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7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二)一、接待受理登记制度。
调解员应及时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做到有访、有电必接,对接待情况要进行客观、真实、详尽的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纠纷事由、调解请求、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对不属于调解室调解范围的纠纷,调解员应告知原委,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4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一、引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基层群众性组织,旨在通过调解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以下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的范本。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结构制度1. 基本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结构遵循以下原则:充分民主,依法行政,公正高效,服务群众。
2. 调解委员会组织架构调解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等成员,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调解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委员参与调解工作。
3. 委员会选举和任期制度委员会成员由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委员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1. 调解申请受理制度调解申请受理时,调解委员会应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不得随意驳回申请。
2. 调解员业务培训制度调解员应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包括调解法律法规、心理沟通技巧等,提高调解能力。
3. 调解程序规范制度调解程序应均衡权力,使各方平等参与,设定明确的调解时限,并记录调解过程和结果。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质量监督制度1. 调解结果监督制度对调解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受让方达成约定,如有违反,及时作出补救措施。
2. 调解员行为纪律制度对调解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严厉打击调解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考核制度1. 考核指标制定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包括调解案件数量、效率、质量等,确保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2. 考核结果运用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调解员评优晋级、奖惩处理的依据,鼓励优秀调解员,惩罚违规行为。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群众制度1. 调解工作公开制度调解委员会应及时公开调解信息和重要决定,接受社会监督。
2. 便民服务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包括在线咨询、申请受理等,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务。
七、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化建设制度1.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调解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调解工作的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简单版(5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简单版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
“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__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____号、____号、____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____号、____号、____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
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调解室调解制度范本
调解室调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调解室调解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解室调解工作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民间纠纷中的作用。
第三条调解室调解工作由具有调解资格的人员担任调解员,负责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四条调解室应当保持中立地位,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干预当事人的自主权利。
第五条调解室调解工作不受地域、时间、次数的限制,直至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二、调解员的资格与任命第六条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具有相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素养;(三)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
第七条调解员的任命:(一)调解室设立初期,由主管部门负责任命调解员;(二)调解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三)调解员如需更换,由主管部门重新任命。
三、调解程序第八条调解室接收纠纷案件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双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调解时间。
第九条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
第十条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了解纠纷事实,分析原因,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一条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调解协议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后,由调解员制作调解书,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三条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如当事人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调解室管理第十四条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调解案件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调解室应当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调解室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当事人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调解室应当每年向主管部门报告调解工作的情况,并接受年度考核。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一、总则调解工作室是依法设立的,以调解民间纠纷为主要职能的机构。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调解工作室的组织和工作,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
二、组织机构1.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
主任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
2.调解工作室设调解员若干名,调解员由具有相关法律知识、道德品质良好的人员担任。
3.调解工作室设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1.自愿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迫。
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解、有权选择调解员。
2.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保持中立,公正无私,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3.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调解优先原则:在处理民间纠纷时,应当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
四、工作范围1.调解工作室受理的民间纠纷,应当是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且属于调解工作室职责范围内的纠纷。
2.调解工作室不受理法律规定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的纠纷。
3.调解工作室不受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纠纷。
五、工作程序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工作室提交书面申请。
调解工作室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调解工作室决定受理的,应当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3.调解工作室应当在中立、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应当制作调解笔录,当事人应当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调解成功的,调解工作室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5.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工作室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
六、调解员管理1.调解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道德品质和调解能力。
2.调解员应当接受调解工作室的培训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调解员。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人民调解是指由社会治理参与者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和矛盾的一种公共服务机制。
为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制定本《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二、组织与人员(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二)调委会由专职调委和兼职调委组成,其中专职调委由司法行政机关选派,兼职调委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和法律人员推荐,经调委会确认后任命。
三、程序(一)接案与登记1.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网络等形式提起调解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有关证据。
2.接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地点。
(二)调解及协议达成1.调解由一名主任调委主持,双方当事人必须全程参与。
2.调解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主持人应当坚守中立立场,保障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原则。
3.在调解过程中,主持人应当切实履行调解员职责,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寻求共同利益点,推动调解协议的达成。
4.协议达成后,由主持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每人签署一份调解协议书,并由主持人签署确认。
(三)执行与效力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执行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2.对于不履行调解协议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四、保障措施(一)宣传教育1.调委会应当通过宣传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受理率。
2.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调解知识普及和法律教育,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和支持。
(二)培训与评估1.调委会应当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2.建立调解员考核评估制度,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三)法律保障1.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对调解员及其他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调解工作室职责制度范本
调解工作室职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旨在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解决民间纠纷,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二条调解工作室的工作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调解工作室独立开展工作,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
二、工作职责第五条调解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一)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民间纠纷;(二)主动介入,预防并及时调解可能引发较大纠纷的矛盾;(三)对调解不成的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四)参与群体性、突发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五)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社会矛盾动态,向有关部门报告;(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七)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工作制度第六条调解工作室实行预约制度,当事人可提前预约调解时间;第七条调解工作室实行登记制度,对接受的调解案件进行详细登记;第八条调解工作室实行调解公开制度,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过程应当公开进行;第九条调解工作室实行调解时限制度,一般纠纷应在一个月内调解完毕;第十条调解工作室实行回访制度,对已调解的纠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第十一条调解工作室实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四、工作纪律第十二条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二)不得收受当事人财物,不得吃请受礼;(三)不得借调解之机,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调解时间,影响调解工作;(五)不得在调解过程中发表有损于社会稳定和不利于纠纷解决的言论。
五、权利义务第十三条调解工作室享有以下权利:(一)调解工作室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纠纷有关的证据;(二)调解工作室有权根据纠纷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三)调解工作室有权要求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室工作制度(六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____条例》《____、司法____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____》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所称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法,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解决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二)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人员由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组成负责开展工作。
第五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不收取费用。
第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交通法规,尊守社会秩序。
第七条、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责任认定后,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____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第八条、对当事人各方共同提出申请的案件,办案民警填写移交表格将案件移交调解员,并向调解员详细介绍案情。
第九条、人民调解室确认受理后制作《调解受理登记表》,并在五日内由人民调解员____当事方进行调解。
第十条、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加盖“调解工作室”印章后送达当事方。
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附:调解流程当事人→申请→登记→受理↑→回访调查↑→归档←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调解室工作制度(二)是为了保证调解室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提供公正和高质量的调解服务。
调解工作室_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一、总则调解工作室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以调解民间纠纷为主要职能的机构。
调解工作室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途径。
为确保调解工作室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
主任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
2. 调解工作室设调解员若干名,负责具体调解工作。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3. 调解工作室设秘书一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文件资料管理。
三、工作职责1. 主任职责:(1)组织、协调、指导调解工作;(2)制定调解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3)负责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4)处理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5)负责调解工作室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2. 调解员职责:(1)接受当事人申请,开展调解工作;(2)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清是非;(3)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4)及时记录调解过程,整理调解材料;(5)解答当事人有关法律咨询。
3. 秘书职责:(1)负责处理调解工作室的日常事务;(2)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和归档;(3)协助主任、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4)负责调解工作室的财务管理;(5)负责调解工作室的宣传工作。
四、调解程序1. 当事人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据材料。
2. 调解工作室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寻求解决途径。
3. 调解工作室应当在受理调解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调解时间。
4. 调解工作应当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
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5. 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调解工作室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6. 调解工作室应当对调解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人民调解室职责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室职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人民调解室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专门机构,旨在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规范人民调解室的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坚持自愿、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第三条人民调解室的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工作职责第五条人民调解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预防纠纷的发生;(三)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四)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间纠纷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
第七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确保调解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第八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能力。
三、工作制度第九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建立调解工作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调解工作过程,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事实、调解协议等内容。
第十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建立调解协议书制度,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人民调解室应当建立回访制度,对已调解的纠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作纪律第十二条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调解;(二)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三)尊重当事人权利,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五)不得干预或者插手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处理的事务。
调解室工作制度
06
调解室工作展望与发展趋势
调解室工作展望
调解室工作将更加规 范化
随着《调解室工作制度》的进一步实 施,调解室的工作将更加规范化,各 项流程和制度将更加完善,调解员的 职责和权利将更加明确。
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将 不断提高
随着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调解员 的专业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未来, 调解员将需要具备更高的法律、心理 、社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调解室工作制度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本制度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 准。
04
调解室工作人员职责与要求
调解室工作人员职责
01
受理调解申请
02
安排调解会议
03
提供法律咨询
04
促进沟通
05
整理档案资料
调解室工作人员应负责受 理调解申请,包括但不限 于咨询、登记、记录等程 序。
确定调解案件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确定调解案件,填写《调解案 件登记表》。
安排调解员
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安排合适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
进行调解
调解员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调查取证、分析评估等方 式,开展调解工作。
达成协议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 解协议书》。
审核备案
将《调解协议书》报请领导审核,并进行备案。
归档管理
将案件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调解室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 性和准确性。
严格遵守调解室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 率。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是指依法建立的、由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下面就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一、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人民调解法》是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人民调解的组织、程序、调解员的条件和权利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组织机构。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而人民调解员则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的人民调解工作。
三、工作程序。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接待、调查、调解和文书处理等环节。
在接待环节,人民调解员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在调查环节,要深入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搜集相关证据;在调解环节,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文书处理环节,要及时准确地制作调解文书,保障调解协议的执行。
四、调解效果。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核心是要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
调解效果主要体现在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促进。
只有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才能更好地实现调解效果。
五、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
首先,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其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
其次,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力度,提高其管理和监督能力。
最后,要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总之,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所称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法,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解决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二)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人员由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组成负责开展工作。
第五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不收取费用。
第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交通法规,尊守社会秩序。
第七条、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责任认定后,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10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第八条、对当事人各方共同提出申请的案件,办案民警填写移交表格将案件移交调解员,并向调解员详细介绍案情。
第九条、人民调解室确认受理后制作《调解受理登记表》,并在五日内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
第十条、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加盖“调解工作室”印章后送达当事方。
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附:调解流程当事人→申请→登记→受理↑↓回访调查↑↓归档←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3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
“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____号、____号、____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____号、____号、____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
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地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调解,公平公正;(二)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三)注重调解实效,防止矛盾激化;(四)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
第二章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三)向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四)协助法院、行政机关等处理有关纠纷;(五)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第五条受理纠纷:(一)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三)对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当事人。
第六条调解员选任:(一)调解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和群众基础;(二)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调解过程:(一)调解员向当事人告知调解的性质、效力、权利和义务;(二)调解员调查核实纠纷事实,听取当事人陈述;(三)调解员依据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四)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八条调解协议的履行:(一)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第九条人民调解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得徇私舞弊、吃请受礼;(二)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五)不得参与可能影响调解公正的活动。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章程由本地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人民调解规章制度
人民调解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群众自身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调解组织1. 设立调解委员会,包括主任、委员等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组成。
2. 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3. 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员,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4. 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方便人民群众就近进行调解。
5. 调解委员会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调解的意识和能力。
三、调解程序1. 申请调解:当事人可自愿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
2. 受理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依法受理并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
3. 调解程序: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事实,听取双方意见,协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4. 缔结协议: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后,经调解员审核无争议后,缔结书面协议。
5. 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并通知调解委员会。
6. 结案确认:调解委员会核实协议履行情况后,确认结案。
四、保密原则1. 调解员和当事人对调解过程和协议内容应保密。
2. 调解委员会保护当事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
3. 泄露调解机构内部信息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五、法律效力1. 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2. 遵守调解协议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一旦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法院可认可调解协议的效力,并执行协议内容。
六、监督机制1. 监督部门对调解委员会开展监督,确保其依法行使职责。
2. 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调解程序不合法或不公正的情况。
3. 监督部门可以对调解员进行评定,对不合格者进行撤销执照处理。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调解委员会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3. 对于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将受到处罚并暂停调解资格。
以上为人民调解规章制度内容,各级调解委员会应严格遵守,并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室的规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调解室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调解室的工作程序,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条调解室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
二、调解室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调解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四条调解室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调解员,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第五条调解室应当制定调解工作计划,明确调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保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调解程序与规则第六条调解室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权利和义务,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愿、平等地进行调解。
第七条调解室应当积极开展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了解纠纷的性质、背景和当事人的需求,制定调解方案。
第八条调解室应当坚持调解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析是非,分清责任。
第九条调解室应当积极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和技巧,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条调解室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合法、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调解室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申请执行。
四、调解室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调解案件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监督。
第十三条调解室应当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四条调解室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果。
五、调解员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十五条调解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
第十六条调解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当事人。
第十七条调解员应当保守调解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
第十八条调解员应当严格执行调解室工作制度,不得私立章法,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调解室制度
调解室制度调解室制度是指为了有效处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设立的一种机构和制度安排。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调解室制度已经被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面是关于调解室制度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一、调解室的设立调解室通常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在各地设立,例如司法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调解室应当设立在便于群众访问、交通便利的地点,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调解室的功能1. 纠纷调解:调解室是处理纠纷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助当事人就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室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如调解、协商等,帮助当事人达成共识、解决矛盾;2. 信息咨询:调解室还承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知识和咨询服务的职责,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问,提供合法合理的建议,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和权益维护;3. 宣传教育:调解室应当积极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三、调解室的工作程序1. 接待登记:当事人到达调解室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接待,记录相关信息,核实当事人身份,明确来访目的;2. 咨询调解:工作人员应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明确纠纷的性质和解决的方式;3. 调解协商:若当事人请求调解,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搭建调解平台,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调解协商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解决方案;4. 调解协议:当事人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后,调解室应当及时起草调解协议,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调解室的公章;5. 协议履行:调解室应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跟踪和督促工作,确保当事人按照协议履行义务;6. 档案管理:调解室应做好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保存调解协议和相关材料,便于日后查询和追溯。
四、调解室人员的条件与要求调解室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具有公正、客观、专业的工作态度和道德素质。
他们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纠纷调解的基本程序和技巧,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调解室制度
调解室制度一、调解室职责1.调解室是负责调解各类纠纷的场所,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
2.调解室负责处理本单位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纠纷升级和扩大。
3.调解室应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
4.调解室应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档案,做好各类纠纷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二、调解室工作流程1.当事人向调解室提出调解申请,填写《调解申请表》。
2.调解室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室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调解员。
4.调解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情况和证据,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5.协商达成一致后,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
6.《调解协议书》一经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
7.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调解室工作人员管理规定1.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3.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
5.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四、调解室保密制度1.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2.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3.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提交的证据和协商内容,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
4.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调解室监督与考核制度1.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监督与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职责和工作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2.监督与考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调和发展,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所称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法,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同等和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解决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二)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同等自愿原则、尊崇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进行调解;(三)尊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人员由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组成负责开展工作。
第五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不收取费用。
第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交通法规,尊守社会秩序。
第七条、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责任认定后,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10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第八条、对当事人各方共同提出申请的案件,办案民警填写移交表格将案件移交调解员,并向调解员详细介绍案情。
第九条、人民调解室确认受理后制作《调解受理登记表》,并在五日内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
第十条、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加盖“调解工作室”印章后送达当事方。
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附:调解流程
当事人→申请→登记→受理
↑→回访调查↑→归档←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