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沉降观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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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方案
一、编制依据
1)《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 J1147-2011;
2)《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J962-2009;
3)《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
4)《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 J961-2009;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兰州-乌鲁木齐第二双线LX-LZSN-1标段路基工程。
三、测量依据
1、设计图纸;
2、设计院交桩成果;
3、铁一院已评估的CPI、CPII复测成果及加密点测量成果。
四、观测目的和范围
1、观测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按预期目标顺利进行,必须对路基进行沉降观测,以便充分了解路基的沉降值,沉降变化趋势和稳定情况,从而控制软土填土速率。
在实际填筑中应严密监视各种埋设仪器的观测指标,及时进行综合分析而定。
根据沉降量资料分析确定规定日期后沉降是否满足要求。
2、观测范围
DK3+100~DK4+602.16,DK5+701.8~DK6+033.83,DK10+685.83~DK10+875.36段路基。
五、沉降观测网
本项目的沉降观测网可采用全线统一的二等水准网,精度按二等水准测量精度控制,高程采用施工高程控制网系统。
沉降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沉降观测点。
我们以设计院交桩并经过复测合格的CPI、CPII、二等水准点以及按二等水准加密的加密点作为基准点。
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
使用时应做稳定性检查与检验,并应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位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
基准点应做好保护工作,一年定期复测一次。
如发现丢桩或桩位有移动现象,应尽快恢复和补测。
沉降观测等级及精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六、沉降观测
1.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2.每次沉降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的图形或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3)固定观测人员
(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3.沉降观测点的精度要求:
4.沉降观测时要做好记录,字迹要清楚明了。
记录应注明观测时的气象和荷载变化情况以及观测、记录、扶尺等人员的签字。
5、根据观测数据,推算观测点标高,可以计算观测点每次沉降量以及累积沉降量的大小。
七.路基沉降观测布置
1.观测断面的设置原则
路基观测断面设置在路堤全部段落范围内及需要进行堆载预压的浅路堑段落。
施工过程中应对路基沉降进行系统的观测与分析,观测断面沿线路方向平均间距不大于50m,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段和过渡段应适当加密。
在路桥过渡范围内需要设置不少于2处观测断面对过渡段路堤进行沉降观测。
2.观测设施的布置原则
一般地段于路堤两侧坡脚外0.5m处及电缆槽内侧各设置一处C15混凝土沉降观测桩、于路堤中心处设置一处组合沉降板进行沉降观测;在采用堆载预压措施的路堑段落路基两侧路肩电缆槽内侧各设置一处C15混凝土沉降观测桩、线路中心处设置一处沉降板进行沉降观测。
观测桩露出地表或基床约10cm,其埋设应能牢固可靠。
3.沉降观测要求
(1)路基沉降观测的频率应不低于下表要求:
(2)沉降水准测量的重复精度不低于±1mm,读数取至0.1mm;剖面沉降观测的重复精度不低于±4mm/30m。
(3)沉降观测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测量结果。
(4)根据沉降观测结果绘制沉降-时间曲线图。
如下图所示:
沉降与时间关系曲线
4.沉
降预测方法
路基沉降预测应采用曲线回归法,并符合以下规定:
(1)根据实际观测数据做多种曲线回归分析,曲线回归的相关系数不应低于0.92.
(2)沉降预测的可靠性应经过验证,间隔3~6个月的两次预测的偏差不应大于8mm。
(3)轨道铺设前最终完成的沉降预测应符合其预测准确性的基本要求,即从路基填筑完成或堆载预压以后沉降和沉降预测的时间t应符合S(t)/s(t=∞)≥75%
S(t)—评估时实际发生的沉降。
S(t=∞)—预测总沉降。
5.根据沉降观测结果按照上述公式推算出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当推算出的工后沉降满足设计要求时方可卸载,进行铺设无砟轨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