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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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导言:高危儿是指出生后出现生命体征不稳定、疾病进展快、预后不良、需要特殊监护和处理的婴幼儿。

对于高危儿的管理和治疗,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会诊转诊制度,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包括定义、管理目标、管理内容等方面。

一、高危儿管理制度1.定义高危儿是指在生理、生化、病理、病理生理、行为、社会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异常情况,需要特别关注和管理的婴幼儿。

2.管理目标高危儿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控制高危儿的疾病发生和发展,提高其生命质量,减少死亡率和并发症的发生。

3.管理内容(1)特殊监护:建立高危儿特殊监护室,提供适宜的环境和设备,进行监测和护理,确保婴幼儿的生命安全。

(2)营养支持:根据高危儿的营养需求和病情特点,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支持方案,确保婴幼儿获得充分的营养。

(3)早期干预:对于已知的高危因素,如早产、出生缺陷等,采取早期干预措施,减少疾病发生的风险。

(4)定期随访:建立高危儿档案,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及时掌握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干预。

(5)家庭教育:向婴幼儿家庭提供健康管理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高危儿,提高家庭照护能力。

二、会诊转诊制度1.定义会诊转诊制度是指在高危儿管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患儿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或请其他专科医师会诊,以确保高质量的诊疗和干预。

2.转诊适应证(1)病情复杂、病因未明确的高危儿;(2)需要进行高风险手术的高危儿;(3)需要接受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的高危儿。

3.转诊步骤(1)确认转诊需求:主治医师根据患儿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2)选择转诊机构或专科医师:根据患儿的疾病类型和治疗需求,选择适合的医疗机构或专科医师。

(3)办理转诊手续:填写转诊申请表,注明详细的病情及转诊目的、需求等信息。

(4)转诊评估:转诊申请提交后,接收医疗机构或专科医师会对患儿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接收转诊。

高危儿登记管理制度

高危儿登记管理制度

高危儿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高危儿的管理工作,提高高危儿的登记、跟踪和干预效果,保障高危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儿的定义高危儿是指出生时、新生儿期和婴幼儿期在生长、发育、营养、体质、行为及心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疑难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和干预的婴幼儿。

三、高危儿的登记标准1.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儿等出生时的高危因素。

2. 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畸形、脑瘤、癫痫、自闭症等疾病的新生儿。

3. 围产期造成的窒息、窘迫、缺氧、吸入细菌感染等情况引起的高危。

4. 营养不良、发育迟缓、运动协调障碍、言语迟滞、智力障碍等高危因素。

5. 有家庭暴力、虐待、疏离、忽视等情况的高危儿。

四、高危儿的登记管理1. 高危儿登记范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及相关机构都可以登记高危儿,必须及时向所在区县级人民政府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 登记程序:医疗机构发现高危儿,应及时登记,然后向所在区县级人民政府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核实,确定高危等级。

3. 登记内容:高危儿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病史、家庭背景、父母身体状况等。

4. 登记时限:医疗机构必须在发现高危儿后24小时内完成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5. 统计汇总:卫生主管部门每季度应对高危儿进行统计汇总,制定干预措施。

五、高危儿的跟踪干预1. 跟踪方式:卫生主管部门应建立高危儿跟踪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跟踪高危儿的健康状况并制定干预方案。

2. 干预措施:根据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措施,包括营养补充、体能锻炼、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

3. 定期复查:高危儿应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复查,检测体格、心理和发育情况,及时调整干预计划。

4. 家庭指导:卫生主管部门应开展高危儿家庭指导工作,提供正确的护理方法和营养指导,帮助家庭做好高危儿的日常护理工作。

六、高危儿的评估和转归1. 评估标准:高危儿的转归应根据身体健康、发育水平、智力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估,制定长期性的跟踪计划。

高危儿的管理方案与措施

高危儿的管理方案与措施

高危儿的管理方案与措施高危儿是指在婴幼儿期存在一些生理或心理方面的问题,需要特殊管理和护理的儿童。

下面是一些管理方案和措施,以确保高危儿的综合护理和健康发展:1. 早期筛查和评估:对新生儿进行早期筛查和评估,以确定可能存在的高危因素。

这可能包括遗传性疾病、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天性疾病等。

通过早期发现,并进行及时干预和治疗。

2. 综合护理计划:根据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综合护理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医疗、营养、康复和心理支持等方面的内容,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3. 定期复查和检测: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和复查,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听力视力测试等。

通过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问题。

4. 适时干预和治疗:对高危儿的问题进行适时干预和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以改善其生理和心理状况,并促进正常的发育和功能。

5. 营养支持和管理:对高危儿的营养情况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其获得足够的营养和能量,促进健康成长和发育。

可能需要特殊的喂养技术、特殊配方奶粉等。

6. 高危环境防护:为高危儿提供安全、清洁和舒适的环境,防止感染和其他伤害。

对亲属、护理人员和访客进行卫生教育,保持卫生习惯和防护措施。

7. 家庭支持和教育:提供家长和家庭成员的支持和教育,帮助他们理解高危儿的特殊需求和管理要求。

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以便他们能够有效地照顾高危儿并应对潜在的挑战。

8. 多学科合作:建立多学科的团队合作,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共同进行高危儿的管理和护理。

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共享信息和协调护理计划。

以上是一般性的高危儿管理方案和措施,具体的护理和管理措施应根据不同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和医疗专业人士的建议来制定。

高危儿如何进行健康管理

高危儿如何进行健康管理

高危儿如何进行健康管理【高危儿的概念】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到3岁内具有可能影响身心发育的各种高危因素(包括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的儿童。

专业人员根据标准进行儿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高危儿管理的意义】高危因素不利于儿童发挥最佳发展潜能,规范管理有助于高危儿发挥潜能,明显改善预后、减少伤残、提高人口素质。

【高危儿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专案管理:全面收集高危儿童的信息,详细了解家族史、母孕史、儿童出生史以及生长发育等。

2.评估内容:儿童近期患病、家庭养育情况;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头围、前囟大小以及全身体格检查);生长监测与评估(生长曲线图、营养评估、骨代谢、骨龄等);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采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量表);特殊检查(早产儿视网膜眼底筛查、诱发电位、超声、颅脑核磁)等。

3.检查频次:6月龄以内每月1次;7-12个月每2月1次;1-2岁每3月1次;2-3岁每6月1次,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调整检查频次。

【高危儿的早期干预指导】1.营养干预:重视生长曲线图的使用,明确营养状况及生长发育评价,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均衡膳食、合理喂养、营养素补充等个体化指导,纠正不良进食和喂养行为,必要时转介至相应专科诊治。

2.运动发育:根据儿童运动发育规律和具体运动能力的水平,在家庭日常活动中为儿童提供充足的身体活动和运动的机会,并及时给予鼓励。

3.认知发育:给儿童自由探索的机会,通过日常生活体验和交流玩耍,促进儿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感知觉的发育。

4.语言发育:在日常活动中为儿童提供丰富的语言环境,从引导儿童“看、指、说”3个层面进行支持,在儿童回应、表达时给予肯定。

5.家庭养育:重视家庭高质量的亲子互动,在儿童早期进行以依恋为中心的家庭养育干预,为儿童提供回应性照护和良好的环境刺激,有助于大脑和神经的发育。

儿童保健高危儿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高危儿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高危儿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高危儿的生存质量,降低高危儿死亡率,提高高危儿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高危儿提供全面、系统的健康管理,确保高危儿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高危儿,包括出生时体重低于2000克的新生儿、出生时缺氧的新生儿、出生时Apgar评分低于3分的新生儿、出生时患有严重疾病的新生儿等。

三、组织架构1. 高危儿健康管理小组:由儿科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负责高危儿的全面健康管理。

2. 高危儿随访团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高危儿进行定期随访。

四、工作内容1. 建立健全高危儿档案:对高危儿的基本信息、出生情况、疾病状况等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跟踪管理和数据分析。

2. 定期随访:高危儿随访团队应定期对高危儿进行家庭访视,了解高危儿的生长发育、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3. 健康教育:向家长传授科学的育儿知识,提高家长对高危儿护理的认识和能力,促进高危儿的健康成长。

4. 干预治疗:针对高危儿的特殊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如营养支持、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

5. 转诊和急救:在高危儿病情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确保高危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6. 数据分析与反馈:对高危儿的健康管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为政策制定和措施落实提供依据。

五、工作流程1. 出生登记:对新出生的高危儿进行登记,建立高危儿档案。

2. 初访:高危儿出生后3个月内进行首次随访,了解高危儿的基本情况和家庭状况。

3. 定期随访:按照随访计划,定期对高危儿进行家庭访视,评估高危儿的健康状况。

4. 干预治疗:根据高危儿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干预和治疗措施。

5. 转诊和急救:在高危儿病情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6. 数据反馈:将高危儿健康管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六、培训与考核1. 对高危儿健康管理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高危儿的安全和健康发展,提高高危儿的康复几率,促进高危儿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学校、社区以及其他托管机构对0-3岁高危儿的管理。

三、高危儿的定义1. 高危儿是指0-3岁之间,存在着某些高风险因素,并可能导致患病或残疾的儿童。

2. 高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天畸形、家族遗传病史、妈妈妊娠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等。

四、高危儿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设备1. 高危儿管理机构应该有符合儿童活动的环境设施。

2. 包括适宜的房间温度、光照、空气质量、卫生设施以及儿童安全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和舒适。

5. 儿童康复护理区域应区分为不同区域,保证各个康复区域的活动空间和不同康复项目的实施条件。

六、高危儿管理制度的内容1. 高危儿的登记和档案管理(1)高危儿应该在出生后及时进行登记,建立个人档案。

(2)建立档案的信息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出生史、诊断及治疗情况等。

(3)档案应保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2. 高危儿的定期体检和评估(1)高危儿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例如身高、体重、头围等。

(2)定期进行康复能力评估,以制定个别化的康复计划。

3. 高危儿的康复治疗(1)根据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个别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2)康复治疗应包括物理治疗、语言治疗、职能治疗等多个方面,以促进其身体和智力的发展。

4. 高危儿的饮食管理(1)制定合理饮食方案,确保高危儿获得足够的营养。

(2)根据高危儿的特殊情况,如过敏等,进行个性化的饮食管理。

5. 高危儿的心理支持(1)为高危儿和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其积极应对困境和压力。

(2)建立家长互助组织,提供经验交流和互助机会。

7. 高危儿的监护人责任(1)监护人应积极配合高危儿的康复治疗和发展计划。

(2)监护人要定期参加康复培训课程,以增强对高危儿的护理技能。

八、高危儿管理制度的执行1. 制度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

高危儿管理的范畴

高危儿管理的范畴

高危儿管理的范畴1.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高危新生儿早产儿(出生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克)。

·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高胆红素血症。

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2.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高危儿童早产(胎龄<37周)或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2500克)宫内/产时/产后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

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惊厥、持续性低血糖。

新生儿期严重感染性疾病(如化脓性脑膜炎、败血症等)。

患有遗传病或遗传代谢性疾病(如先天愚型、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

母亲患有中度以上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严重感染(如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

3.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新生儿眼病的高危因素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4.试点项目中的高危儿管理范围现阶段倾向于发育风险因素产伤、宫内/产时/产后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或颅内出血、早产、低出生体重、巨大儿、多胎等。

新生儿期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如宫内感染、肺炎、败血症等)、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惊厥、持续性低血糖等。

影响生长发育的严重出生缺陷、遗传病或遗传代谢性疾病(如唐氏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

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如反复自然流产史、死胎、死产等)、初产年龄<18岁或>35岁。

高危儿专案管理常规

高危儿专案管理常规

高危儿专案管理常规
高危儿专案管理是指对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日后发育期(一般指幼儿期)内,存在对生长发育和机体功能有高度危险因素(高危因素)的小儿均应列入专案管理,加强访视、重点治疗、护理,这是降低幼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儿童系统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危儿范围: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中度以上肥胖症、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功能低下症、苯丙铜尿症、听力障和精神发育退滞的息儿,均属高危儿范畴、
二、立案:一经发现高危儿均应及时专册登记,列入专案管理,同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的标识。

根据毎个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做好管理和治疗记录。

三、管理方法
(一)预约:约定时间来保健门诊诊治。

(ニ)随访:因患儿病情或其他原因未按预约时间前来诊治的,要上门进行随访、治疗,并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护理和喂养。

凡属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活动期佝偻病的患儿,每月至少随访一次,其他高危儿视病情而定。

中度以上肥胖症,每季度随访1-3次。

对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铜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应督促其家长带息儿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正规、系统的治疗和调理。

(三)信访:必要时可采取信访的方式,以了解患儿病情,并给予指导。

(四)转诊:高危儿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五)结案:高危儿经系统治疗后,疾病痊愈或达到结案标准时,要及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童管理,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结案的标识。

儿保高危儿工作制度

儿保高危儿工作制度

儿保高危儿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儿童保健工作质量,降低高危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其生存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儿保高危儿工作提供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确保高危儿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高危儿保健工作。

三、高危儿的定义高危儿是指由于出生前、出生时或出生后早期受到各种有害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其生长、发育、健康产生严重问题,甚至危及生命的婴儿。

四、工作原则1. 早期识别:儿保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高危儿的识别标准,对疑似高危儿进行及时评估。

2. 早期干预:对确认的高危儿,应立即启动干预措施,给予针对性的医疗和护理。

3. 全程管理:对高危儿实施从出生到成年的全程健康管理,确保其生长发育、心理健康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保障。

4. 家庭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高危儿的管理,提高家长对儿保工作的认识和配合度。

五、工作内容1. 筛查与评估:对新生儿进行普遍筛查,对疑似高危儿进行详细评估,包括生长发育、神经心理、视听觉等功能方面的检查。

2. 干预与治疗:根据评估结果,为高危儿提供针对性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如早期康复训练、药物治疗、营养支持等。

3. 跟踪监测:定期对高危儿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干预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4. 健康教育:为家长提供关于高危儿保健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家长自我管理能力。

5. 转诊与协作:建立健全高危儿转诊制度,确保高危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上级医疗机构的专业支持。

六、工作流程1. 筛查与评估:新生儿出生后及时进行筛查,对疑似高危儿进行评估。

2. 干预与治疗: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干预计划,实施治疗措施。

3. 跟踪监测:定期对高危儿进行随访,评估治疗效果,调整干预方案。

4. 健康教育:为家长提供面对面或在线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儿保工作的认识。

5. 转诊与协作:发现需要转诊的高危儿,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协助办理转诊手续。

高危儿 管理制度

高危儿 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一、引言高危儿指的是指在出生后的30天内需要严密观察和干预、照料的新生儿,他们可能因为早产、低体重、遗传疾病、出生时窒息等原因而面临生命威胁。

高危儿管理制度是为了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和保障高危儿健康成长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减少高危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存。

二、管理目标1. 提高高危儿存活率2. 提升医疗护理水平3. 减少高危儿并发症4. 提升高危儿生活质量三、管理范围高危儿管理制度范围涵盖以下内容:1. 高危儿的筛查和评估2. 高危儿的监护和干预3. 高危儿的护理和喂养4. 高危儿的家庭支持和康复5. 高危儿的健康教育和预防四、具体措施1. 高危儿的筛查和评估(1)建立高危儿筛查制度,包括新生儿窒息、早产、低体重、遗传疾病等风险因素的初筛和细筛。

(2)开展高危儿评估,对筛查出的高危儿进行全面的身体和精神发育评估,明确高危儿的风险程度和干预方案。

2. 高危儿的监护和干预(1)建立高危儿监护团队,包括儿科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护和干预。

(2)制定高危儿的治疗方案,包括呼吸支持、营养支持、感染预防和控制等干预措施。

3. 高危儿的护理和喂养(1)建立高危儿的个性化护理计划,包括体温监测、清洁护理、床位翻身等护理措施。

(2)制定高危儿的喂养方案,包括母乳喂养、人工喂养和特殊配方奶粉喂养等。

4. 高危儿的家庭支持和康复(1)为高危儿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康复指导,帮助他们应对高危儿的健康问题和生活困难。

(2)建立高危儿康复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康复训练、家庭照护、社会关怀等服务。

5. 高危儿的健康教育和预防(1)开展高危儿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高危儿的关注和关心。

(2)加强高危儿疾病预防工作,推广乳房疾病预防、呼吸道感染预防等知识。

五、管理保障1. 建立完善的高危儿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高危儿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加强高危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改善高危儿的就诊条件和医疗环境。

高危儿童管理要求

高危儿童管理要求

高危儿童管理要求
1. 识别和评估:首先,需要识别和评估高危儿童的存在。

这可能包括通过学校、社区机构或医疗单位等途径,了解儿童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2. 建立档案:为每个高危儿童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教育情况等。

这些档案有助于跟踪儿童的发展和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

3. 提供支持和干预:根据高危儿童的具体需求,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干预措施。

这可能包括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教育支持、医疗保健、家庭访问等,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

4. 安全保护:确保高危儿童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这可能涉及提供安全的住所、保护他们免受身体和性虐待、防止走失和失踪等。

5. 家庭支持:与高危儿童的家庭保持密切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培训,帮助家长或监护人更好地照顾和保护儿童。

这可能包括提供育儿技能培训、家庭咨询等。

6. 多部门合作:高危儿童管理需要多部门的合作。

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执法部门等应共同努力,共享信息,协调工作,以提供全面的支持和保护。

7. 定期评估和监测:定期评估高危儿童的状况,监测干预措施的效果,并根据需要调整管理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指导高危儿童的管理。

以上要求仅提供了一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的管理措施应根据当地的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实施。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一)登记管理
1.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时,通过询问家长或查阅《贵州省母子健康手册》发现有上述高危因素的儿童;或在健康检查、发育筛查等时发现生长发育偏异的儿童。

2.登记、转诊与追访:填写“高危儿童登记表”,转诊至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并追访转诊结果和是否结案转回。

3.健康指导:告知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的重要性及社区资源,指导家长进行家庭自我监测,为家庭提供营养喂养、心理行为发育、家庭养育等预见性指导。

(二)专案管理
1.专案登记:区(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接诊高危儿童,建立档案,收集信息,填写“高危儿童专案管理记录”,纳入专案管理进行高危儿童随访。

2.生长发育监测:在基本公共卫生儿童健康检查基础上,结合高危因素和生长发育状况酌情增加监测频次。

进行常规生长发育监测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生理及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筛查和评估。

3.咨询和预见性指导:依据儿童健康状况、体格生长和神经心理行为发育评价结果,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促进儿童生理、心理、社会能力发展的预见性指导。

4.早期干预:为生长发育偏异的儿童提供家庭内早期干预指导和/或机构内早期干预,并定期开展干预效果评估。

5.转诊与结案:对筛查异常者进行进一步的专业评估、诊断和治疗,如机构无诊疗条件,可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将达到结案标准的儿童转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高危儿管理制度一、引言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分娩期或新生儿期存在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生长发育障碍、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问题的儿童。

为了加强高危儿的管理,提高高危儿的生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危儿的管理。

三、高危儿的定义和分类(一)高危儿的定义 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分娩期或新生儿期存在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生长发育障碍、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问题的儿童。

(二)高危儿的分类 1. 胎儿期高危儿 (1)母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

(2)母亲孕期感染、接触有害物质等。

(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过期产等。

(4)胎儿畸形、染色体异常等。

分娩期高危儿 (1)难产、剖宫产、产程延长等。

(2)新生儿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等。

(3)新生儿低血糖、低血钙、高胆红素血症等。

新生儿期高危儿 (1)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感染性疾病。

(2)新生儿颅内出血、脑积水等神经系统疾病。

(3)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消化道畸形等先天性疾病。

四、高危儿的筛查和诊断(一)高危儿的筛查 1. 产前筛查 (1)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包括超声检查、唐筛、无创 DNA 检测等,及时发现胎儿异常。

(2)对于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的频率和项目,如羊水穿刺、脐血穿刺等,进一步明确胎儿的情况。

产后筛查 (1)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体重、身长、头围、胸围等,评估新生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2)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听力筛查、视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及时发现新生儿的异常情况。

(二)高危儿的诊断 1. 对于产前筛查或产后筛查发现异常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如头颅 CT 、MRI 、脑电图、染色体检查等,明确新生儿的疾病类型和严重程度。

2. 对于高危儿的诊断,应由专业的医生进行,根据新生儿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综合判断,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五、高危儿的管理和随访1. 2. 1.等,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一、概述高危儿是指由于不良生活方式、环境自然因素、生活习性等原因导致患有某种疾病风险较高的儿童。

高危儿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高危儿的生活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降低疾病的发生率而制定的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旨在提供系统细致的服务,有效帮助管理高危儿。

二、高危儿管理范围1. 早产儿:早产儿是指孕期小于37周的婴儿,因为早产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所以需要进行精心照料。

2. 低体重儿:低体重儿是指出生时体重低于2500克的新生儿,由于体重偏低容易出现多种问题,如生长发育受阻、免疫力低下等,需要特殊管理。

3. 先天性心脏病儿:先天性心脏病是指婴儿在出生时即患有的心脏畸形,对患儿的身体发育和心脏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接受定期的专业治疗与监护。

4. 遗传病儿:遗传病儿是指由于父母携带遗传性疾病基因而导致的遗传病,需根据患者基因型进行个性化治疗,避免疾病发生。

5. 早产儿后遗症:早产儿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后遗症,如视力问题、听力问题等,需要特别关注及时干预。

6. 呼吸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包括哮喘、肺炎等,易导致呼吸道阻塞及呼吸困难,给孩子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需及时干预。

7. 代谢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甲减等对患儿生命安全构成较大威胁,需要规范治疗,保证患儿的健康。

8. 周产儿:由于母亲怀孕期间不合理饮食、不良生活习惯等原因导致胎儿缺氧、发育迟缓等问题,需要及时干预。

以上为高危儿管理的主要范围,高危儿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对这些高危儿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提供全方位的照顾。

三、高危儿管理制度内容1. 健康教育和宣传高危儿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健康教育和宣传,通过为家长提供健康知识,使他们了解高危儿的特点、预防措施和正确的喂养方式,帮助家长建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提高对孩子的关注和照顾水平。

2. 个性化管理根据高危儿的具体病情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包括饮食管理、睡眠管理、健康监测等,定期对高危儿进行全面体检、检测,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以降低发病率,提高生存率。

高危孩子管理制度

高危孩子管理制度

高危孩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危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加强对高危孩子的管理和关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寄宿机构、福利院等教育、矫治和庇护高危孩子的单位。

第三条高危孩子是指那些身心健康、生活受到根本威胁或者矫治救助需要的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少年、烈性少年、早恋早育少年、家庭矛盾少年、流浪乞讨少年等。

第四条高危孩子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关爱、矫治、教育、保护”的原则,坚持法治化、专业化、人性化的方针。

第五条高危孩子管理工作应该依法,全面加强对其的心理、教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帮助,旨在让高危孩子尽快融入社会,走上正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对高危孩子的管理工作属于教育、民政、司法等多个部门,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合作共同进行管理。

第七条学校、寄宿机构、福利院等教育、矫治和庇护高危孩子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高危孩子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教育、保护和康复措施,做好高危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健康和心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高危孩子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高危孩子的日常行为规范、禁止行为、惩罚措施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危孩子的入户、送教、教管、送社等全程管控的制度,对高危孩子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为了保障高危孩子的合法权益,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家长监护、社会监督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高危孩子的情况。

第四章教育矫治第十二条教育矫治是高危孩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针对性的教育矫治计划,对高危孩子进行个性化辅导和行为矫正。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对高危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工作。

第十四条教育矫治应当贯穿高危孩子的全过程,着重对其进行道德、法律、职业等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幼儿园高危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高危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幼儿园内高危儿(指具有潜在危险因素的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高危儿管理制度,加强对高危儿的关注和关爱,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针对高危儿的特点,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幼儿园的各个环节。

2. 严格规范,责任到人。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 科学评估,动态管理。

定期对高危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家园共育,协同合作。

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高危儿的成长,形成良好的家园共育氛围。

三、管理内容1. 高危儿识别与评估(1)建立高危儿信息库,包括高危儿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家庭背景等。

(2)对入园幼儿进行全面筛查,识别高危儿,并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2. 高危儿分类与管理(1)根据高危儿的风险程度,将其分为轻、中、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对轻、中、重三类高危儿分别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监护和重点救治。

3. 安全教育与培训(1)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高危儿安全管理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2)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安全设施与措施(1)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家园共育(1)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高危儿管理制度,引导家长关注幼儿健康成长。

(2)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高危儿的成长。

四、责任与考核1. 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2. 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管理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3. 对高危儿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

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

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危儿入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儿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收高危儿入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

第三条高危儿指生命活动未能维持稳态、疾病发展可能影响预后、需要紧急救治或高度监护的新生儿、婴儿和儿童。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规范操作流程、完善服务标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全员普及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确保医护人员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

第六条高危儿入院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医学伦理,确保医疗过程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儿患者家属的沟通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理解病情、配合治疗、保持合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危儿入院管理档案,保存患者的诊疗信息、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高危儿入院的判定和接诊第九条对于高危儿入院的判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生理指标、病史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患者家属做出说明。

第十条患者家属应当如实提供患者的病史、既往史等信息,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诊疗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儿入院患者提供符合其病情的相应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二条高危儿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后,应当及时接受医护人员的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高危儿入院急救体系,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

第三章高危儿治疗和护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儿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定期对患者进行复查和随访。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高危儿护理团队,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得到全方位、细致的照料。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儿患者提供适宜的营养支持,并根据患者的生长发育情况及时调整饮食方案。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儿家属的心理支持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应对患者病情变化、减轻焦虑和压力。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一、引言高危儿是指出生后存在或出现某种影响儿童身体或发展的因素的儿童。

这类儿童常常需要特殊的管理和关照,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和发展。

为了保障高危儿的权益和健康发展,建立一套科学的高危儿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背景高危儿管理制度旨在为高危儿的教育、医疗和康复提供全面指导,并确保高危儿的权益得到保护。

与普通儿童相比,高危儿需要更多的照顾和支持,他们可能患有先天性疾病、发育迟缓、行为问题等。

因此,建立高危儿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这些儿童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高危儿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

所有管理制度都应以确保高危儿的安全为首要任务,防止任何可能导致伤害或意外发生的因素。

2. 个性化关怀:每个高危儿的情况都是独特的,所以管理制度应当根据每个儿童的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关怀。

这涉及到儿童的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

3. 联合治理:高危儿的管理应当是一个多学科的合作过程,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应当共同制定和执行管理措施。

四、管理内容1. 医疗管理:高危儿需要定期进行体检和医疗观察,以及及时治疗和康复。

医疗管理涉及到高危儿的疾病防治、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2. 教育管理:高危儿需要接受专门的教育,以满足其特殊需求。

教育管理包括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提供适当的学习资源和辅助工具,以及配备专业的教育人员。

3. 康复管理:高危儿的康复是重要的一环。

通过康复管理,可以帮助高危儿恢复或提高其生活功能,包括运动、语言、认知等方面的康复。

4. 心理支持:高危儿常常面临身体或发展上的困难,需要心理上的支持和关怀。

心理支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心理疏导活动等。

五、管理流程1. 评估和筛查:对高危儿进行评估和筛查,以确定其需要哪些管理措施。

2. 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每个高危儿的个性化管理计划,明确需要的医疗、教育和康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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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童保健管理要求
为认真做好高危儿童管理工作,使具有不同因素的高危儿童得到不同的医疗保健服务,以降低婴儿脑性瘫痪、智力低下、癫痫和感知觉障碍发生率及营养性疾病等常见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一、高危儿童管理对象
(一)高危新生儿:高危新生儿是指在胎儿期和新生儿期及其后的发育期中存在着对婴幼儿身心发育的危险因素的活产儿称为高危
新生儿。

高危因素包括:
1、染色体畸形、各种先天性疾患;
2、早产(胎龄﹤37周)、过期产儿(胎龄﹥42周);
3、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2500克),巨大(出生体重>4000克);
4、宫内、产时或产后发生过窒息,Apgar评分﹤7分;
5、黄疸过深或黄染15天不退及因黄疸住院治疗;
6、新生儿期曾患有中、重度感染性疾病;
7、生母患有代谢性疾病、传染病、性病及各种中、重度妊娠合并症;
8、生母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自然流产﹥2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及脑瘫儿、不孕症、或分娩年龄初产﹥35岁,经产﹥40岁;
9、生母孕早期患有病毒感染,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放射线、可疑致畸物质及职业毒物,吸毒、酗酒等不良习惯;
10、剖宫产。

(二)体弱儿:
1、满月增磅小于600克
2、中重度营养不良;
3、贫血;
4、活动期佝偻病;
5、先天性心脏病及先天性代谢疾病;
6、先天性听力损害。

(三)单纯性肥胖儿:超过按身长体重所测标准体重20%,分为轻度、中度、重度肥胖。

二、高危儿童保健管理流程
(一)筛查与评估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在新生儿满月登记建立7岁以
下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及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新生儿可疑脑损伤筛查、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评估,以早期发现高危儿童。

(二)转诊要求:
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新生儿初次体检时发现的高危新生儿、儿童定期体检时发现的体弱儿及肥胖儿进行登记,并认真告知家长,填写“高危儿童转诊报告单”转至县妇幼保健院儿保门诊作进一步检查和评估。

2、县妇幼保健所儿童保健门诊对基层转诊的高危儿童进行检查、评估和诊断,健康儿童及转回原体检单位,健康儿童进入常规系统管理,轻症高危儿童由原单位按高危儿童管理要求进行收案管理。

重症高危儿童收案管理,并根据各个高危儿童的具体情况,按照诊疗常规,
制定治疗方案,进行定期随访和管理,对疑难高危儿童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高危儿童恢复健康或疾病治愈后给予结案,转回原体检单位,并转入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三、工作要求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豁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认真开展儿童定期体检及系统管理服务,按高危儿童筛查及转诊要求,做好高危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高危新生儿筛查率100%,转诊率90%,体弱儿检出率8%,按要求转诊率100%。

县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专科建设,开设先天性心脏病、中重度贫血、内分泌等专科门诊,为下级医疗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撑,为高危儿童提供治疗服务。

各级医疗保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卫生厅《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及要求,加强机构建设,配备与之服务功能相对应的科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完善高危儿童保健管理网络,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儿童保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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