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项目部钦州市一江两岸滨河西路(三马路~金海湾大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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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城中南社区种子公司小区
71.72
71.72
(三十六)
钦南区尖山街道办事处职工宿舍小区
58.68
58.68
(三十七)
城中南社区市糖烟公司2号宿舍区
30.04
30.04
(三十八)
城中南社区市农垦宿舍区
26.41
26.41
(三十九)
城中南社区钦州市环保局宿舍区
52.45
52.45
(四十)
新兴片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区
8
工程保险费
7.51
7.51
9
检验试验费
15.02
15.02
1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0.00
0.00

基本预备费
135.53
135.53

建设总投资
2846.11
28.39
28.39
(二十四)
向阳社区家电厂宿舍
91.66
91.66
(二十五)
向阳社区旧妇幼保健院宿舍
51.83
51.83
(二十六)
向阳社区林业局宿舍
84.88
84.88
(二十七)
向阳社区外事侨务宿舍
23.10
23.10
(二十八)
向阳社区市第一幼儿园宿舍
39.79
39.79
(二十九)
向阳社区市工商局(新兴街8号)宿舍
20.42
(九)
钦南区南珠街道片区大蛇综合加工厂宿舍
34.15
34.15
(十)
钦南区南珠街道片区沙江小区宿舍
191.06
191.06
(T——)
钦南区南珠街道片区仙鹤二巷居民区
42.73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23•【字号】钦政办规〔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钦政办规〔201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3日钦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使用下列资金的投资建设项目:(一)各级财政预算资金;(二)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三)事业单位的国有资金;(四)使用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五)政府为建设重点基础设施、社会公共工程而接受使用的社会资金;(六)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办法所述的工程造价主要指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由市财政、审计部门,以及市住建、市政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等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钦政办〔2018〕44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钦政办〔2018〕44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钦政办〔2018〕44号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5日2018年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计划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一)2018年亟需推进项目1. 规划编制项目(1)控制性详细规划。

重点推进滨海新城控规修改、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含旧城区改造策略研究),推进一批钦州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控规全覆盖。

安排项目11项,年度计划投资2319万元。

(2)专项规划编制。

重点推进主城区水环境整治规划、东西干渠绿化美化规划及宜居城市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安排项目10项,年度计划投资600万元。

(3)城市设计。

重点开展城市总体、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及金海湾西大街两侧等区域的城市设计工作。

安排项目4项,年度计划投资688万元。

(4)规划研究。

重点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城市道路畅通工程规划研究等工作。

安排项目3项,年度计划投资241万元。

2. 城建信息系统项目重点推进钦州市民卡加载公共自行车系统工程、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系统建设。

安排项目9项,年度计划投资806万元。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钦政办〔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6〕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1日钦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及其他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居民装饰装修房屋时所产生的余土、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是指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包括需要受纳建筑垃圾的回填基坑、洼地的建设工地、规划开发用地及其他需要填埋建筑垃圾的场地。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并纳入全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二)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三)负责规划建设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中转站;(四)研究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五)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处置的日常工作。

钦州十个亿投入城镇化主战场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更完善

钦州十个亿投入城镇化主战场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更完善

三桥 段)也 以刘永福 广场 段建 设为 先行 , 好 了道 路和 绿化建 设工 作 。 做
在 “ 江 两 岸 ” 发 建设 的基 础 上 , 一 开
7 .6 。通 过加 快城 市基 础设施 建 58% 设 ,使 中心城 区 的城 市综 合功 能不 断完 善,城市 投资环 境和 生活环 境
加 强市政 公用设 施建 设 ,进一
污 水 处 理 厂 累 计 完 成 投 资 总 额 为 1 7 6 2万元 , 活垃圾无 害化 处理 32 . 生 场累计 完 成投 资 6 5 5 0万元 , 个 项 两 目均 已投入 使用 。同时 , 还加大 力度 抓好城 市绿 化建 设,去 年共 完成 绿 化 建设 投 资 3 4 0 8万元 , 增 绿地面 新 积 2. 8 6万平 方米 , 比去 年 同期 增 长 6 8 。从 而使 中心城 区的绿化 覆盖 1% 率 达 3 .% 绿地 率达 2 .5 , o2 , 18 % 人均 公 共绿 地面积 达 7 1 方米 。城市 .平 亮 化 工作也得 到较 快 发展,新 建设
以 “ 一江两 岸 ”开发建 设为 轴 Biblioteka 心, 打造城 市精 品工程
2 0 , 一江两 岸”建设工 程 0 7年 “
海渔 村 区域 、旧南 北 区政 府 区域等
旧城改造 项 目。同时, 一批 房地产项
火 车 西站 ) 西环 城 路 ( 、 火车 西站 至
钦州 湾大道) 等的前期 工作 。 市路 城
宝路 、 马路 西段至 沙井 大道 、 五 斯壮 房地 产配套 道路 、城西 住宅 区排水 清淤及 改造 、 建设 路 排水 、 明珠 三街 排 水 以及钦 州湾大 道 、 子材 西大街 、 文峰路 等主要 街道 两旁 的小街 小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桂发改交通〔2022〕910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广西永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PPP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完善我区高速公路网络,带动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同意建设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

二、项目代码:2020-450000-48-02-063181。

三、路线走向和建设规模。

路线起于柳州市融安县泗顶镇山贝村拉正屯北侧,与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及融安经永福至阳朔公路相接,总体走向自北向南,途经桂林市永福县三皇镇,柳州市融安县桥板乡、鹿寨县平山镇、柳城县东泉镇、柳北区沙塘镇,通过沙塘枢纽互通式立交与G78汕头至昆明高速公路连接,终于柳州市长塘镇北岸村附近,设置平面交叉与地方道路连接。

四、项目主线全长约79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桥板互通式立交段、平山互通式立交至沙塘枢纽互通式立交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板互通式立交至平山互通式立交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沙塘枢纽立交至终点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全线设置万安、桥板、平山、平山南、东泉北、走马、沙塘7处互通式立交,其中万安、沙塘2处为本项目建设的枢纽互通式立交,平山南、东泉北为被交公路建设的枢纽互通式立交。

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

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

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11•【字号】钦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5月16日市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谭丕创2018年6月11日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行为,维护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保证城市道路质量,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的挖掘、修复活动。

本办法所称挖掘城市道路,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因工程建设以及其他需要破除路面、地下顶进作业等影响城市道路功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开放式公共用地、开放式小区住宅道路、绿化带、广场、各类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钦州市中心城区是指钦州市总体规划中的主城区、滨海新城区、钦州港区规划范围(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除外)。

第三条城市道路的挖掘修复实行谁挖掘、谁负责修复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主城区、滨海新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监督管理。

钦州港区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监督管理。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相关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相关建设项目规划的行政审批工作。

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各类违法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交通、环保、财政、物价、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相关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1650钦州滨海新城龙海路工程(一标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审核: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滨海新城龙海路工程项目监理处目录一、编制依据 (3)二、细则编制的目的: (3)三、本细则实施的范围: (3)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3)五、监理工作流程: (5)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七、监理工作要点 (9)八、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0)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6.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二、细则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本细则实施的范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1.基坑支护工程:开挖深度有超过3m(含3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监理;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全权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3.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程序由企业相关部门审核、专家进行论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进行监测监控的,建议委托第三方实施;5.项目监理部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6.施工单位在专项方案实施前,由编制人员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实施见证;7.施工单位应上报应急预案,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应急演习预案进行完善和改进;8.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和旁站,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由建设单位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9.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危险性较大的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环节进行巡查,签发整改通知书,直至下发停工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桂水规范〔2023〕7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行为,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经2023年第三十九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12月29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行为,强化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广西区内从事重大水利工程、水库(水闸)工程(含新建、改扩建、除险加固)、主要支流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建设活动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等参建单位,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实行分级监管。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负责自治区本级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的监督管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开展监督检查。

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各参建单位应成立满足现场管理需要的现场机构:(一)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设置现场管理机构。

其中:大型水利工程和新建中型拦河蓄水工程应在现场设置项目部,并派驻具有一定组织协调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进驻实施现场管理;其他中小型水利工程视实际现场情况配备必要人员实施现场管理。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发文字号】钦政办[2015]70号【发布部门】钦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07【实施日期】2015.07.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钦政办〔2015〕70号)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7日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了推进钦州市旧城区更新改造、进一步优化“一江两岸”整体环境,解决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问题,建设和谐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钦州市城市规划,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城市形象为规划目标,满足群众最基本居住权,在深入调查研究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需求并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可控可管的规划管理意见。

第三条制定原则(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为指导,力求保证美丽江岸的整体建设。

(二)以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力争最大程度解决群众住房建设问题。

(三)因地制宜。

根据旧城区及“一江两岸”各类用地、各个区域不同的建成环境、建设需求与规划要求,分别制定适宜各分区的管理政策。

第四条本意见的钦州市旧城区(以下称“旧城区”)是指南珠西大街、西干渠、滨江南路围合的区域,面积约213公顷。

“一江两岸”区域包括钦江东岸和西岸区域,面积约985公顷。

第五条旧城区及“一江两岸”区域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分区管理。

第二章建设管理分区第六条旧城区及“一江两岸”分为适宜建设区、过渡建设区和严格控制区进行管理。

钦州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

钦州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

钦州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无论是国家相关部门还是企业领导都对工程质量相当关注,我国各地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也制定了工程购买材料的选择以及验收等标准。

由于各地的基本民情不同,且各个工程的实际情况由很大差异,所以不同地方的工程质量要求是不一样的。

今天律师365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钦州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方案。

无论是国家相关部门还是企业领导都对工程质量相当关注,我国各地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也制定了工程购买材料的选择以及验收等标准。

由于各地的基本民情不同,且各个工程的实际情况由很大差异,所以不同地方的工程质量要求是不一样的。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钦州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方案。

▲钦州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

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淡水湾)施工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淡水湾)施工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淡水
湾)施工
摘要: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规划
三、项目进展
四、项目意义
正文: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淡水湾) 施工是我国在自贸区建设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

该项目位于广西钦州港片区,总占地面积约3.8 平方公里,总投资约80 亿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五年。

该项目旨在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成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的重要支撑。

项目规划包括住宅、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建成后将提供约3000 套住宅,可容纳约1 万人居住。

同时,项目还将建设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在环境建设方面,项目将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打造一个绿色生态的宜居环境。

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大部分,预计明年年中可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届时,该项目将成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的一张新名片,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来看,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淡水湾)
施工是对我国自贸区建设模式的一次创新尝试,将为其他自贸区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钦政办〔2016〕122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钦政办〔2016〕122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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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
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钦政办〔2016〕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6年6月3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钦州市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钦政办〔2016〕51号)下达了全市2016年580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在各县区各部门及项目业主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但部分项目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开工或难以推进。

同时,经过招商引资,有部分新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并实现了开工建设。

根据2016年第四季度投资和“两个年”活动推进工作会议及重大项目动态管理要求,为把各级各部门更多精力集中到能开工、有进度、形成投资量的项目建设上来,全力冲刺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钦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表》印发给你们,请按项目新的工作计划抓紧实施,确保年度项目投资任务顺利完成。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结束——。

【工程文档】-钦州市一江两岸滨河西路(三马路~金海湾大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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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一江两岸滨河西路(三马路~金海湾大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监理单位:广西都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06年11月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与适用规范三、路基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理3.1路基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及程序3.2路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路基工序监理程序3.3路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3.4路基填方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要点3.5结构物回填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要点3.6路基整修监理要点3.7道路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施工)3.8排水及小型构造物质量监理要点四、路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表4.1路线放样质量监理汇总表4.2路基填方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表4.3路基压实质量监理汇总表4.4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监理汇总表4.5填方路基质量监理汇总表4.6土方路基允许偏差4.7 路基质量监理汇总表五、路面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六、路面基层质量监理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工程质量监理七、路面面层质量监理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监理八、测量工作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钦州市一江两岸滨河西路(三马路~金海湾大街)工程2、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市内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滨河东路是钦州市“一江两岸”规划区中一条南北走向的支路,与钦江防洪堤相结合,为主要的景观带道路,路线布设计按照城市规划进行,路线起点K0+000位于金海湾西大街与三桥立交处,终点K0+915.095位于三马路并与之平交。

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本次设计路基宽度32米,路线全长915.095米。

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Ⅱ级,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采用BZZ-100标准轴载,设计年限为15年。

4、建设投资:施工中标价为930万元;5、建设单位:钦州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设计单位:广西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7、施工单位:南宁市华园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8、工期:60天;9、工程结构特点:15cm石灰土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稳定土上基层,24cm水泥混凝土路层;10、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水利施工监理大纲

水利施工监理大纲

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三、监理目标四、监理内容五、监理工作依据六、项目监理机构七、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工作程序八、监理工作制度九、本工程技术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应对策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及配置计划十一、质量保修期监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城区涪江上段防洪护岸工程(赵家渡河)施工监理(二标段)2、建设地点:xxxx城区涪江右岸沙湾河出口至涪江三桥段。

3、建设单位:重庆市xxxx有限公司.4、工程总投资:3900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6、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355。

46m,新建堤防护岸工程总长1919.00m。

7、监理期限:15个月。

二、监理范围: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二标段堤1+551.690—堤2+355。

460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三、监理目标本工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为:1、投资控制目标:(1)控制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之内;(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给工程造成额外费用;(3)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

2、进度控制目标:建设期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监理内容本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按招标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施工监理工作;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招标人批准后,负责向承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书;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5、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督促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组织实施;6、协助招标人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7、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8、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监理人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招标人批准后支付;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11、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审查承包人编制预控措施并监督承包人按其实施;12、与招标人现场代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3、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协助招标人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报招标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监理例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重大工业项目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重大工业项目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重大工业项目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钦政办[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重大工业项目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2〕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重大工业项目预评估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四日钦州市重大工业项目预评估暂行办法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项目招商引资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引进投入产出高、对地方贡献大的项目,决定对拟在钦州市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进行预评估。

为做好预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预评估的项目对拟落户钦州市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项目有选择的进行预评估:(一)总投资10亿元以上(含)的项目。

(二)用地面积超过500亩。

(三)年综合能耗在2万吨标煤及以上、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在200吨及以上、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在100吨及以上、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在150吨及以上、氨氮年排放量在10吨及以上的项目。

(四)有必要进行预评估的其他项目。

二、预评估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对项目的投资、产值、税收、用地、就业、能耗、环境影响、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预评估操作方式(一)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国土、环保、财政、税务、住建、工信等部门,根据业主提供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和行业规范,参考其他地方已建成的同类项目,结合评估内容进行比较,提出投资、产值、税收、用地、就业、能耗、环境影响、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评估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二)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技术、经济方面复杂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委托专家或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市发改委牵头会同上述有关部门对评估意见进行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钦政办〔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0〕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0日钦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促投资稳增长上的支撑作用,确保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扭住重点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奋力谱写新时代钦州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0年共组织实施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452个(不含房地产项目),总投资31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6亿元(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33个、年度计划投资56亿元,续建项目222个、年度计划投资200亿元,计划竣工项目97个、年度计划投资110亿元),确保20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联动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重点项目推进领导机制。

市级层面建立市长负总责、各分管副市长带头抓归口领域重点项目推进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牵头抓总,负责制订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及建设项目责任表,明确每个项目开竣工时间、年度投资计划、建设任务和责任部门,聚焦项目策划、管理、推进、考核等环节;市有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抓好本行业、本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调度推进,以及项目审批涉及本系统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注浆施工方案

注浆施工方案

钦州市大榄坪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过铁路段铁路框架涵地基注浆加固工程施工方案第一部分工程概况一、编制依据:1.1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劳动定额及相关施工。

1.2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地质勘察资料。

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1。

4《市政排水灌渠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3-2008;1。

5《市政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和验收规程》GBJ08—221—96;1.6《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验收规程》GBJ08—220-96;1.7《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1。

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1.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1。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1。

1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1。

12《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1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

1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1.15《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

1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8—2011;1。

1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

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

1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

2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二、工程概况:本项目属于钦州港大榄坪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因污水管网在W141、W142段,需采用顶管施工工艺穿越大榄坪铁路。

顶管采用顶进φ1350mm的混凝土专用顶管,共计55米.根据桂海铁基函【2015】26号要求该管道在铁路框架桥翼墙外侧,水管外径距离翼墙外缘水平距离2m处路基段下穿铁路,但由于该段铁路均是先吹填砂再填筑路基修建的,顶进的管道位于吹填砂层中,而砂层含丰富的海水,(水位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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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一江两岸滨河西路(三马路~金海湾大街)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监理单位:广西都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6年11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与适用规范
三、路基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理
3.1路基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及程序
3.2路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路基工序监理程序
3.3路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
3.4路基填方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3.5结构物回填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3.6路基整修监理要点
3.7道路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施工)
3.8排水及小型构造物质量监理要点
四、路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表
4.1路线放样质量监理汇总表
4.2路基填方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表
4.3路基压实质量监理汇总表
4.4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监理汇总表
4.5填方路基质量监理汇总表
4.6土方路基允许偏差
4.7 路基质量监理汇总表
五、路面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
六、路面基层质量监理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工程质量监理
七、路面面层质量监理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监理
八、测量工作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钦州市一江两岸滨河西路(三马路~金海湾大街)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市内
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滨河东路是钦州市“一江两岸”规划区中一条南北走向的支路,与钦江防洪堤相结合,为主要的景观带道路,路线布设计按照城市规划进行,路线起点K0+000位于金海湾西大街与三桥立交处,终点K0+915.095位于三马路并与之平交。

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本次设计路基宽度32米,路线全长915.095米。

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Ⅱ级,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采用BZZ-100标准轴载,设计年限为15年。

4、建设投资:施工中标价为930万元;
5、建设单位:钦州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设计单位:广西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7、施工单位:南宁市华园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8、工期:60天;
9、工程结构特点:15cm石灰土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稳定土上基层,24cm水泥混凝土路层;
10、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监理依据与适用规范
1、《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2、《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
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6、《公路路基路面测试规程》JTJ 059—95;
7、《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8、《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9、《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0、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11、业主、监理、设计。

施工等相关各方就有关质量问题所做出的会议纪要。

文件、电函、指令等。

三、路基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理
3.1路基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及程序
路基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道路的主体,又是路面的基础,是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造物。

路基需要承受由路面传递来的荷载,同时,路基又是保证路面强度和稳定性的基础。

因此,路基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必须密实、均匀、稳定,能够为路面提供坚实可靠
的基础。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工程不仅工程量大,而且投资巨大,路基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路面的使用质量和使用效果。

因此,保证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公路工程施工的关键。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细致地进行监督和检验,使之达到设计要求,努力创建优良工程。

其施工过程的监理程序如下:
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图一)
1.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流程
3.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机具、试验设备、材料的到位
情况
4.检验施工放样符合开工条件,
开批准施工单位
工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分项工程开工
前 1.交换施工、监理人员的名单、岗位分工报告
的 2.施工单位汇报开工准备情况
准 3.监理交底明确技术要求、监理工作程序等


理 1.施工实施方案的确定
2.复核土工试验
3.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率测定
4.检查土源准备情况
试验 1.机具组合的确定试验路段合格,批准
路段 2.最佳施工长度的确定施工单位正式开工
监理 3.松铺厚度的确定
4.压实度的检查
1.检查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压实的情况诼层、诼段检查合格后,施工
2.检查松铺厚度、土料质量、清除土料杂质的情况签认计量,并进入下道阶段
3.诼层、诼段按规定的频率检查压实度工序的施工
监理 4.定期检查路基几何尺寸
工程验收合格后,签认计量验收 1.检查施工单位的恢复放样资料汇总归档
监理 2.路基整修
3.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图二)
3.2路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
路线测量放样,是按设计图纸在施工承包合同正式生效后进行的。

路线放样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设计单位交给的导线桩、水准点、设计的逐桩座标资料以及其他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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