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8年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测算明细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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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清单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全套贵州

2008清单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全套贵州

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

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
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
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
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构造柱与强提嵌接部分。

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构造柱与强提
嵌接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柱高:@@1.有梁板的10402001
矩形柱
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
m3
、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
风板
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10606004
钢挡风架
t
沿沟
展开面积计算
面积
捣、养护。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对农民及其他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者城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农民及其他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首先,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所有权人的意见,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同时,应当公开透明地公布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偿标准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其次,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类型、土地的利用价值、土地的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土地所有权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同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的补偿方式,如提供其他土地、提供就业机会、提供技能培训等,帮助土地所有权人实现可持续发展。

再次,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应当加强对补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补偿标准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最后,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注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征收的社会效益,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同时,应当注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总之,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项涉及广泛、关系重大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土地所有权人的共同努力,确保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第七条林地补偿费标准:(一)征、占用苗圃地、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6-8倍;(二)征、占用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2-5倍;(三)征、占用宜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1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林木补偿费标准:(一)用材林:1、幼龄林(包括未成林的苗木)为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2、中龄林、近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1倍;成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0.5倍。

木材产值按当地上一年度杉木、松木、杂木各自平均销售价乘以林木蓄积量;(二)特种用途林、防护林为本条第(一)项第2目中龄林、近熟林补偿标准的2倍。

(三)经济林:1、尚无收益的经济林为实际造林、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2、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经济林为当地同类经济林上一年度年产值的2倍;3、收益盛期的经济林为上一年度年产值的4倍。

(四)薪炭林、灌木林本条第(一)项第1目幼龄林的全部投资。

(五)苗圃地苗木为当地同树种上一年度市场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株数总价值的2倍。

(六)竹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竹子产值的2倍。

竹子产值以当地上一年度的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总株数。

(七)零星树木为当地上一年度实际销售价。

(八)其他附着物,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

第九条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征、占用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其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和林木补偿费应高于同类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标准的10倍。

2008年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

2008年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

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标准(一)表1-1注: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2、备注栏中注明的生产设施不另行补偿;3、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4、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补偿费标准(二)表1-2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表2-1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2、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60%予以补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40%予以补偿;3、另行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根据征地面积,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4、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安置补助费标准(二)表2-2青苗补偿费标准(一)表3-1单位:元/亩注:1、林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套种作物从其高类进行青苗补偿。

青苗补偿费标准(二)表3-2单位:元/亩花卉苗木基地的花卉苗木移植费表3-3表4-1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表4-2企业房屋补偿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表4-3房屋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奖励费标准表4-4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一)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二)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三)住宅房屋室外设施和生产用房补偿费标准表5-1企业房屋室内、室外设施补偿费标准表5-2集体设施补偿费标准表5-3单位:元/亩表6 砂石场、预制场、砖场补偿补助费标准表7其他补助费标准。

2008年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

2008年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

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标准(一)表1-11注: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2、备注栏中注明的生产设施不另行补偿;3、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4、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补偿费标准(二)表1-22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表2-1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2、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60%予以补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40%予以补偿;3、另行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根据征地面积,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4、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3安置补助费标准(二)表2-24青苗补偿费标准(一)表3-1单位:元/亩注:1、林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套种作物从其高类进行青苗补偿。

5青苗补偿费标准(二)表3-2单位:元/亩6花卉苗木基地的花卉苗木移植费表3-37表4-1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89表4-2企业房屋补偿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10表4-3房屋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奖励费标准11表4-4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一)12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二)住宅房屋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术要求(三)1314住宅房屋室外设施和生产用房补偿费标准表5-1企业房屋室内、室外设施补偿费标准表5-215集体设施补偿费标准表5-3单位:元/亩16表6 砂石场、预制场、砖场补偿补助费标准17表7其他补助费标准18。

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

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

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在中国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地征用和赔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贵州作为一个资源丰富的省份,土地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那么,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当按照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土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贵州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省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土地征收和补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其次,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绿化补偿费、迁坟费、过渡期补偿费等。

具体来说,土地补偿费是根据土地的类型、土地利用年限、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

绿化补偿费是指在土地征收后,需要进行绿化的地方,按照绿化的难易程度和成本进行补偿。

迁坟费是指对于需要移坟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补偿。

过渡期补偿费是指在土地征收后,因无法立即安置或者无法立即实行生产经营,需要一定过渡期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再次,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还包括了对于农田的补偿标准。

根据《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被征收的农田,要按照农田的类型、土地的肥力、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对于因土地征收导致的农田流转和承包关系的变化,也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最后,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还涉及到对于农民的安置和就业的补偿。

根据《贵州省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农民,要给予相应的安置补偿和生活补助。

同时,对于因土地征收而失去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民,也要给予相应的就业补偿和培训。

总的来说,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条例进行规定的,旨在保障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土地征收和赔偿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最新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To save money is to make money.(页眉可删)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多少?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

最近几年,贵州省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修建铁路、公路过程中,难免会用的农村的土地。

贵州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物价指数、人均收支情况等,会定期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调整。

那么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了解下。

一、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多少?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16086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每亩5745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按每亩1149元计算,地上附着物据实按标准补偿。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三、征地补偿费用什么时候发?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9•【字号】筑府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筑府发〔2016〕2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

现将《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有关内容,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认真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国有农用地补偿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

(一)关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按程序制定。

(二)关于征地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

与新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公布的还有贵阳市征地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2017年1月1日以后征地社会保障资金一律按照新标准计提。

2008年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

2008年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

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标准(一)表1-1人均耕地面积(亩/人)<0.34≥0.34~<0.47≥0.47~<0.69≥0.69~<1.17≥1.17土地种类类别补偿倍数补偿金额(元)(倍)征地年产值(元/亩)109876备注一20002000018000160001400012000灌溉水田,有沟、渠、坝等。

水田二17001700015300136001190010200望天田、冷浸田、冲尾田。

一50005000045000400003500030000有砖、砼沟、渠、池等;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60%予以补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40%予以补偿。

专业菜地二42004200037800336002940025200只具备上述部分条件。

一34003400030600272002380020400有砖、砼、石沟、渠、护坡及充氧设备。

专业鱼池二29002900026100232002030017400只具备上述部分条件。

旱土一140014000126001120098008400注: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2、备注栏中注明的生产设施不另行补偿;3、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4、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补偿费标准(二)表1-2土地种类补偿标准备注果园、茶园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补偿种植规则、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好。

其他经济林地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80%补偿种植规则、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好。

其他林地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50%补偿人造用材林地、非人造乔木林地、灌木林地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20%补偿水塘、藕池、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补偿水库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60%补偿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按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补偿费标准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表2-1人均耕地面积(亩/人)<0.34≥0.34~<0.38≥0.38~<0.42≥0.42~<0.47≥0.47~<0.53≥0.53~<0.60≥0.60~<0.69≥0.69~<0.81≥0.81~<0.96≥0.96~<1.17≥1.17~<1.5≥1.5土地种类类别补偿倍数(倍)补偿金额(元)征地年产值(元/亩)151413121110987654一200030000280002600024000220002000018000160001400012000100008000水田二17002550023800221002040018700170001530013600119001020085006800一5000750007000065000600005500050000450004000035000300002500020000专业菜地二4200630005880054600504004620042000378003360029400252002100016800一3400510004760044200408003740034000306002720023800204001700013600专业鱼池二2900435004060037700348003190029000261002320020300174001450011600旱土一140021000196001820016800154001400012600112009800840070005600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2、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60%予以补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40%予以补偿;3、另行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根据征地面积,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4、耕地包括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人均耕地面积按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贵州 土地补偿标准

贵州 土地补偿标准

贵州土地补偿标准贵州土地补偿标准。

贵州省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其土地资源丰富,而土地补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土地补偿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贵州省,土地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将对贵州土地补偿标准进行介绍。

首先,贵州省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属建设用地使用权条例》,贵州省制定了相应的土地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贵州省还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其次,贵州省土地补偿标准的核心内容包括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安置补助、搬迁补助等方面。

对于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贵州省根据土地的等级、地段、面积等因素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支付。

同时,对于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农民,贵州省还给予相应的安置补助和搬迁补助,以帮助他们顺利过渡。

再次,贵州省土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是需要严格依法进行的。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土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对于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贵州省也建立了相应的解决机制,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贵州省土地补偿标准的不断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土地补偿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贵州省将继续密切关注土地补偿标准的实施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总之,贵州省土地补偿标准是一个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政府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土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其合理、公正、透明的执行,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贵州省拆迁补偿标准

贵州省拆迁补偿标准

贵州省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拆迁由于涉及到补偿问题,因此时常发生金钱纠葛,以下一些拆迁补偿标准仅供参考,避免动迁纠纷的发生。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房屋拆迁各补偿费种类及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征地统⼀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贵州省位于我国的中部,是我国的⼀个农业⼤省,近年来贵州省在发展⼯业⽅⾯取得了很⼤的成就,进⾏⼯业建设时就需要对⼟地进⾏征收,那么贵州省征地统⼀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就相关的知识进⾏解答。

⼀、贵州省征地统⼀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地补偿费1、征⽤稻⽥、菜地(鱼塘、藕塘)的⼟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10倍。

2、征⽤旱地的⼟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地年产值的6⾄8倍。

3、征⽤其他⼟地的⼟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旱地年产值的2⾄4倍。

⼟地年产值,由县级⼈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民政府审核,报州、市⼈民政府或地区⾏政公署批准。

(⼆)安置补助费1、征⽤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数,按照被征⽤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单位⼈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不得超过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其他⼟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耕地安置补助费的⼀半。

3、征⽤未利⽤⼟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被安置⼈员个⼈或者征得被安置⼈员同意后⽤于⽀付被安置⼈员的保险费⽤。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被征⽤⼟地上有青苗的,按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等,按有关规定或者双⽅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约定不成的,由县级⼈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的⼟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贵阳市土地补偿标准

贵阳市土地补偿标准

贵阳市土地补偿标准
贵阳市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农村土地征收等过程中,对被征收土地
的补偿标准进行规定,以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贵阳市土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金、安置补助费、土地占用补偿金等内容。

首先,土地征收补偿金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土地后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的一定金
额的补偿金。

根据土地使用权、土地评估价值、土地性质等因素,贵阳市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征收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会高于农村耕地的补偿标准,以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和社会效益。

其次,安置补助费是指对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农村居民或城市居民提供的
一定金额的补助费用。

贵阳市根据被征收户的人口数量、家庭状况、搬迁距离等因素,对搬迁补助费进行合理核定,以保障被征收户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求。

最后,土地占用补偿金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等过程中,对
土地所有权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贵阳市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土地评估价值、土地性质等因素,对土地占用补偿金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贵阳市土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土地的实际情况和社会效益,对土地征收补偿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土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008年贵州省征地标准

2008年贵州省征地标准
表F6
区域编号
贵州省2008年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测算明细表
区片价 (元/亩) 征地类型 修正系数 补偿标准 (元/亩)
区域范围 红花岗区:长征镇:沙坝村、坪丰村 、民政村 南关镇:南门村、南岭村 、护城村、长岗村 忠庄镇:忠庄村 、马坎村、幸福村 红花岗区:长征镇:凉水村、新民村 南关镇:镇隆村、南山村 忠庄镇:勤 乐村 红花岗区:长征镇:礼仪村、板山村 、平庄村 南关镇:金华村 红花岗区:长征镇:民主村 赤水市:中街道办事处:城郊村 金华 街道办事处:工矿村 赤水市:中街道办事处:城郊村 文华 街道办事处:望城村 赤水市:金华街道办事处:工矿村、 沙湾村 文华街道办事处:望城村、 严家村 赤水市:文华街道办事处:严家村、 建设村、双龙村 汇川区:高桥镇:鱼芽村、坪山村、 干田村、新桥村、高桥村、新舟村 、河溪村、泥桥村 汇川区:董公寺镇:沿红村 高桥镇: 黄泥村 汇川区:董公寺镇:五星村、建国村 、和平村、交通村 高桥镇:高石村 、十字村 汇川区:董公寺镇:割麻村
12000-12500 12000-12500 12000-125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522101001
60000
耕地
1.0
60000
522101002 522101003 522101004 522102001 522102002 522102003 522102004 522104001 522104002 522104003 522104004
54000 47000 40000 55000 42000 30000 25000 60000 54000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08年土地征收房屋赔偿标准的规定

08年土地征收房屋赔偿标准的规定

08年⼟地征收房屋赔偿标准的规定关于调整我市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相关费⽤标准的通知为进⼀步加强对我市城镇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相关费⽤标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拆迁补助费1,拆除住宅房屋,由拆迁⼈按被拆迁⼈房屋建筑⾯积⽀付搬迁补助费给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属货币补偿或者⼀次性安置的每平⽅付给4元,属于过渡安置的每平⽅付给8元。

2拆除⽣产,经营⽤房,原则上按拆除住宅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执⾏。

但涉及⼯矿企业,商场等搬迁设备⽐较多的,或有⽆法搬迁及⽆法恢复使⽤设备的,可按下列标准执⾏:对于⽆法搬迁及⽆法恢复使⽤设备的,由拆迁⼈按收废弃设备的实际价格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搬迁设备⽐较多的,由拆迁⼈按照拆卸,搬运,安装设备的实际开⽀⽀付搬迁补助费。

以上搬迁补助费,补偿费数额由拆迁当事⼈双⽅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双⽅协商不成的,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如双⽅就共同委托达不成⼀致或⼀⽅拒绝评估的,其中⼀⽅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临时安置拆迁赔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1,拆除住宅房屋,由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安排过渡的,拆迁⼈应按房屋分类评估价格的【千分之六】计付每⽉每平⽅(建筑⾯积)临时补助费给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计算公式为:每⽉每平⽅临时补助费(元/平⽅⽶)=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元/平⽅⽶)×【千分之六】。

但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每平⽅不得低于4元,如按上述公式计算低于4元/平⽅⽶⽀付。

2、拆除⽤于⽣产、营业、办公或仓储等⾮住宅房屋,由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安排过渡的,拆迁⼈应按被拆房屋分类评估的【千分之七】计付每⽉每平⽅⽶(建筑⾯积)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给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计算公式为:每⽉每平⽅⽶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元/平⽅⽶)=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元/平⽅⽶)×【千分之七】。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房屋、树木、水面、水草、林地等各项资产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下面将对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房屋补偿、树木补偿、水面、水草补偿、林地补偿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类型、地段、地类、地块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包括土地征收款、土地补偿款、过渡期补助款等。

房屋补偿标准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包括房屋征收款、搬迁补助款、安置补助款等。

树木、水面、水草、林地等资产的补偿标准也是根据其不同特性和价值进行综合补偿的。

其次,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既要考虑到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补偿标准的合法合理性和公平公正性。

再次,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是需要严格监督和检查的。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违规操作和滥用职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调整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法规的变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保持其与时俱进的特点,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只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推动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研究和执行,为农民谋取更多的利益,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是指政府依法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并将土地用于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行为。

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仅能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土地的最大化价值。

因此,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对于征地补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

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类型、土地肥力、土地利用方式等都存在差异,因此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应当因地制宜,根据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和制定。

其次,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充分尊重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合理、公正的补偿。

在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使用权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其得到合理的收益。

另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最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效益。

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效益,确保征地补偿标准能够充分体现土地资源的价值,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土地的最大化价值。

综上所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定对于征地补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尊重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兼顾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土地利用的效益,确保征地补偿标准能够科学合理地体现土地资源的价值,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土地的最大化价值。

最新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最新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as long as you try very hard, you can achieve anything.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年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其他。

一、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用是如何管理的?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筑府发[2008]4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筑府发[2008]4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筑府发〔2008〕4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和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贵阳市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08年,我市将对落后生产能力和“五小企业”坚决实行淘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各区(市、县)政府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贵阳市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要求,对列入2008年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的16户企业、3户“小造纸”企业、3户黄磷企业及3户水泥企业,在2008年3月31日前淘汰,并将淘汰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市经贸委。

二、请各区(市、县)政府对列入2005年、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应淘汰而尚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在2008年3月31日前淘汰,并将淘汰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市经贸委。

三、请各区(市、县)政府对属地内违规新建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在2008年3月31日前淘汰,并将淘汰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市经贸委。

四、对“五小企业”及其他落后生产能力设备,请各区(市、县)政府按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在2008年5月31日前淘汰,并将淘汰情况于6月10日前报市经贸委。

五、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期对属地内的落后生产能力进行淘汰。

上述规定淘汰时限到期后,市有关部门要对淘汰企业停止供电,并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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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3003 520117001 520117001
白云区:牛场乡 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东北村、 中心村、青龙村、三星村、建成区
53200 48600 48600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0.4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 0.4
21280 48600 19440

社保资金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29500 29500 29500 29500 23800 23800 18500 18500 14200 14200 11000 11000 11000 11000 24800 24800 18800 18800 16800 16800 13300 133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16800 16800 13300
表F6
区域编号 520102001 520102001 520103001 520103001 520103002
贵州省2008年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测算明细表
区片价 (元/亩)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35000 135000 117900 135000 95000 95000 74000 74000 56900 56900 43800 43800 43800 43800 99000 99000 75000 75000 67100 67100 53200 53200 80000 80000 80000 80000 110700 110700 80000 80000 67100 67100 53200 征地类型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耕地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其它地类 耕地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修正系数 1.0 0.4 1.0 0.4 1.0 1.0 1.0 0.4 1.0 0.4 0.4 1.0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补偿标准 (元/亩) 120000 48000 120000 48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48000 135000 54000 47160 135000 95000 38000 74000 29600 56900 22760 43800 17520 43800 17520 99000 39600 75000 30000 67100 26840 53200 21280 80000 32000 80000 32000 110700 44280 80000 32000 67100 26840 53200
区域范围 南明区 云岩区
云岩区:原乌当区部分:金鸭村、金 关村、茶园村、杨惠村、大凹村 520103003 云岩区:原南明区部分:蔡关村 520104001 小河区 520104001 520111000 花溪区:花溪镇 清溪办事处:吉林村 、花溪村 520111000 520111001 花溪区:清溪办事处:除吉林村 花溪 520111001 村外的土地、贵州省溪北办事处、 贵筑办事处 520111002 花溪区:小碧乡、孟关乡 520111002 520111003 花溪区:石板镇、党武乡、青岩镇 520111003 520111004 花溪区:麦坪乡、久安乡、湖潮乡 520111004 520111005 花溪区:黔陶乡、高坡乡 520111005 520111006 花溪区:燕楼乡、马铃乡 520111006 520112001 乌当区:新天办事处、高新办事处 520112001 520112002 乌当区:东风镇、永乐乡 520112002 520112003 乌当区:水田镇 520112003 520112004 乌当区:羊昌镇、新堡乡、新场乡、 百宜乡、下坝乡、偏坡乡 520112004 520112005 乌当区:朱昌镇、金华镇 520112005 520112006 乌当区:野鸭乡:除新寨村外的土地 520112006 520112007 乌当区:野鸭乡:新寨村 520112007 520113001 白云区:建成区、艳山红镇、麦架镇 520113001 520113002 白云区:都拉乡、沙文镇 520113002 520113003 白云区:牛场乡
13300 12200 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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