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营销技能大赛竞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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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营销”竞赛项目文件

“汽车营销”赛项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汽车营销

二、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探索专业市场营销教学模式,锻炼我院学生专业综合技能,特别是综合销售技能,展示学生专业技能风采,营造良好的专业实践学习氛围,选拔新人。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星期一上午)

下午1:00—4:30(星期一下午) (比赛时间根据天气状况可能有所变化)

竞赛地点:学院砺能楼4下北面

四、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按班级自由组队参加,原则上每班2至4组,每支参赛队由2名参赛选手组成。2名参赛选手分为选手A和选手B(参赛队自定)。组队后,由市场营销教研室尊重师生志愿安排指导教师。每支参赛队安排1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队不得超过4个。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中每班较好的队作为种子队直接进入决赛。

(二)竞赛内容

本赛项包括风采展示、汽车销售综合技能、回答提问三个部分组成。风采展示的内容由参赛队自由选择。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要求选手A在仿真模拟场景中根据汽车销售流程进行销售演练和展示。仿真模拟场景中,工作人员扮演不同类型、背景的顾客,要求选手A根据顾客需求展示销售技能。选手B回答两个问题,抽一题,评委现场提问一题。要求选手在掌握一定的汽车知识,具有较好的

营销学、推销学素养的前提下,融合顾客个性与需求、汽车知识、个人素质和销售技能,沉着应对,完成推销流程,展示出现代汽车营销人的职业技能。为便于评分,也从学生可持续发展发展角度出发,比赛重视考察专业基础技能,如现代推销观念的使用(客户为中心)、正确的商务礼仪、良好的普通话等。

(三)竞赛成果文件

竞赛成果以照片和视频方式上交。

五、竞赛规则

1.本比赛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本专业同班学生组成。每支参赛队一名指导教师指导。一名指导老师指导的队伍最多不超过4支。

2.本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部分。每班预赛中较好的一支队伍作为种子队直接进入决赛。预赛中的分数不计入决赛总分。

3.本比赛要求在真实场景下进行汽车销售全过程演练和展示。比赛分风采展示、汽车销售综合技能、回答评委提问三部分进行。每队两名选手同时上场,依次做自我介绍,进行风采展示。然后选手A通过听取话外音了解销售情境,根据情境设置,在客户扮演者的配合下完成汽车销售业务。此时选手B在指定位就坐,在选手A完成销售竞赛后由选手B回答专家提问。回答结束后,应以“回答完毕”示意评委继续提问或结束比赛。风采展示2分钟。汽车销售综合技能6分钟,答辩2分钟。

4.风采展示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才艺展示,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只要积极向上、大方得体均可。汽车销售综合技能部分,比赛的赛点是商务礼仪规范、汽车销售流程、车辆介绍规范、销售沟通技巧。重视考察专业基础技能,如现代推销观念的使用(客户为中心)、正确的商务礼仪、良好的普通话等。

5.参赛队的出场顺序由抽小球的方式公平确定。参赛中不得讲出班级、姓名,指导教师。否则作违规处理,取消资格。

6.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指导老师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六、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

1.成绩评定由赛项裁判组负责。

2.每支参赛队满分为一百分。其中A选手为80分,B选手为20分。每队两

名选手得分相加为该评委给出的代表队成绩。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分相加后算平均分,为该队的最终成绩。

3.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参考国赛标准,避免主观评分和兼顾学生可持续发展,评分细则以项目明晰、可量化、考察专业基础技能为主。

4.比赛成绩公开。裁判实行回避制度。

(二)奖项设定

按照团体奖设置奖项,一等奖为总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纪检仲裁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指导老师签名。

3.纪检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 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纪检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纪检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汽车营销”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比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

2.参赛队自定名称和口号。要求简约大方,催人奋进。

3.参赛队组成:参赛选手为市场营销专业151、152、153、154、143、144各班学生。每支参赛队由2名同班学生组成。性别不限。

4.在每个班招募一名志愿者,兼任本班通讯员。负责赛务准备、实施和沟通等工作。每班参赛队由通讯员负责与大赛组织机构联络。

5.每支参赛队由市场营销教师室根据师生志愿安排一名指导教师。

6.参赛队正式报名后,参赛选手、指导教师不得更换,不得无故弃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本比赛涉及的知识专业性较强、流程技术难度较高,操作灵活度很高,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短时间难以掌握,指导教师应经常指导学生比赛以便取得良好训练效果,避免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

2.指导教师不得在比赛现场进行指导。

三、竞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比赛中不得穿着有本班标识的服装,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班级和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竞赛规程,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参与比赛,避免不必要失误。参赛选手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不得干扰其他参赛队的展示。

5.各参赛队选手A、选手B姓名需提前确定,并在领队抽取参赛队编号时提交,A、B选手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6.竞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演练,不得拖延竞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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