“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我国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主要有以下5种:(一)宪法(二)教育法律:(2种形式)1.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主要指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母法。

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三)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其名称有三种:即条例、规定和办法。

(四)教育行政规章:又可以具体分为1部门教育规章:由国务院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定(即教育部)2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即政府)。

(五)地方性教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

教育法律规范三要素: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民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

义务性规范的数量较多。

授权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的干涉”、“有...的自由”。

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型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实际参与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客体(物、行为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内容(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概论

教育法概论

1、我国的教育法规是()性质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2、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两种倾向。

3、教育法规愿渊源含义有的理解为产生法律内容的原因或依据,有的理解为法律资料的来源,有的理解为解决法律部的原动力,有的理解制定法律的机关,有的理解为法律部演进的源流。

4、宪法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国家的总章程。

5、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6、义务教育在一些国家又称“强迫教育”。

由于通常是免费的,因此又称免费教育。

7、义务教育法是将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基本主张和基本原则用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

8、义务教育法是近代教育立法以来最早出现的教育部门法,19世纪末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出现和实施。

9、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法的颁布和实施,确定了我国施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制度,保证了我国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正确实施,标志着我国教育发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0、 1996年5月15 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了高等教育法,并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2、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步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教育法律,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13、法定条件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

14、行为准则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规则的基本要求。

15、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16、义务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

17、授权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有……的自由”等术语。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题含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题含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题含答案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教师所享有的"管理学生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 )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A、组织B、领导C、主体D、主导正确答案:D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派留学人员如要改变留学单位和留学计划,必须经哪个机构审批?( )A、国家驻外使领馆B、国家教育部C、留学人员派出前工作(学习)单位D、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确答案:A3、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是( )A、普通劳动者B、专业人员C、自由职业者D、公务员正确答案:B4、教育法规的实施方式是( )A、道德谴责B、国家强制力C、公共舆论D、模范人物的影响正确答案:B5、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我国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应当由谁审批?( )A、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外事、公安部门B、高等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C、教育部D、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正确答案:A6、构成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基本要素的是( )A、教育法律责任B、教育法律关系C、教育法律规范D、教育法律条文正确答案:C7、动态意义的教育法制,其核心在于( )A、教育立法B、教育执法C、教育普法D、依法治教正确答案:D8、在教育行政诉讼中,( )负有举证责任A、教育行政机关或教育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B、教育行政机关C、起诉人D、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正确答案:A9、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现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 )A、中央与地方合作管理体制B、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体制C、中央集权制D、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体制正确答案:B10、教育法律责任的内容依据处罚严厉程度的不同,可分为( )和制裁A、吊销办学许可证B、补救C、返还财产D、通报批评正确答案:B11、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 )A、党的十四大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C、党的十五大D、1982年宪法正确答案:C12、教育行政处罚一般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也可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如委托有关组织实施,处罚行为的法律责任应由( )A、根据《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的约定承担B、委托的教育行政部门承担C、委托的教育行政部门和被委托的有关组织共同承担D、被委托的有关组织承担正确答案:B13、《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该条法律条文中包含着教育法律规范中的( )的内容A、义务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制裁性规范D、奖励性规范正确答案:A14、在教育司法实践中,如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触犯多种形式的教育法律规范,则可追究行为人责任种类是( )A、教育行政责任B、教育民事责任、教育行政责任或教育刑事责任C、教育刑事责任D、教育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15、关于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B、遵循自愿平等、双向选择的原则C、教师聘任制度只包括招聘和续聘两种D、以岗位为基础正确答案:C16、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B、举办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国家的责任C、保证每个适龄人员接受高等教育D、举办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正确答案:C17、根据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教育行政处分,有时又被称为纪律处分,下列属于教育行政处分的种类的有( )A、罚款B、吊销办学许可证C、记过D、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正确答案:C18、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由哪个部门制作( )A、高等学校B、省级教育行政部门C、国家教育行政部门D、普通高校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正确答案:C19、我国教育民事法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 )A、公平原则B、过错责任C、推定责任D、无过错责任正确答案:B20、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 )A、退役当年B、3年C、2年D、退役后二年正确答案:D21、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的法律是( )A、《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B、《教育法》C、《宪法》D、《高等教育法》正确答案:D22、设立大学,其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应为( )A、3000人以上B、5000人以上C、80000人以上D、10000人以上正确答案:B23、根据我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可在多少时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 )A、三个月内B、六个月内C、两年内D、一年内正确答案:D24、在下列情形中,学校应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情形是( )A、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B、来自学校偶发性侵害造成的C、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D、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但未告知学校的正确答案:C25、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A、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B、追究民事法律责任C、撤销教师资格D、行政处罚正确答案:A26、人民法院对教育行政案件审理后,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决,下列判决中不属于法定判决形式的有( )A、履行判决B、维持判决C、变更判决D、中止判决正确答案:D27、《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A、刑事责任B、民事责任C、行政责任D、一般责任正确答案:A28、教师享有"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属于《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的( )A、管理学生权B、科学研究权C、民主管理权D、教育教学权正确答案:D29、下列属于教育法规表现形式的是( )A、决议B、通知C、实施细则D、决定正确答案:C30、不属于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参与和支持的是( )A、社会利用高校获得经济利益B、社会同高校的合作与参与C、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D、社会为学生实习与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正确答案:A31、在我国教育司法实践中,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种类是( )A、教育民事责任B、教育行政责任C、教育刑事责任D、教育道德责任正确答案:B32、下列机构中无权进行教育行政处罚的是( )A、县级教育行政机构B、国家教育部C、各级各类学校D、省级教育行政机构正确答案:C33、刑罚分为两类: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人适用的主要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同时也可单独适用下列属于附加刑的刑罚是( )A、罚金B、管制C、拘役D、罚款正确答案:A34、《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的时间是( )A、1961年B、1958年C、1985年D、1978年正确答案:C3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A、教育政府规章B、教育单行条例C、教育行政法规D、教育法律正确答案:C36、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A、四至五年B、三至四年C、三至五年D、四至六年正确答案:A37、依据各类关系主体之间的身份地位不同,可将教育法律关系分为教育行政关系和( )A、教育平等关系B、教育民事关系C、教育横向关系D、教育学习关系正确答案:B38、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不同之处在于( )A、指导思想B、根本任务C、制定主体D、本质正确答案:C39、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 )A、校长B、校党委书记C、校友会会长D、校工会主席正确答案:A40、大学必须设有几个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 )A、2个以上B、3个以上C、7个以上D、12个以上正确答案:B二、多选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1、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A、民事诉讼B、行政复议C、仲裁D、教师申诉正确答案:BD2、《教育法》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行使的权利作了多方面的规定其中包括( )A、聘任教师B、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C、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D、自行修改章程正确答案:ABC3、高等学历教育的入学资格包括( )A、低一级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B、经考试合格C、无犯罪记录D、被高等学校录取正确答案:ABD4、申请创办中外合资研究开发机构,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须报请( )A、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B、教育行政部门审核C、发改委审批D、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正确答案:AD5、我国政府为外国留学生设立的"中国政府奖学金"除研究生奖学金外,还有( )A、专科生奖学金B、进修生奖学金C、本科生奖学金D、扶贫奖学金正确答案:BC6、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 )提供便利条件"A、成立科研机构B、进行学术交流C、开展科学研究D、参加培训正确答案:BCD7、高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两种形式为( )A、考试B、评议C、综合评定D、考查正确答案:AD8、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区别,叙述正确的有( )A、产生和发展趋势不同B、实施方式不同C、规范内容不同D、表现形式不同E、调整范围不同正确答案:ABCDE9、《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A、40亩以上土地B、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C、有组织机构和章程D、有50位以上专任教师正确答案:BC10、按照"法律后果"的内容,可将教育法律规范分为( )A、奖励性规范B、制裁性规范C、义务性规范D、授权性规范正确答案:AB11、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体现在( )A、指导思想B、由中国共产党领导C、遵循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D、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确答案:BC12、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形式主要有( )A、政府科研经费拨款B、特别补助拨款C、专项经费拨款D、普通经费拨款正确答案:ACD13、设立高等专科学校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B、以1个学科为主要学科C、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2000人以上D、专任教师在500人以上正确答案:AB14、《教育法》明确了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A、有合格的教师B、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C、要有组织机构和章程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正确答案:ABCD15、以下哪些处罚种类属于教育行政处罚( )A、罚款B、责令停止招生C、吊销办学许可证D、记过正确答案:ABC16、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是( )A、实施高等专科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B、实施本科及以下层次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C、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D、实施研究生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正确答案:AC17、独立学院的"独立"应包括( )A、独立的后勤保障B、独立的校园C、独立颁发学历证书D、独立法人资格正确答案:BCD18、教育法规与教育大纲、教学原则的不同之处在于( )A、教育性B、强制性C、规范性D、确定性正确答案:BCD19、高校学生的基本权利包括( )A、在学业成绩和品行方面得到公正评价B、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C、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D、按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正确答案:ABCD20、教师的权利主要包括的方面( )A、通过行政和司法渠道确认和保护被非法侵害的合法权益B、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C、参加教学活动之外的活动的权利D、要求承担义务者承担法律义务的权利正确答案:ABD三、判断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2、法律后果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背教育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行为准则进行某种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3、在教育实践中,我国司法机关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行为人或学校一定程度地弥补被损害人所遭受的相关损失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4、教育法规的实施在内容上包括教育执法、司法和守法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5、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6、教育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并非只限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教育行政机关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7、即便没有造成侵权损害事实,教师也可以进行教育法律救济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8、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学校,办学经费由校长负责筹措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9、全国人大代表50名以上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议案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10、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经国务院授权,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11、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审批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权予以撤销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1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46年成立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13、"精彩一课",应当属于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内容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14、聘请外籍专家、外教,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局审批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15、民办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人担任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16、学校可以对学生在课间的游戏等言行自由设置必要的约束。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一、单选题(1×1′):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其中义务性规范通常使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

授权性规范通常使用“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有……的自由”等术语。

2.学生的受教育权是最基本的教育权利。

3.教育守法的主体是所有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4.现代学校具有体系化和结构化的特色。

5.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93年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6.国家举办的高等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7.民办学校的内部领导体制:(1)、校长负责制;(2)、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8.教代会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

9.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10.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11.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

)12.教育教学、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13.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

14.教师考核的机构主体是教师所工作和服务的学校。

△△△15.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16.受教育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成为各国教育立法的基本出发点。

17.教育法律救济的特征(3个):(1)以纠纷存在为基础;(2)以受损为前提;(3)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

18.从申诉受理的主体上看,教师申诉受理的主体是特定的,即教育行政机关。

19.教师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人、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0.二、多选题(1×2′):1.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完职业教育:指国家为实现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流,通过开办或允许开办各级各类的职业教育学校和各种形式的促进教育事业的法制化、制度化。

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渠道,教育法(狭义)仅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

(广为社会输送大量专业型、技术型和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活动。

义)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民办教育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广义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的教育法有下列基本含义: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法律关系和规教育侵权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教育法范教育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教育法是特定的国家机律、法规的一般规定,直接或间接剥夺其他主体的教育权和受教关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

3、教育法是有权制定教育育权,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违法行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权威性为。

特征:特殊性、多样性、双重性、综合性。

和严肃性。

4、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有国家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某种强制性。

程度的学校教育。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特征:强制性、全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面性、权利性——是适龄儿童的权力,是社会和家长的义务、公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共性——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市政府。

(义务教育的形式是学校教育法体系的基本原则:1、依法治教的原则。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概述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对高校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规范的法律规章、法律准则和政策文件。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高校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概述、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复习。

二、主要法律法规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对教育事业进行综合规范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教育的组织与管理、教育的质量与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教育法的宗旨是“促进全民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它强调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确保每个公民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对高等教育进行专门规范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的组织与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等内容。

它强调高等教育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社会服务功能,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对高等教育学位授予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学位的种类和授予条件、学位的管理与认定、学位授予的程序和流程等内容。

学位条例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学位的质量和学位的认可,维护高等教育的声誉和学生的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职业发展进行规范的法规。

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责、教师的培养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教师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是评估其有效性和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依据。

当前,我国高校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规执行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高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够到位,未能全面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要求。

教育法规概论考试重点

教育法规概论考试重点

教育法规第一章绪论1.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002.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03.教育法规的特点:(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的必然要求。

(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

04.教育法规的功能:(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

教育法规的指引作用指教育法规体现了国家教育发展的目的、政策,指引人们按照国家的目的和要求开展教育活动。

(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

教育法规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教育行为的作用,这种作用就是评价作用。

(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

教育法规的教育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向人们灌输这些规范使其得以传播,并转化为人们的行为,这一过程就是教育法规教育作用的显示。

第二,从正负两个方面对人们产生教育作用。

(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教育法规的保障作用指教育法规保障各种教育主题的教育权利得到实现,教育义务得到履行,从而使教育活动有序,有效进行。

5.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措施:(1)注意防止教育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两种倾向。

(2)做好原有教育法规的整理工作。

制定新的教育法规和整理原有教育法规是加强教育立法的两个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方面。

(3)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

(4)群策群力搞好教育立法工作。

教育立法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极为艰巨和复杂的工作。

(5)加强教育立法成果的宣传工作。

教育立法成果的实施,离不开教育法的宣传普及。

6.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在法理学上,惯称教育“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1)宪法。

宪法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国家的总章程,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郭凯教育法的含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教育法是一种行为规范 1、义务性规范 2、禁止性规范 3、授权性规范 (2)教育法由国家制定和认可1制定:制订、修改、废止 2认可:承认已有的法律具有效力(3)教育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法的渊源:包括两方面的问题:1是教育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创制权限和创制方法;2是教育法律规范有哪些表现形式,不同的教育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和相互关系如何。

教育法规的效力:1、中央立法高于地方立法2、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高于同级政府立法3、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4、新法优于旧法原则5、高法解释或者裁决原则教育法体系的含义: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

是一个以行政法为主体,民法相配合,辅之以必要的刑法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适当保障的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教育法体系的分类 1教育法的形式结构(又称纵向结构)2教育法的内容结构(又称横向结构)教育法的结构的含义:构成法律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又称为法律结构的要件。

教育法规文件的基本组成部分1教育法规文件的名称 2教育法律规范3效力(等级、时间)与适用范围: 等级效力通过立法机关体现出来;时间效力包括通过、公布或发布法律时间;生效或施行时间;适用范围 4教育法律本文的结构:按性质可分总则、分则、罚则、附则教育法律规范含义: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己内在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准则。

是组成教育法的基本细胞。

一般地说,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几条法律条文组成的。

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 ?假定(法定条件):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处理(行为准则):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 ?奖惩(法律后果):人们作出或不作出某种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时,在法律上引起的后果法律体系的含义:是就一国的现行法律整体内部划分而言的,即一国由不同法律部门的现行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选择题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6.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8.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机关为--------。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1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课件内容)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课件内容)

2015年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第一节教育法的概念一、教育法的概念和性质(P1)定义: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是规教育活动,调整教育行政关系(事实上也包括部分教育民事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简答:理解教育法的定义,我们应该把握以下几层意思:(P2)(一)教育法是国家干预、管理和协调教育的法(教育行政机关是一个管理者,而且也是一个协调者、服务者);(二)教育法是规定教育管理过程中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三)教育法是国法,它是由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整体(我们所讲的教育法就是由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具有不同效力的规性文件所组成的一个整体。

我们不能把教育法仅仅理解为《中华人民国教育法》)。

二、教育法的地位和作用:(P4)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可以概括为:教育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教育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三、教育法与党的教育政策的关系:(P7)党的教育政策是党为完成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它是党实现对国家教育工作领导的基本方式。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又有区别。

这种区别具体表现在:1、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教育政策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形式表现,容比较明确、具体;而党的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纲领、宣言、口号等形式表现出来,容一般比较原则。

3、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党的教育政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行动。

4、调整围不同,党的教育政策调整教育关系的围比教育法要广泛。

第二节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10)(一)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或方向原则1、由工人阶级掌握教育的领导权;2、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与教育分离。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1.教育法规概念:1.教育法规概念: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2.教育法规的特点:⑴.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⑵.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话的必然要求⑶.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3.教育法规的作用:⑴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⑵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⑶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⑷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4.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措施⑴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两种倾向⑵做好原有教育法规的整理工作⑶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⑷群策群力搞好教育立法工作⑸加强教育立法的成果的宣传工作。

5.教育法规的形式源源:⑴宪法⑵教育法律⑶教育行政法规⑷教育行政规章⑸地方性教育法规。

6.教育法律:教育法律分为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我过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7.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⑴义务教育法⑵职业技术教育法⑶高等教育法⑷社会教育法⑸成人教育法⑹特殊教育法⑺教师法⑻教育经费法。

8.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当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9.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由第8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于次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0.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⑴法定条件⑵行为准则⑶法律后果。

11.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⑴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⑵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⑶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12.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3个要素组成。

13.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⑴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⑵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⑶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14.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实际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试大纲摘要:一、引言二、高等教育法规的定义和作用1.定义2.作用三、我国高等教育法规体系1.法律层次2.法规层次3.规章层次四、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的主要内容1.学位法规2.招生法规3.教学与课程设置法规4.学籍管理法规5.教职工管理法规6.财务管理法规7.安全管理法规五、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的实施与监管1.实施主体2.监管机制3.违规处理六、国际高等教育法规比较与借鉴1.发达国家法规特点2.我国借鉴与改进的方向七、结论正文:一、引言高等教育法规是规范和保障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依据。

了解高等教育法规的基本概念、内容和实施方式,对于高等教育工作者、管理者以及在校师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对我国高等教育法规进行概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把握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高等教育法规的定义和作用1.定义高等教育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为规范和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文件。

2.作用高等教育法规的主要作用有:保障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人才培养;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教育活动;为解决教育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三、我国高等教育法规体系1.法律层次我国高等教育法律层次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2.法规层次法规层次主要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

3.规章层次规章层次主要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办法》等。

四、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的主要内容1.学位法规学位法规主要包括学位授权、学位评定、学位证书等方面的规定。

2.招生法规招生法规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等方面的规定。

3.教学与课程设置法规教学与课程设置法规主要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成果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4.学籍管理法规学籍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学生入学、注册、转专业、休学、复学、毕业等方面的规定。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教育法规引论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一、单选题或判断1、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2、教育法规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即调整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规有其独立的调整原则,即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坚持民主办学等原则;教育法规所调整的教育社会关系主体的地位不是单一的,既有处于平等地位的,也有处于非平等地位的。

二、多选题1、教育法规的功能:(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三、简答题1、教育法规的特征:(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教育法规的内容与生产力的发、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一、单选或判断1、教育法规的渊源,即由不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在法理学上,惯称教育“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3、关于宪法:(1)全国人大制订(2)1982年12月4日生效(4)经过四次修改4、教育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5、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6、教育基本法律主要指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母法。

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共10章84条,1995年9月1日生效。

7、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也可称为教育单行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8、教育行政规章根据其制定和发布的机关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

教育法规概论一依法治教1. 依法治教的概念及如何理解——32. 什么事法治?与人治有什么不同?2,33. 什么是法治和教育法治?44. 如何理解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65. 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236. 高校教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25二1. 教育法的特征?312. 教育法的渊源?413.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84. 教育法的监督体系?495. 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51‘三1. 高等教育的性质?602. 高等教育的原则?633. 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证书制度的主要内容?66-674.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5. 政府在高教管理体制中的主要权利与职责?77四1. 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872. 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893. 简历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934. 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965. 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系?五1. 教师的法律概念?1012. 高校教师的权力有那些?如何理解?1093. 高校教师的义务有那些?如何理解?1164.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1075. 教师职务制度的内涵及助教职务的职责。

121,122/1236. 教师聘任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126,1277. 如何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改革?130六1. 高校学生的权利。

1392. 高校学生的义务。

1433. 高校教师应当如何维护学生的权利?1514. 结合案例说明与高校教师有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和教师承担的法律责任。

155七1. 违法行为的概念。

1582. 刑事、民事、行政及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

1613. 高等学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684.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715. 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79八1. 法律救济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185,1862. 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特征与适用范围。

191.1923. 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1944. 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特征与范围。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 ?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于1995 年经人大审议通过并实施。

2. 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中的各级教育关系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

3. ?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第四条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的根底,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开展。

〞4. ?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5.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承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6. 教育法律标准一般由法定条件、行为准那么与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8. 教育法律关系可划分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与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两大类。

9.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的聘用关系被列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

10. 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两大类。

11.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与知识产权。

12. 教育民事争议是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就涉及教育事务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所发生的争议。

13. 人们俗称的“打官司〞在法律上叫做“民事诉讼〞。

14. 人们俗称的“民告官〞在法律上叫做“行政诉讼〞。

15. 国家机关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法律监视机关、军事机关与行政管理机关。

16. 教育部是最高的国家教育行政机关。

17. 教育行政行为有成立要件、合法要件与生效要件。

18. 教育行政行为的程序有步骤、顺序、期限与方式。

19. 教育行政处分的实施程序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与听证程序。

20. 申请复议与提起诉讼权是教育行政处分中被处分者的权利之一。

21. 教育行政确认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教育相对人的资质、条件、资历等进展甄别并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2. 教育行政侵权赔偿的程序有:附带程序与单独程序。

23. 目前我国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主要实行校长责任制。

教育法规复习资料(1)

教育法规复习资料(1)

教育法规复习资料(1)教育法规复习资料1、教育法规是关于教育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由其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答:教育法规的产生和发展是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教育人员学习教育法规知识的需要是教育法学获得迅速发展的条件。

3、世界上最早的教育法学著作是德国汉斯·赫克尔与希普教授于1957合著的《学校法学》。

4、目前我国公布了具有国家基本法律地位的教育方面总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5、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本质的基本观点:答: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法律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律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6、教育法规的本质特点:答: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阶级性,这是教育法规最根本的本质特征;教育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全社会性质。

7、教育法规的社会职能:答: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协调教育内外关系;确认并保障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

8、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9、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之共性表现:答:(1)两者之共性: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以共同的现实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在同一社会中,教育法规与占社会主导地位的教育道德具有共同的作用方向,反映的利益关系一致;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具有共同的作用。

(2)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区别表现:两者内容的确定性及其产生过程不同;两者调整对象的范围有所不同;两者调整方式和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两者作用的性质及其实现的制约机制不同。

(3)两者相互联系存在的表现:两者交叉并可以实同相互转化;两者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相互作用的主要表现为道德对法律起到引导作用和互补作用。

10、教育法律规范是反映统治阶级教育意志的,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行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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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述题1、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1)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治理国家的最重大的、最根本的原则性问题;而普通法律只是规定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的行为规范和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

(2)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具有高于普通法律的法律效力,是国家一切立法活动的依据。

(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也与普通法律不同。

我国宪法是由专门设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的全国人大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而普通法律则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1982年宪法中与教育有直接相关的条款包含的内容:(1)对教育事业的管理方面的规定,明确地规定了举办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职责以及各级行政管理机构。

(2)关于教育制度的规定。

(3)阐明了国家对科学、文化事业的政策和价值取向,概括起来便是“普及、发展、鼓励”。

(4)充分肯定了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5)详细阐述了教育事业的任务,简单的说就是普及和提高。

(6)规定了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7)对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社会群体的受教育权做了特别规定。

(8)对学校的教育目标作了明确规定。

(9)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义务。

(10)规定了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

3、我国建国以来出台的教育法律:(1)198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5)199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4、国家对教育的监督体制:为了实现国家对教育的监督权,我国形成了一个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执政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制。

其中包括:行政机关对教育的行政监督;司法机关对教育的司法监督;教育督导机关对于学校的工作监督,以及执政党和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社会监督。

5、教育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政府规章。

6、我国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教育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决定和命令,制定和发布教育工作的部门性质的行政规章,以及命令、指示和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2)制定教育教学的基本文件,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业务,组织教材建设,提高师资力量,组织生产、供应教学仪器,提供现代化教学手段。

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体育、卫生工作;(3)组织和领导高等学校学生的招考和调配工作,推动和指导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4)负责来华留学生、出国留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方面的外事工作。

(5)根据国家财政计划,分配教育经费,检查使用情况。

7、法律文本的结构:文本按层次可分为章、节、条款、项等,按性质可分为总则、分则、罚则、附则等。

总则一般是法律文件的开端部分,主要规定制定该法律的目的、法律依据、任务、原则、适用范围和时效内容。

它是整个法律的理论概括。

分则是法律文件的实质性部分,一般规定该法律的具体的各部分内容。

罚则是对分则中禁止实施的行为所规定的制裁措施。

附则是关于法律的实施规定。

8、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基本结构:(1)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

它是以我国宪法为基础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任务、基本法律准则和基本制度。

(2)教育部门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

(3)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了实施教育法和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教育行政规章市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

9、在什么情况下,教育法需要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来适用?(1)当公民、社会团体和一般国家机关在行使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取得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的支持的情况下,必须由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来适用法律。

(2)当公民、社会团体和一般的国家机关在相互关系中发生纠纷或争议,不可能自己解决时,必须由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来适用法律。

(3)当公民、社会团体和一般国家机关在其活动中发生各种违法行为时,必须由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来适用法律,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10、教育法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首先,应加强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受教育权利意识的教育,是公民懂得,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仅有法律还是不够的,还有赖于社会对教育法的遵守才能实现。

其次,法律能否得到遵守,还在于法律是否有时效性。

再次,法律能否得到遵守,还在于执法是否具有严肃性。

总之,只有加强守法教育,加强法律的时效性和执法的严肃性,教育法规才能真正发生法律效力,才能真正得到普遍的遵守。

11、教育法的监督:(1)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3)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

(4)执政党的监督。

(5)人民的监督。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和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3、办学自主权的内容:第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自己的章程管理学校的权利。

第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第三,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的权利。

第四,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第五,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学业证书的权利。

第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第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第八,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第九,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15、教师的权利:第一,教育教学权;第二,教师有权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和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即教师有科学研究权;第三,教师有管理学生权;第四,教师有获得报酬待遇权;第五,教师享有民主管理权;第六,教师有进修培训权。

16、教师的义务:第一,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第二,教师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三,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第四,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五,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六,教师应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17、学生的权利:第一,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第二,学生有获得学金权;第三,学生有获得公正评价权;第四,学生有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五,学生有申诉起诉权;第六,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8、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城乡教育费附加;(3)校办产业、社会服务收入;(4)社会力量捐资,集资;(5)运用金融、贷手段融资;(6)设立教育专项资金;(7)收取学杂费。

19、我国接受外国留学人员的渠道:(1)根据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的双边交流协定,由外国政府派遣来华学习;(2)根据中国高等学校和外国高等学校所签定的校际交流协议进行留学生交换;(3)外国个人自费来华学习,可直接向希望入学的高校提出申请,入学手续按有关学校的规定办理。

20、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1)必须是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3)具有教育教学业务能力;(4)具备规定的学历或教师资格考试。

21、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1)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2)发展科学技术文化;(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23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2)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原则;(3)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原则;(4)公民受高等教育权利平等原则;(5)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原则;(6)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原则;(7)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原则。

24、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内容:(1)招生权(2)专业设置权(3)教学权(4)科学研究权(5)对外交往权(6)校内人事权(7)财产权。

25、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筹措渠道:(1)国家财政拨款;(2)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投入;(3)高等学校有关的销售和服务收入;(4)学费。

名词解释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教育法制:教育法制是现代社会对教育的一种新型的调控组织形式,是伴随着教育的普及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调解领域。

3、教育制度:广义上教育制度指根据国家的性质所确立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包括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各类教育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狭义上教育制度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的机构体系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4、学制:即学校教育制度,亦称学校系统,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体系。

包括他们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及相互关系的总和。

5、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指国家跟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的、普及的、免费的学校教育。

6、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指根据一定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普通教育基础上对受教育者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进行培训,是受教育者成为社会职业所需要的人才。

7、成人教育:是指对除了学制系统内正规全日制学校中的青少年学生之外的所有成年公民实施的各种类型和形式的教育。

8、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是指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所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原则、考试程序,对受教育者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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