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委托代理合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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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穗招代理协【2017】3号-2-附件: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2-4-2穗招代理协【2017】3号-2-附件: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附件: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一、总则1. 为规范招标采购服务市场行为和秩序,敦促招标采购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招标采购代理规范》ZBTB/T 01-2016的要求,全面履行招标采购服务职责,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招标采购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结合广州地区的实际,特制定本计费规则。

2. 本计费规则作为现阶段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遵循市场规律和行业自律原则、参与市场竞争的招标采购服务费报价与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的参考依据,以及相关单位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采购招标限价的参照依据。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常规服务费、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和招标代理合同外服务费三部分组成。

1.招标代理常规服务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提供实施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协调中标合同的签订,汇编招标过程资料等过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 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时约定的,且属于招标代理常规业务之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技术文件编制费(如编制技术要求、用户需求书、施工方案、设计任务书等)、文件评审费、会议场租费、会议食宿费、论证专家或资格审查专家和评标专家费、专家差旅交通费、考察费、报纸媒体费、专家保险费等招标代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按实际计算并支付。

3. 招标代理合同外服务费:是指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且属于委托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范围之外的其他合同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代理合同模板甲方(委托人):乙方(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为:(具体事项)。

2. 乙方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权限1. 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第三方进行协商、谈判。

2. 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办理、手续办理等。

三、代理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期限)。

2.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提前通知时间)书面通知对方。

四、代理费用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用)。

2. 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为:(支付方式,如预付、按进度支付等)。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代理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2017年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甲方:景德镇赛德陶瓷有限公司乙方:江西华网电力售电有限公司年月日目录第1章定义和解释第2章双方陈述第3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章交易电量、电价第5章电能计量第6章结算和支付第7章合同变更第8章合同违约和补偿第9章合同解除第10章不可抗力第11章争议的解决第12章适用法律第13章合同生效和期限第14章其他附件一代理工业园区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电量、电费明细表附件二电力用户注册信息表附件三月度委托电量确认函委托交易代理合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景德镇赛德陶瓷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在浮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956 ,住所: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枫林路2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谭建湘。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江西华网电力售电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14层1403室,在江西省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5HUDD05,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路61号创业家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李思霈。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信息如下:甲方名称: 景德镇赛德陶瓷有限公司联系人: 周秒军电子邮件电话: 手机:传真: 邮编: 333400通讯地址: 浮梁县陶瓷工业园区枫林路2号乙方名称: 江西华网电力售电有限公司联系人: 温秋微电子邮件电话: 手机:传真: 邮编: 341000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总部经济东座7楼鉴于:(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

符合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的方案要求的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代理合同2017

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代理合同2017

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代理合同2017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远洋**项目)分销代理合同委托方:受托方:远洋地产海南分中心分销代理合同分销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就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远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向甲方推荐购买客户,并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协议所有条款。

第一条双方声明及保证1、1 甲、乙双方声明: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1、2 甲、乙双方保证: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1、3 甲方保证对本项目拥有合法的销售权利及销售所需相关法律文件。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合同约定时间为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2、2 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如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续约协议。

第三条合作范围3、1 乙方为甲方对该项目进行非独家推广宣传,但不得以甲方名义直接进行销售;3、2 乙方利用现有房地产中介机构网点资源,针对本项目在其名下相关网点进行推广宣传,以达致引导客户购买本项目为目的。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4、1 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4、2 甲方已经取得本合约项下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及收取客户的款项;4、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与购楼客户签署相关买卖文件;4、4 提供看房车、项目纸质/电子版物料支持;4、5 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定本项目可销售单位清单及销售条件(销售面积、销售价格、折扣、付款方式及其它条款等)。

2-4-2穗招代理协【2017】3号-2-附件: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2-4-2穗招代理协【2017】3号-2-附件: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附件: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一、总则1. 为规范招标采购服务市场行为和秩序,敦促招标采购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招标采购代理规范》ZBTB/T 01-2016的要求,全面履行招标采购服务职责,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招标采购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结合广州地区的实际,特制定本计费规则。

2. 本计费规则作为现阶段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遵循市场规律和行业自律原则、参与市场竞争的招标采购服务费报价与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的参考依据,以及相关单位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采购招标限价的参照依据。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常规服务费、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和招标代理合同外服务费三部分组成。

1.招标代理常规服务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提供实施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协调中标合同的签订,汇编招标过程资料等过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 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时约定的,且属于招标代理常规业务之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技术文件编制费(如编制技术要求、用户需求书、施工方案、设计任务书等)、文件评审费、会议场租费、会议食宿费、论证专家或资格审查专家和评标专家费、专家差旅交通费、考察费、报纸媒体费、专家保险费等招标代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按实际计算并支付。

3. 招标代理合同外服务费:是指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且属于委托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范围之外的其他合同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样本(2017最新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样本(2017最新版)

合同范本怎么写?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样本(2017最新版)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挂: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挂: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精选10篇)

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精选10篇)

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精选10篇)委托代理人篇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

委托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法人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篇2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被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户籍迁移以及档案去向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篇3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邮编:_________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单位、个人)的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取货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收取委托人有权从(单位、个人)收取的全部货物。

委托人:受委托人:二O 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篇4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受委托人: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现委托在我单位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公司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2017新版施工合同范本

2017新版施工合同范本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代理合同的典型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代理合同的典型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代理合同的典型判例一.隐名代理的认定及例外【案例】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牡丹江日达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申字第668号民事裁定书)【裁判要旨】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是否一定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隐名代理中委托人自动介入的例外情形如何认定?本案中,因受托人未按委托合同约定进行招标、编制报价评价办法、组织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虚构了设备采购价格,损害了委托人利益,且在委托人主动介入的情况下,第三人选择受托人作为合同履行主体-故构成隐名代理的例外,设备采购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

二.受托人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损害委托人利益等导致委托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行为,委托人不能解除合同【案例】绍兴县时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绍兴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134号民事裁定书)三.解除委托通知通过证据交换程序递交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并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案例】毕兰伟与何青海委托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人主张其在本案一审诉讼前已通过相关方式向受托人传达了解除委托的意思表示,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受托人确实收到上述意思表示,故委托人诉讼前已经解除委托关系的事实不能认定。

原审判决认定本案诉讼前委托合同未解除正确,但该判决将解除委托的时间点确定为法院证据交换之时则有欠妥当,因为证据交换乃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在该程序中当事人不应主张权利,亦不能仅以证据交换来确定法律事实,其争讼的法律关系只能在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开庭质证、合议等法定程序后,通过裁判文书予以确定。

四.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的,其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范围的确定【案例】上海盘起贸易有限公司与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05J民二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代理的法律关系案例举例(3篇)

代理的法律关系案例举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被告:张某第三人:某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公司)2018年3月,科技公司欲开发一款新软件,但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有限,无法独立完成。

为此,科技公司决定委托张某作为代理人,负责与网络科技公司洽谈合作事宜。

双方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约定张某以科技公司的名义与网络科技公司洽谈软件开发项目,并约定代理权限、代理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2018年4月,张某与网络科技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双方在项目费用、开发周期等方面存在争议。

在此过程中,张某未与科技公司及时沟通,也未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职责。

2018年5月,张某擅自与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承担软件开发任务,项目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科技公司得知此事后,认为张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代理合同》的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某返还非法所得,并赔偿科技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被告张某辩称,其与网络科技公司签订的《软件开发合作协议》是在科技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不存在违约行为。

第三人网络科技公司辩称,其与张某签订的《软件开发合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法院驳回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科技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张某在代理过程中,未与科技公司及时沟通,也未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职责,擅自与网络科技公司签订《软件开发合作协议》,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张某与网络科技公司签订的《软件开发合作协议》超越了其代理权限,科技公司对张某的代理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张某与网络科技公司签订的《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效力问题,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该协议对科技公司不具有约束力。

科技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张某返还科技公司人民币100万元,用于赔偿科技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2.驳回科技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大全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大全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大全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名称或个人姓名)
乙方:(代理方名称或个人姓名)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事项描述):
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提供满意的服务。

2.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确保不向第三方披露。

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意愿,进一步履行代理职责。

4. 如果代理事项需要第三方的合作,乙方应当与第三方合作,
保证代理事项的顺利完成。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的全部信息和资料。

2. 如果代理事项需要甲方的协助,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相
关工作。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4. 甲方应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代理费用
1. 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向甲方收取合理的代理费用。

2. 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应当在双方约定的合同中明
确规定。

合同期限和终止
1. 合同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履行期限为(具体期限)。

3.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终止合同。

但是当事人应当提前通知另一方。

其他约定
(此处列出合同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或事项)
合同签署
甲方签章/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人拒不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向谁主张债权

中标人拒不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向谁主张债权

5中标人拒不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向谁主张债权案情介绍2017年5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某建设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招标。

双方约定,待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月,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示,联合体中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017年7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由于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中标人拒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多次书面通知,中标人仍拒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又向招标人发送《催缴中标服务费告知书》和律师函,招标人亦不支付。

招标代理机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招标人应当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息以及律师费。

案情分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该由谁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词。

招标人认为,因《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属于债务转移,且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规定应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在过错,故招标人不应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支付律师费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在《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系第三人代为履行,在中标人拒绝支付的情况下,招标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关费用。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两种支付方式《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招标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在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委托事务)时,招标人(委托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律师委托协议书精选6篇

律师委托协议书精选6篇

律师委托协议书律师委托协议书精选6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律师委托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委托协议书1(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甲、乙双方20年月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乙方律师在代理期间按委托合同约定履行了职责。

三、甲方已支付的元代理费,乙方不退。

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律师委托协议书2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传真:鉴于:就甲方与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1、代表甲方与协商索赔事宜。

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提起索赔诉讼。

第二条委托权限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1、代为起诉、应诉;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5、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7、代为接受赔款;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事项。

第三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便利和协助。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足额、及时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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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样本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样本甲方(受托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委托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二、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

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五、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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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欢迎阅读!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一、人格权纠纷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2、姓名权纠纷3、肖像权纠纷4、名誉权纠纷5、荣誉权纠纷6、隐私权纠纷7、婚姻自主权纠纷8、人身自由权纠纷9、一般人格权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二、婚姻家庭纠纷10、婚约财产纠纷11、离婚纠纷12、离婚后财产纠纷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14、婚姻无效纠纷15、撤销婚姻纠纷16、夫妻财产约定纠纷17、同居关系纠纷(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18、抚养纠纷(1)抚养费纠纷(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9、扶养纠纷(1)扶养费纠纷(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20、赡养纠纷(1)赡养费纠纷(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21、收养关系纠纷(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22、监护权纠纷23、探望权纠纷24、分家析产纠纷三、继承纠纷25、法定继承纠纷(1)转继承纠纷(2)代位继承纠纷26、遗嘱继承纠纷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28、遗赠纠纷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三部分物权纠纷四、不动产登记纠纷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五、物权保护纠纷32、物权确认纠纷(1)所有权确认纠纷(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33、返还原物纠纷34、排除妨害纠纷35、消除危险纠纷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37、恢复原状纠纷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六、所有权纠纷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1)业主专有权纠纷(2)业主共有权纠纷(3)车位纠纷(4)车库纠纷41、业主撤销权纠纷42、业主知情权纠纷43、遗失物返还纠纷44、漂流物返还纠纷45、埋藏物返还纠纷46、隐藏物返还纠纷47、相邻关系纠纷(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2)相邻通行纠纷(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4)相邻通风纠纷(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48、共有纠纷(1)共有权确认纠纷(2)共有物分割纠纷(3)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七、用益物权纠纷49、海域使用权纠纷50、探矿权纠纷51、采矿权纠纷52、取水权纠纷53、养殖权纠纷54、捕捞权纠纷55、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56、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57、宅基地使用权纠纷58、地役权纠纷八、担保物权纠纷59、抵押权纠纷(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5)动产抵押权纠纷(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7)动产浮动抵押权纠纷(8)最高额抵押权纠纷60、质权纠纷(1)动产质权纠纷(2)转质权纠纷(3)最高额质权纠纷(4)票据质权纠纷(5)债券质权纠纷(6)存单质权纠纷(7)仓单质权纠纷(8)提单质权纠纷(9)股权质权纠纷(10)基金份额质权纠纷(11)知识产权质权纠纷(12)应收账款质权纠纷61、留置权纠纷九、占有保护纠纷62、占有物返还纠纷6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64、占有消除危险纠纷65、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十、合同纠纷66、缔约过失责任纠纷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73、悬赏广告纠纷74、买卖合同纠纷(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4)互易纠纷(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6)网络购物合同纠纷(7)电视购物合同纠纷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76、拍卖合同纠纷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7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79、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80、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81、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3)项目转让合同纠纷8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8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84、供用电合同纠纷85、供用水合同纠纷86、供用气合同纠纷8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88、赠与合同纠纷(1)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2)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89、借款合同纠纷(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同业拆借纠纷(3)企业借贷纠纷(4)民间借贷纠纷(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90、保证合同纠纷91、抵押合同纠纷92、质押合同纠纷93、定金合同纠纷94、进出口押汇纠纷9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96、银行卡纠纷(1)借记卡纠纷(2)信用卡纠纷97、租赁合同纠纷(1)土地租赁合同纠纷(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3)车辆租赁合同纠纷(4)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98、融资租赁合同纠纷99、承揽合同纠纷(1)加工合同纠纷(2)定作合同纠纷(3)修理合同纠纷(4)复制合同纠纷(5)测试合同纠纷(6)检验合同纠纷(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101、运输合同纠纷(1)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2)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3)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4)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5)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6)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7)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8)管道运输合同纠纷(9)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10)联合运输合同纠纷(11)多式联运合同纠纷(1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13)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4)铁路行李运输合同纠纷(15)铁路包裹运输合同纠纷(16)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102、保管合同纠纷103、仓储合同纠纷104、委托合同纠纷(1)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2)货运代理合同纠纷(3)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4)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105、委托理财合同纠纷(1)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2)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106、行纪合同纠纷107、居间合同纠纷108、补偿贸易纠纷109、借用合同纠纷110、典当纠纷111、合伙协议纠纷112、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113、彩票、奖券纠纷114、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115、农业承包合同纠纷116、林业承包合同纠纷117、渔业承包合同纠纷118、牧业承包合同纠纷119、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4)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5)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同纠纷(6)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120、服务合同纠纷(1)电信服务合同纠纷(2)邮寄服务合同纠纷(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5)旅游合同纠纷(6)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7)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纠纷(8)旅店服务合同纠纷(9)财会服务合同纠纷(10)餐饮服务合同纠纷(11)娱乐服务合同纠纷(12)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13)网络服务合同纠纷(14)教育培训合同纠纷(15)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6)家政服务合同纠纷(17)庆典服务合同纠纷(18)殡葬服务合同纠纷(19)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20)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21)保安服务合同纠纷(22)银行结算合同纠纷121、演出合同纠纷122、劳务合同纠纷123、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124、广告合同纠纷125、展览合同纠纷126、追偿权纠纷127、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十一、不当得利纠纷128、不当得利纠纷十二、无因管理纠纷129、无因管理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五部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十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130、著作权合同纠纷(1)委托创作合同纠纷(2)合作创作合同纠纷(3)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5)出版合同纠纷(6)表演合同纠纷(7)音像制品制作合同纠纷(8)广播电视播放合同纠纷(9)邻接权转让合同纠纷(10)邻接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1)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1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1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31、商标合同纠纷(1)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3)商标代理合同纠纷132、专利合同纠纷(1)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2)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3)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4)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5)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6)专利代理合同纠纷133、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13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合同纠纷(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合同纠纷(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35、商业秘密合同纠纷(1)技术秘密让与合同纠纷(2)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3)经营秘密让与合同纠纷(4)经营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36、技术合同纠纷(1)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2)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3)技术转化合同纠纷(4)技术转让合同纠纷(5)技术咨询合同纠纷(6)技术服务合同纠纷(7)技术培训合同纠纷(8)技术中介合同纠纷(9)技术进口合同纠纷(10)技术出口合同纠纷(11)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12)技术成果完成人署名权、荣誉权、奖励权纠纷137、特许经营合同纠纷138、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1)企业名称(商号)转让合同纠纷(2)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139、特殊标志合同纠纷140、网络域名合同纠纷(1)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2)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3)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41、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142、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1)著作权权属纠纷(2)侵害作品发表权纠纷(3)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4)侵害作品修改权纠纷(5)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6)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7)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8)侵害作品出租权纠纷(9)侵害作品展览权纠纷(10)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11)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12)侵害作品广播权纠纷(1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14)侵害作品摄制权纠纷(15)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16)侵害作品翻译权纠纷(17)侵害作品汇编权纠纷(18)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19)出版者权权属纠纷(20)表演者权权属纠纷(21)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22)广播组织权权属纠纷(23)侵害出版者权纠纷(24)侵害表演者权纠纷(25)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26)侵害广播组织权纠纷(2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28)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14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1)商标权权属纠纷(2)侵害商标权纠纷144、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1)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2)专利权权属纠纷(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4)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5)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6)假冒他人专利纠纷(7)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8)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9)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145、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1)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权属纠纷(2)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3)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14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侵权纠纷(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2)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147、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148、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149、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1)网络域名权属纠纷(2)侵害网络域名纠纷150、发现权纠纷151、发明权纠纷152、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153、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1)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2)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3)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154、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纠纷(1)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损害责任纠纷(2)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3)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损害责任纠纷(4)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责任纠纷(5)因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损害责任纠纷155、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156、专利权宣告无效后返还费用纠纷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157、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4)伪造产地纠纷158、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159、虚假宣传纠纷160、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161、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162、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163、有奖销售纠纷164、商业诋毁纠纷165、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十六、垄断纠纷166、垄断协议纠纷(1)横向垄断协议纠纷(2)纵向垄断协议纠纷16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1)垄断定价纠纷(2)掠夺定价纠纷(3)拒绝交易纠纷(4)限定交易纠纷(5)捆绑交易纠纷(6)差别待遇纠纷168、经营者集中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十七、劳动争议169、劳动合同纠纷(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170、社会保险纠纷(1)养老保险待遇纠纷(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3)医疗保险待遇纠纷(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171、福利待遇纠纷十八、人事争议172、人事争议(1)辞职争议(2)辞退争议(3)聘用合同争议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七部分海事海商纠纷十九、海事海商纠纷173、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17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175、船舶损坏空中设施、水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176、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177、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178、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179、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180、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181、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责任纠纷182、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183、海上、通海水域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84、海上、通海水域行李运输合同纠纷185、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186、船舶买卖合同纠纷187、船舶建造合同纠纷188、船舶修理合同纠纷189、船舶改建合同纠纷190、船舶拆解合同纠纷19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192、航次租船合同纠纷19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1)定期租船合同纠纷(2)光船租赁合同纠纷19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95、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船舶承包合同纠纷196、渔船承包合同纠纷197、船舶属具租赁合同纠纷19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199、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200、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20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202、船舶代理合同纠纷20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204、理货合同纠纷205、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206、船员劳务合同纠纷207、海难救助合同纠纷208、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209、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纠纷210、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211、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212、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纠纷213、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214、海事担保合同纠纷215、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216、船坞、码头建造合同纠纷217、船舶检验合同纠纷218、海事请求担保纠纷21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220、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221、港口作业纠纷222、共同海损纠纷223、海洋开发利用纠纷224、船舶共有纠纷225、船舶权属纠纷226、海运欺诈纠纷227、海事债权确权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八部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二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228、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229、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230、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231、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232、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233、企业分立合同纠纷23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235、企业出售合同纠纷236、挂靠经营合同纠纷237、企业兼并合同纠纷238、联营合同纠纷239、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3)外商独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4)乡镇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24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4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242、股东资格确认纠纷243、股东名册记载纠纷244、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245、股东出资纠纷246、新增资本认购纠纷247、股东知情权纠纷248、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249、股权转让纠纷250、公司决议纠纷(1)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2)公司决议撤销纠纷251、公司设立纠纷252、公司证照返还纠纷253、发起人责任纠纷254、公司盈余分配纠纷255、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256、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257、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58、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259、公司合并纠纷260、公司分立纠纷261、公司减资纠纷262、公司增资纠纷263、公司解散纠纷264、申请公司清算265、清算责任纠纷266、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二十二、合伙企业纠纷267、入伙纠纷268、退伙纠纷269、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二十三、与破产有关的纠纷270、申请破产清算271、申请破产重整272、申请破产和解27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274、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275、对外追收债权纠纷276、追收未缴出资纠纷277、追收抽逃出资纠纷278、追收非正常收入纠纷279、破产债权确认纠纷(1)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2)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280、取回权纠纷(1)一般取回权纠纷(2)出卖人取回权纠纷281、破产抵销权纠纷282、别除权纠纷283、破产撤销权纠纷284、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285、管理人责任纠纷二十四、证券纠纷286、证券权利确认纠纷(1)股票权利确认纠纷(2)公司债券权利确认纠纷(3)国债权利确认纠纷(4)证券投资基金权利确认纠纷287、证券交易合同纠纷(1)股票交易纠纷(2)公司债券交易纠纷(3)国债交易纠纷(4)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288、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289、证券承销合同纠纷(1)证券代销合同纠纷(2)证券包销合同纠纷290、证券投资咨询纠纷291、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纠纷292、证券回购合同纠纷(1)股票回购合同纠纷(2)国债回购合同纠纷(3)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4)证券投资基金回购合同纠纷(5)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293、证券上市合同纠纷294、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295、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296、证券发行纠纷(1)证券认购纠纷(2)证券发行失败纠纷297、证券返还纠纷298、证券欺诈责任纠纷(1)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2)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4)欺诈客户责任纠纷299、证券托管纠纷300、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301、融资融券交易纠纷30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二十五、期货交易纠纷303、期货经纪合同纠纷304、期货透支交易纠纷305、期货强行平仓纠纷306、期货实物交割纠纷307、期货保证合约纠纷308、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309、侵占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310、期货欺诈责任纠纷311、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责任纠纷312、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313、期货虚假信息责任纠纷二十六、信托纠纷314、民事信托纠纷315、营业信托纠纷316、公益信托纠纷二十七、保险纠纷317、财产保险合同纠纷(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2)责任保险合同纠纷(3)信用保险合同纠纷(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318、人身保险合同纠纷(1)人寿保险合同纠纷(2)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3)健康保险合同纠纷319、再保险合同纠纷320、保险经纪合同纠纷321、保险代理合同纠纷322、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323、保险费纠纷二十八、票据纠纷324、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325、票据追索权纠纷326、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327、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328、票据损害责任纠纷32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330、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331、票据保证纠纷332、确认票据无效纠纷333、票据代理纠纷334、票据回购纠纷二十九、信用证纠纷335、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336、信用证开证纠纷337、信用证议付纠纷338、信用证欺诈纠纷339、信用证融资纠纷340、信用证转让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三十、侵权责任纠纷341、监护人责任纠纷342、用人单位责任纠纷34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344、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34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346、网络侵权责任纠纷34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1)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2)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348、教育机构责任纠纷349、产品责任纠纷(1)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2)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3)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4)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35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35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352、环境污染责任纠纷(1)大气污染责任纠纷(2)水污染责任纠纷(3)噪声污染责任纠纷(4)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5)土壤污染责任纠纷(6)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7)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353、高度危险责任纠纷(1)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纠纷(2)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3)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4)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5)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6)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35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355、物件损害责任纠纷(1)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3)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4)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纠纷(5)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6)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7)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356、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357、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358、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359、公证损害责任纠纷360、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361、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362、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责任纠纷363、铁路运输损害责任纠纷(1)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2)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364、水上运输损害责任纠纷(1)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2)水上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365、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1)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2)航空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366、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367、因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368、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369、因申请诉中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370、因申请先予执行损害责任纠纷2017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十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三十一、选民资格案件371、申请确定选民资格三十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372、申请宣告公民失踪373、申请撤销宣告失踪374、申请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人375、失踪人债务支付纠纷376、申请宣告公民死亡377、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378、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379、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380、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81、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82、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十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383、申请认定财产无主384、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三十五、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385、申请确定监护人386、申请变更监护人387、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三十六、督促程序案件388、申请支付令三十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389、申请公示催告。

李律师法律欠款案件(3篇)

李律师法律欠款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律师,男,45岁,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类民事、商事纠纷日益增多,律师行业也迎来了黄金发展期。

然而,随着律师业务的不断拓展,一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了法律欠款问题。

本文以李律师的法律欠款案件为例,分析此类案件的成因、处理方法及防范措施。

二、案件事实2019年3月,李律师接受当事人张某的委托,代理其与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李律师代理张某向甲公司追讨欠款1000万元。

合同约定,案件代理费为欠款总额的5%,即50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律师全力以赴,积极收集证据,与甲公司进行协商。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甲公司同意支付张某500万元欠款。

然而,在支付过程中,甲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导致李律师未能及时收回代理费。

截至2020年3月,李律师已向甲公司催收代理费多次,但甲公司仍未支付。

李律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案件分析1. 案件成因(1)当事人信用风险。

甲公司作为债务人,在支付过程中存在恶意拖欠行为,导致李律师未能及时收回代理费。

(2)律师行业竞争激烈。

近年来,律师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律师为了争取业务,降低代理费率,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3)合同条款不完善。

李律师与甲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对于代理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不明确,给甲公司留下了可乘之机。

2. 案件处理方法(1)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尝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甲公司支付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2)诉讼。

若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判决甲公司支付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3. 防范措施(1)加强当事人信用调查。

在签订合同前,律师应充分了解当事人的信用状况,降低信用风险。

(2)完善合同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律师应详细规定代理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律师应关注行业动态,了解法律欠款案件的典型案例,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采购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招标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招标委托代理协议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职责,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委托乙方代理。

二、甲方职责及工作内容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委派1名分管领导及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与整个采购过程。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4、审定采购工作计划和采购文件等文件,配合乙方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5、在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并按规定参加评标。

7、邀请监察、财政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督开标、评标。

8、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助乙方向落标人发致谢函。

9、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委托乙方签订。

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0、履行合同,办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请手续。

三、乙方职责及工作内容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采购工作计划,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采购文件范本编制采购文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3、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写工程上限控制价格,并送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审核。

4、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文件和评标报告等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5、发布采购信息和公告。

6、组织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畅8、采购文件澄清、答疑及修改工作。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收缴、退还、代管工作。

10、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1、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落标人发致谢函,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成交信息。

(完整版)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完整版)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代理合同()民代字第()号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地址:甲方因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为代理人。

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平等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律师1.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

1.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如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二条委托代理事项根据案件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2.1 了解案情,根据案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2.2 依据事实与法律,对案件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对策;2.3 草拟、审查和修改甲方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书;2.4 代为递交或者收取有关诉讼文书,查阅、复制案卷材料;2.5 根据甲方授权,代为起诉、反诉、上诉或应诉;2.6 根据案情需要,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提出管辖异议;2.7 参加法庭审理,进行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及其他诉讼事务;2.8 根据法庭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应变;2.9 根据甲方授权,代为进行和解或者调解。

2.10 其它约定: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3.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地向乙方陈述相关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如果甲方隐瞒案件真实情况或伪造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2 甲方仅向乙方提供证据复印件或复制件,经乙方核对后,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3.3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的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对委托代理事项所作出的独立的判断。

3.4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工作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4.1 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4.2 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受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3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4.4 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

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一、招标项目及委托范围:1、招标项目:2、委托范围(在括号内填是与否)1)发布招标公告(发出邀请书);()2)组织接受招标申请人报名;()3)编制招标文件;()4)编制工程量清单;()5)编制工程招标标的;()6)组织开标评标;()7)推荐中标候选人;()8)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宜;()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指定一个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和商务等方便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写。

4、指派代表参与招标评标。

5、按照法规规定对招标、开标等应保密的内容保密。

6、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7、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招标代理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编写招标项目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文件。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街示招标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招标商务资格。

4、落实开标、评标地点等相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备案。

7、按照上级法规规定收取合理的劳务报酬四、其他约定事项1、2、五、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公章)乙方:驻马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蔡代理部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新蔡县北湖路西段年月日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2017-04-25 20:54 | #2楼甲方(委托单位):XXXXXXXXXXXXXXX局乙方(代理机构):XXXXXXXXXXXXXXXXX公司委托时间: 2017年 6月日委托地点:XXXXXXXXXXXXX甲方委托乙方就XXXXXXXXXXXXXXXXXX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概算约为62.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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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二)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下称甲方)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

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

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
(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

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

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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