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岗位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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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 保安员制度
(1)严格遵照制度,负责所属岗位有关保卫工作。
(2)遵照规定按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3)在工厂当值时,严格遵照人员及货物出入门制度,并做好核实、登记事宜。
(4)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记录上报班长。
(5)维持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安全。禁止乱摆、乱倒垃圾、破坏绿化设施等行为。
二、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在警容镜前整理好仪容。
2. 站姿正确(跨立式,两脚略与肩同宽),坐姿端正。
3. 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 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敬礼并使用礼貌用语。
2. 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 在工作岗位上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
4. 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三、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 车辆出入管理
车辆因事需进入工厂,须于门卫处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事由、车牌号码后方可进入码头。
2. 人员出入管理
(1)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卡,方可出入工厂。
(2)其他外来人员因事需出入工厂,须持临时出入卡出入工厂并登记出入时间、事由。
3. 巡查制度
(1)白天
由值班监督员负责巡查、监督工厂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2)夜间
除做好日间的工作外,值班班长带领值班保安一人,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 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保安员职责
1、执行巡逻、门卫、押运等保安服务任务。
2、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规定装备、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仪容严整,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勤巡逻、勤观察,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护卫点内的一切设施、财物等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设置,掌握各种来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对发生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7、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8、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9、执勤期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岗,不漏岗。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安员权限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分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客户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
4、对出入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客户单位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5、按照合同规定对客户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客户制定有关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7、对客户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协助客户做好“四防(盗窃、哄抢、破坏、事故)”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协助客户及时整改,但不得对客户单位员工的生产,生活实施监视。
8、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部门处理。
9、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结其处罚的权力。
10、对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保安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保安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罚款或没收财物;
4、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
5、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6、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7、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
8、其它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交接班制度
1、为使岗位值班交接程序规范,保证交接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2、按时交接班,严禁迟到早退,接班保安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前,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3、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4、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时发生的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5、当班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要协助完成。
6、接班人员应注意检查岗位范围内的物品、设施、器械、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7、当班人员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本和装备及其他物品,接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8 、交接班时应列队进行并互敬军礼。
9 、交班人员负责打扫值班场地的卫生。
10、凡违反本制度按奖惩实施细则处理。
门卫制度
1 门卫的任务
1.1 对出入的人员实行严格的验证,并依据客户单位有关的会客制度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对进出人员把好“进门关”,其关键是凭有效证件出入,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职工出入凭工作证(或证章、厂微、校徽)等统一制发的出入证,住在单位内部的家属出入凭家属证件,临时工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