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屋面 施工期间
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厂家说明书 要求,且专职机管员和司机必须每日对 悬臂端标准节螺母进行检查、拍照和记 录,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 签字,归档备查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七条 26
标
2018年1月1日后产权备案的施工升降机的标
准
准节应采用双螺母紧固;高强螺栓连接时,
节 ·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9
七、2018年1月1日后产权备案的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应采 用双螺母紧固;高强螺栓连接时,应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最顶端的1节标准节应去掉齿条,并以醒目颜色区分。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10
八、齿轮齿条啮合时,齿条应有90%以上的计算宽度参与啮 合,且与齿轮的啮合侧隙应为0.2~0.5mm;滚轮与导轨间 隙应0.3~0.5mm ;严禁滚轮、背轮、齿轮间隙过大或过小 或脱落;司机、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应 每日检查防脱齿安全挡块、背轮、滚轮、螺栓螺母是否缺 失以及齿轮齿条啮合情况,司机、专职机管员拍照、打印, 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签字,归档备查。
应螺杆在下,螺母在上;最顶端的1节标准 节应去掉齿条,并以醒目颜色区分。
螺
栓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八条 27
标准
齿轮齿条啮合时,齿条应有90%以上的计 算宽度参与啮合,且与齿轮的啮合侧隙 应为0.2~0.5mm;滚轮与导轨间隙应0.3 ~0.5mm ;严禁滚轮、背轮、齿轮间隙 过大或过小或脱落。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5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每个在建项目必须至少设置1名专职机 械设备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机管员”);施工总承 包单位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在每次安 拆、加节、附着前,应核查专业安拆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 和工伤保险是否属于该安拆单位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6
四、施工升降机安拆、加节、附着时,作业现场应有以下 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 员、专职安全员;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机管员、专职安 全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人员中除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产权单位的项目负 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外,其余人员不得兼职,应一岗一人。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五条 24
安拆、加节、 附着、维修、 保养期间, 必须严格执 行
(4)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严 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启,监理单位设专人旁 站监理全过程,并留存照片归档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六条 25
非屋面 施工期间
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4.5米, 且上限位与上极限限位必须安装在 最顶附墙架以下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一章 文件内容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3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某某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机构对SS 型载人施工升降机(不含物料提升机)和SCD型施工升降机不予 产权备案;市、县、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受理外地进济SS 型载人施工升降机(不含物料提升机)和SCD型施工升降机的安 装告知工作;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严 禁使用;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 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安拆、加节、 附着必须由同一家安拆单位完成。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4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分别审核建筑起重机械 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安拆单 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施工升降机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前,应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施工升降机的基础施工应按说明书或厂家、产权 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砼浇筑之前,施工总承包 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说明书或厂家、产权单位提供的施工 图进行验收。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五条 23
(1)作业区域周围必须设置警戒线
安拆、加节、 附着、维修、 保养期间,必 须严格执行
(2)在施工升降机上悬挂 “设备维修 严 禁使用”
红色警示牌:红底白字 ( 高400mm×宽600mm )
(3)安拆、维修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锁上三道锁:①开关箱锁;②围栏门锁;③ 操作电锁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8
六、非屋面施工期间,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4.5米, 且上限位与上极限限位必须安装在最顶附墙架以下;屋面 施工期间,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厂家说明书要求, 且专职机管员和司机必须每日对悬臂端标准节螺母进行检 查、拍照和记录,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签字, 归档备查。
02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
第一条 16
严禁使用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 型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传动系统 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 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 升降机严禁使用;
03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
第一条 17
同一安拆单位
施工升降机安拆、加节、附着必 须由同一家安拆单位完成。
04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二条 18
施工 总包单位
监理 单位
审核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 备案证明 安拆单位的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施工升降机安拆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二条 19
基础 按图施工
验收
说明书或厂家、 产权单位提供的
施工图纸
安、拆前, 应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7
五、安拆、加节、附着、维修、保养期间,必须严格执行 以下规定:(1)作业区域周围必须设置警戒线;(2)在 施工升降机上悬挂 “设备维修 严禁使用”红色警示牌 ( 高400mm×宽600mm红底白字);(3)安拆、维修人员 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上三道锁:①开关箱锁;②围 栏门锁;③操作电锁;(4)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设专人看 守,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启,监理单位设专人旁站监理 全过程,并留存照片归档。
施工升降机安节、附 着时,作业现 场应有以下人 员进行现场检 查
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 员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
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
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人员中除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可 以为同一个人外,其余人员不得兼职,应一岗一人。
第二章 内容详解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
第一条 14
不予备案
自2018年1月1日起,济南市建筑施工起 重机械备案机构对SS型载人施工升降机 (不含物料提升机)和SCD型施工升降 机不予产权备案;
01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
第一条 15
不受理 安装告知
市、县、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 受理外地进济SS型载人施工升降机 (不含物料提升机)和SCD型施工升 降机的安装告知工作;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八条 28
司机、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
每 日
师应每日检查防脱齿安全挡块、背轮、滚轮 、螺栓螺母是否缺失以及齿轮齿条啮合情况 ,司机、专职机管员拍照、打印,专职安全
检
员和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签字,归档备查。
查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九条 29
施工升降机检测、验收合格,应悬挂“验收合格 允许使用” 绿色标识牌(高400mm×宽600mm绿底白字)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11
九、施工升降机检测、验收合格,应悬挂“验收合格 允许 使用” 标识牌(高400mm×宽600mm绿底白字)。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12
十、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建工程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 “磁卡+指纹”或“磁卡+人脸”识别系统,并有效使用。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13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二条 30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建工程施工 升降机必须安装“磁卡+指纹”或 “磁卡+人脸”识别系统,并有效使 用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31
悬挂在参建单位工地办公室和塔式起重机围栏上
谢谢收看
浇筑前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三条 20
施工总承包单位每个在建项目必 须至少设置1名专职机械设备管理 人员 (以下简称“专职机管员”);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第三条 21
请出示你的证件, 持证上岗。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机管员、专职 安全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在每次安拆、 加节、附着前,应核查专业安拆人 员的特种作业证书和工伤保险是否 属于该安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