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操作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合集下载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课件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课件

劳动关系概述
劳动关系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互动和关联,涉及工作条件、雇佣合同、薪酬福利等方面。一个良好的劳动关 系对于组织的稳定和员工满意度至关重要。
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规范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解决法等。了解 这些法规对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建立和维护劳工关系的要素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劳工关系需要考虑以下要素:
1 沟通与合作
建立积极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增加互信和共 赢的机会。
2 公平和平等
确保工作环境和待遇的公平和平等,避免歧 视和不公平待遇。
3 员工福利
提供合理的员工福利和关心员工的健康和福 祉。
4 冲突解决
建立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快速解决劳动争 议,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劳工关系管理原则
良好的劳工关系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
在雇佣和管理过程中保持公平和公正,确保 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沟通协调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充分沟通员工的需求 和关切,解决问题并建立共识。
3 激励奖励
通过激励和奖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 工作动力。
4 合理管理
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雇主与员 工之间的权益得到平衡。
案例分析和讨论
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我们将探讨实际情况下的劳工关系问题,并共同寻找 解决方案。这将帮助我们加深对劳动关系管理的理解和应对能力。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争议是劳工关系中常见的挑战之一。在解决劳动争议时,重要的是:
1
了解争议的根源
深入分析和了解争议的起因和各方的立场。
寻求协商和调解
2
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争议,尽可能达成双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共 55张PPT)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共 55张PPT)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之后, 履行完毕之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依法提 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劳 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涵义是: ①劳动合同解除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 ②劳动合同解除是依法进行的。 ③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是单方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法定情节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 劳动合同除以上列举的必备条款(法定条款) 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约定条 款)。 一般包括: 试用期限、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 待遇、其他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就是说,我国的 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者和用 人单位就其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达成一 致意见而写成文字的协议,经过双方当事 人的签字(盖章)才是劳动合同的订立。
实例 8
某印染厂为实行劳动制度改革,由厂方决定 全部中层以上干部及职工原订合同到期后一 律下岗,厂方根据情况重新聘用。厂计算中 心有3名干部在该厂已连续工作满 10年以上, 根据厂部张贴的内部招聘启事,这3 名干部 的原工作都属需要的范围,厂方愿意“继续” 留用这3名骨干,但要求他们订立为期3年的 劳动合同。3名干部提出他们可以订立无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厂方认为,现在的情况 等于重新录用他们,不属《劳动法》规定的 “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不 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实例 9
某乡镇办企业招聘文秘工作人员 1 名,要求高中 以上文化程度,能帮助领导起草有关报告。女青 年张某经乡政府干事蒋某推荐前往应聘,该乡镇 企业碍于蒋某的面子录用了张某,约定试用 3 个 月。此时恰逢年底,企业文秘工作很忙,张某文 字能力较差,不能完成工作安排。次年元月,该 乡镇企业经理调往其他单位,新任经理以张某不 能完成本职工作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此 时试用期未满(还有1个月),张某以的续订,是指原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 因生产(工作)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续延劳 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 式,原订的工作内容(通过工种、或岗位体现)不变, 只是将期满的劳动合同予以延长;原合同的当事人 不变,不需再通过招工、录用程序。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 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延续劳 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实操培训

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实操培训

2. 什么情况下会被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二条,《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3. 什么情况下回加付50%-100%赔偿金?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4.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争议
二.证据收集
1. 人事档案资料 2. 劳动合同 3. 绩效考核资料 4. 红黄牌记录、违规违纪证据 5. 旷工公告、工示照片 6.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的挂号信(快递)回执
工伤管理
三.工伤待遇
1.工伤待遇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山市工伤待遇表》
2.职工因工伤死亡和非因公死亡的待遇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 待遇暂行规定》。 3.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管理
离职管理
二.员工离职的形式和办理程序
1.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法定标准(或公司制度)按自离处理。 3.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员工不愿意续订合同。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员工死亡或宣告失踪。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7.员工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劳动关系。 8.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关系。 9.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关系。
入职管理
五.档案管理
1. 在职员工人事资料、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等履历应登记造册,规范保存。 2. 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3.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相关的调解协议一式三份,员工一份,财务付 款做账保存一份,工会保存一份。
4. 工伤赔付相关的调解协议一式三份,员工一份,财务付款做账保存一 份,行政后勤部保存一份。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课件(PPT 115页)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课件(PPT 115页)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考查比重
板块 基础知识 人力资源规划 招聘与配置 培训与开发 绩效管理 薪酬福利管理 2020劳/5/6动关系管理
理论知识100% 10% 15% 15% 15% 15% 15% 15%
专业能力100%

20%
15%
15%
15%
15%
20%
2
本章内容体系
第一节 劳务派遣 第二节 工资集体协商 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第四节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以及与接受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应由
本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020/5/6
10
劳务接受单位的职责
接受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其职责有
为派遣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和实施与派遣劳动者 相关的内部劳动规则,实施其他的劳动管理事务
8劳务派遣性质的示意图2020/5/69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责
派遣单位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其职责有
派遣劳动者的招聘、甄选、考核、录用,将劳动者派遣
到接受单位,支付工资、提供福利待遇、为派遣劳动者
缴纳社会保险、督促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执行国家劳
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收取接受单位支付的派遣服务费
行使和履行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
位所在地管辖
被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的劳动争议由接受单
位所在地管辖
被派遣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的劳动争
议参照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由当事人选
择派遣单位所在地或接受单位所在地管辖
2020/5/6
14
劳务派遣的成因
降低劳动管理成本 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为强化劳动法提供条件 满足外国组织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特殊要求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课件(共 51张PPT)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课件(共 51张PPT)

要约和承诺
要约:向另一方提出订立 劳动合同的要求。 包括:工作岗位、任务、 劳动条件、报酬、保险福利等 要约方大多为企业。 承诺:被要约方 接受 要约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相互协商 双方签约
通常以企业提供草拟的 合同文本作为协商的基础 企业法人代表人与 劳动者本人签约。 生效时间: 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或 注明生效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的变更
变更原则:
变更原则与订立原则相同。 当新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变更合同的内容, 同时要保证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变更仅限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是主体的变化。 主体变更须另行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
1、定期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退休; 3、以完成一定工作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习惯做法: 提前30天通知。
用人单位 劳动者
都是享有经济主权的市场主体。
* 市场的客体是什么? * 你可以用图来表示 “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
生产资料(资本) (劳动力的使用者)
未履行义务前 无权要求对方 履行义务
劳动者
劳动力供给
劳动关系
(内容:权利和义务) (特性) 人身关系属性:
(重要性) 劳动关系会 因技术而产生 效率 问题, 因分工协作产生 组织结构、 以及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安全卫生、劳动报酬等问题。 40%以上的人处于劳动关系中, 所以,劳动关系管理 对社会安稳, 对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二)因故终止
1、劳动合同约定的 变更的条件: 终止条件出现;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度发生变化 2、合同双方约定解除 (例?) 劳动关系;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例?) 3、劳动关系主体一方消灭; (破产、劳动者因故死亡) 变更的做法: 4、不可抗力导致 1、平等协商一致; 合同无法履行 2、书面形式;劳动争议促裁机构 的仲裁裁决, 人民法院判决。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PPT 55张)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PPT 55张)

• 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
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 主体不同 • 内容不同 • 功能不同
• 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的作用 • 1.集体合同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 • 2.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 •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何为劳动争议? • 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 的纠纷。 • 实质: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
• 劳动争议的特征
•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 劳动争议的内容是特定的。 • 劳动争议有特定的表现形式。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提前30天按程序裁员(4)
条件:二十人以上或超过员工总数10%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 4.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优先留用人员(4)
1、较长期限固定合同工; 2、无固定期限合同工;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要抚养老人或未 成年人的; 4、六个月内重新招人;被裁人员优先招用。
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标准
• • • • • • • 工资支付保障 一般规则 •货币支付 •直接支付 •按时支付 •全额支付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 • •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概念
• 劳动法律关系 • 劳动法律法规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雇员 )与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人们在实现现 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 这种关系受到国家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它与劳动关系的最 大区别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 • 劳动法律事实 • 依法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 劳动法律行为:劳动法律事件成立要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意图/内容/表示于外部)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PPT 141页)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PPT 141页)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前提: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法定条款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 ◆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或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的有效期限进行商谈,经平等协商一致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律行为。 续订的原则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相同。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doc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 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 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 2、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如重大灾害事故、企业调整生产任务、企业分立、合并、迁址;个人情 况变化要求调整岗位职务等。 提出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doc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 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 约定的情形时,双方当 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复存 在,劳动合同的效力即 行消灭。
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
真题分析
( )只能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不可能是劳动者 因集体劳动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A)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 (C)权利义务 (D)法律规范
真题分析
雇员是基于(
),为获取工资而有义务处于从属
地位、为雇主提供劳动的人。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PPT 48页)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PPT 48页)

四、 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处理对策
(一) 事故报告
1、 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 2、 建立伤亡和职业病处理制度。
(二) 事故调查
1、 一般事故调查; 2、 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配合调查。 (三) 事故处理
1、 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止措施; 2、 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处理责任人,要结合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 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第二节 员工离职管理
一、 员工离职行为的含义 离职即离开岗位解除劳动关系 的行为。(见图7-1)
(一)非自愿离职:即由单位做出的决定,员工本人无 法控制;
(二)自愿离职:员工主观故意离开单位 自愿离职类型: 1、 失能性离职:员工故意离职,单位没有其离职期限
; 2、 功能性离职:员工故意离职,单位也有此期望。
(一) 解聘条款编制注意事项
1、 应当去掉可能导致管理者违约的内容; 2、 提供清晰的文字规章,并得到员工的认同; 3、 充分考虑到员工的社会福利保障问题; 4、 为避免法律纠纷,不引导其放弃已有权利以
获得其他利益; 5、 遵守内部申诉规则和程序; 6、 不夸大单位有关社会保障的允诺。
(二) 解聘程序
二、 离职的影响
离职影响分为正面和负面两种,无论是对单位还 是员工个人其均有这两方面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单位注重失能性离职,期望功能性离 职。离职需控制在一定幅度内。(见表7-1)
三、 员工的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管理
解聘:是员工非自愿离职的一种形式,特别注意 避免非法解雇诉讼。 1) 解聘的条件 2) 解聘程序 3) 解聘面谈
(二) 组织水平上的压力管理策略
从工作任务、角色认知、生理满足及人际关系
等方面营造环境,消除紧张减轻压力。

劳动用工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劳动用工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同工同酬认识将被深化,派遣员工将会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同工同酬。用工单位 需要将岗位名称、职责及对应薪酬进行科学设定。 劳务派遣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行政许可的寻租风将盛行,中小派遣企业可能无法获得行政许可而被迫关闭,派 遣行业兼并、重组不可避免。 助推外包、人事代理兴起
劳务派遣业务会萎缩,外包用工、人事代理等将受青睐。
精选ppt课件最新
18
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
(六)用工模式选择原则
1、影响用工模式选择的因素
用工环境、管理理念、岗位特点、用工成本、法律风险
2、用工模式选择的原则
创新用工模式,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尽量将劳动关系变为劳务、经济关系 避免将劳务、经济关系变成劳动关系
精选ppt课件最新
19
目录
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 三、招聘录用风险防范 四、劳动合同风险防范 五、员工离职风险防范
外包的竞争优势 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强化企业的核心能力、实现最佳资源配置 提高业务服务水平、适应竞争环境、降低风险
什么样的业务可以外包 不属于自己核心竞争力的业务包出去外包 把自己做不了外包 把自己做不好的外包 把别人做得更好的事交由别人做 把别人做得更便宜的事交由别人做
精选ppt课件最新
14
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
• 各地法规对特殊用工对象有补充规定或有不同的规定。用工 单位需要注意了解当地政策。
• 对于特殊用工对象,如果其身份发生变化的,应当明确其有 告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精选ppt课件最新
13
二、用工模式风险防范
(四)外包
外包:授权一家合作伙伴管理自己的部分业务或服务。通俗的说就是“做 你认为最好的,而把其它非核心的业务及服务交给更专业的公司去做” 。

劳动法律风险培训课件

劳动法律风险培训课件

劳动法律风险培训课件pptx xx年xx月xx日•劳动法律基础知识•劳动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争议解决与应对•特殊用工形式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目•企业内部制度与法律风险防范•劳动法律风险自查与整改录01劳动法律基础知识平等就业、协商订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则,以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包括农民工、城市无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

签订流程企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劳动者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签订流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包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等。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包括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工伤待遇等。

•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02劳动法律风险防范1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23避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误导性的职位描述,防止日后出现纠纷。

招聘信息与实际需求相符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确保招聘者符合劳动法规定,同时避免录用童工或存在潜在雇佣关系的人员。

应聘者背景调查招聘过程中,不得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进行歧视,确保公平公正。

招聘歧视防范03合同签订程序合规确保合同签订程序合规,如签订前需向劳动者说明合同内容、条款等。

劳动合同签订与变更的法律风险防范01合同内容的规范确保合同内容完整、规范,符合劳动法规定,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要约定清楚。

02试用期约定合法确保试用期约定符合法定规定,防止试用期过长或过短而引发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符合法定解除理由,如员工违纪、不胜任工作等。

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教材(PPT35张)

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教材(PPT35张)


①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能否终止劳动关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 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 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答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 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 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止”, 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 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 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 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此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 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81号]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③关于试用期的签订
(第十九~二十一条、第七十条、第八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期限不满3个月的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1年以上不满3年的 3年以上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
不得约定
不得约定 不得约定 1个月以内 2个月以内 6个月以内 6个月以内
2、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 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进行规范和调整。

《劳动合同管理技巧与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劳动合同管理技巧与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1
协商解决
鼓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合同纠纷,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
2
申请仲裁
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和申请仲裁的程序。
3
提起诉讼
解释劳动合同纠纷的司法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要求。源自劳动合同的风险防范和合规建议
风险预防
提供一些防范劳动合同风险的建议和实际案例。
合规建议
强调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
合同变更
介绍合同变更的各种情形以及 变更的合法程序。
双方权益
阐述双方在合同签订和变更过 程中的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解除事由
列举合同解除的合法理由,如双方协商解除和违约解除。
程序规定
详细说明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法定期限。
注意事项
提醒相关当事人在解除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避免纠纷发生。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解决
《劳动合同管理技巧与风 险防范》培训课件
这个培训课件将向您介绍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基本概念,以及劳动合同管理 中的技巧与风险防范措施。
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
1 定义明确
详细解释什么是劳动合同以及其在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2 合同要素
介绍劳动合同中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薪酬等。
总结和提问互动
总结培训内容,并留出时间回答参与者的问题,促进互动和知识分享。
3 法律依据
提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规定。
4 典型案例
分享一些劳动合同纠纷的实际案例,加深理 解。
劳动合同的要素和种类
合同要素 合同主体 工作内容 薪酬 劳动条件
合同种类 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 以项目为基础的合同 兼职合同

劳动法律风险培训课件

劳动法律风险培训课件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就业原则
自愿协商原则
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受性别、 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等影响。
劳动者和雇主可以自愿协商劳动关系,确 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促进经济发展原则
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 ,保障劳动者享有基本权利,如获得报酬 、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
未履行工作职责
员工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工作职责,给用人单位造 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03
劳动报酬法律风险
工资支付的法律要求
工资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 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应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扣除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 情况包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 保险费等,但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通过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 场的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02
劳动合同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签订劳动合同
确保在雇佣关系确立时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
变更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如需对工作内容、地点等进行调整,应与员工 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 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 支付。
加班工资的法律要求
01
加班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70%。
02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加班工资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拖

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培训PPT

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培训PPT

在职相关劳动法规
劳动法规条例
调整工作岗位的法律风险与
防范措施
• 以下情形才可调岗: 1、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
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 若调岗或调岗降薪迫使员工辞职 的,企业将会面临承担支付经济 补偿或补足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的风险。
离职相关劳动法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
协商一致
发起人 员工提出 企业提出
经济补偿 遵从约定

补偿成本核算 月工资*工龄 月工资*工龄
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36条
发起人
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
员工原因
1、享受养老保险 2、死亡失踪
1、合同期满 非员工原因
2、公司破产、解散
经济补偿 补偿成本核算
在职相关劳动法规
劳动法规条例
约定试用期的风险
• 《劳动法》第9、21、39、87、35、19、20、83、85条。
风险提示
• 违法约定试用期且已履行的,须补足薪资差额,逾期 不支付,加付赔偿金 : 1、违法约定试用期:二次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仅约定试用期的、约定期限不符合规定的; 2、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试用期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80%,或低
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防范措施
• 试用期限规定:合同期大于等于3个月小于1年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含)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2个月,大于等于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 月;
• 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考核通过的条件与不通过的处 理;
•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或不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管理之法律风险防范讲义(PPT28张)

劳动关系管理之法律风险防范讲义(PPT28张)

预告辞退的禁止性规定
适用于企业裁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预告辞退:
①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 ③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兵役法等。
劳动关系管理之法律风险防范
§员工入职之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聘员工,企业需禁止之行为
二、企业切实做好招聘审查,把好入职关 三、企业录用通知 四、试用期录用条件的确定
一、招聘员工企业需禁止之行为
1、禁止要求员工提供担保、禁止扣押劳动者证件。 2、禁止就业歧视。
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就业歧视。
1、想要体面生活,又觉得打拼辛苦;想要健康身体,又无法坚持运动。人最失败的,莫过于对自己不负责任,连答应自己的事都办不到,又何必抱怨这个世界都和你作对?人生的道理很简单,你想要什么,就去付出足够的努力。 2、时间是最公平的,活一天就拥有24小时,差别只是珍惜。你若不相信努力和时光,时光一定第一个辜负你。有梦想就立刻行动,因为现在过的每一天,都是余生中最年轻的一天。 3、无论正在经历什么,都请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谁的人生不是荆棘前行,生活从来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永远安稳,只要努力,就能做独一无二平凡可贵的自己。 4、努力本就是年轻人应有的状态,是件充实且美好的事,可一旦有了表演的成分,就会显得廉价,努力,不该是为了朋友圈多获得几个赞,不该是每次长篇赘述后的自我感动,它是一件平凡而自然而然的事,最佳的努力不过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愿努力,成就更好的你! 5、付出努力却没能实现的梦想,爱了很久却没能在一起的人,活得用力却平淡寂寞的青春,遗憾是每一次小的挫折,它磨去最初柔软的心智、让我们懂得累积时间的力量;那些孤独沉寂的时光,让我们学会守候内心的平和与坚定。那些脆弱的不完美,都会在努力和坚持下,改变模样。 6、人生中总会有一段艰难的路,需要自己独自走完,没人帮助,没人陪伴,不必畏惧,昂头走过去就是了,经历所有的挫折与磨难,你会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要强大得多。多走弯路,才会找到捷径,经历也是人生,修炼一颗强大的内心,做更好的自己! 7、“一定要成功”这种内在的推动力是我们生命中最神奇最有趣的东西。一个人要做成大事,绝不能缺少这种力量,因为这种力量能够驱动人不停地提高自己的能力。一个人只有先在心里肯定自己,相信自己,才能成就自己! 8、人生的旅途中,最清晰的脚印,往往印在最泥泞的路上,所以,别畏惧暂时的困顿,即使无人鼓掌,也要全情投入,优雅坚持。真正改变命运的,并不是等来的机遇,而是我们的态度。 9、这世上没有所谓的天才,也没有不劳而获的回报,你所看到的每个光鲜人物,其背后都付出了令人震惊的努力。请相信,你的潜力还远远没有爆发出来,不要给自己的人生设限,你自以为的极限,只是别人的起点。写给渴望突破瓶颈、实现快速跨越的你。 10、生活中,有人给予帮助,那是幸运,没人给予帮助,那是命运。我们要学会在幸运青睐自己的时候学会感恩,在命运磨练自己的时候学会坚韧。这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11、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从来没有努力过,还怡然自得地安慰自己,连一点点的懊悔都被麻木所掩盖下去。不能怕,没什么比自己背叛自己更可怕。 12、跌倒了,一定要爬起来。不爬起来,别人会看不起你,你自己也会失去机会。在人前微笑,在人后落泪,可这是每个人都要学会的成长。 13、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永远能够依靠的只有你自己。所以,管别人怎么看,坚持自己的坚持,直到坚持不下去为止。 14、也许你想要的未来在别人眼里不值一提,也许你已经很努力了可还是有人不满意,也许你的理想离你的距离从来没有拉近过......但请你继续向前走,因为别人看不到你的努力,你却始终看得见自己。 15、所有的辉煌和伟大,一定伴随着挫折和跌倒;所有的风光背后,一定都是一串串揉和着泪水和汗水的脚印。 16、成功的反义词不是失败,而是从未行动。有一天你总会明白,遗憾比失败更让你难以面对。 17、没有一件事情可以一下子把你打垮,也不会有一件事情可以让你一步登天,慢慢走,慢慢看,生命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 18、努力也许不等于成功,可是那段追逐梦想的努力,会让你找到一个更好的自己,一个沉默努力充实安静的自己。 19、你相信梦想,梦想才会相信你。有一种落差是,你配不上自己的野心,也辜负了所受的苦难。 20、生活不会按你想要的方式进行,它会给你一段时间,让你孤独、迷茫又沉默忧郁。但如果靠这段时间跟自己独处,多看一本书,去做可以做的事,放下过去的人,等你度过低潮,那些独处的时光必定能照亮你的路,也是这些不堪陪你成熟。所以,现在没那么糟,看似生活对你的亏欠,其 实都是祝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 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 书。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 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 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 权索赔。
• 仲裁裁决 • 仲裁审理过程中,王某提出网络公司一直 未向其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而且经过催 告后仍未支付,要论违约也是公司违约在 先,自己久病初愈,经济十分拮据,选择 重新就业合法合情。网络公司承认收到了 催告通知,但却认为公司并没有违约,理 由是竞业限制期限为2年,现在公司只是因 资金划转问题暂时无法发放,但一定会在 竞业限制期限期满前支付到位,王某不能 因此而免除竞业限制的义务。最终劳动仲 裁裁决驳回了网络公司的仲裁请求。
2008年1月1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 后解除或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 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前 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 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时存续的劳动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示意图
劳动者有过错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济 补偿金: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竞业协议(最多10年,最少2年)按原工资 的80%、90%或100%来作为竞业限制的经 济补偿金。若无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员 工则无义务。
• 案例
• 王某于2007年5月进入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网络公司)从事网络研发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 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 —“不论任何事由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王某在离职 后的两年内都不得在中国境内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网络公 司有竞争的业务,相应的,网络公司每月向王某支付1200 元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如果王某违约则应承担违约 责任,违约金为5万元。” 工作至2009年4月,王某因身 体原因长期患病最终被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 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离职后,王某一直在家继续休养, 在此期间单位一直未向王某支付任何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009年7月,王某病愈,此时王某想起了自己与网络公 司当初的约定,于是以快递的形式发出一份催告通知要求 公司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网络公司一直未予答复, 2009年9月王某进入上海另外一家网络开发公司。网络公 司得知后,要求王某立刻离职并愿意补发经济补偿金,王 某拒绝。网络公司遂将王某告上劳动仲裁,要求王某承担 违约责任。
2)、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①、对服务没有满周年的补偿年限计算有所改变; ②、对高薪人群计算补偿年限有所改变; ③、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有所改变。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 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 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就业
• (一)招工、培训,规章制度 • (二)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解除 和经济补偿 • (三)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工资及支付 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和经济 补偿
1、劳动合同的订立
(1)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①合法原则;②公平原则;③平等原则;④自愿原则;⑤协 商一致的原则;⑥诚实信用原则。
经济补偿金 = 2000 * 3 = 6000元
例四: 员工小赵2000年2月1日到公司任职,因故于2008年9月1日 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其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
1)小赵2007年和2008年的月平均分别为8000元/8500元。 2)2008年社会平均工资2000元。 3)2008年前的补偿金为8000元*8=64000元。 4)2008年的补偿金为2000元*3*1=6000元。 5)补偿金总额64000+6000=70000元。
劳动关系管理操作实务与法律风 险防范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 ★劳动就业、劳动保障和劳动争议处理 ★用人单位在招工用工及日常管理中应注意 的事项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
• • • • • 一、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就业促进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实施)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实施) 五、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6)公司依国家规定将补偿金代上税后发放给当事人。
二、劳动保障
(一)社会保险
• 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责任。《劳动合 同法》允许用人单位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 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 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者离职后如果违 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是指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因客 观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或履行 困难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如合同期限、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或其他可以自行协商的有 关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变更后,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劳动者提出的 解除和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有过错责任的解除和正常情 况下的解除。
• 总结和提醒: • 在符合以上①--⑥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下,企业可 以依据劳动法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 偿金;在符合以上⑦--⑨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下, 企业可以依照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 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同 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符合⑩的 情况下,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必 须提前30天通知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42条规定的情况下,企业禁止根据上述⑦--⑩ 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律的现状总结
1、劳动用工成本上升; 2、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普遍延长; 3、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受到了限制,民主管理意识得到加强; 4、用工得到了相对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办理率相对 提高; 5、劳动者的流动高度自由; 6、限制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 订率增加; 7、扩大了劳动者的即期解除权,部分主动辞职的职工也获得了经 济补偿金; 8、裁员要照顾劳动者家庭状况,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和家庭无其 他就业人口职工,依法裁员受到限制; 9、特殊群体得到了进一步保护,使得因工、因病、职业病、年老 人员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10、法律风险无处不在,违法成本较大; 11、劳动维权实行零成本。
(5)、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和标准
1)、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①、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③、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④、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离职竞业限制范围。离职竞业限制的范围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处任职;另一类是劳 动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 类产品或同类业务。具体的竞业限制的范围可以由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但是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约定诸 如“一概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合同条款,很可能造成对劳 动者择业权不合理的限制而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 3.离职竞业限制地域。竞业限制地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自行约定。同样的,用人单位在约定过程中也应当遵 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 4.离职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是对劳动者择业权的限制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因此《劳动合同法 》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两年范 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行约定。
用人单位依劳动法辞退员工之十种情形
• ①试用期辞退 • ②严重违纪员工的辞退 •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 的辞退 • ④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 ⑤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 ⑥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 ⑦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 ⑧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 ⑨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和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 ⑩经济性裁员
• 案例评析 • 商业秘密往往是现代企业的立足之本,面对日益激烈的 市场竞争,很多企业都根据自身的发展采取了各种各样的 保密措施,而离职的竞业限制就是其中经常使用的一种。 离职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 动合同中或以单独的协议形式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 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处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 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 《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后,对竞业限制的相关制度作 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 1.关于离职竞业限制的主体。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离职竞 业限制的人员一般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 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如果劳动者 不能接触到商业秘密,即便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也是无效 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